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两颗子弹

三口棺材  作者:约翰·迪克森·卡尔

菲尔博士继续目不转睛地盯着杜蒙太太,对方则再次缩回棺材边,仿佛要用全身心守护它。

“太太,”博士又说,“你所深爱的人已经死了。法律对他已无能为力,无论他做过什么,也都为之付出了代价。于你于我,眼下的当务之急都是防止此事张扬出去,好让活着的人免受伤害。但你也知道,你本人偏偏牵涉其中,虽然你其实并未亲手参与谋杀。请相信,太太,如果有办法可以在不涉及你的情况下圆满解答谜团,我自是求之不得。我明白,你也饱受煎熬。但事已至此,若要揭开所有疑点,你已不可能置身事外。所以,我们只能说服哈德利警长,务必让本案的秘密永远沉睡。”

他的声音中蕴含着永不懈怠、永不改变、无穷无尽的同情心,这就是基甸·菲尔;他的话触动了她,轻柔得如同泪水决堤后的一场沉眠。她的情绪果然渐渐稳定下来。

“你都知道了?”片刻后,杜蒙急切地追问,“别骗我!你真的都知道了?”

“是的,都知道了。”

“上楼,去他的书房,”她木然道,“我随后就到。我——我现在无法面对你们。我得好好想想,而且——我和你们会合之前,千万别和任何人交谈!放心,我绝不会逃走。”

他们走出客厅,菲尔博士一扬手把哈德利的疑问径直挡了回去。登上幽暗的楼梯来到顶楼,三人一路默然无语,途中没遇到任何人,也没瞥见半个人影。他们又一次走进书房,哈德利打开桌上那盏马赛克花纹的台灯,驱散了黑暗。确认房门关好之后,他迫不及待地转身质问道:

“难道你认为是葛里莫杀了弗雷?”

“正是。”

“一个躺在疗养院昏迷不醒的将死之人,居然能在众目睽睽之下跑去卡廖斯特罗街!”

“不是那时候,”菲尔博士平静地说,“瞧,这就是你没想明白的地方。从这个环节开始,你走错了方向。所以我才说整个案子并非全盘逆转,而是走错了方向。弗雷遇害的时间比葛里莫更早。而且最糟糕的是,葛里莫临死前还试图原原本本向我们坦白真相。他自知死期已到,所以挣扎着将真相告诉我们——人性中善良的一面终于闪光——可我们却误读了他的自白。请坐,听我解释。只需抓住三个要点,连推理都用不上,更无须我多费口舌,谜团便可不攻自破。”

他喘着气,屈身坐进书桌后那张椅子里,望着台灯出神了片刻,才继续说道:

“这三个要点是:(1)不存在‘兄弟亨利’,只有兄弟二人;(2)兄弟俩都说了实话;(3)时间问题是将案情导入歧路的关键。

“在短暂的时间内发生了什么?那段时间短暂到什么程度?本案的许多环节归根结底都可简化为这两个问题。正因如此,凶手才被颇具讽刺意味地奉为‘空幻之人’,而案情陷于僵局的根本原因也在于混淆了案发的时间点。若你细细回想,便不难察觉其中奥妙。

“还记得昨天早上吗!我早已怀疑卡廖斯特罗街命案必有古怪。三位可靠的目击证人一致认定案发时间不偏不倚恰是十点二十五分。我不禁无来由地大感好奇,为何他们的证词如此雷同,而且惊人地精确?普通的街头事故中,就连最冷静的证人也未必能有这样的注意力,或者说未必会在案发当时便立即查看手表上的时间,同一案件的不同目击证人对案发时间的认知更不可能一致精确到如此不可思议的地步。但他们都是诚实守法的良善公民,既然异口同声,其中必有缘故。这个时间点一定在他们脑中刻下了深深的印记。

“当然事出有因。死者倒地之处正对着珠宝店亮着灯的橱窗——那是周围唯一有灯光的橱窗,自然尤为引人注目。它不仅照亮了死者,而且也是警巡赶来后搜寻凶手的第一站,彼时彼地,它自然而然成为众人注意力的焦点。橱窗中那座式样独特的庞大时钟也就水到渠成地在第一时间映入三人眼帘。警巡不可避免地要确认时间,另两名证人当然也会有同样反应,所以他们不知不觉便达成了共识。

“但有件事虽然当时看来不太重要,却令我有些困扰。葛里莫中枪后,哈德利召集手下赶到现场,随即又派遣其中一人前去缉捕嫌犯弗雷。那么,这些警察赶到葛里莫家——是在什么时间?”

