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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限游令如临大敌 作者:黄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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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禧元年(1017)三月,朝廷突然颁布了一项奇怪的命令,“诏自今游峨眉山不得停止川峡”。峨眉山自汉代即是佛教圣地,中古以来佛教徒根据《华严经》中西南方有“大光明山”的说法,认峨眉山为普贤道场。从唐代开始,许多高僧大德在峨眉山修建佛寺,聚徒讲经,峨眉山遂闻名天下。 太平兴国五年(972)二月,宋太宗曾召峨眉山白水寺(即今万年寺)高僧茂真入朝问法。茂真历经太宗和真宗两朝,深得两朝皇帝推重,白水寺也得到朝廷大力资助。太宗时,曾于成都铸造了高达二丈六尺的普贤菩萨铜像送往峨眉山。 淳熙四年(1177),南宋大诗人、刚刚卸任四川制置使的范成大在白水寺看到,寺中“有太宗、仁宗、真宗三朝所赐御制御书百余卷,七宝冠、金珠璎珞、袈裟、金银鉼钵、奁炉、匙箸、果垒、铜钟、鼓、锣、磬、蜡茶、塔、芝草之属”,足见白水寺的发展得到了北宋前期历代皇帝的关照。宋仁宗更是为白水寺亲笔写下了“佛法长兴,法轮常转。国泰民安,风雨顺时。干戈永息,人民安乐,子孙昌盛。一切众生,同登彼岸”的御书发愿文。 说起来,峨眉山跟王均兵变还有些联系。咸平三年(1000)正月初一,奉命去峨眉山办事的宦官返京,在成都短暂停留,益州钤辖符昭寿接待了他,并大张旗鼓地为其送行。士兵赵延顺等人制造混乱,杀死符昭寿,拥立王均。王均兵变的这段小花絮表明,宋廷与峨眉山之间的交流非常频繁,经常有皇帝身边的亲信宦官前往峨眉山进香或从事其他法事活动。 峨眉山佛教事业兴盛,自然吸引了全国各地很多游客前来朝拜。天禧元年(1017)三月这条“自今游峨眉山不得停止川峡”的诏令,显得有些无厘头。朝廷以法令的形式禁止外地游人长期在四川地区逗留,乃是因为宋廷认为这些人“时有逾年不还,因而为盗,故条约焉”。在宋廷看来,不但四川人都是“奸民”,其他地方的人到了四川也容易变成坏人,这里简直就是滋生坏人的温床。 出于历史原因,宋代统治者对于四川的民风一向不怎么看好。仁宗年间益州的隐士兼诗人张俞有不少写给当时益州地方官的书信,他在信中常常提到时人对蜀地民风的看法,大体可以用“奸讹易动”四字概括。 从太宗末年(994)到真宗初年(1000)的短短几年间,四川连续发生了王小波、李顺领导的农民起义和刘旴、王均领导的士兵起义,朝廷和四川地方当局的各级官员,甚至包括四川人自己都受到了巨大的震撼。王均之乱平定后不久,宋初撰写诏命文章的大手笔梁周翰(929-1009)就对四川的地理、经济、民风等进行过一番解读,谓“夫九州之险,聚于庸蜀,为天下甲也。五方之俗,擅于繁侈,西南为域中之冠也。多犷骜而奸豪生,因庞杂而礼义蠹”。 北宋初年乱象频生的历史一直是四川多年来挥之不去的黑点,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张俞所说的“往岁三困盗臣之暴”一事,所谓“三盗乘而互乱,顺、均、旴也”。由于三次变乱的往事,之后数十年间,朝廷内外,甚至很多四川人自己都认为四川民风不善,深为可虑。天府之国,山川险要,物产丰富,也就是张俞在多封书信中提到的“险”和“侈”,益州“其地险,其材侈”,又“惟蜀负险擅利”。