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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剖开您是我的荣幸 作者:皆川博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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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车里接连摇晃了一百三十英里的长途旅行终于结束,抵达伦敦的时候,十七岁的内森·卡连感觉自己要虚脱了。 虽说已经是四月,但天气还冷得像寒冬一般。 寒风中,映入内森眼帘的是煤黑色的建筑物和嵌着大小圆石,用木板和稻草填补着窟窿的凹凸不平的道路。街上各种马车让人眼花缭乱。 有八驾马车或六驾马车,还有单马拉的轻便马车、肉店的货车、运肥料的货车,又有搬水工、小贩和不时粗鲁推开路人的轿夫在其中穿梭往来。 这是他第一次看到轿子,为了要在这杂沓中前进,轿子设计得比马车更轻便。前后两名轿夫担着装在两根长棍子中的轿子,棍子上用钩子吊着皮绳,轿夫又将那皮绳扛在肩上。 不绝于耳的是马车车轮发出的隆隆声、轿夫对行人的喝骂声、小贩们有如怒吼的叫卖声、姜饼小贩手推车上的铃声等混合成的巨大噪音。 他的衣服在旅途中已经弄脏了,然而那些煤灰又继续在他衣服上落下,染上黑色的斑驳。煤灰也侵入他的喉咙,让他忍不住咳嗽起来。 他把旅行包放在脚边,倚靠在桥栏杆上。泰晤士河水呈现出如粪水般的茶褐色,那气味也如粪水一样恶臭。 八桨平底舟、有顶棚的大型船、渔舟、舢板等激起水花在其上穿行。渡船的船夫对走下渡口台阶的人们搭讪:“要不要女人?”光天化日的……内森目瞪口呆,但仔细听下去,原来是“要不要渡船?” 恶臭闻久了也就习惯了。岸边一群衣衫褴褛的孩子们在泥巴里挖掘翻找着。他们捡拾瓶子、壶、帽子、伞、硬币、怀表、绳子头、木头等一切从桥上或船上掉下来、扔下来的破烂儿。 内森手拿记着地址的小纸条向从身边经过的男人问路,对方耸了耸肩,露骨地表现出轻蔑的神情,用拇指朝斜后方比了比。离他刚刚下马车的地方更近些。 擦身而过的时候,那男人一脚踢到旅行包上,啐道:“乡下小鬼!” 塞得爆满的旅行包被这么一踢,锁扣弹开,内衣裤和换洗衣物散落一地。内森来不及对那人生气,匆忙捡拾东西。幸好纸张已经事先捆扎成束,不然珍贵的稿件随风飞舞,掉进河里,他就只能追随着跳河了。 没有一个路人对他施以援手,漠不关心都算是好的,还有人在旁嘲笑。 他终于把地上散落的东西捡拾完毕,坐在包上紧紧压住,扣上了锁扣。 内森决定向刚刚那人用手指模糊指出的方向走走看。 折回上桥,漫无目的地走着。 他来到一处广场。这里有成排的蔬菜摊位,聚集着许多提着篮子的女人,叫卖声喧嚣一片。另一边是吊着肉块的肉摊,肉贩一边踢开游荡的野狗,一边用油腻的菜刀将肋骨剁开。 他终于看到教堂的塔尖,松了口气。从事圣职的人,应该不会嘲笑他是个乡巴佬,给他指出正确的道路吧。 在乡下,就是教区牧师发现并肯定了他的才能,将他推荐到首都的。 才刚踏入教堂一步,他就发现自己来错了地方。这里简直是妓院。 他别开视线走到门外。一个脸上散布黑痣,妆容浓到不适合上街的女人向他搭讪:“真是个迷途的羔羊呢。” 女人的衣襟开得很低,露出丰满的乳房。身为虔诚的基督教徒,内森不得不别开视线。 他只能这样偏着头问路。 女人露出泛黑的牙齿笑着:“肖迪奇就在那边。”她指着教堂的后面,告诉他。并在他身上恶作剧了一番才得意地离去,连自己脸上的黑痣贴歪了都没发现。 他按照那女人指的路来到了教堂的墓地。 他站在许多墓碑中间,为那些不认识的死者的灵魂短暂祈祷了一番。冷风吹进他的脖颈,暮色从柏树的树梢滴落,内森知道,白日将尽。 他站在长满荒草的旧坟和仍然摆着花束的新墓碑之间。 墓地总是能让他感到安宁,然而他心中对生的渴求,抑制了他将整个心灵托付于这安宁。 对生的渴求告诉他,他才刚刚踏出追求辉煌名声的第一步。 他感到有人在附近,虽然并没有什么值得愧疚的,但还是退开了几步。 两个人背后沐浴着夕阳,向装饰着花朵的墓碑走来,将手中的花束放在墓前。 两个人看起来都比内森年长一些,他们看到内森也有些吃惊。 “是你的家人吗?”个高的那人指着新墓碑问他。 难道他们不是墓主的家人吗? 看到内森摇头否认,他们露出了笑容,说了句“告辞”,挥手就要离开。 “不好意思……可以请教一下吗?” “什么事?”两人对视一眼,目含警戒。 “请问肖迪奇该怎么走?” “相当远呢。”紧张解除了,小个子说。 “大概要两英里……半左右吧。”高个子点头,“你要到肖迪奇的哪条街?几号?” 内森把背下来的街名和门牌号说了出来。“我要去找一个叫巴雷特的人。” “你说了姓名其实我们也不认得。”小个子拿出一个夹子,取出一张纸,用铅笔在上面刷刷刷地画着地图。 “从门牌号来看,大概是在这个位置。”他在两条街道的交叉口做了个记号,又在两条路上各标了“肖迪奇大街”“佛盖特路”,然后将地图交给内森,又问他“你现在就要去吗”,眼光扫过他脚下的旅行包。 “你在旅行?” “是的。” “从哪里过来?” “谢伯恩。”说着话,内森感到自己饥肠辘辘,“这附近有便宜的餐馆吗?” 那两人又对望了一眼。“我们也正好要在外面吃饭,你要一起来吗?”小个子发出了邀请。 “如果是很贵的地方,我可能付不起。” “我们也不是有钱人。” “牛尾饭店”的炖肉一碗八便士,味道只能说对得起价钱,但对饥饿的肠胃来说可谓美味。内森还吃了黑面包和啤酒。他暗忖明天开始要更节省一些了,只能吃黑面包和水。 啤酒杯一下子就空了,他又喝下了第二杯酒。 有人来给烛台点上了火,但是店里仍然很幽暗。 “你为什么会去墓地?”