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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日时间旅行者的妻子 作者:奥德丽·尼芬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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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二年五月二十四日,星期日(克莱尔二十一岁,亨利二十八岁) 克莱尔:今天是我二十一岁生日,一个极其美好的夏日傍晚。我待在亨利的家里,躺在他的床上读《月亮宝石》[《月亮宝石》(The Moonstone),19世纪英国惊悚作家威尔斯·柯林斯著]。亨利在他的小厨房里做晚饭,我披上他的浴袍走进浴室,听见他一个人在搅拌机旁咕咕哝哝的。我悠闲地洗着我的头发,镜子上全是水蒸气。我最近想去剪头发,剪好以后洗头就棒多了,梳理方便,即刻搞定,马上就可以去参加舞会。我叹了口气,亨利很爱我的头发,甚至认定它们拥有独立的生命,自己的灵魂,仿佛单单是它们就可以回应他浓浓的爱意。我知道他爱我的头发是因为那是我的一部分,如果我剪短了,他会非常难过,我自己也会懊悔……留到这么长,真花了不少时间。有时我甚至想,能不能把它们像假发套一样平时戴着,出去玩的时候再脱下来搁一边呢?我仔细地梳,把粘住的头发全部梳通。头发湿的时候很沉,拽着我的头皮。我敞开浴室的门,好让水蒸气散出去。亨利在外面唱着《布兰诗歌》[《布兰诗歌》(Carmina Burana),是德国古典音乐家卡尔·奥夫(Carl Orff)的歌剧作品中最被现代人接受并且产生共鸣的合唱作品,经常在电视、电影、广告中出现]里的曲子,不但声音怪怪的,还老跑调。我从浴室出来时,他已经开始上菜了。 “时间刚好。晚餐也好了。” “再等一等,让我穿上衣服。” “你这样很不错啊,真的。”亨利绕过桌子,解开浴袍,双手轻轻地抚摸我的乳房。 “呀,晚饭都要凉了!” “晚饭本来就是凉的。” “哦……好吧,那吃饭吧。”我突然觉得很累,很暴躁。 “听你的。”亨利乖乖松开手,继续摆放那些银餐具。我看了他一会儿,然后从地板各处捡起衣服,一一穿上。我在餐桌边就坐,亨利端上两碗汤,淡白浓稠。“奶油浓汤,是我外婆传下的手艺。”我尝了一下,奶味十足,入口凉爽,味道好极了。第二道菜是三文鱼芦笋卷,再淋上橄榄油和迷迭香调味汁。我张开嘴,本想说些好听的话称赞他,谁知一开口却成了:“亨利——别人做爱也像我们这样频繁吗?” 亨利想了一会儿,“大多数人……不,我想,没这么多吧。只有一些刚认识不久、仍不能相信自己交了如此好运的伴侣才那样,我是这么想的。你觉得我们太多了吗?” “我不知道,也许吧。”我说的时候,一直盯着自己的盘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现在说的话。我整个青春期都在央求亨利早日和我做爱,而现在却对他说太多了。亨利坐着,一动不动。 “克莱尔,我很抱歉。我一直没有注意到,我根本没有……” 我抬起头,亨利看上去深受打击。我不禁笑出声来,亨利也微笑起来,带着点内疚,可他眼里却有亮晶晶的东西闪过。 “只是——你知道吗,有些天我连坐都坐不下来。” “是这样啊……你就说出来啊。说,‘今晚不行,亲爱的。