“根据我的时间表大致估算,”兰波答道,“约为十点四十分。”

“然后,”菲尔博士说,“一名警员奉命即刻去抓弗雷。他抵达卡廖斯特罗街——是在什么时间?推定弗雷遇害时间的十五到二十分钟之后。但在这短短一小段时间里,都发生了什么事?多得令人瞠目!弗雷被送到医生的诊所,已然咽了气;验尸工作业已告一段落,查证身份工作刚刚展开;按报纸所言,‘耽搁一段时间后’,来了一辆车将弗雷的尸体移送至太平间。这是何等的效率!哈德利的手下赶到卡廖斯特罗街缉捕弗雷时,现场勘察已经落幕,维瑟警巡正挨家挨户调查取证,命案引发的骚动已告平息。多么不可思议!”

“不幸的是,我竟愚钝至极,甚至昨天早上看见珠宝店橱窗里那座大钟时,也未能参透其重要意义。

“再回头想想,昨天早上在我家吃早餐时,佩蒂斯突然来访,我们和他一直谈到——什么时候?”

短暂的停顿。

“十点整。”哈德利突然打了个响指,“没错!我想起来了,他起身告辞时大本钟恰巧开始报时。”

“完全正确。他走后,我们便穿上大衣,驱车直奔卡廖斯特罗街。即便估算得宽裕一些,你觉得我们戴上帽子、走下楼梯,在星期天清晨空荡荡的街道上消耗这一小段车程——就算换成星期六晚上的交通状况,这段路充其量也只需十分钟——总共得花多少时间?想必你的结论是撑死也只有二十分钟……但到了卡廖斯特罗街,你指点我查看那间珠宝店时,那座奇特的钟正要敲响十一点。

“即便到了这个地步,我冥思苦想之际居然还没留意钟面时间所隐藏的玄机,这与案发当晚三位证人在恐慌中浑然不觉是一个道理。后来,索莫斯和欧洛克招呼我们到楼上伯纳比的公寓。我们的调查花了很长时间,然后又与欧洛克长谈。欧洛克谈兴正浓时,我突然意识到在静谧死寂的清晨——街巷中唯有阵阵风声——出现了一种新的声音。我听到了教堂的钟声。

“那么,教堂钟声几点开始敲响?不会在十一点之后,礼拜仪式早就开始了。通常十一点前就该敲预备钟。但如果采信那座德国式时钟上的时间,当时应该过了十一点很久才对。于是我如梦初醒,豁然开朗,想起了大本钟的报时,想起了前往卡廖斯特罗街的短短路途。比起教堂钟声和大本钟——(哼!)那座外国钟真是虚有其表。教堂和议会大厦不可能同时出错——也就是说,珠宝店橱窗里的钟走快了超过四十分钟。因此,前一晚卡廖斯特罗街枪杀案不可能发生于十点二十五分。实际的案发时间应当略早于九点四十五分,不妨假定为九点四十分。

“其实早晚都会有人发现这一点,说不定已经引起有心人的注意了。这种事在法庭进行死因裁判时藏都藏不住,届时肯定有人站出来质疑时间上的不协调。也许到时候你马上就能领悟真相(但愿如此),也许只会令你的思路更加混乱,我不知道……总之事实不容辩驳,卡廖斯特罗街命案发生的时间,比假面怪客按响葛里莫家门铃的时间——即九点四十五分——还要早几分钟。”

“可我还是想不通!”哈德利仍有异议。

“不可能犯罪的手法?好吧,我可以把来龙去脉从头到尾解说清楚。”

“也好,但先让我自己理理头绪。倘若如你所言,葛里莫九点四十五分之前在卡廖斯特罗街射杀弗雷——”

“我可没这么说。”

“什么?”

