鸳鸯

女神  作者:三岛由纪夫

久一初次会见五百子,是他参加骑马俱乐部不久的事。

无忧无虑的久一本是八所大学马术比赛的选手,以他家的条件来说,他在学业上虽说马马虎虎,但毕业后即刻就有工作等着他。报纸上成天宣传就职难啦,失业苦啦等等,但他拿到手里只看体育新闻。这么说来,他或许是一个当代流行的感情刻薄的青年。但心地善良的久一,如同一般善良的人常会出现的情况那样,只是稍微缺乏一些想象力罢了。这位单纯和好心的年轻人,富有正义感和勇气,生着修长的四肢和肆无忌惮直视一切的美丽的大眼睛,以及农夫一般素朴的手掌。从外表上看,他具有远离当今轻佻浮华之气的人品,他的刚直不阿的性格,成了喜欢讽喻世俗的朋友半带嫉妒地谈论的对象。他使得父母担心他具有超越未来风波的力量,他那不动声色的坚定的言行,怂恿人们多少带着恶意去面对。

日本骑马俱乐部是大手门内旧主马寮脱离皇室财产后形成的法人组织。如今,六十间马房里养着不足三十匹马,六七个马夫繁忙地侍候着。其中,一个花白头发的小个子马夫,不论对谁都牢骚满腹,每每成为俱乐部里人们谈笑的话题。小学生会员骑马时他也不肯帮忙照料,所以他们都恨他。

在会员中没几个熟人的久一,一般都和与自己同时入会的朋友木下一起来。他们不到俱乐部来,而是直接去更衣室,急忙换过衣服就进入马场。回去时就到办公室,或商量一下赛马会,或听从前的奥运会选手、老年教官闲侃昔日风采。他们同其他俱乐部成员们没有深刻的接触。两人时常逃学,高兴了就到俱乐部露一下面。临近五月的赛马会时(他们对大学马术部贫乏的设备很不满),几乎都到这里的马场来训练。他们穿着法国制的高级马裤,套着揩拭得锃亮的长靴,以及背后敞开、风格仿制骑马服的高领学生装,两人都是一副十分得意的派头。不过,这仅是为飞越大障碍的一瞬间,精心做出的潇洒的装扮。

他们俩是快活、健康、无忧无虑的年轻伙伴,谈起话来,除了马之外,对于这个世界,不具有讲实话、说实事的必要乃至义务。他们有时也用粗野的口气谈论女人。不过,这都是模仿学生的一套做法。对于结婚,他们持有极为陈腐的意见。这种陈腐是诚实的陈腐,是有助于将女学生心中对女性角色常有的空想的陈腐之处一一填满的陈腐。他们一致认为,应该娶个健康、美丽的妻子,最多生三个孩子。

久一比起木下更加显得其貌堂堂,他对女方主动示好的恋爱抱着恬淡的态度。在这一点上,他和未曾受到爱的光顾却淡然自若的木下,两个人深有共鸣。

“要是对方露骨地表示喜欢,那真叫人扫兴啊。”

二十二岁的久一曾经这样抒发过自己静如止水的感怀。

“可不是吗,因为这么一来,就觉得这个世界过于简单,过于无聊了。”木下十分畅快地做出非实用的回应。

两人都不喜欢古典音乐。至于爵士乐,连听几首hot[Hot Jazz,曲调热烈的爵士乐]也不觉得吵闹。他们不跳舞,从不参加软派[即软弱派、温和派或以女性为主体的派别]学生集中的舞厅或宴会场。其中,阅读方面,最多看些报纸上的体育栏目。至于小说之类,打从一生下来,就激不起半点儿好奇心。

毕竟久一同木下稍有区别。比起马来,木下更喜欢马术,而久一却一直对马抱有关爱之心,疼爱马,喜欢马。原为骑兵大尉的老教官,曾经颇为遗憾地为久一打保票说,久一命中注定是一位优秀的骑兵将官。战时,这位少年尽管没有参过军,但他却看到如何以绵密的注意力和爱心对待马匹的情景。世上一些同久一年纪相仿的青年,大多都瞄准各种危险的玩具,并以此为自豪;但对于久一来说,没有比马更可爱更安全的玩具了。马是温驯的动物。这种动物具有易于感伤的心情、果敢的勇气,同时又具有怠惰和胆小的性格。热血偾张的双眼,时而表现出敌意和轻蔑。正因为如此,它才能以较之人类更大的忠诚,一度为赤胆忠心的骑手而献身。