我们今天已经做了二十三次了,我宁可去看《荒凉山庄》[《荒凉山庄》(Bleak House),英国小说家狄更斯著]。’” “那样你会老实下来,打住不做么?” “我会的,刚才不就是吗?那很老实啦。” “嗯,可我会觉得很内疚。” 亨利笑了,“那我就帮不了你了。也许我惟一的希望就是:一天又一天,一周又一周,然后我饿了,虚脱了憔悴了,因为缺少激情的亲吻,因为不能痛快地发泄,然后又过了一阵,某一天,你从你的书堆里抬起头来看见我,才意识到如果不立刻和我做爱的话,我就要死在你脚边了。而我只发出几句轻声的抽噎。” “可是——我不知道,我是说,我筋疲力尽了,而你看上去还是……那么自如。是不是我不正常,还是别的什么?” 亨利从桌子对面探过身来,抓我的双手,把它们放在他的手心。 “克莱尔。” “嗯?” “这么说恐怕太直露了点,希望你会原谅我,你的性欲远远超过几乎所有我约过会的女人。换作她们的话,她们早就要喊救命,或者几个月前就把电话调成录音了。我也应该想到的……可你看上去每次都那么投入。不过如果你嫌太多,或者你不喜欢了,你就要告诉我,否则今后我在你身边会畏头畏脚,我害怕这种丑恶的需求成了你沉重的负担。” “可是做多少爱才够呢?” “我吗?哦,天啊。对我来说,完美的生活就是永远待在床上,断断续续几乎一刻不停地做爱,除非必要的进食。你知道的,水和水果,免得患坏血病。偶尔去浴室刮刮胡子,然后再钻回被子里。床单隔一阵可以换一下,我们再看场电影预防褥疮。还有跑步,每天早晨我还是要跑步的。”长跑是亨利的宗教信条。 “为什么还要跑步?你还觉得运动量不够大吗?” 他一下子认真起来,“因为我要活着,常常就得指望自己跑得比那些追我的人快。” “哦。”这个答案我早该知道,这次轮到我惭愧了。“可是——我该怎么说呢?——你好像从来没有去过其他地方——自从我们在这儿认识以后,你好像难得再去时间旅行了,对么?” “不是啊,圣诞节啊,你看到的。感恩节前后还有过一次。当时你在密歇根州,我一直没提,一想起来就难过。” “你亲眼目睹了那场车祸?” 亨利盯着我,“是的,我看到了。你怎么知道?” “好几年前在草地云雀屋,圣诞夜的时候,你告诉我的。你当时确实非常难过。” “是的,我记得光看时间表上的那个日期就很不开心了,想着,啊,还要再熬一个圣诞。另外,那天本来也很惨,最后我酒精中毒,不得不去洗胃。我希望没有毁了你的圣诞节。” “不……见到你就很开心了。你告诉了我非常重要的事情,很私密的事情,尽管你那时很谨慎,没有透露任何姓名和地址。但那仍是你真实的生活,而我愿意付出一切来让自己相信:你是真实的,不是我幻想出来的。这也就是我以前总要碰你的原因。”我笑了,“我一直都不知道我让你受了多少罪,所有的事情,我能想到的,我都做了,而你总是装酷,你一定快被我捉弄死了吧。” “比如说?” “来点甜点吧?” 亨利尽职地站起来去拿甜点。芒果紫莓冰激凌的每个角上都竖着一根小蜡烛。亨利唱起《生日快乐》,他走调得出奇,逗得我咯咯乱笑。我许了愿,吹灭蜡烛。冰激凌的味道好极了。我很开心,开始在记忆里搜索某个勾引亨利的可笑的插曲。 “好了,这个最恶劣。我十六岁,有天晚上等你,大约十一点,只有一弯新月,地上很暗。那段时间我很讨厌你,因为你总是把我当——孩子、朋友或其他什么的,而我却疯狂地想要摆脱自己的童贞。我突然想到一个主意,把你的衣服藏起来……” “噢,别。” “所以我把你的衣服移到了别的地方……”我突然觉得这个故事有点丢脸,可是为时已晚。 “然后呢?” “然后你就出现了。我挑逗你,直到你实在无法忍受。” “然后呢?” “你突然扑到我身上,压住我,大概有三十秒吧,我俩都在想,‘就是这样。’