爱德华问。这时他们已经交换了姓名,知道对面这个年轻人叫内森。 爱德华·塔纳和奈杰尔·哈特。 在这冷酷的都市中,他们是最初向内森展露善意的人,内森暗自记住了他二人的名字。 “我向过路人询问去肖迪奇的路,结果按照指示走到了教堂的墓地里。那个浑蛋。”啤酒和炖肉让内森的情绪激动起来,“过不了多久,我就要让那家伙对我低头哈腰。” “哦?” “你们不信吗?是真的。过不了多久,你们就会因为曾和我同桌共餐而骄傲了。” “难道你会继承一大笔遗产?” “啊,你们这么说是因为,你们会尊重有钱人吗?” “倒也不会。”爱德华露出稳重的微笑,像是在安抚微怒的内森,“有钱总比没钱好嘛。” “我会变得很富有。”内森昂然说道,“但是,我的目的并不是金钱。诗人不会为了金钱创作,只要作品受到好评,就必然会畅销。” “你是诗人?”奈杰尔问。 “是的。我的诗已经积累到可以出版成书的数量了。” 内森指着他的旅行包,自豪地说。 “明天,我就要把草稿送到廷德尔先生的店里去。” “谁是廷德尔先生?” “你不知道吗?他是个书商。” “真是太棒了。” 内森愉快地接受了奈杰尔的赞赏。 “可以读给我们听一下吗?” “现在?在这里?” “这家店的客人都还不错,没有那些粗鄙的劳动者和不正经的女人。虽然上流社会的人不会来,但是会有一些法律系学生和喜爱文学的常客,当然也还是会有些鼻孔朝天的家伙,但是在这边朗读自己作品的人还是很多的。” 听到这番话,内森打开皮包拿出一沓纸。 “这是什么书?” 奈杰尔望过去,纸下有一本皮革封面的书。 “是纹章学的书,教区牧师送给我的。我之前就一直很想要,他作为临别礼物送给我了。” “好像很有意思。”爱德华拿起来说。 内森发现他们比起诗歌朗读,似乎对书的兴趣还大些,有些失落。 他的自信飞速流逝了。在这样的地方朗读,被一些不能理解他的人给予恶评,他无法承受。 “我还是不读了。”他软弱地说,“那坟墓里埋葬的是你们的亲人吗?” 算吧,两人打着马虎眼。 因为话题中断,内森想办法要引发对方聊天的兴趣。“我有个宝物。”他小声说。 “这本书吗?” 爱德华一边翻着书页一边问。 “不是。” “是宝石?” “不是,非常有价值,出版社都会抢着要的。” 两个人把手指竖在嘴唇上:“不管是不是宝石之类的,都不可以在这个地方说你身上有值钱的东西。” “就算客人们都挺体面,但也不知道会被谁听去。伦敦可是个危险的城市。” “到处都是扒手、小偷,武装强盗也不算稀奇。如果你要去肖迪奇,最好现在就动身。” “虽说有弓街侦探骑马巡视,但还是有他们看不到的地方。他们只能在接到犯罪通报后尽快赶过去。” 两个人对内森解释了一下何为弓街侦探。 “不管是首相还是市长,骑马的强盗团都敢袭击。就连王子殿下都中过招。” “强盗团真的是天不怕地不怕,他们甚至会在有钱人的宅邸大门上贴纸昭告:‘无论是什么身份的人,要是不奉上十个几尼和时钟一座,就别想走出伦敦城。’” “就像过路税一样。”内森虚弱地笑着,以此来掩饰他的害怕。 “天黑了,你小心点。” “带着上战场的思想准备出发吧。”爱德华恫吓他。 “说不定你被人打晕后,再醒过来会发现自己在船舱里。” “船?” “海军会强制征招打杂的下层水手。” “弄不好还会被带到新大陆去。” 爱德华和奈杰尔狠狠地吓唬了内森一番后,说了句“再见”就要起身。 “我们还能见面吗?”内森轻声问,那声音小得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 “你要去肖迪奇的话那恐怕是没机会见面了。” “明天我会去见廷德尔先生,他住在……呃,好像是柯本花园。” “柯本花园就是这一带,几号?” 内森把脑海中的号码说了出来。 “明天我们的工作大概四点之后结束。那之后我们会找个咖啡馆放松一下。你可以来那边找我们。”爱德华说。 奈杰尔又补充道:“是柯本花园剧场旁边,一家叫马修斯的咖啡馆。它前面有一个带喷泉的小广场。把刚才那张纸给我。” 奈杰尔拿到那张画着肖迪奇地图的纸,在它的背面画好了去咖啡馆的路。就连廷德尔先生的店也在地图上标了出来。 “如果明天还能见面,那你们要不要借这本书?”内森把纹章学的书递给了爱德华,“看样子你很感兴趣。” 把珍贵的书借给刚刚见面的对象,难免让人犹豫。但内森想维持这刚刚萌芽的友谊。 “可以吗?” “如果你明天能还给我的话。” “我当然会还。” “你为什么会对纹章学感兴趣?” “可能和你一样,我对稀奇的东西都很感兴趣。” “你好奇心真强。” “你不也是吗?” “要看对象。” “你刚才说的,出版社会感兴趣的宝物,能给我看看吗?” 内森想了一会儿:“书我可以借给你,宝物还是明天再说吧。” 如果把宝物放在明天的话,爱德华一定会为了看它而遵守约定的。短短一瞬间,内森心里这样盘算着。 刚走出店外,他们就碰到一个莫名其妙的大方酒鬼,硬要请三人喝琴酒。爱德华和奈杰尔高明地婉拒了,内森却拗不过喝了一口,腹内滚烫。 与两人告别,内森踏上了前往肖迪奇的路。 道路已经变得像黑暗的河流,稀疏的路灯发出的微弱光芒,看起来像来自救赎的灯塔。 内森小跑着,从一盏灯跑向下一盏。 路灯是将玻璃灯罩吊在棍子底端固定在墙上或者柱子上的,玻璃灯泡里放着浸在油中的灯芯。很多玻璃灯罩都已经被熏得一片漆黑,即使是点灯人将它点燃,也发挥不了什么作用。 内森从一个点灯人旁边经过,他正在用滑轮将玻璃灯罩取下,点完火再将它吊上去。琴酒的酒劲泛上来,他踉跄地撞了点灯人一下。换来一声怒骂,还被泼上一身灯油。 内森想要抱怨几声,但看到龇牙咧嘴的点灯人那漆黑如野兽一般的面孔,为了保住小命,只好若无其事地走了。 路灯下,衣着鲜艳但是褴褛的女人们开始聚集起来,也有人开始向他搭话。 内森的脚踩进了垃圾堆,身上被从二楼泼下来的脏水弄湿,又在路边用娼妓和无家可归者的篝火烤干了。他渐渐离开闹市区,这里连路灯都没有了。