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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剖开您是我的荣幸 作者:皆川博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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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周后,内森终于又见到了伊莲。 他每天都去廷德尔书店报到,终于有了回报。 “廷德尔先生很忙,他还没看。” “他什么时候会看?” 内森还在和费拉争论着,一辆轻便马车停在书店门口。车夫放下脚架,先下车的是个看起来像奶妈的胖女人,接着伊莲扶着那女人搀扶的手出现了。 费拉把门大大地拉开,好迎接伊莲与奶妈,内森趁机迅速钻入店内。 “你是上次那位先生。”伊莲露出笑容,让想赶走内森的费拉不得不闭上嘴巴。 “诺玛,我是不是跟你提过?这位先生就是我的骑士!” 微胖的诺玛目不转睛地打量内森,两个嘴角下撇,微微点头示意。 “我想差不多该做好了,就过来了。” “是的,小姐。刚刚完工。我们督促着匠人们赶工,尽快完成了。正要派人去府上送信。啊,真是太凑巧了。您的《鲁滨孙漂流记》也完工了。” 费拉的后半句话是对正走入店内的埃文斯说的。 “小姐,我们又见面了。”埃文斯亲昵地搭话。诺玛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廷德尔先生向伊莲小姐,费拉向埃文斯先生各自转交了他们的书。 诺玛付钱的时候,伊莲上了马车。她用目光邀请内森过去。内森简直不敢相信,但还是试探着将一只脚放上了脚架。伊莲似乎微笑着点了点头。上了马车后,她示意内森坐在自己对面。 随后上车的奶妈看到内森,不由得高叫一声:“小姐!” 马车摇晃着出发了。 见内森对着红色皮革封面看得入迷,伊莲便把书交给他。 “你能读懂吗?” “‘为了讲述这个故事,我必须将我与戴格罗骑士的初次邂逅,及我生涯中的一部分奉献给读者。’”内森读出了用法语写的这一段落,内心惶恐着自己的发音是否标准。他满心打算,只要伊莲小姐的唇角浮现一丝讥讽,便立刻从这马车上纵身跃下。 “你的声音真悦耳。”伊莲却这样说,“你能将刚刚那一段用英语再读一遍吗?” 内森将那内容翻译成英语,流利地又朗读了一遍,伊莲对此流露出赞叹的表情,让内森心中不禁感激起家乡的牧师。教他读写法语的也是牧师。也许在法国人听来,内森的语调中多有奇怪之处,但伊莲似乎毫不在意。 马车经过一家茶馆时,伊莲命令:“停车!” “我要在这里一边喝茶一边听我的骑士朗读。诺玛,你先乘马车回去,大概一个小时之后再来接我。” “小姐,这样可……”奶妈想要抗命,但最后还是屈从了伊莲小姐。 如果说咖啡店是男士们的空间的话,那么茶馆相对来说就是为女士们所准备的场所了。 内森作陪,与伊莲一起品尝了掺着香料、芬芳馥郁的小圆面包和茶,然后在她的期待下继续朗读《玛侬·雷斯考》。每读完一段,就停顿一次将刚才的段落翻译成英文。 “其实我的法语真的很不好。”伊莲这么说,“本来打算让我的家庭教师读出来翻译给我听的,但是你读得不知道比他好多少倍了。” 若是平常的内森,对这种提出要求就不容对方拒绝的上流社会式的傲慢,早就敏锐地察觉并开始反感了。但是对伊莲,他却变得迟钝了。 诺玛掐着一个小时的时间来接伊莲的时候,他们正读到年轻的骑士戴格罗沉湎于玛侬的美貌,与她私奔,在巴黎与玛侬共筑爱巢时为钱所困,玛侬似乎暗地里接受着有钱男士的资金援助。 内森遗憾地准备将书还给伊莲。 “不,这个你拿着吧。”伊莲把书推回来,“我每天都会来这里,请你也带着这本书来给我朗读。” “我一定会来。” “接下来你要去哪里?” “我得去报社,我的诗作投稿在报纸上。” 小小的虚荣心作祟,内森没有说明那是什么样的诗,又是什么样的报纸。 这供上流和中流女士们出入的茶馆的氛围,与充斥着比他大许多的男士们的争论声的咖啡馆相比,实在是好上太多了。 相较于“马修斯”,这里的侍者也格外亲切——当然也可能是因为他是伊莲小姐的同伴,会得到额外的信任——女客们投向他的目光也充满了温柔。在“马修斯”,他要么被彻底无视,要么被当作“任性的小家伙”看待。 茶馆里女士们的交谈肤浅轻薄,传入耳中的谈话片段,让内森颇有些优越感。 虽然他还有给哈灵顿先生的报纸写讽刺诗的任务,但他还是先把《玛侬·雷斯考》读完了。 这花了他大概两个小时的时间。骑士戴格罗真是个傻子,他发自内心地想。为了一个毫无诚信的女人抛弃一切,最后甚至流浪到了新殖民地。 但虽然这么想,他还是忍不住进行起毫无意义的幻想:如果伊莲要他带着她一起逃走,自己会怎么做呢? 毋庸置疑,伊莲对他有好感。否则她绝不会要求他每天都来这里朗读这装帧豪华、内容却空洞无物的读物给她听。 如果故事比这作品再长上三倍就好了。虽说朗读比默读更费时间,再加上翻译,花的时间就更多了。但只要一个星期,就会念到戴格罗在殖民地,与看上玛侬的男人发生争执,杀掉了对方,与玛侬一起奔逃在荒野上,最后玛侬曝尸荒野的情节了。 还是在念完《玛侬·雷斯考》之前,抓紧把自己的诗写完吧。 内森决定,等读完《玛侬·雷斯考》,就读自己的诗——异国公主与年轻奴隶的爱情故事给伊莲小姐听。伊莲一定会赞叹,无名的内森·卡连比鼎鼎大名的普雷沃神父竟然还要高明许多。 幻想漫无边际地奔放驰骋,在梦想世界中,再无谦虚的容身之所。 但随着自负的膨胀,不安也在增加。别人是否能够理解我诗作的价值?万一这诗并没有自己认为的那么优秀怎么办?这一切对少年来说都难以接受。 