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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犬之力 作者:托马斯·萨维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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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杀的事很快便在四邻传开了,后来游客也知道了。他们会指着客栈,说“那件事”就发生在那里。酒吧里,酒客会看着马路对面旋转的风车,看着那个漂亮的女人冲出来收衣服、弯腰浇花,好奇她怎么会这样有勇气。有些人渴望凑近看看她和那个男孩,看看他们的脸上是否还残留着那场悲剧的痕迹。她现在把那里改作餐馆了,但很少有人光顾,因为“那件事”。毕竟食客吃饭的地方或许就在发生“那件事”的房间下面,他们自己的生活也可能被传染上那里的死亡和挫败。 但后来,那些认识约翰尼的人都搬走了。因为山毛榉的生活太贫瘠,太绝望了。现在的汽车抛锚的越来越少,那个把谷仓改装成路边汽车修理店的人已经关门离开,红色的加油泵旁杂草丛生。养鸡场也倒闭了。那个卖奇石异木的人最终也没能赚到钱。酒保也都换了新人。客栈如今刷上红色的油漆,改名叫红磨坊了。经过山毛榉的旅行推销员往往累到懒得理会陈年的丑闻,或者到达的时候太晚、没有机会听到——而且,反正,如果不住这里,他们就只能住某家商店楼上的脏屋子了。战争也扰人心神,大家不得不面对一个让人不安的事实:很多人死在了法国,死在了战壕里——那些他们认识的人,一起喝过酒的人,与之争执过的人,爱过的人,欺骗过的人。看着日落西山,他们想,自己认识的人怎么就死在法国了呢? 有一阵子,酒吧也关门了,于是露丝·戈登用十美元从他们那儿买下了价值两千美元的自动演奏钢琴。后来酒吧又小心翼翼地开了门,这次的主人是几个私酒贩[当时是美国禁酒时期,除宗教用途的葡萄酒和医生开了处方的药用烈酒,全美禁止酿造、运输或销售含酒精饮料。],总是开着哈德逊汽车一路从加拿大飞驰而来。你问哪种车更快,哈德逊还是凯迪拉克?呃,有一天,横顿的律师保罗·麦克劳克林开着一辆凯迪拉克,搞走私的杰里·迪斯纳德开着一辆哈德逊,两人都把车开上了新公路,然后麦克劳克林慢慢超过了迪斯纳德…… 就这样,随着战争爆发、随着私酒贩到来——他们会在晚上开车从加拿大回到这里——红磨坊里古老的自杀事件便渐渐淡化成了民间传说。有人弄错了事实,说约翰尼是开枪自杀的。有人说他是服了某种医生才能弄到的毒药。还有人说,他只是抛弃妻儿消失了。不管在哪个版本的传说里,这个被他扔下的女人都很了不起,有勇气留在这儿,还把红磨坊经营成了一家提供食宿的旅社。横顿的上等人,那些发了战争财的人,会沿着默尔策斯和斯塔茨的公路呼啸而来,去一趟私酒贩的酒吧,再到红磨坊吃顿鸡肉。那裹着面糊的鸡肉,真不知是怎么做出来的,美味极了。 当然,想吃牛排也没问题。那里还提供成堆的热烘烘的饼干,入口即融,还有软嫩的莴苣沙拉。