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或者被吃

时间旅行者的妻子  作者:奥德丽·尼芬格

一九九一年十一月三十日,星期日(亨利二十八岁,克莱尔二十岁)

亨利:克莱尔邀请我去她家吃晚饭,克莱尔的室友查丽丝,和她的男朋友高梅兹也和我们一起。美国中部时间傍晚六点五十九分,我穿着一身假日礼服站在克莱尔的门厅前,手指揿下门铃,另一只手夹着芳香四逸的黄色菖兰和一瓶澳洲卡伯纳红葡萄酒。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我还从没有去过克莱尔家,也没有见过她的任何朋友。我不知道该期待些什么。

门铃发出一声惨叫,我推开前门,“快上来吧!”一个低沉的男声。我走上四格台阶,声音的主人个儿高大,金发,他一手捋着世界上最完美的后梳发型,另一只手把玩着一根香烟。他穿了件团结公社的T恤,看上去有点眼熟,但我想不起来。对于“高梅兹”来说,他看上去像个……波兰人。后来我终于恍然大悟,他真实的姓名是简·高木林斯基。

“欢迎欢迎,图书馆小子!”高梅兹大声嚷嚷着。

“革命同志!”我边回答,边把鲜花和红酒递了过去。我们彼此用眼神交流了一会,便缓和了邦交。高梅兹兴奋地把我领了进去。

这些浩浩无尽的公寓落成于二十年代的铁路沿线,这只是其中一间——长长的走道,房间仿佛是事后想起来再加上去的,自然式和维多利亚式两种美学风格相互交融,精雕细凿的摆饰,几幅猫王的天鹅绒画像旁,放着一张带有笨重雕花椅脚的小圆点古董椅。艾灵顿公爵[艾灵顿公爵(Duke Ellington,1899—1974),被誉为爵士发展史上的魔术师]的名曲《爱情伤透我的心》回响在走道尽头,高梅兹正领着我往那儿走去。

克莱尔和查丽丝都在厨房里。“小猫咪,我给你们带了个新玩具,”高梅兹拖长声音,“叫他亨利,他就会应你们。不过你们也可以叫他图书馆小子。”我遇上了克莱尔的目光,她耸耸肩,伸过脸来让我亲吻,我顺从地给了她纯洁的一啄,然后转身和查丽丝握手。查丽丝是那种讨人喜欢的姑娘,丰满小巧,曲线玲珑,黑发披肩。她有一张那么和善的脸,我真想立即对她倾吐心声,任何心声都可以,只为看看她的反应。她像个小个子的菲律宾圣母,用那种甜甜的“少跟我乱来”的口吻说:“噢,高梅兹,快闭嘴。你好,亨利。我是查丽丝·波拿万特。别理会高梅兹,我今天只是留他干些粗活的。”

“还有做爱,别忘了做爱。”高梅兹提醒她,又看看我问:“啤酒?”

“好。”于是他钻进冰箱给我拿了一瓶。我启开瓶盖喝了一大口。厨房看上去像是贝氏堡公司[贝氏堡公司(Pillsbury Company),美国主要的面粉加工和食品制造商]的面粉加工厂刚刚爆炸过一样。克莱尔随着我出神的目光,我突然想起来她是根本不会烹饪的。

“作品尚未完成。”克莱尔说。

“这是装置艺术。”查丽丝附和着。

“我们就吃这个?”高梅兹问。

我一个个看着他们,然后大家哄堂大笑。“你们当中哪个会烧饭啊?”

“没有。”

“高梅兹会煮饭。”

“我只会弄罗米尼速食饭[罗米尼速食饭(Rice-A-Roni),美国有名的速食拌饭品牌,结合了米饭、意大利面和各种调味料的口味]。”

“克莱尔知道怎么叫外卖比萨。”

“还有泰国料理——我会打电话叫泰国料理。”

“查丽丝会吃。”

“闭嘴,高梅兹。”查丽丝和克莱尔异口同声地说道。

“呃,嗯……这些东西怎么处理呢?”我朝桌子上的一片灾情点了点头。克莱尔递给我一张杂志剪报,那是教人们如何做配上南瓜和松仁的意大利鸡肉烩蘑菇的菜谱,是《美食家》上的,大约需要二十多种原料。“料都配齐了么?”

克莱尔点点头,“采购我行,但组合在一起就头晕了。”

我更仔细地研究起眼前的混乱场景,“我也许能用这些做出点吃的。”

“你会烧菜?”我点点头。

“有吃的啦!晚饭有着落啦!再来一瓶啤酒!”高梅兹欢呼道。查丽丝看上去如释重负,朝我温柔地笑了。一直赖在后面、几乎有点害怕的克莱尔,悄悄贴近我,在我耳边小声问:“你没疯吧?”我吻了她,比礼貌的公开接吻时间略微久了一点。我挺直身子,脱掉外衣,卷起袖口,“给我拿条围裙,”我开始发号施令,“你,高梅兹——打开酒瓶。克莱尔,你把这些溅出来的东西弄干净,都要变成水泥块了。查丽丝,你去铺桌子好吗?”

一个小时四十分钟以后,我们四人围坐在餐桌旁享用起鸡肉烩蘑菇和南瓜浓汤,每样东西都浸足了黄油,我们喝得就像烂醉的臭鼬。

克莱尔:亨利做饭时,高梅兹一直在厨房里转悠,说笑话,抽香烟,喝啤酒,一旦没人注意,他就对我做讨厌的鬼脸,最后被查丽丝活捉了,直到查丽丝把手指横在喉咙上,他才停止。我们聊了一些老生常谈的事情:工作,学校,老家,无非就是那些初次见面时的话题。高梅兹告诉亨利他是个律师,给那些在公立收容所里被虐待、被遗忘的儿童维权。查丽丝用她在那家叫做“鬼斧神工”的小软件公司里干过的英勇事迹来取悦大家,这家公司研究的就是如何让电脑听懂人话。她还饶有兴致地说着她的艺术创作,就是制作我们在电脑上看到的那些图片。亨利则讲了一些纽贝雷图书馆的故事,还有研究书籍的古怪读者。

“纽贝雷图书馆里真有人皮书吗?”查丽丝问亨利。

“有,叫《那瓦乌兹海得巴拉[海得巴拉,古印度南部的一座城市]编年史》。那是一八五七年在印度德里的王宫里发现的。你下次来,我找出来给你看。”

查丽丝打了个冷战,咧嘴一笑。亨利轻轻地搅拌着他的大餐,当他一喊“开饭”,我们便一窝蜂地冲到饭桌边。高梅兹和亨利喝啤酒,我和查丽丝则在一旁品红酒,高梅兹不停地为我们添杯,我们还都没来得及吃什么东西就喝得大醉了,亨利为我拉椅子时我都差点没坐上,高梅兹点蜡烛时甚至把头发都烧着了。

高梅兹举起手中杯,“为革命干杯!”

我和查丽丝也举起酒杯,还有亨利,“为了革命!”我们兴致盎然地吃起饭来。意大利饭清爽滑嫩,南瓜甜甜的,鸡肉在黄油中游泳,我都想要哭了,真是太好吃啦!

亨利尝了一口,叉子尖对着高梅兹问:“哪场革命?”

“你说什么?”

“我们是为哪场革命干杯?”我和查丽丝相互警觉地对望了一眼,不过为时已晚。

高梅兹微微一笑,我的心猛然一沉。“下一场。”

“无产阶级大翻身,吃掉资本家,消灭资本主义,然后迎来没有阶级的新社会?”

“正是。”

亨利朝我眨了眨眼,“克莱尔恐怕会不太好过了,你们打算怎么处置知识分子?”

“哦,”高梅兹说,“我们可能也会吃掉他们。不过我们会留你做厨师的,这玩意太好吃了。”

查丽丝碰碰亨利的胳膊,神秘兮兮的样子。“我们不是真正去吃什么人,”她说,“我们只是重新分配他们的财产。”

“那我就放心了,”亨利回答,“我可不想烹饪克莱尔。”

高梅兹说:“不过,那也太遗憾了。克莱尔吃起来肯定很鲜美。”

“我在想,人肉料理到底是什么样的呢?”我问,“有没有人肉料理的食谱书?”

