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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林中路与康庄道日常的深处 作者:王小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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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通勤 据说男女距离小于20厘米而不排斥彼此,就有潜力成为情侣。据此理论,北京西二旗地铁站就会非常浪漫。那个地方,人和人之间的距离经常在10厘米之内并保持半小时之久。作为一名平庸的青年教师,我每天要从郊区坐地铁到市内,因此和不少容貌端庄的人保持过相当亲密的距离。 长期坐地铁,我逐渐获得特殊技能,能够有效地利用胳膊肘、手机的外延以及车厢立柱来获得一种空间边界。在身体不得不触碰到别人的时候,我总能保证用胯骨冲人,避免四目相对或看别人的后脑勺。不知道为什么,老有人讲中国人在地铁上看手机,不看报纸,这是不懂中国国情的怪话。看报纸要左右翻面儿,势必要占据巨大空间,在地铁上是难以实现的。不仅是身体,狭窄空间也装不下视线。作为大型哺乳动物,视线相交会引起警惕,感觉有被捕食的风险。作为人,视线在别人身体上停留久了会显得鲁莽。手机既可以协助整理视线,又少占空间,伸手举出还能当作界碑来用。在地铁上不看手机简直是不礼貌的。 每天早上在西二旗地铁站走一圈,感受人潮涌动。一般心思稍敏感的人,会徒增一种渺小感。林语堂讲人生在宇宙中的渺小像山水画。大山阔水之中,两个微小的人物,坐在月光下闪亮江流上的小舟里。一刹那起,读者就会失落在那种气氛中了。林语堂讲的是一种安静的渺小,里面有孤远和自在。我讲的是忙碌的渺小,不大一样。通常渺小的不值得忙碌,忙碌则会显得特别渺小,这就让人感觉到卑微。就像你盯着一个蚂蚁窝,看久了你总想问,这群忽生忽死的小东西何必要这么劳碌呢?基本上都是瞎折腾,全世界蚂蚁绝户了,也没人在乎。动物活动在当下,很难想象一只忙碌的蚂蚁会突然停下追问蚁生。有时候,当我突然在忙碌的地铁中意识到自己的劳碌时,会立刻陷入自责,觉得自己不是一只称职的蚂蚁。 不只地铁,开车的体验也很特别。据统计,北京市民平均每个工作日通勤时间约为两个小时。其中估计有大量时间在堵车。交通拥堵给大都市人带来了特有的宽容美德,习惯堵车以后,我对孩子明显更加有耐心了。不过,拥堵也带来高昂成本。除了时间损耗,燃油成本、道路养护和环境成本等都大大提高了。 生活在城市中,道路的意义其实非常窄,一般指的就是日常“通勤”。很多农村老人进城追随子女,头一次听根本不懂什么是通勤。英文的commute(通勤)相较于road(路),也生僻得多。乡间小路是不存在通勤的,通勤专指城里人围绕一种特定的生活和工作方式展开的日常交通行为。市民作为雇工从家到公司,再从公司回到家,这样一个空间位置的改变活动才叫通勤。在日常话语中,“通勤”长期以来都不是一个独立词语,通常用“上班去”来表示。随着现代生活的不断发展,“通勤”逐渐成为一个专有名词。 劳动人民的崇高理想是8小时工作,8小时睡眠,8小时给自己。这三个8小时,劳工们只对最后一个真正享有主权。前两者的主权一个被老板占据,一个被自然占据,自己是无力支配的,人不能不上班,不睡觉。但通勤要从这中间偷时间。通勤时间长,就要占用睡眠时间。从燕郊来京上班,睡眠肯定要被压缩。只好上班打盹儿,这样必然占据工作时间。为了保证工作效率,老板只好延迟下班。最终被压缩的必然是属于员工自己的8小时。通勤问题堪称慢性疾病,显著地缩短了人的有效生命。