他的目光投向壁炉架上的时钟,说好三点钟前要把稿子送到哈灵顿先生的报社,但他还一个字都没写出来。 在茶馆温馨甜美的氛围里,实在想不出尖锐讽刺,能一针见血的词汇来。 内森带着纸笔离开了。 他来到“马修斯”,背对侍者冰冷的目光,坐到他的老位置上。 他的诗作已经在报纸上刊登了好几篇,稿费只有少得可怜的两先令。但对于靠着积蓄坐吃山空的内森,这收入还是很珍贵的。可这工作却也在侵蚀他用于真正的创作的时间。 他在茶馆吃的小圆面包由奶妈一起付了钱,所以能省下一顿饭钱。如果以后每次都能如此,对他助益颇大,但这想法让他觉得很难为情。 他开始埋头写作价值两先令的诗稿。 内森对政治毫不关心,直到哈灵顿先生告诉他,他才知道如今世人正在热议对腐败议员的弹劾,发起弹劾的中心人物是一个叫作约翰·威克斯的人。哈灵顿还告诉他,现在新大陆的殖民地与英国的关系正在恶化,威克斯从他亡命的殖民地返回英国,正在集结反政府势力,等等。这些也都是哈灵顿先生给他的主题,要他根据这些将弹劾政府的煽动行为写成讽刺诗。 内森没有那种从内心涌出的愤怒,因此下笔滞涩,但他极具才情,仍然能灵活地将这主题发挥成为讽刺诗。而这也是他自觉窝囊的原因之一。 一个小时不到,他就写完了讽刺诗。剩下的时间则用来继续写作《悲歌》。 快三点的时候,他出发前往《大众日报》。 途中,他经过了卡斯尔街。爱德华和奈杰尔就住在这里呢,他仰望着建筑想。他的这两个朋友据说在向丹尼尔医生学习解剖学,同时也寄宿在医生家。他们人都很好,虽然工作内容有点可怕。 外表看上去是一排连续的房子,但对开的大门后面实际是中庭,连接着两处房子。爱德华他们曾经说过,中庭的右边是爱德华他们住的解剖教室及丹尼尔的家,左边是丹尼尔的哥哥一家。双开大门供学生们进出所用,两家的玄关分别位于两栋房子面向马路的那一侧。 现在那两个人会不会正在进行解剖实验?内森很想偷偷去看看,但还是径直走了过去。 他在两个朋友面前努力隐藏着自己的弱点,虚张声势。 刚认识时,他吹嘘得似乎自己的作品马上就要被出版了一样,可实际上却一直被廷德尔先生忽视。 他没有把这件事告诉朋友们,但他们可能已经察觉到了他的出版事务并不顺利。 内森也极力掩饰着经济的窘迫及其带来的惶惶不安,他绝对不想被人怜悯。但有时他也会忽然支撑不下去,说出些丧气话:“如果我死了,请把我安葬在教堂墓地的柏树下。”其后又觉得丢脸极了,他希望给人留下玩世不恭的印象。 被称为“琴酒巷”的贫民窟一带,遍布妓院和简陋的小旅馆,哈灵顿先生的报社就位于此。鳞次栉比的飘摇陋室里只有三栋豪华建筑:当铺、琴酒私酿厂和殡葬社。 从窗户中倾倒出来的秽物和厨余垃圾在路边堆积成山,猪猡四处游荡,时不时埋首在垃圾堆里进食。大白天就喝得醉醺醺的男人们横卧在地,手里还拿着琴酒瓶不断灌酒。 报社中也飘着琴酒的味道。开始投稿后内森才发现,《大众日报》虽然有个响当当的名号,但所有的工作人员加上哈灵顿先生也才三个人。从写稿到印刷、贩卖,这三个人都包了。 知道这件事后,他颇有些失落。哈灵顿先生看样子本想把内森招揽过来兼做打杂,如此暗示几番之后,他却没有理会。他还是有诗人和作家的自负的。 哈灵顿先生本人在咖啡馆里也是衣冠楚楚,但是到了这里,他的样子和街上的流浪汉也差不了多少。 他粗略地浏览了原稿:“好,这样就行了。你过来帮我一下。”说罢也不给内森拒绝的机会,就带他来到了半地下的印刷车间。 在散发着油墨味道的印刷机旁,仅有的两个社员正在捡铅字。 “卡连的稿子算是赶上了,把它放进第三版里。卡连,你要不要试试排铅字?你自己写的东西,干起来应该很快。” “不好意思,我后面还有约会。” “那可真遗憾,这可是会对你很有帮助的。”哈灵顿先生一边说着一边开始动手排铅字。 “那个,我的稿费……”内森搭话道,哈灵顿先生扔过来两个先令。 “以后,还要用力度更强些的词汇来弹劾政府,不是诗的形式也行。政府又企图流放威克斯先生。威克斯先生看了上周你写的东西,说是颇有些可看之处。他忧虑的是当今社会会让你这样本来应该前途无量的青年因为贫困而无法出头。有一小撮贵族以国王的名义把持朝政,必须要改变这样的现状。不要害怕过激,温暾的语言是无法抓住民众的心理的。” 哈灵顿鼓励式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内森小心地将两先令收好,离开了报社。 他再度走向“马修斯”。 是为了和两个朋友见面。 内森忽然想到,孟德斯鸠的著作里曾写过:友情就像是一种契约,对人付出一点善意,期待收获更多的亲切报偿。 他们之间的友谊,就是从最初那两人给他的一点善意开始的。他们应该并没有期待我能回报更多吧。啊,将纹章学的书借给爱德华,算是我的一点小小善意吧。爱德华也依约在次日返还了书籍。我那时也没有期待他们能回报更多。可是看到他们时,不知为何心情就能安定下来。虽然内森感觉那两人的关系极为紧密,自己很难介入其中,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伊莲的事他依然还没有告诉两位朋友,一开始没说出口,后面就更没机会了。他不想被人拿这件事来调侃。奈杰尔可能会真心实意地为他欢喜,但爱德华就不好说了。他总觉得爱德华会对这事嗤之以鼻,因为他言谈间总流露着冷冷的嘲讽。 “年轻的梦想家啊,不要相信自己,”有时爱德华会引用这样出处不明的词句,“你要像畏惧溃疡一般畏惧灵感。那是你患病灵魂的深重呓语,还是遭囚禁的思想的烦闷?” 这些话让内森的自信更受打击。 “爱情伴随着荆棘,毫无办法。毕竟爱就像一朵花,相比之下友情又算得了什么?不过是棵青菜。”这话是谁说的来着。好像是内森在书上看到的一节。 他才在“马修斯”坐下不久,两棵青菜就走进来了。 内森轻笑着与奈杰尔拥抱,手在爱德华的后背轻拍。 “这简直是十年未见的迎接方式了。”爱德华说,“怎么这么想我们?