“《生食和熟食》[《生食和熟食》(The Raw and The Cooked),法国著名的人类学家、结构主义之父李维·斯陀(Lévi-Strauss)所著。本书是《神话学》四卷中的第一卷,在书中他以结构主义的研究方法,巧妙地对烹饪做出了精细的文化分析]。”查丽丝说。

亨利反对,“那本书没有可操作性。我记得李维·斯陀并没提供任何菜谱。”

“我们可以改写一本,”高梅兹说着又拿了一块鸡。“比如说,克莱尔烩牛肝菌、西红柿、大蒜、洋葱酱再配上意大利扁面,要不来个克莱尔胸脯肉配橘片花边,或者是——”

“嗨,”我发话了,“要是我不想被这么吃掉呢?”

“对不起,克莱尔,”高梅兹一脸严肃地说,“为了更高的利益,恐怕你必须得被吃掉。”

亨利攫住我的目光,笑了,“别担心,克莱尔,让革命来吧,我会把你藏在纽贝雷,你可以躲在书堆里,我会去员工餐厅拿士力架和立体脆给你的。他们休想找到你。”

我摇摇头,“‘先杀死所有的律师?’这个主意怎么样?”

“不行,”高梅兹说,“离开律师,什么事都干不成。如果没有律师的指导,不出十分钟,革命就会砸锅的。”

“我爸爸可是律师,”我对他说,“这样你总不能吃我们了吧。”

“他是站错立场的律师,”高梅兹说,“他为有钱人争权夺利,而我,恰恰相反,代表的都是遭受迫害的儿童——”

“噢,闭嘴吧,高梅兹,”查丽丝说,“你在伤害克莱尔的感情。”

“我没有!克莱尔心甘情愿为革命牺牲的,对吧,克莱尔?”

“才不是呢。”

“噢。”

“难道定然律令[定然律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康德的道德哲学中最重要的概念之一,是良心至上的道德律。]就不要了?”亨利问。

“你说什么?”

“就是那条金律:己不欲被食,则不可食人。”

高梅兹用叉子尖清理着指甲缝,“你不觉得让这个世界运转起来的,就是吃与被吃吗?”

“是的,基本上是的。再说,你自己不也是个利他主义的典范么?”亨利问。

“当然,可大部分人都认为我是个危险的狂人。”高梅兹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我却看出他被亨利问得很困惑。“克莱尔,”他问,“甜点吃什么?”

“哦,我的天,我差点儿忘了,”我起身太猛,不得不抓住桌子寻求平衡。“我这就去拿。”

“我来帮你吧。”高梅兹边说边跟我进了厨房。我穿着高跟鞋,进门时被绊了一下,踉踉跄跄地冲到前面,高梅兹一把抓住我,有那么一会儿,我们站着紧贴在一起,我感到他把手放在我的腰上,不过他还是松开了。“你醉了,克莱尔。”高梅兹对我说。

“我知道,你也一样,”我揿下咖啡机的按钮,液体慢慢滴进下面的壶里。我靠在台子上,小心翼翼地剥下巧克力布劳尼[一种美食糕点,造型各异,口感绵密]底盘上的玻璃纸。高梅兹站在我背后轻声说话,他的呼吸把我的耳朵弄得痒痒的,“他就是那个人。”

“什么意思?”

“他就是我警告过你的那个人。亨利,他就是那个——”

查丽丝走进厨房,高梅兹赶紧从我身边跳开,去开冰箱。“嗨,”她说,“要我帮忙么?”

“喏,拿着这些咖啡杯……”我们犹如杂耍般,好不容易才把杯子、碟子、盘子和巧克力布劳尼安稳地放上了桌。亨利等着,仿佛是在等他的牙医,脸上尽是患者惧怕的表情。我笑了,那完全就是第一次在草坪上,他接过我送去的食物时流露出来的神情……可是他不会记得,他还没有经历到那儿呢。“放松,”我说,“只是些巧克力布劳尼,连我都会烤巧克力布劳尼。”可惜眼前的这些有点夹生。查丽丝说:“这叫布劳尼塔塔[塔塔是欧洲最特殊的凉拌料理],”高梅兹说:“沙门杆菌软糕吧。”亨利接下去:“我一直都爱吃面粉团。”说着,还舔了舔手指头。高梅兹卷了根烟,点燃,深深地吸了一大口。

亨利:高梅兹点了根烟,靠在他的椅背上。我总觉得这个家伙有些别扭,是他有意无意对克莱尔流露的那种占有欲?或是他那一套半调子的马克思的理论?我确信我以前见过他,是过去还是未来?不妨单刀直入吧,“你看上去很眼熟啊。”我对他说。

“嗯?是的,我想我们曾经打过交道。”

我一下子想起来了:“里维埃拉剧院[里维埃拉剧院(Riviera Theater),1918年代开始使用,是爵士乐时代芝加哥住宅区里非常大众化的演出场所之一],依基·波普?”

他大吃一惊,“是的,那时你和那个金发女郎,英格里德·卡米切尔在一起,我总看见你们俩出双入对的。”高梅兹和我一起望向克莱尔,她直直地盯住高梅兹,他则朝克莱尔微微一笑。她看向别处,但不是我。

查丽丝过来解围,“你去看依基·波普,却不带上我?”

高梅兹说:“那时你正好出城去了。”

查丽丝撅起嘴,“我总是错过好戏,”她对我说,“我错过了帕蒂·史密斯[帕蒂·史密斯(Patti Smith),女诗人,亦是朋克女艺人的代表人物,敏感,颓废,暴躁,她将摇滚的民粹主义与她诡异的诗歌结合在一起,被喻为纽约朋克教母],现在她已经退出歌坛了。上次谈话头的巡回演出我也错过了。”

“帕蒂·史密斯还会再来演出的。”我说。

“她会复出?你怎么知道?”查丽丝问。我和克莱尔交换了一下眼色。

“我只是猜的。”我告诉她。我们开始探索彼此的音乐品位,结果发现大家都是朋克迷。高梅兹说他早在强尼·桑德斯离开乐队之前就去佛罗里达看过纽约妞[纽约妞(New York Dolls),著名的美国华丽摇滚乐队,作为一个华丽摇滚和朋克的过渡体,它传承了华丽摇滚的许多精华,形成自己的独特风格,影响了之后很多朋克乐队,比如前文提到过的“性手枪”(the Sex Pistols)。强尼·桑德斯(Johnny Thunders)是乐队中的吉他手]的演出了。我描绘了那次利用时间旅行才看到的里恩·露维西[里恩·露维西(Lene Lovich),新浪潮的代表人物之一。但她在戏剧方面的诡诈性没有很好地表现到她的音乐中,当新浪潮结束时,她也渐渐消失了]的音乐会。查丽丝和克莱尔都很兴奋,暴力妖姬[暴力妖姬(Violent Femme),美国乡村朋克乐团,擅长用柔和的演奏来传递凝重的声音]再过两个星期就要来阿拉贡舞厅表演了,而查丽丝刚好有些赠票。傍晚的风儿悄无声息地吹着,克莱尔陪我走到楼下。我们站在内门和外门之间的玄关里。

“我挺过意不去的。”她说。

“没有啊,一点都没有。很有趣,我对做饭并不反感。”

“不,”克莱尔说着,看着自己的鞋面,“我是说高梅兹。”

楼下的玄关很冷,我伸手搂住克莱尔,她靠在我身上,“高梅兹怎么了?”我问她。我看得出她有心事,但她只是耸耸肩,“一切都会好的。”我相信她说的,然后我们接了吻。我打开通向室外的门,克莱尔打开通向室内的门;我走到人行道上,回头望去,克莱尔还站在半开的门前看着我。我停下来,想要回去抱抱她,想要上楼和她呆在一起。她转身走上楼梯,我望着她,直到她在我的视线里消失。

