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犬之力  作者:托马斯·萨维奇

最后一批印第安人被赶离他们的土地、赶去保留地的时候,政府不再继续假装信守条约了。土地太值钱了,他们不想再讨价还价,现在也没有理由再害怕印第安人的暴力,倒是有十足的理由害怕有投票权的白人的怒火。当年约翰尼·戈登坐在汽车的高座椅上,正好看到了山谷里最后的印第安人稀稀拉拉离开的景象——或是坐着破烂不堪的四轮马车,或是骑着摇摇晃晃的老矮马。约翰尼已经不在了,那些印第安人也早去了爱达荷州南部饱受日晒的平原,而一到冬天,那里便寒风呼号、大地冻裂。在当地干旱贫瘠的土壤里,没几棵树能生长,浅井里的饮用水也充满硫臭味。

印第安事务代表住在一栋刷着白漆的整洁木屋里,会严谨地在恰当的时间升降美国国旗。令他高兴的是,他有两个干净整洁、眼睛明亮的孩子帮他做这事,他们学会了不让国旗被风暴吹走,以及不让国旗碰到地面。

代表不是坏人,但为了避免内政部派人来,他觉得有必要贯彻保留地的规矩。

不能卖酒,也不能消费酒。全世界都知道,印第安人不像白人那么能喝。

没有许可证不能离开保留地。不能让印第安人到处乱跑、骚扰白人。而许可证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会被授予。不过印第安人既没地方可去,又没有朋友能庇护他们,因此这个问题很少成为问题。

不能持有火器。他们也不需要火器。印第安人搬到保留地之后,政府的商店会卖给他们一点点肉。

但是爱德华·纳波有一支枪,一支点二二口径的来复枪,本来属于他的父亲,也是父亲遗物里唯一没有按照习俗烧掉的。那支枪竖在棚屋的角落里,也是母牛睡觉的角落。这支枪算不上多好,不过很准,而且是他父亲的。他父亲曾是酋长。

要是没被赶来保留地,爱德华就是酋长了。不过即便是现在,他有时也会把自己当成酋长。有时他会做梦,给儿子讲述他儿时熟悉的那片土地。他儿子从未见过那片土地,因为简妮,他儿子的母亲,是在他们三三两两赶往保留地的路上怀孕的。

她是个理智的女人,会用打猎的白人留在商店的鹿皮来制革,然后做成手套和鹿皮鞋。爱德华给儿子讲过去的故事时,她有时会起身走开,去牛马住的棚里。“为什么要讲那些故事?”她会生气地问,“为什么要让他伤心?”

但爱德华知道孩子需要故事,那是成长的精神食粮,是用来编织梦想的材料。有时简妮自己也会听,没有起身去牛棚。

他把真理告诉儿子,就像他父亲告诉他的:雷声是天上的水牛蹄踏出来的,而闪电是它们眼中的光。

“水牛?”

“你不记得的,但你爷爷记得。他知道真理,而我记得真理。”

“我也记得。”小男孩瞪大眼睛说。有时你不需要知道,就能记得。

“疯狂的故事。”简妮说。

“但你看他听了之后睡得多香。”爱德华·纳波指出。

“睡吧,”简妮低声道,“做个好梦。”

儿子十二岁那一年,冬天寒冷而漫长。风暴夹着又干又锐的雪粒从北边呼啸而来,有时温度降到了零下四十度。一些秋天里还身强体健的印第安老人去世了,于是这里的夜晚被葬礼血红的火焰照亮,并回荡着女人们含糊吟唱的哀歌。大雪飘落在油布棚屋上。

后来,唉,他们的母牛病了。简妮用旧毯子给母牛做了一件外套。母牛生病期间,爱德华和儿子在棚屋角落生了一堆火,屋里的烟只能通过一个小洞一点点飘出去,熏得他们两眼是泪。他们等待着,期盼着,祈祷着,爱德华讲了更多关于北边土地的事。夏天,那里土壤肥沃,满地紫色羽扇豆在微风中摇曳,像层层波浪。他说到了黄昏时小水鸟在水边鸣叫,说到灰色的积雨云从山后压过来,像笨拙的灰熊一样爬过天空,蓄满了水。

“那里曾经是印第安人的土地,你的爷爷是酋长。”

小男孩擦了擦父亲给他的魔法戒指,那是用马蹄钉做的。“我们可以逃走。”

爱德华·纳波笑了,想着简妮听到这话会怎么说,毕竟她是个务实的女人。带着一只生病的母牛是跑不远的,她会说。“那片土地,现在不是印第安人的了。”

“我们可以去看一看。他们会好好对待酋长的儿子的。”

爱德华又把一截杨木扔进了火里。他转过身说:“你觉得他们会好好对待酋长的儿子,是吧。”他从火边退回来,又蹲下,他的影子在墙上被放得很大。“这样吧,”他说,“要是母牛能活下来……”


母牛活了下来。

“这么做简直是疯了,”简妮说,“那地方已经不是我们的了。”

“但我们可以去看一看。看看他爷爷当酋长的地方,看看他的坟墓。”

简妮继续操弄着鹿皮,强壮的双手不断揉搓,让鹿皮软下来,好做成手套和鹿皮鞋。因为老要在鹿皮上缝珠子,她的眼睛已经不太行了,烟一熏就疼,从商店买来的金属框眼镜也没什么用。噢,也许有一点用吧。“你疯了,孩子也疯了。”

