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犬之力  作者:托马斯·萨维奇

不论夏天还是冬天,山毛榉的风从未停歇。客栈背后那间棚屋顶上的风车也永不停转。戈登一家搬来的时候,给风叶调整方向的棘轮和链条已年久失修。冬夏两季,它转啊转,偏心轮上的转轴未连接任何设备,也不完成任何工作,只是无效地上下移动,嘎吱作响。那嘎吱声如此扰人,偶尔来此地留宿的人总是难以入眠。戈登一家搬来后不久,因为房客投诉,丈夫约翰尼·戈登想试试让风车停转。他搭起一架摇摇欲坠的梯子,爬上了屋顶。忽然一阵劲风刮来,把风叶砸到他身上,划破外套,割伤了他的肩膀。从此他就放任风车自转了。

“我们一开始就不该搬到这里来。”他常常对妻子露丝说。每当他这么说,她就会用那双大眼睛看着他,无声地求他不要再讲了。她是个年轻女人,她的眼睛里盛着一切。

不过,最初吸引他的不光是她的眼睛。那时他在芝加哥一家小得可怜的医院实习,病人基本都是有色人种或慈善救济对象。为了逃离那个脏乱而又充满愁苦和惨痛的环境,他开始每周花几个晚上去电影院看电影。噢,他想,要是能遇到一个姑娘,像演员玛丽·毕克馥小姐那样温暖、柔情又刚毅,笑容和双眼能融化人心,那该多好。还有她的酒窝,她的眼神!有一次,他在微醺的情绪中对两个年轻医生诉说了自己的梦想,却被他们高声嘲笑。“你话太多了。”他们说。不过他还是紧抓着这个梦,继续编织,于是梦里多了一幢爬满葡萄藤的小屋,还有白色的篱笆墙。

有一天晚上,他坐在电影院前排,不远处就是给影片伴奏的钢琴。那架钢琴时而奏出轻快的旋律,时而奏出沉重的低音,解释和烘托着在他眼前明暗闪烁的戏剧情节。电影院的灯亮起来后,他仍然沉浸在美梦里不能自拔。钢琴前的姑娘碰了碰帽子,理了理头发,同时转过头来。想想吧!她就坐在那里,离他不到十英尺,而他以前每一次来看电影,她都坐在那里。他们对视,凝望,他微笑了。

他没有提议她去他的房间。她不像那种姑娘。不过换作之前嘲笑他的那些朋友,恐怕立马就约她去房间了。

“她要是不愿意,就说不愿意呗。”他们会这么指点他。

他不想这样。他的直觉是对的。想象一下,叫一个周日在教堂弹钢琴的女孩去你的房间。

他马上自我介绍是名医生,希望让她钦佩,树立起自己的形象。“湖边有个狂欢节活动,”他提议说,“他们说可好玩了。你喜欢狂欢节吗?”

“那是我最喜欢的事情之一。”

“那么,”约翰尼问,“你最最喜欢的是什么呢?”

“花儿。”她说。

“唔……”

“我可不是在暗示你什么。是你问我的。”

即便他自称是医生,她父亲还是把他仔细审视了一番。“我们不会晚归的,先生。”他说。她父亲瞥了他一眼,拿起报纸进了另一个房间。

“那么,戈登先生。”她母亲开口了。

“请叫我戈登医生,女士。”

“……她是我们的独生女。你能理解我们的心情吧。将来你或许也会有这样的心情。”

“我能理解。”看着露丝把他带来的紫罗兰别到外套上,他几乎无法呼吸。在她指间,他看到了从未见过的柔情。

她母亲叹了口气。“她一直喜欢花儿。她还是小姑娘的时候,就老是去摸别人的花儿。”

有一点他很确定:她真是会玩!什么游乐设施都不放过,包括过山车,坐上它,五脏六腑都要离你远去了。还有大摆锤,简直能把你晃到九霄云外。“啊!”她叫着,晃倒在他身上,他闻到了紫罗兰的香气。“我得说,”她缓了一口气,“作为一个声称没什么自信的人,你敢玩这些刺激项目真是很有自信。”

“啊,是这样。但在你身边,我就很有信心。”

不过,她不愿意进帐篷看那些畸形怪胎展览。他也并非想看,提出这个只是想知道她对畸形怪胎的看法。他很讨厌畸形怪胎,尤其是他们微笑的时候。

那就不去看畸形展览。于是他们决定去听一个胡子尖尖的年轻人唱小歌剧。接着,约翰尼和露丝哼起了《红磨坊》里的小调。露丝没有戴初次邂逅时让他喜爱的那顶漂亮小帽子——似乎装饰着花朵,而是绕了一条头巾,有点像吉卜赛人。

“这是束发带,”她对他说,后退了一步,以便他好好看看,“喜欢吗?”

“我觉得好看极了。”他说。

“我从杂志上订的,”她说,“是范德比尔特夫人[范德比尔特夫人(Gloria Morgan Vanderbilt,1904—1965),美国名媛,被视为时装设计之母。]戴的款式。”

“噢,我敢打赌,你戴着比范德比尔特夫人好看。”他说。

“我可不敢这么说。”

“我很肯定。”他认真地说。

他想起在什么地方见过一张照片,上面的范德比尔特夫人正走向一辆劳斯莱斯豪车。你相信吗,露丝确实有点像范德比尔特夫人,不过是个一口气就能吹散的范德比尔特夫人。“你知道吗,你长得很像范德比尔特夫人。”

“你说真的?”