庆历四年(1044)十二月,文彦博(1006-1097)出任益州知州,朝廷颁发给他的任命诏书中,竟然也说出了“成都古之建国,其地险远,其俗富奢”这样颇有些见外的话。 显然,这对于朝廷而言并非好事,“险”就意味着有割据作乱的地理条件,“侈”是说蜀地富庶,又意味着有割据作乱的经济基础。再加上当时的人认为“蜀人偷浮,不识敦本”,有这样的地理和民风,四川简直是造反者的天堂了。虽然很不情愿,张俞也不得不承认,当时的人认为蜀人的特点是“士民缘奸,争饰诈利”,“俗悍巧劲,机发文诋,窥变怙动,湍涌焱驰”,进而形成“其俗文,其风武,其政急,其刑威,兵乘而骄,吏袭而奸,民伺而暴”的种种地方特殊性。 苏洵则将北宋中期时人关于蜀人的负面观感总结为一句话“蜀人多变”。四川在时人心中具有这样的印象,想不叫人担心都不可能了。于是,四川人“奸讹易动”的形象就此定了型。站在宋朝统治者的立场上,对“奸民”就得用重典。 王安石在给曾经做过益州知州的田况(1005-1063)所写的墓志铭里讲到过一项政绩。“蜀自王均、李顺再乱”之后,四川的形象“遂号为易动”,大家普遍认为四川人喜欢生事。为了保持四川的稳定,以前的四川地方官“得便宜决事,而多擅杀以为威,至虽小罪犹并妻子迁出之蜀,流离颠顿,有以故死者”。 益州知州靠着朝廷赋予的“便宜决事”之权而大搞严刑峻法,通过滥用死刑和轻罪重罚的方式,对老百姓施行高压统治,把犯事的老百姓,不论罪行大小,一律赶出四川。 田况后来官至主持全国军事工作的枢密使,他早年多次在宋夏战争的前线任职,虽然是进士出身,却久在疆场,以杀伐果断著称。庆历四年(1044),保州云翼军的士兵杀死州吏占据州城,田况奉旨平叛,他到城下后,“以敕榜招降叛卒二千余人”。这二千余人因为见到了招安“皇榜”,觉得自己性命无虞,这才主动投降。没想到的是,事后田况却“坑其构逆者四百二十九人”。可见田况是个狠角色,对于危及大宋王朝安定的“坏人”,绝不手软。可面对宋廷多年来在四川施行的滥杀滥刑的酷政,连杀伐果断的田况也看不下去,觉得太过分了。 王安石说,田况到益州后,一改以前益州知州的酷政,而是采用“拊循教诲”的感化政策,将四川的老百姓当成自己的儿女一样进行教养——“儿女子畜其人”。田况治蜀期间,只对那些罪大恶极的人讲法律,大部分时候,都是讲道理、行教化。田况在四川的官声极好,很得民间舆论的好评,史称“蜀人爱公,以继张忠定”,认为他是太宗年间治蜀名臣张詠之后最好的一位父母官。 田况任益州知州是在庆历八年(1048)四月到皇祐二年(1050)十一月,张詠最后一次做益州知州是在太宗末年(995-997),可见,从王均之乱结束到甲午再乱谣言兴起的五十多年间,宋廷认为施行高压政策才是四川社会安定的保障。原来所谓咸平四年(1001)以后四川的太平无事,是在高压统治和严刑峻法下实现的。 “虽小罪犹并妻子迁出之蜀”,即将小偷小摸之辈,连带其妻子儿女一起迁出蜀地,也就是全家人都流放到外地去。考虑到古代社会安土重迁的风俗,宋朝四川地方当局想出这么一个“绝招”,属实不近人情。而且这个政策更狠的是,被流放在外地的这些蜀人罪犯及其家属,哪怕在刑满释放之后,也终身不能再返回故乡。 天圣四年(1026)正月,时任益州知州的薛田向朝廷汇报说,四川当局对因犯小罪而被流放的这些蜀人所采取的政策是,“两川犯罪人配隶他州,虽老疾得释者,悉留不遣,自今请无放停”。宋仁宗接到这个报告后,觉得过于残酷,心有不忍地说:“远民无知犯法,而终身不得还乡里,岂朕意乎!察其情有可矜者,听遣还。”仁宗觉得如此对待自己的子民,完全不符合儒家的“仁政”精神,表示可以从那些因为年老或病重而得到释放的罪犯及其家属中,挑选一些“情有可矜者”,允许他们回到四川老家。 不过,仁宗的这个表态,似乎并没有形成固定的规章制度,四川地方当局在以后的日常政务中似乎也没有贯彻仁宗这个“察其情有可矜者,听遣还”的政策精神,而是仍然如故。