一九九一年十二月十四日,星期六/

二〇〇〇年五月九日,星期四(亨利三十六岁)

亨利:我把一个大块头醉汉踢得屁滚尿流的,这家伙居然无耻地叫我“基佬”,还想过来打我一顿证明他自己有理。我们在维克剧院对面的小巷子里,我有条不紊地踩他的鼻子,踢他的肋骨,此时,剧院边门正传来抽烟教皇[抽烟教皇(Smoking Popes),1990年成立的摇滚乐团,在其1999年最红的时候解散]的低音鼓声。这个晚上烂透了,眼前这个傻瓜正好做我的出气筒。

“嗨,图书馆小子,”我的注意力从痛苦呻吟的雅皮士转移到这个人身上,高梅兹靠在一个垃圾箱前,严厉地看着我。

“革命同志,”我的脚从那家伙身上收了回来,他感激涕零地滑到路面上,蜷缩起来。“你最近怎么样?”看到高梅兹我倒是非常舒心:事实上是很高兴。不过他看起来却并不想分享我的快乐。

“嗯,啊,我本来不想打搅你的,不过你修理的那位,那边的,恰好是我的朋友。”

哦,不会吧!“唉,是他自己过来找打。他走过来就对我说:‘先生,我迫切想让你好好爽我一次。’”

“哦,这么说来,嗨,你可真不赖,这么有品地干了他,真有你的。”

“谢谢。”

“你不介意我把老尼克扶起来,带他去医院吧?”

“请便吧。”该死的,我正打算征用这位老尼克的衣服呢,特别是他那双崭新、深红色、几乎都没怎么穿过的马丁鞋[一种低鞋跟、绑鞋带的亮面皮鞋]。“高梅兹。”

“嗯?”高梅兹弯腰扶起他的朋友,他却往他腿上吐出一颗牙齿。

“今天几号?”

“十二月十四日。”

“哪一年?”

他看了看我,仿佛在说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没有闲工夫陪你这个疯子说笑。他用消防搬运法[搬运伤员的一种方法,正面抱住伤员的腿部,让伤员头、胸部从救护者的肩上方耷下,脸贴着救护者的后背]抱起尼克,这样弄,他肯定会痛死,果然,尼克哀号起来。“一九九一年。你喝得肯定比你看上去还要醉。”高梅兹沿着小巷子消失在剧院入口的方向。我快速地计算日期,我和克莱尔刚开始约会,所以我和高梅兹几乎还是陌生人,难怪他对我翻着可怕的白眼。

他又一个人大摇大摆地出现了,“我交给特伦特去处理了。尼克是他的兄弟,他好像不是很高兴。”我们沿着小街往东走。“亲爱的图书馆小子,请原谅我这么问你,可你究竟为什么要穿成这样?”

我穿着蓝色牛仔裤,婴儿蓝的毛衣上尽是些黄色的小鸭子,一件荧光红的毛背心,还有一双粉色网球鞋。真的,如果有人很想上来揍我,那也并不奇怪。

“我能穿成这样已经很不错了。”我真希望被我剥光衣服的那个人住得不太远,室外只有零下六七度呢。“你怎么尽勾搭些兄弟会的人啊?”

“哦,是我们法学院的同学。”我们路过海陆军剩余物资店的后门,我真想立即换一身平常的装束。便决定冒险吓吓高梅兹,我知道他承受得住。我停下来,“革命同志,等一小会儿,有点东西我得进去看一下。你可以在小街尽头等我么?”

“你要去干吗?”

“不干吗,撬锁入室。别看我就是了[电影《绿野仙踪》里的一句台词,这句话后来进入到日常英语中,特指幕后操纵的那些人]。”

“介意我一起去么?”

“介意的。”他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好吧,如果你真想来的话。”后门凹陷在墙壁里,我跨了进去。这是我第三次撬这儿了,虽然前两次作案对于此刻而言,都还发生在未来。整套动作我已经了然于心,首先,密码锁,这把不起眼的锁是用来保护安全栅门的,我把安全栅门向后移;再用我早些时在贝尔蒙特大街上捡到的老式钢笔笔芯和别针拨开耶鲁锁[耶鲁锁,一种价格昂贵的高级防盗叶子锁];最后把一片铝合金插进双重门缝里,提起里面的插销,哈哈搞定!整个过程不超过三分钟。高梅兹在一旁看着我,无比膜拜。

“你在哪儿学的这一手绝活?”

“只是些雕虫小技罢了。”我很谦虚地回答他。我们走进去,屋子里有排闪烁的红灯,就好像夜贼警报器,可我比谁都清楚这是些什么玩意。这里很黑,我回忆了一下货物的陈列布局。“高梅兹,什么都别碰。”我尽量显得笨拙些,而不是一副熟门熟路的样子。我在货架间小心翼翼地移动,双眼逐渐适应了黑暗,从裤子开始:一条黑色莱维斯牛仔裤,一件深藏青的法兰绒衬衫,一件加固缝纫的黑色羊毛大衣,羊毛袜,平脚短裤,加厚登山手套,遮耳帽;在鞋区里,真高兴我又看到了马丁鞋,和老尼克的那双一模一样。我整装待发了。

此时,高梅兹却在柜台后面晃来晃去。“别乱来,”我说,“这地方晚上不放现金的,我们还是走吧。”于是,我们按原路返回。我轻轻带上门,把安全栅门恢复到原位。我把先前的一身衣物塞进购物袋,过一会儿再去找个救世军收集箱[救世军收集箱散布在城里各处,接受人们的慈善捐助]。高梅兹满眼的憧憬,活像一条等着午餐的大狗。

这倒提醒了我,“我饿了,去安·莎瑟[安·莎瑟(Ann Sather),芝加哥城里一家瑞典餐馆,1945年创办,在那儿吃饭就像在家吃饭一样轻松自在]吃一顿吧。”

“安·莎瑟?我还等着你提议去抢银行,至少也去杀个人什么的呢!你现在正在状态上,老兄,别停啊!”

“劳动后总要补充能量吧,来吧。”我们穿过小巷,来到瑞典餐馆安·莎瑟的停车场,停车场管理员默视着我们穿过他的领地。我们抄近道上了贝尔蒙特大街,此时只有九点,街道上还是老一套的大杂烩:逃犯、无家可归的精神病人、泡吧客和追逐刺激的城里人。在刺青店和情趣用品店中,惟独安·莎瑟,像一座以正常姿态浮现的绝世孤岛。我们走进去,在面包柜旁边排队等位。我的胃“咕咕”地叫了,瑞典式的装潢格调真让人舒服,木质镶板,旋涡状的红色大理石。我们的座位在壁炉正前方的吸烟区里,真是时来运转,我们脱下外套,坐下,虽然我俩都是老芝加哥了,凭印象就能用二部和声把要点的菜唱出来,但还是煞有介事地看了看菜单。高梅兹掏出身上所有的烟具,一一摆在银色的餐具旁。

“你介意么?”

“介意的,不过你随便抽吧。”高梅兹的鼻孔喷出团团烟雾,把我笼罩在里面,这就是和他结伴同行的代价。他那些深赭色的手指,灵巧地把鼓牌烟丝放在一张薄纸上,然后卷成一根粗粗的烟卷,他舔舔封口,扭紧两头,塞进上下嘴唇之间,点燃。“啊——”对高梅兹来说,离开香烟半小时就不正常了。我总是喜欢看别人大饱胃口的样子,即使我无法和他们一同分享。

“你不抽烟?你喜欢什么?”

“长跑。”

“哦,是啊,妈的,你体形真棒。当时我以为你真要宰了尼克,你连气都不喘一口。”

“他都醉得打不起架来了,不过是一个装满酒的大沙袋而已。”

“你干吗非要把他打成那样?”