他大笑起来。“真的,而且你也这么觉得吧。”

“现在你知道我的小秘密了。”那条小小的束发带是她的徽章。

“你去告诉他们吧,我说会结巴!”他说。那时候流行这么开玩笑[约翰尼的话化用自当时的一首流行歌曲《你去告诉她吧,我说会结巴》,歌词讲述的是一个结巴的男人请别人代他向心爱之人求婚。]。约翰尼哈哈大笑。

不过,几个晚上的约会之后,她同意嫁给他时,目光闪亮,嘴唇微张,像是等待被亲吻一样,他的眼眶里忽然涌满了泪水。他感到,他的人生,不管变成怎样,没有她都不会完整,这让他害怕。是为她害怕,还是为自己害怕?他也说不清。

“年轻人,我只对你说一句,”她父亲说,“永远对她好。”

“我向您保证,先生,我会永远对她好。”约翰尼说。

“你第一次打电话来的时候,”她父亲皱着眉说,“不是很清醒。”

“您很敏锐,先生。”约翰尼说,“我承认,我当时喝了几杯,给自己壮胆。”

“酒精是很糟糕的东西。”

“酒精是一种药,先生,”约翰尼说,“只要用对了场合。”

实习期结束时,医院没留下他。他一早就知道会是这结果,但还是有些失望。也许,这个事实让他清醒地意识到,自己与现实世界的关系有多脆弱。他觉得,要是他能早一点遇到露丝,早一点——用他的话说——奋力一搏,或许还能得到留院工作的机会。遇到露丝之前,他为什么做事只是走走过场呢?至少在主任看来,他是在走过场。

“但我得说,约翰,”主任对他说,目光越过桌上摆的头骨投射过来,“我有眼睛,我有耳朵,我知道你可能是我认识的所有年轻人中天性最善良的一个。”

“善良?”约翰尼问,“善良?先生,我从没留意过,我善良。”

“或许你没留意过吧。”主任说着,抽起烟斗来。约翰尼希望自己也能抽烟斗——能有资格在这儿抽烟斗。“所以我才说,你是天性善良。那些新潮的精神科医生告诉我,这种善良源自某种敏感。而且……”

“而且什么,先生?”

“我们有时必须控制这种敏感。它可能很危险。我们不确定它对医生来说是不是一种好品质。很遗憾,但事实如此。”

“那我该怎么做呢,先生?怎样才能找到工作?”

“去小地方吧,约翰。找个小地方,站稳脚跟。”

被称为“约翰”让他感到尴尬。他觉得自己不像“约翰”,更像“约翰尼”。这可能是他的毛病,因为他相信世上所有叫“约翰尼”的人都匆匆生活,一路欢笑,一路哭号,但总是匆匆。

他找到了小地方,就是这个地方——山毛榉。而对于这个地方,他总是说:“我们一开始就不该搬到这里来。”然后露丝就会看着他。

但在当初,对一个前途未卜的年轻医生而言,这里看上去确实是个颇有可能安定下来、谋一份生计的地方。有铁路经过这里。他把露丝安顿在北边二十五英里外的横顿城的一家旅馆里,独自来到山毛榉考察,而这里的每一个人似乎都为将有一位医生而兴奋热情。

“二十五年来,我们从没有过医生。”酒吧里,有人对他说。

“那日子可不短。”约翰尼说。

噢,他们告诉他山后面的旱地农民会来这里,西边还有那些大牧场。他们还说,传言北太平洋铁路公司要修一条支线,接上联合太平洋铁路公司的线路。山毛榉注定会作为交通要塞蓬勃发展。没几个月前,还有勘探员扛着设备过来工作,那是一群多么优秀的年轻小伙子呀!

沉浸在酒吧洋溢的热情里,约翰尼又为他的新朋友们买了一轮酒,新朋友们也都纷纷致辞,祝愿他有一个宏大的未来。那个愿景大得一如外面的土地,让他激动得喘不过气来。那么,他和他的妻子住在哪儿比较合适呢?

他有妻子?啊,这是好事。

他掏出了她的照片。

呵,他可真有福气。“我想起来了,”酒保说,“你也许可以看一下那个老旅店。‘客栈’,以前是这么叫的。”

那是一家小小的旅店,二楼有六个一模一样的小房间,配了一模一样的铁架床、盥洗盆和衣橱,每个房间的窗边都摆有一捆盘得整整齐齐的绳子,是用来防备火灾的。客栈荒废了太久,已经在孩童间建立起了鬼屋的声望。他们目击过忽闪的灯火,目击过窗边浮现的人脸,有个胆大的还扔了块石头过去,打穿了窗玻璃,据说还听到了一声尖叫。尤其当月光照在饱经风霜的棕色木隔板上,穿透窗户,突显出那块写着“客栈”一词的招牌上挂着的漂白鹿角时,这里特别像鬼屋。

但在日光下,它看上去还是结实可靠、纯良无害的。后面那座棚屋顶上的风车赋予了这个地方某种实用的气氛,而约翰尼认为,在他的医疗事业站稳脚跟之前,他们可以先把这个客栈经营起来——一张弓搭两支箭。他可真不切实际啊,不是吗?