但到了夏天,他再一次指出,他跟孩子承诺过,只要母牛活下来就带他回去。于是她为他们准备了食物,阿根廷产的豆子罐头和咸牛肉罐头,还有又大又硬的苏打饼干,可以蘸着果汁吃。作为酋长的儿子,爱德华·纳波觉得自己没有必要向印第安事务代表汇报这个计划。反正,告诉那个男人也只是自找麻烦。因此,那天天还没亮,他们就出发了。他们听到一只夜鹰飞快地掠过,一只瘦狗无情地吠叫。

拉车的马很老了,所以他们多数时候都用双腿走路,除非远处的扬尘显示有汽车接近,这种时候爱德华觉得最好坐进马车,不管磨损的车轴上轮子如何乱转。小男孩把在学校穿的鞋扔进了马车上的箱子。他的吊带裤因为洗了太多次而发白,松松垮垮地吊在单薄的身子上,而他的帽子太大,尽管已经在里面精心地垫了报纸,还是会滑下来挡住他的眼睛。

爱德华穿着格子衬衣,显得块头很大。他戴着黑色的牛仔帽,没有一丝褶皱,顶部高高的,没有一点塌陷。

他们一路向北,沿途的乡间看起来很陌生,但爱德华觉得,这可能是因为他从来没有这样仔细地观察过。去往保留地的途中,他并没有留意四周。儿子沉默了很久之后,他说:“别担心你母亲。她有很多事可忙,而且她还要照顾母牛呢。”

小男孩拖着沉重的步子,眼睛注视着前方。“我没有在想她,”小男孩说,“我在想大山。”

爱德华也在想大山,他描述了那么久的大山:黑色的树木沿着山坡往上爬,然后是林际线,接着是整个夏天都不融化的雪顶。他说过,白云飘来会投下阴影,淹没岩石和沟壑,岩缝里还会涌出泉水。小男孩喜欢听他讲那水多么甜,多么好喝。爱德华描述过松林里的寂静,还有灰噪鸦充满活力的叫声,只有在那些神圣的山中才能听到。

他在思考。要是印第安事务代表派人来追他们呢?他只希望自己能走得足够远,能看到大山。晚上他们都不在路边扎营,而是待在干涸的河床上、凹地里、溪边的柳荫旁。他们选择绿草茂盛的地方,好让马吃草。他们只求能看一眼那些大山!能一起看到那山峦绵延。

他们用了一次来复枪。爱德华感到骄傲的是,小男孩打中了一只土拨鼠。他们用洋葱调味,炖了土拨鼠。“我们不能浪费子弹。”爱德华警告小男孩。他们只有一盒子弹,而肉罐头越来越少了。这孩子太能吃了。他们有一点点现金,装在一个达勒姆公牛牌烟草袋里。临行的时候,简妮给了他一个鞋盒子,里面装着她做的五双手套。爱德华对她笑了笑。他看穿了她。她想让这次出门师出有名,成为一趟商务旅行。

“手套三美元一双,”她坚决地说,“带珠子和加长的要五美元一双。”他以前从来不知道她的手套卖什么价钱。这在他听来不是小数目。他想到,她肯定是在为孩子存钱。她是一个异常有野心的女人。

他怀疑自己没有勇气去兜售这些手套。他从未卖过任何东西,想到卖东西他的脸就变得通红。只有没什么尊严、也不需要尊严的女人才会卖东西赚钱。

但是这回得表扬她。盒子里的手套是一种安全保障,有了它们,汽车呼啸而过的时候,他才能那么镇定地坐在马车上。

在印第安学校里,他们教孩子管父亲叫阿爸。“阿爸,”小男孩说,“这里的三齿蒿闻着不一样。”

“当然。地底下有水,这里的三齿蒿能喝到水。”这里已经看不到保留地的灰色碱地,到处都是绿地,白人的白面牛在这里吃草,和他家的母牛一样温驯,但要肥得多。“不过等着,”他微笑着看向远方,“等你闻到大山里的三齿蒿再说。”然后他说了一个肖松尼[曾经活跃于美国西部与墨西哥北部的北美原住民部族。]语的单词,是美丽的意思。

“阿爸,前面那是什么?”

“前面?”为了不让马累着,他们在步行,而走路时人的眼睛常常是看着地面的。“怎么,那是云啊。”

“可它没有动啊,阿爸。”

“没有风,因为没有风。”尘土飞扬的马路上升腾着火焰般的热浪,地平线上的一排影子在其后微微闪动。可能是他给儿子描述过的积雨云,那种会高高耸起、倒出倾盆大雨的云。

其实是他的眼睛不太好使了,当然。他的眼睛跟简妮一样,被冬天木棚里烧火堆的烟气熏坏了。意识到是儿子先看见了大山时,他感到一阵强烈的失望,但马上化为了高兴。儿子就应该先看到这种新鲜的美丽事物,他向来知道世上总是年轻人在发现,而老一辈只管动嘴。爱德华笑了。代表没有追上来,至少现在还没有,之后也不大可能追上了。毫无疑问,简妮用了一些合理的说法来解释他们的消失。她擅长这个。她编织故事的能力相当惊人,而且说出来的时候手里忙着干活,眼睛都不抬一下,人们总是会相信。她母亲也有这样的长处。她母亲也是个厉害的老女人,有自己的一套。

