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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迪凯·里奇勒和布莱恩·摩尔[莫迪凯·里奇勒(Mordecai Richler,1931—2001),加拿大作家,代表作《达迪·克拉维茨的学徒生涯》(The Apprenticeship of Duddy Kravitz),曾两次入围布克奖。]未经删节 作者:戴安娜·阿西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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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我又重读了一遍《杂技演员》这本书,这是我们于1954年出版的莫迪凯·里奇勒的第一部小说。我已经四十五年没再读它了。“谈谈年轻人的书吧!”我对自己说,“我们接受这本书的理由到底是什么?”因为这本书其实写得很不怎么样,但在它的笨拙里,能感觉到作者的某些天性在挣扎。我们当时正在建立自己的作者资源库,迫切需要新的、有前途的年轻作者。我必须说,对安德烈和我能从中分辨出支撑全书的严肃和诚实(但完全没体会出丝毫智慧),我应该表示祝贺;而他最终成为一个作家所带来的回报,也完全是我们应得的。 莫迪凯本人在当时就给人一种神秘的感觉。从见到他的那一刻起,我就非常喜欢他,但又不时会问自己为什么,因为他几乎不说话,我就没见过像他当时那样完全不擅长闲聊的人。如果一个人几乎从不说一句话,你怎么能说他是个慷慨、善良、诚实又有趣的人呢?我到现在也没弄明白,但确实如此,我一直确信他就是这样的,而且很快就发现,除非他有话要说,否则他就不会搭腔,这就是让我如此喜欢他的部分原因。他是我能想象到的最不虚伪的人,到今天仍然如此(当然他已经变得更善于说话了)。 他以及他介绍给我认识的布莱恩·摩尔,是我在写前面几页的乐观段落时想到的作家。那时我已经三十七岁了,但战争对时间的影响,就像括号对文本的影响一样,当一个人恢复正常生活时,有时候感觉就像是中断之前的延续,所以即使带着战争的伤痕,你还是会突然觉得自己比实际年龄年轻。当那两个人在我们的作者资源库以及在我的生活里新鲜出炉时,日子正充满了惊奇、娱乐和欢愉的味道。到现在,从历史的角度来回溯,这种感觉似乎很奇怪,但确实非常愉快。当然,那时我已经遇到过一些令我钦佩的作者,但这两位是我最早当成朋友来看待的好作者,此外还是我非常喜欢却没有与之发生性关系的男人(虽然我当时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我们的关系取决于他们的写作——这对他们来说比其他任何事情都重要,而这恰好也是我最感兴趣的东西,就是这一点创造了我们关系里的温暖,所以才让缺乏性吸引力变得无关紧要。 尽管相对而言,我更喜欢莫迪凯,但更了解布莱恩,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我不够了解莫迪凯,这一部分是因为我比莫迪凯年长,另一部分是因为莫迪凯沉默寡言,还有就是因为他身边的女人。他的第一任妻子结合了许多令人厌烦的性格和许多可爱的品质,因此对她的不耐烦不可避免地伴随着内疚感,这是一种不舒服的状态,所以我尽量少和他们在一起;他的第二任妻子弗洛伦斯又美得令人自惭形秽,我很高兴地说,现在,我已经能够透过她的美丽(当然是经久不衰的),看到她为什么至今依然是我认识的人中最受爱戴的女人,但在过去,莫迪凯宁愿消失在他与这个可爱之人的婚姻之中(只需要读读《巴尼的版本》——这是他最新的,在我看来也是最好的小说,就知道莫迪凯对一见钟情的理解是什么)。