你进来时,她会给你煮新鲜的咖啡,而不是像其他地方那样给你一大壶摆了半天的咖啡。如果你想跳跳舞,那里还有钢琴,自动演奏各种老歌。《就像一个吉卜赛人》《圣女贞德》,乃至一些战争歌曲,不过谁会想听那个呢。还有《茶奉两人》《星光之下》。 那个男孩?她儿子?当侍应生。不过,她总是亲自过来问你对服务是否满意。得到的回答永远是满意。 那个男孩,高中快读完了,或者读了一半吧。他会看着你,但又没有看你,或者说不想看你。很多聪明孩子都是这样的。知识学得太多了?我不知道。要培养一个医生,当然得花很多钱。不然你以为她这么辛苦是为了什么?要不你什么时候开车去转转,最好先订个座位。点那个鸡肉试试。也许她会为你弹奏一曲钢琴呢。据说她以前的职业就是这个。 是彼得负责把旱地农民带来的糠和脱脂牛奶搅拌成散发着酸味的饲料,把肉鸡养肥的。肉鸡肥了以后,也是由他来宰杀。因为露丝下不了手,连看都不能看,也根本不肯看。杀鸡的时候她会到屋里去,把门窗关上,唱起歌来。彼得则在鸡栏里悄悄地把一只又一只鸡堵到墙角,要是鸡的惊叫声太大,她还会捂上耳朵。那些鸡知道将发生什么,露丝也知道将发生什么,所以她捂上耳朵,或者唱歌。 他会把鸡的头拧下来,觉得这样比用斧头和砧板更友善、更果断、更干净。他会抓住鸡的脖子,手腕转上两圈,鸡的身子就会脱离头部,掉到地上。那无头的身体还会继续扑腾、痉挛,被扔在一旁的鸡头则瞪着闪亮而震惊的眼睛,看着自己的身体扭动。只有鸡身渐渐不动了,安静地倒下,鸡头的眼皮才会合上。一切结束。彼得从不让鸡血溅到自己干净的衬衣上。这种无懈可击的熟练操作,对他而言是为未来做准备。用开水烫过,拔了毛,再烤好,露丝就可以把它视为农产品,用来烹饪了。 现在,一切都为伯班克家的队伍准备好了。伯班克家有人打电话到酒吧,让酒保来传话说他们中午过来吃鸡,晚上还有十二个人要住在这儿。于是露丝腾出了自己的房间,在厨房搭了简易的床铺。彼得则搬到了棚屋里,跟父亲的书睡在一起。一切准备就绪,连铅笔都是新削好的,放置在前台。“天啊,”露丝说,“要是伯班克家每年都来一次,然后别的牧场也都来该多好。天啊!” 彼得对母亲笑了笑。他很少对别人笑。 你能看出这些小伙子来到山毛榉时一下就打起了精神。这里的生活更安定,眼尖的人能看到那些小型牧场的谷仓和房子的屋顶。几辆汽车在牛群中缓慢地犁过,牛群便像水流遇到石头一样,分开,又继续往前流动。年轻的牛仔们会为汽车里的司机和乘客露两手,用马刺踢几下马腹,马就会惊退,前脚离地腾跃起来,像真正的野兽一样。菲尔笑了。这些傻小子!不过,他对他们很有感情。他们也许比不上过去的牛仔,不具备布朗科·亨利那样的品质,但他们已经是如今最好的牛仔了。某种程度上,乔治说得很对:你总得跟上时代,接受这些汽车,还有竖在篱笆上方、贴在废弃谷仓和棚屋墙上的那些药店广告。以前都是让刘易斯太太准备足够的午饭,让他们能撑到在山毛榉吃晚饭。现在既然这个女人开了家店,菲尔想,以后都不用劳烦刘易斯太太准备旅行餐了。事实上,菲尔也想吃一顿上好的鸡肉。他的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 或许,他们能在酒吧遇到几个还记得这乡下过去是什么样的老伙计,可以一起大口嚼肉,喝一两轮酒。