人们常说,纯种马[[其血统诞生于十七至十八世纪的英国,是一种为了赛马而刻意培育出来的马的品种,体型高大优美,号称“奔跑的艺术品”]宛然是一件美术品。久一的宝马王锦是个血气方刚、体魄雄健的七岁骊驹。赛马一般四岁开始参加德比[Derby,伦敦郊外每年举办萨拉布赖德三岁赛马特别竞赛(始于一七三〇年英国第十二代Derby伯爵)。一九三二年,日本开始举办Derby],六七岁正当时。久一对于美的判断,虽然一向缺乏独创性,但就像孩子看到飞机觉得很美一样,他对俊丽的王锦满心热爱。马头坚实、始终昂首而立,毛色紫红,令人联想起精心绘制的油画。长长的鬣毛,自胸至前腿线条优美,好比天马行空。久一从这种马身上获得了一丝不苟的进取力和翻越障碍的忠实的勇气。

有了这种马,王锦遂成众望所归。要是确实想骑马,不如一早赶到俱乐部抢个头名。一天,比他热心于功课的木下起早去上课了,久一独自去了俱乐部。接着,便在晨光浩荡的马场上,骑着器宇轩昂的王锦兜圈子。骑了半个小时,一位会员加入进来,变成了两人。这时候来的都是没工作的会员,大多是学生和妇女。

一天早晨,久一从马房里牵出王锦,在厩舍前看到一个骑厌了小马的孩子。于是,久一把他抱到马背上。这个男孩子看起来是小学二三年级的学生,他不好意思地微笑着,骑在马上郑重行礼道谢。刚入会不久的久一,不认识这个孩子。不过,孩子穿着小小骑马裤,拖着长鞭,样子很可爱。这么早一个人跑来这里,那种心情久一完全能理解。他自己小时候假如喜欢马,说不定也会逃出学校,扔下书包,跑来骑马呢。

这个淘气的孩子,下一个周六下午在俱乐部前又碰到久一,他像做了坏事被人知道一样,带着亲切的微笑,来到他身边。一看,孩子后头跟着一位美女。她就是五百子。

五百子十九岁,既漂亮又略显风骚。然而,眸子里却映出一颗朴素的心灵。她家教谨严,洁身自好,不施粉黛的脸孔,固然称不上什么冰肌雪肤,但些微的黧黑和柔和的血色,让她看上去充满无限活力。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她有些嗔怪地呼唤着弟弟的名字。孩子回头朝那里看看,对久一说:“她是姐姐,我的姐姐。”五百子不得不过来打招呼。这位颇有教养的小弟弟督促五百子,也叫姐姐感谢久一抱自己骑马。五百子不知道弟弟一个人来过这里,一脸怪讶的表情。久一立即说明情况,事情才算了结。弟弟的秘密揭破了,受到责骂,久一不断宽慰他。为此,三个人一起在俱乐部前的草地上坐了下来。草地生长着未经仔细修剪的杂草,五百子拔起一棵野草,无所事事地揉弄着,久一看到她的手指渐渐沾上了一层暗绿。两人言语无多。五百子说小弟弟很叫人头疼,久一却给以袒护。一对初次见面的青年男女,像夫妇一般只谈论着孩子。接着,三人一起去更衣室,一起去厩舍和马场。

久一是个身心健康的青年,但性情上却对肉欲很恬淡。或者这样说吧,他从未因割弃肉欲而感到深受折磨,因此,缺乏分析才能的久一,对于某种事物的“喜好”,简直就像杂乱无章的玩具箱而不加整理,这没有什么奇怪。他喜欢马,这是毫无置疑的。他喜欢年轻的一般女子,这也是毫无置疑的。不过,仅针对五百子来说,他并不苛求世俗中那种被夸大成为“爱情”的激烈的占有欲,也不会因未能获得而引起什么不安。他想念她,但一天里的大部分时间,他都忘记了她。他每天依然到俱乐部去,但不会急如星火地到处寻找五百子。

