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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区1938天使飞走的夜晚 作者:吉娜·B. 那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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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出生在1938年,是美人秀莎和裁缝老公布尺拉赫曼的女儿。他们一家人住在租来的两间房里,房东是秀莎的母亲——既恐怖又吓人的碧碧。碧碧在德黑兰犹太区有三栋房子,她把每间房单独出租出去,房客全都是走投无路到肯迎合她无理要求与严苛规定的人。碧碧对自己的女儿也毫不讲情面,犹太区里好多人在背地里咬耳朵,说她连宽限秀莎一个星期的房租都不肯。 这两间房没铺地板,也没有窗户,房体是用土块和灰泥砌起来的,通向院子那道窄窄的木门是用几块松垮的木板拼凑成的,钉得歪歪斜斜,不时吱吱嘎嘎。其中一间房是秀莎和丈夫的寝室,白天充当丈夫的裁缝作坊,另一间房是全家人的餐厅兼客厅,也是孩子们的寝室。 孩子们一个挨一个地睡在地板上——五个小小的身子躺在一床被子底下,四肢交缠,皮肤习惯了彼此的体温,要他们自己一个人睡在床上,还没人睡得着呢。 三岁的时候,有一回罗珊娜闻到一股奇特的香味,醒了过来。她坐在床单上,床单底下只铺了一条薄薄的帆布地毯,将她与在土里爬来爬去的小虫子隔开。她那时还只是个小小孩,又单薄,又轻巧,一举一动都吵不着别人。她伸手摇醒蜜黎安。 “我梦见我是一只小鸟。”她说。 蜜黎安叹口气,翻了个身。才九岁的她从出生开始便在照顾弟弟妹妹。 “哪儿痛吗?”她闭着眼睛问。 “没有。可是我感觉不到我的脚。” 蜜黎安摸摸罗珊娜的额头。 “你没发烧。”她下了结论,“回去睡吧。” 一个小时之后,蜜黎安悚然惊醒。她看见罗珊娜好好睡在自己的位置上,其他的孩子也睡得很沉。但是,她突然意识到,房里有股奇怪的味道。不是平常那种皮肤与头发的气味,不是剩菜剩饭、陈旧衣物、冷硬干泥地的味道。月姑蜜黎安闻到了海的味道。 她点起蜡烛,四下查看。没有什么不对劲儿。这时,她看见罗珊娜,头发湿答答的,双臂摊开,飘在一床洁白的羽毛上。 此刻的罗珊娜看起来如此平静、美丽,完全沉醉在遥远群山与翡绿海洋的睡梦中,让蜜黎安觉得,如果有人叫醒了她,她一定会死掉。于是蜜黎安躺在她身边,躺在那一床羽毛上。羽毛如此洁白,在月光下看起来几乎是蓝色的。她好希望自己也能梦见罗珊娜的梦。 后来蜜黎安又看见很多次羽毛,在这座距海数千里远的城市里,不时闻到里海的气味。有一些晚上,她甚至以为罗珊娜会溺死。蜜黎安很怕有人发现羽毛后会出事,于是把它们藏在被子里。她用手指拆开缝线,把羽毛塞在因年代久远而变黄、因长时间使用而变薄的棉花里面。但是没过多久,罗珊娜的秘密就沉重得让蜜黎安无法独力守护了。有一次,他们房里的空气变得很潮湿,凝结成一颗颗水珠,从屋顶滴落,掉在孩子们的脸庞和头发上,于是蜜黎安跑去叫妈妈。 秀莎光着脚,睡意迷蒙地走过来,长袍松松地挂在身上,站在罗珊娜身边低头看了好一会儿,却没发现那些羽毛。 “看!”蜜黎安抓起一把,凑到秀莎面前,“好多个晚上,我夜里醒来,就在她床上找到了羽毛。” 秀莎好像被雷电击中般倒抽了一口气,她像被闪电吓到似的,身体猛然一震,虽然只有那么一下下,但是力道还是大得让蜜黎安必须闪开。她看见秀莎脸上血色尽褪,皮肤变得无比透明。 “还有谁知道?”秀莎问。 “没了。”蜜黎安真希望自己没叫醒妈妈,“我一直都藏得好好的,肯定没有人发现。” 这时,秀莎的二女儿塔拉叶在睡梦中翻了个身。她的手顺着脖子、胸口往下摸,抹掉皮肤上的汗水,哑着嗓子对想象中的情人窃窃私语。她才八岁,除了家里的人之外,从来没接触过其他的男人。但是,早在此时,炽烈的欲望,以及日后将主宰她成年生活的那种赤裸裸、坚定不屈的浓烈热情,已充塞她的内心,无法遏止。 秀莎的视线从塔拉叶身上转开。她走到外面,坐在房门外通往院子的台阶上,使了个眼色要蜜黎安过来坐在她身边。她是个令人惊艳的女人——深色的皮肤,深色的眼眸,倾城绝伦的美貌,让每个见到她揭开面纱的人都感到既迷惑又哀伤。但是她好像从来就不自知,或许还对自己的美貌感到几分羞愧。 “你不能把羽毛的事告诉其他人,知道吗?”她要求蜜黎安道。 蜜黎安点点头。 “你知道它们是哪儿来的吗?” 蜜黎安想开口,却又住了嘴。当时她们活在沉默的面纱里,在绵延千年的秘密编织而成的网里,言语的力量令她们敬畏,而言语的后果则让她们恐惧。所以蜜黎安没说,秀莎也没把她知道得一清二楚的事告诉蜜黎安:罗珊娜床上的羽毛来自她的梦,在梦里,罗珊娜展翅飞翔,宛如小鸟,也或许是天使吧,飞过无边无际的辽阔海洋,远离犹太区牢牢封锁的边界,翅膀与海风有时会漫过夜色的边缘,挣脱欲望与事实的界限,把羽毛掉落在罗珊娜床上,倾诉她的渴望。 故事是从一个女人身上开始的——悲剧不往往如此吗?18世纪末一位犹太仪式派拉比,肩负着教导犹太人美德与公义的使命,带着他的俄国太太和四个女儿一起来到德黑兰。他用驴子驮来一大堆书籍和卷轴,他说,在演讲和布道时必定可以派上用场。他创设会堂,热忱地实践使命。没多久,他就让那些犹太人相信他是全世界最了解罪恶本质,也最知道该如何杜绝罪恶的权威。既然邪恶最常诞生自女人身上,而他所谓的“背德堕落行为”也常源起于女人,于是拉比自己动手写了一部《圣经》来规范女人的行止——他禁止女人享有诸如大笑之类的生活乐趣,因为笑会让她们丧失理智;他也要求女人说话时必须用手掩口,这样才不会露出充满肉欲的粉红色口腔,引诱男人。 为了让其他人有典范可依循,拉比用最严格的标准来控制自己的妻女。他把她们裹在一层又一层的黑布里,不准她们开口说话,就连只有其他女人在场的时候也不例外,而且绝不让其他人知道她们的名字。他甚至还要犹太区的浴池管理员每隔一星期提早两个小时开门,好让他的妻女摘掉面纱进去洗澡时不被人撞见。其余的时间她们都安安静静、孤孤单单、畏畏缩缩地待在家里,靠着比手画脚来彼此沟通,免得有拉比之外的人听见她们的声音。对那些来到门外或站在屋顶偷看的人来说,她们简直像一群又聋又哑的人,在迟缓流动的无边无际的迷雾中走动。流言四起,那些犹太人猜想,她们想必有什么肢体的缺陷吧,所以拉比才会想尽办法掩藏。拉比的老婆一定很丑,兔唇,麻脸,搞不好牙还掉光光了呢。女儿们也一定遗传了母亲的丑八怪模样,所以拉比才不肯透露她们的名字——因为他知道丑女人永远嫁不掉,所以也不值得活在世上。犹太人背着拉比,将他的老婆、女儿称作“乌鸦和她的女儿们”。 “乌鸦”就这样过了好多年,她的故事眼看着也就要这样画上句点,不料在1800年的犹太赎罪日[犹太赎罪日(Yom Kippur),犹太历七月初十为赎罪日,前一天日落至当天落日之前禁绝一切饮食与娱乐,信众群集会堂唱诗、读经、祷告,祈求罪孽获得赦免。——若无特殊说明,本书注释皆为译者注],她突然疯了。和往年一样,上帝让这一天异乎时节地热——存心让犹太人的日子更难熬,因为他们得挨上将近三十个小时才能喝水——连不时在地面横行的老鼠和蝎子也全都躲进缝隙里寻阴凉去了。将近正午时分,犹太仪式教派会堂里挤满了前来忏悔罪行的信众。男众坐在圣殿里,他们手里的祈祷书热得快要熔化了。女众站在殿外的庭院中,汗流浃背地罩在面纱里,互咬耳朵交换犹太区近来的丑闻流言。就在这时,她们听见了一个声音,纷纷仰头看。 有人在唱歌。是个女人,歌声轻柔圆润,从红唇淌下,一路沁凉蜿蜒地注入男人们的身体,惹得他们的大腿如火灼烧。那是妓女的歌声,自由奔放,无拘无束,唱着只有最卑贱的男人——也就是走唱人——才能唱出口的古老情歌。最先听见她歌声的是站在庭院里的女人们,接着是圣殿里的男人们,最后才是拉比。他们全都抬头望去,透过从干涸地面蒸腾而起的黄色热气,他们看见了“乌鸦”,全身赤裸的“乌鸦”。 她肌肤雪白如河水冲激出的泡沫,金发从头上垂到脚边,身体苗条纤细,玲珑有致,芳香馥郁,宛如每个年轻男子翻云覆雨的美梦。她走进圣殿,双眼紧闭,双手圈在嘴边,让歌唱的声音能传得更远。四个女儿跟在她身后,仍然戴着面纱,似乎被歌声迷惑得不能自已。一看见她,拉比就气得印堂发黑。 “挡下那个罪人!”他想张口大叫,但是喉咙却紧紧锁住了。他绝望地看着妻子穿过圣殿,绕布道坛转了一圈,然后又离开了。看见“乌鸦”的女人们嘴角流出了嫉妒的口沫,而男人们则把她的每一寸曲线深深印在了记忆里,传了一代又一代。所以,当“乌鸦”往外走的时候,所有的人全跟着她走,也就不足为奇了。 她走到街上,身后跟着四个女儿,众人则紧随在后。她穿过片刻之前只有一群流浪黄狗的空无一人的大广场,然后穿过静悄悄的巷弄,以及犹太区令人窒息的拱廊,走过因为她丈夫禁止大笑而显得悲惨的人家与可怜兮兮的商铺,一直来到连通犹太区与德黑兰市区的大门。她终于不再歌唱,转身面对她的女儿们。她双眼空洞,十足像个疯女人,然而微笑一绽放,呼出的气息却带着流水的味道。 就在这时,她在赎罪日炎热难耐的阳光里失去了踪影。 可想而知,她的离去就算只是偶发的意外事件,对家人来说也已经是惨得没人敢再提起的灾难。但更惨的是,她的失踪只是个开端,拉比的后嗣里,每一代都有一个女性成员会逃离家庭失踪。例如,“乌鸦”最小的女儿在十四岁的时候,有天清晨离家出走,再也没有人看见过她或听说她的下落。“乌鸦”的孙女九岁的时候离开家,加入了在德黑兰城外山区扎营的土耳其吉卜赛人。