菲尔喜欢带着朋友喝酒,喜欢伯班克家的队伍到达时整个镇子都属于他们的感觉。乌合之众都会乖乖躲得离酒吧远一点,包括那些美国话都不会说的墨西哥牛仔,还有镇子北边那些无知的旱地农民和牧民。 要说有什么是菲尔痛恨的,那就是醉酒。醉酒会触犯他对秩序与礼仪的容忍限度。醉鬼是什么样的?他会抓着你,在你耳边不停地胡言乱语。他会夸大自己,谎话编得太大,连他的马裤都装不下了。就算你羞辱他们,用各种狠办法教他们摆正位置,他们还是会絮絮叨叨个不停。菲尔记得几年前有一次,他正站在吧台边享受这里的氛围,一个酒吧常客大摇大摆地走进来,开始讨人嫌。 要知道,菲尔并不介意人们喝一两杯——他自己偶尔也会喝一两杯。但是,耶稣基督啊!想想看,你赶着牛群走了二十五英里路到了这里,正埋头享受杯中物,一个高谈阔论的傻子却跑过来嗡嗡个没完,照理说,酒吧老板应该把他轰出去。但酒吧老板没有这么做,那你能怎么办? 而且,菲尔早就观察过那家伙,早在他刚来山毛榉的时候——噢,那是什么时候来着?那时就有人抱怨过那家伙,只是菲尔还没撞上过他。好吧,这一次就够了! 更早的时候,有个醉醺醺的牧羊人带了只母狗进来,而菲尔讨厌动物出现在人待的室内。那只母狗趴在那儿,闻着牧羊人的脚,抬头凝视他,看着他喋喋不休。那蠢毙的牧羊人就在你耳边反复唠叨那只狗,说它多么聪明、多么敏捷、多么亲人、多么忠诚,还有天都知道——多么有爱心。 “这只小狗,”牧羊人一边说着,一边扶着吧台免得自己摔倒,“这只小狗就像是我的老婆。” “那倒不奇怪。”菲尔不动声色地说。但牧羊人没有听出他的讽刺,仍在继续聒噪。没过一会儿,有人把他带了出去,酒吧里便终于恢复安宁,菲尔舒了口气。 但你不可能每一次都赢。菲尔撞上了那家伙,被那个二愣子缠上了,听他对着大家不停说着什么花儿。尤其主要是对着菲尔。可怜的菲尔被困在那里。菲尔根本不会信任那个镇上的二愣子。菲尔想要直截了当地告诉他,他们并不欢迎他。于是接下来——呵,那又怎么样呢。 “我就不会那么做。”乔治对菲尔说。 “你当然不会了。”菲尔快活地说,“又不是你被困在那儿听他叽叽歪歪。” 老乔治非常容易同情别人。菲尔好奇的是,乔治这次安排大家在那个女人的地方食宿,有多少是出于同情。因为那个傻里傻气的酒吧常客几年前自杀了。真是个疯子。 菲尔骑着马与乔治并行。“小胖,前面就到了——大城市,山毛榉。” 乔治点点头。“是要到了。” “镇上很安静嘛。我猜他们都藏起来了。这群牛应该能轻松入场。” “看来是。” 菲尔皱起了眉。“你他妈怎么回事,小胖?” “没事,菲尔。” “好像多说两个字都能要了你的命。” “我从来就不善言辞,菲尔。” “你肯定不是什么爱迪生电唱机,那不用说。”菲尔驱马向前,穿过牛群,来到那群年轻牛仔身边。“我要饿死了,”他说,“大内脏在吃小内脏了。”小伙子们大笑起来,但菲尔还是不开心。二十五年了,银色周年纪念了,但是这一路上总有什么不自在。到底怎么回事,他说不上来。是年龄吗?他才四十岁。是时代超出了控制吗?然后他笑了。有那么一会儿,他居然为自己难过起来! 下午四点,伯班克的队伍趾高气扬地驶进了山毛榉。这里很少会这么安静。