房子的产权属于横顿的银行,银行的人几乎立即跟他达成了协议。房子的首付是用他姑姑的遗产解决的,当初正是这位姑姑建议他学医。他还用这笔钱买了一辆二手的福特汽车,以便出诊。剩余的钱足够把二楼的一间屋子改造成办公室。这里有一把精致的金属椅子,推平后就变成了一张体检台。还有一架人体骨骼,在玻璃柜中咧嘴微笑。

现在,他要做最后一件必不可少的事了。“过来看一下,露丝。”他说。她正蹲在房边,打理着她种的加州罂粟,他微笑着看她站起身来。据说加州罂粟是少数能在此地严苛的酸性土壤中蓬勃生长的花。他手里还握着铲子,那是他用来给木杆挖洞的。杆顶有个形似绞架的结构,挂着招牌。招牌是他亲手打磨、抛光、上漆,然后挂上去的。他用了四个螺栓来固定,以免它被风吹跑。

约翰·戈登医学博士

“哇,不过这里风真大啊。”她看招牌在晃动,说,“但我现在很少听到风声了。真好,看起来非常不错。”

“这风听着听着就习惯了。”他说。然后他们回到屋里,铆足干劲,开始清理。来苏水和大量的热肥皂水把陈年老鬼都吓跑了。

儿子是他亲自接生的。他亲手把这个有福的儿子从母亲的子宫中接了出来,然后他们一起犯了个错误,给孩子取了一个有点不辨男女的名字,彼得。因为露丝的父亲就叫这个名字。后来人们改用“皮特”来称呼那个魁梧的男人了。

约翰尼觉得此生从未见过比这更美的画面:妻子斜躺在床上,给孩子喂奶。他照顾她,坐在她身边,给她读拜伦的作品,为新生命的神奇与美丽而着迷。每个人都来祝贺他,而他那么笔直地坐在福特轿车的方向盘后面,咧嘴笑着,给大家发雪茄。有一刻他在镜子里瞥到了自己,便看着自己陷入了思考。他想,每一次不管她在做什么,只要抬起头来,总是微笑着的。他好奇以前有没有人留意到这一点。

罂粟花开了,又凋谢了。冬日的寒风从远山呼啸而来,大地铺满白雪,罂粟花开又花谢。戈登夫妇感到有些不安,但没有跟彼此聊过的是,这个金发小男孩开始走路的时间有点晚,开始说话的时间也有点晚。当他终于迈步走路的时候——那一天真是令人难忘!——他的姿势机械而僵硬,几乎不会弯曲膝盖,这种步态也暗示了,两脚直立行走是一种历经痛苦才能学会的技巧,而非人类的本能。当他终于开口说话时,夫妻俩大吃一惊,因为他似乎有一点口齿不清,但说话的节奏有种成年人的顿挫,这让他们相信自己的孩子是有天赋但未开蒙,而非迟钝,尽管他的额头有点过于宽广,一双大眼睛显得茫然无知,还有个令人不安的习惯:喜欢聆听远处的声音。他四岁的时候就识字了。

约翰尼很快就意识到一个令人费解的事实,尽管一开始这并未令他困扰:那些大牧场主及其妻子、家人需要看医生的时候,会直接开车去横顿,把看病的行程和其他活动结合起来——比如购物,去横顿大酒店或糖碗咖啡馆吃饭。他们喜欢坐在酒店大堂里宽阔的绿皮椅上,跟朋友们打打招呼,透过高大的玻璃窗看着外面不知在忙些什么的市民,看着停靠在门口路沿的他们自己的汽车。他们喜欢在市里慢悠悠地转一转,看看法院和监狱的哥特式黄砖建筑,赞叹铺展在建筑前方的大片草坪多么整齐。而监狱后面,醉汉和流浪汉被警长像宠物一样收留着。他们欣赏着住宅区绿树成荫的街道,看到药店橱窗里的塑料疝气带时既惊讶又尴尬,还会步行去火车站,看火车怎么进站、停车。那地面震得!那蒸汽响得!然后他们回到横顿大酒店,订个房间,泡个澡,享受一下荣华富贵,微笑着等待晚上去看电影。而客栈里没有荣华富贵,山毛榉没有荣华富贵,只有狂风呼号。这样一个充满绝望与挫败的地方,并不适合让人驻足放松。

在山毛榉行医的这些年,约翰尼·戈登一直忠于希波克拉底誓言,彻底忠于,从未因为收不到钱而拒绝出诊。他的病人是山后面的旱地农民,他们的生活在某种程度上与他如出一辙。是铁路公司的彩色传单把他们诱惑到了这里:说这里有廉价的土地——上帝知道,这是真的;说这里有充沛的雨水——上帝知道,这是假的。只有控制了小溪和河流的大牧场主能兴旺发达。不过至少,那些旱地农民——那些挪威人、瑞典人和奥地利人——在干净的环境里也不见得能成功。

“天啊,露丝,”约翰尼曾经说,“可他们都很干净。简直可以直接拿那儿的地面当餐桌。哪天坐我的车一起去吧,我们去野餐。”

他曾被请去给人接断骨,他们的胳膊被圆锯切断,血肉模糊。这些曾经的城市居民太笨拙,还会被牛马踢到腹股沟。又或是他们的妻子要生孩子。约翰尼开着福特抵达时,他们已经煮好开水,以便他给器械消毒。当他接生的宝宝对着这个世界发怒或哭号时,他便大笑着赞美新生儿;他会坐在擦得干干净净的厨房餐桌边,和添丁的丈夫一起庆祝,开开玩笑,让他们的心情能从对妻子的担忧中稍稍转移。“山姆大叔为什么穿红白蓝的吊带裤?”他唱着歌,一路疾驰回到山毛榉,后备厢里装着一两加仑的苦樱桃酒。“他们有钱了会把钱补上的。”他向露丝保证。而他们确实会给,只要能有钱。