“请你少安毋躁,听我从头说起。上星期三晚上,显然已从墓穴内逃出生天的弗雷,裹挟着尘封的罪恶内幕驾临沃维克酒吧,对他的兄弟施以恐怖的威胁——葛里莫当即动了杀心。请注意,整个案件中,葛里莫是唯一有杀害弗雷之动机的人。天哪!哈德利,他确实有动机!他安然度日,丰衣足食,德高望重,不堪回首的往事早已深埋地底。然而天有不测风云,门砰的一声打开,瘦削的陌生人嘴角挂着冷笑,居然是他的兄弟皮埃尔!葛里莫越狱时丢下被活埋的一个兄弟不管,任其惨死;若无意外,另一个本来也在劫难逃。时至今日,他仍有可能因旧罪而被引渡伏法,遭受绞刑——皮埃尔·弗雷竟已追查到了他的下落。

“还记得那天晚上酒吧里,弗雷突然现身于葛里莫眼前时所说的每字每句吗?细细揣摩他一言一行背后的深意,便不难发现,狂躁的弗雷其实远不像他表面上所伪装的那样疯疯癫癫。如果他仅为私仇而来,又何必当着葛里莫一众朋友的面出言讥讽?他搬出死去的兄弟作为恐吓的武器,但也仅有这一次提及这个兄弟。他为什么要说,‘我还有个更为神通广大的兄弟,是你的致命威胁’?为什么要说,‘我无意取你性命,可他就不一样了’?为什么要说‘倘若哪天他登门拜访’?紧接着又递给葛里莫一张名片,上面巨细无遗地写下了自己的地址?这张名片一递,加上之前的一番话、之后的故弄玄虚,结合起来就意味深长了。弗雷当着许多人的面恐吓葛里莫,其实话里有话,言下之意自然是:‘大哥,年轻时咱们干了那桩抢劫案,现在你身体也发福了,腰包也鼓了;兄弟我可还一贫如洗,混得不怎么样。你是想到我落脚的地方坐一坐,谈谈条件呢,还是想让我直接叫警察去问候你?’”

“勒索。”哈德利静静地说。

“不错。弗雷行事乖僻,却绝不是傻瓜。请注意他威胁葛里莫的最后一句,是多么曲折隐晦:‘一旦和我兄弟联手,我自己也将陷入危险,但我已做好冒险一试的准备。’一如既往地,这其实也是句大实话:‘大哥,说不定你又会像害死三弟那样,要置我于死地,但我愿意冒这个险。所以是我和和气气地去拜访你呢,还是让死去的三弟来送你上绞架?’”

“考虑一下案发当晚他的举动。还记得吗,他兴奋地把所有的魔术道具都砸得稀烂?他对欧洛克说什么来着?结合目前掌握的情况,只有一种解释。他的原话是:

“‘我已大功告成,再也不需要它们了。我没告诉你吗?我要去见我的亲兄弟,我们之间的恩恩怨怨也该做个了断了。’”

“这当然说明葛里莫和他做了交易。弗雷是指他即将脱离苦海,带着一大笔钱远走高飞,就当自己从没活着离开那座坟墓一样;但为免内情败露,他只能点到为止。尽管如此,他也深知自己这位大哥诡计多端,当年之事便是最好的例子。可他又不便直接对欧洛克示警,否则一旦葛里莫当真付了钱,他岂非弄巧成拙?所以他只抛出一条暗示:

“‘一旦我有个三长两短,你可以在我住的那条街上找到我兄弟。他其实不住在那里,只是临时租了一个房间。’”

“最后这句话容我稍后再解释。先回到葛里莫身上。葛里莫根本没考虑过要和弗雷做交易。弗雷必须死。基于葛里莫那阴险狡诈又富于戏剧性的心态(大家都知道,我们还从未见识过对魔术、幻象如此沉迷的人),他当机立断,绝不冒险和这难缠的兄弟继续周旋。弗雷非死不可——但执行起来却困难重重。