另外的女孩要么跟着强盗土匪跑了,要么被游牧部族诱拐,再不然就是自愿卖身为妓。有个女人,秀莎的祖母,跳进卡拉季河里,希望河水能带着她直奔大海,但最后却变得乌紫浮肿,成了一具躺在河南岸上的尸体。另一个女孩,秀莎的姨母,离家途中被父亲逮了回去。他在她脚踝上系了一条绳子,余生把她拴在砖柱上。 美人秀莎从小听着她这些任性长辈的故事长大。听说她们之中有好多个最后都落得衣不蔽体,可怜兮兮地在连蝎子都绝迹的伊朗中部沙漠流浪,一心想回家,苦苦哀求家人原谅,却再没机会。打从小时候,她就体会到那种因与众不同而被人瞧不起的羞辱,也很担心自己会“没人要”——变成一辈子嫁不掉的老处女——她还怀疑自己终有一日也会离家出走,因为那是根植在“她血脉里”的宿命。她两岁大的时候,父亲过世了。母亲碧碧靠着家里经营的蔬果铺抚养她长大。碧碧卖的尽是对穆斯林来说太不新鲜甚至腐臭的东西——因为法律规定,犹太人不得接触新鲜的食品。对顾客不假辞色,对秀莎更是无情的碧碧,碰上抱着瘸腿孩子的乞妇讨一个被虫咬过的苹果吃时,总是想也不想地一口回绝。而碧碧教秀莎乖乖听话的法宝,就是拿石榴树枝抽她,抽到她皮开肉绽,血流不止。为了让秀莎逃脱宿命,不致远走高飞,碧碧以父亲为师,在秀莎睡觉的时候,把她的一双脚踝紧紧绑住。 秀莎安静哀伤地长大,心中充满恐惧,母亲给她的食物她几乎连一口都咽不下去,满心相信自己会一辈子结不了婚,孤零零地死掉。她开始省下布头,给自己准备寿衣。上门提亲的人并不多,这倒是事实,因为她的名声早就被“乌鸦”的传奇给玷污了。不过,远在提亲的人上门之前,碧碧就已经清清楚楚地告诉秀莎,绝对不会让她嫁人的。 “我要终结这件丢人的事,”碧碧这么说,“如果你嫁人,你就会像我一样,有个女儿,而她总有一天会离家出走,再不然她的女儿也会。我绝对不会让你生小孩,只有这样才能扭转我们的命运。” 十四岁的时候,秀莎出落得十分美丽,碧碧禁止她照镜子,怕她会变得虚荣,不听管教。到了十六岁,专替有钱穆斯林掘地三尺搜罗绝世美人以充实后宫的媒婆们,纷纷上门提亲。十八岁时,秀莎缝好寿衣,确信自己永远当不成母亲的她,把苦涩的泪珠滴进从离家出走的姨母那里继承来的泪瓶里,然后再一口喝掉,以铭记自己的哀痛。五旬节[五旬节(Pentecost Sunday),亦称圣灵降临节。据《圣经·新约》载,耶稣复活后第四十日升天,第五十日差遣圣灵降临,门徒领受圣灵后开始传教。这天也是以色列人传统纪念农业丰收的日子。]假期的前夕,碧碧到德黑兰市区去采买蔬果。隔天清晨,秀莎按寻常的时间开店——五点,比沿街叫卖饮用水的男人还早——整个早上都在与挑剔蔬菜价格的顾客讨价还价。接近中午的时候,布尺拉赫曼走进店里,正忙着剥掉莴苣烂叶的秀莎就此坠入爱河。 他当时在裁缝大师猫婆雅丽珊卓家里当学徒。雅丽珊卓是德黑兰犹太区最与众不同也最神秘的居民,她赞助艺术,还庇护了至少一百二十只野猫。猫儿只要受了虐待或不得宠爱,总有办法找到她家去。雅丽珊卓在犹太区住了八年,但没有人知道她真正的来历,也搞不清楚她当初是怎么来到这里落脚的。她自己一个人走来,什么行李都没带,只穿了一袭丝缎蓬蓬裙礼服,围着皮草披肩,戴着十二串珍珠。头发蓬乱狼藉,覆满尘土,但还是看得出曾经费了一番功夫梳整的痕迹。脚上那双细窄的高跟鞋破旧不堪,鞋底都快和脚底板黏在一起了。 她对区里的犹太人说,她从莫斯科来,出身皇室,是沙皇尼古拉二世麾下最伟大将军的妻子。有天晚上,她和丈夫正要出门去看歌剧的时候,有暴徒冲进她家,把她丈夫当场杀害。雅丽珊卓抓起披肩就跑。她老早就把所有的珠宝缝在披肩里了,因此也逃过一劫。独自走在街头,她以疯子和小孩才可能会有的勇气痛下决心,离开俄国。她走啊走啊,穿过自己住的那个富豪区,踏进莫斯科的贫民窟,从士兵、坦克和血淋淋、冷冰冰的尸体旁经过,就这样穿着丝缎礼服,戴着珍珠项链,走啊走,每回鞋跟一着地,她就以为会有一双手从后面伸出来抓住她。 但是没有人阻挡她,她说。最后,她来到德黑兰。 犹太区的人向来对外国人疑神疑鬼,特别是对非犹太人和女人,他们说雅丽珊卓不可能神不知鬼不觉地逃离俄国,说她不可能穿着高跟鞋和蓬蓬裙礼服跋涉数千里。而且即便她的确有一双蓝眼睛,操着俄国口音,可不管怎么说,就刚抵达此地的人而言,她那一口波斯语委实太过流利了。 不过呢,既然她胆子这么大,而且显然有一大笔钱可花,犹太人也就让她住了下来。她用金币付款买了一幢房子,宣称要把七个房间和院子全部留给自己住。她用各种古怪离奇的东西装饰房子:除了桌子、椅子,还有个像怪物的东西,她说那叫“躺椅”——金色的骨架,酒红色的天鹅绒布面。她在墙上凿窗,装上玻璃,让每个人都看得见她家里的房间。窗上挂着石榴红的布幔,垂着深蓝色的丝穗和金色的拉绳。接着,她雇了十几个男人把一头木皮闪亮、龇牙咧嘴的动物拖进她家。看热闹的人群绵延到三个街口之外。 她把这头动物放进她那间可以俯瞰街道的“接待厅”中,卸下它的外装,擦拭干净。然后她坐在椅子上,把手摆在它的牙齿上。那头野兽发出了叮叮咚咚的声音,一点都不刺耳。 “这是钢琴!”她对犹太人说出这头宠物的名字。“母亲曾打算把我训练成一名钢琴演奏家。” 就在这时,第一次有流言传出,说猫婆雅丽珊卓有个“男恩人”资助:替她把钢琴搬进屋里的工人后来告诉犹太人说,这架钢琴是个不愿透露姓名的亚述商人在欧洲买的古董。但雅丽珊卓毫不理会八卦中伤,对它们十分不屑,反用更加精心润饰的细节,把她逃离俄国的那个故事再对人讲述。然后她安顿下来,雇了拉赫曼。 布尺拉赫曼已经为雅丽珊卓工作了七年,负责跑腿打杂,清理房子,替她煮饭,也帮她裁剪缝纫了许多条蓬蓬裙礼服,因为她坚持在又脏又穷的犹太区中还是要这样穿着打扮。每天早上,他会走到碧碧家的铺子买蔬菜准备当天的饭菜。他看着秀莎长大,但是从来没注意过她——因为他比她只大两岁,又是个孤儿,很长一段时间里,女人压根儿没在他的意识里出现过。然后,突然有一天,他看见她,感到口干舌燥,双手冰冷,大脑一团混乱,最后什么都没买就走了。回家的路上,他一直想着秀莎,想着她抬眼看他的神态,她眼眸中的每一丝光影,他完完全全沉醉在这前所未有的意乱情迷之中,连雅丽珊卓的午餐都忘了煮。 整整两个星期,他每天到铺子去,站在街角盯着秀莎看,然后什么都没买就回家去。有天晚上,雅丽珊卓坐下来吃晚饭的时候,他清了清喉咙,问她认不认识卖菜的碧碧。 雅丽珊卓把那张涂脂抹粉的脸转过来看着他,显然对他的轻慢感到很不高兴,正准备提醒他,仆人不该拿私人的问题来烦主人时,却看见拉赫曼脸色惨白,紧张得不得了。她知道他心里必定藏了什么了不得的事,于是精心修画的眉毛一扬,在描过眼线的眼睛上方弯成一道完美的弧形,仔细端详拉赫曼,明白他是为情所困。 “原来是这么回事啊。”她微微一笑,“你看上菜贩的女儿啦?” 雅丽珊卓等拉赫曼替她斟完酒,端上她教他煮的汤,然后告退,站到房间后侧——即她正背后,这样他能在不侵扰她隐私的情况下,随时还能照应她的大小需求。直到这时,她才像评论那碗汤似的随口说:“去铺子里邀她们来喝茶吧。然后我再看看,怎么样按照你们这种不文明也不入流的求偶习俗,来安排个相亲。” 第二天,雅丽珊卓给碧碧写了封邀请函,派拉赫曼亲自送去。在铺子里,他站在老女人面前,紧张得浑身哆嗦,因为目不识丁,所以只能大概转述雅丽珊卓的意思。“今天下午到我家来,”他说,“喝杯茶。认识一下。” 身高一米九的碧碧,连坐着都像座巨塔一般俯瞰着拉赫曼。她的身躯占满了铺子所有的空间,让他觉得空气稀薄得不够他们两个人呼吸。一如往常,她穿着黑色的长袍,脸上盖着粗糙的面纱,躲在网纱后的双眼炯炯有神,如此炽烈,如此坚定,纯然是个决心以一己之力对抗全世界的女人。拉赫曼仿佛等了一辈子才等到她开口回答。 “我不喜欢茶,”她说,“而且我也不需要和谁认识。” 她的回绝对雅丽珊卓来说简直是奇耻大辱。若是平常,她铁定以一辈子对碧碧视而不见来报复。但是,那天她瞥见拉赫曼颓丧的表情,决定为这孩子的心理健康牺牲一点自己的尊严。她派他带着另一封邀请函去找碧碧。 “那么,来喝杯酒吧。”他又转述大意道,“有很重要的事我们必须谈一谈。” “只有男人和妓女才喝酒!”碧碧回答说。 猫婆雅丽珊卓恨恨地叹了口气,决定给碧碧一点教训。她回到房里,换上一袭淡紫色的天鹅绒礼服,套上三层蓬蓬裙和一件短背心,脚蹬颜色相衬的真丝鞋,颈上戴了一条紫水晶项链,抓起一把紫色蕾丝阳伞,往身上洒上一点紫色风信子香精。 “走吧。”她对拉赫曼说,从挤在她脚边腻腻歪歪的猫群里开出一条路来,“我有句话要对那个卖烂菜的女人说。” 他们在铺子后面找到正在抽水烟的碧碧。 “这个年轻人替我工作。”裹在紧身上衣里酥胸半露的雅丽珊卓,居高临下地用浓重的俄国口音对碧碧说。秀莎站在铺子后面的角落里侧耳凝听。“我们之所以到这里来,是因为他对你女儿有意思,请我代表他来提亲。” 碧碧瞄向她的目光,似乎让摆在敞口箱子里的蔬菜全凋萎了。 “滚开。” 雅丽珊卓深吸一口气,用力之猛,连脖子上的水晶也叮当作响。 “很好,”她气炸了,“我该说的话都说了。或许下一回幸运来敲门的时候,你会头脑清楚,知道该好好把握。” 她昂首阔步往外走,发誓再也不来了。 猫婆一走,碧碧转头找秀莎,伸手就掴了她一巴掌。她叫秀莎回家做晚饭,别再痴心妄想等着拉赫曼来找她,因为她不会嫁给他,也不会嫁给任何人,更别想再用她的眼睛勾引其他男人。 碧碧直到半夜才关店,然后带着西瓜回家准备晚饭之后吃。她一切开西瓜,房里就弥漫着紫色风信子的香味,让她想起那个穿天鹅绒礼服的俄国钢琴家。 那天晚上她不得不睡在院子里——为了避开雅丽珊卓的香水味——第二天早上醒来犯了头疼。