除了偶尔出现的大户人家门口外挂着的灯之外,就只能依靠着星光前进。 我可能会整晚都迷路,也可能会露宿街头。内森心里惶恐不安。 他来到一片空地上,这里一些杂乱的房子像牙齿一样参差不齐。十字路口竖着一个标识路名的木板,在星光下他吃力地辨认着木板上的字。十字形的木板上,一边写着肖迪奇,另一边写着佛盖特。他忍不住对路标投以飞吻。 接下来他又花了二十多分钟,才找到了标记着T.巴雷特先生的名牌。这时他已经冷得肚子都快结冰了。 一进门就是厨房兼餐厅,T.巴雷特先生坐在一张简陋的椅子上,浑圆的肚皮上抱着琴酒瓶。内森向他介绍了自己,巴雷特先生醉眼蒙眬:“啊,你就是内森·卡连吗?我收到过你母亲的信。” 在水池旁洗衣服的中年瘦女人伸出了湿漉漉的手:“我是你母亲的表姐,巴雷特夫人。欢迎你来。”她脸上毫无喜色。 巴雷特夫人脚下,三个孩子正互相扯着头发尖叫号泣。 “我们在阁楼为你准备了房间,还是一开始就说清楚的好,房租一周二先令四便士。不包饭,要么自己做,要么出去吃。厨上灶台空着的时候你可以做饭,暖气的煤钱要另算。如果有热水你也可以用。啊,我说的是泡茶的水。要擦身体的话水费另算。用了热水要将水壶添满。看在跟你妈妈的情分上,我给你算得很便宜。就算是贫民窟的阁楼,一周也要三先令。如果你想住好房间,就做好心理准备,一周八先令,自己到外面去找吧。” 内森沉默不语。 “先把从今天起两周的房租四先令八便士付掉吧。”巴雷特夫人催促。 内森要了火种,走进了阁楼房间。这里和外面一样冷。他点燃壁炉。房梁之间架了块木板,上面铺着稻草,这就算床铺。 墙上有一处塞了块破布,抽出破布一看,凛冽的寒风从破洞中猛灌进屋。内森赶忙把破布塞了回去。原来墙上几块红砖被拆下来,充作窗户。可能是不想付窗税吧。如果是夏夜,会有凉风从破洞中吹入,也会洒进月光来吧。 他振作精神,打开了旅行包。 宝物还平安无事地躺在里面。 第二天早上,他穿上了专为这天准备的新衬衫,套上了磨损得不太厉害的外套和马裤,鞋子也仔细擦过,看起来没那么寒酸了。内森带上了他的宝物——一沓羊皮纸和诗稿走下楼来到厨房,巴雷特先生已经喝上了琴酒。孩子们好像还在延续昨晚的活动,互相推搡拉扯,尖叫着吵架。 “吵死了,喝了这个给我安静一点。”内森看到巴雷特先生给孩子灌下琴酒。 “早上好。” 对于内森的问候,巴雷特先生回以哈欠,巴雷特夫人回以叹息。 “还剩一些麦片。你要吃的话三便士。” 内森婉拒了巴雷特夫人,走出门去。 朝阳下,肖迪奇愈加显露出寒酸的面目。 越接近闹市区,喧嚣益甚。泰晤士河畔挤满了堆着货物的手推车和摊贩。 “蒸丸子哟!”“要磨刀吗?”“要扫把吗?”行商们四处奔走。从头到脚漆黑一片的扫烟囱小孩踩着无力的步伐,在人群中踽踽而行。 内森在一家露天摊贩买了一碗热燕麦粥充作早餐。虽然只是用牛奶煮了燕麦,加了一点砂糖,但也比巴雷特家存在锅底的那些焦黑残渣好多了。 他穿过一个似曾相识的广场。 内森靠着奈杰尔的地图寻找廷德尔先生的书店。他差点撞到一块突出的招牌上,才发现那就是他要找的店。 橱窗内陈列着一些精装的豪华皮革书,但这些都不是商品。准备出售的书现在还是一沓沓的纸张状态,或者简单装订放在桌上,一旦客人看中了内容,才会被精装制本。 店里的看书台后,有个客人正在阅读简装的书籍。看样子应该是个富裕的商人,年纪在四十五到五十之间。 制本装帧相当昂贵,所以客人可以在下订单前确定书本内容。简装的书籍或者好的书稿也可以带回自家阅读。书籍爱好者们并不会认为书读过之后就没有用处了,他们希望把豪华的皮革精装本装饰在书架上。 书架前站着一个中年男子,正在整理折叠的书页。 内森敲了敲门,那男子狐疑地盯着他上下打量,傲慢地问他有什么事。这人长着一张贫弱的脸,大大的鹰钩鼻格外醒目。 “我叫内森·卡连,想见廷德尔先生。请问您是廷德尔先生吗?” “廷德尔先生在里面办公,你有什么事儿?” “请代为传达我的名字,他应该会见我的。教区的牧师曾经给他写信介绍我。” “你叫内森……什么来着?” “卡连。” 中年男子哼了一声,走到了里间。 内森的心里惴惴不安,他会如实通禀吗,还是会无视自己? 他无所事事,便拿起书架上折好的书稿,这书稿还没被装订,标题用法语写着《玛侬·雷斯考》,是讲述骑士格里欧和少女玛侬·雷斯考的故事,作者名叫安德瓦尔·弗朗索瓦·普雷沃·德古吉尔。内森知道这个名字,他是一个天主教神职者,也被称作普雷沃神父。内森七八岁的时候,曾读过与之齐名的丹尼尔·笛福的《摩尔·弗兰达斯》,被大人发现,打得脸都肿了。 这故事讲的是一个出生在监狱的女子为了成为上流贵妇,五度结婚,其中一次是和她的亲哥哥。而她的真爱对象则是一名盗贼,女主角自己也因偷盗和扒窃闻名于世,被打入大牢,成为监狱中的名人。 内森的法文读写非常熟练,但他此刻完全无法把眼前的文字放入大脑。他满脑子想的都是,会有谁购买这本书?它会被用摩洛哥皮和压花皮的豪华外壳精心装帧,陈列在书架上吧。转而又想到,若是自己的诗集被印刷好放在这里,然后卖入谁的手中,不禁兴奋起来。 窗外传来了怒吼声。内森来到窗户边,向外张望着。 是轿夫与路人在争执。 内森不知道这争端的起因,但他看到的每个轿夫都很凶悍。他们会推搡着路人前进。 应该是被轿夫推搡了吧,一名掉了帽子的男子正在与轿夫争执,戳着前方轿夫的胸口。 前方轿夫冲后方轿夫打了个暗号,用他们抬轿子的棒子来顶撞男子。 轿子并不是空的,窗上的帘子摇晃着,从里面传出女人的尖叫声。 男人挥动着手杖打破了轿窗。 轿子为了轻便,做得很轻薄,几下就被打坏了。从里面跌出一个衣着讲究的少女。 内森一瞬间冲到马路上。 他冲上去搀扶起少女,将她扶到店里。 前方轿夫将那男子推到墙上,用皮绳缠住他的头和肩膀,用棒子的重量限制他的行动自由,接着用膝盖猛顶他的胯下。后方轿夫也扔下了棒子,整台轿子的重量都压在了男人身上。后方轿夫拿着棒子,开始殴打男人。 