较早在朝中做到高官的成都人范镇,在给曾任成都知府的吕公弼(1007-1073)所写的神道碑文中说,吕公弼到任后改革弊政,四川人民对他非常爱戴,甚至有请为他画像建生祠的。而他在成都的一大政绩,就是将“为政者务威猛为击搏以操切之,民有轻犯则移乡,甚者或配徙内地,终身不复还”的前时弊政一洗而空,他到任后,“阅其籍,移乡者即释之,配内地者奏而贷还之,而一切镇以宽简,人心大安”。 吕公弼任成都知府的时间是嘉祐六年(1061)至嘉祐八年(1063)。从吕公弼的故事中可以看到,从仁宗初年的天圣四年(1026)到嘉祐末年(1061-1063),三十多年间,虽然有宋仁宗本人的亲自表态,但四川地方当局对四川人民的轻罪重罚、流放出蜀后终身不得返乡的残酷政策,仍然在严格执行。四川百姓只有在偶尔碰到几个体恤百姓的封疆大吏时,才可以稍微得到一些照顾。仔细回味一下这个政策可以发现,宋朝统治者试图将百姓中那些有可能挑战官府权威的潜在危险分子全部赶出四川,只留下温顺听话的良民。在他们看来,四川老百姓就是四川最不安定的因素。这一点,站在宋朝统治阶层的立场上来看,也好理解。 宋廷相信,对四川的这帮刁民必须严加防范才行。除了将“小罪”者迁离蜀地之外,官府还特别在意四川的一些特殊风俗,因为某些风俗有可能导致大规模的人群聚集,稍有不慎,就有引发暴乱的危险。因此,宋朝政府在四川的一些看似无厘头的举措,就不得不让人佩服其高深莫测了。 宋廷对于四川一些临时聚集的人群显得过分紧张。早在乾德五年(967),朝廷即下诏:“禁民赛神,为竞渡戏及作祭青天白衣会,吏谨捕之。”对于四川民间因为祭神而组织的赛会,比如“竞渡”之类的活动,严行禁止。一旦有人组织这样的活动,主持者和参与者都会被官府逮捕,从重治罪。数年后,开宝五年(972),朝廷再次下令重申,“禁西川民敛钱结社及竞渡”。 宋朝统治者或许会认为这两道禁令的效果并不理想,因为李顺、王均等作乱都是禁令发布后的事情。到真宗时期,甚至有官员想要禁止与四川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市集。大中祥符三年(1010)三月,比部郎中蔡汶被派往四川明察暗访当地的政情民风,回到朝廷后,他向真宗汇报说:“川、峡每春州县聚游人货药,谓之药市,望令禁止之。” 宋代各地集市众多,现代人一般认为集市繁荣是宋代商品经济发达的一个重要指标,事实上,宋廷对于商业集市的发展也一向乐见其成,毕竟宋代的商税收入在税收中所占比重是很大的。但蔡汶却想严禁四川的药市,因为药市容易聚集游人,造成大量人群在短时间内高度集中,容易发生群体性事件,一旦处理不善,就有可能引发民变。为了防止老百姓成为“暴民”,就悍然禁止民间因正常的商品交换需求而形成的集市,蔡汶的圣贤书都读到狗肚子里了! 蔡汶敢于提出这种不顾经济规律、严重损害民生的政策,一方面反映了像蔡汶这样的官员对当时四川老百姓的极端恐惧;另一方面也表明在当时的治理思路下,宋朝政府中的部分官员对于四川人民的生活是漠不关心的。可以想象,如果药市真的被禁,四川人民的日常生活将受到严重影响,说不定会爆发新一轮的反抗浪潮。 好在宋真宗是个明白人,他坚定地驳斥了这个离谱的建议,并说:“远方各从其俗,不可禁也。”即官府制定政策不能一味地压制老百姓的日常需求,特别是像四川这样的边远地区,要“从其俗”。 和一般性的民众集会相比,因为一些民俗信仰而结成的某些“社”和“会”,更是有组织的人群集合,对社会的潜在危害更大。对此,宋廷更为关注,不但加以禁止,还要严惩参与其事的相关人员。古代社会的民间团体其实不易形成,民间最可能出现的结社集会的大规模人群,便是因巫术或妖法聚集起来的信众。