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犬之力  作者:托马斯·萨维奇

刘易斯太太成为伯班克家私厨的很久很久之前,林子里的一棵树压倒在刘易斯先生身上,杀死了“年富力强”的他。刘易斯太太希望有一天能和他在她称为“永恒家园”的地方重聚,但这段被中断的关系令她满嘴都是尖酸的话语、痛苦的观察和冷漠的格言。

“吃完的水果忘得快。”她会忽然抬头说,双手在布满伤痕的镀锌桌面上无情地拍打着做面包用的面团。“如果我们只看得见眼前的东西,”她常常说,“最深的河也不算深。”

露丝某次发出了一声不确定的轻笑。“世界不至于那么糟糕,刘易斯太太。”

“你真的这么认为吗,伯班克夫人?”刘易斯太太问。

“世界真小。”有一次她说着,迈着沉重的脚步走到炉灶边。她那双沉重的黑鞋故意切开了,好让患拇囊炎的脚趾透透气,这病是多年来在陌生人家帮厨、在各种地板上走来走去积下的。她把一封信扔进了炉火,看着信纸蜷曲、消失。“刘易斯先生的一个朋友寄来的。”她解释说,“他跟刘易斯先生一起喝过酒。世界真小。”

她讲了一些“坏”女孩的故事吓唬萝拉,说她们最后死在了棚屋和火车站中被人落下的行李箱里,还讲了一些她认识的人的故事,有些是朋友,有些是敌人。为了提醒萝拉,她说有个女人肚子里长了绦虫,那绦虫在她吃饭的时候爬进了她的嗓子。刘易斯太太讲完故事时,会慢慢地眨一下眼,像乌龟那样。

因为修建联邦公路,一片墓地必须迁走,需要把棺材都挖出来。刘易斯太太的一个朋友就在其中一具棺材里。一个笨手笨脚的拖拉机司机不小心用铲斗破开了棺材,于是大家发现,棺材里那个女人的头发在她死后仍在生长。

“整副棺材,”刘易斯太太惊叹道,“全都是她美丽的金发,只有末端几寸是灰色的。”

萝拉来伯班克家以后,拿到第一笔工钱就去订了《真浪漫》杂志,那是她父亲禁止她阅读的杂志。有一次她向另一个女孩借了一本来读,被父亲发现了。他让她站在那里,当着她的面,把杂志一页一页撕碎了。她感激的是他没有拿鞭子抽她。

她和露丝两个人常常独自待在大宅前面,于是她们成了朋友。这段友谊大概始于萝拉问她,人们说的那些关于电影明星的事是不是真的。跟宿舍里的男人一样,她也相信,只要是印出来的话都是真的。她相信,人们如果印出假话,就会被关进监狱。

“比如什么样的事呢?”露丝问。

“呃,有一个大明星,”萝拉说,“达琳·奥黑尔。”

“嗯,我听说过。”

“呃,杂志上说——”萝拉脸红了,“说她用牛奶洗澡。”

“我确信那是真的。如果她没有的话,我想不通人们为什么要这么说。”

“我父亲绝对不会容忍这种行为。”萝拉说。

“我想你父亲是对的,”露丝说,“人一旦开了这种头,后面就没有止境了。会越来越不像话。”

“肯定的,”萝拉忽然激昂地说,“我父亲很严格。”

她经常提起父亲。他会上山毛榉的教堂,她说。有一次家里的狗在大雪暴中不见了,她父亲大半夜出去找到了狗。狗是被捕兽夹困住了。有一次,萝拉说,几个生病的瑞典人没有钱,她父亲就分了自家的一点肉给他们,因为他说上帝会供养人们。

“然后你知道发生了什么吗?”萝拉问,“一只鹿直接跑进了院子。直接跑进院子,站在那儿,看着我父亲的眼睛,请求被射死。”

每个星期她都会写信给父亲,露丝有些担心的是,她父亲从来没回过信。终于有一天,她问:“你父亲经常给你回信吗?”

“噢,不会,”萝拉说,“我父亲一直没学会写字。他也读不了什么东西。得靠孩子把信读给他听。不过我母亲读读写写很厉害。”

“那是她教你的?”