被打的男人蜷缩在地,一口咬住前方轿夫的脚,并抬起他的两只脚踝,把他整个人掀翻。一群看热闹的人凑上来,开始押谁会赢。 几个手持武器的壮硕男子骑马赶来。内森想,他们就是爱德华说的弓街侦探吧。 看书台前的那个男子还在专注地阅读书稿,仿佛完全没有注意到这场骚动。 书店里间跑出两个惊慌失措的男人,一个是刚才瞧不起内森的店员,另一个体态肥胖,头发半秃,肥厚的鼻子上戴着夹鼻眼镜。 “小姐!” “您怎么样了?” 小姐的塔夫绸裙子破了,一般在这样的场合,女性都会晕倒以表现她们的羸弱。但这位小姐却用冷静的姿态在附近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我经常雇的轿夫今天不巧生病了,真不该在路上随便拦一个。” “小姐连仆人都不带,就一个人出门了吗?这可不行啊。” “我接到通知,说普雷沃神父的《玛侬·雷斯考》到了,就急着出门了。” “是的,小姐,前几天轮船好不容易从法国带来了一部,我马上就让小厮给您捎了消息。听说因为卖得很好,还会加印。普雷沃神父已经过世好几年了,却人气依旧,似乎格外受到夫人小姐们的青睐呢。” “能让我看看吗,廷德尔先生?” “当然,当然,书是您定的嘛。不过还没有装订起来,只有折好的书稿而已。” 可是一个大家闺秀居然读这种放荡的爱情故事,真不知道小姐的父母会怎么想。 “奇怪,明明放在这里的……” 戴着夹鼻眼镜的廷德尔先生,嘴里一边嘟嘟囔囔,一边在书架上找了起来。 店员捡起散落在地板上的纸张交给店主。 “怎么会在地板上?是你干的吗,费拉?” “绝对没有,我当然知道这是店里仅有的一部贵重书稿。而埃文斯先生正如您所看到的样子,一直沉浸在鲁滨孙·克鲁索的孤岛生活里,根本就没从椅子上站起来过,是这家伙干的。” 费拉的手指指着内森。 “一定是这家伙干的,我发誓,就是他干的。” 没错,的确是内森干的,他不得不承认。刚才为了解救小姐的危机,他匆忙丢下手中的书稿赶了过去。 被费拉说是沉浸在鲁滨孙荒岛漂流记中的埃文斯先生,频频偷瞄小姐和内森。 “你是谁?” 廷德尔先生推推他的夹鼻眼镜。 “我叫内森·卡连,刚才这位先生应该替我传话了。” “不过是个不知从哪里来的小鬼。”费拉插嘴,“我想没有必要惊动忙碌的老板。” “就是这位先生将我从刚才的那场骚乱中拯救出来的,像个骑士一样。” 内森竭力在脸上表现出感谢的神情,单手放在胸前向小姐行礼。 “佩拉姆先生,他是我家乡的教区牧师,他的信应该已经寄到您的手里了。” “是吗?啊,我收到的信太多了。” “牧师说,廷德尔书店的廷德尔先生,是伦敦第一——也就是世界第一的有信用的出版商。他极力赞扬您鉴赏作品的眼光。”这不是拍马屁,内森是真的满怀热情地陈述事实。 “多谢夸奖。”廷德尔先生唇边浮现出一个苦笑,“不是你夸我,我才这么说的,我的确想起来了,内森·卡连先生,听说你找到了十五世纪僧侣写的诗篇?” “是的!”内森激动起来,“这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发现吧?请您一定过目,我带来了!” 廷德尔先生的脸上浮现出半信半疑的表情。不如说,那表情中有九成怀疑,只有一成是期待那说不定是真货。 内森将一沓珍贵的羊皮纸放在桌上。 “十五世纪僧侣所著的诗篇”,这词汇有一种魔力,将埃文斯先生从孤岛上召回来。 他拉开椅子,从看书台前站起,走过来一边问“哪个哪个”,一边探头看着。 内森出示了最后一张:“署名处写有‘1485年11月3日记,神明忠实的仆人,托马斯·哈瓦德’,所以我判断这是一个僧侣的作品。” 内森略为突兀地转换了话题:“那个……我也写诗,我希望您能读一读。” “你想出版自己的诗?” “是的,我认为值得出版。” “这两件事都需要花费时间研究一下。在那之前要先处理一下伊莲小姐专门赶来的要事。” 费拉在桌子上整理好散落的书页递给老板。“我想顺序应该没有错了。”他又瞪了内森一眼,“都是你这家伙惹的祸。”紧接着又对小姐谄媚地笑着,“幸好地板刚刚打扫过,一点都不脏。” “这是小店的责任,请允许我提供一些折扣。” 对廷德尔先生的建议,小姐绽露了一个微笑:“您真是个有良心的人,廷德尔先生。” 内森觉得她的微笑旁仿如有一群鲜艳的蝴蝶在起舞。 “难道,”一直在看内森带来的“十五世纪僧侣诗篇”的埃文斯抬起头,“您是拉夫海德准男爵家的千金吗?” 小姐没有回话,费拉替她答道:“没错,这位是伊莲小姐。” 埃文斯走过来,恭敬地将手放在胸前行礼。 “我认识令尊,以前去府上拜访时见过您。我叫盖伊·埃文斯。” 伊莲小姐只是冷淡地点了点头。 “小姐想要什么样的装帧呢?”廷德尔先生问。 “我要法国摩洛哥皮革,蕾丝风格。” “我这边有一些样品,请您来选择一下金箔压花的式样,还有皮革的染色。费拉,快去把压纹样品本和皮革的样品本拿过来,还有花布的色样。” 压纹样品本和皮革样品本,内森有一种感觉,他们好像在谈论自己诗集的装帧。蕾丝风格是从本世纪初才开始流行的新设计,沿着书籍的边框烫以像蕾丝般纤细的金箔,中央部分留白,或者用花朵图案、纹章来装饰。与上世纪的加斯科风格和更古老的夸张风格或修道院风格相比,显得优雅许多。 “专门负责伊莲小姐书籍烫金的师傅病倒了,好像是肺部出了问题,但是请您不要担心,我们还有其他熟练的师傅。” 伊莲小姐在挑选的时候,内森站在她身后,越过她的肩膀看着各种样品。埃文斯把鲁滨孙·克鲁索丢在了孤岛上,专心看起桌上放着的“十五世纪僧侣诗篇”。 挑好了染成深红色的法国摩洛哥皮革,正要决定封底的设计时,伊莲小姐的脸色越来越难看了。 “请恕我失礼。”她用手帕捂住嘴,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请问……化妆间在哪里?” 内森立刻做了个判断,他走到小姐的旁边,脱掉外套,蹲身接住小姐的呕吐物。