一整天在铺子里,客人不停抱怨东西闻起来都像“那个养猫的疯狂钢琴家”,她提早关门,去了澡堂,洗刷掉皮肤上雅丽珊卓留下的香水味,可是一回到家,邻居就尖声怪叫,说她毁了他们的晚餐,害他们的孩子生病,因为她在家里摆了风信子。 碧碧当时四十七岁,已经守寡十六年了。她不怕上帝,不怕恶魔,甚至也不怕伊朗古老神话里的邪灵。但是她由衷相信命运的力量,她明白,驱之不散的风信子香味和脑海中挥之不去的猫婆雅丽珊卓,是来自上天的预兆,预示着秀莎命中注定要嫁给拉赫曼。所以她没交代秀莎一声就出了门,直接闯到猫婆家。 “不准举办婚礼,”拉赫曼一开门她就说,“我不给嫁妆,也不要你的聘金。你星期四晚上可以带她走。到时候我不在家。” 就这样,美人秀莎嫁给了布尺拉赫曼,并住进猫婆的房子。雅丽珊卓知道光靠男仆的薪水拉赫曼无法养家糊口,于是训练他当裁缝,放他出去自立门户。之后拉赫曼和秀莎搬出猫婆家,住在向碧碧租来的两间房里。每隔一年,秀莎就多添一个孩子。她母亲从未过来看她或孩子,但是每回生了女儿,她就捎话来要秀莎小心,因为迟早有个女儿会让母亲蒙羞。就在这时,仿佛为了取悦碧碧的命运诸神似的,罗珊娜诞生了。 1938年的夏季,异乎寻常地炎热干燥。城市周围沙漠吹来的尘土,在犹太区四处飞扬,给所有的东西——连小孩的睫毛和老太婆暗沉的下颔都不放过——盖上一层薄薄的沙膜。人们热渴难耐地醒来。动物变得躁动不安,在街头流窜。身穿黄金甲胄,带闪亮银剑的男子,骑马奔出古老童话的卷轴,来到这个永远渴求救赎的犹太区的阴暗后巷。 这是秀莎八年来第四次怀孕。她变得恍恍惚惚,心不在焉,对自己的孩子和日常生活起居都漠不关心。她在院子一坐就是一个上午,总要挨到邻居觉得她快中暑了,把她拖进屋。她一进屋就躺下,对周围走动的孩子们视而不见,既不给他们弄吃的,也不给他们清洗。布尺拉赫曼很担心妻子的状况,去找犹太区最好的产婆姬瓦商量。姬瓦说秀莎是因为怀孕而出现了暂时的老化现象。 “这是由胎儿的血和母亲的血不兼容引发的。”姬瓦解释说,“等孩子出生之后,你就会明白我的意思。你老婆和这个孩子永远都理解不了对方。” 日复一日,秀莎变得越来越安静,越来越心不在焉。怀孕六个月的时候,她有整整七天没开口和任何人说半句话。拉赫曼吓得半死,找来一个水蛭仙,那人把秀莎的衣服褪下肩头,放了四条黑色的水蛭在她背上。尽管有水蛭在身上,但秀莎还是一动也不动地趴着,显然没感觉到穿透肌肤的痛楚。等身上的水蛭一被拿走,她就坐了起来,穿好衣服。 “我一直想着大海。”她对拉赫曼说。 拉赫曼从没到过海边。他只从猫婆雅丽珊卓说的故事里听到过大海的存在。雅丽珊卓说她曾经和丈夫搭乘俄国沙皇的御船横渡海洋。对拉赫曼来说,大海代表了他担心会夺走妻子的世界。 “我问过猫婆雅丽珊卓,”他骗秀莎说,“她告诉我,没有大海这种东西。大海是吉卜赛人说来诱拐小孩的谎言。” 秀莎轻蔑地看着他。 “告诉雅丽珊卓,她错了。”她说,“我们的北方有大海,南方也有。而在两座海洋之间,土地是红色和金色的,非常壮观。” 就这样又过了两个月,连最乐观的人都已经放弃希望,不相信她会恢复正常。怀孕八个月的时候,有天早上,她醒来,唤着蜜黎安。 “去肉铺帮我买条羊腿。”她下达指令,“然后叫你爸爸去找产婆来,我要生了。” 清晨七点钟,拉赫曼走出家门去找姬瓦的时候,感到皮肤被阳光烫得起了水泡。暑热让通常拥挤不堪的犹太区街道冷清得像墓园。有那么一会儿,拉赫曼简直要以为是毛拉下达了屠杀令,吓得所有的犹太人全躲进地窖里了。 拉赫曼在产婆姬瓦位于犹太区第七道大门附近的房间里找到她。她正坐在那头异常矮小的骡子背上,一面用芥菜籽和蛋黄敷着肿胀的腿,一面祈求天降甘霖。她生来双腿就比常人短,所以一次顶多只能走个几步路,而行动不便让她变得肥胖笨重,浑身圆滚滚的像颗球。姬瓦年纪还小的时候,父亲为了让她能到处走动,就把她绑在小骡子背上,训练它在屋里行走,不跌倒也不撞坏任何东西。这头骡子是姬瓦长伴左右的同伴,几十年来已经成为她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了,除非要上厕所,否则她根本就不下骡子。她甚至还坐在骡子上吃饭,连睡觉时也是半阖着眼,身子挺得直直地坐在骡背上入睡。时日一久,她的皮肤变成了骡子皮的颜色,她的声音和它的一样沙哑,而她的长相更是半像女人,半像骡子。 相对的,这头骡子为了证明它对姬瓦的爱,也让自己的身体没长到超出她这个小房间的空间限制,同时也让自己活得比正常骡子更长:在拉赫曼来敲房门这天,产婆姬瓦已经六十八岁了,而她发誓骡子至少和她一样老。 拉赫曼告诉她说秀莎快生了。 “我们得想尽一切办法制止才行。”姬瓦丢下她那包芥菜籽,轻轻推着骡子,要它站起来。她是犹太区有史以来接生过最多新生儿的产婆,她清楚地知道,仿佛铭记《托拉》中的律法那般确定,怀胎八个月生下的孩子不是畸形儿,就是痴呆。 “七个月还好。”她对拉赫曼解释说。她脸上汗光闪闪,骡子豆大的汗珠也滴到地面上,汪成一洼水。“七个月大的时候,胎儿已经完全成形了。可是八个月的时候,胎儿会四分五裂,四肢和器官全都移了位,不在该在的位置上。而等进入第九个月后,所有的部位又都会再度回到原位,为出生做好准备。” 一抵达拉赫曼家,蜜黎安便朝他们奔来。 “妈妈在睡觉。”她迫不及待地报告说,“我给她煮了羊腿汤,润滑子宫,以防万一宝宝要出来了。另外,我把她的腿抬起来,叫她一定要等产婆来。” 姬瓦的骡子不必靠任何人指引就找到了秀莎的房间。它直接闯了进去,跪在床边。姬瓦卷起袖子,用蜜黎安端给她的那碗水洗净苍老多斑的双手,伸进秀莎的子宫里摸索宝宝的头。 “假警报。”她抽回手,又在水钵里洗了洗。骡子站起来,缓缓走回院子。“这天热得人头脑都不清楚了。” 一整天,天气都热得让人难以忍受。 但是那天深夜,一丝微风吹过犹太区,带来湿润空气与沁凉流水的味道,让雾气——浓重得看不穿的白雾——从烤得焦热的地面升起,穿过一幢幢盈满悲哀的房舍,拂过一个个欲望难耐,在睡梦中纠缠她们汉子的女人。黎明破晓时,白雾散去,太阳照耀德黑兰,但却照不到城里的犹太区:犹太区依旧沉寂静默,笼罩在蓝灰色的天空之下——宛如《圣经》中洪水浩劫过后的沙滩——散发着鱼腥味,那气味非常浓烈,浓得弥漫全城,浓得引来了穆斯林。他们在热得头晕目眩的中午转头一望,发现犹太人的那一角天空仍未破晓。 穆斯林向来深信“异教徒”会施展邪魔外道影响天地。他们聚拢到犹太区,却留在七道大门之外,生怕一踏进不洁之地就会被邪法缠身。他们在那里待了一整天,而所有的犹太人却依旧深陷梦境,梦见里海的海水,梦见载着无穷欲望的斑斓色彩。只有秀莎清醒地躺着,怀里抱着她刚出生的女儿。 晚上七点,太阳出来了。就从那天起,德黑兰犹太区的昼夜时序永远改变了。 早在碧碧还没出门往秀莎家去——黑色长袍垂在脚踝边沙沙作响,水晶念珠在手腕上叮叮当当,手杖叩叩地敲打着地面,宛如暗夜食尸鬼的心跳——早在太阳迟了十四个小时才升起,大惑不解的穆斯林人山人海围满犹太区的那个晚上,碧碧还没跨进秀莎房间的门槛之前,每个认识这个老太婆的人都敢打包票,她准备亲口宣布罗珊娜就是那个命带厄运的孩子。 他们心中了然,根本不需要听碧碧讲任何理由,或等她提供任何证据。这是不证自明的事实——就像上帝的存在,就像女人的卑微,就像猫婆雅丽珊卓打从来到犹太区之后就和那个负担她所有开销的亚述幽灵商人睡觉——这是不必证明就能确知的事实:罗珊娜害她妈妈怀孕的时候精神错乱,在绝无仅有的诡异状况下出生,而且已经在犹太区引起不下于大屠杀的骚动。她当然是命带厄运啦。碧碧绝对会这么说。 碧碧踏进屋里的时候,拉赫曼正套上裤子,一面对秀莎嘀咕说他刚刚一定才死而复生——否则怎么可能在她生产的过程中一直睡得不省人事呢。而偷人精塔拉叶则想尽办法要再进入梦乡,她刚梦见自己和一个金色皮肤、紫色眼睛的男人缠绵了整整二十四小时。就在这时,犹如上苍赐下启示般,房门砰然敞开,碧碧登场了。 她体型如此庞大,得弯下腰、侧着身子才能挤进门。 她走到秀莎身边,一把抱走女儿怀里的小宝宝。裹在旧毯子里的罗珊娜娇小苍白,嘴唇粉嫩圆润,眼睛圆睁,盯着人看。那双眼睛直盯着碧碧,让她不寒而栗。她把罗珊娜还给秀莎。 “这是带厄运的孩子,”她说,“可以的话就送人吧。再不然,你自己动手杀了她。” 猫婆雅丽珊卓十万火急地把拉赫曼找来。打从他结婚不当仆人之后,这几年她炒人鱿鱼的速度远比雇人还快,她没法像信任拉赫曼那样信任其他人。她唉声叹气说自己得了“厌倦”的毛病——她对目不识丁的邻居解释说就是精神痛苦的意思,因为和既不了解她也不欣赏她的人一起生活,让她觉得很受不了。她大部分的时间都是自己一个人,穿上蓬蓬裙礼服,盛装打扮,每天下午弹钢琴,不断扩张猫咪王国的版图,设计出更多精巧迷人的家饰来装点房子。从1938年的夏季到秋季,她有段时间关起门,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不让任何人见她一面,一直到初冬时分才再度露面,曾纤细的腰线和粉妆玉琢的外貌已不复。她开始忙着采买大量的食品和生活基本用品,在家里囤积煤、糖和油,还有烟熏鱼、干果和米,把每一个房间及地窖都塞满之后,她才终于罢手,找来拉赫曼。 “战争就快爆发了。”那天她坐在她的躺椅上警告他,身上不是她惯常穿的天鹅绒丝缎礼服,而是下摆仅及小腿肚的普通棉袍,一头灰白的长发——因为长年卷烫而变得又黄又干——披散在肩头。拉赫曼总觉得她像在紧咬着下唇,怕将某个秘密脱口而出。 “我每天晚上都梦见莫斯科大火。”她对他说,表情神似受伤的动物,明明疼痛难耐,却又为自己的痛苦羞愧。“我看见墙上溅满我丈夫的血。大祸就要临头了,我们该做好准备。” 他躬身站在她面前,右手紧抓着左手,等待着。