宋廷对这类人群保持着高度的警惕,绝不让他们有冒头的机会。 这方面的相关规定一个接着一个出台。太平兴国六年(973),“禁东、西川诸州白衣巫师”;天禧三年(1019),“禁兴、剑、利等州、三泉县白衣师邪法”;景祐二年(1035),“禁益、梓、夔、利路民夜聚晓散,传习妖教,徒中能自纠摘,及他人告者,皆赏钱三万”。除了对这些有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的不安定因素严加禁止之外,对主持这些民间社团,借机闹事者,宋廷更是痛下杀手。如太平兴国六年(973),“绵州妖贼王禧等十人以妖法惑众,图为不轨,斩于市”。 现在回过头来看发生在程琳主政益州期间(1028-1030)的李冰神子案,程琳将组织者斩首,并将参与这次活动的百余人全部流放到内地,这并非是程琳个人为人暴虐,而是四川官员的治理惯性使然。 事实上,这种疑神疑鬼的风气,早在号称治蜀名臣的张詠坐镇益州的时代就已萌芽。北宋很有名的文化僧释文莹在所著的《湘山野录》中记载了一个故事,说张詠在李顺、王小波之乱后出知益州,到任之后对州署进行了重修。战乱后的州署有些损坏,略加修葺尚能使用。但是张詠重修州署的用意却不在此。益州州署在宋初沿用后蜀宫室,这就犯了宋廷的忌讳。释文莹分析说,张詠在大乱之后大兴土木,最重要的原因乃是州署的宫室规模不符合一般州郡的等级规格。 前、后蜀时期四川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前、后蜀统治者又以皇帝自居,宫室都极其华丽,“伪蜀僭侈,其宫室规模皆王建、孟知祥乘其弊而为之”。张詠在亲自撰写的《益州重修公署记》中说,他之所以要拆毁宏大华丽的旧州署,就是为了“平僭伪之迹,合州郡之制”。前朝皇宫的存在,容易让本地老百姓心生割据一方的幻想,重修州署则可以“削伪为正,无惑远民,使子子孙孙不复识逾僭之度”。建筑物比史籍文字更易勾起普通民众的历史记忆,在张詠看来,只有将前、后蜀的皇宫从人们的眼前彻底抹去,才能将四川人民那躁动的心彻底压制住。 当然,对蜀民施以高压威慑的政策,只能治标而不能治本。宋廷在加意防范的同时,一方面又加意安抚。咸平四年(1001)后宋廷下诏减免赋税之事史不绝书,但这种政策多流于形式,成为具文,民众未必能够得到实惠。不过减免赋税在古代的仁政叙事中也是相当普遍的现象,尚不足以说明宋廷对四川人民特别照顾。王均之乱后,朝廷经常派人巡查四川民情,或是因为灾害后需要安抚,或是因为四川地处偏僻之地,需要朝廷时常关心。五十年间,朝廷派遣安抚使入蜀有六七次之多,足以说明加意安抚绝非虚言。 咸平三年(1000)十月,宋廷刚刚平定王均之乱,蜀中人心不稳,真宗即命王钦若(962-1025)等安抚四川。这次派出的巡察团队规格非常高,由翰林学士王钦若、知制诰梁颢(963-1004)分任西川安抚使和峡路安抚使,国子博士袁及甫、秘书丞李易直分任副使, 门祗候李承象同勾当安抚事。他们到四川后,“所至录问系囚,自死罪以下得第降之”,主要任务是清理冤狱,减轻刑罚。因为四川离中央太远,当地官员特别是司法官员上下其手的空间很大,减少四川地区司法案件中的腐败问题,对于争取四川的民心是很有帮助的。 梁颢是宋初名臣王禹偁的学生,早在雍熙二年(985)就已考中进士,这时已是政治经验丰富的老手了,史称“颢有吏才,每进对,词辩明敏”,深得真宗的赏识。王钦若在淳化二年(993)考中进士,历任亳州防御推官、秘书省秘书郎、监庐州税等职。后来因为逢迎真宗大搞神道设教,东封西祀,浪费了大量的财力物力,在宋代士大夫中风评很差,就连宋仁宗也评价说:“王钦若久在政府,察其所为,真奸邪也。”但这时的王钦若还是积极向上、官声不错的有为青年。