“如果弗雷私下与他联络,世上再无他人能将弗雷这个名字与他联系起来,事情就好办了。可弗雷的手段也非比等闲,他故意把自己的姓名和住址大大方方透露给葛里莫的一众好友,还刻意暗示葛里莫身怀不可告人的秘密。葛里莫顿时骑虎难下!如果弗雷身亡,且显系被人谋杀,保不齐有人会说:‘啊哈,莫非是那家伙——’随之而来的可能是危险的调查,天知道弗雷还有没有向别人提过葛里莫。他唯一不可能走漏风声的,就是勒索葛里莫这件事;对这最后一击,他定会守口如瓶。无论弗雷出了什么事,死因为何,葛里莫都免不了要接受调查。葛里莫只需公然营造弗雷对他纠缠不清的假象——给自己寄恐吓信(还有意藏头露尾),巧妙地弄得全家上下人心惶惶,最后再大张旗鼓地通知所有人,弗雷宣称星期六晚上将登门造访(其实当晚本来是他约好要去见弗雷)。很快你们就会明白,他所策划的谋杀诡计有多么高明。

“他计划营造出如下效果:星期六晚上,有人目睹凶恶的弗雷前来拜访。必须安排几位目击证人。弗雷走进书房后,房里只有他们二人。随后传出争吵声、打斗声、枪声、倒地声。房门被打开后,现场仅剩葛里莫一人——看似身负重伤,所幸只是子弹擦过身侧造成的皮肉之伤而已。凶器不知所踪,窗外垂挂着弗雷惯用的绳索,可见弗雷已经逃走。(别忘了,按天气预报,当晚不会下雪,所以无法追踪足迹。)葛里莫会说:‘他以为已置我于死地,其实我是装死,然后他就逃走了。不,不必报警,他挺可怜的,反正我也没受伤。’次日一早,弗雷被人发现在住处自杀了,他用自己的手枪抵住胸膛后扣动了扳机。手枪就掉在尸体旁,还有一封遗书,声称他想到自己杀死了葛里莫,绝望中只得选择自尽……各位,这就是葛里莫原计划制造的幻象。”

“但要如何执行?”哈德利追问,“更何况,实际情况与他的计划大相径庭!”

“不错,如你所知,人算不如天算。魔术的后半段情节是弗雷造访他的书房,而此时弗雷其实已死在卡廖斯特罗街的寓所中——稍后我再说明这一段。葛里莫在杜蒙太太的帮助下,已做了一些准备工作。

“他和弗雷约好在香烟店楼上的公寓里碰面,时间定在星期六晚上九点钟,现金交易。(还记得吗,弗雷兴高采烈地辞掉工作、烧掉道具、离开位于莱姆豪斯区的剧院时,大约是八点十五分。)”

“葛里莫之所以选择星期六晚上行动,是因为按他雷打不动的习惯,整晚都会独自待在书房里,天塌下来也不许人打扰。此外,他出入往返需要取道地下室,通往地下室那扇门是必经之路;而住在地下室的安妮星期六晚上放假。还记得吗,葛里莫七点三十分上楼进书房后,直至——证据显示——他九点五十分开门迎客为止,这期间没人见过他。杜蒙太太则声称九点三十分上楼收咖啡盘时和他说过话。稍后我会解释为何我不相信这一证词——事实上,葛里莫根本不在书房,而是去了卡廖斯特罗街。杜蒙太太奉命于九点三十分左右到书房里盘桓片刻,然后告退出来。为什么?因为葛里莫已吩咐米尔斯九点三十分上楼,在廊厅对面监视书房。米尔斯正是葛里莫这套魔术所要蒙骗的观众。但是,如果他上楼之后接近书房门口时,忽然心血来潮要和葛里莫聊聊,或是见上一面,杜蒙太太便可及时拦阻。杜蒙在拱门处待命,任务就是防止米尔斯因好奇心作祟而接近书房。

“为什么偏偏选中米尔斯来当魔术的观众?因为他一方面认真负责、一丝不苟,能够严格按葛里莫的指示完成计划中所需的步骤,另一方面又对‘弗雷’深怀戒惧,当‘空幻之人’上楼时,他必不至于挺身而出、坏了好事。戴面具的来客走进书房前的片刻,是计划之中最脆弱的一环,倘若米尔斯贸然干预,便万事皆休了(比如曼根甚至德瑞曼,就很有可能出手阻挠);而且米尔斯也绝不敢迈出自己的房间半步。既然他奉命坚守岗位,就一定会坚持到底。最后一点,他身材矮小,也是中选的原因之一,很快你们就会明白其中奥妙。