将呕吐物包好放到房间的角落后,他扶着小姐走到了长椅处。 “请坐在这里休息一会儿。”廷德尔先生张皇地靠了过来,“费拉,拿杯水来!还有,去拉夫海德先生家,通知小姐身体不适,请他们派人来接。” “不,不用来接了。”小姐小声说,“我很快就好。” “好的,那么,请您在这儿慢慢休息。” “我想松开衣服。”小姐招内森过来,“先生,请你闭上眼睛,帮我松开这里的带子。” 内森照着她的吩咐做了。小姐松开衣服的前襟,柔嫩的手指把他的手牵引到用鲸骨紧紧扎起的内衣束胸处。在内森紧闭的眼睑里,小姐的胸部好像磷火一般闪耀着。 小姐放松后躺在了长椅上,内森小声向廷德尔先生请求:“我想去洗洗衣服。” 廷德尔先生的视线,厌恶地投在房间角落的外套上:“扔了吧。” “可是……”那是内森唯一像样的外套,但爱面子的他无法说出实情。 “扔到外面的垃圾箱去。” 内森按照指示丢掉外套,回到店里,看到小姐躺在长椅上闭目休憩。 “你这样一个孩子,是怎么搞到这份古老的文书的?”廷德尔先生从夹鼻眼镜上方望着内森。 他不是孩子,十七岁了。因为个子生得小,经常比实际年龄看起来小些。 埃文斯先生的目光也投向了内森。 “我想佩拉姆先生的信里已经写了发现的经过。” “我想听你亲口证实。” “是在亡父的遗物中发现的。家父是教会学校的老师,喜好读书。他拥有与我家经济实力不相匹配的大量藏书。家父也喜欢收集古老资料,对所有有年月的东西都保持着敬意和喜爱。在我出生之前很久,教会的建筑曾经改造过。” “嗯,嗯。”埃文斯先生点着头。看到一个热心的听众,内森也更加起劲儿。 “听说他们那时整理记录保管室,扔掉了一些旧的文件。羊皮纸本来是要被仆人拿去烧掉的,被家父要了回来。我继承了父亲的兴趣,爱看书胜过任何事。我遍读了父亲留在阁楼里蒙尘的书籍。因为我的母亲和哥哥都不喜欢读书,如果我不保护的话,那些书现在应该已经被一本本地扔到炉子里引火了。” “佩拉姆先生的信里也说,你非常爱读书。虽然年纪还小,但是古书的知识丰富。” “这些诗篇也是我在阁楼里找到的,是父亲当初要回来的古文书中的一部分。那些羊皮纸大部分都是教会的活动或收支记录,很枯燥。廷德尔先生,我想您一定能体会,我发现这些诗篇时的感动。” “你能读懂这种用古老文字写下的艰涩诗篇吗?” “能读懂。我借助古语字典的帮助通读了全篇。拜它所赐,我还弄懂了不少古语。” “这东西暂时在我这保管一段时间。最近假货很多,必须好好鉴定一下才行。” “好的,麻烦您了。”内森说着,从羊皮纸中抽出了一张留在手边。 “为什么抽走一张?”埃文斯问。 “以防万一,为了保证这诗篇不会在未经我允许的情况下被拿去使用。” “你这小鬼好生失礼!”费拉厉声说,“难道你不相信廷德尔先生吗?” 廷德尔先生苦笑着制止了费拉。 “还有,廷德尔先生,您愿意读我的诗作吧?” “搁在那儿吧,我回头看。” “拜托您了。” “您感觉好些了吗?”廷德尔先生问伊莲小姐。这时,她已经整理好内衣的带子,坐在椅子上了。 “嗯,我平时很喜欢皮革的味道,今天却……我没事儿了,要告辞了。” “要帮您叫个轿子过来吗,还是叫马车?” “一晃我还会难受的。我还是走路回去吧,也没那么远。” “我送您回去吧。”埃文斯说,但伊莲没理他。 廷德尔先生说:“费拉,你去……” “不必了,我请我的骑士送我。”伊莲回绝道。她转向内森:“先生,你可以送我回去吗?” “荣幸至极。”内森发自内心地说。 自古以来,不知有多少人向世人警示恋爱的愚蠢。内森也读过那些文字。 有人说:“恋爱是两个人一起变傻。”眼下,内森已经一个人变傻了,但他还不自觉。 也有人说:“人总是坠入爱河,就像真正的落水一般尝尽苦头。” 还有更辛辣的:“恋爱!那么,你能去爱对方的消化器官、肠道、排泄器官、流鼻涕的鼻子、吃东西的嘴吗?想到这些,热情也会稍稍减退吧。”内森想都不去想。 法国人说了不少关于恋爱的警句,作为英国人的莎士比亚,也在《爱的徒劳》里写了以下台词:“这简直是一种胆汁质疾病,会把血肉的凡人敬若神明,把一只小母鹅看作仙女。” 内森·卡连不到十岁就读完了莎士比亚,但他却丝毫不懂爱的本质。 小姐在服装店前停下脚步。她穿着连帽斗篷,但内森却只剩下一件衬衫,被冷风冻得嘴唇发白。 “小姐,欢迎光临。”一个店员迎出来,小姐对他说:“我要找件适合这位先生的外套。” “好的,请允许我量一下尺寸。” “我很急,现在就要。” “如您所见,小店只接受定制。” 店员一边对小姐搓手巴结,一边用冷冷的目光看着内森的破鞋。 “我想您去旧衣店找会比较快。当然,怎么能让拉夫海德先生家的小姐屈驾旧衣店呢。为报答您日常对小店的关照,让小的走一趟,为这位先生找一件合适的外套。” “那就拜托你了。” “请您到店里休息一下。本店刚刚从法国进口了一批美丽的蕾丝,我想您一定会喜欢的。” 他们被引到一个房间,一些店员送来各种布料的样本,不停地谈论法国的各种流行趋势,但伊莲小姐听得漫不经心。 外套总算送来了,虽然是旧衣,但也比内森那唯一一件见客外套好多了。 “这是糟蹋了你外套的赔礼。” 然后,她对店员说:“请你们找个人送我回家。我和这位年轻的先生要在这里道别了。” 她对内森伸出手说“请保重”时,内森忍不住像个被授勋的骑士一般跪了下来。 虽然约在下午四点以后,但是内森到达马修斯咖啡馆的时候还不到一点。因为与伊莲小姐告别后,他不知该在哪里打发时间。 正如奈杰尔所说的那样,马修斯咖啡馆面前有一座小广场。广场中有一个石造的喷水池,不知是否出了故障,并没有水喷出来。 店内有几群人分组坐着,或谈笑,或热烈辩论。他们似乎是常客,看起来非常熟悉自在。有人读着店内提供的报纸,也有人叫侍应生拿来文具,埋头写作的。暖炉前有个扶手椅,可能算得上特等席,被一位戴着假发、风采卓然的老人占据了。 故乡的小镇里没有咖啡馆,内森还是第一次喝到这种黑色的饮料。第一口喝下去,苦得差点没吐出来,他学着其他客人的样子,在里面添加了牛奶和糖,终于有了恰到好处的味道。 