值得一提的是,前不久他在三司理欠凭由司任职时,一夜之间清理出历年积欠的赋税数额,真宗大为惊叹,当即按照王钦若统计的数据,“放逋负一千余万,释系囚三千余人”,算是干了一件大好事。王钦若为人机敏,办事能力强,这时刚升任号称“天子喉舌”的翰林学士不久,正是真宗跟前的大红人。 真宗派王钦若和梁颢去四川主持巡察工作,足见其对安抚四川民心的重视。 在整个真宗时代,组建这样高规格的巡察团队前去四川体察民情,并非偶尔为之,而是经常性的。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景德三年(1006)四月,朝廷“命使六人,巡抚益、利、梓、夔、福建等路”,福建路之外的益、利、梓、夔四路,也就是俗称的四川,可见这次巡查的重点也是在四川。 这次巡察组的任务,一是慰问和犒劳当地的文武官员及乡绅,听取他们的意见,表彰其中的优秀代表,即“所至存问犒设官吏、将校、父老”。二是清理当地积累的案件,加快案件的处理进度,尽可能地减少罪囚被羁押的时间,安抚民间的怨恨情绪。同时对大部分小案小罪从轻处罚,只有死罪或贪污重罪依法重处,所谓“疏决系囚,除杂犯至死、官典犯赃依法外,流已下递减之”。三是考察当地官员中的优秀人才,加以破格提拔。比如屯田员外郎谢涛负责巡视益州路和利州路,他还朝后推荐了可以提拔重用的两路官员三十余人。当时的宰相认为他推荐的官员太多,难以安排。谢涛知道后并没有退缩,而是将这批官员的政绩一一列出,详细阐明必须提拔的理由,并且表示如果所推荐的人选出了问题,自己愿意承担责任。 天禧四年(1020)三月,益州路和梓州路受灾,发生饥荒,物价飞涨。朝廷又组建了以知制诰吕夷简(979-1044)为首的巡察团队前往救灾,史载,“以益、梓州路物价翔踊,命知制诰吕夷简、引进副使曹仪乘传赈恤之”。吕夷简是咸平三年(1000)的进士,历任绛州军事推官、通州通判、濠州通判、滨州知州、两浙路提点刑狱等职。他出发前向真宗说,巡察团队除了要做“劳问官吏将校”等场面功夫,还要“取系囚与长吏等原情从轻决遣”,即根据实际情况,视罪行的轻重将因为受灾而犯法的老百姓从轻发落,请真宗允许。 对于赈灾的具体措施,吕夷简则提出优化激励机制,对愿意主动把粮食拿出来救济灾民的富豪要加大奖励的力度。真宗颁发的赈灾诏书虽然也表示要对参与救灾的富豪加以奖励,但这种空口说白话的套路,富豪们估计兴趣不大。为此,吕夷简请求朝廷,“给空名告敕付臣赍往”。告敕是朝廷封赏官爵的正式文书,“空名告敕”,意味着吕夷简等人到了四川以后,可以根据富豪们捐粮救灾的实际情况发放各种“官帽子”。对富豪们来说,这才有吸引力。 从益州回朝后没多久,吕夷简就开启了他“开挂”的人生。乾兴元年(1022),他官拜参知政事,进入宰执重臣行列,天圣七年(1029)进一步升任宰相,在仁宗时代成为煊赫于朝堂之上的权相。吕夷简跟王钦若一样,是个颇有争议的人物。晚年的他把持朝政,排斥异己,风评一度也很差。但另一方面,他又是一个行政能力一流的人,《宋史》本传评价他说,“自仁宗初立,太后临朝十余年,天下晏然,夷简之力为多”。晚年的吕夷简热衷于权力斗争,但早年的他还是一个深受儒家思想熏陶的心怀理想的青年,曾经不惜惹怒皇帝,上书劝说真宗不要滥用民力。 当时正值真宗大兴土木,斥巨资修建道观宫殿自我神化之际,官员们为了赶工期,逼得干活儿的老百姓或死或逃,妻离子散。当时的木料都是从南方砍伐的,冬天河水结冰,船运停辍,老百姓只能手抬肩扛,非常辛苦。 吕夷简不忍百姓受苦,向真宗建言,等春天河水解冻,再将木料由水路运来开封,这样可以减轻老百姓的痛苦。真宗听后感动地说:“观卿奏,有为国爱民之心矣。”所以,这次四川受灾之后由吕夷简去做赈灾的钦差,足见朝廷对此事的重视。 仁宗即位以后,也循真宗时代的旧例,继续在关键时期对四川人民表达皇帝和朝廷的关心。