“好,米尔斯得到的指令是,九点三十分上楼开始监视。因为‘空幻之人’原计划很快就要登场。但事实上‘空幻之人’却姗姗来迟。注意,这里出现了矛盾:米尔斯接到的指示是九点三十分——曼根却是十点!理由很明显,楼下必须有人,才能证明来客确实是从前门进来的,以支撑杜蒙的证词。不过,曼根有可能好奇心发作,对‘空幻之人’展开盘问——但如果葛里莫开玩笑地告诉他那人未必会来,即便来也不会在十点之前到达,那就另当别论了。总之,务必令曼根猝不及防、患得患失,好让‘空幻之人’及时经过客厅房门、走上楼梯,闯过这同样危险的一关。还有,为做好最坏的打算,万全之策是将曼根和萝赛特锁在客厅里。

“至于其他人:安妮不在家;德瑞曼用一张音乐会门票就打发了;伯纳比无疑在打牌;佩蒂斯去了剧院。万事俱备,好戏开场。

“九点前不久(多半在八点五十分左右),葛里莫溜出家门,经由地下室的门来到街上。麻烦来了,大雪已纷纷扬扬下了好一阵,这与计划不符。但葛里莫不以为意,他自信有把握在九点半之前大功告成、胜利归来,届时大雪未停,往返的足迹自会被积雪覆盖;同时,‘空幻之人’用绳索从窗口逃逸、却未留下足迹,也可以用天降大雪来解释,不致启人疑窦。无论如何,事已至此,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离家时,他随身携带一把无从追溯来源的老式柯尔特左轮手枪,只装了两颗子弹。不知道他戴了怎样的帽子,但大衣是浅色的,还缀着亮晶晶的花呢斑点。之所以买下这件尺寸大了好几号的大衣,原因有二:一来没人认为他会穿这种大衣;二来即便被人看见,也不会被认出来。他——”

哈德利按捺不住了。

“且慢!会变色的大衣呢?出这事的时候离案发还早。究竟怎么回事?”

“还得请你再忍耐片刻,翻到魔术的最后一环时,答案自然揭晓。

“唔,葛里莫此行的目的是会见弗雷。他原打算与弗雷一笑泯恩仇、谈笑风生一段时间,少不得要劝说道:‘老弟,这鬼地方留不得!以后你好好享受人生,都包在我身上。搬到我家去吧,这些没用的家当该扔就扔。不如写张字条,通通送给房东!’——诸如此类花言巧语,其目的便是让弗雷给房东留下一张语焉不详的字条:‘些许家当,于我无用,还请笑纳’‘我将回归墓穴之中’,云云。一旦弗雷身亡,手中有枪,那张字条便自然成为自杀前的绝笔。”

菲尔博士倾身向前:“紧接着,葛里莫就会掏出手枪,牢牢抵住弗雷的心窝,笑呵呵地扣动扳机了。

“他们身处一座空屋的顶楼。你们都看见了,墙壁惊人地厚实。蜗居地下室的房东还是整条卡廖斯特罗街上最不爱管闲事的人。况且枪口紧贴弗雷胸膛,沉闷的响声不可能惊扰四邻。尸体被人发现应该还有一段时间,最起码也是天亮后的事。与此同时,葛里莫将做何举动?杀死弗雷后,他将掉转枪口,给自己制造一点轻伤,哪怕将子弹留在体内也在所不惜——从当年的‘三口棺材’事件中可知,他拥有蛮牛般强健的体魄、常人难以企及的胆识。他会把手枪留在弗雷身旁,冷静地用手帕或棉布替自己缠好伤口;子弹必须穿透衬衫,伤口又要用大衣遮掩住,并以胶布包扎妥当,时机一到再撕开。然后就可以回家施展魔术,以证明弗雷曾登门拜访。于是,弗雷开枪射伤葛里莫、逃回卡廖斯特罗街、用同一支枪自我了断,进行死因裁判时,这一系列顺理成章的推论不可能令陪审团起疑。我说得够清楚了吧?本案中的凶手和受害人就这样被偷梁换柱了。