我不是说你要强奸我了,因为这完全是我自己要求的。可你脸上就是现在这种表情,你说了声‘不’就起身走开了。你径直穿过草地,进入树林。接下来的三个星期,我都没有再见过你。” “哇,他真比我高尚得多。” “这件事真的让我一蹶不振,接着整整两年里,我花了很大的力气做个乖女孩。” “谢天谢地。我真难以想象我是怎么控制住自己的意志力的。” “哈,你会控制住的,这真是神奇。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以为自己吸引不了你了。不过话说回来,如果我们今后要一辈子在床上度过,当你再时间旅行去我的过去时,你就可以表现出一点点克制力了。” “可你知道的,我那么需要性,这并不是玩笑。我也知道那是不现实的,可我一直都想告诉你:我觉得真的不同。我……觉得自己和你联系得那么紧密。我想就是它把我一直固定在此地,固定在此刻。我们的身体如此连接,在某种程度上也重组了我的大脑。”亨利用指尖轻轻抚摸着我的手。他抬起头,“我有些东西要给你。来,坐到这里。” 我站起来,跟着他去了客厅。他把床还原成沙发,我坐了上去。太阳已经落山了,房间浸润在玫瑰色和橘黄色的光里。亨利打开书桌,在一个分类夹里摸出一只绸布小口袋。他坐得离我稍有些距离,但我们的膝碰在一起。他一定能听见我的心跳,我想。这一刻终于到了,我想。亨利握住我的双手,认真地看着我。这一天我实在等了太久,它终于来临了,我反倒害怕了。 “克莱尔?” “嗯?”我的声音又小又紧张。 “你知道我爱你。你愿意嫁给我吗?” “愿意……亨利。”强烈的似曾相识感,“可你知道,真是的……我早就嫁给你了。” 一九九二年五月三十一日,星期日(克莱尔二十一岁,亨利二十八岁) 克莱尔:这就是亨利从小长大的地方,我和他正站在前廊里。有些迟,可我们还是站在这里了。亨利斜靠在信箱上,闭着眼睛,缓慢地呼吸。 “别担心,”我对他说,“总不可能比见我妈妈那次更糟吧。” “你父母对我很好。” “可我妈妈……令人难以预料。” “我爸爸也一样。”亨利把钥匙塞进前门的锁孔里,我们走上一段台阶,然后亨利敲了某一扇门。一个小个子的韩裔老太太马上打开了门:金太。她穿了件蓝色的丝绸裙子,涂着鲜红的唇膏,眉毛画得稍稍有点不对称。她的头发灰白相间,编好扎成两团髻,靠在耳朵的两侧。不知道为什么,她让我想到鲁芙·高登[鲁芙·高登(Ruth Gordon),1968年获奥斯卡最佳女配角奖]。她的身高大概到我的肩膀处,她往后仰起头看我,然后说:“哦!亨利,她可真——美啊!”我感到自己的脸一阵羞红。亨利说:“金太,你的礼貌都哪儿去啦?”金太大笑着说:“你好,克莱尔·阿布希尔小姐!”我回答:“您好,金太太。”我俩相视一笑,然后她说:“哦,你可得学着叫我金太,大家都叫我金太。”我点点头,跟她进了客厅,亨利的父亲就在那里,坐在一把扶手椅上。 他什么也没说,只是看着我。亨利的父亲高高瘦瘦的,嶙峋而憔悴。看起来亨利不怎么像他,他一头灰白的短发,深色的眼睛,长长的鼻子,薄薄的嘴唇,两角微微下垂。他在椅子上缩成一团,我注意到他修长又优雅的手,像一只打盹的猫似的搭在腿面上。 亨利咳嗽了一下,说:“爸爸,这就是克莱尔·阿布希尔。克莱尔,这是我爸爸,理查·德坦布尔。” 德坦布尔先生慢条斯理地伸过来一只手,我向前一步握住,他的手冰一样地凉。“您好,德坦布尔先生,很高兴见到您。”我说。 “是么?亨利一定没有对你讲很多我的事,”他的嗓音沙哑而有趣,“我得充分利用一下你的乐观情绪。过来坐到我旁边。金太,给我们来些喝的吧!” “我刚才就准备问大家的——克莱尔,你想喝什么?