感到安全以后,他做起了计划。

反正,一旦他们进了大山,代表就不可能找到他们了。

他可以用达勒姆公牛牌烟草袋里的钱买钓具,还能买倒钩做成长矛。这个季节河里游着鲑鱼。他们可以钓鱼,用柳条生火熏鱼。他也许可以带一些熏鱼回去给代表当礼物。熏鱼是为数不多的印第安人和白人都喜欢的东西。

“可能再走三天就到大山下了。”他说,也是在告诉他的马。

他们正好用了三天。小男孩不禁为他赞叹。

然而,横在面前的是一扇他没有印象的大门。


对于印第安人,菲尔没有什么浪漫的想法。那种东西还是留给那些教授、那些拿着高级照相机从东边来的纨绔子弟吧。大自然的孩子,去你的。瞎扯淡。事实上,印第安人既懒惰不堪,又爱偷东西。他们曾在堆干草的季节雇印第安人来干活,但论工作能力,印第安人连用沙子堵老鼠洞都做不到,骑马干活也不行。他们曾经想让印第安人跟其他人一起住在野外搭的帆布帐篷里,但其他人都抱怨有臭味,总之不是印第安人臭就是他们臭。印第安人什么都偷,从牲口到厨房桌上的一块馅饼。以前在横顿城外扎营的印第安人一到晚上就会闯进酒吧,把东西都砸烂。难怪政府最后鼓起劲,把那群家伙都赶到了平原上。

菲尔不禁笑出声来。以前那些纨绔子弟拿着相机、想给印第安人拍照的时候,印第安人会惺惺作态,假装相信自己每照一次相都会变虚弱,或是相信照片上是他们的灵魂。可他敢肯定,给他们一点点钱,他们就会顺从地摆起姿势来。

看看他们的手工呀,那些纨绔子弟总是说。手工!手工个鬼。菲尔对他们手工的了解比任何一个教授都深。他收集的箭头和矛头都是最好的,这些年来,东边那些人一直想得到这样的东西,好摆到首府的博物馆去。也许有一天他会给他们。他玩够了什么的时候,就可以毫不在乎地放手。但是那套藏品里有他自己做的箭头矛头,用的工具跟印第安人一模一样,加上用到的玛瑙和燧石是他自己找来的,他的手工可比印第安人强多了。想看他们的手工就随便看嘛,还“大自然的孩子”!

他们总是伸手要东西。老太太还在牧场的时候,曾经收集旧衣服和旧床上用品送给他们,但接着他们所有的亲戚朋友都来伸着手索要,最后老太太不得不狠下心来不再理会。如果政府没把他们赶走,还不知道后事会如何。他们经营不了牧场,也当不了农民,因为五谷不分。最糟糕的是,他们不能接受这个事实:他们的时代结束了,永远结束了。

菲尔骑马来到山麓丘陵上的牧牛营地,这里的泉水边有一座整洁的小木屋。屋子很漂亮,还围着整齐的畜栏。他们在这里试用一个新来的牛仔,让他负责这一带。菲尔特意等上午过了一半才来,看小伙子是不是已经起了床,是不是正忙着工作,防止牛群乱走、越过州际线。现在有很多这样的年轻小伙,只要你看不到他们,他们就会开小差,或是读杂志,或是去哪儿偷懒,或是叫上弟兄喝酒……然后一眨眼,牛群就散得漫山遍野。

菲尔悄悄地骑马靠近,避开小木屋窗户能看到的路线,把马拴到了树上,然后轻声慢步走着。一条树枝也没踩断,寂静无声!他倏地摸进了木屋。

墙上挂着美女月历,时间停留在去年九月。屋顶漏下的雨水让月历上布满水渍。

唔。

菲尔走过去摸了摸炉灶。一点暖意都没有。是冷的。盘子都洗过收好了,搪瓷咖啡壶也洗好了,口朝下晾在炉灶后面。

唔。

桌子清理得很干净,只摆着一个便宜的本子,封面折到了下面,第一页是一封黑色铅笔写的信,字迹歪歪扭扭,很难说是小孩写的还是傻子写的。

亲爰的妈妈,

我拉了个灯龙来写唁。我告诉你,妈,当牛仔真是了不齐。

他唯一写对的一个词是他的身份,牛仔。你看,这就是问题所在。他们不再把牛仔当成一个职业,一个男人的职业,不再像布朗科·亨利的年代那样。现在他们都把这当成演戏,当成他们在电影里看到的东西,所以才要配银饰的马刺和马笼头,哪怕为此倾家荡产,所以才要用留声机听他们在“蒙个马骝沃德”买的牛仔歌曲唱片。他们都不知道自己到底他妈是什么人了,不知道什么是梦幻、什么是人生。怨不得他要骑着马来检查,因为有一次,他在上午过了一半的时候来查看一个所谓的牛仔,发现他在木屋里听着唱片发呆,外面的牛群散得漫山遍野。也许是因为他的影子忽然挡住了那小伙子背后的阳光,小伙子从胡思乱想中清醒过来。接下来的几秒钟,留声机的喇叭里有人用浓重的鼻音吟唱着“像一块滚石”之类的屁话,然后小伙子伸出手把那玩意儿关上了。

他有点合不拢嘴了。“我骑了一晚上马。”他们总是有借口。要说什么事是你有十足把握的,那就是每个人都有某种借口。

“好吧,我跟你说,”菲尔轻轻说,“收拾起你的东西,打好包,赶紧走吧。”