“是他自己蠢到了家。”侍者过来告诉我们他叫蓝斯,今天的特餐是三文鱼和奶油豌豆,他拿着我们的酒水点单快速离开了。我把玩着奶油罐,“他看见我那身打扮,以为我是块软豆腐,大概他觉得厌恶至极,想过来揍我,而且也不容我分辩,结果他自己也吓了一跳吧。我那时只是在想自己的事情,真的。”

高梅兹若有所思地看着我,“你当时在想什么,究竟是什么?”

“嗯,什么?”

“亨利,也许我看起来有点傻,不过事实上你高梅兹大叔可不完全是块木头。我观察你好些时候了:事实上,在我们的小克莱尔把你领进家门以前就开始了。你也许还没意识到,你在某些圈子里臭名昭著,很多我认识的人都知道你。那些人,呃,那些女人也都认识你。”他边说边透过烟雾斜着眼睛打量我。蓝斯托着我的咖啡和高梅兹的牛奶走过来,高梅兹要了芝士汉堡和薯条,我要了青豆汤、三文鱼、甜薯和水果拼盘。如果不立即补充卡路里,下一秒钟我就会跪倒在地了。蓝斯敏捷地离开。我根本不想回忆以前的诸般错事,哪还有心思对高梅兹一一辩解?再说了,那也不关他的事。可他居然不依不饶地等着我回答。我搅拌着咖啡杯里的奶油,浅白色的奶末在旋涡中消散开去。我把顾虑都扔到了一边,没什么大不了的。

“革命同志,那你想知道什么呢?”

“一切。我想知道为什么一个看上去斯斯文文的图书管理员会穿着幼儿园老师的衣服,徒手就能把一个大家伙打昏。我想知道为什么英格里德·卡米切尔八天前要自杀。我想知道为什么现在的你比我上一次见到要老了十岁,你的头发都开始变白了。我想知道为什么你能撬开耶鲁锁。我还想知道为什么克莱尔在真正遇到你之前就已经有了一张你的照片。”

克莱尔在一九九一年以前就有我的照片?我并不知道啊。噢!“那是张什么样的照片?”

高梅兹盯着我,“更像你现在的样子,而不是两星期前你来吃晚饭的样子。”那是两星期前?天啊,这次仅仅是我和高梅兹的第二次见面。“是在户外拍的,你在微笑。照片背面的日期是一九八八年六月。”说着说着,食物都到齐了,我们停下来,把盘子一一排放在小桌子上。我开始吃东西,仿佛明天将不会再来。

高梅兹还是坐着,一动不动地看我吃,我曾在法庭上见过高梅兹面对敌意证人,也是这样子。那些人说漏嘴是他惟一的希望,我并不介意全部说给他听,不过现在我先要大吃一顿。事实上,我需要高梅兹了解真相,因为在今后几年里,他会屡次帮我脱离困境。

我已经吃了一半的三文鱼,他还是坐着。“吃呀,吃呀,”我尽力模仿金太的口气,他用一根薯条蘸了番茄酱,大嚼起来。“别着急,我都会如实招来,先让我把最后一餐太太平平地吃完了。”他有条件地屈服了,开始吃他的汉堡包。在我吃完最后一块水果之前,我们俩谁都没有说话。蓝斯为我倒咖啡,我加了奶末,搅拌均匀。高梅兹看着我,像是就要冲过来摇我的身体,我决定好好把玩一下他的好奇心。

“好吧,开诚布公:时间旅行。”

高梅兹翻了翻眼睛,做了个鬼脸,什么也没说。

“我是个时间旅行者,此时此刻,我三十六岁,今天下午,二〇〇〇年五月九日,星期二。我正在上班,刚给卡司顿俱乐部[卡司顿俱乐部(Caxton Club),1895年由15个藏书家在芝加哥建立。是一个由作者、收藏者、经销商、设计师、编辑、图书管理员、出版家学者组成的机构。成员每月挑选一个日子聚餐,受邀的演讲者会准备一个与书相关的话题]做完演示,然后我回到书库,准备把那些书重新上架,突然,我就发现自己到了一九九一年的学院街上。我时间旅行时总有个老问题:找不到衣服穿,于是我在某个门廊下躲了一会儿,我很冷,也没什么人路过,最后这个年轻男人出现了,他穿着——呃,你也看到我当时那身打扮了。我袭击了他,抢走他身上的现金,还有除了内裤以外的所有东西。我可把他吓傻了,他本来以为我要扑过去对他施暴什么的。不管怎么说,我总算有衣服了,一切顺利。不过一个男人穿成这样走在这个街区,肯定会被别人误解,整个晚上,我都默默忍受各式各样的白眼,而你那个朋友刚好撞上枪口。我很抱歉,他这次伤得不轻,我当时真的很想要他的衣服,特别是他那双鞋。”高梅兹从桌面下看了一眼我的脚。“我每次都遇到这样的事情,我根本就不是故意的,就是有些地方不对劲。我无缘无故地在时空中错位,我无法控制,我不能预知什么时候会发生,也不知自己会掉到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因此,为了生存,我撬锁、窃店、偷钱、袭抢、要饭、入室偷盗、偷车、说谎,折叠、扭曲、损伤[选自美国1964年言论自由运动中的著名口号:“我是一名学生。请不要折叠、扭曲、损伤我”。],你说得出来的,我都做过。”

“杀人?”

“那倒还没干过。此外我也没有强暴过任何人,”我边说边看他,他则是一副面无表情的扑克脸,“英格里德,你真的认识英格里德?”

“我认识希丽亚·阿特里。”

“天啊!你的社交圈子真怪。英格里德是怎么自杀的?”

“过度服用安定。”

“1991年?呃,对。那次是她第四次自杀未遂。”

“什么?”

“啊,你这也不知道?希丽亚还真是有所保留啊。一九九四年一月二日英格里德才终于自杀成功,她朝自己胸口开的枪。”

“亨利——”

“你知道吗,那是六年前的事了,我还是很生她的气。多可惜啊!不过,她过度抑郁已经很久了,她就这么让自己陷下去,我什么也帮不了她。我们以前经常为了这个争吵。”

“图书馆小子,你这个笑话真叫我恶心。”

“你要证据吧。”

他只是笑笑。

“照片怎么样?你说克莱尔有的那张?”

他的笑容突然消失了。“好吧,我承认那件事,我确实有些稀里糊涂的。”

“一九九一年十月,我第一次遇到克莱尔;一九七七年九月,克莱尔第一次遇到我,她只有六岁,我却三十八岁了。她很久以来一直都认识我,而我直到一九九一年才开始认识她。顺便说一句,这些事情你应该去问克莱尔,她会告诉你的。”

“我早问过她了,她都告诉我了。”

“嗨,该死的,高梅兹。你这是在浪费宝贵的时间,让我再重复一遍,你难道不相信她?”

“不信。换了你,你信么?”

“当然,克莱尔非常诚实,她从小在家里接受天主教的好传统。”蓝斯带着咖啡壶又过来了,我体内的咖啡因浓度已经很高了,不过再喝一点也无妨。“那你在找什么样的证据?”

“克莱尔说你会突然消失。”

“确实如此,那是我的拿手绝活,你如果像胶水一样黏着我,迟早我都会消失的。也许要几分钟、几小时,甚至几天,不过我总能消失的。”

“我们到二〇〇〇年还有来往吗?”

“有的,”我咧嘴朝他一笑,“我们是好朋友。”

“和我说说未来。”

哦,不,馊点子一个。“不。”

“为什么不肯告诉我?”

“高梅兹,会发生的就会发生。提前知道的话会让每件事情都变得很……古怪。不管怎么说,你无法改变任何事情。”

“为什么?”

“因果只会向前运动。万事只能发生一次,仅此而已。如果预知了未来,在大多数情况下,我都会感到……一种被困住的感觉。如果你在正常的时空里,什么都不知道的话……你才是自由的。请相信我。”他看上去很迷茫,“你是我们婚礼上的伴郎,我也是你们婚礼上的伴郎。高梅兹,你将有非常美好的生活,不过我不会告诉你具体细节。”

“有股票内幕么?”

对呀,为什么不告诉他呢?到二〇〇〇年股票市场一片疯狂,那正是积聚巨大财富的契机啊,到时候,高梅兹可就是幸运儿了。“你听说过因特网么?”