我调了些桑格里酒[由红葡萄酒、水果汁、汽水等配制而成],想不想来点?亨利,你呢?也是桑格里酒?好的。理查,给你来些啤酒?” 每个人都似乎暂停了一会。接着德坦布尔先生说:“不,金太,如果不太麻烦的话,我想来点茶就行了。”金太微笑着,转身去了厨房。德坦布尔先生转身对着我说:“我有点感冒了,刚吃了些感冒药,恐怕一会儿我会犯困。” 亨利坐在沙发上,看着我们。家具清一色都是白色的,好像全是一九四五年左右在JCpenney[美国著名连锁百货公司,经营鞋类、服装、家庭装饰品、珠宝、玩具]里买的。每只坐垫都包着透明的塑料纸,白色的地毯上也垫着些塑料薄膜。壁炉看上去像从没用过,上面有一幅很美的疾风劲竹水墨画。 “这幅画可真不错。”我评论起来,因为大家都不说话。 德坦布尔先生好像很高兴,“你喜欢么?是我跟安妮特一九六二年从日本买回来的。我们在京都买的,不过它是中国画。我们觉得金太和金先生会喜欢的。它是十七世纪的摹品,原件还要古老。” “和克莱尔说说上面的诗。”亨利说。 “好,上面的题诗是,‘抱节元无心,凌云如有意。置之空山中,凛此君子志。——吴镇[吴镇,字仲圭,自号梅花道人、梅道人、梅花庵主等。元四大家之一,山水学董源,用笔厚重,更擅长画竹与渔父人物,自成一格。此诗引自《题竹二十二首》之十二]漫兴画并书。” “真棒。”我说。金太端着一盘饮料上来,亨利和我每人都接过一杯桑格里酒,德坦布尔先生双手小心翼翼地捧走他的茶。他把茶杯放在桌上,杯子轻轻撞击着碟子。金太坐在壁炉边的小扶手椅上,品呷起她自己的桑格里酒。我也喝了一口,挺烈的。亨利瞟了我一眼,扬起眉头。 金太问:“克莱尔,你喜欢花园么?” “嗯,喜欢,”我说,“我妈妈是个园丁。” “那晚饭前你去后院看看。我的牡丹全开了,我们还想让你看看那条河。” “好主意。”于是我们一起来到院子里。我爱在摇摇晃晃的楼梯脚下缓缓淌过的芝加哥河,我也爱牡丹花。金太问:“你母亲的花园是什么样的?她种玫瑰么?”金太有一片修葺齐整的玫瑰园,我觉得那是和茶树杂交过的品种。 “她的确有一丛玫瑰园。其实,妈妈最心爱鸢尾花。” “哦,我也种了鸢尾花,就在那儿。”金太指给我看她那一簇鸢尾花,“我该把它们分分株了,你觉得你妈妈会想要些么?” “我不知道,我去问问。”妈妈种了两百多种不同的鸢尾花。我正巧看到亨利在金太背后窃笑,我朝他皱了皱眉,“我也问问她是否可以和您交换一些她自己培育的新品种,她喜欢送一些给朋友们的。” “你母亲会培育鸢尾花?”德坦布尔先生问。 “是呀。她还培育新品种的郁金香呢!不过鸢尾花还是她的最爱。” “她是专业的园丁么?” “不,”我说,“是业余爱好。她请了一位花匠做大部分工作,还有一些人常来翻地、除草什么的。” “一定是个很大的花园。”金太说。她把我们又领回了房间,厨房里的计时器响了,“好了,”金太说,“大家该吃饭了。”我问要不要帮忙,金太却挥手让我坐到椅子上。亨利在我对面,他爸爸在我右侧,金太那张空椅子在我的左侧。我发现德坦布尔先生穿了件毛衣,而屋子里其实很暖和。金太的瓷器非常精美,每只上面都绘着蜂鸟的图案。喝的水冰极了,每个人的杯子外面都像冒冷汗似的。金太给我们斟上白葡萄酒,她对着亨利父亲的酒杯顿了顿,看他在摇头,便接着往其他杯子里斟。她端出色拉后就坐了下来。德坦布尔先生举起杯,“敬幸福的小两口。”他说道。“幸福的小两口,”金太也应和着。我们四人碰杯而饮。金太说:“克莱尔,亨利说你是个艺术家,是哪方面的呢?” “纸张制造。纸雕塑。” “哦!你哪天得弄给我瞧瞧,我不懂那个,是不是日本的手工折纸?” “呃,不。” 