此外,他们还回了加拿大,这种距离上的疏远,让我们更倾向于认为他对于离开我们并不怎么介意。 在他离开之前,我很高兴看到他已经实至名归。他的第二和第三部小说都比第一部好,但也都因为一种青涩的正经感而显得不够有光彩,而在《达迪·克拉维茨的学徒生涯》这本书里,他突破了自我,使用粗鄙而机智的语言,将之前的拘谨严肃释放到了空气中,可以说是一种胜利。如果这情形是在他离开我们之后发生的,我会觉得难过,但实际情况刚好相反,所以我非常自豪。他和我们一起做的最后一本书(那是很久以后,他再次进入了我们的童书作者库)是《无与伦比的阿图克》,虽然稍微有点蛇尾,但大部分内容都非常有意思,现在读起来都能让我开怀大笑。所以他将快乐留在了身后。而且我完全理解他为什么要离开我们(这是对抗我内心苦涩的重要特效药),如果不这样做,我甚至会认为他傻。莫迪凯靠他的笔生活,有一个不断壮大的家庭需要供养,而正好有人准备付给他更多的钱。虽然我们有出版商跑马圈地的本能,但也知道自己并非最合适的出版商,这种自知的好处就是,你最关心的只有一点——是好书就应该出版。你自然希望出版商是自己,但如果是其他人,那也不是世界末日。 布莱恩·摩尔是莫迪凯介绍给我的,他说这位朋友写了本非常好的书,我们应该出版,但我也不能无视安德烈发现《朱迪斯·赫恩》的功劳。正如安德烈所记得的,在他访问纽约的最后一天,布莱恩在纽约的经纪人将这本书稿给了他。他在回家的航班上读了以后,立即决定必须出版。但我觉得他很可能和我一样,被莫迪凯推荐了以后,才要求看看书稿。但不管他有没有要求,他肯定一眼就认出了它的品质。当他把书稿交给我时,我已经听说了这本书并很想读一读,其出色之处让我有了双倍的愉悦——因为布莱恩是莫迪凯的朋友。他们两人在巴黎相识,莫迪凯是加拿大人,布莱恩是北爱尔兰人,他们一起在加拿大生活了一段时间,不过摩尔一家在认识我们后不久就搬到了纽约。 在布莱恩写《朱迪斯·赫恩》(后来改名为《朱迪斯·赫恩的孤寂情感》,以平装本发行并在美国出版)之前,他正拼命为自己拥有一个居所而打拼,他曾经用笔名写过几部惊悚小说,以袖珍本出版,他说这是他学习讲故事的很有用的学徒期,因为这种体裁的法则,是要求每页都必须有故事发生。但不管这种练习多么有用,也无法解释《朱迪斯·赫恩》的成功。这是他的第一本严肃书籍,已经展现出他完全掌握了所需的书写技巧和高度、以己推人的惊人能力,以及他独特的人生观——这是一种悲剧性的观点,即他不会对生活中的悲剧大惊小怪,而是接受它是我们所有人都必须面对的一部分生命结构。事实证明,他不仅无法写出烂书,而且他的大量作品里还有更多出色的书,但就我而言,还是认为《朱迪斯·赫恩》最为真实、感人。 当他于1955年为出版《朱迪斯·赫恩》来到伦敦时,其妻子杰姬并没有随行,她或许正忙着将全家搬去纽约。他长得有点出乎我的预料,但我立刻喜欢上了他:身材矮小、肥胖,脑袋圆圆的,鼻子尖尖的,像一只知更鸟,他那种缺乏起伏的阿尔斯特口音我还是第一次听到。他胖是因为患有溃疡,而当时流行的治疗方法是大量喝牛奶,当然也因为杰姬是个出色的厨师,她做的火腿,烤制之前会真的注入大量白兰地(成为我最沉痛的食物记忆之一),为此她还备有个专门的医用注射器。第一次见面,我请他去家里吃晚饭时,他很小心地对我解释说他对妻子很专一,这种防范措施让我有些想笑,因为既明智又略带喜剧色彩。 极少有男人会如此体贴地说明自己处于“请勿打扰”的状态(也许我这么说是在奉承他,说不定他并不是体贴,而可能只是一种清教徒式的胆怯。但我就是这么看的),一旦他确定我对他没有怀抱任何浪漫或掠夺性的幻想,友谊的大门便就此敞开。在我认识他和杰姬这一对儿之后,我们似乎就无话不谈。各种伟大的八卦,当我用“伟大”这个词儿,我想表达的就是“伟大”的意思,因为这是最高级、最纯粹的八卦:一种对人类行为饱含热情的兴趣,因幽默而点亮,超越了恶意。