有那么一会儿,她仿佛已经说完想说的话,很不耐烦地看着他,就像以前他在她面前待得太久惹得她不高兴一样。但是,接下来,突然之间,她想起叫他来的原因了。 “你的孩子,”她说,记忆力犹存让她很兴奋,“你们去年生的那个女孩,害街头巷尾全是鱼腥味的那个。我听说她的眼睛很怪。” 她直直盯着拉赫曼,可是他就像训练有素的仆人般,始终低头垂目。 “看着我,”她颐指气使地下令道,“看这边。” 他抬眼看她。 “我听到一些关于那个女孩的谣言。”她说,“很可怕的谣言。我想告诉你,你一定得看好她。” 他好像没听懂。她在躺椅的扶手上使劲一拍,倾身靠近他,好像要把每个字都直接灌进他的脑袋里。 “我听说你老婆打算杀了那个孩子。” 战争果真在1939年爆发了。战火蔓延到苏联的时候,伊朗举国惊慌。拉赫曼早已冷清的生意更是无人问津。食物变得比以前更匮乏,有整整两年,犹太人什么事都不干,每天只竖起耳朵探听是否有纳粹从苏联挥军南下进犯伊朗的消息:当时伊朗的国王礼萨·汗比较支持希特勒而非盟军。他准许德国间谍进入伊朗,并且不顾英国的再三警告,拒绝了盟军借道伊朗运送急迫需要的战争物资到苏联去的请求。1941年,盟军入侵了伊朗。 他们在夜里举兵进攻,击沉伊朗的几艘战舰,如入无人之境似的飞越领空,仅仅几个小时就攻占全国。他们接收了粮田与工厂,把所有的粮食全挪供军队之用,禁绝贸易、商业与旅行。到了隔月的赎罪日,犹太人群集会堂忏悔罪行,感谢上帝赐给他们盟军——因为盟军拯救他们逃离了希特勒的魔掌——同时也祈求上帝保佑他们免于饥荒。 那天,四岁的罗珊娜很沮丧。她父母到会堂去了,留她和蜜黎安在家。所有的人都要斋戒——连正在哺育新生儿的秀莎,根本不了解为什么要不吃不喝的罗珊娜都不例外。随着气温越来越高,罗珊娜口舌越发灼热干燥,她不断问蜜黎安要水喝。没办法,蜜黎安只好向她解释身为犹太人不得不守的戒律,要她起码挨到中午才能喝水。罗珊娜站在门边,等着那个背上捆着水桶卖饮用水的男人出现。但他根本没现身,于是她跑到街上,坐在干涸的水沟边等待着。等着等着,她突然想起邻居家有个贮水槽,就忙不迭地跑去找。 没人听见她怎么掉进去的。几分钟后,蜜黎安在家附近到处找不见,才发现罗珊娜失踪了。过了整整二十分钟之后,她才在邻居的水槽里找到漂在水面上的罗珊娜。这孩子肯定已经溺死了。 人们把浑身肿胀的罗珊娜捞出来,其他人围拢过来盯着她看:她的皮肤蓝得透明,指甲发紫,一大群白色的水虫从她头发里爬了出来,爬到她周遭的地面。这时她叹了口气,宛如悠然醒来的天使,嘴里涌出一注清澈冰凉的水,溅湿了每个人的鞋子。她张开眼,双眸闪着荧光。 “妈妈说我该喝水。”她对蜜黎安说。 1943年,天花肆虐德黑兰。小鸡夫人善恩的丈夫是第一个得病的人,但是他发病很快,在还没有人知道他得的是什么病之前就死了。最初三天,他浑身发热,高烧不退,抖个不停。第四天早上,他老婆进房间时,发现他的身子已经硬了。她跑到养小鸡和公鸡的院子,发现所有家禽就算没死的,也已经丢了半条命,奄奄一息。这些鸡他们本来是要卖给犹太屠夫的。她想警告大家提防来袭的传染病,但是没有人理她。新颁布的法律准许犹太人住到犹太区之外,小鸡夫人善恩是第一批受惠者。她住进了环抱德黑兰城的北山丘上的一座谷仓里,地点非常荒僻,因此没人想到她丈夫的病会传染给其他人。 但是在她丈夫葬礼过后几天,有位陆军医院的医生病倒了,症状和善恩形容的一模一样。接着,拉赫曼所剩不多的客人,一位十六岁的新娘,也高烧不退。转瞬之间,疫情便在犹太区一发不可收拾。 这年罗珊娜五岁。她听见父母谈起新近染病的人,说医院人满为患,拒收病患,而医生和护士拼命照顾病人,最后自己也病倒了。罗珊娜感觉到恶疾迫近的威胁,那股温温热热的恶臭,犹如一头骇人野兽呼出的气息。她看见一具具赤裸而惨白的尸体,被裹在便宜的帆布里,捆在哀伤的亲人背上,一路扛到犹太墓园去。没过多久,她就觉得自己家里也有了疾病的味道。 “这里闻起来有病味儿。”她对蜜黎安说。但是蜜黎安叫她别再说蠢话了。 “天花根本没有味道,”蜜黎安反驳她,“我听说它是靠水传播的。” 即便如此,罗珊娜还是坚持说她在家里的许多角落都看见发烧的热气,还指着几个地方说那里的味道最浓。1944年春,拉赫曼病了。 秀莎送他到济世医院,回到家时,她遵照医生的指示,烧掉了他所有的衣服。孩子们聚集在院子里,看着他们父亲的衣物被付之一炬。邻居们交头接耳说秀莎一定是疯了,不知在搞什么巫术,不过呢,天花既然是上帝的作为,就算她烧掉自己的房子和家当,也制止不了。 他们的说法倒也没错,因为就在那天晚上,秀莎唯一的儿子发病了。隔天早上,连苏珊也发烧了。秀莎知道自己如果不尽快采取行动,就会落得一无所有,于是鼓起勇气,去找那个她认为连死神都能吓跑的人。 碧碧穿着一袭浆洗到发硬的塔夫绸长袍跨进门来,只斜着眼瞄了罗珊娜一下。 “是她的错,”她开门见山地说,“是她把病带进来的。” 这是事实,秀莎绝望地对自己说,是罗珊娜先在家里谈起这病,才招来了病气;说不定她根本就希望家人得病;说不定是她在那些个展翅飞向秀莎从未听闻过的奇乡异土的夜晚,在睡梦中带回了病气,传染给其他人。 “有她在,你只会厄运缠身。”说完预言,碧碧就开始工作。 她把所有的门关紧钉牢,叫健康的孩子别靠近病人。她把染病的孩子集中在一个房间里,把自己和他们一起锁在里面。因为药品短缺,所以碧碧既不可能有疫苗,也没有办法拿到解毒剂,她只能靠着草药和每天用水蛭放血来治疗生病的孩子。为了驱走罗珊娜带进秀莎家的邪气,她用火盆装满煤炭,点上火,然后拿一个生鸡蛋写上罗珊娜的名字,摆在煤炭上,希望蛋会爆裂开来。她用野生的芸香籽烧出又浓又臭的烟,熏着罗珊娜的脸,熏得女孩泪眼婆娑,而她自己也恶心想吐。她掌心握着一把盐,兜着它们在苏珊和巴赫朗的头顶绕了个圈,然后把盐撒向罗珊娜。 至于秀莎呢,她诵经祷告,哭个不停,甚至动手做杏仁泪,这需要很长时间,也要耗费很大的心力,但它是在其他方法尽皆失败之后,用来寻求奇迹出现的唯一法子。一个星期过去了。第八天,碧碧从生病孩子的房间里出来,看着虽然疲累,却得意洋洋的。她宣布,生病的孩子都活下来了。 “去小鸡夫人善恩家,买一只公鸡来献祭。”她命令秀莎道,“带那个邪气的孩子一起去,一定要她亲眼看着鸡血洒出来。把鸡血装在瓶子里带回来,再带上小鸡夫人帮你写好的献祭经文。然后我们把瓶子挂在孩子房间外面。” 秀莎苍白颓丧地站在她母亲面前,眼睛紧紧凝望着碧碧的眼睛,嘴唇颤抖,仿佛想开口招认一桩她尚未犯下的罪行。她已经暗暗计划要杀掉自己的女儿。 她们走到犹太区边界,雇了一辆马车,搭到善恩的谷仓去。秀莎原本只想带罗珊娜一个去,但是蜜黎安坚持她和塔拉叶也要一道去。她们远远就看见了善恩的房子——一座位于泥土路中央的小棚屋,屋顶的一侧加盖了一个房间,看起来怪模怪样的。有个身影在那个屋顶房间里对着她们挥手。走近一点的时候,窗里的身影消失了,几分钟之后,又从大门冲了出来:她又瘦又小,穿着一件男式的白衬衫,袖子挽了起来,并用一条普通的绳子把西式长裤系在腰上。头上那顶军用硬帽是她从盟军手里买来的,自己在帽檐上装点了一圈白色纸花。 “请进,请进。”小鸡夫人善恩有点得意地招呼每个人。院子里有不少小鸡,地面上堆着整整五厘米厚的羽毛,混杂着干掉的鸟粪。善恩带秀莎到谷仓,开始沿着架在外墙的梯子往上爬,爬上谷仓的屋顶,进到她搭盖在屋顶上的那个房间,最后再爬上那个房间的屋顶。她站在屋顶上,活像个穿男装的稻草人,对着秀莎和孩子们招手。 “上来吧。”她放声大喊,“从这里望下去,风景漂亮得让人抓狂。” 她看孩子们不敢爬上梯子。 “来吧。”她又大笑道,“往下看才会觉得可怕。” 屋顶是平的,离地有三层楼高,铺着草席,还摆着大枕头、火盆、一根水管和一只烧炭火的铜茶壶。善恩盘腿坐在铜茶壶旁边,咧开缺牙的嘴对着孩子们笑,把红茶倒进指头大小的玻璃杯里。她问起拉赫曼和碧碧,教秀莎该怎么照顾生病的孩子。太阳开始西斜,夜幕渐渐低垂,她喝了一杯又一杯滚烫的热茶,娓娓道起自己的人生故事。 她父母一辈子都在养鸡。认识丈夫的时候,她才十三岁,他不顾父母反对,娶了她。他父亲和他断绝了父子关系。他母亲头披黑纱,带着一把火灰来参加婚礼,她把灰撒在头发上,代表心中的哀痛。 小鸡夫人善恩生了五个儿子,一个比一个健康,一个比一个聪明。她送他们去上犹太区的学校,然后上德黑兰的高中,接着申请奖学金赴法国留学。现在他们全当上医生了,工作太忙,地位又太高,没办法回到犹太区来。 她一直说一直说,说到黄昏转入薄暮,薄暮变成黑夜。她的声音甜美如青春少女,心情轻松快活,仿佛很庆幸有秀莎为伴。天色越来越暗,罗珊娜看着讲个不停的善恩,不知不觉趴在蜜黎安身边,缓缓入睡。 突然有只手拉了拉她的脚。她张开眼睛,看见姐姐们已经开始爬下梯子。善恩还是滔滔不绝,一面忙着拉毯子,给火盆添火,一面告诉秀莎说她们应该留下来过夜,真的,虽然礼萨·汗已经在国内实施军管,但是一个犹太女人带着三个女儿在夜里长途跋涉还是件很危险的事。 “过来。”秀莎拉着罗珊娜的手,“我们下去吧。” 罗珊娜压根儿没想到该逃。 多年之后,月姑蜜黎安回想起那天夜里的事,还感到一股悠远的恐惧,重温那段经历让她浑身战栗。天幕上星辰密布,月亮宛如明镜映照着地球。月光下,罗珊娜苍白娇小,眼睛半闭,蓬松的鬈发披散在脸周围;身穿着褪色的蓝色旧棉袍和从姐姐那里接收来的大了两号的旧鞋,看起来全然不像凡人——她是个天使,蜜黎安想,是个从天而降,停歇在善恩屋顶的天使。 就在那时,周遭隐隐骚动。一阵微风,宛如邪魔呼出的气息,再不然就是一只盘踞黑夜的灵魔在睡梦中一翻身,倾覆了梦境与现实之间的平衡。霎时,院子里的小鸡开始惊声啼鸣,拍打着翅膀,天空上出现一群鸽子,宛若一抹灰色的阴云,羽毛片片飘坠,遮蔽了明月。