那是去年九月。

现在又是新的一年了。

我告诉你,妈,当牛仔真是了不齐……

菲尔会处理这件事。但那孩子还是干了活儿的,灶是冷的,也许他只是需要一点时间,因为,看在上帝的分上,如今人都说“没有谁是一无是处的”!菲尔伸了伸懒腰,站在木屋矮矮的门口,凝视着辽阔的山谷,听着泉水在岩石上奏出欢乐的小调。他走进树林,回到坐骑身边,翻身上马,一路下山,来到新建的分界篱笆边,这篱笆是用来分隔本州土地和森林的。菲尔会把森林说成深林。“深林……”

他下马准备打开篱笆上的门。这是政府修的大门,门柱拄在一大块混凝土上,整个玩意儿非常沉重,恐怕要四匹马一起才能拉动。它比你一辈子见过的任何门都结实,但这是政府给你修的,而且是你,朋友,为它掏了钱。大费周章建这样一道门,左右却是普通的铁丝篱笆!他很想知道那些混蛋官僚办了多少手续,才最终让这道门的设计通过,那些混日子的工程师又浪费了多少时间、金钱和材料,才把这畸形的围栏给修起来!那门用一条长得过分的铁链拴着,自然又是政府的另一个乱花钱项目——看起来不是很多钱,但做上一千条,那些乌龟王八蛋就大有油水可捞了。天啊,你猜怎么着,菲尔的手指被那条铁链夹了一下,不过没破皮流血。

只是起了个血疱。

他听到一个声音,警觉地转过身。视野里出现了陌生的东西。篱笆远处有一匹马,套着不太像样的马车。他看到那边有个人戴着黑帽子,就他所知,只有印第安人才戴黑帽子。


“坐直坐好。”爱德华对儿子说,不过他没必要说,因为儿子早就坐直了,这是酋长的孙子将与白人对话时该有的样子。小男孩脊柱挺得笔直。他把帽檐往上推了推,露出额头。爱德华掸了掸黑帽子上的灰,又用手掌捋了捋,希望把它擦亮点。

他们先前一直在步行。看到那道大门边站着一个人,他们就上了马车。那个陌生人盯了他们足有二十分钟。

“他为什么待在那里?”小男孩问。

“也许他想看看我们是谁。”

“你会告诉他你父亲是谁吗?”

“会的,我会告诉他。”

“那他肯定就得让我们过去了。”

爱德华已经不在乎自己怎么样了。当他们把你们赶到保留地,把发霉的面包卖给你们,还不让你有枪,你已经无能为力了。他现在只希望能够维持儿子的信念,让他相信在这山野里,他们的姓氏还受到尊重,这个有魔力的姓氏能帮他们打开大门。又或者,简妮警告他少给儿子讲故事是对的?

不过说到底,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还是有一些白人支持印第安人的,他们对印第安人的遭遇感同身受,为了印第安人在美利坚合众国的首都奔走。那是在遥远的东边,爱德华认识的族人中没有谁去过那里。他父亲的葬礼是有白人出席的,他们坐在贵宾席上,看着他父亲的毯子、鹿皮鞋、头饰、马笼头和窝棚按照习俗被烧掉。

这个男人会是其中之一吗?

爱德华潇洒地勒住了老马,仿佛是在骑一匹汉布尔顿纯种赛马。“你好。”他咧嘴一笑。他把缰绳交给儿子,然后有些僵硬地爬下马车。

菲尔什么也没说。

爱德华往四周看了看。“没下雨呢。”他说着,走向大门。

菲尔清了清嗓子。

爱德华的手放到了铁链上。

菲尔低声道:“你他妈的想去哪儿?”

现在,菲尔一步跨到了爱德华和大门之间。

爱德华转向儿子,儿子依然坐得笔直,挺着下巴,不让帽子滑落,以免有失尊严。“我和儿子出来露营。那是我……”

菲尔压根儿没看那孩子。他拿出一包烟草,然后——用他的话说——单手“打造”了一根卷烟。

“……我儿子。”爱德华说完了。

男孩的声音清亮。“我爷爷是酋长。”

菲尔点着烟,吹灭了火柴,把火柴掰成两截,用手指捏着被火烧焦的那一端。他吸了一口烟。

“他说的没错。”爱德华说。

菲尔站在爱德华和大门之间。“没错?什么没错?”

“我父亲,”爱德华·纳波说,“是以前的酋长。”

“是吗?”菲尔问,“那我跟你说吧。我他妈压根儿不关心他是谁。现在,说你。马上回到你那小破车里,跟你的儿子赶紧一起滚,你这破车能走多快就给我走多快。”

爱德华脸上的微笑锁住了,像是换不了表情。“我们只待几天而已,”他说,“这趟路对这马来说太远了,它得休息。这马很老了。”

“甭废话。”菲尔说。

于是爱德华转过身,回到马车边,不敢看儿子的眼神。儿子看着爱德华把手伸到座位下面,扭开了视线。但是,在这种情形下,父亲除了朝那个人开枪,还能怎么做呢?然后他们就可以进入大山,永远住在那里,两个人一起,两个被追捕的人。但是他们自由了,前所未有地自由!