不是前天刚见过面吗?” 内森也觉得自己莫名其妙的兴奋,可能是缘于与伊莲的约定。 “我拿到稿费了。”内森说,“今天我请客。” 他完全忘了房租。 五月中旬,新绿色总算让公园与广场的景色清爽了一些,但覆盖在建筑物上的煤污依旧,天空也因粉尘煤烟而漆黑依旧。 《玛侬·雷斯考》的朗读和翻译已经结束了,但内森还未来得及自告奋勇发表诗作,伊莲就拿出另外一本书说:“请你用法语读,再翻译成英语给我听。” 装帧一样是深红色的摩洛哥羊皮与蕾丝装饰的金箔花饰,作者也同样是普雷沃神父,只有标题不同,这本书是《摩尔·弗兰德斯》。 在伦敦,盗窃是重罪。即使只偷一点小钱,一旦被抓住也会被判处绞刑。只有怀有身孕的女人,才会被免除绞刑,待生产后流放到新大陆。一名女子在人群中扒窃别人的钱包,却因有孕在身而免于被送到泰伯恩刑场绞死的命运。当她生产以后,便与自己的骨肉分离,被送到即将远渡重洋的船上。而出生在监狱里的这个婴儿,就是摩尔·弗兰德斯。她被送到孤儿院,后来逃脱,在富有的市长援助下,以介于女佣与养女之间暧昧的身份被抚养长大。 “这本书我小时候读过,是悖德之书。”内森蹙眉道。 “好像的确如此。”伊莲小声笑着,“我听说很有趣,以前就向廷德尔先生订购并要他装帧好了。本想让家庭教师读给我听,却被他骂了,说不能读。之后书就一直摆在书架上。你会读给我听吧?” 内森的表情表示他很不愿意,但还是按照小姐的要求做了。 其他女客也凑到他二人的桌边,一边聆听一边窃笑,还互相戳弄着。 一个小时后,奶妈诺玛来到了茶馆,内森幸福的时光结束了。 “听说今天街上不太平,小姐,我们快回家吧。”诺玛说话带着爱尔兰腔。 “你今天也要去咖啡馆吗?” 内森把自己在“马修斯”埋头写诗的事告诉过伊莲。 “不,今天我要去报社。” “诗已经写好了吗?” “不,还没有。” “是像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那样的吗?” “是像这样的诗。” 内森拿出带在身上的《悲歌》原稿,给伊莲看。 他不想伊莲看到《大众日报》上的诗,但《悲歌》是可以堂堂正正作为内森·卡连的作品来发表的。 伊莲只读了一点,就露出了为难的表情。她笑道:“好难啊,比法语还难。” “小姐,快走吧。” 内森扶着伊莲上了马车后,前往大众日报社。 威克斯先生前年从亡命的新大陆返回英国,一直高举反对腐败贵族的旗帜,并成为候选人,当选为下议院议员。然而他又被判处了二十二个月的监禁,关押在王座法院。在狱中,他依然坚持着反政府活动,今年四月出狱后却被逐出了下议院。大部分的民众都支持他。 上周,一名上议院议员提出动议,要求撤回放逐威克斯的决议,却被否决。 这件事在报刊上被大加宣扬,市民们的积怨日深。 内森在路上也感觉到气氛非比寻常,人们开始在十字路口和广场聚集。 他走进报社,交出了诗稿,却被意气风发的哈灵顿先生一把抓住手:“好了!走吧!” 哈灵顿先生和两个下属已经喝了不少琴酒助兴。 “喝吧!”他们又拿酒瓶往内森喉咙里灌酒。烈酒像一条火线一路烧到他的胃部。 “我们要去哪里?” “参加示威游行。我们要求自由与正义!打倒虚伪的议会!” “我对这个……” “你上星期不是写了篇精彩的批判文章吗?” 他只不过是把哈灵顿说的内容用激烈的词汇加以修饰罢了。虽然内森满心不情愿,但醉酒的社长拉扯他的力道实在太大,他也只能被拖着前行。 群众游行的队伍膨胀到数百人、上千人,一起涌向议会。 “送威克斯回议会!” “撤回放逐令!” 不谙政事的内森莫名其妙,搞不懂人们为什么如此支持那个叫威克斯的家伙,又为什么要这么激动地唾骂议会?即使他现在想离开,也在人潮中被挤得动弹不得。他颇有些气愤地想,这些高喊着“给我们自由”的家伙们,才真正是妨害了别人的自由呢。 空中升起一道漆黑的烟雾。 “有人攻入琴酒工厂并放火了!” 不知是谁在喊。 “琴酒!”“冲啊!”游行队伍中有一部分人改变了方向。 内森被人潮裹挟着也跑了起来,如果站着不动,他就会被推倒踩扁。 人们在路上从附近的人家中抢来水桶、水壶和牲畜的饲料桶等所有容器,抱在怀里奔向琴酒厂。 他们在熊熊火焰中冲入地下室,用容器盛满酒,或当场痛饮,或整桶整桶地搬出地下室。内森狼狈地从人群中挤出地下室。幸好《悲歌》的草稿连同他的文具一起留在了大众日报社,真是不幸中的万幸。 一声宛若火药库爆炸般的巨响炸起,同时火柱冲上天空。 事后得知,这巨响是蒸馏机因为过度的高温而爆炸了。 在仓皇逃窜的人群中,扒手也趁机大发横财。还有人趁乱烧毁平时看不惯的有钱人家,终于惊动了武装的骑马治安队。 “国王的卫队出动了!”人群发出呼喊。 在这样的声势下,民众退缩了。 治安队开了枪,见一个抓一个,抓住就直接戴上手铐扔进囚车。 “我什么都没干!放我出去!”内森兀自喊着,无人理会。 新门监狱中央拱门上的浮雕被煤烟熏得漆黑,雕的是那位曾留下无数逸事,用私财改建监狱的迪克·惠廷顿市长和他脚下的猫。但这一切内森都没看见。 铁格子门被拉起,囚车穿过拱门。拜惠廷顿市长所赐,监狱的建筑物气派了许多,大火后又重新改建得更加雄伟,但身处其中的囚犯,待遇却完全没得到改善。 被放出囚车后,犯人们就被脱光衣服,在监督官面前以屈辱的姿势检查全身,再被套上沉重的脚镣,在黑暗中被驱赶前行。每走一步,铁脚镣就陷进脚踝,带来蚀骨般的刺痛,脚部的皮肤立刻就被磨烂了。 墙上的蜡烛和火炬带来些许光亮,但仍旧昏暗得如同失明一般。内森被扔进杂物房后,双眼总算适应了黑暗,能够隐约分辨出物体的形状了。 这屋子臭气冲天,简直比乡下的猪羊圈还臭。 因为没有窗户,空气完全不流通,屋内充塞的臭气只能沉淀下去,腐蚀着犯人们的肺部。监狱管理者宁愿让囚犯窒息,也不愿支付窗税。 蓬头垢面,分不清男女的囚犯们蠕动着。被逮捕的人太多,大家只能挤在一起。 “新来的!”老资格的囚犯吼叫着。 “交出叩门钱来!” “交钱!没钱就拿衣服付!”另一个囚犯瞪视着新来的人。不付钱就会被打、被踢。 身上没钱的人会被剥光衣服,赤身裸体。 内森被摸遍全身,装着几个先令的钱包被抢走。脚镣剥夺了他的自由,只稍稍一动就发出可怕的声音,他不由得暗暗心惊,脚踝是不是断了。 囚犯中也有人没戴脚镣的。他后来才知道,只要向狱卒行贿,就能免除这苦刑。 固定在墙上的三层床铺早被先来者占据,内森这种后来的,只能蹲在跟泥地差不多的地面上,连伸腿躺下的空间都没有。这也是后来他才知道的,想睡在床上也要向狱卒付钱,一星期两先令六便士就能买到床铺的使用权。话虽如此,却也不是一个人能独占床铺,因为狱卒往往把一张床的使用权卖给两三个人。 狱卒有卖酒的执照,可以将酒卖给囚犯及其探视者。老资格的囚犯把从新来者身上搜刮来的钱交给狱卒,换得大量酒菜,吃着吃着就喧哗起来。又分成几个小圈子,开始赌牌或掷骰子。 内森呆若木鸡,甚至都来不及悲叹自己的命运。 他被推挤、撞开,直挤到前边去,那里躺着一名囚犯,裹着破烂不堪的衣物。内森被人挤倒在那囚犯身上,一经接触,便感到那人身上刺骨的寒意。他怀疑那人已经死了,却连喊也喊不出声。 时间也完全无从得知,各处开始传来鼾声,内森想,恐怕是入夜了。但他实在无法入睡,蟑螂四处爬着,沙沙作响,还有跳蚤、虱子吸血叮咬。 黑暗中有人从后背抱住他,臭气愈加浓重了。 内森僵着身子过了一夜。 他只觉自己身处孤岛,身边全是些无法沟通的异种生物。 早餐是长了霉、又硬又干的黑面包和一点水,接着他们被赶出中庭。 到了中午他们又被关回牢房。墙边的尸体已经被清理掉了,地板和墙上留下可疑而恐怖的污渍。 吃饭时,马口铁盘上只有一个水煮马铃薯,连同几颗豆子,那马铃薯都快臭了。晚饭又是干硬的黑面包、快腐烂的马铃薯和一点水。如果想多喝点水,又得向狱卒购买。不光是水,只要付钱,他们什么都能帮你弄到。但狱卒惯常敲竹杠,所有东西都比外面贵上好几倍,那差额不用说都进了他们的口袋。 内森早就习惯了寒酸的饮食,但这监狱里的又实在太糟糕。市场上买到的黑面包至少不会发霉。他所有的钱都已经被当作叩门钱收走,也没有亲人会为他探监送东西。 夜里,有人从身后袭击他。他试图反抗,结果还是被勒住脖子。他感到强烈的生命威胁,停止了抵抗,然后被强暴了。 囚犯白天会被放到中庭放风,这里也盛行赌博。 老囚犯们挑了九个体弱可欺的孩子,当成柱子玩起了九柱戏,用木头盘子扔向代替柱子的囚犯。 一点小事都能让他们扭打成一团。 内森蹲在墙角,免得被人找碴儿。 耳边传来啜泣声,转头望过去,只见一个瘦巴巴的孩子和他一样蹲在地上,脸埋在膝盖里哭着。 内森的手放在了他随着抽泣声颤抖的肩头。 那孩子抬头,可能是看到内森并不是什么可怕的人物,明显松了口气,啜泣着道:“我是无辜的。” “我也是。” “你的刑期决定了吗?” “还没,但我是无辜的,应该会被释放。” 那孩子坚定地摇头:“我也是无辜的,但还不是被判了刑。陪审员根本什么都不知道,就胡乱宣判。我……我明天要被送到船上去了,去新大陆。” 这操着伦敦腔的少年手背上烙印着代表罪人的符号。 “我看路边掉着一个先令,去捡的时候,被一个穿着体面的家伙看到,说我偷他的钱,叫治安队抓我。” “为了一先令就被判流放?” “本来不管偷的东西多微小,都会判死刑,只因为我还是个孩子,就判了流放。去了那边,肯定会被当牛做马使唤,连健壮的成人都熬不过去。我只不过是捡了地上的钱呀。” “庭审的时候你没有律师吗?” “我哪有钱请律师?”可能是因为第一次碰到肯听他倾诉的人,这孩子一开口就停不下来,“叫治安队抓我的那家伙也不是为了那一先令,就是为了欺负小孩。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少爷。” 内森想起刚来伦敦时路人那冷漠的态度。不但不回答他的问题,还踹开他的行李箱…… 可也还有奈杰尔和爱德华那样的好心人,他们两个都没有伦敦腔,可能是从外地来的。 “什么法庭!绝对!绝对不能指望!那些陪审团、检察官、法官,全都站在有钱人那边。”那孩子断言道,“我们这些穷人,全是他们的眼中钉。新大陆那边需要能使唤的劳动力,城里人最爱看死刑。碰上我们,陪审团就想着早早完事回家了。只要是穷人,不管青红皂白,统统都判有罪、有罪、有罪。因为就算判了我们无罪,我们也没钱上供。不像有钱人,判个无罪,陪审团还能收到一大笔酬谢。有的人还会提前行贿收买他们。” 那孩子说到这里时,用绝望的眼神仰望天空,喃喃道:“神明都看不到吗?”他再次把脸埋在膝盖里。 自这天以后,内森再没见到过这个孩子。 几天后的晚饭时,除了马铃薯外,餐盘里又多了块来源可疑的肥肉。一个囚犯说那是用羊肾旁的脂肪做成的肉派。每周三因国王陛下的恩典,囚犯们也能享受大餐。 “你不吃吗?嘴巴这么刁——”男人抓起内森的肉派,塞进牙齿参差不齐的嘴里。每晚强暴自己的就是这个家伙吗?内森恶心欲呕,但又强忍下来。 同样的日子就这么重复着。他觉得自己变得和曾鄙视过的摩尔·弗兰德斯一样了。 内森感到自己变成了与过去迥异的某种异类。 后来他被丢在醋水缸里洗了个澡,又被带到监狱附近的中央刑事法庭。 每走上一阶石阶,沉重的脚镣便陷入他的脚踝,锁链发出阴森的噪音撞在石阶上。伴随着骨折般的剧痛扩散到全身,这脚镣给内森的脚踝上留下了终生难消的疤痕。 囚犯等候室里有十几个等着判决的犯人,全都蓬头垢面,长满胡须,眼眶深陷,瘦得颧骨和下巴都凸显出来。他们想必也是被送去洗过醋水澡,但那污垢和牢房里的恶臭之气还是没法消去。 内森看着自己长长的指甲,心想自己怕是也这德行。 有人叫了内森的名字,他被带入法庭,进入被告席。 陪审员们或用浸泡过醋的海绵塞着鼻子,或用手捏着芸香枝条来抵御从犯人身上散发出来的臭气,并以此预防斑疹伤寒病菌的侵扰。法官和检察官身前也摆着一把撒着醋水的香草。 