这些牛仔知道,人们在窗户后头观望,楼上的姑娘在打扮,准备迎客。连风声都变小了。远处的丘陵之上,几匹野马在吃草。安静是很难得的,但菲尔还是谨慎地观察着,以免哪个傻子冒出来,吓着牛群。无人出现,连狗都没叫。走在最前面的几头牛在宽阔的饲养场门口呆立了一瞬,然后猛地蹬起蹄子,飞快地跑了进去。十五分钟后,所有的牛都安全就位,沉重的木板门关上了。那是价值八万美元的公牛。 “从没见这里这么安静过,”菲尔说,“对吧,小胖?这是赶牛进去最轻松的一次。” “确实。”乔治说。 “好吧,你可真会聊天。”菲尔说。“接下来我们去转转,喝一杯洗洗尘怎么样?” 年轻的牛仔们发出欢呼声,宿舍里年纪最大的老牛仔则微笑着。他们用笔直的坐姿骑行到酒吧,马刺一路叮当作响,然后将马拴在了外面。进了酒吧,菲尔咧嘴笑着。“给大伙儿上酒。”他说。但酒吧老板端上酒时,已经有两个人溜出去,顺着外面的楼梯上楼了。他们离开时,菲尔还朝他们心领神会地眨了眨眼。接下来的半个小时,他们是见不到那两人了。 “那么,”乔治说,“我去电报室转一转,看他们知不知道大力的消息。”“大力”是他们的黑话,内行人才听得懂。工程师管滑尺叫“滑竿”,房地产商管交易手续叫“过文件”,而牧场主管火车头叫“大力”。大力没到,装运槽旁只有几节车厢,可以先装货。 “他们已经打电话说了大力会晚些到。”菲尔说,“好吧,别在外面迷路了。”他看着乔治僵直地穿过长满三齿蒿的空地,走向仓库。可怜的乔治,菲尔想。他会让别人不自在,他自己心里也清楚。如果乔治在旁边,这些年轻人就没法畅快地喝酒作乐了。乔治在的时候,他们眼都不肯抬,说话小心翼翼。找姑娘也会先出门,从后面的梯子爬上楼;只要乔治在场,姑娘们就不会下楼。也没人想在音乐盒里投币。乔治光临的任何地方都像葬礼,绝对的。现在,他去车站了,跟铁道员扯扯淡,尽可能远离大家的视野。总之,他真是体贴。 菲尔自己跟妓女倒没什么瓜葛,他也不像很多同龄的男人一样喜欢吹牛或动手动脚。那一套玩意儿不是他的风格。他是伯班克家的人,自我要求还是挺严的。不过他很宽容——生活教会了他宽容——其他人也清楚这一点。看到他们嬉戏玩闹,菲尔也会感到愉快,哪怕他们大出洋相。但这种场面会让乔治觉得尴尬。 比如,天黑之后(大力看来还要迟到很久),菲尔去酒吧后面小解,看到年纪最小的牛仔坐在一辆汽车的踏板上,头埋到两膝间,已经吐了。那汽车肯定是他的哪个朋友从横顿沿着公路开过来的。菲尔不禁大笑。年轻牛仔的一个同伴正用手戳他,想让他清醒点。 “走开,走开。”那小伙子呻吟着,“天啊,走开。” 而他的同伴坚持不懈。“拜托。我们得赶紧。现在得赶紧了。” “噢,走开,拜托你走开。”屋里的煤油灯发出白光,把这孩子可怜的脸映得发绿。他会对这一夜留下深刻的记忆,毕竟他伴着音乐盒里轻快的音乐,吐得七荤八素。 菲尔小解完毕,满意地哼了一声(之前把他给憋坏了),扣上李维斯牛仔裤的纽扣,走向那孩子。“嗨着呢?” “噢,菲尔,”那孩子抬起头说,眼睛像两颗煮过的甜菜头,“噢,菲尔。” 菲尔咯咯笑出声。“你去吃点东西大概就没事了。” “天啊,别说吃了。我快死了。” “死?去你的。”菲尔大笑起来,“你还有很多很多年的苦难要经历呢。” 说起来,他们什么时候才开饭?