爱德华转回身面向那个人,手里拿着刚从座位底下取出的东西,但不是枪。他拿出的是装手套的盒子。爱德华面前的这个人穿着简陋,而且没戴手套。爱德华微笑着,掀开盒盖,把盒子递了过去。

“就一两天?”他不知道回头怎么跟简妮解释。这些手套也许值三十美元。爱德华把装饰着大量珠子的长手套举了起来。“一两天,先生。”

“嘿,”菲尔说,“这手套挺好看的嘛。”

“值五美元的,”爱德华说,“两三天?”

奇怪的是,那人既没有伸手碰手套,也没有从大门前移开的意思。“上你的破车,往回走,”他说,“我不接受贿赂,也不戴手套。你挑错顾客了,老伙计。”

于是爱德华拿着那盒手套爬回了座位。他拉着老马掉过头,踏上了返回两百英里外的保留地的归途。爱德华不知道这匹老马还能不能走这么远。如果马死了,马车怎么办?他没法去看儿子,但是他说:“总之,我们看到大山了。我们看到了我父亲的大山。”

小男孩的帽子滑落到了额头上。

“我无能为力,”爱德华说,“你看到了,我无能为力。”

菲尔注视着他们。某种程度上,他是同情这些可怜虫的。他把外套从马鞍后面解下来,取出包在里面的午餐。刘易斯太太今天准备的午餐是一个苹果和两个厚厚的烤牛肉三明治。味道不错,但菲尔很渴,打算骑回泉水边润润喉咙。


伯班克家的牧场大宅是用巨大的木料建成的。从远处看去,它像是一战期间加州流行修建的那种一层半平房。但伯班克家这宅子是座肆意膨胀的平房。敏锐的人看到它会停下来,因为从远处看,一座平房看上去这么高大实在古怪。事实上,在那“半层”里,有一个浴室和六间宽敞的卧室,倾斜的屋顶下还有几个小空间,装着各种闲置的东西。屋顶伸出的部分盖住了一段宽敞的前门廊,彼得常常站在他房间的采光窗台上,视线越过屋顶,望向远处单调的长满三齿蒿的山,那里隔很长时间才会有一点点动静——一只灰鸟冲刺,或者一只棉尾兔跃起。眼尖的老鹰会从上空掠过,警觉地留意着死物、垂死之物和蠢物。因为山丘的遮挡,太阳每天照进窗户的时间很迟,陡峭的山壁让所有的声音都撞出回响。彼得能听见宿舍开关门闩的声音,帮工骂娘的声音,狗吠声,牛叫声,给电灯供电的发电机排气的嘭嘭声。在星期天还有帮工打靶玩的枪声,以及敲打马蹄铁的叮叮声。

西边的天空,积雨云爬上了山头。云的形状在微风中不断变化——一会儿像英格兰的版图轮廓,一会儿像动物,比如兔子。

“会下雨吗,乔治?”彼得听到母亲在问,她轻轻的声音从下方的门廊飘了上来,清晰得让人尴尬。

“闻着像。”乔治的声音响起,“不过我哪能知道呢。”彼得笑了。乔治说这句话的时候,总会把双手伸进口袋,看着自己的脚。

“我想把那些树种上,”母亲说,“再多种点草。你们家也奇怪,屋前这块院子也不怎么料理。”

“我母亲试过。这土壤不行。噢,她提过新英格兰的树。那里简直是树的国度。她叫人送了一些小榆树过来。用袋子装着运来的,但最后都死了。她还提起过一种叫杨梅的东西,说在雾里很好看。还有大海的声音。听她说着,你都能听到大海的声音。我以前会许愿,有时候。”

“许愿?”

“噢,许愿能看到她讲的一切。”

“我从没听过你说这么多话。”

“说来也是。露丝,也没人听我说呀。”彼得能想象到乔治此刻的微笑。

大屋前面,两棵棉白杨即将枯死,薄薄的叶子布满烟灰,仅有的一点生气也被贪婪的蚜虫吸走了。树的前方是一片已经变黄的草地,要灌溉这片草地,倒是可以把大宅边的水渠改道引过来,但如果水道太长,流水会自行找到秘密的洞隙,淹没地窖——会淹死里面的老鼠,或者一窝新生的小猫。

“肥料会有用吗?”露丝问。

“也许有吧。露丝,彼得开心吗?”

“彼得?”

“几天前我看到他在给树浇水。我在想他的事。”

“我觉得他是开心的。他肯定喜欢他的房间,你还把书柜给了他,你真好。”

“我不会忘记我是继父。我想继父得比生父更努力才行。我能想象,孩子没有理由喜欢继父,除非做继父的很努力。我知道如果我是孩子的话会怎么想。”

“他一直都喜欢探索。他喜欢到处走走。”

彼得听着,脸上没有表情。他就是到处走走的时候撞见菲尔的,赤身裸体的菲尔。他依然清晰地记得那白皙无毛的身体。那件事他没告诉母亲——这是自然——他有一种直觉,菲尔也没提起过。某种意义上,他和菲尔之间有了一种纽带——也许是仇恨的纽带,但彼得觉得不论哪种纽带都同样有用处。彼得曾跟母亲一起走到小山上,那里长着三齿蒿、苦根和涂了蜡一般闪着珍珠光泽的仙人掌花,他们还在其中发现了风铃草。“哎,我经常来这里散步。”母亲这么说。

“你在山毛榉的时候不爱出门散步。”他说着,瞥了她一眼。

“我忘了。我不经常走动吗?”