“对呀。我还没上学的时候,她就教我啦。她已经死了好多年了,伯班克夫人。你知道我父亲怎么说吗?”

“怎么说?”

萝拉站在那儿,手里拿着一块软塌塌的抹布,眼睛望着长满三齿蒿的山面。“他说我母亲本来可以不死的。”

“那是什么意思?”

“医生不愿意来给她看病。他知道我们家没钱。噢,我们家从来都没钱。父亲说,要是以前那个医生还在,母亲就死不了。”

座钟嘎吱嘎吱转起来,准备敲响上午十一点的钟声。“以前那个医生叫什么?”

“叫什么?叫什么来着?”座钟响了起来,淹没了萝拉的声音。露丝看向窗外的大路。几个小时前,她站在门廊上,看着老里奥消失在了斜坡的坡顶。更早一些,她看到了奇怪的一幕。当时乔治没听见她走进了卧室,而她看到他在浴室里照着镜子。他已经刮完胡子了,只是站在那里,看着镜中的自己。她悄悄地走出了房间。然后他走出来,已经穿好了进城的行头。他没有叫她跟他一起走。她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他的名字,”露丝问,“是不是戈登医生?以前那个医生?”

萝拉震惊地看着她。“对,就是这个。那么你也认识他咯。”这样的巧合令萝拉瞠目结舌,甚至让刘易斯太太那些可怕的故事都显得可信了。“约翰·戈登医生。”

露丝张着嘴,仿佛她刚刚听到自己的名字被一个鬼魂叫了出来。“约翰。”

“世界真小。”萝拉感慨道。

是的,露丝想。太小了。


现在,菲尔骑着踏对侧步的栗色马从斜坡上过来了。今天,乔治不在,她必须跟菲尔谈谈,而她已经感受到了那种恐惧,在最近每一次感到这样的恐惧之后,她都会饱受头痛的折磨。

她此刻头痛吗?医生曾经问她。

不,她说。此时此刻不痛。

她能不能描述一下头痛的感觉?

她说,疼痛来自眼睛的正后方,那股压力仿佛要把她的眼睛从头颅里推出来。

啊,明白了。她是不是经常读书呢?

最近没有。不过确实,她过去经常读书。她时常给丈夫读书,给儿子读书。“我第一任丈夫。”她解释说。

医生遣她去找大厅对面的验光师。“我小舅子。”医生指了指。

那个迷迷糊糊的小个子验光师让她读出一些大大的字母和一些小小的字母。他拉上窗帘,拿手电筒照她的眼睛。然后他把她遣回医生那里,附了一张医嘱。

“你的饮食习惯怎么样,伯班克夫人?”

她想不出自己有什么不一般的饮食习惯,唯一能想到的就是她不怎么吃早餐,然后——呃,她几乎从来不吃早餐。

这样啊!饥饿会导致头痛。她有没有留意过,头痛是不是常常发生在午餐之前呢?

确实如此。她常常在快到中午时头痛。

“你得吃丰盛的早餐才行,伯班克夫人。早餐是一天之中最重要的一餐呀!我可以向你保证……”


帮工在早上六点吃早餐,乔治和菲尔跟他们一起,在后面的餐厅吃燕麦、煎饼、火腿和鸡蛋,喝咖啡。饭后他们会坐上十分钟,抽烟剔牙,这时乔治会下达指令,安排当天的工作。然后帮工就陆续出去了,抽着烟往宿舍走,或是还在剔牙。他们会带几块冷掉的煎饼喂狗,狗会跳起来嗷嗷叫。