他们肯定不能只吃酒吧里的腌蛋、鲱鱼和花生。要是大力早点到,他们现在已经装完货,酒足饭饱了。但这也不是他们第一次要靠灯笼照明来装货。 “记得有一次……”菲尔回到屋里,聊起在布朗科·亨利那年头某个寒冬深夜把牛装车的往事,语气严肃起来。“零下五十度,”他回忆道,“那种天气你必须小心。有个不懂事的生手,是给安斯沃思家干活的,喝得酩酊大醉,然后在牛栏里追牛。他大口吸着冷空气,肺被冻住,第二天就死了。”这时他转过身,对着刚刚冒出来的乔治问:“你他妈去哪儿了?” “电报员带我去了他家,就在火车站旁边,喝了杯爪哇咖啡。他那儿真不错,他妻子也很好。” “大力是什么情况?” “明天早上才能到。我去吃饭的地方打了声招呼,说我们马上过去。” 吃饭的地方,那女人把三张桌子拼到了一起,以便整队人马聚餐。她向乔治和菲尔打招呼的方式还算令人愉悦,看来她自杀的丈夫肯定没告诉她,自己被菲尔拎着脖子扔出去过。呵,妈的,哪个男人敢告诉女人这么可耻的事呢?她给每个座位都摆好了白色餐巾。这体验可不寻常,菲尔想,这些牛仔不需要餐巾,就像他们不需要洗手指用的碗。装什么上流社会呀。这些家伙用起餐巾的模样,都值得买票观赏了。这地方有种街边饭店的感觉,菲尔想,多半是她在旧酒瓶里插的那些蜡烛的缘故。 还有那些纸花,纸花。 菲尔更愿意让自家队伍独享这个空间,可角落里还坐着六个人。他们进来的时候,那六人还目瞪口呆地看着他们。菲尔向来讨厌被陌生人那样瞪着看,他们还拿餐巾挡着嘴唇窃窃私语,假装淑女绅士。其中一个女人在抽烟,真是放肆,更是下贱。天啊,她拿餐巾挡着嘴唇不就是想要假扮优雅吗,可又抽起烟来!在菲尔看来,一个能在公共场合吸烟的女人什么都做得出来。她确实什么都做得出来。她还在喝酒。 餐桌上还有那些纸花。纸花插在瓶子里,瓶子涂了颜色,不太容易看出它原本是牛奶瓶。 “哎,服务在哪里?”菲尔大声问道,“大力不来,我们至少应该得到服务啊,伙计们。”那些小伙子正因为这一本正经的氛围和那些餐巾有点畏缩,闻言都看向菲尔,钦佩他的自如。 然后,那女人的儿子,手臂上搭着一条白毛巾,从双开门里走了出来。他穿着熨过的黑裤子,笔挺的白衬衣,朝伯班克家的这一桌微微一笑,然后径直走向角落那桌。菲尔发出刺耳的笑声。“唔,”他大声说,“我猜我们一定都是黑人。” 菲尔可以确定一点:那个手上搭着毛巾的男孩是个娘娘腔。菲尔看着他站在那六人旁边,那做派太装腔作势,太干净整洁,还有那么一点能把人逗乐的傲慢。那男孩一定在臆想上流社会的侍应生就是这个样子,可能是看电影学来的,又或是在杂志上读了什么傻故事。 是的,男孩在跟那一桌六个人说话。是的,男孩说话有点口齿不清,菲尔见过的每一个娘娘腔都这样,仿佛一边讲话一边品味自己的咬字发音。有的人能跟他们和平共处,就像有的人跟犹太佬合得来。那是他们的事,反正菲尔受不了。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觉得不舒服,发自肺腑的不舒服。 这些人为什么他妈的就不能好好做个正常人呢? 那个娘娘腔男孩从他们旁边经过时,那瞥人的眼神,那嘴角的弧度,让菲尔想抽他一嘴巴! “是,”菲尔往椅背上一靠,椅子的两条前腿翘了起来,“我猜我们一定都是黑人。” 