为了缩短拥堵时长,你当然可以选择地铁。不过时间和空间之间有着微妙平衡。如前文所述,虽然地铁是准时的,但时间的节约常常带来空间的显著压缩,这无论对身体还是心理来说都是巨大的成本,造成的情绪损失是无法弥补的。 道路被理解成了通勤,路程本身就被简单看成一种成本。只有起点和终点是有意义的,而过程是乏味且需要忍受的。生活真正有趣的活动通常都是过程性的,和起点、终点无关。比方说吃饭,几点张嘴、几点擦嘴是无关紧要的,重点是吃的过程。如果有人要把几点吃完饭当成乐趣,那他不是个狱警,就多半是个神经病。通勤显然不是,几点出发、几点打卡是全部的关键。你要为这一过程付出金钱和时间,还要付出巨大的情绪。走在路上本身是没有内在意义的,要尽快通过。如果道路就是为了通过,那唯一要考虑的就是别堵上了。 鉴于此,在设计道路桥梁时要进行一系列定量测算和谋划,以期对交通流量有预判,使得道路能够按预期保持通畅。高速上几点到几点只能公交车跑,应急通道谁能用,路肩要多宽,出口离多远,道路信号牌怎么画都要严密计划,专门设计。地铁每个班次的时间要精确到秒,开门要对应到每个入口,发车频率要建模计算,一切都被纳入巨系统中进行控制。在此过程中,道路的绿化可能是唯一一点审美追求。但如果你细致观察城市绿化的相关科学,会注意到植物的品种、颜色、高度以及季节特征都被纳入功利计算。美不再是一场遭遇,美被要素化了,变成了一种工程安排。绿化的功能和女生化妆一样,它的主要目的是补偿一种缺陷,而不是展出美。 在中国的现代化过程中,“要想富,先修路”是一句耳熟能详的标语。没人能否认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发展的正向关联。道路使得资源要素的调配和组织成为可能,这是经济得以发展的重要前提。不过,因为道路仅是为了尽快通过,道路本身就变得非常乏味。高速路只允许没有生命的机械呼啸而过,它敌视一切有机体。高速路上既看不到鲜花,也看不见野生动物,更看不见多变的地形。城市道路一样丑陋不堪。你很难想象毕沙罗或莫奈会画一条公路,但他们的确都热爱乡下小径。 丑陋在城市中广泛蔓延。在北京这样的城市,人行道路和自行车道一度越来越少,汽车不断侵蚀非机动车道。这不是少数驾驶员的品格问题,现代城市的逻辑非常清楚:道路的主权属于机动车,行人不配在城市里行走。就这一问题,近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有所反思。城市道路不重视行人,归根结底是认为人的双脚不如车轮高级。柏油公路看不起人,背后的逻辑是人看不上自己。在通勤这件事上,现代人都有低自尊的问题。 我的体验是,在大城市走路,是一件很容易感到自己卑微的事。不过好在近几年北京的规划有很大进步。尤其在郊区,大量的公园和湿地得以建设,保持了道路的意义空间,使享受走路成为可能。我最喜欢的活动之一,就是陪着老人、孩子到郊野公园漫无目的地走。不过近来发现老人痴迷智能手环,把走路本身变成了步数竞赛,把行走的内在价值再一次抽空了。走路变成了锻炼身体和炫耀体力的工具,仿佛不为这两个目的走路的人就不配走路一样。这种想要搜集自己一切痕迹的癖好形成了一种“量化自我”的文化,近来成了技术哲学的研究热点。 行走 人到40岁,走路变成健身活动,到了60岁,走路变成社交活动。这两个年龄段的人都把走路搞复杂了,忘了行走的原貌。我们沉浸在现代生活基本逻辑中,简直要淹死了。要想获得对走路更加原初的意义的体会,孩子成了一个端口。一个负责任的家长一般总是愿意让孩子多走走路。孩子凭借粗壮的生命直觉,常常走出了一种和成年人完全不同的步伐。成年人走路,如果不是从A点到B点,那势必就要绕一个圈儿,像得了强迫症,动物中一般只有生产队的驴才会这么干。但是只有人把这种事儿当成了一种荣誉,互相攀比谁绕的圈多。