以前老先生和老太太会在早上八点的时候,在前面的餐厅吃早餐。他们面对面坐在长长的餐桌的两头,用教养良好的腔调与彼此交谈。他们会吃蛋饼,夹在吐司里、涂着奶油的牛肉片,咸鲭鱼和煮土豆。有时会吃草莓或葡萄柚,都是这乡下鲜有人知的美味,是花了大价钱、冒着冰冻的风险从盐湖城运过来的。吃完以后,他们会用餐巾碰碰嘴唇,再碰一碰洗指碗的水面,擦擦手指,叠起餐巾,卷起来插进银制餐巾环里。这些小仪式能稍微削弱他们感受到的诅咒,这种诅咒来自窗外的风景,来自长满三齿蒿的山,来自严酷的冬日天气,来自一个有时会令他们惊骇的事实:波士顿远在三千英里之外。他们从来不敢跟彼此交流自己对这种生活的疑虑,都寄望于对方的信念,相信他们这么多年的选择,即使没什么收获,也至少是合理的。每一天早上,吃完早餐,桌子收拾停当,太阳从山后爬上来时,二人当中会有一人开口说话。

“看来今天天气不错。”

或者,“看来风暴要来了。”

或者,“嗯,风暴肯定快结束了,你不觉得吗。”

然后老先生会把双手背在身后,开始在地毯上踱步,身子挺得笔直,像军人一样。

一步,一步,一步。流畅地向后转。一步,一步,一步。他会注视着自己的脚,看着它们一步一步迈动、向后转。

老太太会逃进她的粉色房间,在躺椅上躺一会儿,如果房间里暖和的话。还会望一望远山,或者做一做女红。她写了数不清的信寄去东边。

人们经常困惑,不知道他们俩为什么要来西部,毕竟他们连赫里福德牛和达勒姆牛都分不太清,既不骑马,也不打猎,只会操心他们的小仪式。


她决定不把关于早餐的医嘱告诉乔治。他可能会建议她来桌边用餐,像他母亲那样。但是仆人的服务让她窘迫。萝拉奉上豌豆或甜菜时,她常常能感受到菲尔的眼神,知道自己笔直僵硬的姿态有些难堪,知道自己没有萝拉以为她有的那种气度。所以她每天早上只是去厨房吃一碗燕麦了事。

医生也许说对了。

她的情况暂时稳定下来,像是走钢丝暂时取得了平衡,但下面没有能接住她的网。

然后那种头痛又发作了,而且来势汹汹。剧痛令她的眼泪唰唰往上涌。有一件事医生说对了:头痛总是在吃饭之前发作。她又吃起了阿司匹林,吃起了止头痛药。她用手指使劲按着太阳穴,想要阻断神经。

约翰尼·戈登生命最后的那段日子里,在他发誓戒酒之后,有一次她发现他在倒酒喝。他当时吓了一跳,眼神像是被人逮到了赤身露体。开口说话时,他结巴起来。他的结巴让她很惊讶,因为她从来没有批评过他。“我有一颗坏牙,”他解释说,“疼死我了。”

他说的是真话。那颗牙后来拔掉了。

现在,为了获得同样的缓解疼痛的效果,她走到餐厅,拿起藏在瓷器柜里的钥匙,打开了酒柜。她在那扇小门前弯下腰,没想到自己的心会跳得这么快。萝拉的脚步声在楼梯上响起。她赶紧直起身,站在那儿,直到萝拉走进厨房。然后她又弯下腰,赶紧拎起一瓶威士忌,藏在胳膊弯里,进了浴室。她锁上浴室门,大口灌起酒来。这番动作让她气喘吁吁。她用指尖拼命按着太阳穴,黑暗的脑海里闪起了白色的火花。

酒确实有效。她相当平静地看着洗脸盆上方镜子里的自己。唯一能与这种头痛相比的是分娩的疼痛。她不太记得生孩子的痛苦了。肯定没有那么尖锐,也绝不像这头痛一样永无止境。

午饭吃得很愉快。

“呀,你今天看起来很开心的样子。”乔治微笑着,在客厅里站了一会儿。他瞥了一眼餐厅的方向,见没有人,便低头亲了她一下。

“我很开心。”她嚅嗫着。乔治吹着口哨走开了。

萝拉收拾完餐桌之后,露丝把酒瓶和钥匙放了回去。她心里想的是,用这样的羞耻感来代替那种要命的疼痛不太值得。至少她当时是这么想的,而这么想的时候,她的头并不疼。她决定再也不去拿酒了。