乔治坐在那儿,脸板得跟石头一样。 唔!菲尔知道怎么戳这男孩的痛处,想着想着便笑了。 想象一下,有这样一个孩子,该多糟心!啊,菲尔知道怎么戳他的痛处。这张临时拼凑的大长桌上,菲尔坐在一端,乔治坐在另一端,就像在家里的餐厅吃早餐时一样(因为老先生和老太太的位置空出来了:他们的社交生活已经搬去了杨百翰[杨百翰(Brigham Young,1801—1877),摩门教首领,率领教徒长途跋涉来到盐湖城定居,并称盐湖城为神的应许之地。]的天堂——菲尔管那地方叫盐湖城)。 现在,一九二四年的一个秋夜,八点左右,在山毛榉镇的一张桌子边,他伸出手,把几朵纸花从涂了颜色的牛奶瓶中拿了出来。这些花儿拿在他粗糙皴裂、刚劲修长的手中显得有些荒谬。中午开沙丁鱼罐头时他划伤了手,既没吱声,也没把血擦掉。这些花儿就这样无助地被他握在了无比灵巧的掌中。 “哇哦,”他说,“不过我好奇,是哪位年轻的女士做了这么漂亮的纸花呢?”他将纸花举到瘦削而灵敏的鼻子前,凑近闻了闻。 让他意外的是,男孩没有脸红,苍白的脸依然苍白。菲尔只看到他的太阳穴上有一条蓝色血管在微微跃动,一条像虫子般忽然冒出的血管。男孩转身,大步走了过来。 “这些花儿?是我做的,先生。我母亲教我做的。她很擅长摆弄花儿。” 菲尔俯身把纸花精心地摆了回去,抚摸着,假装在整理。“噢,请原谅我。”他朝其他人刻意地眨了眨眼。 “您现在要点菜了吗,先生?” 菲尔又往后靠去,把椅子翘了起来。他慢条斯理地说:“我以为我们已经点过了。我以为我们提前点好菜的。” 然后乔治清了清嗓子,开了口。“我们要的是鸡肉,孩子。” 帮工们最终决定不理会餐巾。乔治规规矩矩用上了餐巾。菲尔则把餐巾塞到下巴下面,俯身享用起了鸡肉。他不得不承认这鸡肉真好吃,不过可能只是因为自己饿了。另一桌的六个人已经收拾东西飞快地走掉了,那男孩又大张旗鼓地过去清理了桌子,摆上蜡烛。那六人走了之后,菲尔感觉自由了不少,于是讲了一个好笑的故事:多年以前,布朗科·亨利在山毛榉装完货之后喝得酩酊大醉,第二天早上在马路对面的谷仓里醒来,吊带裤缠在脖子上,像一匹马一样被拴在马槽上。那是另一个家伙的恶作剧。“我跟你们说,”菲尔大笑着,“他当时别提多不好意思了。” “唔,”乔治说,“你们去那边继续吧,我就在这边休息了。” “他还没把账单给你拿过来吗?”菲尔问。 “你们别管了,都去灯光下听音乐吧。”乔治这话说得可真是漂亮,“我先休息了。” 于是他们推开椅子起身,去了对面的酒吧。姑娘们已经下楼,站在吧台边抽烟,朝众人微笑着讨要酒水。菲尔看着小伙子们满足她们的要求。他有一种奇怪的疏离感,甚至有些孤独,仿佛有点希望自己不姓伯班克。明天早上装牛的时候,这些孩子肯定都昏昏沉沉,可能还染上了淋病或梅毒,但现在他们无疑是快乐的。所以,谁知道呢,也许那是值得的。他们大手大脚地花着自己的那一点钱,去爱那些姑娘,然后开始歌唱。 旧城里的好时光,这迷人的晚上。 他们大都搞不清歌词,只是啦啦唱着,但菲尔知道歌词。他看着手中的空酒杯,双唇微动,口形是正确的歌词。他想起美西战争爆发时他还是个浑小子,那时每个城市的每一座公园里都有军乐队,每个独立日都有烟花表演。那些早已逝去的荣耀时光。