一天,午后的太阳微微倾斜的时刻,久一没有得到王锦,而是骑上了青骢马泷长,木下骑的是枣红马常歌。为了练习跨越障碍,他们去了老城中心。那里是两千坪的高台草地,周围建有石墙,分布着天然林木、干涸的沟渠以及杉树篱笆。久一扬鞭纵马,飞过杂木横斜的障碍,接着,泷长一阵逡巡,偏向了外侧。

“怎么啦?这匹马就是不行啊。”

“向右切去了吗?”

没有越过障碍,而是偏向一边称作“切”。

“是的。”

“只要左手收紧缰绳,右边加点儿力就行了。”

“不过,这样也还是不成。要是王锦,就不会有这种事。”

久一说这话时,偶然看到王锦从石墙一角露出了马头。

这匹美艳无比的马一旦露出全身,骑手便向久一打招呼,原来是五百子。她嫌马场内的运动太单调,独自到老城区来了。迎接她的两个男人的态度,是一阵长久的沉默。五百子却不顾一切地策马直奔久一没有超越的障碍而来。接着,王锦轻轻飞过那里,刹那之间,骑手的衣服在空中飘卷着色彩艳丽的里子。久一看到这番景象,感到自己已经爱上了五百子。

厩舍锁门的时刻快到了。三人离开老城区,走上穿越吴竹寮[本为公主的住居]的马道。这里聚集着众多的小鸟,鸣声聒耳,竹影缭乱。三人都呆住了,又说又笑。

“这里好吵啊!”

五百子、久一和木下,三人都不知道小鸟的叫声竟然会如此热烈。久一更感到惊奇,他的脑子里是从未想到过马有可能会受到某种音响搅扰的危险的吧?

三匹马行进中,看到左首夕阳辉映的图书寮[宫内省下设部门,保管皇室资料、图书,编纂皇族实录]书库,所有的窗户都蒙着铁板,黯淡无光。他们沿着护城河开始走向平川门,这时正巧遇上快速驶来的二头马车,于是赶紧避让。身穿礼服、戴着斑驳的金绶带的御者,一脸木然的表情,同他们交肩而过。

五百子不知何时走到前头,她不时回过头去,嫣然一笑。王锦走在细叶毵毵的樱树林荫道上。

“她怕毛毛虫。”

木下天真地对他说。久一也思索着她那微笑的意思,然而,那思索从一开始就不太符合久一的性情,他纵马加速赶上了五百子。

“什么事?”

“刚才木下说你怕毛毛虫,所以我很担心,过来看看。”

“哎呀,你怎么知道?”

“因为你看着我笑。”

五百子已经不记得自己的微笑。他们回到俱乐部之后,久一在别人看来显得很不安稳,木下心里有数,提前回去了。今天五百子没有带弟弟来,久一便邀她一起走进暮色苍茫的樱田门。

两人谈着谈着,久一和五百子发现彼此有着各种类似点,在许多奇奇怪怪的现象上,都能获得一致的看法。比如,两个人一边走,一边交谈着:

“你看小说吗?”

久一被一种莫名的强迫观念所袭击,不由问道。

“哎呀,我从来不看什么小说。”

“万岁!我也从来不看。不知为什么,反正我最讨厌艺术和艺术家什么的了。”

“我也是,恐怕你也不会认为这是偏见吧?要是有人讨厌大蒜,但总不能说这是偏见呀。”

“言之有理。我呀,这个世界最喜欢的是你,其次是马。别的东西都不在乎,反正总能活下去。”

“我也一样。关于看小说有毒,我一生下来就知道。可世上的人为何都那么爱看小说呢?不管哪一本书,写的还不都是一样的事情?”