头痛再一次发作时,她的决心受到了考验。她开始漫无目的地在长满三齿蒿的山上漫步,想利用新鲜空气和体力活动缓解痛苦。这样的漫步是有用的,一开始有用,然后,在一次漫步中,彼得在前方高高的三齿蒿之间发现了一条小径的时候,她明白了自己的症结所在。彼得当时说,他哥哥让你紧张。

也许他在父亲的书里读到了,紧张会让人的脑袋痛得快要裂成两半。可她保持了沉默,因为,为什么要给彼得增加负担呢?他希望相信她是快乐且受人尊重的呀。但是,每一天上午她都担心午餐,每一天下午她都担心晚餐。想到要跟菲尔坐在一起,想到他的沉默、他的粗陋、他挠来挠去的手指和不停吸鼻子的声音,想到他绕过她跟乔治说话的情景,她就感到一阵恶心。他把椅子拽出来跨上去的动作让她困扰,而且他老管牛肉叫“一片母牛”。如果这些是她头痛的原因,那尽头在哪里呢?唉,根本没有尽头。令她颤抖的疼痛不会有尽头,只会让她又一次走向餐柜,一心想着威士忌那么难买到,她要怎样才能搞到新的换进去。老是往酒瓶里灌水的话,能瞒乔治多久呢?等他哪天给来访的朋友倒酒,就会发现了。

哪里有尽头呢?当疼痛再次来袭,让她眼睛都看不见了,连跟彼得散步都毫无缓解的时候,她能怎么办?她知道,解脱的手段就潜伏在一扇小小的上了锁的门后边。

她和乔治跟他哥哥住在同一栋房子里是多么不自然呀!这样从来都行不通的。到处都能读到类似的故事,到处都能看到这种生活方式的结果。但她怎么能挑战乔治对哥哥的情感,对家人的情感呢?要是菲尔能理解,能去建一座自己的房子就好了。如果必要的话,那房子可以建在附近,设计得更符合他的需求。她理解,菲尔对她的存在同样感到不开心——但是,如果要让她和乔治另外去建一座房子就太荒诞了,菲尔哪有必要住一套有十六个房间的大宅呢。不,不,菲尔根本不可能搬走,他们夫妻俩也不可能搬走。不管怎样,她必须跟菲尔谈一谈,再次尝试跟他建立友谊,让他明白。毕竟,他是人类呀。他不是人类吗?

但她到底必须让他明白什么呢?明白他太粗鲁污秽,有些侮辱人?要是这番“谈话”之后他去跟弟弟说,她骂他粗鲁污秽还侮辱人呢?乔治会原谅她吗?上帝知道,血浓于水。而夫妻之间并没有血缘关系。

接下来几天,她忽然觉得自己脑子可能有点不正常,换成另一个女人,或许根本就对菲尔的言行举止无动于衷。她又不是嫁给菲尔。她开始在脑海里编排准备说的话,决定要轻声细语,要通情达理,而她想了许多种方案,每一种都是这样开头:“菲尔,你为什么不喜欢我?”

在她的想象中,他会回答,“不喜欢你?我不明白……”

乔治也说过,菲尔不跟她说话看似古怪,其实他只是“一向如此”。

然后,在她的想象中,菲尔会凝视着窗外——他们的谈话会是在客厅里进行——最后微微一笑,伸出友谊之手,然后问题解决。她会开心地接受他的友谊,不再在意他乱糟糟的头发,不再在意他身上散发的奇怪臭味,不再在意他从桌下用力拽出椅子的声音,不再在意他戏仿她弹钢琴的古怪举动——最重要的是——不再在意他没洗过的手。那双手!菲尔就是这样一个人!他完全有权利弹他的班卓琴!是她紧张得有些精神不正常了。这种头痛本身就不太……

但是,每当她一个人待在客厅,这个她计划发起谈话的地方,乔治不知去了哪里,彼得在房间里学习——每一次她都会失去勇气,像在悬崖上摇摇欲坠。像在走钢丝,但下面没有网。她会惊异于自己竟然胆敢考虑靠近菲尔。