“是因为他哥哥吗?他让你紧张。”

她停下脚步,弯腰捡起一颗小石子。他认识的每一个人在听到真相时,都会把脸拧成一团。“让我紧张?”

“他走进房间的时候都不说话。他一进屋,气氛就冷了。”

“噢,彼得,他不跟任何人说话的。”

而现在,乔治在下面的门廊说着:“……在这里,我从来没有哪天下午过得这么愉快,就这么闲着。”

“你凭什么不能好好享受一下呢?我也不觉得你算是闲着,你把那些小树从后面搬过来了呀。也许我们需要一点肥料。”

“嗯,让我想想。”

彼得想,乔治是个好人。然后,他下楼去前门廊找他们了。他吓了他们一跳,因为他的脚步悄无声息。他开门关门也没什么声音。他本来想告诉他们,从楼上能清晰地听到他们的声音,但还是把这件事塞进了脑海的角落。他的世界需要秘密,他会把这些秘密储藏起来。

“彼得,你走路真安静啊。你穿的是网球鞋吗?瞧瞧乔治带来的小树。你能不能帮忙种上?我觉得我们可能需要一点肥料。”

“血,”彼得说,“血是最好的肥料。”

“啊,太可怕了!”露丝说。

“我听过这种说法,”乔治说,“想想看,屠宰栏外面的杂草长得那么高。都跟人一样高了。”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先生,我可以用独轮车去屠宰栏运一些土过来。那里面肯定有很多血。”

“噢,去吧去吧。谢谢你。”

他们看着彼得走向了大宅的侧面,想到他要穿着干净的裤子和白色的衬衣去铲浸满血污的土,感觉真是奇怪。一些地方的血还没有干透,散发着浓重的臭味。云朵挡住了太阳,空气中飘着清凉的湿气,仿佛在水边。“我有时真希望他别管我叫先生。”乔治说。

“那是他父亲的习惯。”露丝说。

“我以前真没遇见过这么整洁的男孩……”乔治说,“我想不通他为什么一点也不介意去屠宰栏挖……挖肥料。居然还知道血的事,不是很奇怪吗。”

“想当医生的话就不奇怪了吧。他就是有点……”

“有点什么?”

“呃,有点冷淡。你看,我是爱他的,但我不知道该怎么去爱他。我希望我的爱能为他做点什么,但他看起来什么也不需要。我觉得他父亲要是能冷淡一些,当初会更成功。”他们看着云朵逼近。“能不能把毛衣递给我?谢谢。说‘冷淡’可能不准确。超然?我没有批评他的意思。也没有要批评约翰。约翰是个好人。”

“我听说过。”乔治说,“我听说他不会追讨诊疗费。真是好心。”

远处传来了隆隆的雷声。“可能要下雨了。”乔治说。

“附近有闪电的时候,你都能闻到。”露丝说。又一声雷鸣响起,轰隆隆的回声还没结束,露丝就说:“又是那辆印第安人的马车。”

“马车?什么印第安人的马车?”

“噢,说来有趣,今天上午,我看到他们从石头堆背后的路上绕了过来,乔治,他们一边牵着一匹老马,一边聊天。我看着他们,他们就停下来,上了马车,目不斜视地从这边过去了,然后到了那边的小山顶——看到了吗?——他们从那边回来了,还是牵着那匹马。”

“我猜,那么做大概是出于自尊心。”乔治说。

“但你觉得他们是去哪儿了呢——今天上午,我是说。不管是去哪儿,他们显然没停留太久。他们又是从哪儿来的呢?”

“我猜他们是从保留地来的。等我去拿望远镜。”他拿来了望远镜。

“保留地离这里得有两百英里吧。”

“反正,我觉得他们是想在大山里露营。你知道,他们是不准离开保留地的。”

“凭什么呀?”

“因为他们会——呃,会骚扰到别人。要是他们当中有一个人回来骚扰别人,他们所有人就都会回来骚扰别人了。”

乔治一直观察着他们。门廊旁边丛生的蛇麻草里,风在低语。他们坐在那里,乔治一直观察着,然后把望远镜递给露丝。“我之前没发现,当中一个是小男孩。”露丝低声道。

“是吗?我看他大概十一二岁吧。印第安人住在这儿的时候,他还没出生呢。他不会记得这里的山野是什么样的。”

“那么,戴黑帽子的应该是他父亲?你觉得,会不会是父亲带儿子回来看看这地方?”

“我觉得是。”

“那他们在山里停留的时间真短呀。”

“他们可能根本没进到山里去,我猜。”他咳了一下。

“为什么?因为马太老了吗?”现在那两个印第安人已经路过了大宅,过几分钟就会消失在石头堆后面。

“菲尔今早过去查牛仔的岗了。我猜他把他们赶回来了。”

“把他们赶回来了?他们可是赶了两百英里路啊!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呃,就像我说的,如果他们有一个人回来……而且菲尔从来都不喜欢印第安人,不管是什么身份的印第安人。”

“不管是什么身份?什么意思?”

“我没猜错的话——望远镜给我——那个大人应该是老酋长的儿子。”

“老酋长的儿子!”

“老酋长在印第安人迁走前就死在这儿了。他们把他埋在了那块滑岩下面。我们有时会看到那座坟墓。去那边野餐的时候。”

“我猜他们是想去看看那座坟墓。”露丝忽然站了起来,“乔治,你能想象那个小男孩的感受吗?”