内森觉得自己和这样的场所格格不入,有些怯场。但比起介意周围,他脑子里更想着该如何将这几小时之内的体验告诉爱德华和奈杰尔。 我从混乱之中,解救了那位小姐。 转换成语言,用短短一句话就能结束。但该如何表达那一刻的恍惚感呢?若不能用韵文将之表达出来,岂不是没有资格自称诗人了吗? 内森早餐只吃了一碗燕麦粥,现在觉得腹内空空如也。他点了一份姜饼,又指着那些写字的客人,对送姜饼来的侍者询问:“我可以借些纸笔和墨水吗?” 笔记用品送到了,但他很难将自己沉浸到创作中。 无意之中,天启降临。内森把咖啡杯推到一边,用羽毛笔蘸满墨水,开始记下在脑中流过的词汇。 他脑中流动的,是讲述异国公主与年轻奴隶之间爱情的叙事诗。他把标题定为《悲歌》,用与题材相称的古语写下。自幼年开始,内森便熟读乔叟、莎士比亚、弥尔顿、蒲柏等人的作品,《坎特伯雷故事集》是十四世纪的诗人乔叟用当时的俗语写下的作品,内森读到的是十八世纪的版本,附有注释,他靠着这些通读了全篇,学会了古语。 在父亲的遗物中,找到羊皮纸文件以后,他又解读了里面的古语,学到了与十八世纪不同的拼写、修辞与独特字体。 可这些知识与才能,在他的故乡却没有任何的用处。他进入了某个富豪创立的学校,上课内容都是在毕业后与学校相关事务所需的商业用语、法律用语。内森对此完全不感兴趣。 十四岁毕业后,他受雇于与学校有合作的法律事务所。实习七年,这段时间没有工资。 他在工作的间隙继续诗歌创作。 肯定他才华的,只有佩拉姆牧师一个人。 内森在无薪水的见习生岗位上忍耐了三年。终于辞去了工作,坐上驿站的马车。 他明明昨天才到达伦敦,但现在却觉得那已是遥远的过去。 噫吁兮,明月炯炯遍照,血潮奔涌在草叶的血脉中。年轻的奴隶踉跄前行——他的笔尖在纸上滑动——微弱的心啊,抵抗着烈风。百鸟亦沉眠,奈何…… 羽毛笔的尖端已经很粗糙,开始刮纸了,瓶子里的墨水也所剩不多。侍者一开始拿来的笔就是用旧了的,墨水瓶中也仅剩一点。如果他在这里停笔,那流动的诗意就会消失。他的右手奋笔疾书,眼睛紧盯着纸,抬起左手呼叫侍者。 侍者迟迟不来,内森不耐烦起来,大声叫人。 “请安静。”侍者劝他。 “给我新的笔。” 他甚至连用削笔刀削尖粗糙笔尖的时间都不愿浪费。 “还要墨水,瓶子空了。”内森粗声大气地说。 对这个连小费都不给的年轻客人,侍者视而不见地走了。 “给我笔!快点。” 他开始用拳头敲桌子。 周围的人向他投来冰冷的视线。 “不巧的是小店的新笔用完了,墨水也没有了,您可以去别的店。” “我在等人,不能去别的店。” “那么请自便。” 侍者的语气殷勤,态度却很无礼,转身走开了。 不知过了多久,暖炉边上的扶手椅已经换了客人。 那名男子走过来,看着内森写的纸,指着一个地方说:“哎,你这个地方拼错了。” 内森推开他的手: “错的是你,十五世纪的拼法就是这样的。明明是自己不懂,还随便批评别人,只会让自己蒙羞。” 男子却没有恼怒的样子:“你知道十五世纪的拼法吗?真了不起。”他把身子凑得更近,脸都快贴过来了。内森别过脸去。 “好艰涩的语法呀,简直是莎士比亚呢。” “莎士比亚是十六世纪到十七世纪前半的人。我写的是十五世纪的古语。” “你能自由地书写十五世纪的古语吗?” “没错。” 男人叫来了侍者:“请给这位少年拿来新的笔和墨水,再给他一杯新的咖啡,咖啡算我的。我要走了,帮我结账,找零就当小费吧。” 内森愉悦地喝着新送来的咖啡。 侍者还补充了笔和墨水。 但原本奔涌的诗情已消失无踪。 内森想要看表,确认一下时间,这时才发现他的怀表不见了,钱包也没有了。 “被偷走了!” 他猛然站起,四处张望,但是,大家都是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 上了年纪的侍者又靠了过来。 “您总算要结账了吗?” “我被偷了!钱包和怀表都被偷了!” “可别想吃白食啊,年轻人!”侍者的声音带着一丝恐吓。 “肯定是那个人!刚才的家伙!那么厚着脸皮凑上来。” “您说的是哈灵顿先生吗?可别瞎说,那个人是我们店的常客。他可是《大众日报》的社长呢。” “那是谁偷走了我的怀表和钱包?” “谁知道。” 内森想起来,他刚才沉迷写作时,确实有个人撞了上来。但他根本没抬头看那个人。 “如果你不付账的话,我就去通报治安法官,把你扔进弗里特监狱。” “等一下,我的朋友马上就会来。” “要等到什么时候?” “四点过一点儿。” 啊——内森突然叫着跑向大门,他忍不住张开双手拥抱进来的两个人。 “啊,让你久等了。”爱德华的声音听起来是那么的亲切。 “塔纳先生,哈特先生。这个小气又吵闹的家伙是你们的朋友吗?” “昨天刚刚认识的。” “你们的老位子空着呢。”侍者来带路了。 内森也拿着他的纸笔跟着挪位子了。他咬紧牙关露出牵强的笑容,若是让人看到他刚才的样子可就太丢人了。 “你昨天平安无事地到肖迪奇了?” “嗯。” “没碰到打劫的和强盗?” “没有。” “那可真是个奇迹。”爱德华说。 “用奇迹这种词儿,可真不像是你的风格。”奈杰尔语带嘲讽。 “为什么?爱德,你不相信奇迹吗?” “不相信。” “也不相信基督的复活吗?你是无神论者?” “我是理神论者,不否定神的存在,只否定神迹的存在。” “那你也不相信人死之后魂灵或升入天国,或堕入地狱了吗?” “现在又不是中世纪了。” “你是受到了托兰德的影响吗?” “你也读了托兰德吗?” “读是读了,但是我不同意他否定神迹的说法。”内森强硬地说,“没有神秘和奇迹的世界,岂不是太可怕了?托兰德把宗教限定在道义与伦理的范畴内。伦理的确是指点人们生活的路标,但那是人们自己想出来的。而神是远远超越人们肤浅智慧的存在。我思考人们死后的世界。如果能被埋葬在教堂的墓地中,就好似被神接纳入怀抱一般愉悦。”说到这里,内森不由得苦笑,“昨夜虽然有赖神迹得以安全抵达,但是今天就遭了殃。