不过现在,绞架上写着他大名的那块牌子久经风霜,已经看不清字迹了。漂白的鹿角也在一天夜里被风刮落。客栈需要刷漆了,但里面还是无比整洁,窗明几净。维持这一切的钱不是约翰尼出诊赚来的,而是靠路过此地、兜售布匹和小商品的旅行推销员,以及偶尔住宿用餐的牛贩子。

彼得不但受尽各种儿童疾病的折磨,感冒发烧也没少得。这极大地损耗了他的元气,让他的手脚只剩薄脆的骨头包着柔弱的骨髓。约翰尼不知人们会不会依据儿子久病难医的情况来推测他的医术,不知古籍里有没有“医生的儿子总生病”这样的矛盾谚语,就像那句“鞋匠的儿子总光脚”一样。不过彼得从不抱怨,也不要求什么,只是接过父母给他的玩具,尽着儿子的本分。他很早就体会到了被排斥的感觉,用他那双深陷的没有情绪的眼睛看待生活,像是看到了一切,又像是什么也没看到。他从来不打球,更喜欢读书和独处,厌恶阳光,在阳光下总是停下来眯起眼,遮挡住光线。

山毛榉的夜晚,人们很早就熄灯了——对着煤油灯吹一口气即可——然后世界就只剩下某个病房窗户后的一盏孤灯,火车站旁控制室玻璃窗里闪烁的苍白火光,有时还有月光。而这才是彼得想出门的时候。

“你做什么去?”露丝或约翰尼会问,而彼得总是会回答,不做什么。

他们以为不做什么的意思是他要去走走,随便走走。但是当厨房里的钟一圈圈地转过两个小时,约翰尼忽然慌乱起来,感觉腹中有什么在翻滚。他又玩了十五分钟指甲,不敢跟露丝袒露自己奇怪的恐慌。“我还是出去看看他在做什么。”约翰尼说。

大地很平,在月光下很亮。三齿蒿上的露水被映得透亮,一条小径在月色里十分清晰,就像月光照在水面。他想,能吸引儿子的地方应该只有河流了,不过河岸上除了一丛柳树什么也没有。儿子一定在那儿。如果不在,又在哪儿?他靠近柳丛时,放慢了脚步。

约翰尼看到了儿子,他背靠柳树坐在河边。河中的沙洲上有一截树桩,河水撞上去,被打散,分成两道。淙淙的流水声或许盖过了约翰尼轻轻的脚步声,因为小男孩一动不动地坐在那儿,脸蛋沉浸在阴凉的月光里,瘦削的眉骨向深陷的双眼投下阴影,宛如一张面具。约翰尼觉得自己在闯入一个神秘的领域,所以迟疑了。他之前也有过这样的迟疑,比如有几次,他发现儿子在凝视盥洗盆上方的波浪形镜子中的自己。从儿子平静的眼中,约翰尼看不出他是在寻找什么、自省什么,还是单纯在与镜中的自己为伴。然后儿子转过身来,毫无尴尬的情绪——他看上去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奇怪、不妥,或是任何异常。倒是约翰尼感受到一股内疚的刺痛。这几次撞破让他有了某种负担,他想告诉露丝,但最终都保持了沉默。

现在,有什么东西,在男孩外套的衣摆中,在男孩模糊了表情的阴影中,在他头顶布开的茂密如网的柳条中,让他看起来像个正在祈祷的虔诚僧侣。一个突如其来的念头让约翰尼震惊了:也许这孩子一贯的孤僻行径,不是医生或科学家的冷静超然,而是术士、牧师的与世隔绝。约翰尼开口时,被自己反应过度的声音吓了一跳:“彼得?”

“我正要回去呢。”他毫不惊讶。

“我好奇你在做什么。”

“我在看。”

“看什么?”

“月亮。”


在围栏里,家禽会把残废或畸形的同类啄死,同样,在学校里,彼得也被凌辱、被嘲讽、被人叫娘娘腔——到处都有人这样叫他。但是,只有在他们嘲讽他父亲是酒鬼的时候,他才会奋起反抗。他们的速度比他快,能轻松躲过他的攻击,围着他站成一圈,嘴里发出整齐划一的残酷嘲弄,眼里洋溢着快乐的光芒。他知道,他们的父亲也曾这样站成圈,嘲弄某个贱民、某个怪胎。他们的祖父也曾这样,他们的子孙也会这样。

约翰医生是个酒鬼。

他又一次拱起单薄的肩膀向前猛冲,但是忽然站住了,看着一个人,然后另一个:看着弗雷德,那个每天用价值五十美元的马鞍骑马上学的孩子;看着迪克,那个酒保的孩子,会在厕所墙上写字,还钻了个洞偷看女同学,不过学习成绩几乎跟彼得一样好;看着“滑头拉里”,体重已经有两百磅了,老是咧嘴笑,不怎么说话。彼得注视着他们,像一个狡猾的老头一样意识到:他应该用自己的方法反抗他们,而不是用他们的方法。他知道,他这种古怪、冰冷、不针对个人的仇恨并不仅指向他们,还指向那些正常的、有钱的、受人艳羡的、养尊处优的人,那些人可能侮辱他心目中的戈登家的形象。