他也只是人,她不断告诉自己,只是另一个有着秘密问题的人。但她像在悬崖上摇摇欲坠,像在钢丝上战战兢兢,她知道他远胜过普通的人类,或者远不如普通的人类;没有什么人类的言辞能够打动他。

安全地待在粉色房间里时,她重获了一些信心,又排练起对话来。但只要一看到他或听到他的声音,她就会丧失勇气,感到恶心和空虚——不管是他的一瞥,还是他的双眼,抑或是他用力关上一扇门或猛地翻开一本书的动作。她害怕他忽然发出冰冷的嘲笑声。他去看望帮工的时候,宿舍里曾经传来那种笑声,像锯齿状的锋利玻璃,像尖锐的闪电。那是在笑她,还是在笑她儿子?而现在她又跟他结了新仇,因为那些印第安人。

但是天啊,对那两个印第安人,她又能怎么办呢?她不过是给了他们一点草来喂老马,一点土豆,还有一点点反正吃不完会放坏的牛肉。在夏天,肉的浪费是惊人的:牧场总有整整四分之一的牛肉变质,被扔出去给喜鹊、狗和野猫当大餐。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直接赶走印第安人,对那个小男孩是一种羞辱。她没有开口为他们说话,已经很懦弱了。不过,菲尔对她的态度跟印第安人事件之前没什么两样。

她只有一次机会跟菲尔谈谈,如果她能鼓起勇气的话。而勇气的来源就在那扇上锁的小门后边。也不完全是。上一次她去拿酒时,便用毛巾包住一瓶酒,藏在了浴室的衣篮里,因为她觉得乔治不会发现少了一个瓶子。把瓶子整个儿拿走,总比给瓶子灌水这种危险的权宜之计安全多了。她之后会把酒补上的。

她告诉自己:跟菲尔谈过之后,她将不再隐瞒。谈话之后,她会主动把自己古怪的偷窃行为告诉乔治。

乔治不在餐桌边时,吃饭总是很尴尬。不管他在不在,他的位置总是会摆好餐具,而当天的肉就放在他的位置旁。因为老先生走了之后,一直是乔治负责切肉。每天上什么肉是有固定模式的,根据餐桌上出现了哪个部位的肉,机灵的人就能判断那头母牛宰了有多久——母牛,是的,因为他们从来不宰公牛;公牛在市场上更值钱,肉也并不比母牛肉好吃。

他们说,唯一吃不腻的肉,就是牛肉。

宰杀之后,也许就在当晚,牛肝会被切成片,煎到边缘卷起,跟洋葱和培根一起端上餐桌。然后是牛心,里面塞着面包,烘焙出来。牛肋能放很多天,可以煮,可以炖,浸在融化的牛油里。接着是一个星期的烤肉——大概三十来磅。最后是牛排,无情地油炸之后洒上大量番茄酱。牛的前半截很少上餐桌,因为等到后半截吃完,苍蝇往往已经钻进裹牛肉的白布,前半截就别想吃了,会沦为蛆的盛宴,或者飞禽走兽的美餐。

在那栋木头大宅里,人类的对话是讨人厌的,是傻子的闲谈,是笨蛋的唠叨。也难怪之前那些胆小的人只敢聊聊卷心菜和风的速度。

露丝甚至不能跟彼得说话了,但她对自己辩解,这可能是因为他十六岁了,是个小男子汉了。她不能理解他为何能对一个不确定的未来如此投入,也不理解他为此做出的种种。他用水淹地鼠洞,抓到了两只地鼠,装进两个小箱子,用布盖着。她无法想象拿地鼠当宠物,但他似乎喜欢它们,把它们带进了房间。萝拉去给彼得铺床的时候吓了一跳;她报告说,那两只地鼠很健康——“可爱的小家伙”。后来,因为闻到了“奇怪的气味”,她寻过去,发现两只地鼠死了,被剥了皮,尸体躺在报纸上,小爪子伸向天空。

“你不应该在房子里这么做,”露丝对彼得说,“不能,我是认真的。”

他微笑着,用手揽住了她。“如果一个男人永远听妈妈的话,又能走多远呢?”