“没有。”

“那是一种和电脑相关的东西。一套无边无际、贯通世界的网络,一般人只要拿电话线插上电脑,就可以和别人沟通了。你得盯着那些科技股,网景、美国在线、升阳计算机、雅虎、微软和亚马逊.COM,”他在做记录。

“. COM?”

“别担心,股票上市时,你尽管去买,”我微笑着说,“如果你相信小仙女的话,还不赶快鼓掌?”

“我还以为今晚谁要提小仙女,你就会用大斧头劈死谁呢!”

“这是《彼得·潘》里的话,你这个文盲。”我突然一阵恶心,我并不想在此时此刻引发骚乱,于是我跳起来,“跟着我,”边说边奔向男厕所,高梅兹紧随我身后。随后我奇迹般地找到一个空着的马桶,脸上的汗水滚滚而下,我一个劲地往里面呕吐。“天啊,”只听高梅兹喊道,“该死的,图书馆——”接下来的话我全然无觉了,因为我已经赤裸地平躺在冰冷的油布地毡上,四周一片漆黑。头很晕,我便在那儿多躺了一会。我伸出手碰到那些书脊,这是纽贝雷图书馆的书库。我站起来,摇摇晃晃地走到过道尽头,打开开关,灯光一下子淹没了这排过道,在我眼前亮成一片空白。我的衣服,还有装在推车里准备上架的图书,都在对面的过道上。我穿上衣服,把书归回原位,小心翼翼地打开书库的安全门。我不知道现在几点,警报随时会响。哦,不,一切都和原来一样:伊沙贝拉正在向一位新来的读者介绍阅览室;马特走过我身边,朝我挥挥手。阳光从窗户里倾泻而入,阅览室大钟上的指针正指向4:15。我离开了还不到十五分钟。阿米丽亚看了看我,指着门说:“我要去星巴克,你要来杯爪哇咖啡吗?”

“哦,不了,我还是不要了。不过,谢谢你啊。”我的头出奇地疼,我把脸伸进罗勃托的办公室,告诉他我不舒服,他同情地点了点头,示意他正在接电话,意大利语从听筒那头飞快地涌进他的耳朵。我一把抓起我的东西,离开了。

这就是图书馆小子又一个朝九晚五的工作日。

一九九一年十二月十五日,星期日(克莱尔二十岁)

克莱尔:这是个美丽晴朗的星期天早晨,我从亨利的寓所出来回自己的家。街道上彻骨的寒冷,积着几厘米的新落下来的雪,所有的一切都干干净净的,白得扎眼。我一边把车从爱迪生大街转到侯因大街,一边跟着艾瑞莎·弗兰克林唱着“尊——重!”看,前面正好空了一个车位,今天真是我的幸运日。我停好车,跳过一段光滑的人行道,进入门厅,嘴里还哼个不停。我的脊梁一阵酥软,不由想起那些鱼水欢情,想起清晨从亨利的床上醒来,想起终于在上午的某个时候回到自己的家。我轻飘飘地上了台阶,查丽丝应该已经在教堂了,我多么渴望泡泡澡看看《纽约时报》啊。一打开门,我就知道今天不会孤身一人了。紧闭着的百叶窗下,烟雾缭绕的起居室里,高梅兹正坐在那儿。红色的绒布墙纸、光滑的红色家具,加上一屋子的烟雾,他活像个金发的波兰猫王撒旦。他只是坐在那儿,于是我一言不发地走进我的房间。我还在生他的气。

“克莱尔。”

我转过身,“什么事?”

“对不起,我错了。”就像教皇无误说[在1870年的梵蒂岗会议中,罗马天主教宣布了“教皇无误说”:教皇所做一切有关信仰及道德的谕旨,都是绝对正确而不可能错误的;教皇所颁布的一切命令是普世天主教徒所应该完全相信、接受并且遵从的]一样,我从未见过高梅兹认错。此刻,他的嗓子有点哑。

我走进客厅,拉开百叶窗,阳光费力地穿过弥漫的烟雾,我只得再打开一扇窗。“我真不明白了你抽这么多烟,烟雾探测头怎么还不报警?”

高梅兹举起一节九伏电池,“走之前,我会把它放回原位的。”

我坐到沙发椅上,等着高梅兹说是什么让他改了主意。他开始卷第二根香烟,最后把烟点着,看着我。

“昨晚我和你的朋友亨利一起过的。”

“我也是。”

“嗯,你们做了些什么?”

“去法斯特[法斯特(Facets),芝加哥城内的全球最具规模、搜罗最丰富多元的影带、DVD中心之一]看了一部彼得·格林纳威[彼得·格林纳威(Peter Greenaway),20世纪80年代英国电影新潮中最具争议性与特异风格的一位导演]的电影,吃摩洛哥菜,然后去了他家。”

“你刚回来?”

“是啊。”

“呵,昨晚我可没有你那么有品位,但比你更精彩。我在维克剧院[维克剧院(Vic Theatra),1912年开张,位于芝加哥城中央湖区的一幢五层楼的歌舞剧院。装潢奢华,门厅及楼梯至今仍是意大利大理石。内部也极尽最初的华丽雕刻]旁的一条小巷子里看到了你那春风得意的男朋友,他把尼克打成了肉酱。特伦特今天一早告诉我尼克断了鼻梁骨、三根肋骨、五根指骨,外加软组织损伤,缝了四十六针,不久他还得去换一颗新门牙。”我不为所动,本来就横行霸道的。“克莱尔,你真该亲眼看看,你男朋友修理尼克的时候好像是在修理一具没有生命的物体,好像尼克是他雕琢的一件作品,他有条不紊地琢磨着哪里来一下,哪里效果最佳,咣!如果被打的不是尼克,我会佩服得五体投地。”

“亨利为什么要打尼克?”

高梅兹看上去不太自在,“听上去像是尼克自己惹的祸,他喜欢挑衅……男同性恋,亨利当时穿得像小玛菲特[童谣里的一位可爱的小女孩]。”我能想象,可怜的亨利。

“接着呢?”

“接着我们俩撬开了海陆军剩余物资店。”到目前为止一切都还不错。

“然后呢?”

“然后我们去安·莎瑟吃晚饭。”

我大笑起来,高梅兹也笑了,说:“然后他把你说给我听过的那个奇妙的故事复述了一遍。”

“你为什么就相信他了?”

“嗯,他妈的他太冷静了,我能感觉到他绝对了解我,可以说是了如指掌。他知道我的未来,他一点也不在乎。接着,他——消失了,就剩我站在那儿,我不得不……相信。”

我同情地点了点头,“他消失的样子确实很令人震惊。我记得第一次见到他时,我还很小,他当时握住我的手不停地摇晃,然后,‘呼’的一声,就没了。嗨,这次他是从什么时间过来的?”

“二〇〇〇年。他看上去比现在可老多了。”

“他经历了很多事情。”我坐在这里和某个知道亨利秘密的人聊天,真的很开心,于是心中涌起一阵对高梅兹的感激。可是高梅兹突然前倾过身,相当严肃地对我说:“克莱尔,别嫁给他。”这种开心一下子蒸发殆尽了。

“他还没向我求过婚。”

“你知道我的意思。”

我一动不动地坐着,看着膝盖上紧紧交握的双手。我觉得冷,烦躁。我抬起头,高梅兹也焦虑地盯着我。

“我爱他,他是我的生命。我一直在等他,用我的一生等他,现在,我终于等到了,”我不知道该如何辩解,“和亨利在一起的时候,我看见所有一切都在眼前展开,像地图一样,过去和未来,都能同时看见,自己就像天使一样……”我摇摇头,根本无法用文字组织,“我可以通过触摸他来触摸时间……他也爱我。我们结婚是因为……我们是彼此的一部分……”我停顿了一下,“这早就发生了,一瞬间里全都发生了。”我凝视着高梅兹,不知道他是否能明白。

“克莱尔,我也喜欢他,非常喜欢。他令人着迷,可是他也很危险,所有跟过他的女人都完蛋了。我不想看你踏着快乐的舞步,陷到这个迷人的精神变态者的怀抱里……”

“难道你还不明白你说得已经太晚了?你说的这个人,我六岁就认识了,我了解他,而你只和他见了两次,就来劝我跳下命运的列车。不,我不能。我已经看到我的未来了,我无法改变它,就算我可以改变,我也不想。”

高梅兹若有所思地说:“我未来的一切,他都不肯告诉我。”

“亨利关心你,所以他才不告诉你。”

“可他告诉你了。”

“那是不得已,我们俩的生活是交织在一起的。因为他,我整个童年都不同了,他也无能为力,他尽力了。”这时,我听见查丽丝的钥匙在门锁里“嗦嗦”转动。

“克莱尔,别生气——我只是想帮帮你。”

我朝他微笑,“你可以帮助我们的,你会明白的。”

查丽丝走进来,咳嗽了几下,“噢,亲爱的,你在这等了很长时间吧?”