当然,我们经常谈论写作,包括他自己的以及别人的写作,最后还谈到了我的写作,但更多时候,我们会带着兴奋、敬畏、惊讶、恐惧或喜悦等种种心情,来谈论人们都干了些什么以及为什么这么干。我们贪婪地咀嚼着自己以及他人的生活。 除了在摩尔一家来英国时我会见到他们外(他们曾在切尔西[伦敦西部的一个区域,位于泰晤士河北岸。]租了一幢房子,客厅里挂着弗朗西斯·培根的画像),我还和他们在滨海自由城[法国南部阿尔卑斯省的一个市镇。]度过了半个假期(另一半在卡涅[与滨海自由城同属滨海阿尔卑斯省。]度过),一起乘坐法兰西号横渡过大西洋,一起住在他们纽约的家里,还有两次住在他们在阿甘西特[阿甘西特海滩,位于纽约。]的避暑别墅里。就是在滨海自由城,我听布莱恩说起了他搬到加拿大的故事。 这是个痛苦而浪漫的故事。战争结束后,布莱恩在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找到一份工作,这份工作将他带到波兰,在那里,他爱上了一个比他年长的女人(也可能是他先爱上了她,然后追随去了波兰)。这是一种狂野的激情,并不因她酗酒而减弱分毫。那次不幸的唯一影响是他为了跟上她的脚步,喝得远超自己的能力,他心怀恐惧地描述道,某次醒来,发现自己躺在旅馆卧室地板上自己的呕吐物里,不知今日何日,然后手脚并用地爬到浴室喝水,又因为水搅动了体内仍存的伏特加,再次醉倒,最后整整昏迷了两天。在那场艳遇里,除了零星闪过的幸福感,什么都没有,因为和她在一起时,他从来不知道自己和她的关系处于什么状态,或因为他醉后情绪波动,或因为她鄙视他痴迷自己的惨状,我不太能确定。他唯一能记得的是,那是一段痛苦的时光,但当她告诉他一切都结束了,并只身去了加拿大时,尽管他试图接受这个现实,却根本做不到。他又跟着她去了加拿大,但她根本不愿意见他。他说,他从此厌恶起了浪漫激情这些事情。 也因此,他与家乡阿尔斯特决裂,与他那相当传统的天主教家庭疏离(但从未决裂),这给了他面对自己小说里大量素材的必要角度。他并没有从一开始就从事严肃写作,最早去加拿大时,他曾依靠为报纸搞点校对工作来谋生,并在此期间遇到了记者杰姬。然后就是那些很有用的袖珍版惊悚小说,这些书一定赚了不少钱,因为当他有了足够的安全感,能安定下来写想写的书时,杰姬已经不用工作了。我第一次见到他们时,他们的儿子迈克尔大约两岁,尽管摩尔一家住的谈不上奢华,却也非常舒适。 他们给人的印象是非常般配的一对,就像广告上人们希望找到的那种讨人喜欢的、从不会向对方发脾气的另一半。他们和彼此的朋友相处良好,在书籍、绘画、家居用品、食物和饮料,当然还有八卦方面有着相同的品味。他们一起欢笑,一起爱护迈克尔,和他们在一起也非常愉快。我还记得自己试图比较出和他们两人谁在一起时更开心,结果势均力敌:和布莱恩一起聊聊写作会有额外的愉悦,他既朴实无华又非常认真;和杰姬一起聊聊女人八卦,也非常诚实有趣。我过去常常满心欢喜地期待着和他们会面。 我们出版了布莱恩的五本书:1955年的《朱迪斯·赫恩》,1958年的《牧神节》,1960年的《金杰·科菲的运气》,1963年的《来自地狱边缘的回答》,最后还有1966年的《冰激凌皇帝》。但为什么,有了这些良好开端,我们却没有继续出版他的其他书呢? 好吧,由于我们在广告方面太过节俭,所以不管怎样我们都可能会失去他。在电视孕育的思维和行为方式形成之前,图书推广几乎完全依赖于评论(这个我们总是能获得的)以及在报纸上做广告。采访和公开露面很少见,而且只适用于本身就有新闻的人。对作者来说也一样,比如我们的作者阿兰·庞巴德,曾划着橡皮艇穿越大西洋,想要证明遇难的水手如果知道正确的做法,就能在海上存活。一个小说家,必须杀妻或出了类似的事情,才能获得书籍介绍之外的版面关注。