秀莎把罗珊娜推下了屋顶。 “别!”蜜黎安尖叫道,但是太迟了。 罗珊娜仰面落入夜色,缓缓下坠,展开双臂,双腿放松,宛如浮在水面上的泳者。她往下坠落,一点声息都没有。鞋掉了,眼睛大睁,却并不恐惧。就在快要碰到地面的时候,她开始上下挥动手臂,仿佛第一次展翅飞翔的小鸟——寻找身体的平衡,品尝着空气的滋味,爱上飞翔的自由。接着,她更有自信地摆动双臂,飞得越来越高,掉头越过善恩家院子的围墙,远离秀莎的身影和她那双行凶的手,远离德黑兰和它的恐惧,飞向白雪皑皑的厄尔布尔士山脉的顶峰,然后越过山峰,飞向波涛汹涌的里海。 事后,每个人对那天晚上目睹的事都有不尽相同的回忆。月姑蜜黎安说罗珊娜长出了翅膀——是那种有银色与白色羽毛的天鹅翅膀——往北飞,飞得越来越远,最后变成地平线上的一个小白点,然后消失无踪。塔拉叶佐证了她的说法,还有一些住在那条路上的邻居也说,夜里被鸽子惊叫的声音吵醒,看见一个有白翅膀的女孩飞过他们家的屋顶。小鸡夫人善恩不记得自己曾见到什么翅膀。她说罗珊娜像鬼魂一样飘了起来——轻若无形,靠着双臂就飞了起来——而且罗珊娜一直是清醒着的,她意识清明,完全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善恩的说法格外让秀莎胆战心惊。她不知道善恩说的到底对不对。不过秀莎坚称,是一大群鸽子突然飞拢过来涌起的强劲气流,把罗珊娜给吹走了。 然而,就连秀莎也无法否认,那天晚上罗珊娜的确消失了五个小时,等她终于回来的时候,现身地点也是她自己选择的:在济世医院门外的台阶上,因为她要去找爸爸。罗珊娜光着脚,惊恐万分,衣服碎成一条条的,夹杂着树叶,脸上满是尘土。她的瞳孔放得很大,看起来像个猛然面对强光的梦游者。 护士告诉她医院不准探病,因为有被传染的危险,而且话说回来,像她这个年纪的小孩,说什么都不该一大清早自己一个人在城里晃荡。罗珊娜站在大门口的台阶上,吵嚷吼叫,拼命想冲进大厅里,弄得护士长只好从背后一把抱住她,要把她拎出去。罗珊娜张口使劲咬住护士长的小臂,咬到皮开肉绽,护士长痛得松了手。罗珊娜跑上台阶,一群警卫和护士追在后面,等他们终于在二楼逮住她的时候,她已经放声大喊拉赫曼的名字好多遍,把其他病人吓得抓狂。 负责城内安全的宪兵被招来帮忙。宪兵是徒步过来的——他们的车子好几天前就已经没油了。他们瘦弱的身躯上松垮垮地挂着褪色的制服,肩上扛着他们根本不知道该怎么使用的过时武器。几番奋战之后,他们让罗珊娜安静下来,然后带她回家。那时,秀莎和孩子们也都回到家了。此前她们在泥巴路和善恩谷仓周围光秃秃的山丘上四处搜寻罗珊娜,却始终找不着,累得精疲力竭。 罗珊娜一看见秀莎,就本能地奔过去,想要得到妈妈的抚慰。但是,她突然停下脚步,抽身后退。有那么一会儿,她呆呆地一动也不动,嘴唇泛白,然后垂下头。 “我知道你做了什么。”她轻声说。 从那天起,打出生就百依百顺的罗珊娜开始像被千百恶魔附身了。或许是因为她曾经和死亡天使加百列打过照面,永远忘不了;或许是因为她从屋顶摔下来的时候震坏了脑袋;再不然,就是她无法接受,看起来这么爱她的妈妈竟然想杀掉她。无论原因何在,自从展翅飞翔过后,罗珊娜就变得躁动不安,她没办法在同一个地方坐太久,随时急着保护自己远离不管是真实还是假想的危险。她几乎再也睡不着觉了。 在家的时候,她不听蜜黎安与秀莎的话,只要她们想打她,她就动手还击,她们想把她关起来,她就逃得远远的。她总是过好几个小时之后才回家,浑身带着血迹,蓬头垢面,脚上的鞋子湿答答的,衣服也破破烂烂的,一副准备吵架的样子,所以没人敢惹她。拉赫曼出院回家以后,她暂时安静了一段时间。从知道是秀莎动手推她——不只是那天晚上把她从屋顶上推下去,还有赎罪日那天,趁她口渴的时候,把她推到邻居家的水槽里——的那一刻起就挥之不去的恐惧在拉赫曼回家之后暂时消失了。但只是暂时。罗珊娜知道秀莎怕她,她知道秀莎偷偷掉眼泪,低声对拉赫曼说:“把她送走吧。我好怕她。”罗珊娜心知肚明,而且她对自己也起了疑心——她怀疑自己真的很邪恶——弄得她快抓狂了。 两年过去,战争结束了,但是盟军继续占领着伊朗。拉赫曼一贫如洗。他的子女挨着饿。他的妻子一直提心吊胆,担心罗珊娜会害他们大祸临头。拉赫曼自己则怕秀莎会再次对罗珊娜下毒手。 因此,在罗珊娜满八岁那年,拉赫曼的所作所为一点不让人意外,他决定毕其功于一役,一面挽救家庭生活,一面拯救罗珊娜的生命——他要找个愿意收留罗珊娜的人,把她像个蹩脚礼物一样包好,送走。 猫婆雅丽珊卓把拉赫曼叫到家里去,说她又在找仆人了。过去十二年,她用过三十多个男仆。这一次,她说,她打算雇个女仆。 “男人动作慢又迟钝,天生就很难管教。”她对拉赫曼说,“去萨卜泽瓦尔附近的村子,替我买个聪明伶俐、可以训练来服侍我的年轻女孩。” 雅丽珊卓要拉赫曼去做的并不是什么异乎寻常的事。农家父母把孩子卖到城里替有钱人家工作是常有的事。雅丽珊卓准备付一大笔钱,买个聪明伶俐的女孩。一听到她的要求,拉赫曼就知道这是个绝对不容错过的好机会。他吞吞吐吐地问猫婆,与其找个农家女孩,她或许可以考虑一下他的女儿? “你想要她留在这里多久都没问题。”他说,但是没提他心里想的是哪个女儿,“而且你一文钱都不必给。我唯一的请求是,让她每天去学校上几个钟头的课。” 这时是中午十二点,雅丽珊卓正在家里的院子中吃早餐。她撑开伞,免得细腻的皮肤被太阳摧残;蓬蓬裙礼服重见天日,因为她腰臀多余的赘肉都已销声匿迹;而头发呢,那头用从黑市买来的一加仑[英制容积计量单位,1英加仑约等于4.546升。]英国啤酒清洗保养的头发,在头顶上盘成足足有五十厘米高的圆锥形,用上百个发夹固定成髻。一如往常,她在餐桌上铺了上浆的亚麻桌布,摆上昂贵的瓷器,把看歌剧用的眼镜摆在盘子边。这会儿,她拿起眼镜,仔细端详着拉赫曼。 “我要的是个可以一辈子留在我身边的女孩。”她冷冷地说。她的视力一直都不太好,从盟军占领以来更是持续恶化,现在就算靠着歌剧眼镜,她也只看得见模模糊糊的轮廓。可是她的自尊心太强,不肯承认自己需要眼镜,而且也还维持着惯有的自信,所以就连在她视力尚可时与她朝夕相处的拉赫曼,也没注意到她已经差不多全瞎了。 “你可以一辈子把她留在身边。”他说,突然羞愧得满脸通红,垂下目光盯着鞋尖。 雅丽珊卓放下眼镜,让拉赫曼回到近日以来时时笼罩在她身边的茫茫白雾里。她心想,看不见自己不想看到的东西,可真是惬意啊。她啜着咖啡,把椅子往后挪了一点,躲进伞影里。 “你要把大家都说是坏胚子的那个女儿给我。”她说。 他还是垂着头。 “我听说你老婆把她从屋顶上推下去,想杀了她。” 他不肯抬头看她。 “你早该知道的。我警告过你。” 拉赫曼竟然没反驳。他袖手旁观,眼睁睁看着这种骇人听闻的事发生,让她很愤慨。 “你真丢脸。”她说。拉赫曼被激怒了。 雅丽珊卓受够了。 “好吧。”她站起来,“把那个女孩带来吧,我得先看看她。” 星期四下午,拉赫曼带罗珊娜到市场去,给她买了一件新袍子、一条甜面包和她生平第一双新鞋子。他告诉她,新鞋不能穿上街,因为会弄脏弄坏,她得拎在手上,等到了目的地再穿上。 罗珊娜欣喜若狂,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做了什么好事,让爸爸对她这么好。那天和拉赫曼一起走出市场的时候,她下定决心要改正所有的过错,让自己值得拥有这些珍贵的礼物。 但是,拉赫曼没带她回家,而是去了猫婆家。 他们进门的时候,雅丽珊卓坐在钢琴前面。她一抬头,看见两个人影,一高一矮,她知道是拉赫曼带女儿来了。在钢琴上摸索了一阵之后,她想起自己把眼镜留在卧房里了,于是只好用那双患白内障的眼睛使劲儿瞧罗珊娜。雅丽珊卓的麻烦就此开始,因为她看见的不是一个有棕色鬈发与白皙皮肤的女孩隔着茫茫白雾在对她微笑,她看见的是她自己。 雅丽珊卓出生在俄国与伊朗交界的奥鲁米耶。她母亲是个天生失明的钢琴老师,出门的时候总是在眼睛上蒙一条白色蕾丝巾,在脚踝上挂一串细小的牛铃,提醒沿途的人她看不见。她没和雅丽珊卓的父亲结过婚,也没有其他的亲戚或朋友,一辈子都担心自己死后没有像样的葬礼,所以打从年轻时代就拼命攒钱准备后事。她无视自己和雅丽珊卓最基本的生活所需,攒下每一分钱,藏在钢琴里,留作葬礼之用。 母亲过世的时候,猫婆雅丽珊卓二十二岁。她一辈子最大的心愿就是离开奥鲁米耶,嫁个有钱人。此时她面临抉择,是要办场像样的葬礼完成母亲的遗愿,还是要抛下母亲,利用这笔钱远走高飞。最后,她把母亲的遗体就那么丢在了家里,没入棺也没入土。 她趁夜逃走,以为自己很快就会忘了那个老太婆。她觉得,活着的人既然这么需要钱,就不该把这笔钱浪费在死人身上。她告诉自己,她总有一天会回去,只要她找到有钱人结了婚,就会回去。她会找到母亲的尸体,办场母亲一心想要的隆重葬礼。 在莫斯科,雅丽珊卓嫁给了沙皇麾下的一位将军。后来他死了,但并不是像她说的那样死在暴徒的手里,而是因为欠赌债打架丧命的。雅丽珊卓再次孑然一身,也不得不再次想办法脱身。 她遇见了另一个男人——一个没什么雄才大略,但娶了有钱老婆的亚述商人。那个老婆当然了解男人都有生理冲动,所以一夫一妻制是行不通的。不过呢,她很有钱,有钱的女人才不像穷人那么在乎什么生理问题。于是呢,不想惹恼老婆而痛失财源的亚述人,只好把他和雅丽珊卓的婚外情藏得不见天日。 他安排她住进犹太区。这里离亚述人住的地方非常远,远得让他老婆绝对听不到这桩绯闻的风吹草动。他相信自己和雅丽珊卓的恋情只是逢场作戏,只要一嗅到危险或她年老色衰,他就会马上走人。但是,雅丽珊卓用优雅世故的欧洲风情与歌剧演员似的艳丽妆容魅惑了他,用迷离奇幻的故事和虚妄不实的习性引诱他踏进蛛网,越陷越深,终致无法脱身。