“我和克莱尔聊天呢,我们在谈亨利。”

“我猜你肯定对克莱尔说了你有多么崇拜他吧。”查丽丝的声音里流露出一丝警告的意味。

“我一直在劝她尽早抽身,越快越好。”

“哦,高梅兹。克莱尔,你可不要听他的。他对男人的品位太差了。”查丽丝坐下来,和高梅兹离开三十厘米远,一副男女授受不亲的样子。高梅兹伸手把她拉到自己的腿上,她狠狠瞪了他一眼。

“她从教堂回来后就是这副模样。”

“我想吃早饭。”

“当然,我的小鸽子。”他俩站起来,一路奔进厨房。不一会,查丽丝便尖叫般咯咯地笑起来,高梅兹企图用《时代周刊》打她的屁股。我叹了口气,回到自己的房间。阳光依旧灿烂。在浴室里,我把热水灌到巨大的老式浴缸里,一件件地脱下昨晚的衣服。我爬进浴缸时,猛地看到镜子里的身影,很丰满,真是无穷的鼓舞,我浸没到水里,一切就像安格尔笔下的大浴女。亨利爱我,亨利终于来了,终于,现在,终于,我也爱他。我摸过自己的乳房,薄薄一层蒸干的唾液被水湿润,然后化入水中。为什么所有事情都那么复杂呢?那些复杂的事情不都已经在我们身后了么?我把头发也泡入水里,看着它们在我身边漂浮着散开,如同一张深色的网。我没有选择过亨利,他也并没有选择我。所以,这怎么会是一个错误呢?我再次意识到,对此我们根本无从得知。我躺在浴缸里,看着双脚上方的瓷砖,直到水都快凉了。查丽丝敲敲门,问我是否死了,她是否可以进来刷牙?我用毛巾包住头发,依稀看见自己的身影因为水蒸气而在镜中模糊了,时间仿佛被折叠起来,我看见自己所有过去和未来的日日夜夜,层层幻化在我此时的身体上,刹那间,好像自己也消失了。不过这种感觉一会儿就没了,如同它到来时那么迅速。我静静地站立片刻,然后披上浴袍,开门走了出来。

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星期六(亨利二十八岁,三十三岁)

亨利:清晨五点二十五分,门铃响了,总不会是个好兆头。我摇摇晃晃地来到对话机前,揿下按钮。

“喂?”

“嗨,让我进来。”我又揿了一下按钮,对讲喇叭里传来嘈杂模糊的旋律,应该就是《我温暖舒适的家》。四十五秒以后,电梯沉闷地响了一记,便缓缓向上运行。我披上睡袍走出房门,站在过道厅里,透过小小的安全玻璃,看着电梯缆绳缓缓移动。最后,电梯厢升入眼帘,停了下来,毋庸置疑,那是我自己。

他拉开电梯厢门,踏进我的过道,赤身裸体,胡子拉碴,摸了摸一头短发。我俩迅速穿过空荡荡的走廊,躲进房间里。我关上门,两人站了一会儿,彼此打量了一番。

“嗯,”其实我只是找些话说,“你怎么样?”

“还行。今天是几号?”

“一九九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星期六。”

“哦——暴力妖姬今晚在阿拉贡[阿拉贡舞厅(Aragon),建于1926年,可容纳八千人,也举办各类音乐演出]有演出?”

“对。”

他笑了。“该死的,那是个多么难熬的夜晚。”他走到床边——我的床——爬上去,把被子蒙住头。我“扑”的一声坐到他旁边。

“嗨,”没有应答,“你是从什么时候来的?”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十三日。我正准备上床睡觉,所以先让我好好睡一会,不然五年之后你会后悔的。”

听上去还挺有道理。我脱了睡袍,也睡到床上。我睡的这半边床不是我的,而是克莱尔的,我已经想了几天了,原来是我的未来幽灵霸占了我的地盘。睡在这半边,一切都有了细微的不同,就像你闭上一只眼睛盯着一样东西,然后换另一只眼睛去看。我躺着,轮流替换左右眼睛,衣服凌乱地搭在扶椅上,内窗台上的玻璃酒杯杯底有一枚桃核,我看着自己的右手,应该修指甲了,我的屋子恐怕都可以去申请联邦灾难救援基金了。也许他肯出出力,帮我稍微收拾一下房间,也算抵他的生活费吧。我盘算着冰箱和食品柜里的储备,应该够我们吃了。今晚我本想带克莱尔来家里住的,可现在还真不知道该如何对付自己这具多余的躯体。我偶尔也想,或许克莱尔更青睐我那年长的版本,毕竟他们彼此更熟悉一些。不知什么原因,这让我陷入深深的沮丧之中。我尽力说服自己,现在的任何损失,日后总会补上的。可我还是烦躁不安,我希望我们中的一个能够离开。

我端详着这个复制品,他蜷缩着身子,像只刺猬,背对着我,无疑已经进入了梦乡。我嫉妒他。他就是我,而我还不是他。他经历过的那五年,对我来说是个未知的谜,紧缩成一团,等待我去掰开,等待我去咀嚼;当然,还有其中的所有快乐,他都已经尝过了,但那些还只是躺在盒子里、等着我来剥的巧克力。

我尝试以克莱尔的视角来观察他。头发为什么这么短?我一直都喜欢自己那黑色的、波浪齐肩的长发,我从高中就开始留了。看样子迟早我都得剪了它。我突然觉得,我的头发和很多其他东西一样,时刻都在提醒克莱尔,我并不完全是她从孩提时代起就熟悉的那个男人,我不过是个近似值,所以她一直在暗中左右我,把我逐步改造成她脑海里的那个形象。那么如果没有她,我会变成什么样呢?

一定不是枕边这个呼吸缓慢、深沉的男人。他的脖子和背部连同脊椎和肋骨一同起伏,皮肤光滑,几乎没有什么体毛,紧紧地贴着肌肉和骨骼。他累坏了,但他的睡姿却透露出仿佛任何时候他都会一跃而起向前奔跑。我的身体竟然散发出如此紧张的气氛?我想是的。克莱尔总抱怨,除非我耗尽体能,否则永远睡得都不轻松。可事实上,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很放松的。这个年长的我看上去更精瘦、更疲惫、更结实,也更有安全感。和我在一起,他有资本卖弄,他完全知道我的将来,我只得服从,这也是为了我最大的利益。

七点十四分,看样子我肯定睡不着了。我爬下床,打开咖啡机。我穿上内衣和运动裤,伸展了一下胳膊。近来,我的膝盖常常酸痛,于是我包上护膝,穿好袜子,把破旧的慢跑鞋系紧,也许就是它让我老觉得膝盖在颤动,所以我下决心明天去买双新的。我真该向我的客人打听一下外面的天气,哦,怎么说呢,十二月的芝加哥:糟糕的天气恰恰符合社交的需要。我披上芝加哥电影节的陈年T恤——那件黑色的短袖衫,还有一件厚厚的、前胸后背各贴着一个反光大“X”的橘黄色连帽运动衫。我一把抓起我的手套和钥匙,出了门,进入崭新的一天。