就刚才。”他将自己的钱包被扒窃的事情说了。 侍者送来两人份的咖啡。 “塔纳先生,今天您要破财了。您那个体面的朋友,一文不名,在这里待了好几个小时,享受了咖啡、姜饼,还消耗了大量的纸张。还借了墨水和羽毛笔。” “纸张与笔也要花钱吗?” “当然如此。”侍者故意用恭敬的语调讽刺。 “哎呀哎呀。”爱德华叹息,“算了,今天我来请客吧。就当感谢你昨天把珍贵的书借给我。”一边说着一边将纹章学的书递还给内森。 “他的消费我也出一半。”奈杰尔说,“这本书我也读了。” “不用,只要帮我垫付一下就可以。”内森说,受惠于人让他很不自在,“下次见面我一定还你。” 离开乡下的时候,他卖掉自己的家产,换到了一点钱。牧师也为他这能替镇上争光的天才进行了筹款,为他筹到了七几尼八先令六便士。其中的一部分支付了住宿费,今天带出来的零钱被偷了,剩下的部分还藏在充作床垫的稻草里。 “你在写些什么?” “诗。” “能让我拜读一下吗?” “请看。” 爱德和奈杰尔把头凑在一起看内森的诗稿。 “这是什么国家的语言?” “是十五世纪我国的语言。” 内森说这话的时候,想到自己的表情肯定是扬扬得意。 他从那两人那里得到了超出预期的赞美。 “你给廷德尔先生看的诗,也是用古语写的吗?” “不是,那个因为希望能得到出版,所以是用明天的语言书写的。” “什么叫明天的语言?” “我预感到人们在未来将会熟悉使用这种语言,用语言描述颜色和声音。” “期待能看到成书。” “如果能出版,我一定送你们一本装帧好的。” “等我的书出版了,我也一定送你一本。” 奈杰尔的话多少破坏了一点内森的优越感。 “你也在写诗吗?” 内森同时感觉亲密与竞争意识这两种矛盾的情绪。 “不是诗,我擅长精密的素描。而且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出书呢。” “是一种很特殊的画。”爱德华在旁边补充道,“但是在这个领域,当今时代还没有人能够超越奈杰尔。我们的老师经常说,奈杰尔的素描完全不逊于列奥纳多·达·芬奇和米开朗基罗。” 内森心中涌起一阵强烈的嫉妒,但又安慰自己,毕竟领域不同,不需如此。 虽然有一个佩拉姆牧师一直赞赏他的才华,但是也从来没说过他的诗能够比肩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或能媲美约翰·邓恩之类的话。 “你们是学美术的学生吗?皇家学院的学生?” “不,奈杰尔的父亲是画家,他从小就熟悉美术。” “你们为什么神秘兮兮的?不能跟我说得清楚一些吗?” 那两人对视一眼。 这两个人总是这样……内森想。似乎他们只用视线就能交流一样。 “我们两个是见习医生。”爱德华说,“奈杰尔也在学医,但是他能够将人体各部位画得非常精准,我们的老师很看重他。” “老师也很看重爱德。”奈杰尔说,“爱德也很优秀。” “老师的研究心血以后会结集出版,到时候会把奈杰尔的画做成铜版画放入其中。” “啊,原来是这样。” “你不是说今天要给我们看宝物吗?在哪里?”爱德催促他。 “抱歉了,我今天把那个交给廷德尔先生了。” 他把今天跟廷德尔先生说过的关于十五世纪诗篇的事情又讲述了一遍。 “了不起!”奈杰尔探出身子,“你不但是个诗人,还是个古诗篇的发掘者,一定会受到世人的褒奖。” 奈杰尔似乎完全没有那些所谓的竞争意识或者嫉妒心之类的东西。 “你们每天都来这儿吗?” 还没来得及回答内森的问题,奈杰尔瞪圆眼睛,扑哧一声笑了出来。 奈杰尔面朝窗户坐着。 “怎么了?”爱德华问,奈杰尔指了指窗外。 “喷泉本来已经没有水了,但是刚才忽然又喷了出来。” 喷泉边一个路人没有提防,被从头到脚淋了一身湿,怒骂起来。 “啊哈,真爽。” 内森惊讶于爱德华语气中流露出来的恶意,他怎么会对别人的遭遇幸灾乐祸? “那家伙是个扒手。”奈杰尔为爱德华辩护一般地说道。 “扒手?” 愤怒地挥动着三角帽的男人穿着体面,看起来像是个中上层阶级的人。他的衣服和端正的相貌实在都不像个小偷。 “他总偷东西。我们不一定每天都到,但是经常来这里。”奈杰尔回答了内森刚才的问题。 被淋成落汤鸡的男人推开马修斯的门,嚷着叫老板出来。 “是你们负责管理喷泉吧?” “不,喷泉是由市政管理的。如果您有意见请去向市长提。”店主说。 爱德华的笑声实在太大,引得那男子向这边看来。面对他的视线,爱德华和奈杰尔客气地点了点头。 男人愤然出门,对正要进店的客人抱怨着。 那客人摘了帽子对男子一颔首,简单交谈了两三句后走进店内。侍者随即上前带领他到一张桌前坐下。 他抬头看到爱德华,就从椅子上站起来,走过来伸出了手,与爱德华握手。 “小丹尼好吗?” “啊,他挺好,现在胖成个球儿一样。我太太也很好,下次再来我家玩啊。丹尼可喜欢你了。啊,我等的人到了,请替我向丹尼尔先生问好。” 客人说完,就回到了自己的桌边。新进门的客人也坐到了那边,两人开始交谈起来。 “刚才那个是你们的熟人吗?” “那是坦普尔银行的主任,休姆先生。” “你们还认识银行界的人啊。” 内森看到几个常客将这咖啡馆当作联络地点,在店里接收邮件。 信封上只要写着“马修斯咖啡馆,某某先生收”就行。 “我以后也要每天来这里。”内森说。 常客将咖啡馆当作日常联络的地点这件事,在他看来也是非常风雅的都市人的习惯。 “可以定下心来写东西,还能看报纸。” 这里实在比巴雷特家昏暗的阁楼强太多了,报纸在外面买一份要三便士,在这里则是可以免费读好几种。至于墨水、纸和羽毛笔,就自己带吧。食物则是在外面的小摊上买更划算。 “能和你们在这里经常见面就太好了。” 他决定忽视侍者的刻薄相待,等自己也成了常客,他们也会笑脸相迎了吧。至于他们有多讨厌不给小费的客人,内森是根本想象不到的。 他决心将与美丽少女的罗曼史当作秘密深深封存。