每天晚上,犹太区沉沉入睡之后,他就偷偷穿过巷弄到她家里来,和她交欢直到破晓。没人见过他,连替她服务了七年之久的拉赫曼也没见过,连搬出大宅自立家业之前有一小段时间和猫婆住在一起的秀莎也没见过。原本一切都很顺利,真的,除了一个不小心,竟让那个没心肝的绿眼黄发怪物来到世间。 战争爆发的前一年,雅丽珊卓怀了亚述情人的孩子。她告诉他的时候,他要她故意跌下楼梯,流掉孩子,但是雅丽珊卓不肯。于是他叫她把自己锁在房子里,别让人知道她怀孕了。孩子生下来之后,他带回自己家里抚养。他告诉老婆说,女孩是个远房亲戚留下的孤儿。他老婆信了他的话。他们雇了个奶妈,让孩子在家里无忧无虑地长大。 猫婆雅丽珊卓从没问过情人,他们女儿叫什么名字,或她长什么模样。她从来不觉得把女儿送走有什么好丢脸的,因为她头脑很清楚,知道自己别无选择——没有真正的选择——因为赌注这么高,而胜算又这么低:她明白,选了女儿,就要失去情人,而没有情人,她就会穷困潦倒,孤苦无依,被弃之如敝屣。拉赫曼带罗珊娜来的那天,猫婆看着面前的女孩,就像看见了她自己:一个别无选择的女孩。 “让她留下来吧。”她说,并挥手要拉赫曼回到迷雾里。 起初,罗珊娜适应得很好,雅丽珊卓让她目眩神迷。她的模样,她的气味,她整日带着成群猫咪和已故沙皇的回忆在屋里到处转的生活,都让罗珊娜着迷。一身浆烫得笔挺的蕾丝花边与印花丝缎,头发飘着香水味儿,睫毛刷得又浓又黑,雅丽珊卓活脱脱像个陶瓷娃娃,像蓝眼罗特菲还没在郁金香大道开铺子之前在自家地下室卖的那种娃娃。 无论是雅丽珊卓主宰之下的静默,还是走廊里她自己脚步声的回音,或是那些没人住的空房间,摆着的不用的家具,都让罗珊娜叹为观止,啧啧称奇。猫儿躺在雅丽珊卓床上,猫儿舔着钢琴脚上的金叶镶边,猫儿在屋里的每个角落瞪着她看。 每天上午雅丽珊卓都在睡觉,直到罗珊娜从学校回来,替她端上咖啡才醒来。接着她要在梳妆台前面耗上三个小时,给头发卷上小发卷,把眉毛拔得精光,再重新画上两道眉;然后,把身体塞进紧身衣里,开始烦恼该穿哪件礼服,配哪串珍珠。等罗珊娜上完下午的课回来,猫婆也打扮停当,准备登场了。 她下午三点钟吃午餐,五点钟喝咖啡,赶在太阳快下山前踏进音乐室。这时,音乐室里灯火辉煌,表面覆着黑漆的钢琴闪着光泽,灿烂如展示柜里的珠宝。罗珊娜拉开窗帘,让每天定时聚集在窗外的褴褛孩童与无业老人饱览女主人的丰采。雅丽珊卓以王公贵族的高贵仪态面对观众,屈膝致意,坐了下来。刹那间,她已化身为沙皇尼古拉二世宫廷的首席钢琴家。她是沙皇最美丽动人的朝臣,在莫斯科歌剧院满座的观众面前展现千载难得一闻的琴艺。 琴声一波波涌起,衬着灯光,满室回荡,宛如阵阵波涛,在四墙之间跃动。雅丽珊卓打个信号——几乎无法察觉地微微点头——罗珊娜就打开所有的窗户,让琴音流进犹太区。乐音飘过巷弄,穿透墙壁半塌的房舍,唤醒两千年来始终沉睡在逆来顺受之中的犹太人,让他们在那一瞬间涌现奋起抵抗的渴望。 雅丽珊卓弹奏肖邦、贝多芬与舒曼,没有人知道她弹的是什么,也没有人能分辨她弹得好不好,因为他们以前从没听过像这样的音乐,也不知道该抱持什么期待。然而他们每天都来,不管日晒雨淋,顾不得午睡,牺牲在凉爽的咖啡馆喝热茶的乐趣,只为了来欣赏这个养了一大群猫的奇女子,欣赏这迷离国度的疯狂奇观。 天黑之后,雅丽珊卓回到卧房,倚在她的躺椅上,看书直到半夜。她给这条躺椅取了个女人的名字——约瑟芬。她告诉犹太人说,约瑟芬是伟大的战士拿破仑·波拿巴挚爱的女人,他封她为法兰西帝国的皇后。多年之后,罗珊娜的姐姐洛雪儿用这把椅子的名字给自己的女儿命名,希望她长大之后也能嫁个帝王。 上床之前,罗珊娜会在房子里绕一圈,点亮烛台,哼着雅丽珊卓弹奏的旋律,感到乐音在黑夜里隐隐回响。 罗珊娜在学校里会碰到姐妹们,但是她不敢问起父母,也不敢问她为什么非要永远住在雅丽珊卓家不可。她知道,这是为了惩罚她,因为她不听话,因为她床上满是羽毛,因为她如影随形的厄运。她知道她并不是唯一一个被迫在孩提时期就离开家的女孩:很多女孩被送到遥远的城镇去工作,再也见不到父母;还有很多女孩在青春期还没开始之前就被嫁掉,或被送给无法生育的亲戚。 然而,罗珊娜还是觉得妈妈很讨厌她。 “这不是你的错。”有一回蜜黎安对她说,“妈妈怕她自己会没命,她以为把你送走就可以改变我们的命运。” 事到如今,船锚已断,罗珊娜只能孤零零地迷失在大海之上。 她明白了现在雅丽珊卓的房子是她唯一的家。她认真工作,想尽办法不被思念父母的情绪或梦中所见的人事景物惹得心烦意乱。然而,每天早上醒来,她眼里看见的还是映照在里海碧蓝水面的金色阳光;而一走出房间,她就踏进了雅丽珊卓的回忆里:回忆的幽灵在这屋里到处走动,有血有肉,活生生的,比生命本身还要来得真实。 罗珊娜看见年轻的雅丽珊卓,穿着粗衣布衫,但总带着高人一等的神态。那女人不停念叨着她丢下的棺材和没下葬的孤零零的尸体,她说,她把尸首丢在那个再也回不去的城市里,她再也回不去了,因为市名改了,边界不见了。除了在老人家的记忆里,那里的大街小巷也已经不复存在了。 罗珊娜也看见雅丽珊卓的母亲:在雅丽珊卓弹钢琴的时候坐在她身边,手拍着大腿打拍子,脚踝上挂着麻风病患的铃铛,手指上戴着廉价的戒指。 只有那个像鬼魅一般的情人从未在罗珊娜面前现身。 他很高,罗珊娜从他抵达时地板吱吱嘎嘎的声音判断。他总是在罗珊娜上床之后才来。她看得出来,猫婆雅丽珊卓很怕他有一天会抛下她,在清晨离去后,永远不再回头:每天晚上,在他抵达之前,罗珊娜不论走到哪里都听得见雅丽珊卓的心跳声。等他终于来到之后,雅丽珊卓才如释重负地舒一口气。猫儿被赶下床去,恨恨地喵喵叫。一会儿之后,有个轻微的金属声响起,像个铃铛在轻轻敲着床头柜的陶瓷镶板。 罗珊娜来到猫婆家六个月之后,那个鬼魅般的情人不再到访。 有天晚上,雅丽珊卓等他直到天明。她在屋里,在院子里,踱来踱去,开门,关门,然后又开门。一直到第二天的午餐时间,她还在等,等到天黑,他还是没来。 第三天晚上,雅丽珊卓打从午夜时分就站在窗边,不肯走开,生怕错过情人跨进院子的身影。天亮罗珊娜到鱼池洗脸的时候,雅丽珊卓还躲在卧房的层层窗帷后偷偷往外看。她自尊心太强,不愿让人看见自己。 罗珊娜伸手入水,拍散了一个十分眼熟的鬼魂倒影:一个有双绿眼睛,穿着漆皮皮鞋的女孩。她双手舀起水,把那个鬼魂的倒影往脸上一泼。 “走开。”她心烦意乱地对那个鬼魂倒影说。她对神出鬼没的身影已经习以为常,早就懒得去分辨他们是真是假。“今天猫婆没心情见你。” 女孩映在池里的倒影一动也不动。在她身边,罗珊娜看见一个男人的倒影,一个她从未见过的男人。 他很高,头秃秃的,嘴唇红得有点过分;身穿背心口袋露出一截表链的欧式西装。相较于身体的其他部位,他的腿显得很肥。 罗珊娜转头看站在她面前的男人和女孩。 “雅丽珊卓告诉我你会飞。”他对罗珊娜说。 他的声音轻轻柔柔的,像女人的声音,说话的时候,他身体微微往前倾。他一脚踩在鱼池边上,手肘靠着大腿,微微笑着。 “这是我女儿。”他指着那个穿白皮鞋的女孩说。 “你们两个年纪应该差不多。”他说,“她要来和你们一起住。” 那女孩穿着浆得笔挺的白衬衫,深蓝裙子,蕾丝花边的白袜,鞋子新得像没穿过似的。在她身旁的地上,罗珊娜看见一个棕色的硬纸板手提箱立在尘土之中。 “她叫茉希狄。”那男人用舌尖舔舔红润的嘴唇。“她还不会讲波斯语,只会说亚述语,不过她很快就可以学会了。” 他望着自己映在鱼池里的倒影。 “而且呢,”他说,“你要帮我带个口信给雅丽珊卓。” 霎时,所有的鱼儿开始狂乱游动。罗珊娜抬头望向猫婆的卧房。她知道雅丽珊卓正透过她的歌剧眼镜看着他们。 那男人有点犹疑。 “告诉她,我不能再留着这个孩子了。”他说。他脖子上开始冒出汗珠,汗水顺着洁白的衬衫领往下淌。他看看茉希狄,看看卧房窗户,又回头看着罗珊娜。 “告诉她,”他吞了吞口水,“我不能再来了。” 鱼儿钻进池水深处,没再现身。男人呼了一口气,直起身子,勉强走到女孩身边。他用一种奇怪的语言对女孩轻声说了几句话,指背轻抚着女孩的脸庞。茉希狄缩了一下,没抬眼看他。他没办法,只好把原本的话再说了一遍,指指房子,一面对罗珊娜点点头。女孩一句话都没回答。 罗珊娜觉得这个女孩很坚强,坚强得吓人,不管成年人想怎么样,都打定主意绝不理会。他掏手帕揩掉手上的汗水时,她看见他左手无名指上的黄金婚戒。 “再见。”亚述人对罗珊娜说,想挤出微笑,却怎么也笑不出来。 一整个早上,罗珊娜和茉希狄彼此对望着。 茉希狄还是站在池边——一身富家千金的行头,洁白无瑕的袜子,系着深蓝宽缎带的白色草帽,她看起来如此完美,一点都碰不得的样子。站在她面前,罗珊娜那么渺小无助,很清楚自己和茉希狄没得比,一心只想要取悦她,只想求她别再用这种嫌恶的眼神看着自己。 接近中午的时候,罗珊娜猛然想起自己今天没去上学,而且也已经一整天没看见雅丽珊卓了。她走到雅丽珊卓房门口,敲了敲门,但是没人回答。她等了又等,不敢再次敲门。 “走开。”一会儿之后,雅丽珊卓的声音穿门而出。“我需要你的时候会叫你。” 罗珊娜走进厨房,找出前一夜的剩菜。她把饭菜摆在盘子上,忍耐着饥饿,端到外面给茉希狄。 “拿去,”她把盘子放在池边,为自己的慷慨大方而得意洋洋,“这是给你的。” 茉希狄瞥见饭菜的那一瞬间,罗珊娜就羞愧地一缩:顷刻之前还显得如此新鲜可口的东西,在这双富家千金眼睛的绿色光芒之中,立刻变得腐臭,变得难以下咽了。罗珊娜像粘在地上一样一动不动,无法决定该不该把餐盘端走。过了一会儿,趁茉希狄转头看着别处的时候,她伸出手,悄悄取走盘子。 后来,她看见茉希狄坐在池边,膝盖几乎抵住行李箱,但背还是挺得笔直,决心和全世界对抗。