“这就是葛里莫处心积虑安排的圈套。倘若一切按照前述剧本如期上演,则堪称天衣无缝的谋杀好戏;恐怕我们也不太可能对弗雷的‘自杀’有什么疑问了。

“这个计划中只有一处障碍:倘若有人目睹弗雷的公寓来了客人——不必认出葛里莫,发现有人到访即可——就大事不妙,‘自杀’的可信度便岌岌可危。公寓只有一个入口,也就是香烟店旁边那扇门。他又穿了件颇为招摇的大衣,而且之前他还身着同样的装束来踩过点(对了,香烟店老板多尔伯曼不久前就注意到有这么个家伙在周围盘桓)。于是,伯纳比的秘密寓所成了他的救命稻草。

“想想看,最有可能窥知伯纳比在卡廖斯特罗街拥有秘密小屋的人,不正是葛里莫吗?伯纳比自己也说过,几个月前葛里莫怀疑他画那幅油画的动机不纯。可想而知,葛里莫反复逼问还不算——他还跟踪伯纳比。时时居安思危的人,警惕性是很高的。他知道伯纳比有这么一间公寓,通过侦查,也获悉萝赛特手里有一把钥匙。于是他计上心来,偷走了萝赛特的钥匙。

“伯纳比的公寓所在的那座房子,与弗雷的住处位于卡廖斯特罗街同一侧。那些房子毗邻而建,屋顶平坦;只需翻过低矮的隔墙,就可以沿着屋顶从街头一直走到街尾。这两间公寓都在顶楼,请回想一下,我们去查看伯纳比的公寓时,在门口发现了什么?”

哈德利点点头:“忘不了。一架梯子通往房顶的天窗。”

“正是。而我也发现弗雷的房间外面有个窗台,踩上去伸手就可以够到天窗,进而攀上房顶。葛里莫要到卡廖斯特罗街,一定不会走正面的大路,而是抄我们从伯纳比公寓窗户望见的那条后巷。他从后门进屋(与伯纳比和萝赛特后来选择的路线一致),直上顶楼,登上房顶,经过一户户人家的房顶来到弗雷的公寓顶上,从天窗下到窗台,可谓瞒天过海、来去自如。而且他很清楚当晚伯纳比肯定在其他地方玩牌。

“可叹天有不测风云,计划赶不上变化。

“他必须在弗雷回来之前赶到弗雷的公寓,否则弗雷见他从屋顶翻身而入,必起疑心。但我们知道,弗雷心里早有预感了。起因是葛里莫要他带一条变魔术用的长绳回来……因为葛里莫需要这东西来捏造弗雷脱逃的假象。也不排除弗雷得知葛里莫前几天在卡廖斯特罗街藏头露尾,说不定还瞄见他从房顶溜进伯纳比的公寓,因此弗雷认定葛里莫在这条街上也有落脚点。

“九点整,兄弟二人在亮着煤气灯的房间里聚首。他们聊了些什么,我们不得而知,这将永远成谜。但可以肯定的是,葛里莫打消了弗雷的疑虑,双方相谈甚欢、尽弃前嫌;葛里莫半开玩笑地劝说弗雷给房东留了字条。然后——”

“这些我都没意见,”哈德利平静地问道,“但你怎会了解得这么具体?”

“是葛里莫亲口承认的呀。”菲尔博士答道。

哈德利目瞪口呆。

“是真的。当我及时察觉我们犯下的滔天大错之时,我就该明白了。先继续刚才的话题。

“弗雷写完字条,穿衣戴帽,正欲动身——葛里莫想让现场看上去像是弗雷刚刚外出归来后便举枪自尽,也就是说,想制造弗雷刚从葛里莫家装神弄鬼回来的假象。两人准备出门时,葛里莫突然发难。

“或许弗雷潜意识里有所防备;或许他自知无力抵抗强壮的葛里莫,便急忙转身想夺门而出;或许是两人扭打缠斗时造成的结果——总之葛里莫原本打算将弗雷扭过来、用枪口抵住其心窝,但却犯下大错。他开枪了,子弹却没能如他所愿穿心而过,而是命中了弗雷左肩胛骨下方。后来葛里莫自己也死于同样的枪伤,只不过他的伤口在身前,弗雷的伤口则在身后。枪伤虽然致命,但却不至于当场死亡。兄弟二人殊途同归,以近乎雷同的方式先后毙命,真可谓造化弄人。