“依我看,小说这种东西就是具有这样的性质,专对我们这样的关系指指点点,会受到世界上那些爱管闲事的人的欢迎。”

“为什么有这么些无用的东西?为什么会有这么些多余的、超过限度的东西?有的彩印的照片的颜色偏离图案,有些画面上的衣服的颜色越出了范围,我认为这些都是错误的。越出范围的颜色迟早要回到衣服上。”

“那是当然的。我对自己十分满意,丝毫不感到有什么不足和苦恼。虽然我对自己很是满意,但我却不是那种脂肪堆积的中年男子,我还是这般年轻,帅气。我真想让小说家看我一眼啊。我虽说满足了,但见到你之后,我觉得我的满足实在太渺小了。要是你能同我结婚,那我才会感到更大更大的满足。”

“我还没有答应你呢,请再等上两三天吧。”

两个人为了说话,只是漫然迈动着双脚,沿着暮色低垂中的广场草坪信步而行。街灯突然点亮了,情侣们躲开灯光,在树荫下互相依偎着身子。他们的热吻和低语,听起来宛如潺潺流水。野狗到处寻找着空饭盒子,传向远方的狗吠和远方的汽车喇叭声,相互交合在一起。寂寞酿造的热情,使得五百子采取了将身子靠在久一肩膀上的姿势。她眼睛也不抬一下,只将朱唇朝向星空。摆脱这种极为轻佻的抒情的危险,对于久一简直就像解几何题那般困难。假如那双眼睛没有温存之光,只好采取决然的态度,甩开五百子紧紧抱合的手臂,即使招来误解也没有办法。首先,她那由玉腕的肌肤传过来的温热的呼吸的压力,令久一泛起被逗弄的心情。他感到,自己所爱的这位美丽少女肉体的各个部分,都在取笑他,挑动他,使他感到有些难受。

他以一副男子汉的态度,断然地说:

“要注意,我们无论如何,都不能和那些人走同一条道路。我们即便成为那些唯恐天下不乱的人们的牺牲品,也不可那样做。这话也许说得过早,但我们问心无愧的行为,实实在在的幸福,坚定不移的满足,不大不小的自尊心……我们只本着这些来决定自己的行动。我们一生所努力追求的,应该是平平常常、无一例外的生活。我们要像忠实于错误一样忠实于理性。我们再也不要什么艺术家高谈阔论了。我只满足于自己的创造,那帮家伙也想贸然地加以创造,不过他们就像小孩子,从未尝试过制造完美的东西。”

“你说得完全对。”俏丽的五百子半带不安地应和着,“不过,我们选择的生活方式,要是偶然和某部小说中的生活方式一致,那就糟糕啦!”

“那也不能说糟糕,完全偶然的一致,这就像那种更大的神秘的事件。即便如此,我们也会被那些擅长于侮辱谩骂的小说暗中瞄准,随时都有遭到暗杀的危险。就是说,我们的命运,谁也弄不明白啊!”

“别说那些令人担心的事了。我一见到你,就对你喜欢得不得了。”

“我也是。”

两人很不得体地接了吻。

恋爱进行得很理想。对于这桩没有任何障碍的爱情其神速及寂寥,作为旁观者的我只能目瞪口呆。昨日,我出席了久一和五百子的婚礼。

木下作了充满友爱的致辞。他越是极力逗他们发笑,他们越是笑不出来。不过,木下作为朋友,还是尽心尽力的。他既不是情敌,又不抱有嫉妒,一举一动始终充满美好的情谊。世上也有这样的例子。

讽刺家A,认为那个世界的一切都涂满了灰色的油漆,我要是没有碰见他,这场婚礼也许很值得回味。然而,A把嘴凑到我的耳畔说道:

“真是有这么偶然的巧合啊,久一和五百子都是他们各自的母亲受小说家欺骗后生的孩子。放心吧,那位小说家不是同一个人。小说家多得很,像一堆无用的垃圾。可他们的母亲一边诅咒艺术家,一边施行胎教。结果就生下这么出色的孩子。我来告诉你,今天的新郎新娘最大的幸福是什么吧,那就是他们不知道出生的秘密。”

但是,我却堵上耳朵,根本不愿听这位讽刺家的中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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