“感受,露丝?”

“一个白人可以赶走他的父亲,即使他父亲是酋长的儿子。想想看。他这辈子都忘不掉。”

“呃,我猜你说得对。但严格来说……”

严格来说如何,她没有听到,因为她飞快地下了台阶。一个帮工从外面骑马回来,看到她像疯了一样跑着,嘴里喊着什么。

她的鞋并不适合走路。高高的鞋跟让她东倒西歪。她一路跌跌撞撞跑着,朝印第安人大喊:“等一等,请等一等。”她追上他们的时候上气不接下气,费了好一会儿才缓过来。“我上午看到你们了。”她说。那个老印第安人脱下了帽子,但小男孩坐在那里,眼睛从老马的两耳之间看过来。“我当时应该出来见你们的,”她说,“但是我不知道你是酋长的儿子。”

爱德华·纳波说话了:“你认识我父亲?”

“我丈夫认识。你看啊,如果你们在我们这儿露营,我们会很荣幸的。呀,我们真的会很荣幸。”爱德华·纳波低头看着她,一个小个子的可爱女人,恐怕没法帮男人养牛、下厨或者做手套。或许,看着她的脸,你就知道如果她得经历严酷的寒冬,她应该挺不过几个冬天。“谢谢你,”爱德华说,“我儿子和我,我们非常荣幸在你们这儿露营。”爱德华掉过老马的头,小男孩看着父亲,一脸骄傲,又正了正帽子。


马在走速步的时候,四条腿是对角同步的——左前腿和右后腿同时迈步。这是一种麻烦的步法,你骑的时候要能掌握特定的姿势和节奏,要能踏着马镫站起来,用膝盖的动作抵消马的起伏,而且,不管你怎么努力,你还是会上下弹动,像恶作剧用的盒中弹簧玩偶。

而马在走对侧步的时候,四条腿是单边同步的——右前腿和右后腿同时迈步。这是一种轻松的步法,很轻快,你只需要坐在马鞍上,让身体顺应马的晃动。随便哪匹马都会走速步,会走对侧步的马却很少。菲尔的栗色马就是一匹杰出的、能平稳地走对侧步的马,每一脚蹬出去都带着控制得当的力道,让菲尔联想到活塞的运动。他沿着峡谷疾驰,直着身子高高地坐在马鞍上,间或踏着马蹬站起身放松,闻一闻正在逼近的夜的气息,那是岩石和土壤冷却下来的气味。山里下雨了,菲尔遇上了那一场倾盆大雨的尾声,但他觉得弄湿一下也不错。湿气锁住了新长出来的三齿蒿的气味,还有路边野玫瑰的花香。菲尔一直喜欢某些气味。路边,小溪水拍打在石头上,野樱桃树开了白花。一只鹿跳回了树林里,缩着身子,愚蠢地以为自己躲好了。

菲尔在泉水边润了喉咙之后,又去了小木屋里等着,住在这里看牛的年轻牛仔仍然没有回来,所以也许这个小伙子最后还是能成的。菲尔小心地不碰触屋里的任何东西,以免暴露自己来过的事实。通往木屋的羊肠小道隐在树林里,非常难走,也不会留下脚印。菲尔很快会再来查岗的,也许会是白跑一趟。但浑小子写的那封信意味着他可能会对这份工作掉以轻心,以为当牛仔跟玩一样。

菲尔心情不错。他抄了一条近道回牧场——从后面穿过牧马的草场,这也意味着途中他得下四次马,去打开那些粗糙的“摩门教徒的”大门,那是旱地农民用铁丝篱笆做的门,拦在马车道中间。那条马车道在菲尔小时候就很古老了,却没什么人走——现在有四道门在中间挡着,路上更是长满了丛生的禾草。有时菲尔会故意把那些门敞着,来表示他对修门的人的态度。那些傻子看了铁路公司的宣传册就上了当。那里面描绘的美好未来吸引了瑞典人、荷兰人和鬼知道什么人。占一块地!种上麦子!哼,上钩的人可多了。他们从政府那里领了一块半块地,买回种子,犁地,播种,等着几乎从不落下的雨水。现在没剩几个人了。他们爬回了矿井和工厂,他们原本所在的地方。整个乡间你都能看到这些人住过的棚屋,风吹日晒,里面摆着生锈的床,床上曾经有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睡觉、相爱。他们用来糊墙的报纸已经褪色。你会看到某个孩子的洋娃娃摆在角落。那真的会让你多想。某种程度上,你不得不同情这些可怜虫,他们也是人啊。

但菲尔不能原谅的是,这些人一开始就不用用脑瓜子,不好好调查调查。

他的手背在最后一道门上刮了一下,并无大碍,没有流血,但这足以让他警惕其他不愉快的小事。他发现,在自己的人生中,这样的不愉快往往会引起另一件不愉快。果不其然。当他趴在马鞍上避免柳条打到头的时候,一根柳条巧妙地抽到了他的鼻梁。他抓住那根柳条,把它折断了。

现在,他骑马穿过牧马草场上的柳丛,走到了离他洗澡的地方不过一百码的位置。在猫尾草和小糠草长得又好又密的空地上,他忽然拉住了栗色马的缰绳。

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除了自家放牧的马群,那里还有一头孤零零的印第安马。菲尔勃然大怒!他修长身体里的每一块肌肉都绷紧了。他闻了闻空气。他转过头,看到溪边柳丛拐弯的地方,印第安人支起了帐篷,还生了一堆火。缕缕青烟飘在柳梢。