一直到晚上,茉希狄都还是一动也不动。 “你可以到里面来睡。”罗珊娜对她说,但一点用都没有。 院子里很暗,充斥着犹太区夜晚的各式声响——从街头传来的喃喃低语,回荡不歇。鱼池里暗影浮动,多彩的金鱼在月光下闪着荧光。罗珊娜怀念家里的众声喧哗,姐妹们坐下来吃饭或忙着做家事,秀莎喂着小宝宝或帮拉赫曼做衣服。看着一头黄色头发,全身白衣的茉希狄,罗珊娜比以往更觉得自己寂寞孤单,她好希望自己像茉希狄这般坚强,好希望妈妈留她在身边。 她在雅丽珊卓卧房外面的地板上睡着了,一整夜都梦着秀莎。第二天早上醒来,她对前一天夜里发生的事只有模模糊糊的印象。她看见自己躺在地上,什么都没盖,身上穿的还是学校制服,而雅丽珊卓的门还是锁着的,窗帘还是拉上的。罗珊娜于是站起来,去院子里看了看。她还在,猫婆雅丽珊卓和她那个有妇之夫情人生下的绿眼睛女儿,穿着深蓝色的百褶裙,坐在鱼池边,看起来精疲力竭,一脸苍白,但还是——还是没被击倒。 月姑蜜黎安打从在雅丽珊卓家院子里看见茉希狄的那一瞬,就很讨厌她,因为她傲慢得不得了,一句话都没说就把罗珊娜给惹哭了。罗珊娜劝不动茉希狄进屋里去,也没办法把雅丽珊卓哄出卧房,只好到学校找蜜黎安求救。她们一直等到下了课,校长睿智太太放学生回家之后,才一起走到猫婆家,一路上,罗珊娜都紧抓着蜜黎安的手。 蜜黎安是个很漂亮的女孩——修长苗条,出落得比同龄的女孩都标致,尽管有家族遗传的问题,还是吸引求婚者们不顾一切地上门提亲。但截至目前,来提亲的都是有缺陷的男人,他们知道要讨老婆就得做些让步。性情温和、美貌绝伦的蜜黎安,配那样的男人显然是浪费,所以她父母也舍不得把她嫁掉。 当然,蜜黎安一点都不质疑父母的判断力——虽然她已经十五岁,就快到女生开始变老再也嫁不掉的年龄了。她天生就温驯听话,对任何命运都逆来顺受。她具备女人的美德,一向谦卑恭顺,而且也不相信美貌是她踏进幸福人生的垫脚石。她在学校里用功读书,听老师的话,从不卖弄学识,也不曾吐露心中的秘密——在中学毕业之后还想继续升学。从年轻时起,蜜黎安就相信忍耐——接受人生带来的失望,让自己不致崩溃的力量——是人类最崇高的品格。她成天穿着严肃的黑色与悲伤的棕色衣服,把头发盘成紧紧的发髻,很少解开,年纪轻轻,就浑身散发出一股准备要当老处女的气息。她自己负起的责任比其他人加之于她的更多,连最微不足道的欢愉都唯恐避之不及,生怕它们会让自己的身体与心灵受到污染,随时准备好面对最糟糕的情况。正因为如此,在见到茉希狄之后,她才会这么突然又长久地记恨上茉希狄。 她们站在猫婆的院子里,瞪着彼此——茉希狄坐了一天半,累坏了;蜜黎安看见这个华丽耀眼到令人难以置信的金发女孩,惊讶得目瞪口呆。一会儿之后,她恍然大悟,自己若不马上发动攻击,就只能乖乖接受失败。 “恶魔才穿亮闪闪的白鞋呢。”她的声音冷若冰霜。 她绕着茉希狄打转,找寻可以下手的弱点,发现了那个行李箱。 “她爸爸一定很想摆脱她。”她大声说出心里的推论。 她问也没问就打开行李箱,在一大堆浆烫折好的衣物里翻找——全都是白色的蕾丝和柔软的棉料,还有三双漆皮皮鞋(一双白的,两双黑的,鞋底几乎都还是全新的),让蜜黎安嫉妒得双手发冷。她轻蔑地哼了一声。 她对罗珊娜说:“她穿着这些东西一踏上我们的街啊,就全毁喽。” 茉希狄气得不得了,撤下心防,对着蜜黎安吐出一连串的咒骂。从她嘴里吐出来的字字句句,在空中晃啊荡啊,宛如挂在肉铺里的那些禽鸟肉。她说的是亚述语,蜜黎安听着完全无法理解——所以也就没有任何效果,这只证明了茉希狄也有弱点,只证明了她面对这些讲着她不会说也听不懂的语言的人时,有多么无能为力。 蜜黎安这一回合赢了。 “我们去找猫婆。”她对罗珊娜说。 她们在雅丽珊卓的房门上敲了两下。 “夫人阁下,”蜜黎安高声喊道,刻意用尊称来唤这位老妇人,“有件非常紧急的事,需要您来处理。” 没有回答。 “夫人阁下,”她又喊道,“您家院子里有个陌生的女孩,带着个行李箱,装满了可能是偷来的衣服,您的仆人罗珊娜和我,不知道该拿她怎么办才好。” 最后,她们打开门,走了进去。 雅丽珊卓端坐在她的“约瑟芬”上头。头上的发髻半塌着,手臂软软地垂在躺椅上,身上还戴着三天前等候她那个不会归来的情人时戴的珍珠。门一打开,她就倒抽一口气,仿佛从漫长的睡梦中突然惊醒,然后扬起下巴。尽管脸上的妆已经斑驳脱落,眼睛布满血丝,几乎张不开,但她还是想保持仪态。只是她必定也知道伤害早已无可挽回了——在此之前一直完美无缺的偶像,瞬间变成了盐柱——因为她对着两个女孩伸出手,要她们扶她起来。她们扶她到梳妆镜前,帮她脱下衣服,解开紧身褡,脱掉鞋子。然后让她躺在床上。 她在床上足足躺了十一天,分不清映在眼里的阴影与睡梦的昏沉,她非常享受她的平静,珍惜她的自由,可以不必忆起一丝一毫的现实,若非罗珊娜和蜜黎安不时煮粥,把黏糊糊的汤汁灌进她的喉咙免得她饿死,她很可能就这样永远沉浸在一语不发的失神状态里了。到最后,她总算起床了,但除了自己的幻想之外,她觉得什么都无所谓了,也不再掩饰她眼睛已经全瞎的事实。 和她母亲一样,猫婆开始告诉罗珊娜该怎么安葬她。 “叫你爸爸卖掉我的钢琴,用那笔钱来办场隆重的葬礼。”她说,“邀请我的情人来。帮我换上绿色的塔夫绸礼服,挂上长串珍珠,把我的嘴唇涂成鲜亮的红色。把我埋在靠近清澈水流的地方,每逢下雨时来为我上坟。” 她有时说得泫然欲泣,自怜自艾,有时却心如铁石,随口轻描淡写,仿佛明白历史之所以不断重演,全都是因为上帝太缺乏想象力了。她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对于罗珊娜一想到可能失去她就心惊胆战的那种绝望,完全不理解。 天使罗珊娜每咬一口食物就尝到饥饿的滋味,每到晚上就担心秀莎会来要她的命,但是,比起这所有的恐惧,最让她害怕的是雅丽珊卓终将一死的时刻。 正因如此,罗珊娜才会格外小心地照顾猫婆,像照顾小婴儿似的喂她吃饭,替她更衣洗澡;也因此,罗珊娜才会对茉希狄这么有耐心:忍耐她乱发脾气、暴跳如雷,随时堆满微笑、心平气和地走近她,直到慢慢地,慢慢地,茉希狄终于放下恨意,把罗珊娜当作朋友。她们都孤苦无依,都被父母抛弃,都只能靠着雅丽珊卓过日子。尽管如此,罗珊娜这么放不下猫婆,还是招来茉希狄的嘲笑。 “别再把她当成没人发现的国宝啦。”她对罗珊娜说,醇厚似天鹅绒的嗓音,也掩不住怒气。在犹太区住了一年之后,她学会了波斯语,但还讲得不太流利。“我倒是祈祷她早死早超生。那样我就可以离开犹太区,永远不回来。” 希望这个女人早点死,一点都不让茉希狄有罪恶感。这个女人带她来到世上却抛弃了她,以前不想要她,现在又假装她根本不存在。她看不出她有任何理由,应该觉得自己和雅丽珊卓有关系,或者应该像罗珊娜不时幻想的那样,期待父亲会再回来,带她回家。住在犹太区的这段时间,茉希狄只有一个追求不懈、最后也终于达成的目标:尽快离开,钓个蠢得不只给她钱还给她自由的富有男人,让她可以无牵无挂地独自去见识世界,再也不必因为仰仗任何人而换来失望。 早在年纪还没大得可以执行计划之前,她就已经拟好策略了。例如,她知道自己有超乎常人的美貌,她知道自己的身体虽然还不到发育期,却已经散发出引人遐思的挑逗意味。每当她穿着棕色的学校制服款款穿过男生群时,总能让他们脸红心跳。她很讨厌制服粗糙的布料,也不肯穿上所有女生都必须穿的——都怪该死的睿智太太——那种厚得像油布的黑色裤袜。取而代之,她穿上白色的薄丝袜,把头发放下来垂在肩头,直到有一天早上朝会,睿智太太用那双黝黑的手抓住她,把她的满头金发浸到一桶泥巴水里,然后扎成紧紧的辫子,紧得让茉希狄觉得鼻子以上的皮肤都快裂开了。睿智太太保证说,如果下一回茉希狄敢再“不梳头”就来学校,就要剪掉她的头发。这番话显然达到了效果,因为茉希狄开始扎起马尾。即便如此,她走起路来马尾还是左摇右晃,不时甩一下,弹一下,让头发像以前一样不安分,充满暗示。 随着岁月流逝,年龄增长,雅丽珊卓家的一双女孩成了犹太区嚼舌根的话题。罗珊娜骨架纤巧,皮肤白皙,有双焦糖色的眼睛,纯真无邪的模样,仿佛不食人间烟火。她身上褪了颜色的衣服是用雅丽珊卓不要的旧布料缝制的,总是太长太宽,因为她老笔直地裁剪布料,缝起来活像个布袋。她也穿蜜黎安从家里带来给她的旧鞋子。她捧着书走路上学的时候,背后总有一串恶毒的议论如影随形。在她身边,昂首阔步的茉希狄像匹冠军马似的——胸膛挺得高高的,眼底尽是不屑的神色——只要有哪个老太婆敢对她品头论足,马上就骂回去。 “这不是她们的错,”罗珊娜对她说,“她们会这么刻薄,是因为她们老了,而且她们心里很难过,怕自己就快死了。” “她们早死早好。”茉希狄心不甘情不愿地休兵,“穷人活那么久要干吗?有钱人才该长命百岁。” 茉希狄想要有钱,也想要长命百岁。她的注意力全集中在男生身上,她不等他们先来找她,而是主动找上他们,好测试自己的威力,划出势力范围,让犹太区的其他女孩不敢越雷池一步。十二岁的时候,她光靠那双豹子似的媚眼,靠她弹动的胸部,轻启的琥珀色双唇,以及她朝他们走去时的模样——靠得那么近,近得可以感觉到他们的身体在打着补丁的制服下颤抖——就足以让男生陷入无法自拔的绝境。她轻声叹息,呼出的白色轻雾蒙上他们被太阳晒得黝黑的脸庞,在那一瞬间,他们感觉到此生再也无法体会的幸福快乐。然而就在此时,她却又一转身,宛如一阵尘烟,远去无踪。 十四岁的时候,她让男生趴在母亲膝头哭泣,让已婚男人在她的挑逗调情之下自惭形秽,回家揍老婆。 十六岁的时候,她不再上学了,大半的时间都在德黑兰鬼混,四处寻觅可以带她脱离猫婆家的有钱穆斯林。对那些早在她还没和任何人上床之前就骂她是“妓女”的犹太人,她理都不理。