内森被推入被告席时,还搞不清楚身边到底发生了什么。 法庭什么的,绝对、绝对、绝对不能指望!那孩子的话在他耳边回响。绝对、绝对不能指望! 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头戴假发,身披法袍,威严赫赫地问内森叫什么名字。“内森·卡连。”他祈祷自己的声音不要发抖。 “诸位陪审员,”首席法官扫视陪审团,“这位内森·卡连因参加暴动,以伦敦市长之名被起诉,现市长提出撤诉。因此内森·卡连,你被释放了。叫下一个进来。” 我听错了吗? 释放? 但旋即,内森又被带回新门监狱。 果然还是听错了,又要回到噩梦中了…… “付手续费。”狱卒说,“被释放的囚犯得付手续费给新门管理者。重罪犯付十八先令十便士,可惜你是微罪,付十四先令十便士就行。” “不是微罪,我无罪。”内森的声音嘶哑。 “无罪和微罪金额一样。不付钱的话,接着关起来。” 狱卒亮出脚镣的钥匙。 内森眼前一暗,几乎要晕倒时—— “哦,那家伙不用交钱。”另一个狱卒说,“他的钱有个好心的有钱老爷付过了。” 铁镣被解下来了,但脚踩在地上的感觉并不踏实。内森先走向大众日报社的方向,他很想喝杯热红茶或咖啡,吃点不发霉的面包,但现在这副德行进店门可不行,他头发和衣服里都爬满了虱子。 只要能回到宿处,就能有替换的衣服。但他现在真的没有体力和精神走到肖迪奇。琴酒巷倒是比较近。 他跨过垃圾山,身上淋着从窗口倾倒下来的污物,总算是来到了大众日报社。办公室里空无一人。 他扬声喊着人去印刷车间,这边也没人。连油墨的味道都散去了,只剩下一股尘埃的气味。 内森一屁股坐在楼梯上,身上虚弱无力,不由得横倒下来,感到自己的躯体滚下楼梯。 等他清醒过来时,发现自己横躺在办公室的长椅子上。 “看起来你吃了不少苦头呢,内森·卡连。” 这不是哈灵顿先生的声音。 内森回忆起眼前这只见过两次的人。 “埃文斯先生……您是埃文斯先生对吗?我在廷德尔先生的书店见过您。” “没错,难得你还记得我。” “您是哈灵顿先生的朋友吗?” “我认识的人还蛮多的。” “哈灵顿先生在哪里?其他人呢?” “你应该先把自己的装束打理一下。” 内森撑着上半身坐起来,但眩晕让他动弹不得。 “你在这里等一下。” 埃文斯起身离开,回来时带来一包食物、一瓶淡啤酒和一个特别大的包。 内森先大口大口地啃起白面包,又在嘴里塞满了看似在街边摊位买来的鳗鱼冻拌土豆泥。接着一口气喝光了淡啤酒。 “谢谢您。”把所有食物都塞进胃里,内森终于有时间道谢了。 “哈灵顿先生的房间和洗漱室在二楼,你借用一下吧。”埃文斯先上了楼。 “就这么擅自用好吗?” “没关系的。” 洗漱室里虽然没有浴缸,但有个大号洗脸台和镜子,另有一个缸里装满了水。 镜中那张脸简直不像自己了。内森脱光衣服,清洗了全身。可不管怎么洗,都洗不去毛孔里源源不断透出来的那股瘴气。 洗脸台旁的架子上,放着刮胡子用的剃刀。 一旁的钩子上挂着磨刀用的皮带,上面的累累刮痕都是原主人历年来留下的。 内森拿起剃刀,在皮带上滑动。由上而下,由下而上。 他胸腔内汹涌着说不清是愤怒还是悲哀的情绪。 他将刀刃放在皮肤上,仿佛那刀刃具有了神奇的咒力,能平息狂暴奔涌的情绪。轻轻拂过,舒适的冰凉便传递到肌肤深处。这是以憎恶包裹绝望、以火焰燃烧屈辱、以厌憎之锤敲打出来的刀刃啊。他用自己的皮肤代替皮带,全神贯注将刀刃在身上反复滑动。 埃文斯没敲门就抱着一包衣物走了进来。 他将包裹放在凳子上,从内森手中取下了剃刀,对折起来收进刀鞘里,又搁到洗脸台上。 “穿上看看,虽然是旧的,但估计尺寸差不多。”埃文斯说着,离开前用手指若无其事地拂过内森的肩胛骨下。 一阵恶寒。 在内森的心里,在深夜的监狱里强暴他的不知名囚犯与埃文斯的形象重叠到一起。 如果当时他手里有刀,早就把对方切成碎块了。 他幻想着自己割开埃文斯喉咙的触感。 “你的旧衣服都扔掉吧,万一被传染上斑疹或伤寒就麻烦了。” 伊莲也曾给他买过旧衣服——内森回想起来,当时他有理由接受。 “释放时的手续费,也是您替我付的吗?” “对。” “您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内森穿上衣服,不着痕迹地藏好剃刀。 “看到有人陷入困顿,我怎么忍心袖手旁观呢?” “难道……是哈灵顿先生委托您照顾我的吗?” 内森表面上一本正经地和埃文斯应对,手暗暗伸进口袋,握住剃刀柄,拇指扣在弹扣处,只要抽出来,拇指稍稍用力…… 他想想自己舔舐刀尖的样子。瞬间嘴唇便被削落,如闪电般。 而那冷静的、面露微笑说话的自己,又是多么奇怪。任性地挥舞剃刀、割破一切东西的自己才是他的本我。可这本我身上却披了一层名叫常识的皮。 “哈灵顿先生说你似乎被卷入了那场骚动,被关进监狱了。他很担心你,所以我想方设法,请市长撤诉,安排你出狱。” “连市长都会卖您面子吗?” “差不多吧。” 表达感激的同时,内森也悄悄地有些失望。他本以为,在背后营救他的会是伊莲。不过即使他是无罪被冤枉入狱的,他也希望伊莲不要知道这事。今后也绝不能让她知道。 “嗯,这衣服很合身嘛,这才像个诗人。” “您读了我在《大众日报》上的诗吗?那不是我真心写出来的。” 《大众日报》的投稿上,内森并没有使用自己的真名,而是用了“N.皮姆”的笔名。他不希望有朝一日当诗人内森·卡连闻名于世时,却被人和小报上的讽刺诗作者联系在一起。 “我猜到你出狱后一定来这里。” “哈灵顿先生什么时候会回来?为什么其他两个人也不在?” “哈灵顿他……暂时不会到这边来了。” 埃文斯犹豫了一下,说明天再带他去见哈灵顿先生。 内森猜测,哈灵顿可能是害怕被逮捕而躲起来了。 “我读了你在廷德尔先生那里的诗稿,还有你发现的古羊皮卷。我们到楼下慢慢谈吧。” 走出办公室后,埃文斯从书架上取下一沓纸放在桌上。 “啊,那个是……”内森脸上展现出微笑。那是他放在这里没带走的《悲歌》。 “这些是抄本吧,似乎是很古老的诗。原本在哪里呢?” “那些是我写的,还没写完,就碰上了那种事。” “这些是你写的?” 埃文斯难以置信地摇着头,看起来不是很高兴。 “不是你从什么地方抄来的吗?” “不,那是我的创作。” 埃文斯沉思了一会儿后,换了个话题。 “你跟廷德尔先生说,你寄放在他那儿的古羊皮卷是从令尊向教会要来的文书里找到的,是吗?” “是的。家父逝世后,我在阁楼里找到的。” “只有那一篇?没有其他的了?” “我找到的只有那一篇。”说完这句话后,内森有些贪心起来,“如果仔细找,说不定还能找到更多的。” “请你务必找找看。” “廷德尔先生似乎怀疑那是伪作。” “哦,这种东西嘛,不仔细鉴定的话的确会吃亏的。可是依我看,那绝对是十五世纪的神职者写的东西。后世的人不可能如此娴熟地运用古语,而且那羊皮纸也是旧东西。” “您真有鉴赏的眼光。” “你把古诗抽走了一张对吧?”埃文斯的声音里带了些调侃的笑意,“还真是精明呢。” “我还不能完全信任廷德尔先生。虽然我也觉得自己那样有点失礼了,不过还是小心为上好。” “可以让我看看那一张吗?那古诗篇很精彩,可是少了一张,前后的脉络就不连贯了。” “我放在宿处了。” “你住在哪里?” “肖迪奇。可是从明天开始,我打算像以前那样,去‘马修斯’写东西。” “那地方我知道。是那个面对喷泉小广场的咖啡馆对吧?不过我没进去过。那么明天中午左右我去‘马修斯’接你,我们在附近的酒店吃饭吧。到时候给我看看你抽掉的那一张。然后我们再一起去找哈灵顿先生,他住在皇家交易所对面。” 看到内森,巴雷特太太慌得不行。“我们还以为你半夜潜逃了。你跑到哪里去了?” 内森走上阁楼,巴雷特夫人气急败坏地跟上去。 代替床铺架在木梁上的稻草床垫不见了。 巴雷特夫人用愤怒的表情掩饰她的尴尬,掏出内森的钱包。 “我怕有人来偷,就帮你保管起来了。你的房租也扣出来了。” 内森把小皮袋里的钱倒进手掌心,两个金几尼,还有三先令六便士三法寻。 “即使扣掉房租,也不该就这么点儿。” 大概她以为内森不会回来了,就把他的东西洗劫一空,但他又忽然出现,只好赶忙把手头所有的钱都塞进了钱包里吧。 内森没有跟她再费口舌,而是直接从口袋里掏出剃刀,按下扳扣,泛着寒光的刀刃弹出来。 他从后面抓住连滚带爬想冲下楼梯的女人的肩膀,把刀子抵在她脖子上。 “现在就只有这么多,晚点再还给你!” 幸好酒鬼巴雷特先生没在家,要让孱弱的内森一次对付两个人,即使手里有刀也做不到。 他仍然将刀子抵在巴雷特夫人的脖子上,默不作声。她伸手指向架子上摆着的一只壶。内森架着她走过去,她把壶翻倒过来,里面滚出三个几尼的金币。 内森把刀子从她脖子上快速移到颈后,抓住发根猛力一划。 松开手时,巴雷特夫人软软地瘫倒在地,昏了过去。 内森拿走了全部金币,跑到阁楼上拿起自己的行李箱,再次冲下楼梯,离开了这房子。 反正他也不打算继续住在巴雷特家的阁楼里了。如果哈灵顿暂时不回来,他就暂时住在没有人的大众日报社吧,正好也能省下房租。 他把剃刀收回到口袋里,踏上返回琴酒巷的路。 价值两先令稿费的工作没有了。 内森坐在空无一人的大众日报社的台阶上,俯视着笼罩着一层薄灰的印刷机。 他把钱包里的钱都倒在掌心里,数了又数。但不管算上多少遍,那钱也不会增加。 五几尼三先令六便士三法寻。这些钱能撑多久? 对于能够成为古诗文的发现者,声名大噪,再出版自己的诗稿一事,他还心存期望。 红色的摩洛哥羊皮上装饰着蕾丝式样的金箔压花,书脊上写着作者名字:内森·卡连,那名字上也烙印着金箔…… 第一本当然要签上作者的名字,敬献给伊莲·拉夫海德小姐。然后各送一本给奈杰尔和爱德华。还有在故乡的母亲和佩勒姆牧师。母亲不知道会有多为她的儿子骄傲。 如果那本诗作能被世人肯定,那现在正在写的《悲歌》或许也能出版。这篇作品才是最适合献给伊莲的。 梦想漫无边际地宠溺着坐在台阶上的十七岁少年。 可是妈妈,我现在没钱了。 母亲从来都不认为诗作有价值。如果在学校介绍的法律事务所里做见习生,即使前七年毫无收入,但只要熬过去就能有薪水了。工作不算轻松,但生活能有一定程度的保障。母亲很期盼这个保障。如果没有佩勒姆牧师的支持,他现在还在做着那无聊且无意义的杂务工作呢。 如果不挑拣的话,伦敦多得是能挣钱的路子。 比如说拾狗粪。只要攒到一定分量,拿到鞣皮工那边去,就能卖钱。一草料桶的狗粪能卖八到十便士,品质好的甚至能卖到一先令。可是这要一整天弯腰看着地上捡拾粪便,他才不会去干。 鞣皮的工作比拾狗粪更糟。把屠宰场送过来的充满血腥气的兽皮,放在熟石灰溶液里浸泡使之柔软,然后割去毛发和肉,再翻过来刮去脂肪。那兽皮又黏又重。接着把这皮浸入狗粪制成的粪水里。所以鞣皮工才需要那么多的狗粪,鞣皮的整个工作环境臭不可闻。 在为伊莲朗读书籍的时期,因为对装帧使用的皮革的制造过程感兴趣,内森曾去过一次韦斯顿街的皮革市场。深红色的皮革书籍美轮美奂,但它在变成书籍封面的前一个阶段——由兽皮转换为皮革的过程,却全都浸泡在鲜血与恶臭的汁液里。用狗粪软化的皮革会被再泡到丹宁溶液里,最后再用火烘干。制皮匠的生活环境与一般市民隔绝开来。内森掩鼻离去时,身后还传来谩骂:“要不要把你的皮也剥下来鞣一鞣呀,小子!”等我死了——他忽然动心想道:如果我的皮被用来装帧书本,那似乎也很不错。被染成深红色、用金箔压花来装饰的话,应该会很美吧?美丽的事物诞生于污浊。即使棺内的肢体与皮肤残缺了一部分,神明应该也会宽恕的吧? 内森叹了口气,回到眼前的贫穷现实。 再比方说,去捞泥巴里的破烂。这些人——大部分是小孩和老年妇女——趁退潮时去泰晤士河边的泥滩上捡破烂,也能换点小钱。捡到的有煤渣、铁屑、钉子、断绳、骨头等,十四磅煤渣一便士、五磅废铁一便士、三磅骨头一便士。