亨利插进来说:“就是像我们上次在芝加哥美术馆看的那个德国艺术家的作品,你知道的,安塞尔姆·基弗[安塞尔姆·基弗(Anselm Kiefer),1945年生,德国艺术家]。那种巨大的深色纸雕塑。” 金太看起来有些困惑:“为什么像你这样的漂亮女孩子要去做那些丑陋的玩意?” 亨利笑起来,“那是艺术,金太。再说,它们也很漂亮的。” “我也用花做素材,”我对金太说,“如果你把那些枯掉的玫瑰给我,我可以把它们都放在我现在正在做的那件作品上。” “一言为定,”她说,“你在做的那是个什么?” “一只用玫瑰、毛发和黄花菜纤维做的大乌鸦。” “啊?怎么会是乌鸦?乌鸦不吉利。” “哦?我觉得它们美极了。” 德坦布尔先生抬起一根眉毛,有一秒钟的光景,他看上去和亨利一模一样。他说:“你对美有独特的见解。” 金太站起来,收拾我们吃完的色拉盘,然后又端上一碗绿色的豆子、一盘热气腾腾的烤鸭佐悬钩子红胡椒酱汁。简直是天上美味,我终于知道亨利是在哪儿学的厨艺了。“你们觉得怎样?”金太一定要大家评论一番。“金太,味道很好。”德坦布尔先生说,我也跟着发表了赞美。亨利问:“是不是糖放得少了?”金太说,“嗯,我也觉得。”亨利继续说:“不过,你烧得真嫩。”金太咧开嘴笑了。我伸手去拿酒杯,德坦布尔先生对我点了点头,然后说:“安妮特的戒指戴在你手上很好看。” “它美极了。真谢谢您让我戴上它。” “这连同和它一套的那枚结婚戒指,历史可不短了。那是一八二三年为我的曾曾曾祖母在巴黎定制的,她叫珍妮。一九二〇年,它随我的祖母伊薇特辗转到美国。一九六九年后,戒指就一直放在抽屉里,安妮特就是那年去世的。现在看到它重见天日,真让人高兴。” 我看着戒指,心想,亨利的妈妈临死前是否还戴着它呢?我看了亨利一眼,他好像也在思考同样的问题,我又看了看德坦布尔先生,他正在吃他的鸭子。“和我说说安妮特好吗?”我问德坦布尔先生。 他把刀叉放下来,双肘撑着桌面,两手放在额头上。他从指缝里偷偷地看了看我,“好吧,我想,亨利一定已经和你说过一些了。” “是的,不过只有一点点。我是听她的歌长大的,我父母都是她的歌迷。” 德坦布尔先生微笑着,“哈。那么好吧,你知道么,安妮特有最迷人的声音……丰富,纯净,她的音色,那么广的音域……她能用那样的声音表达她的灵魂。每当我听她唱歌的时候,我都觉得生命不再仅仅是肉身……她的耳朵真的很棒,她能理解音乐的结构,对于任何一段需要诠释的旋律,她都能完美地分析出它的精髓……安妮特,她很感性,她会感染别人。她去世以后,我再也没有真正感受过什么。” 他停下来。我不敢正视德坦布尔先生,于是我转而看亨利。他凝视着他父亲,脸上露出无限的悲伤,我只好低头看自己的盘子。 德坦布尔先生说:“可你只是问安妮特,不是我。她很亲切,是位伟大的艺术家,这两种品质很少兼有共存。安妮特让人觉得快乐,她自己也很快乐,她享受生活。我只见她哭过两次:一次是我把那戒指给她,另一次是她生下亨利的时候。” 又是一阵沉默。最后,我说:“您真的很幸运。” 他微微一笑,手还是挡着脸。“怎么说呢,我们曾幸运过,我们也曾很不幸。一分钟前我们还拥有能梦到的一切,下一分钟她就成了高速公路上的碎片。”亨利眨了一下眼睛。 “可您不觉得吗?”我很坚持,“极其快乐的瞬间,哪怕会失去,也比平淡的一生值得,对吗?” 德坦布尔先生凝视着我,把手从脸上放下来,出神地盯着我。然后他说:“我一直都怀疑这种说法。你真的相信吗?” 我回忆我的童年,所有的等待、怀疑,几个星期几个月的分离、又突然看到他走进草坪时的喜悦。我曾想,如果两年见不到亨利,一切会怎样?