他真的长大了,她想着,看了看自己的手。她能不能打听一下他带上楼去的那只兔子的命运呢?

在木头大宅里,讨人厌的不只是人类的对话,还包括任何忽然响起的声音。连后面餐厅门边的三角铁清亮的叮当声,都会让露丝的心跳猛地加速。现在,乔治出门参加银行会议的几小时后,三角铁又响了。

帮工拥进了后面的餐厅,她听到他们闷在房间里的大笑,笑声盖过了某个喋喋不休的男人的声音。萝拉提起过那个男人,说他是疯子,他有时会在后面的餐厅逗留,说甜言蜜语给她听。

“我都想死了,”萝拉向露丝报告,“啊,他真的是个疯子。”他的疯狂让她更加细心地打理起了头发,煤油灯在卷发钳下长时间燃烧着,头发烫焦的气味顺着楼梯飘下来。在月光下,那个年轻人告诉她自己存了钱。他会去芝加哥,萝拉说。他会去杂志上登过的一所学校,在那里修无线电,赚很多钱。

萝拉打开通往前面餐厅的门,把一大块烤肉端到了乔治空荡荡的座位上。后面餐厅里的笑声跟着她飘了进来。“都上齐了。”她喊了一声,敲了敲门旁的三角铁。

这是最后一次,绝对是最后一次。为了鼓起勇气,露丝喝了杯酒——呃,一早上下来喝了三杯,才下定决心。她用薄荷盖过了酒味。但彼得下楼的时候,她还是跟他保持着距离。为了方便整理,他把头发打湿了,现在还没干。她感觉到一种舒适的平静。“你在上面做什么呢?”

“在弄一只兔子。”他说。

“菲尔还没来。”她不得不再做一次决定,决定她和彼得是应该进去坐下,还是等等菲尔——是跟儿子一起坐在餐桌边占据优势,还是出于礼节先等待呢?她忽然产生了一点尖锐的不满,不满乔治不叫她一起出门,留下她做这个荒谬的决定,但她把这股不满熄灭了。她进不进去有什么要紧呢?但整个世界的命运好像都悬于其上了。她、乔治和彼得过的是怎样一种人生,竟然连这样的小事都显得至关重要?这种生活太过狭窄,她每天晚上都在为第二天穿什么而焦虑;她每天都盼着看马车在路上经过,看尘土飞扬;她害怕星期天,因为星期天什么动静也没有,没什么可看,没什么能阻止她想到菲尔在房间里——虽然没有任何动静,但就在那房间里,关着门。她感觉脖子被卡住了,泪水忽然刺痛了她的眼睛。

外面的三角铁静了下来,帮工都开始准备用餐。她站起身,瞥了一眼彼得,他正在翻阅一本杂志。他用非常奇怪的眼神看了一下她。

他为什么这样看她?她做了什么?为了检验自己的权威,她忽然尖锐地开口道:“彼得,我跟你说了我不希望你——对兔子做那种事。不能在这房子里。这要求不高。”然后她意识到,兔子的问题并不比马车经过更重要,不比明天穿什么更重要。“我们去餐桌边吧。”

于是,菲尔来的时候,他们已经坐在了餐桌边。

他瞥了他们一眼。他拖出了乔治的椅子。他跨到椅子和桌子之间,切起肉来,递给彼得,彼得递给了母亲。菲尔又把一个盘子推向彼得,拖出自己的椅子,跨过去,坐下。一个字也没说。菲尔嚼着肉,用蔚蓝的双眼看着窗外一万二千英尺高的山。坐在这张餐桌边的人都曾注视过那座山;他们大多都为沉默而尴尬,渴望抑扬顿挫的人类对话,然后就聊起山头白雪的面积是扩大还是缩小了。露丝张开嘴,想要说些赞美那山的话,但一阵忽来的厌恶让她打消了念头。发现银器的叮当声也让她痛苦之后,她抬起头。“明天,”她发起了话题,“会是白天最长的一天。”

“是的,”彼得说,“一年之中白天最长的一天。”

“我喜欢白天长的时候。”露丝说。

“我想再吃一点肉,”彼得说,“你要再来一点吗,露丝?”