他预感到如果把这说出来,天真的奈杰尔可能会一口气地重复着好棒好棒,而爱德华那种略带嘲讽的态度,则是他没法忍受的。如果知道他被叫作“我的骑士”,怕是会被当作谈资一直拿来打趣。 他一点都不愿让这珍贵的记忆受损。 与二人分别离开了咖啡馆,内森在回家的路上找了家面包店,买了黑面包。尽管内心抗拒着回到那阴郁的公寓,他还是只能踏上回巴雷特家的路。只要回忆起伊莲小姐,他那忧郁的心情就能得到纾解,但同时,一股让他几乎窒息的痛楚却袭上心头。 “你每天都来,让我们很困扰。” 费拉说完这句话,立刻关上微微开启的门扉。 从内森将诗稿送来的第二天起,他就每天都去廷德尔书店拜访。是否读过了我的诗?能否出版我的诗?他每次都被费拉赶走,一次也没见过廷德尔先生。 内森顶开被关上的门,挤进屋子。 “请让我见一下廷德尔先生。” “廷德尔先生非常忙,他说如果你过来就这么告诉你。他还没时间读你的稿子,如果读完会叫你过来的,你就在那儿等着好了。” “我会在一个叫马修斯的咖啡馆里待着,请和那边联系。” “知道了,知道了。” “大概还需要多少时间?” “这我可不知道。” “请你问一下廷德尔先生。” “廷德尔先生也不会知道到底需要多少时间的。他有空就会读你的诗,你回去吧。” 请跟马修斯咖啡馆联系啊,内森还在强调。 其实去廷德尔书店这件事,他的内心还有一个细微的期待,期待能够和伊莲小姐再次见面。她应该会去书店取那本被隆重装帧的《玛侬·雷斯考》…… 也许她不会因此专门去一趟书店。也许装帧好的书籍会由费拉或者老板亲自给她送到拉夫海德家。 内森打消了自己天真的联想,又转而想到,玛侬·雷斯考也是不下于摩尔·弗兰达斯的多情恶女。外表是纯真的少女模样,却诱惑男人,让他们身败名裂。书的内容过于荒唐,正如廷德尔先生担心的那样“如果让父母知道女儿在读这样放荡的爱情故事,不知会怎么想”。如果伊莲小姐不想让家人看到的话,可能会亲自前来。 内森在广场的一处摊位前喝了一碗粥,然后去了马修斯。这已经是他每日必修的功课了。 只买一杯六便士的咖啡就在店里赖上一天,读完所有的报纸,就如在自家书屋里一样埋首写作,还不时斜睨附近大声说话的其他客人,就这样还一点小费都不给。 对这种家伙,侍者当然没有好脸色。但内森却丝毫感受不到这些。他虽然对人们的心情很敏感,却也有迟钝的一面。自负与不安在他心中交杂存在。内森轻视他人,总觉得别人比自己愚蠢,这实在是个不幸的性格。他不擅与人交往,喜恶都太过激烈。 内森坐到桌前展开稿纸。 啊,心何慌乱。闪闪星辰悲怆乎——他的笔尖有些迟疑不定——异葩绽放,凝视黑澹的灵魂啊…… “冒昧打扰。”有人向他搭讪。是他第一次来马修斯那日,请他喝过咖啡的《大众日报》的老板哈灵顿先生。 “还记得我吗?” “当然,你是说我的拼写有问题的那个。” “啊,你说那件事吗。我回去查了古语辞典,你的拼写是正确的。我要为我的错误向你诚恳地致歉。” 内森脸上浮现出志得意满的笑容。他丝毫不懂得谦虚或者是低调的社交手段。 哈灵顿先生的目光落到了写到一半的诗上。 “这个我还没来得及推敲呢。” 内森把纸拽了回来。 “真了不起。” 哈灵顿先生松开手,并没有为少年的傲慢无礼生气。 “你多大了?” “十七岁。” “个子真小,你看起来像只有十四五岁,是出来享受暑假的学生吗?” “我是自学的。” “即使是牛津或者剑桥的学生,也写不出这样的水准。” 这才是内森梦寐以求的赞美。 “我越来越佩服你了,你也能用平易的语言写东西吗?”哈灵顿先生问。 “当然了。” “要不要向我的报纸投稿?” 内森的呼吸几乎停止了。如果任他表达自己的心情,恐怕他会跳起来抱住哈灵顿先生,亲吻他的脸颊。但他是个爱面子的人,不希望自己看起来这么轻浮,因此勉力自制,用沉稳的语调说着话。 “我很愉快地接受您的邀请。我的诗稿能够得到刊登,非常荣幸。” “我的报纸里没有文艺栏,我希望你能写讽刺诗,题目我会提供的,你熟悉如今的政治形势吗?” “我对政治一向不关心。” “那可不行,年轻人应该多关心国家的未来。” 内森想说他对政治毫无兴趣,干脆地拒绝哈灵顿先生,但这提议实在太有吸引力。 署名内森·卡连的文章将刊登在报纸上,还能挣稿费。他带来的那点钱,在衣食住行上已经花得差不多了。诗集何时能挣到钱还是未知的事儿。 还不知道会不会有人花钱收购十五世纪的古诗。 在把手头的钱花光之前,很有必要找到收入来源。 “我愿意投稿。”内森这话一说,《大众日报》的哈灵顿先生就伸出了手。 “那么你明天来我的报社吧,地址是这里。” 哈灵顿先生伸手拿起了内森的笔,在稿纸的边缘写下地址。 内森心里有点嗔怪,心想这人真是个粗线条。 哈灵顿先生离开咖啡馆后,内森继续他的诗歌创作。刻画星辰之夜宵,黥面奴仆如暗影,如灾殃,冥冥之中…… 当头脑中流动的词汇停滞时,他停下笔叫来侍者:“拿一份《大众日报》来。”侍者冷冷回答:“我们这儿没有。”耸耸肩回去了。 他结账离开,到街头报童那里买了一份《大众日报》。 自己的名字和文章将刊登在这份报纸上。 《大众日报》是一份四折的单张报纸,非常简陋。第一面登载着用夸张的语言弹劾政府的文章,其他三面全是花边新闻和小道消息。 真不想写这样的东西,内森一度高涨的情绪有些失落。他把报纸团成一团丢掉了。 但为了吃饭别无他选。一旦陷入惨淡的情绪,就难以振作起来。结果自己不就是个失败者吗?自己写的文稿形同废纸,他觉得往来的行人每一个都在嘲笑他,他被敌意团团包围。 在乡下的时候,每逢失意他就会去教堂。那里有会鼓舞他的牧师。 但这里的教堂,是个淫窟。 内森买了个黑面包,向墓地走去。 他在柏树下坐下,心情稍微被抚慰了一些。 那座墓前已经没有花了。 其他的墓前则供着花。 内森将脸埋在了两手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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