罗珊娜警告她说,她钓上的男人是在利用她,上完床就会抛弃她,她哈哈大笑,说还不知道是谁利用谁呢。她把他们送她的钱和礼物拿给罗珊娜看,证明没有人占她的便宜。 七年过去了。挑起全家生活重担的罗珊娜,把除了钢琴之外所有能卖的家当全卖光了,可即便这样,也只能勉强凑足三餐度日的钱,她还得靠蜜黎安的帮忙。蜜黎安从高中毕业了,刚开始当老师,教一年级。她大半的薪水都拿来养父母和弟妹,有时还想办法挤出一些来给罗珊娜。事实上,猫婆和罗珊娜的生活多半是靠茉希狄的钱来维持的。 有些个晚上,茉希狄根本没回家。隔天早上,摸黑赶往邻近村庄的摊贩看见她溜下闪亮亮的轿车,睡眼惺忪但趾高气扬地走过犹太区窄窄的街道,哼着异国的曲调,脸上挂着藏了秘密的微笑。 回到家里,她就着将明未明的晨光缓缓褪去衣服,脱掉她从郁金香大道上的蓝眼罗特菲店里买来的丝袜,以及她强迫罗珊娜替她做的紧身衣。她细数德黑兰的那些男朋友给罗珊娜听:他们都是年纪比较大的男人,她说,因为年轻小伙子没钱可挥霍,且只给点小之又小的礼物就期待能有“真爱”当回报。 罗珊娜不懂她的朋友怎么会这么讨厌有人爱她。 “我呢,想要有个爱我的男人。”她对茉希狄说,“我不在乎他有没有钱,只要他愿意带我回家,永远不离开我。” 然后她会往后靠着枕头,形容她未来的男人,说得活灵活现,仿佛已经见到这么一个人,在等着她。 “他很年轻,很亲切,我们会一起生个全世界的人都喜欢的女儿,因为她比任何人见过的任何东西都漂亮——比月姑蜜黎安漂亮,甚至比你还漂亮。更棒的是,她还很聪明呢,你光看她的眼睛就知道,连睿智太太都不敢不让她上大学。因为睿智太太知道,每个人都知道,我的女儿总有一天会光宗耀祖,洗刷我带给家族的所有耻辱。” 她们就这样静静坐着,罗珊娜梦想的魔力缓缓充塞了整个房间,一景一物那么栩栩如生,让茉希狄觉得仿佛一伸手就摸得着,在那短短的一瞬间里,她们的喜悦唾手可得。但是,茉希狄最后还是会强迫自己摆脱这疯狂的念头。 “你就像其他人一样蠢。”她会哈哈大笑,“你嫁的那个男人会把钱花在其他女人身上,留你在家里替他养小孩。等我意气风发骑在某人头上的时候,你就只能洗米,做白日梦,幻想你的女儿有一天会征服全世界。” 茉希狄果然找到了她的男人。 他是个有钱的穆斯林,名叫阿敏,在伊朗全国各地拥有一大串纺织工厂。那些工厂原本生产规模不大,厂里的机器在盟军占领期间全停工生锈了,可是等盟军一撤退,阿敏又重起炉灶,让工厂转瞬成了现代化的生产企业,大发利市。为了管理德黑兰的工厂,他雇了个经理。 这个经理没什么钱,也没见过什么世面,可是他大权在握,能够雇用或开除员工,所以呢,尽管穿着一身破旧的西装和磨坏鞋跟的鞋子,他还是敢去找茉希狄,唯一怕的只是被她取笑罢了。他在蓝眼罗特菲店里发现正在浏览进口唇膏的茉希狄,他问她愿不愿意和他到对街去喝杯热茶。 茉希狄只瞥了这人脏兮兮的鞋子和皱巴巴的长裤一眼,就知道最好别浪费时间。 “我不喝茶。”她回答说,然后心照不宣地对着蓝眼罗特菲微笑,“我只喝烧酒。” 那名经理深受鼓舞,问她要不要到他家,参加他为老板举办的派对。经理骄傲得不得了地说,他的老板是大名鼎鼎的阿敏,全国所有的棉花田和纺织厂,除了被国王偷走的部分之外,都是他的。 “到我家来吧,你爱喝多少烧酒都可以。”他坚持,“你想抽鸦片也没问题。” 茉希狄回家换上白色的丝缎洋装。她在一本买来时就已经过期一年的旧杂志上看见这套衣服,硬要罗珊娜帮她做。结果不尽理想:衣摆一边长一边短,袖口也太紧。但是穿上之后,茉希狄看起来活脱脱像个电影明星,像个她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当上的电影明星。 那名经理在蓝眼罗特菲铺子外面的车上等她。他说她太美了。 我们等着瞧吧,看你老板是不是值得我费这番功夫,茉希狄在车里点起一根烟时这么想。 那位贵宾五十几岁,有两个老婆,七个孙子,还有一大群他连名字都懒得记的情妇与姘头。他比茉希狄原本盘算的还有钱,但是除了有钱之外,他还是个人品高尚,而且没什么坏心眼的男人。所以那天晚上,他看见茉希狄站在房间的另一端,隔着一大群脱掉外套喝烧酒的男人对着他微笑时,根本想象不到她会给他的人生带来什么灾难性的影响。他盘腿坐着,面前摆着一根水烟管,吃着甜点,抽着许多伊朗人日日不可或缺的鸦片。一整个晚上,她都背靠墙站着,抽着香烟,盯着阿敏看。直到夜色深重,阿敏起身准备搭司机驾驶的轿车离去时,她款款走近,问他愿不愿意带她回家。 “那我们的主人怎么办?”阿敏问,她的大胆逗得他开心。 电影明星茉希狄盯着阿敏看,眼神如此温暖,让他觉得自己愿意沉浸在她的目光里,永远不离开。她伸出手,用指尖在他那块镶钻的金表表盘上轻轻画着圈。她领头走在他前面三步,怒火中烧的经理眼睁睁看着老板带走了他的战利品,却生怕逾越他在工厂里的身份,敢怒不敢言。阿敏一坐上车,她的腿就盘上他的腰,舌头溜进他的嘴里。 1955年的夏季,有整整四个月的时间,电影明星茉希狄没回犹太区的家。罗珊娜等了她好几天,然后又等了一个星期,最后担心茉希狄出了事,就到德黑兰去找她。罗珊娜找到郁金香大道上的蓝眼罗特菲的铺子。 “别再白费工夫等她啦。”罗特菲劝她。他是个很亲切的人,因为个子太小,所以看起来不太有男子气概,但是那双清澈的蓝眼睛和宽解人心的态度,让大家都很喜欢他。“她已经挖到金矿啦,如果她那双绿眼睛后面还有半个脑子的话,就绝对不会回来了。” 罗珊娜不相信罗特菲的话。 “茉希狄不会没告诉我一声就离开的。” 即使过了好几个月茉希狄依旧音讯全无,即使流言四起,说什么茉希狄嫁给阿敏啦,怀了他的孩子啦,还说她和他的大老婆住在一起,罗珊娜也坚持己念,不为所动。没了茉希狄带回家的钱,罗珊娜和猫婆从一贫如洗沦落到一无所有,于是,有些知道她们情况的犹太人跑去找拉赫曼,要他帮自己的女儿一把。 在家里,雅丽珊卓穿着破破烂烂的礼服,成天晃来晃去,对着她想象中的俄国皇宫仆役发号施令。“晚餐我们要吃龙蒿炖羊肉,莳萝拌番红花饭,配上红酒,还有香橙雪酪。别像上次那样把龙蒿给烧焦了。” 实际上,她们吃烤薄饼,橄榄油拌饭,配上小黄瓜和核桃。每天都是一样的东西,午餐和晚餐都是,至于早餐呢,就喝一杯甜茶配前一夜剩下来的饼。但是雅丽珊卓一整个星期都穿着同一件紧身低胸礼服,露出她皱巴巴的乳房,在幻想中正踮着脚尖,围着她身着戎装的将军丈夫跳芭蕾舞,之后他们会坐下来享用白葡萄酒和用火葱及韭葱调味的康沃尔母鸡。 茉希狄住进了阿敏在德黑兰众多房宅中的一幢。家里有成群的仆役伺候,出门有司机开的斯蒂庞克代步。花起钱来活像刚抢了国王宝库般大方。她没向阿敏提出任何要求——不要他的时间,不要他的爱,也没要他保证至少会照顾她到她找到下一个男人为止。她之所以和他若即若离,并不是因为顾忌他的家庭或他的社会地位,而是因为她知道,单单从她每回一下床就发现他双手变得冰凉这件事来看,阿敏已经一脚踩进洞在飞速坠落而不自知。 她留在他身边整整四个月,然后打包好他送她的衣服和珠宝,说她要离开了。阿敏哈哈大笑,当然啦,他确信她只是虚张声势,因为她既没有其他男人供养,而且名声坏到这个地步,也不可能回犹太区了。那些犹太人突然大起胆子来,没准会丢石头砸死她。可是,等她真的走出大门的时候,他慌得要和她谈条件。 “别走。”他说,“我会娶你,和你约定一段六个月的短期婚姻。” 什叶派伊斯兰律法准许男人娶四个永久的妻子,但只要精力应付得来,想讨多少个临时老婆都可以。这是个光明正大的方法,让男人既可以拥有情人,又不违背真主禁止通奸的律法。但是,成为临时妻子的女人却会失去贞操,日后也没有冠夫姓或享用夫家钱财的权利。 电影明星茉希狄头也不回地离阿敏而去。 她带着装满衣服的行李箱回到犹太区,浑身散发着高雅贵气,怎么看都像是有钱人的情妇,连脚上那双昂贵皮鞋蒙上的灰尘,都没减损她一现身就绽放的灿烂光芒。 “就快了。”她低声和罗珊娜咬耳朵,冷冷的嘲讽语气,活脱脱是个知道自己就快达到目的的女人。“等我结婚之后,你可以来和我一起住。” 当然啦,阿敏对她的不知天高地厚只一笑置之。他是个家财万贯的男人,而她只是个有一顿没一顿的年轻女孩,没有家世背景,除了出众的容貌之外,没有什么麻雀变凤凰的指望。在之后的九个星期里,他一心相信茉希狄绝对逃不出他的掌心。他甚至找了另一个情人,一个至少假装在乎他这个人甚于他的钱的女人。然后,有天早上,坐在理发店的椅子上,他瞥了一眼镜里的自己就抓狂了。镜里的不是那个志得意满地拥有许多工厂和许多女人的年轻男人,阿敏看见的是一个年华老去的家伙,须发花白,下巴松弛,看似已走到人生的尽头。他脑袋里有个东西失声惊叫——很大声,以至他觉得店里的其他人肯定都听见了——等惊叫声平息之后,他顿时醒悟,他要茉希狄回来,因为她是他的青春,是他的野心,是他气喘吁吁的肺里吞吐的每一缕气息。 他派车到犹太区去接她,但是她把车打发走了。 他送给她一双镶着细碎红宝石的手绘缎面鞋。她收下鞋,但是对他送出的讯息没给半点响应。 最终他亲自来看她。有天傍晚,他到猫婆雅丽珊卓家里来找她。茉希狄告诉他,如果想再度拥有她,唯一的方法是休掉他所有的老婆,只娶她一个。 电影明星茉希狄在1956年3月21日的早晨离开了犹太区,身穿阿敏在德黑兰最有名的裁缝那里为她定制的白色结婚礼服,有上千人夹道目送她离开。成群的犹太人一直跟着她走到犹太区的大门口,看着她坐上阿敏的车子,十年来第一次,每一个人,从最慈悲的到最毒舌的,全都哑口不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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