所以当小说家觉得自己的书销量太少时,抱怨的总是广告不足。 另一方面,出版商却知道,图书,即使是非常畅销的图书,所打的广告也几乎是无用的。就算这些广告真的能增加销量,增加的销量带来的收益也远远抵不上成本。但确实有两种广告是有意义的:第一种是在专业报纸上刊登出版社即将出版的新书预告,这有助于书商和图书馆员寻找信息;第二种是在大发行量的报纸上用整版打出某本书的显眼广告,前提是其作者已经非常著名。普通的广告,只是6英寸、8英寸或10英寸的一列(有时是双列,但通常是单列),里面还塞满各种其他书籍的简介……就我而言,我只需要问问自己,什么时候读过这样的广告(除了为检查印刷是否有问题之外),更不用说因这种广告买过任何东西?只有评论文章或有人热情地谈论某本书时才会激发我去买它,那其他人又有什么不同?但是,我们依然继续投放那些毫无意义或几乎毫无意义的广告(当然,会尽可能地少投放),只是为了让作者们高兴,向他们报告说“你的书在报纸 A、B、C、D、E 、F上都做了广告”,希望他们能对这个真实的陈述留下一个印象就好,不要来问我们:“同一个广告中还有多少其他书籍,广告空间有多大,在报纸的哪个位置?”一般的作者们往往对这个印象就感到满足了。但布莱恩很快就开始觉得不够好。到了他的第三本小说时,他开始认为自己应该得到与格雷厄姆·格林的小说同样的待遇。 单说布莱恩所写书籍的质量,如果我们真的在发行量很大的报纸上给他做整版广告,并经常这么做,无疑确实会让他像格林一样有名。但是考虑到:第一,需要花很长时间才能起作用;第二,这么做会激怒其他作家;第三,我们负担不起。或者说安德烈是这么想的,在我们出版社,除了安德烈,没人可以决定能花多少钱干什么事。当安德烈认为将布莱恩的书籍广告转变为大牌广告的想法是无稽之谈时,我能做的全部,我必须承认,我曾梦想过的全部,也只是用不那么粗鲁的话向布莱恩传达安德烈的意见而已。到了1966年《冰激凌皇帝》出版时,布莱恩只是不时地喃喃自语,然后就似乎忘了广告这码事了。 那本书出版后不久,我出差去了纽约,和往常一样见到了摩尔一家,并应邀在阿甘西特待了几天。纽约正在热浪中受罪,对比之下,那些舒适的长岛海滨小镇非常有魅力,街道绿树成荫,木瓦铺就的房子远离街道,掩映在树木之间,显得宁静美丽!英国人一直为自己在18世纪发展出的完美民居自豪,但我认为美国人那朴实无华、优雅、亲和的木屋更胜一筹,这些木屋在新英格兰州以恭敬谦逊的方式得以保存。摩尔夫妇租的房子并不特别出众,但走进前门的那一刻,就令人感到很舒服,而“舒服”则是适用于整个阿甘西特的词语。除了容纳夏季游客作为主业,这个地方的居民当时或早已形成了自己的生活方式,这里并不时髦。尽管常客坚持认为,比起势利的汉普顿,他们更喜欢这里,但汉普顿依然是“强盗”资本家们爱去的、广阔的乡村隐居之地,大笔资金仍然流向那里。我认为阿甘西特确实值得排在前面,这个地方受到作家和医学人士的青睐,尤其是精神科医生。我到的时候,布莱恩和杰姬正忙着一场以月下夜泳收尾的派对,四五个喝多了的精神科医生非常放松和快乐,在海里漂流时,互相倾诉了最大的秘密——可不像普通人以为的在床上干了点什么,而是他们各自赚了多少钱。 我并非摩尔一家唯一的客人。他们和我一年前就认识且喜欢的一对夫妇成了朋友,就是写了非常优秀的自然类书籍且大获成功的富兰克林·拉塞尔,以及他极富魅力的加拿大妻子吉恩。她是个女演员,据摩尔一家说是个不错的女演员。但她在纽约几乎找不到自己想演的角色,因为(在她看来)美国人从不认真对待加拿大人。富兰克林此时正为了某本书在某个条件恶劣的地方旅行,吉恩很需要振作起来,因此常和我们待在一起。这两对夫妇的关系非常亲密,刚刚合资在新泽西州的乡下买了一块地。摩尔一家打算住在那里的旧农舍里,拉塞尔一家正在改造谷仓,这次冒险是这个夏天最令人激动的事。 我在阿甘西特待了三四天,和以往的时光一样开心愉快。