明道二年(1033)二月,四川再次闹饥荒,朝廷派出使者前往四川察访灾情并开展救灾工作,“以两川饥,遣使体量安抚”,这次派出了天章阁待制王鬷(978-1041)巡察益州路和利州路,户部副使张宗象巡察梓州路和夔州路。王鬷办事干练,后来官至知枢密院事,主持全国的军事工作,也是仁宗朝著名的宰执重臣。 宝元二年(1039)八月,四川大旱,灾情严重,“两川自夏至秋不雨,民大饥”。此时正值西夏自立、宋夏战争激烈之时,但仁宗仍然从中央抽调了一大批精干的官员前往四川处理赈灾事宜。起居舍人、知制诰韩琦(1008-1075)出任益、利路体量安抚使,西染院副使兼閤门通事舍人王从益为副使;户部副使、吏部员外郎蒋堂(980-1054)出任梓、夔路体量安抚使,左藏库副使兼閤门通事舍人夏元正为副使。 这次派到四川的巡察团队领头人,正是后来名重仁宗、英宗、神宗三朝的名臣韩琦。当然,他这时还只是初出茅庐的年轻人,但已经表现出相当强悍的政治能力。 韩琦是天圣五年(1027)进士第二名,历任淄州通判、监左藏库、开封府推官、三司度支判官等,景祐三年(1036)出任右司谏,《宋史》本传记载,“时宰相王随、陈尧佐,参知政事韩亿、石中立,在中书罕所建明,琦连疏其过,四人同日罢”。韩琦当时只是一个负责议论朝政得失的七品小官,却一口气把朝中两位宰相、两位副宰相一起拉下马,震惊朝野,可谓一战封神。 韩琦在朝中也树立起了刚直敢言的人设,“凡事有不便,未尝不言,每以明得失、正纪纲、亲忠直、远邪佞为急”,因此得到了一向不随便称赞年轻人的新任宰相王曾(977-1038)的大力夸奖。仁宗这时派韩琦前去四川担任赈灾的钦差,足见朝廷是真想为四川老百姓谋福利的,并不是虚应故事。 庆历元年(1041),仁宗再次派遣使臣安抚全国各路,此次不是专为四川遣使,但仍派了官员安抚四川,“遣使体量安抚诸路……知制诰王拱辰,西京左藏库使马崇正益、梓路……侍御史知杂事张锡,内殿崇班慕容惟恭利、夔路”,可见,这种派钦差安抚的模式在仁宗朝一直持续着。离皇祐四年(1052)甲午再乱谣言爆发最近的一次遣使安抚的安排,是庆历八年(1048)十二月,派蜀人何郯安抚利州路。 除了对一般民众表示政府的关心外,对于四川的知识精英,宋廷亦有特别的关照。科举在宋代成为士人最重要的出路之一,四川承平日久,参加科举的士人越来越多。从真宗朝开始,宋廷就不断调整四川科举的解额,主要是在规定的解额数外再予增加一些名额。 如大中祥符七年(1014),“诏益州举人自今荐送定名外,别解三人。以其远方多学者,故优之”。天禧四年(1020)甚至下诏不必限定额外人数,“诏川峡、广南诸州自今依先定条制解合格举人外,更有艺业可取者,悉取荐送”。这样做虽然安抚了蜀中士人,但毕竟违反常规,引起科举秩序的混乱,天圣二年(1024)正月,宋廷不得不停止这一优惠政策。 连状:“广南东西、益、梓、利、夔等路,旧制,于额外有合格者,亦听举送,如闻比来冒籍者多,自今毋得额外发解。”时承平岁久,天下贡士益众,间起争讼,故条约之。 额外发解虽然停止,但为了安抚蜀人,天圣四年(1026)宋廷又决定增加四川进士的解额,“诏增西川、广南东西路诸州军进士解额有差”,但直到天圣七年(1029)才正式将额数定下,“增川峡四路进士解额,益州四人,梓州二人,余州军下及三人者听解三人”。这些规定无疑对蜀人的仕进大有助益。 总之,通过恩威并施,也就是胡萝卜加大棒的方针,咸平四年(1001)之后,四川确实再未发生过大规模的民变,也未出现对社会造成较大破坏的动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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