花上一整天时间,在泥滩上打捞总算赚到三便士。只要不嫌脏,舍得在泥巴里打滚,也可以免于饿死。但由于极不卫生,几乎没有一个打捞者不得病的。他们没钱去看医生,只能在痛苦呻吟中死去。 这是他在监狱里听一个七八岁的捡破烂的孩子说的,那孩子是溜进运煤船里偷东西被捕的。据他说,监狱里的日子比起在泥滩上捡破烂要好太多了。那孩子懂的词很少,因为整天在泥滩上低头翻拣,基本不和人说话,所以不会说几个词。 这是神的旨意。 但是,即使是这样处境悲惨的孩子,神明最后还是会给他救赎的。只要在牧师那里祈祷,埋葬在教堂的墓地里,天使就会来迎接拥抱他的灵魂,指引他上天堂。 内森对牧师的教诲几乎毫不怀疑。对那一丝的疑念,他装作视而不见。 他走进二楼哈灵顿先生的房间。 床铺很简陋,但比起阁楼里的稻草垫子还是强多了。跟监狱相比,更是如同皇宫。 内森想起,奈杰尔和爱德华说过,他们的工作也是在恶臭中进行的。因为刚才想到了鞣皮,他才联想到这个。 他们还说,解剖实习很容易被人厌恶。内科医生的社会地位很高,受人崇敬,但外科医生却被人歧视,更遑论解剖学了,简直被当作毒蛇猛兽般避之不及。奈杰尔的脸上流露着孩童般的天真抱怨道:“明明探究人体的病理是当务之急啊。”爱德华对此报以苦笑。 内森又开始幻想:如果我死掉,就让爱德华和奈杰尔解剖我的尸体吧。如果解剖是那么重要的事的话。如果是他们俩,那么被解剖也没什么的。埋在教堂墓地里的,只要是剩下的骨头就行了。 然后他又想到把皮肤做成皮革拿来装帧书本的事。 这是恶魔的诱惑…… 这是不对的,是吗?为什么不对呢?我的皮肤如何使用,神应该不会怪罪吧……可是我却感觉到一丝罪恶,为什么呢? 内森跪在地上祈祷之后,在哈灵顿先生的床上躺下。这边不必担心会被人强暴了,他得以一夜好睡。 由于在监狱里养成的早起习惯,内森很早就醒了。他发出了满意的呻吟,伸了个懒腰。他现在想睡多久就能睡多久,于是又睡着了。 他再次神清气爽地醒来,精力充沛。床边的小茶几上有个大时钟,时针指向三点二十七分。我睡到下午了?他吓了一大跳,但原来是那钟因为没人上发条而停了。 话说回来,自己是不是还是睡过头了?埃文斯先生会不会等得不耐烦回去了? 他赶忙走进浴室整理了一下自己,抱起笔记用具赶出门去。脚步蹒跚,呼吸急促。剃刀还在他身上的暗袋里,就像护身符一样,他离不开它了。他心中曾一度觉醒的凶暴情绪,无时无刻不在需求着剃刀。 他被投入监狱的那段漫长光阴仿佛不存在一般,之前的时间与今天重叠在一起,内森在街边小摊处喝了一碗热粥,走进了“马修斯”。 他看到壁龛上的时钟,十一点四十三分,自己果然睡了很久。 点了咖啡,放好笔记用品,但在提笔写作之前,他先读了店里的报纸。他对社会形势没兴趣,但想看看是否有招募广告。他希望能找到个跟写作有关系的差事,如果没有,能用到他在学校学到的知识的法律事务所也行……但他没找到什么好差事。 渴望剃刀的凶暴情绪和缓下来……他自己觉得。情绪能镇定下来,他是开心的。现在的他无论怎么愤怒,都不可能拿着剃刀去抵在别人的喉咙上了,即使他的钱包——里面装着他的全部财产——被人偷了也是如此。钱必须带在身上,这是巴雷特夫人的行为给他的教训。万一被扒手盯上,他将身无分文。内森的手下意识时不时去确定一下钱包,同时也摸到那剃刀。 他是昨天获释的,他再次想到这个事实。前天晚上,他还身处恐怖的牢房。 “嗨!”埃文斯站在他桌边道,“看起来你恢复了一些精神。昨天看着就像个垂死的人一样。你的脸色还不是很好呢。” 侍者前来询问点单,埃文斯挥手说“我们要走了”。他付了内森的账,还给了一大笔小费,然后催促内森说:“好了。走吧。” “好久没见您光临了呢。”明明刚刚才来送过咖啡,侍者这时候却异常热情地招呼着内森。大概是想巴结埃文斯先生,把他发展成常客吧,毕竟他打扮光鲜,戴着假发画着淡妆,一看就是有钱人。自己这是沾了光吧,内森想。 “爱德先生和奈杰尔先生偶尔光临时,都很担心您呢。” 内森心里一阵惊恐:他们知道我被关进牢里了吗?但侍者接下来的话让他放了心。 “他们猜您可能是生病了,或是离开伦敦回故乡去了。还问了我呢,但我也不清楚先生的下落。”侍者紧盯着他看,然后说,“您看起来很憔悴,是生了场大病吧。” 内森和埃文斯在酒馆的包厢里独处。沿着肩胛骨边缘抚摸的手指触感警告着内森:不要信任他。 “我为你的才华所折服。”埃文斯说,“《悲歌》实在是太出色了,我愿意援助你。” 眼前的人是天使吗? 内森摸着暗袋里的剃刀,再一次警告自己。 不要相信他。 “具体来说,您会怎么援助我?”内森尽量显得公事公办地说,“您又希望从我这里得到什么?” “我所希望的,是能让你的才华开花结果。” “您会协助我出版作品吗?廷德尔先生怎么说?” “他似乎还没有仔细读过,不管是古诗还是你的作品,我都先读完了。” “您愿意向廷德尔先生推荐我吗?” “你先完成写到一半的《悲歌》吧。这段时间里你的生活费由我来负责。我没法让你过得很奢侈,让我想想,先给你十英镑吧。在花光之前,把诗作写完。这段时间里,我会催促廷德尔先生读完你寄放的作品的。只要仔细读过,廷德尔先生也会发现那是货真价实的十五世纪古诗,是真正的珍贵发现。” “如何?”埃文斯盯着内森的脸看,“十英镑不够吗?你还需要多久能完成?” “我在想……您是什么样的人?为什么要这么帮我?” “我不是说过了吗?我很欣赏你的才华。艺术家也需要伯乐。我想要获得这份挖掘、培养年轻天才的荣誉。” 不过——埃文斯警告似的竖起手指。 “不可以告诉任何人。” “不可以告诉别人什么?” “全部。你发现的古诗非常珍贵。万一被别人知道了,有可能会甜言蜜语地接近你,试图利用你。在廷德尔先生公之于世之前,不要告诉任何人。还有你写的《悲歌》也是。懂了没有?” 埃文斯细细叮嘱着,眼中瞬间闪过一道冷冽的光。内森的手按住剃刀。 “你还不知道,伦敦是个多么可怕的地方。” 我知道——内森心想。他可是在浓缩了伦敦的罪恶一面的监狱里待了一个多月。扒手、盗贼、抢劫犯、骗子、杀人犯、强奸犯、仙人跳、妓女,还有像那个只是捡了钱的孩子一样的人,再到内森这样的无辜入狱者,监狱就像一块肉布丁,把这些人全都搅在一起。无论多么纯真无邪的人,在那里待上一个月,即使不情不愿,也会学尽各种作恶的手段。 似乎是看穿了内森的想法,埃文斯说:“你别以为自己在新门待了一个月,就了解伦敦了。”明明这包厢里只有两个人,埃文斯的声音却压得很低,几乎听不见。 “真正的坏蛋,会甜言蜜语接近你、欺骗你。你到伦敦以后,可能已经交到了朋友。你的朋友可能是性格开朗的人物,于是你放下戒心,向朋友坦白了许多事。那朋友也许并非出自恶意,而是随口把这些事告诉别人,听到的人再传出去。就这样,事情越传越开。谁能保证这些人中没有一个心怀歹念的呢?你拥有的,可是珍宝啊。” 珍宝。内森自己就是这么对爱德华和奈杰尔说的。 “你已经告诉过某人了吗?” “嗯,我跟爱德和奈杰尔说过了。他们是我的朋友,是解剖教室的巴顿医生的学生。他们说他们住在老师家。” “巴顿医生的解剖教室的学生?” “是的,他们是我在伦敦最先交到的朋友。虽然他们的工作有点可怕,但是人很好。只要拜托他们别说出去,他们一定会守口如瓶的。” “不,要是刻意叮嘱他们,反而会让他们意识到这是很重要的事。今后再也不要提起了,让对方也就这么忘了吧。” 内森也给伊莲看过《悲歌》的诗稿。可是伊莲没有仔细读内容,只是略微看了看,就说比法语还难,如此而已。 我再也见不到伊莲了吗? 好想见她,想拥抱她。不,要等到脚踝的伤痕消失了才能去见他。那脚镣深深地陷入他的肉里,伤口有一阵子都化脓了。这耻辱的印记是否终生都不会消失了?每到深夜,令他几乎想咬舌自尽的屈辱记忆就袭上心头,而那脚镣的伤痕同样能唤起这噩梦。 他们点的菜送了上来,内森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巨大的白镴盘中间堆满了水煮鸽子肉,周围环绕着圆白菜、胡萝卜和蔓菁,上面淋着几乎淹没所有菜的奶油酱。 这还是一人份! 伦敦的蔬菜都被煤灰浸透了。因为味道不佳,法国人总嘲笑英国人是在胃里做菜的,但这一餐对内森来说,是来到伦敦后第一次享受到的豪华大餐,甚至也可以说是他此生尝到的最美味的大餐。 吃光这道主菜后,接着送上来的是甜点。 包着鲜奶油和融化的巧克力的蛋糕卷就像天使的微笑般甜美,内森的警戒心也被巧克力包裹起来了。 “你抽掉的古诗在哪儿呢?” “在这里。” “弗朗西斯·拉贝尔武运拙败。”埃文斯出声朗读这一节,“拉贝尔,我记得他是理查三世的大臣。” “是的,就是那个为了残虐的佝偻王而在博兹沃斯战死沙场的武士。” “不对,拉贝尔起兵反叛亨利七世,是在理查三世战死博兹沃斯之后。” “是吗?” “给我一匹马!我愿用我的王国交换一匹马!”埃文斯说着莎士比亚剧中的台词。 “拉贝尔是为了替理查三世报仇而举兵的,虽然不久他就战败了,但并没有死。” “是这样吗?” “即使不知道这个,也无须羞耻。理查三世虽然很有名,但是很少有人知道他当大臣后的事迹了。不过作者‘神的仆人托马斯·哈瓦德’是同时代的诗人,所以应该知之甚详。” “您是个学者吗?” 埃文斯笑了,就好像听到了一个好笑的笑话。 “这个嘛,不过是有点杂学而已。” “您似乎很喜欢阅读。” “读书的确很有趣,但是我并没有你这样的才华。好了,我们去哈灵顿先生那里吧。” 伦敦著名的皇家交易所的中庭挤满了群众。 廊柱对面是一百六十多家店铺,不光贩卖英国特产,还有法国、西班牙、意大利,甚至来自遥远的东方大陆的进口货,高雅的陶瓷、地毯、丝织品、香油、装饰品,就连象牙制成的假牙和玻璃义眼都有。 日常的便宜货在露天摊上贩卖。聚集在此的当然不只是伦敦市民,还有戴着流苏帽子的荷兰人、披着短斗篷的西班牙人、阿拉伯人和波斯商人。 当然,扒手、偷行李的窃贼、抢东西的罪犯也混在人群中伺机下手。 内森本有些疑惑要怎么在这么一大片人群中找到哈灵顿先生,但显然他多虑了。 哈灵顿就在高出一层,格外显眼的地方。 他的头和手从两片拼起来的木板洞里露出来。 群众叫嚣着,向他投掷鸡蛋或石头。 “您能把我救出监狱,就不能救出哈灵顿先生吗?” “没办法。谁叫他是恶名昭彰的《大众日报》的社长。暴动的时候他还没被逮捕,但后来因为教唆及煽动暴动的罪名被逮捕,关进新门监狱。那是暴动几天后的事情。可能是跟你关的牢房不一样。他现在还被关押着。审判之后,被判连续五天每天站在示众台上两小时。其余时间还要待在牢房里。这算是比较轻的判决了,有些人要示众十天,被投石砸死。哈灵顿先生的示众刑,今天是最后一天了。” “示众刑结束后他会被放出来吗?” “不会,还要关回监狱里。不知道要关上几个月还是几年,能不能被释放要看国王陛下的心情了。” 虽说自己被关进大牢都是哈灵顿害的,但奇妙的是,内森却对他毫无恨意。难道是因为他现在这样子实在太惨了? 钟声宣告正午时分已到,几名警察推开民众挤过来,解开示众台上的枷板,带哈灵顿坐上返回监狱的囚车。哈灵顿的脚上拷着脚镣。 铁链的摩擦声直刺内森的天灵盖,他昏昏然倒在地上。 一阵摇晃中,他恢复了意识,发现自己靠在埃文斯身上,被他搀着。 “你果然是身心俱疲了。这也难怪,在那个地狱里待了一个多月嘛。” 内森还以为自己已经恢复了精力和体力。 “示众对你来说似乎太过刺激了。没事,你不会再回监狱了。如果还住在大众日报社,你还是容易想起示众刑和新门监狱。我不能让你一个人去承受这些,你住到我家,好好休养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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