我楼里有个老李头就特爱干这事儿,清早起来围着一棵歪脖树绕圈,晚年活成了一颗卫星。 孩子走路就不同了。我们经常说孩子是跑来跑去的,三步并作两步的,跌跌撞撞以及流连忘返的。就跑来跑去而言,孩子们经常走十步退五步,也完全有可能走五步退十步。可见孩子走路并不是起点到终点,有的只是出发点到停止点。孩子也很少强迫性地绕大圈,他们通常会以自己的身体为中心绕小圈或者是以花坛为中心追逐。 就三步并作两步而言,成年人健身特别重视调节呼吸的节奏,努力将呼吸同抬落腿的频率捏合,做到步幅的统一。这样的努力对孩子来说是莫名其妙的。他们从来不试图控制自己脚步的节奏,甚至常常出现身体和心灵冲突的情况。心里想跑得快,但脚步跟不上。脚步跑得快,心里还没准备好。这就出现了三步并作两步的情况。 就跌跌撞撞而言,成年人走路总是提前做好规划,并且不断地重复单调的路线。不是前后画直线,就是来回绕圈。他/她非常熟悉路上的障碍物,眼睛总是向前看,很少出现碰撞。孩子从不计划自己的路线,眼睛也并不总是向前看。他/她时常回头,时常左顾右盼,在此过程当中也常常会撞上东西。如果很疼她会大哭一场,如果不疼,就哈哈大笑。 就流连忘返而言,成年人从不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在路上。路上的一切最好变得透明,虽然下意识地知道周遭事物,但却把它们当作不必注意的。孩子是完全敞开的,他的注意力像网一样撒下去,什么都有可能收获。路边的一束野花,地上的一截树枝,滑梯上的一枚铁钉都可能引起关注和身心投入。正像是诗人泰戈尔注意到的:“孩子,你多么快乐,整个早晨坐在尘土里,玩着一根折断的小树枝。”成年人对树枝大都漠不关心,除非在捡柴火,否则他们只会埋头苦走。孩子的行走对大人的提示是显而易见的:行走本身不该变成一种工具,它可以既不是通勤,也不是健身,它可以是一项生活。人生路越走越辛苦,跟成年人这种狭窄的生活态度有关。 小路,才是用来回家的 除了走法不同,道路本身作为一项技术,在历史中也的确发生了不小的变化。作为农业民族,中国人原则上都走过乡下小路,或者叫小径,那种还没有被柏油或水泥、道砟硬化的道路。小路最能入诗,比如“山深微有径,树老半无枝”“苍苔满山径,最喜客来稀”这些诗句都令人遐想。我自己感受最深的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台湾音乐人叶佳修作词、作曲的一首流行曲,叫《乡间小路》。这首流行曲还选入了苏教版五年级音乐教材。歌词优美,摘抄如下: 走在乡间的小路上 暮归的老牛是我同伴 蓝天配朵夕阳在胸膛 缤纷的云彩是晚霞的衣裳 荷把锄头在肩上 牧童的歌声在荡漾 喔呜喔呜喔喔他们唱 还有一支短笛隐约在吹响 笑意写在脸上 哼一曲乡居小唱 任思绪在晚风中飞扬 多少落寞惆怅 都随晚风飘散 遗忘在乡间的小路上 上小学的时候,我经常在路上边跳边唱这首歌。那时候心灵粹白,世界充满浮力。小时候唱歌没感觉,现在看到词尾讲惆怅,透出传统文人的隐修味道。中国的读书人官道受阻,就要“徘徊丘垄间,依依昔人居”。有关乡下道路的治愈特征,中西共通。美国人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喊出“乡下路,带我回家”(country road,take me home),这首歌其实是在北美州际公路上写成的,在中国流行起来已经到了八十年代。中国作家刘醒龙称“小路,才是用来回家的”,大意是差不多的。与这首歌对照的是一首叫《我们走在大路上》的歌。唱这首歌的人的气场完全不同。他/她没有抉择的负担,立场坚定,意气昂扬。人生的方向问题早已解决,剩下就是撒开往前奔了! 现在回看《乡间小路》这首歌,常想城里人的落寞惆怅为什么要用乡下小路上的风来吹散,这就需要追问乡间的小路。