有一天,吉恩还接管了厨房,做了一道拿手的美味虾菜。还有一天,她和布莱恩要长途开车到刚买的地产那儿,与建筑商商量事情,杰姬就和我一起去萨格港郊游。我在那儿的最后一天,大家在海滩漫步,杰姬和十岁的儿子迈克尔走在前面,我忽然发现自己在琢磨“亲爱的杰姬有点儿对自己的外表太不注意了吧”,她原本就和布莱恩一样胖乎乎的,最近好像更胖了,那条破旧的牛仔短裤绷得紧紧的,一头粗糙的金发也疏于保养,看起来就像是被随意剪断而不是修剪过的,而且还因海水的浸泡而变得僵硬,像稻草一样支棱着。如果不看她那生动的脸庞和淡褐色的眼睛,她看起来就是一团糟。尽管没有刻意做比较,但走在身边的吉恩却总是引人注目,身上散发着一种轻而易举的优雅,这个场景很可能引发了我这个想法。 然而,这只是一闪而过的想法,要不是因为一个月后我收到杰姬的来信,告诉我布莱恩和吉恩一起私奔了,我根本不会记得这件事。 我的第一反应是对自己的迟钝感到羞愧。我不是总为自己是人类行为的精明观察者而自豪吗?怎么可能只注意到一点点不祥的预兆,就将其完全抛诸脑后呢?这就是我的洞察力吗?布莱恩对浪漫激情的厌恶?得了吧! 我接下来的、持久的反应则是替杰姬感到极度震惊。因为她对所发生的事没有任何预感。她发现自己婚姻灾难的方式极其老套,是在将布莱恩的夹克送去清洗时在口袋里发现了一张字条。因为不能完全确定其含义,她去找布莱恩寻求解释,他承认了一切,然后他们就一起走了。她给我写信时仍处于震惊之中,我对她和迈克尔感到非常同情。 才过了几天,布莱恩在我心目中就成了个恶棍。他和吉恩坠入爱河时还准备继续他们的财产共享计划呢,直到被发现才放弃,这似乎很不寻常,但这就是当时杰姬和我看到的情况。后来我想到,他们俩对富兰克林和杰姬可能也并没有表面上看上去那么冷血,也许他们一起去“跟建筑商商量事情”那天或之后,才意识到彼此的热情不可抗拒。但即使我对他们的无情感到震惊,我也知道,坠入爱河这件事确实发生了,而且一旦发生就没有回头路。我也承认,我和朋友们一致认为布莱恩和杰姬之间的关系万里无云,这肯定是错的。尽管他几乎从不表现出来,但一定也压抑了一段时间。任何人要是以为自己了解他人关系里的来龙去脉,这肯定是荒谬的,因此责怪布莱恩在吉恩身上找到了他所需要但杰姬无法给予的东西(确实如此,且余生皆然),也是荒谬的。 所以我觉得自己很快会从摩尔家庭破裂的不愉快中走出来,再次看到布莱恩。但当时我无法停止为杰姬思考,这场婚姻给了她想要的所有东西,她曾为布莱恩的作家身份感到自豪,也曾为与他为伴感到幸福,但现在这一切都过去了。她的面前,延伸着无限的空虚,她的上下左右,里里外外,萦绕着因被拒绝而产生的羞耻气息。随之而来的问题,是担心迈克尔如何度过这场灾难,这母子俩将如何应对……如果有谁值得同情,那必然是她。布莱恩已经看到并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同时在最重要的领域,也就是写作中保持着绝对的安全。没人需要为布莱恩感到难过,所以我想支持杰姬,这意味着我会经常给她写信,此时如果要我给布莱恩写信,我反而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因此,我本该保持沉默,但我没有。在收到一封简短的落着布莱恩地址的便条时(我不记得这是他还是他的经纪人发来的了),我几乎同样简短地做了回复,说虽然我确信我们很快就会恢复到原来的关系,但就目前而言,我为杰姬感到难过,所以希望他和我仅讨论工作。 我现在很后悔没有留着他的答复,因为其陌生感根本无法描述。但我确实没有保留,在向安德烈展示过之后,我就再也不想看到它了。 接下来的事尽管令人不快,却很理性,工作信函也终止了,因为我们不再有进一步的业务。本来他就对我们未能正确宣传他的书不满了一段时间,所以正在寻找新的出版商。