这种形象是什么时候开始成形的?是他用旧杂志做剪贴簿的时候。乡下地方没几个人听过这些杂志——《城乡》《国际工作室》《导师》《世纪》——都是山谷里一个不太寻常的女人送给学校的,多年来无人翻阅,只是堆放在衣帽间的阴影里,旁边是一箱箱无人认领的雨鞋和手套。彼得把杂志上的照片、插画和广告剪下来,收集到自己的剪贴簿里。他的老师是一位善良但不苟言笑的女士,经常回忆童年以及她养过的一只小猫,并不认为这些杂志不能剪。毕竟她和其他学生都不觉得它们有什么价值。彼得用苍白的双手剪贴收藏的,通常是荣华富贵的画面——航行的远洋邮轮,出发的高速火车,珠宝藏品,英格兰乡村风情,厚重的帷幔,皮革旅行箱,纽波特的海滩以及把时尚泳客带去那里的豪华汽车——洛克莫比尔、伊索塔-弗拉西尼、密涅瓦。但荣华富贵不是他唯一的选择标准:每一张照片、每一幅画、每一则广告,上面都有能让他联想起自己父亲或母亲的人物,比如母亲站在阳台上看着带雕塑的草坪,比如父亲在豪华酒店登记入住。就这样,他创作着一本梦想之书,击溃家庭的失败,击溃永不停歇的风声,画出未来世界的蓝图。他会让这张蓝图成为现实,方法就是成为一名伟大的外科医生,在法国的鸿儒面前朗读论文,听陌生人议论他母亲多么美丽、他父亲多么善良。

现在,当学校里的人说他父亲跟妓女聊过天时,他只是一动不动地站着。

他父亲确实跟一个妓女聊过天。那个妓女起初在盐湖城的一家酒吧工作,当青春不再,又跟人吵过几架后,她坐火车来了横顿,在那里的红白蓝会所上班。到了横顿,她开始经常祈祷,甚至多次被人看见跪在床边祈祷。她会在夜里去教堂(有两个教堂从不锁门),人们说她疯了。

要不是这频繁的跪拜和祈祷招人注意,那目光敏锐的老鸨可能还发现不了她肺结核的症状。老鸨想让妓院干净,就建议这个名叫阿尔玛的病女人去山毛榉,说那里需要妓女,那儿的客人也不那么挑剔。

“也许上帝会帮助你的。”老鸨说,“你在祂身上花了那么大心血。”

她拖着一个纸板做的行李箱来到了山毛榉,里面装着几套和服、一盒紫罗兰、一张她父亲的旧照片——当初正是那个老汉把她赶出了家门。假如她当年听他的话就好了。他要是不爱她,就不会管教她。

约翰尼医生那天早上走进酒吧想喝一杯的时候,就发现阿尔玛的问题不是肺结核那么简单。这是他通过对方的眼睛、肤色还有心智状态做出的判断。他在诊断方面有惊人的天赋。如果是多年以后,在属于专门医师的时代,他或许能大获成功,或许能有一间办公室,能布置上西班牙家具和波斯地毯——但有时候,我们就是在错误的时间出生在了错误的地点。检查病人时,他仿佛能听到一阵低语告诉他结论,也许是从听诊器里传来的,而这种诊断的天赋也被他遗传给了儿子。

约翰尼把妓女阿尔玛拉到一边,给她买了一杯酒。“你不应该工作了,你知道吗?”他说。

“上帝叫我工作。”她说着,抿了一口酒。

“这不光是为你自己。”

“我不欠别人什么。”她说。

“欠的。你知道你欠的,否则你就不会提起上帝了。你知道上帝想要什么。”

她抬手碰了碰太阳穴。“要是上帝骗了我,我该怎么办?”她已经在床上躺了几天,现在走路都摇摇晃晃的。

“不要跟任何人接触了,暂时。”但一个月过去,又过了许多个夜晚,许多个黎明。

“也就是再挨一个星期了。”约翰尼对露丝说,“或许更久一点,但她永远下不了床了。他们说不希望她死在那里,不过,死在那种地方本来也很糟,那样一个小房间。”他看了露丝一眼,拿出一包甜开普罗烟。“当然,有人说她本就不配死得安生。”

“你可真冷酷啊,约翰。”露丝说,“我已经在这里替她收拾出一间房了。”

他的微笑有点调皮。他走向她,微微钩起她的下巴。“这才是我的小范德比尔特夫人。”

“不,”她说,“戈登夫人,约翰·戈登夫人。”

于是这里的人开始管客栈叫妓院客栈,因为有一个会祈祷的失心疯妓女死在了这里。横顿和山毛榉的很多好女人都想把露丝砍死在街头,哪怕她丈夫是一个医生。她确实长得很美——无用也无心的那种美,像蝴蝶一样——美得让人难以原谅。她刹那的微笑和自信的仪态同样让人难以原谅。

“噢,他以后绝对会当医生。”约翰尼规划着,“他总是在读书,不是吗?眼睛瞪得大大的——你注意到了吗?重点在这儿,眼睛瞪得大大的。他喜欢书里的知识。”

彼得确实喜欢书里的知识,时常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和《大英百科全书》待在一起。十二岁时,他就已开始研究维萨里的人体构造图,阅读希波克拉底的医学著作、维吉尔的某些诗作,还有他父亲不再开封的医学杂志。

“噢,”约翰尼说,“他会走得比我远。”他畅想着儿子的未来,变得骄傲起来,“你拭目以待吧。”