他第一眼看到布朗科·亨利,是不是在那样一个日子里? 旧城里的好时光,这迷人的晚上。 菲尔又出去小解,往东边望去,月亮就要升起来了。他哼了一声,抖了抖,系上裤子的纽扣,又绕过酒吧,穿过三齿蒿地,来到那家旅社——红磨坊。前台没有人,所以他径自拿起铅笔,写下了他和乔治的名字,因为乔治显然忘记做这件贴心事了。 菲尔走上楼,朝第一间屋子看了一眼,接着看了其他房间,但乔治并不在。于是他走进最后一间房,脱下鞋子和裤子,钻进了被子。他得保持清醒,等乔治熟悉的沉重脚步声从楼梯上传来时,他要把他叫进来。 月亮升起,月光洒满房间,照亮了白色的水罐和盆子,高高窄窄的衣柜,以及窗边的一捆麻绳。菲尔辗转反侧,最后平躺着,盯着天花板,想起小时候听人说月光会把人逼疯。他爬了起来,走到窗边,穿着内衣的身躯又高又瘦。月亮照在他身上,怪怪的。乔治他妈去哪儿了?他忽然自顾自地微笑起来,想起了老太太的话。 去找一下乔治。去找一下你弟弟。尽管他们如此不同,却还是亲兄弟。他们至少有一样共同点——血统。 乔治大概是跟电报员在一起。菲尔穿着长袜的脚迈向另一边的窗户。嘿,小乔治呀…… 火车站上半部分的窗户里黑灯瞎火。信号标立在月光下,好让“大力”进站的时候看见,月光和道岔旁边苍白的灯笼相互映照。更远的地方,月色如水,洒在镇后丘陵间生长的草根上,洒在山脚的墓碑上,那些碑石就像一把骰子滚落在那里。 他是打瞌睡了吗?菲尔打瞌睡了?因为此刻乔治的剪影就站在房间里,只是站着,菲尔却觉得好像逮住了乔治的什么亏心事。不然他一动不动站在屋子中央做什么? “乔治?” “嗯。” 菲尔感觉乔治的体重压到了床上。然后乔治靠过来,脱着靴子,哼了两声。接着他站起来解腰带。 “你去哪儿了?”菲尔低声道,“其他人都睡了吗?” 漫长的沉默后,乔治开口了。“你今天晚上说的话,菲尔,说她儿子的那些话,让她哭了。” 她? 她! 好嘛。也就是说那男孩跑去妈妈那里告状了,或者妈妈在双开门后面偷听了。她!菲尔吸了一下鼻子,把鼻涕吞了下去。不管乔治多关心“她”,菲尔并不担心乔治会怪自己。菲尔知道,乔治从不埋怨别人,这种美德如此少见,几乎不人道,也许这就是他在场时别人不自在的原因。他的沉默会让别人觉得是在表示反对,又令人挑不出毛病,没法跟他吵一架。他的沉默让别人觉得内疚,也没机会用愤怒来冲淡自己的内疚。太不人道了!但是菲尔不觉得内疚。他向来按章出牌,实事求是。 如果他说话时她就在双开门后面——好吧,她本来就不该听,要是听到了,那又怎么样?知道别人是怎么看待她儿子的,对她来说不是坏事。也许她该想点办法,好好教育儿子,让他变得正常点。 但是乔治为什么在下面待了这么久?他站在那里跟她聊天了吗? 她有没有在他肩头哭泣?他有没有抚摸她、安慰她?这么一想,菲尔的脸便拧成一团。乔治爬进被窝,菲尔舔了舔嘴唇。他真不敢想象乔治抚摸女人是什么样儿。 菲尔对着月光说:“大力有新消息吗?” “没有。”乔治说。 她哭了。 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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