然后,我又在纽贝雷图书馆的阅览室里看见他,看见他站在那儿,那种可以去触摸他的喜悦,可以知道他住在哪里、知道他有多爱我,这种感受是多么奢侈,“是的,”我说,“我相信。”我遇见亨利的目光,笑了。 德坦布尔先生点点头,“亨利找对了人。”金太起身去端咖啡,她在厨房里忙乎着,德坦布尔先生继续说:“他天生就无法给人带来平静。事实上,在很多方面他都和他的母亲相反:不可靠,反复无常,除了对他自己,从来没有真正关心过任何人。克莱尔,告诉我究竟为什么,像你这样可爱的姑娘会愿意嫁给亨利呢?” 屋子里的每个生命体仿佛都屏住了呼吸。亨利僵直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向前倾了倾身子,微笑地看着德坦布尔先生,充满热忱地回答他,仿佛他刚才问我最喜欢吃哪种冰激凌,“因为他的床上功夫真的、真的没话说了。”厨房里传来一声嗥叫般的笑声。德坦布尔先生的眼睛扫过亨利,亨利扬着眉毛,咧嘴笑了。最后,就连德坦布尔先生也微笑着说:“令人感动,亲爱的。” 接下去,我们喝完咖啡,吃掉了金太那无比完美的杏仁果子大蛋糕,金太给我展示了亨利在婴儿、幼年、高中等各个时期的照片(这令亨利羞愧无比),她也问了我很多我家的问题(“你家房子有多少间?这么多啊!喂,小子,你怎么从来都没有告诉过我她既美丽又富有呢?”),最后我们都来到前门口,我感谢金太的晚餐,然后向德坦布尔先生道晚安。 “克莱尔,见到你是我的荣幸。”他说,“不过你今后得叫我理查。” “谢谢您……理查,”他握住我的手,就在那短暂的时间里,我看到了很多年以前安妮特一定也曾看到过的神情——但是很快就消失了。他生硬地朝亨利点了下头,亨利正在亲吻金太。我们走下台阶,来到夏夜之中。我们在屋子里的那段时间,仿佛有好几年那么漫长。 “哇噻!”亨利说,“刚才那一幕,就是叫我死一千次也值。” “我表现还好么?” “还好?你简直是个天才!他爱上你了!” 我们走在街上,手牵着手。在社区的尽头有座游乐场,我跑到秋千下,爬了上去。亨利坐在旁边的另一架秋千上,我们相对着,越荡越高,彼此擦身而过,有时保持同步,有时相互急冲而来就要撞上似的。我们笑啊,笑啊,没有任何要悲伤的事情,没有任何会失去的人,也没有死亡,没有分离:我们此时就在这里,没有什么能够破坏我们完整的幸福,能够掠夺这一瞬间完美的欢乐。 一九九二年六月十日星期三(克莱尔二十一岁) 克莱尔:我独自坐在佩若格里斯咖啡馆一张临街靠窗的小桌边,这间看似不起眼的小店却有着极品的咖啡。今年夏天我选修了怪诞风格史,我本来是要写一篇《爱丽斯梦游仙境》的论文,可现在却待在这里做着白日梦,懒散地看着傍晚哈斯特大街上来去匆忙的人群。我不经常来男孩城[1998年为了标榜男同性恋社区“男孩城”,芝加哥市竖起了22座高达六米的彩虹路灯。这一工程今后还将不断扩大,旨在与“希腊村”、“唐人街”等社区的规模相媲美。“男孩城”日益鲜明的特征,尤其是它将性行为与种族划分相等同的潜在意义,引起了广泛的争议],在这个没有熟人会找我的地方,也许工作效率会更高一点。亨利又消失了,他既不在家,也没去上班。我尽力不去担心,尽力培养出一种淡然处之的心态。亨利能够照顾自己的。即使我不知道他此刻在哪儿,也不意味着就会发生什么坏事。谁知道呢?说不定他正和我一块呢! 有人站在马路对面朝我挥手,我眯起眼,仔细一看,是那天在阿拉贡和英格里德一起的小个子黑女人,希丽亚。我也向她挥手打招呼,她穿过马路,突然就站在了我的跟前。她可真矮,即使我坐着她站着,我们的脸也只在一条水平线上。 “克莱尔,你好!”希丽亚说,她的声音像奶油一样香甜,我真想把自己裹进去,睡上一觉。 “你好,希丽亚。坐吧。”她面对我坐了下来,她的个子完全是矮在腿上,她坐下来就很正常了。 “我听说你订婚了。”她说。 我举起左手,给她看我的戒指。服务生懒洋洋地走上来,希丽亚要了杯土耳其咖啡。她看着我,给了我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她的牙齿虽然白,却长而弯;她的眼睛大大的,可是眼皮游移于开闭之间,快要睡着似的;她的满头辫子高高地盘着,还用了一支粉红色的小筷子装点,和她那粉红色的裙子正好搭配。 “你要么很勇敢,要么很疯狂。”她说。 “不少人都这么说。” “我想,到今天你也该知道了。” 我微微一笑,耸耸肩,抿了口咖啡,和室温一样冷,而且太甜了。 希丽亚问:“你知道亨利现在在哪儿吗?” “我不知道。你知道英格里德现在在哪儿吗?” “我知道,”希丽亚回答,“她正坐在柏林[柏林(Berlin Nightclub),1983年起开张,以诡异的视觉为特色,目前仍是芝加哥城里最好的酒吧之一]的吧台边上等我呢。”她看了看手表,“我迟到了。”街灯的光把她焦棕色的皮肤照得忽蓝忽紫,使她看起来就像个令人销魂的火星人。她朝我笑了笑,“亨利正光着身子在百老汇大街上飞奔呢,后面还跟着一帮光头党[极端右翼保守的年轻人]。”哦,不! 服务生把希丽亚的咖啡端上来,我指指我的杯子,他便为我续了杯,我小心地舀了一勺糖,搅拌起来。希丽亚把咖啡勺竖在小小的杯子里面,那里面的土耳其咖啡又黑又浓,和糖浆一样。很久以前,有三个小姐妹……她们都生活在一座井底……她们为什么要生活在井底呢?……因为那是一座糖浆井[引自《爱丽斯梦游仙境》]。 希丽亚等着我说些什么。当你还没有想出该说什么的时候,不妨先行个屈膝礼,它能帮你争取时间[《爱丽斯梦游仙境》中红心皇后说的话]。“是么?”我说了声。哦!天才克莱尔。 “你好像不是很担心的样子,我的男人要是这副打扮在街上跑,我想我会担心的。” “是的,不过,亨利可不是普通人。” 希丽亚大笑起来:“姐姐,说得太对了!”她究竟知道多少?英格里德知道吗?希丽亚倾过身子对着我呷了口咖啡,睁大眼睛,抬起眉毛,抿住嘴唇,“你真的要嫁给他?” 一阵疯狂的冲动,我脱口而出:“如果你不相信,就看着我嫁给他吧。来参加我们的婚礼吧。” 希丽亚摇了摇头,“我?你知道,亨利根本就不喜欢我。一点都不。” “是啊,你好像也并不是特别欣赏他。” 希丽亚咧嘴一笑,“现在我欣赏他了。他把英格里德小姐甩得那么惨,我在帮他收拾残局。”她又匆匆看了看表,“谈到那位,我约会真的迟到了。”希丽亚站起来,说:“为什么不和我一起去呢?” “噢,不,谢谢了。” “来吧,小姑娘。你和英格里德也应该互相认识一下。你们有许多共同点。我们有个单身女子聚会。” “在柏林?” 希丽亚笑起来,“不是城市,是酒吧。”她的笑声甜美如蜜,像是从比她大几倍的身体里发出来的。我真不想让她走,可是…… “不,这个主意不怎么样,”我看着希丽亚的眼睛,“这样做很卑鄙。”她的目光稳稳地迎接我,我想到了蛇,想到了猫,蝙蝠吃猫吗?……还是猫吃蝙蝠呢?[引自《爱丽斯梦游仙境》]“还有,我得完成这个。” 希丽亚飞了一眼我的笔记本,“什么?这是作业?噢!今天晚上还要做功课!好好听你希丽亚大姐姐的话,她最知道小女生需要什么了——喂,你到喝酒的年龄吗?” “是的,”我骄傲地对她说,“三个星期前就到了。” 希丽亚跟我靠得很近,她闻起来有股肉桂香。“得了吧得了吧。在和图书馆先生结婚之前,你得先享享乐子。克莱尔,啊——呀!