乡下路的雏形是田埂,田埂是不是路很值得怀疑。田埂本是用于分割土地的,这家和那家的土地,通过它来标识,田埂是一种确权标记。因此,它本身又成了一个公共产品。田埂不属于任何一家,它是大家的。村民们做农活都要从田埂上走。你经常看见农夫挑着秧苗在田埂上保持着微妙的平衡,颤巍巍地走来走去,活成了南方乡村的缩影。村里的小路,多少都延续了这种田埂的逻辑,将确权标记变成道路。 作为田埂的道路和城市道路大不相同。城市道路的目的是运输和通勤,把东西从起点送到终点。乡村田埂不一样,虽然客观上也有运输功能,但它并不是为了运输被建造起来的,它是乡村生活自然生长起来的一种图形,堪称一种文明地貌。乡间小径从根本上说是人际网络的一种物化,透过它你能够切入一种乡村生存方式。相比之下,现代的城市和高速道路是纯粹工具性的,不反映人与人之间深层次的联系。如果没有运输的需要,高速路显得单调空洞。 现代道路是给轮子跑的,不是给人走的。试想在高速路上行走是一件痛苦的事情。高速路是一个封闭道路,你哪也去不了,只能按照一个特定的方向不停地往前走。道路特别坚硬,夏天特别热,冬天特别冷。行走的目的是快快走完这段路,走路变成了一种折磨。相反,田埂是开放的道路,没有围栏,两边都是田野。田埂虽然窄,有的时候仅容一人通过,但没人规定它是单行道。很有可能你在田埂上走的时候,对面也走过一个背着农具的人。高速路上的迎面遭遇被定义成“逆行”,要罚款扣分,在田埂上很少有这种苦难。乡下人有一种默契,频频错身,总能通行,并将田埂上的遭遇当作一次交往。 田埂也不荒芜,它一般充满生机。城市规划学家芒福德说过现代人营造的第一个无生命空间是矿坑。这样看,人类创造的第一个无生命的平面恐怕就是城市道路。高速路像一瓶杀虫剂,延伸到哪里就消灭那里的一切生命。偶尔有动物闯入,不免被碾压。田埂则长起各样杂草,有些吃起来还很甜,比如龙葵的果子天宝豆儿,酷似黑莓(实际上是茄科植物),遍及中国乡村,是不少“80后”的暖心水果。田埂还海量提供蚂蚱、青蛙以及水蛇,它们也是儿童常见的宠物,并可能转化为食物。烤个蚂蚱、挖个蛇胆对不少人来说还就是昨天的事。 相较于城市道路的高度静止,田埂又通常是动态生成的,随着时节变化以不同的形态示人。春天和夏天的田埂与秋天和冬天的田埂,色彩上的差别是显而易见的,土质的软硬也大为不同。而如果突降大雪,田埂则会陡然消失,大地一下变成单数,以白皑皑的整体形象出现。田埂作为小路具有厚薄、软硬、干湿、浓淡、动静、有无等多种属性,比起只有通堵之分的高速来,要立体得多。 人的归途,为什么一定要是乡间小路,不是一条现代化的康庄大道呢?海德格尔有个作品叫《林中路》,经过孙周兴的翻译,在国内广为人知。在海德格尔看来,公路上没有旅客,只有庸众,真正的旅客在林间小径上。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只有林中路才需要人承担起行走的责任,而高速路是已经划定了的,它逼迫人按照特定的方向和方式行走。人们仅仅是在此通过,而并不行走。 在林间小路上,人用自己的双脚直接和湿润的土地接触,而不是隔着一个高速飞奔的机器在水泥上驰过。在乡间,你的身体直接暴露在环境里,你听着鸟鸣猿啼,感受着森林里的湿度和温度,脚踩在落叶上发出“沙沙”声。脚下的道路若有若无,还常常有模糊的分岔。这时候你发现自己处于无穷的可能性当中。你操心筹划,投入地回应各种各样的可能性,并批准按照特定的方式行走。在这个过程当中,走路就变成了人在途中,成为人的根本存在的绝好象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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