“你也是个好男人。”露丝提醒他。

“好?有个人曾经说我善良,而不是好。我不会骗自己,这是我的优点。不知你留意到了没,几乎所有男人都希望儿子能比自己更好。露丝,我留意到了。然而,我从来没什么信心。不过,反正每个男人都会缺点什么。”我们就这样通过承认失败,为自己的失败找到了借口。

有时,约翰尼喝醉了,会觉得自己跟那些大牧场主是平起平坐的:他们有钱,他有学识。他们把牛赶到这镇上时,他会等待尘埃落定后,漫步到酒吧。那些牛仔在酒吧里欢闹取乐时,他会开口——用酒保的话说,是“横插一嘴”。他会站在他们当中最优秀的人旁边,穿着医生的黑西装,衣领挺括,阐述自己对政治、教育和欧洲的看法。

“等着瞧吧,”他说,“他们会去那边打仗的,我们会卷入这场战争,你们会卷入,我也会卷入。”他们觉得他脑子有病。他似乎没有注意到,当他开始口齿含糊,或是把酒溅在自己身上,或是激动地拍着别人的胳膊时,他们会悄悄远离他。他们多数还是尊重他,也有人怜悯他。有人想起,他第一次来镇上时在大路上乱转,正为人生第一次参观庞大牛群而激动,却被人擦着头顶放了一枪,还挨了骂。他仓皇地逃到了货仓后面。天啊,他肯定在那里窝了好几个小时。

不过有一天,约翰尼跟一个不该搭话的牧场主搭上了话。你能看出那家伙端着酒站在那里,被约翰尼唠叨烦了。约翰尼谈论的是最近萦绕他脑海的那个幽灵——山毛榉居民缺乏的公民自豪感。他想知道,他们为什么不粉刷一下校舍呢?为什么要把垃圾扔在山上,亵渎这美丽的山野,让全世界都看到?

“看看外面呀!”他指示道,酒吧窗外的丘陵间,阳光照射在人们近来丢弃的烂瓶破罐上。“再过十英尺,垃圾就要扔到墓地里了。要我说,这真碍眼。”

那牧场主开口了。“要我说,你真碍眼。”

“你说什么,先生?”约翰尼没听明白。

那牧场主没有回答,但酒吧里响起一片赞许的低语。

“又比如花儿,”约翰尼提起了建议,“你到一个小镇,如果看见到处都是花儿,你就知道,这里的居民有公民自豪感。公民这个词怎么来的?拉丁语的civatas,词源是城市的意思。再看看火车站吧,哪怕是横顿,火车站前也有一片整齐的草坪,上面种了许多漂亮的花儿。坐火车的人望向窗外就能看到这些花花草草,离开的时候一定对这个小城印象好极了,要是有人来这里定居,也没什么奇怪的,对吧?”约翰尼顿了一下,若有所思地看着自己的酒。屋子里的安静鼓舞了他。“比如花儿,”他又开始说,“看看我们是怎么做的,我妻子、我儿子,还有我。”他和妻儿把客栈打扮得这么漂亮,他们没看到吗?门廊侧面攀爬的蛇麻草藤蔓可不容易照料,如果线架没有布好,藤蔓就会垂下来变成一团。不光是蛇麻草,还有加州罂粟,还有旱金莲。这些植物都能在山毛榉好好生长,只要浇水。“你们可能见过我们在那儿给植物浇水。”

那牧场主又说话了。“几年前我一枪从你头上打过去的时候,你就是在干那事吗?”

“你说什么,先生?”

“我说,那年我一枪从你头上打过去的时候,你是不是在那儿给花浇水呢?”

“噢,是你开的枪?噢,我必须承认,先生,那是我自找的。当时我不太了解这里的规矩。”约翰尼说。

“真的?”牧场主说。

“冬天要来了。”约翰尼说,“你们这儿也没有花儿,对吧?我儿子跟我妻子这个秋天去了平原地区,找了些种子回来,染上色,这儿的冬天就会有花儿了。”

“真的?”牧场主低声道。有人咳嗽了一声。

“还不只这样,”约翰尼说着,小心地给自己倒了一杯威士忌,“我儿子有一双外科医生的手,非常灵巧。他能把皱纹纸折折叠叠,变成纸花。冬天,在我们家的餐桌上,就摆着这种纸花。想想看吧,一个十二岁的男孩,就能研究维萨里的人体解剖图,阅读深奥的文献,才十二岁!”

“还会做纸花。”牧场主说。

“先生?”约翰尼将吧台边的人扫视了一番,从一张脸到另一张脸。他忽然感觉有必要让他们更加钦服,于是说了一句跟花儿有关的希腊语。

“你说什么?”牧场主问。

约翰尼微笑着,神采奕奕。“这是希腊语,先生。做医生要学希腊语,这是艰苦的医学训练的一部分。”

“听起来可不像希腊语。”牧场主说。

“我敢打包票,先生。”

牧场主大笑起来。“你最好回你的小学校重修一下,不管你是在哪儿读的。希腊人管那种花叫Jóos。是拿去上坟的。”

哄堂的笑声就像是开了一枪,约翰尼有点站不稳。他努力理解着眼前的状况,想把注意力集中在一张能让他稍感安心的脸上,但没有找到这样的脸。“那个,先生……”

牧场主说话了,屋里又安静下来,针掉在地上都能听见。“你听过这个吗,大夫?”然后牧场主用拉丁语念了一句奥维德的诗,“你觉得这段怎么样?”

约翰尼听懂了,脸变得通红。“你为什么对我说这个?”他问。

“因为我喜欢说真话,大夫。你能不能告诉大伙儿,这是什么意思?”