冬季刚刚开始,天气并不坏。风舞动着地面上稀少的积雪,把它们吹向各处。迪尔伯恩街那段路有些拥堵,汽车引擎们仿佛在演奏交响乐。天空是灰的,逐渐亮白而成的一种灰色。

我把钥匙系在鞋带上,决定沿着湖岸跑。我慢慢从德拉维尔街往东向密歇根大街跑去,穿过人行天桥,然后在自行车道旁,沿橡树街滩继续往北小跑。今天这样的天气,只有铁杆长跑者和自行车骑士才会出来。密歇根湖呈现出深暗的蓝色,海潮退去了,露出一道暗棕色的沙层。海鸥在头顶和远处的海面上盘旋。我越跑越僵硬,冷空气令关节难受,我逐渐体会出湖边的寒冷,大概有零下七、八度了。我跑得比以往慢,热热身就可以了,自己那对破膝盖和脚踝骨,一辈子可都得依赖它们随时奔命的。我的肺泡感受着干冷的空气,心脏平缓地搏动。到达北方大道时,我感觉不错,于是开始加速。跑步对我来说意味着很多:生存、镇静、欣慰、独处。它是我肉身存在的证明,虽然我不能完全控制我在时间中的移动,但跑步表明我至少还能控制自己在空间上的位移,还有身体对意志的服从,即使只是短暂的瞬间。我跑着,我让空气前后交换,我让眼前的一切随我进退,我让脚下的路犹如胶卷般转动不息。我记得,在孩提时代,在那距离电子游戏和网络遥远的年代,我在学校图书馆里把胶卷穿进小小的投影机,朝里张望,旋转把手,每往前翻动一下,机器就发出“哔”的一声。我再也记不得投影机的样子,也记不得胶卷里的内容,可我能记得图书馆的味道,还有那“哔”的一声每次都会让我吓一跳。此时,我好像在飞,多么美妙的感觉,仿佛我就能这样跑进空中,仿佛我是不可战胜的,什么都不能阻挡我,什么都不能让我停下,什么都不能,什么都不能,什么都不能,什么都不能——

当晚:(亨利二十八和三十三岁,克莱尔二十岁)

克莱尔:我们正在去阿拉贡舞厅看暴力妖姬演唱会的路上,起先亨利还不太想去,我真不明白,他是很喜欢那些“妖姬”的。我们在附近四处寻找泊位,我转了一圈又一圈,经过格林米尔[格林米尔(Green Mill),芝加哥城里著名的酒吧,是全美国历史最久远的爵士俱乐部]和另外一些酒吧、灯光昏黄的住宅楼,以及看上去有点像舞台道具间的自助洗衣店。我最终在阿格莱街上把车停好,我们颤悠悠地穿过坑坑洼洼的人行道。亨利走得很快,每次一起走路,我总有些喘不过气来,此刻,他尽力和我保持步调一致。我脱下手套,把手插进他的大衣口袋里,他环抱住我的肩头。我很兴奋,因为亨利从来没有和我一起跳过舞,而我又那么喜爱阿拉贡,尽管它那仿西班牙辉煌时期的建筑正在朽坏。密格朗外婆以前对我说,三十年代,她曾在大乐队的伴奏下在这里跳舞。那时,一切都是崭新而美好的,没有人会在楼座里开枪,男厕所也不会小便成河。不过,这就是生活[原文是法语],世道变了,今天晚上轮到我们了。

我们排了几分钟的队,亨利好像很紧张,防备着什么的样子。他握住我的手,可眼睛却盯着前面的人群。我利用这个时机看他,亨利很美,他的头发齐肩,往后梳理,又黑又亮。他像猫,瘦瘦的,散发出躁动和力量,看上去好像会咬人似的。亨利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白色的棉布衬衫,那没有扣上的法式袖子从他外衣袖口里垂露出来,那条松开的亮绿色的真丝领带后面,恰到好处地露出他的颈部肌肉,下半身则是黑色牛仔裤和黑色高帮帆布鞋。亨利把我的头发收拢缠绕在他的手腕上,于是那一刻,我便成了他的囚犯,直到队伍继续向前动了,他才把我放开。

我们检完票,跟着人潮进入大厅。阿拉贡舞厅里,众多长廊、包厢和楼座围绕着主厅,特别容易迷路,也适合捉迷藏。我和亨利走进舞台附近的一个楼座,在一张小桌边坐下。我们脱下外套,亨利直直地看着我。

“你看上去可爱极了,这条裙子真棒;可我想象不出你能穿着这身衣服跳舞。”

这是件碎花蓝绸紧身裙,可弹性还不错,足以让我挤进去的了。今天下午我在镜子前试过,一点问题都没有。我真正担心的倒是头发,因为天气干燥,我的头发看上去比平时蓬了两倍。我想扎起来,但亨利阻止了我。

“别扎,好么——我想看你头发披下来的样子。”

前奏曲开始了,我们耐心地听。人们四处走动,说话,抽烟。主厅里没有座位,吵得要命。

亨利侧身过来,对着我的耳朵大声问:“你想喝点什么?”

“可乐就行了。”

于是他向吧台走去。我趴在楼座的栏杆上,观察着人群,有穿复古礼服的女孩,有穿野战套装的女孩,有剃鸡冠头的男孩,有穿法兰绒衬衫的男孩,还有都穿着T恤衫、牛仔裤的男男女女,大多是大学生和一些二十岁上下的人,偶尔也有几个零星的老家伙。

亨利去了好久。热身结束了,一阵稀稀落落的掌声,然后场务开始搬乐器,又把另一堆看起来差不多的东西搬了进来。最后,我等得不耐烦了,离开我们的桌子和外套,在拥挤的人群中拓出一条道,走下楼梯来到长而昏暗的通道。吧台就在那儿,可亨利却不在。于是我缓慢地穿梭在走廊与包厢之间,尽量不让别人看出我是在找人。

我在一条走廊的尽头发现了他。他和一个女人靠得很近,一开始我以为他们在拥抱:她背靠墙,亨利面对她前倾着,一只手撑着她肩头上方的墙壁。这种亲密的姿势让我倒吸了一口冷气。那是个金发女郎,有那种德国姑娘的风情和美丽,高挑而充满热情。

我走近了些,才发现他们并非在接吻;他们在争斗。亨利舞动着一只手,强调他正在大吼的观点。突然,她的木然转变为愤怒,几乎要哭出来了。她尖叫着回敬了几句,亨利退后几步,挥动着双手。我听见他最后走开时说:“我做不到,英格里德,我就是做不到!对不起——”

“亨利!”她在后面追着,当他们同时看到我时,我正一动不动地站在过道中央。亨利一脸严肃地过来拉住我的手,疾步上了楼。走了三格台阶后,我转身,看见她还站在那里,望着我们,手放在身体两侧,又无助又激动。亨利只是匆匆一瞥。我们回过头来,继续上楼。

我们找到自己的桌子,它还空着,真是奇迹,外衣也还在那儿。灯光暗了下来,亨利抬高嗓门说:“对不起。我刚走到吧台,就碰到了英格里德——”

英格里德是谁?我想起自己曾站在亨利的浴室里,捏着一支唇膏。我想要弄清楚一切,但是,舞厅暗下来,暴力妖姬出场了。

主唱高登·加诺站到话筒前,扫视全体观众,接着是杀气腾腾的和弦,他向前倾,拖着嗓子唱起《炽热的太阳》的头几句。观众们纷纷起身,我们只是坐着听,亨利突然凑过来,大声喊:“你想下去么?”舞厅的地板咚咚作响,乱成一团。

“我想下去跳舞!”