好嘛,菲尔立刻骑了过去。坐在高高的马背上,他低头看着。那个印第安小孩不在视野里,大概是在帐篷里,或是在灌木丛里窥探。那个老印第安人背对着菲尔,并没有马上回过头来,尽管他肯定听到了菲尔靠近的声音。老印第安人大概想把不可避免的事情拖到最后一刻,有些人会这样。老印第安人在那新生的火堆旁弯着腰。火堆的两边竖着两个柳条做的木叉,上面架起一根棍子,棍子上挂着一个破旧的铁桶,就是可以用来盛装车轴滑脂的那种桶。桶里的东西菲尔看着闻着都觉得是鲜肉,鲜牛肉。

好嘛,这老印第安人明明看上去还挺胆小的。

菲尔开口了。“我不是叫你们回去吗?”

“但是那位女士……”老印第安人说。

“什么但是那位女士?”菲尔问。

“大宅里的那位女士。她让我们来这儿露营。”

菲尔不禁轻蔑地哼了一声。“所以,是大宅里的女士说的?好嘛,赶紧开始收起你的帐篷吧。”

菲尔把马掉过头,用对侧步骑到谷仓的后门。

这间用粗壮树干建成的谷仓很深,两边都有巨大的门,里面很潮湿。菲尔把马牵进去的时候,那一阵清凉的昏暗让他的眼睛一时间看不清东西。他解下马鞍,挂到了钉子上。他开始牵着马往后门走的时候,那马退缩不前,直到缰绳拉紧,菲尔不得不狠狠地扯了它一下。栗色马在谷仓后边被松开后,在尘土里蹬着腿,菲尔则大步重新穿过昏暗的谷仓,眼睛还在适应黑暗的时候,差一点撞到乔治身上。


乔治是双筒望远镜的忠实用户。自打他记事起,就有一副上好的博士伦望远镜,妥帖地收在盒子里,放在客厅书柜的顶上。同款望远镜一副接一副地失踪,也许是被离开的女仆或厨子装进了纸板旅行箱,因为双筒望远镜既值钱,又便于携带。不过乔治仍然总是把望远镜大大方方地摆在书柜顶上,因为,如果藏起来,就等于在怀疑别人要犯罪,一桩他不能理解的罪。所以,相比去做那样痛苦的思考,直接买新的望远镜要轻松得多。他有时会花上一小时在窗边,观察牛群马群的活动,判断远处雪堆的融化速度,留意着森林里是否起了火。而今天,他在楼上窗口看到菲尔骑马飞奔。看见菲尔勒住马去跟印第安人交涉时,乔治马上下楼,拿起帽子和手套,赶去谷仓等菲尔。菲尔生起气来,脑子里想什么就会说什么,不管旁边有谁,帮工也好,厨子也好,家人也好,客人也好,朋友也好。某种程度上,乔治觉得菲尔没错——有话直说,不拐弯抹角。菲尔因为拒绝沉默,便有了压倒性的优势:由于畏惧激烈的场面,害怕他说出可怕的事实,人们在跟他当面对抗前总要三思——但哪怕是对着老先生和老太太,他也能说出可怕的话。

所以,如果他要因为印第安人爆发一场,这事最好发生在昏暗的谷仓里。

“他妈到底是怎么。”菲尔差点撞到乔治后说。跟以往一样,菲尔烦躁或愤怒时,总是故意用错误的语法。“他妈到底是怎么印第安人在后面瞎弄?”

“别激动,”乔治低声说,“我跟他们说的,是我告诉他们可以在这里露营几天。”

“你跟他们说的?”菲尔退了一步,上下打量着他。“天啊——你他妈是不是脑子坏了?”

“他们不会造成什么损失,”乔治说,“我想,现在是一九二五年了,我们不怕打不过印第安人了。”

“你真会说呀,小乔治?真是幽默,真是讽刺,啊?但你能不能动动你的猪脑子?”

“这没什么,菲尔。别激动。你得考虑别人的感受。”

“别人的感受?谁的感受?你到底是说谁的感受?”

“首先是印第安人的感受啊。那个印第安小孩。”

菲尔再次用那双从不错过任何东西的蔚蓝眼睛打量起了乔治,嘴角一翘,露出微笑。“你怎么忽然就爱上印第安人了?真让我觉得好笑。”然后菲尔笑出声来。“有时我真是恼火,一个人怎么可以盲目到这种程度,小乔治。”

乔治靠在畜栏上。“你什么意思,菲尔?”

菲尔的笑声有一种要将人撕裂的冷意,不光是在嘲笑乔治,也是在嘲笑大宅里的那个女人,那个必须离开的女人。笑完之后,他猛地低头。“什么时候好好瞅瞅你自己。照照镜子,好好瞪大眼睛看看你这副尊容。然后再问问自己,你老婆为什么要嫁给你。”

乔治眨了一下眼,却始终直视着菲尔。“你爱怎么想就怎么想,菲尔。”他说,“但印第安人要留下。”然后,乔治转身走出了谷仓。但是,噢,菲尔太知道怎么刺痛别人了。天啊,他太会揭伤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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