“不,先生,我不能。”

“那我来告诉他们吧。”牧场主说,“它的意思是,你是一泡马屎。说到这个,你那个娘娘腔儿子也是。”

约翰尼脱下帽子,理了理头发,又把帽子戴了回去。他的目光没有离开牧场主。“我儿子不是娘娘腔。”

“这儿的男孩都说他是。”

“因为他读书。因为他思考。”

“因为他做纸花。因为他不知道怎么打球算犯规。”

约翰尼太傻了,才会朝那人冲过去。他太傻了,才会大叫着“你不能说我儿子是娘娘腔!”因为牧场主能这么说,会这么说,并且一说再说。

牧场主揪住约翰尼白衬衣硬挺的衣领,抓着他晃了晃,然后手臂一抡,像扔湿抹布一样将他扔向了对面的墙壁。约翰尼摔落在地上瘫成一团,想要站起来,但又跌坐下去。过了一会儿,他谁也不看,站起身来。他们看着他走过马路,穿过空地,朝客栈走去。他的步伐惊起了一些喜鹊,它们刚发现一只死地鼠,对他大叫起来。

“天啊,你这是怎么了?”露丝喊道,“是谁,是谁把你的衬衣撕破了?”

“我打了一架,露丝。”

“拜托,你受伤了吗?”

“没有,露丝。我没有受伤。我只是想上床躺躺。”

“上床躺躺?约翰,如果你没受伤,为什么要上床躺着?”

“我不知道。我就是想躺着。”他从椅子上起身。“儿子呢,露丝?”

“不知道去哪儿了。”

“你觉得他在哪儿?”

露丝小声说:“我觉得他去河边了。”

“我不希望他看到我打架。”

“拜托,别担心这个。”

“露丝……露丝?”

“怎么了,约翰?”

“露丝,我刚刚没说实话。我不是怕他看见我打架。或许我的问题在于,我接受不了事实?”

“我不太明白你在说什么,约翰。”

“就在刚刚,我说我不希望彼得看到我打架。我是这么说的。”

“是的。”

“但事实不是这样。”

“为什么不是?你肯定不希望他看到你打架呀。”

“不,我希望。”

“为什么?你为什么希望?”

约翰尼的脸扭成一团。“希望让他看到我是打架好手。”

“你的志向可以更高远,你知道的。”

“如果你是打架好手,你就能打倒任何人,如果他撕烂你的衬衣,把你扔到墙上,还说你儿子……说你儿子是娘娘腔。”约翰尼闭上了眼睛。“好了,我说出来了。”

“说出什么了,约翰?”

“说出事实。我不希望他看到父亲被人扔到墙上,还被围观。”

“他没看到,约翰。”

“谁能肯定呢?那里那么吵。你知道人们一听到动静,就会凑过去看热闹吧。”

“我敢肯定他在河边。那里有个地方他总去。”

“你看,多么屈辱。”约翰尼说,然后,他凝视着妻子的双眼,“这是多么可怕的屈辱。对一个男孩来说。”

“屈辱?”露丝说,“对孩子来说还是对你来说?只要我们谦逊,怎么会有屈辱?这是上帝说的呀。”

“上帝。”约翰尼说,“能不能给我一条冷敷的毛巾?”

她为他准备了冷敷的毛巾,替他敷上,陪着他,等他睡着。她估计他醒来后照例会要酒喝。接下来几天她会小心控制他的酒量,让他至少能正常生活。他向来是她给多少就喝多少,从不多要。

不过这次,他醒来后就躺在那里,大睁着眼,什么也没要。她主动问他,想不想喝一杯,因为他常常告诉她威士忌可以止痛,而他现在正痛着。

“不用。”他说。

她给他盛了汤。汤凉了,没被动过。他躺在那儿,手露在被子外面,紧捏着拳头。白天变长了,日光昏暗了,大雁南飞了。空地对面的酒吧里,自动钢琴奏起了轻快的乐章。

“麻烦把窗户关上,露丝。”

回答他的不是露丝,而是彼得。“我带了样东西给您看,父亲。”

约翰尼睁开眼,微微一笑。儿子站在屋子中央。“你要给我看什么?”

“这里光线会不会有点暗,父亲?”

“噢,我能看见。”

“我给您做了这些,这个夏天做的。”

约翰尼坐起身,儿子替他把枕头垫在了背后。“这枕头可真舒服,彼得。给我看看,是什么?”

“这些画儿,父亲。”

父亲,约翰尼想,这个词,责任多么沉重。他接过画来。共有十张,画的都是河边植物的根系。约翰尼闭上眼,咬住嘴唇。画得太好了,让他想起自己的画是多么蹩脚。

“我实在太骄傲了,”约翰尼说,“我从来画不到这么好。”

“是您教会我的。”彼得说。彼得出去后,约翰尼转头面向墙壁。所以,这孩子是知道了,或者听说了,不然,如果不是出于同情,为什么要给他礼物呢?

接下来的一年里,他滴酒不沾,也不再唱歌。他的双颊逐渐消瘦,双眼再无亲密的神采。他很少与人说话,也没人再叫他约翰尼了。一个秋天的傍晚,风中弥漫着雪的气息,约翰尼从镇子后面的丘陵地带出诊回来。他是去给一个妇人接生,结果接下来一个死婴。太幸运了,这孩子太幸运了,他想。这是一个永不失败的灵魂,永远不会在坚不可摧的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面前畏畏缩缩。开着老福特前往丘陵地带那座油纸棚屋的途中,他从山顶往下望去,看到了最后一批被赶出山谷的印第安人,他们的马车和马匹扬起一路尘灰——三十个家庭,现在要被赶去政府管制下的印第安保留地,享受一种悭吝的慈善。强者就是这样驱逐弱者的。有的人注定会被排挤。

“我看到那些印第安人了。”晚上,他对露丝说。

“也许他们在某些方面能过得更好?”