尽管令人沮丧,但确实很明智,如果一切仅仅因这封信而停止,我们可能会许下某种承诺,然后会来改善自己的表现吧。如果这也不能安抚他,安德烈才会把他当作贪婪愚蠢的典型作家而放弃,而我则会悲伤地觉得是因为自己的过错失去了他。但事情并没有止于这封信,他后来又写来长达一页半的信,信里充满了对被他甩掉的那个女人的怨恨和自以为是的狂热,还说我站在杰姬一边,就不可能是他的朋友。那封信的语气让安德烈和我同样震惊,以至于布莱恩成了安德烈唯一没有试图阻止离开的作者。 莫迪凯告诉我,当时摩尔家的其他朋友都被他这种“非我即敌”的态度吓坏了,这让事情显得更不寻常。我之前从没遇到过这种我现在知道非常普遍的现象:一个人破坏了伙伴关系,却试图将全部责任推到其已经抛弃的人身上。我想,因内疚而产生退缩是正常的,尤其对布莱恩这样成长环境的人,会产生一种尖锐的罪恶感。但即便如此,盲目地得了便宜还想卖乖,不仅是丑陋的,而且是愚蠢的,我遇到的这第一个例子似乎难以置信,在今天看来,似乎仍然如此。那个十分亲切地品味着人类愚蠢和失败的布莱恩,竟然以这种方式砰然落入严重的自欺欺人中……就仿佛我失去了他两次,首先是作为朋友(非常痛苦),然后是作为他这个人。那封信不可能是我认识的布莱恩写的。 年纪大了就经常会发生这样的情况,当你回顾过往令人吃惊的事件时,似乎都能找到解释,甚至司空见惯,这是随着时间流逝,反应逐渐迟钝的结果。但也许我应该为此感谢布莱恩,因为他干的这件事,到现在依然能给我带来清晰的、沮丧的一击。 杰姬如今已经死了。对她来说,某段时间里,这个故事似乎发生了令人惊讶的向好的甚至是滑稽方向的反转。她和富兰克林·拉塞尔这两个被抛下的人,继续承担着共享财产计划,成了比以往任何时候都亲密的朋友,后来两人产生了感情,最终还结了婚。她不是个心怀怨恨的人,除了困惑,我从来没听她表达过对布莱恩更强烈的情绪。但只有一次,她显然很想告诉我,富兰克林其实很高兴摆脱了吉恩。我的印象是,她和富兰克林在一起觉得很舒服,就如同布莱恩刚从自己醉醺醺的爱情热情中恢复过来与她在一起时的感觉一样。我曾经和他们一起住在新泽西的房子里(他们后来卖掉了谷仓),看到他们开心地生活在一起,勇敢地应对刚刚遭遇的第一场灾难(他们可爱的儿子亚历山大刚出生就患上了先天性椎骨背侧闭合不全),那会儿,那一系列漫长的手术也快到头了,亚历山大看起来和同龄的孩子一样活泼开朗。杰姬感情生活的重心,显然已经转到了以儿子为傲,以及能让他恢复到目前状态的幸福感里。 那次见面后不久,她和富兰克林就一起去旅行了,我想这是他们第一次觉得可以放心地暂时将亚历山大交给别人看管。但就在那次旅行中,她病倒了,回家后被确诊为胰腺癌。她英勇地与病魔抗争,但最后还是悲惨地离开了。 富兰克林和我不太熟,因此我们没有保持联系,但她去世大约两年后,我偶然遇到过他。他一直在家里照顾她到最后,所经历的一切都令他感到震惊。我只知道迈克尔·摩尔在母亲去世后去与自己的父亲生活在了一起,但富兰克林和亚历山大后来发生了什么,我就不太清楚了。 尽管布莱恩离开我们比其他作者更令我们痛苦,但并没有妨碍我回忆起他和我们在一起时的那些快乐,以及他为许多八卦盛会做出的重大而宝贵的贡献,所以发表他的作品得大于失。而莫迪凯因自己职业生涯的明智决策搬家之后,我几乎没再见过他,对此我感到真切的遗憾,但我也因能读到他的书,并成为他的第一家出版商而感到自豪。读完《巴尼的版本》,我对他比自己第一家出版社活得长久又成功而感到高兴。在本章结尾,我很愿意记下自己曾对他说过的一句话:“你最终一定会成为加拿大文学界的元老。”如果元老也能像他一样完全不自夸,那他肯定是做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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