“弗雷应声倒地。他别无选择,而且这也是最聪明的选择,再作挣扎只会促使葛里莫立即结果他的性命。然而葛里莫在那一瞬间也惊得魂飞天外,方寸大乱。他的全盘计划极有可能就此毁于一旦。有人能从背后那种位置开枪自杀吗?想将弗雷之死伪装成自杀的希望已极其渺茫。更糟糕的是,他下手的速度还不够快,弗雷中弹前还来得及放声尖叫,所以葛里莫以为已经有人闻声赶来了。

“好在千钧一发之际,他头脑还算清醒,胆色也还够壮,足以随机应变。他将手枪塞进一动不动趴在地上的弗雷手中,并收起那卷长绳。尽管计划已经走了样,还是得硬着头皮执行下去。但如果再开一枪,很可能会被已经竖起耳朵的邻居听见,这个险冒不得,加上时间吃紧,他只能仓皇冲出公寓。

“房顶!房顶是他唯一的逃亡机会。幻觉中的追兵正从四面八方涌来;沉睡的恐怖记忆复苏了,匈牙利山脉狂风暴雨中的三座墓穴霎时重现眼前,恍如昨日。他臆想着敌人闻声而至、在房顶上对他穷追不舍……于是,他慌不择路,跳进伯纳比公寓的天窗,任公寓里无边的黑暗包围了自己。

“直到这时,葛里莫才惊魂甫定,恢复神智……

“与此同时又发生了什么事呢?皮埃尔·弗雷身负重伤,但他的身体也称得上钢筋铁骨,否则当年被活埋后怎能苟延残喘、起死回生?凶手已经逃走了,弗雷可不会乖乖等死,必须立即设法保命。他得去——

“去找医生,哈德利。昨天你问我弗雷为什么要朝卡廖斯特罗街另一头的死胡同走去,因为(报纸上也说了)有位医生就住在街尾;后来弗雷也正是被送到那里去了。弗雷自知受了致命伤,但他岂会甘心就此送命!他挣扎起身,帽子和大衣还在身上,顺手把葛里莫塞给他的那支枪放进衣袋,以备不时之需。他竭力稳住脚步,缓缓下楼,只见冷冷清清的街道并未被刚才的枪声惊醒。他走了出去——

“你不是问过,他为什么走在街道正中央,还不停地东张西望?倒不是因为他急着要去谁家,最合理的解释是——他知道凶手就潜伏在附近,很可能再度出击。他自认为走在街心很安全。前方有两个人匆匆疾行。他经过亮着灯的珠宝店,看见了右前方的街灯——

“但葛里莫在做什么?葛里莫侧耳倾听,发觉无人追赶,但心中仍草木皆兵,不敢冒险回房顶查看。但他心念一转——往街上看一眼,不就能了解刚才那一枪是否惊动什么人了吗?他可以下楼去前门口探头张望,不就解决问题了吗?不会有任何危险,反正伯纳比公寓所在的这座房子并无他人居住。

“他悄悄下楼,轻轻开门;之前他已解开大衣纽扣,将绳索缠在身上。他打开门——整个人都沐浴在门口那盏街灯的光芒中——正对面缓缓在街心行进的不是别人,恰是不到十分钟前他在另一座房子里留下等死的那家伙!

“这是兄弟二人最后一次四目相对。

“在街灯照射下,葛里莫的衬衫成了绝好的靶子。强忍剧痛、情绪又亢奋到极点的弗雷一刻也没有迟疑,癫狂之下,他厉声高喊:‘第二颗子弹赏给你!’——随即拔出刚才那支枪,扣动扳机。

“这一枪榨干了弗雷的最后一线生机。鲜血喷涌而出,他心知死期已到,又大喊一声,拼命将手枪(已经没有子弹了)朝葛里莫掷去,随后迎面倒地。两位老弟,这就是卡廖斯特罗街三名证人听见的那一枪,葛里莫还没来得及关门,这颗子弹就射进了他的胸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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