“某些方面?但他们被驱逐了呀,被驱逐了。露丝,孩子呢?”

“在后面的棚屋里。他说他还有东西要给你看。”

“他不该在油灯下看东西。对眼睛不好。”

“约翰?”

“露丝?”

“约翰,你没事吧?”

“当然没事。”

“你看上去有点怪怪的。”

“怪怪的?”

“你刚刚好像不在这儿了。离开了我。”

“我没事。”他笑了笑,忽然凑上前,亲吻了她。

“你是一个勇敢的人,”他说,“我现在去看看彼得,然后就上楼了。”

“你想要什么吗?要帮你做点什么?”

“不,什么也不用,露丝。”

棚屋是连着客栈的,风车就在棚屋顶上呼啸。屋里有一架小小的柴火炉,让这里舒舒服服的,同时让人闻到烟和煤油的气味。彼得靠墙搭了一些架子,但约翰尼的医学书太厚,压得架子都有些向下弯了。架子上还摆着地鼠和兔子的标本,以及烧杯、蒸馏瓶之类的化学仪器。在这里,彼得可以远离每日在学校遭受的嘲讽与折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一个他坚信不疑的世界。他坐在桌边,聚精会神,看上去就像一个聋子。他苍白的脸如此光洁,令约翰尼好奇他是不是永远不需要刮脸。他没有任何表情,只有右边太阳穴的血管在微微跳动。

“你母亲说你有新的东西要给我看。”约翰尼说。

“这张新幻灯片,父亲。”

约翰尼靠近了些。“彼得,你好像在听什么。”男孩把一个手电筒固定在木架上,令它的光束从镜片下面穿过。“唔,这很少见。”幻灯片上是一种能够杀死啮齿动物的芽孢杆菌。“而且画得真好。”约翰尼慢慢直起身,像老人一样把手伸到背后,按了按腰,做出痛苦的表情。“你的手很灵巧,彼得。给我看看。”他拿起彼得的一只手,端详那光滑的手掌。“这真好笑,你知道吗。”

“什么好笑,父亲?”

“噢,”约翰尼笑了,“我觉得好笑的是,作为父亲,要开口居然这么难。或许我父亲也是这么觉得的。或许这就是他从来不开这个口的原因。但我要把我的心意说出来一次。我想说的是,彼得,我爱你。”

彼得沉默了,只是用他的大眼睛注视着父亲。那双眼睛那么大,仿佛能反射出整间屋子,整个世界。他右边太阳穴的蓝色血管像小虫一样扭曲着,粗壮了一些。约翰尼正要转身走开,彼得开口了。“父亲,”他说,“我也爱您。”

约翰尼咬住了嘴唇,等到终于能出声的时候,他说:“好。这样就好。另外,如果有一件事是我必须告诉你的,你知道那会是什么事吗?”

他们头上的风车不断卷进干冷的风,叶片无用地转动着,毫无灵魂地走着过场。约翰尼连这架风车都没能征服,它攻击了他,割伤了他,在这个聪明儿子出生的很久之前。

“我不知道,父亲。”彼得低声说。

“我会告诉你,彼得,不要理会旁人怎么说。人是不会知道别人的心的。”

“我不会理会旁人怎么说。”

“还有,彼得,不要说得那么绝对。大多数不理会旁人的人——大多数,都会成长,变得强硬。你一定要善良,你一定要善良。我想,你会成为一个能把别人伤得很深的男人,因为你太强大了。你理解善良吗,彼得?”

“我不确定我理不理解,父亲。”

“好吧。做一个善良的人,就是要为爱你或需要你的人除掉路上的障碍。”

“我理解这一点。”

约翰尼又咬住了嘴唇。“我自己就一直是个障碍,彼得。但现在我感觉很好。谢谢你的理解。那么现在,我要走了。”但他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嘴角挂着一丝微笑,忽地向前,把手掌放在彼得的头顶。“好孩子,好孩子。”他说。然后他走出棚屋,去了客栈楼上的一间屋子。

后来,彼得听到一声动静,便上楼找到了他。

“彼得?”露丝叫道,“彼得?你到底在上面做什么呀?”

彼得没有回答。她又叫了一声,在楼梯底部轻呼:“不要吵醒你父亲。我感觉他很累了。”

“我马上下来。”

然后他下了楼,站在厨房门口。这回他叫她“母亲”,而不是“露丝”。这个词从他嘴里说出来是这么奇怪、这么正式,令她从烧水泡茶的灶边转过身来。

“怎么了,彼得?”

他显然刚梳过他的黄头发,因为右手还拿着那把黑色的小梳子。她还没再次开口,他便拿大拇指在梳齿上划了一下,又划了一下,又一下。那声音让她不寒而栗。“别这样,彼得。”

他的目光越过她,投向了对面的墙壁。她顺着他的视线转过身去。“你在看什么?”

彼得站在那儿,不知该用什么话语告诉她,他刚刚在楼上发现父亲上吊了,他割断绳子把他放了下来,那捆搁在窗边以防火灾的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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