很快你就会发现你四围都是图书馆娃娃们大便拉出来的图书目录。” “我真的不想——” “什么都别说,只管跟我来。”希丽亚收拾起我的书和杂志,碰翻了那小罐牛奶。我擦起桌子,希丽亚却抱着我的书直往外走。我冲出去,跟在她身后。 “希丽亚,别这样。这些我都有用的——”这个穿着十多厘米高跟鞋的短腿女人,跑得还挺快的。 “我知道,除非你保证和我一起去,否则我就不还给你。” “英格里德不会想看到我的。”我们的步伐终于一致了,沿着哈斯特街,我们向南往贝尔蒙特街走去。我不想看见英格里德。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在暴力妖姬的演唱会上见到她,已经足够了。 “她当然想。英格里德对你一直很好奇。”我们拐到贝尔蒙特街上,路过刺青店、印度餐馆、皮草商行和临街小教堂。我们沿着地铁,柏林就在眼前了。从外面看它并不吸引人,窗户都涂成了黑色。有个瘦骨嶙峋、满脸雀斑的男人,在他身后我听见迪斯科的音乐从暗处强烈地搏动而出。这个男人检问了我的年龄,却没有问希丽亚。他在我们手上盖了章,然后放我们进入深渊。 我的眼睛逐渐适应了黑暗,这里清一色全是女人。女人们围着小舞台,一个只穿了红色丁字裤和两块乳贴的脱衣舞娘,昂首阔步地走来走去,吧台旁的女人们开怀大笑着彼此挑逗。果然是“淑女之夜”。希丽亚把我拉到一张桌子边,英格里德正独自坐着,面前摆着一只高脚杯,里面是某种天蓝色的液体。她一抬头,我就觉察出她看到我并不高兴。希丽亚亲了亲英格里德,示意我坐到椅子上。我仍站着。 “你好呀,宝贝。”希丽亚对英格里德说。 “开玩笑吧,”英格里德说,“你把她带来干什么?”她们忽略我的存在,希丽亚臂弯里还抱着我的那捧书。 “多有意思啊!英格里德,她还是不错的。我想你们不妨彼此熟悉一下,我就是这么想的。”希丽亚几乎像在道歉,可就连我也看得出来,她正津津有味地欣赏着英格里德的不悦。 英格里德瞪着我,“你来这儿干吗?幸灾乐祸?”她朝后靠上椅背,抬起下巴。黑色的天鹅绒夹克,血红的唇膏,英格里德看上去真像个金发吸血鬼,令人销魂,而我觉得自己就像个小镇上的女学生一样。我把手伸向希丽亚,她把书还给了我。 “我是被逼来的。我现在走了。”我刚转身,英格里德猛地抽出手抓住我的胳膊。 “等一下——”她用力把我的左手拽到面前,我踉跄了一下,手里的书都飞落了。我把手抽回来,英格里德说:“——你已经订婚了?”我这才意识到她正看着亨利给我的戒指。 我什么都没说。英格里德转向希丽亚,“你早就知道了,是么?”希丽亚低头看桌子,没有回答。“你把她带来就是想嘲笑我,你这个婊子!”她的声音很平静,在强劲的音乐节奏下,我几乎都听不见。 “不是的,英格里德,我只是——” “去死吧,希丽亚!”英格里德站起来。有那么一小会儿,她的脸和我靠得很近,我想象着亨利亲吻那双红唇的景象。英格里德瞪着我,说:“你告诉亨利,他可以下地狱了。然后再告诉他,我会在那里等他。”她阔步而出。希丽亚坐着,双手捂住脸。 我开始收拾我的书。刚要转身,希丽亚说:“等一等。” 我停下来。 希丽亚说:“克莱尔,对不起。”我耸耸肩,往出口走去。最后我回过头,希丽亚孤零零地坐在桌子旁,喝着英格里德的蓝色饮料,双手捂着脸。她没有再看我。 到了街上,我越走越快,来到自己的汽车边,然后开车回家。我走进自己的房间,躺在自己的床上,我拨了亨利的电话,可他还没回家。我关上灯,但睡不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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