亨利如释重负。“太好了!好极了,我们去吧!”他扯掉领带,放进大衣口袋里。我们再次走下楼梯,步入大厅。查丽丝和高梅兹跳得若即若离,查丽丝看上去时而恍惚,时而狂躁,高梅兹却几乎难得一动,一根香烟精确地叼在嘴唇正中间。他看到我,向我轻轻地招手。就像在密歇根湖中涉水前进一样,我们在人潮中挪动着汇入人流,被卷往舞台的方向。人群高喊着:“再响些!再响些!”妖姬们疯狂地击打着各自的乐器。

亨利的身体随着贝司的节拍摇摆个不停。我们刚好在人圈的边缘,外围的人猛烈地相互碰撞,里面的人则扭动臀胯、击掌、蹦跳。

我们也跳起来。音乐穿过我的身体,一阵又一阵的声波握紧了我的脊椎,没有经过大脑,便流窜到我的脚、我的臀、我的肩。(那位美丽的女孩,我爱你的衣裙,你高中生般的微笑,哦,是呀,她现在何方,我只能去猜想。)我睁开双眼,发现亨利跳舞时一直在看我。我举起双臂,他把我拦腰一抱,我一跃而起。终于看清了舞池的全景,有人朝我挥手,还没等我看清那是谁,亨利就把我放了下来。我们在舞蹈中靠近,又在舞蹈中分开。(我将如何描述我自己的痛呢?)汗水从我身上淌下,亨利晃动着脑袋,他的头发变成了一团模糊的黑影,他的汗水沾满了我一身。音乐是煽情的、调侃的(我想我活不长了我想我活不长了我想我活不长了),我们全身心地投入,我的躯体充满弹性,我的双腿麻木无觉,一种白热的快感从腿根一直蹿到头顶。我的头发像是潮湿的绳子,粘着我的胳膊、我的脖子、我的脸、我的背。音乐撞击着墙壁,我的心继续狂跳,我把一只手放在亨利的胸口,惊奇地发现他的心跳只是稍稍加快了一点点。

过了一小会儿,我去了女洗手间,英格里德正坐在水池前哭泣。一个满头编着美丽长辫子的小个儿女黑人站在她面前,一边柔声地对她说话,一边爱抚她的头发。英格里德的抽泣声在潮湿的黄色瓷砖间回响。我开始撤离,却反而引起了她们的注意。她俩看着我。英格里德哭得一团糟,她那些日耳曼人的酷劲全没了,红肿的脸上脂粉斑驳。她盯着我,凄凉而憔悴。那个女黑人朝我走来,她长得不错,文弱、深沉、忧郁。她在近处停下,轻声地说:

“妹妹,”她说,“你叫什么名字?”

我犹豫了,“克莱尔。”最后还是告诉了她。

她回头看看英格里德,“克莱尔,我有句话想送给明白人听。你现在正呆在你不该呆的地方。亨利,他是场噩梦,可他是英格里德的噩梦,你和他混在一块儿就傻了。你听明白了么?”

我不想知道这些,可我又情不自禁,“你想说什么呢?”

“他们都要结婚了,然后,亨利毁约了,对英格里德说他很抱歉,别介意,忘了他就是了。我告诉英格里德,没有他情况更好,可她怎么都听不进去。亨利对她很不好,两个人喝起酒来就像明天要去死掉一样;他会消失好几天后突然出现,还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只要站在他面前的时间够长,什么玩意都可以和他睡觉。那就是亨利。要是他让你痛哭流涕,你可别怪事先没人和你说过。”她突然转身,回到英格里德身边。英格里德还盯着我,眼神里万念俱灰。

我一定也是瞠目结舌地看着她们。“对不起。”我说完便逃之夭夭了。

我在过道里漫无目的地走,发现一处空的包厢,一个年轻的哥特女孩昏死般地躺在一张泡沫塑料沙发上,手指间夹着一支点燃的香烟。我把烟拿走,扔在肮脏的地砖上,用脚踩熄。我坐在沙发的扶手上,震颤的音乐从我的尾椎一直上蹿,连牙齿都能感到那种悸动。我还是想去小便,我的头很疼。我想哭。我还没弄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其实我是明白的,可我不知道该怎么做,干脆忘掉这一切,还是向亨利发脾气要一个解释,或者其他什么的。我过去期待的是什么呢?我希望我能寄张明信片回去,寄给那个年轻的、还没有和我认识的亨利:什么都别做,等我。真希望你就在这里。

亨利从拐角探出脑袋,“你在这儿啊,我还以为我把你丢了呢。”

短发。要不就是亨利在刚才的半小时里剃了头发,要不我现在看见的正是那个我喜欢的时间旅行者。我跳起来,扑进他怀里。

“哦——嗨,我也很高兴见到你……”

“我一直都在想你——”我已经哭了。

“几个星期来,你几乎是天天和我在一起的啊。”

“我知道,可——不是那个你,可——我是说,不是同一个人,该死的。”我靠住墙,亨利压迫着我的身体。我们接吻,然后亨利开始像猫妈妈一样舔我的脸,我想学小猫哼哼,结果笑出了声,“你这个混蛋,你想让我分心,让我忘记你那些见不得人的事情——”

“什么事情?我那时又不知道你在这儿。我和英格里德过得并不好。我遇见了你。不到二十四小时,我就和她断了。我的意思是,见到你之前的事情能算对你不忠么?你倒说说看?”

“她说——”

“谁说?”

“那个黑女人,”我比画着她的长发,“矮矮的,大眼睛,一头的辫子——”

“哦,天啊。那是希丽亚·阿特里,她总看不起我,因为她非常爱英格里德。”

“她说了,你当时想要娶英格里德的,她说你喝酒一刻不停,到处和女人上床,骨子里是一个坏男人,我应该迷途知返。这些都是她说的。”

亨利听后,不知是该高兴还是怀疑。“嗯,有些评价还是基本正确的。我确实到处和女人上床,我也确实贪杯,可我们没有订过婚。我也永远都不会糊涂到想要和英格里德结婚。我们在一起是想象不出的痛苦。”

“那你为什么——”

“克莱尔,很少有人在六岁时就能遇上一生的最爱。人总得找些办法打发时间。英格里德非常——有忍耐力,甚至可以说是忍辱负重,愿意忍受我古怪的举动,惟一盼望的就是我有朝一日浪子回头,娶她这个克己奉献的烈女。当一个人那么耐心地等着你,你被迫心存感激,接着就想去伤害她。你能明白吗?”

“大概吧,不过,我不会这样做,我也不会这样想。”

亨利叹了口气,“你真的很可爱,你对感情纠葛错乱的逻辑一窍不通。请相信我,当我遇到你的时候,我是个可怜的、支离破碎的、倒了八辈子大霉的家伙,后来我开始逐步改造自己,因为我知道你是个正常人,而我也想做个正常人。我不想被你发觉这些,因为当时我还没有真正明白,其实我们之间的一切伪装都没有意义。不过,你一九九一年需要面对的我,和你现在说话的一九九六年的我,还差了十万八千里。你需要改造我,我一个人做不到。”

“好的,可那会很难。我不习惯扮演老师的角色。”

“这样吧,一旦你灰心丧气了,就想想小时候我陪你度过的那些日子,新数学[美国在1950年代兴起的一场数学教育改革运动]和生物,拼写以及美国历史。我是说,你可以用法语对我说脏话,因为是我坐在那儿,一句句教你说的。”

“对极了。他在德行上有缺陷[原文是法语]。可我能打赌,教会你所有这一切都比教会你如何快乐要——难。”

“可你确实让我感到快乐,而要让自己在言行中体现出这样的快乐,那才困难。”亨利玩弄起我的头发,把它们打成小结,“克莱尔,听着,马上我就要把你还给那个和你一起来的可怜白痴了。我就坐在楼上,正沮丧地担心你会在哪里呢。”

我意识到,就在刚才高兴地与过去和未来的那个亨利相遇时,我却高兴地忘记了现实中的他,我觉得羞愧,几乎是一种母性的渴望,让我想去安抚这个奇怪的大男孩,他长大以后就是刚才这个在我面前吻我、离去前告诫我要听话的亨利了。我走上楼梯,看见未来的亨利已经融入那群忘情的舞者之中,然后我又仿佛进入梦境中一般,去找我此时此地的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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