“再来点?”她愕然看着彼得。她从来没听过哪个客人或家人要求添肉。乔治,作为一个优秀的主人,总是会在别人表达需求之前就主动帮忙切好肉。彼得不但破坏了规矩,在别人主动切肉之前表达了加餐的意愿,还询问她要不要再来点肉,忽然抢占了提供肉的权威。

菲尔会不会起身来到乔治的位置切更多肉,露丝永远不会知道了:彼得开口的同时已经站起身,走到乔治的位置,切下两块肉。露丝还没把盘子递过去,菲尔就转过头,像爬行动物一样冷冷地看了彼得一会儿,然后看向她。他眨了一下眼,把椅子往后一推,站起身,离开了餐桌。她从没听他说过失陪之类的话。菲尔从来不向别人交代。不过,她也从没见过他在上甜点前离开餐桌。她心跳加快,看着他从客厅桌上拿了本杂志,坐下读了起来。

她看着坐在白桌布另一头的彼得,微笑了,不确定自己的微笑是出于什么;她摇了摇银铃。

今天的甜点是一种风味奇特的佳肴——切片的橘子上撒着罐装的碎椰肉。她碰到了勺子。然后那道橘子甜点落到了她的大腿上,又掉到地上。

“我来捡。”彼得说着,走到了她身边。

“我不用甜点了,”她说,“忽然不想吃了。”她站起了身。

“我也不想吃了。”彼得说。他们离开餐桌,彼得上了楼,也许是去弄兔子了,而她站在书柜前,眼睛扫着书名。她感到平静。她可以随手挑一本书,就像菲尔随手挑杂志那样。像这样时而平静、时而紧张真是奇怪。她挑了一本书,翻开来,读了一句,然后合上,但手指还夹在刚刚翻开的书页间,仿佛是在标记位置。她想要手里有些什么,想在说话时有些什么可以摆弄,而不只是双手垂在身侧。

她转过身,对他开口了。

“菲尔,”她问,微笑着,友好而平静,“你为什么这么不喜欢我?”

回应她的是沉默,就像一片阴影。她瞟了一眼座钟,仿佛那里有什么线索。钟声好几分钟之后才会响。现在她又看着菲尔。他也正看着她,冷冷的,像爬行动物。

“请告诉我,菲尔。”

没等她反应过来,他就回答了。她以为他还要沉默一会儿,结果他的声音响了起来。“我不喜欢你,”他说,“是因为你是一个搞阴谋的小贱货,因为你喝乔治的黄汤。”他的眼睛又回到了杂志上。

她抬起手去摸头发,然后转回身。她尽可能地挺直身子,飘进粉色卧室,关上了门。进屋后,她的双肩塌了下来,扶着家具走向大床。她趴在床上,试图拒绝她刚刚听到的话。她并没有眼泪,只是冷得难受,尽管夏天的温度正从窗外飘进来。她趴在那儿,像休克了一样,被动地吸收着外面的声音:宿舍门闩的响声,栖息在屠宰栏上的喜鹊被午休的帮工拿着小来复枪射击的枪声,宣布胜负的叫喊声——这些声音一度盖过了菲尔的话,还有他残酷的平静、冷漠的眼神,还有生动得残忍的“黄汤”、轻蔑至极的“贱货”,还有他离开餐桌后自己木然的微笑——她只是想让彼得觉得,自己有能力保护他。她在意愿和能力之间的真空中快要窒息,被孤独打得支离破碎。

现在她听到菲尔坚定的脚步从门边走过,往廊道里走去。印第安人最近的保护者、往日的花艺家,把拳头伸到了嘴边。

楼上,彼得站在窗边,看着长满三齿蒿的山,修长的双手交叠。他转过身,走向装着他父亲那些书的大书柜,柜子上放着一面镜子。他小心地梳着头发。梳完以后,他继续看着镜中的自己,大拇指在梳齿上划过。他的嘴唇做出了一个词的口形。“菲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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