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阿尔弗雷德·切斯特[阿尔弗雷德·切斯特(Alfred Chester,1928—1971),美国作家,以具有挑战性的实验型作品闻名,代表作《精致的尸体》(The Exquisite Corpse)、短篇小说《当我上楼梯时》(As I Was Going Up the Stair)入选“美国最佳短篇小说”。]未经删节 作者:戴安娜·阿西尔 |
||||
我可能是英国唯一记得阿尔弗雷德·切斯特和他的书的人,他写的东西实在太奇怪了,无法吸引大量读者,而我们一直也没能解决这个问题。但他仍然是我因为出版而认识的最杰出的人。自从他1971年去世以来,我和他在美国的朋友们一直在为他寻找新的读者群,也经常想到并说起,认识他是我们最重要的人生经历之一。 1956年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他刚二十六岁,那年我们出版了他的小说《杰米是我心中所愿》(Jamie Is My Heart’s Desire)以及他的短篇集《龙在这里》(Here Be Dragons)。我的第一印象?最先的感觉大概是丑,他戴着假发,没有眉毛也没有眼睫毛,眼睛也是浅色的,身材矮胖。但紧接着,我就发现了他的开朗和有趣,没过多久,我就喜欢上了他的长相。 他同时还会让人产生敬畏之感,既因为他的散文,也因为他的个性。阿尔弗雷德戴着假发,从来没戴过面具,但他坐在那里,就是阿尔弗雷德,任何人都无法改变这一点。如同一块石英般坚定。 他从巴黎来到伦敦,在巴黎的日子里,他一直在自由的绿茵上撒欢奔跑,尽力摆脱自己那传统、甚至庸俗的布鲁克林犹太家庭。像苏珊·桑塔格[苏珊·桑塔格(Susan Sontag,1933—2004),美国著名的作家和评论家,代表作《疾病的隐喻》。]和辛西娅·欧芝克[辛西娅·欧芝克(Cynthia Ozick,1928— ),美国短篇小说家、散文家,美国笔会奖和纳博科夫与马拉默德小说奖双料得主,同样也是国家图书评论奖得主。代表作《大披巾》(The Shawl)。]这些出色的纽约年轻人,从学生时代就认识他,满怀紧张地注视着他,担心他将来会比自己更出色,但他之后不得不离开。此时,他正处于刚发表了第一部小说的欢欣状态,准备享受即将发生的一切事、一切人。每次遇到他,无论是单独遇到还是在聚会上,都让我想起托尔斯泰笔下的娜塔莎·罗斯托娃[托尔斯泰的代表作《战争与和平》中的人物。]与自己的诱惑者相遇,立刻意识到自己和这个男人之间没有任何通常意义上的障碍时所感受到的兴奋和惊恐。有时,在友谊的层面上也可能存在着类似性接触的冲击,即立刻意识到在这个人面前无需隐藏。在阿尔弗雷德面前,我就感受到了这一点(尽管在这种开朗心态的正中有个小小的暗坑——我永远不会和他谈起他的假发)。 他第二次来访时,带着自己的情人,一位非常英俊的年轻钢琴家,名叫亚瑟。我和他们一起去他们租来的洞穴般的公寓吃晚饭,亚瑟长久地、渴望地凝视着李斯特的一幅肖像,我则一直想弄清楚阿尔弗雷德到底是这个家庭里的丈夫还是妻子(异性恋者总是想要归类同性恋者的角色)。我最终认定,无论如何,在那天晚上,他的主要角色是母亲。 那是他第一次跟我谈起身份问题,向我解释没有身份感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如同缺乏基本的“自我”,只能作为一系列行为而存在。他问我是否有关于自我的基本、持续的认同感,我很不想回答说“有”,因为与他所说的情况相比,我这种缺乏焦虑的心态既普遍又无趣,但我最终还是把这种不想承认的心情放在了一边,因为我没太把他这个问题当回事。像石英一样的阿尔弗雷德,怎么会觉得自己没有基本的身份认同感呢? 不管怎么样,我到现在还清楚地记得那次长长的谈话。也许我不过是马后炮,但现在看来,当时确实有一种轻微的不安在我脑海中浮动。 1956年至1957年间,我们通了很多信,其中有一段现在回看,他明显表现出了精神错乱的迹象。 为了躲避警察,我正穿过美丽得难以置信的卢森堡(位于城市中心的一条山谷),绕道布鲁塞尔又回到巴黎,36个小时不眠不休,结果却发现没人在追我。除非他们真的特别聪明。你是知道的,一旦写完了书,我就能那么干。 这一段就很像偏执狂吧。最后一句和前两句有什么关系呢?但当时这封信并没怎么让我不安。信的其他部分都很正常愉快,相比阿尔弗雷德,我的生活太过清醒了,这一定让我觉得他的生活里很可能包含某些神秘事件吧。 我自己的一封日期为1959年7月的信提醒我,他的某次伦敦来访,结束时没打招呼人就消失了。 ……有一次,很久之前的某个时候,伦敦发生了一场非同寻常的恐慌。当时约翰·达文波特一直给我打电话,伊丽莎白·蒙塔古也一直在给我打电话,而我一直给JD和EM打电话,他们俩则一直在互相打电话,最后我们甚至打算集体前往凯旋门,确认你是真的消失了,而不是躺在哪里病得奄奄一息,或死了,或被逮捕了。过了一会儿,我们互相讨论说:“瞧,如果发生了这些事,我们怎么都会听到消息的吧。所以不管他在哪儿,一定没事。”后来我们就放弃寻找了。 失踪大约一年后,一位来访的纽约人告诉我说阿尔弗雷德已经回到纽约,还给了我一个地址。我于是写了前面这封信,阿尔弗雷德回信说的确如此,他厌倦了希腊,现在安顿在格林威治村的一间公寓里,“还有屋顶花园呢!”我随后去纽约出差时再次见到他,就是在这里,就位于沙利文街剧院的上方,一间几乎没有家具的房间,到那里时,我发现我们的友谊完好如初。 阿尔弗雷德不得不在前头领着我上楼梯,因为他正跟房东处在矛盾中,房东经常将扫帚和水桶留在黑暗中绊倒他,让他撞上摇摇晃晃的栏杆。我们向上攀爬时,他津津有味地描述了他们的矛盾发生过程。此刻还是白天,所以他带着我直奔屋顶,展示屋顶花园,只见屋顶表面铺着一层被热气软化的沥青,上面布满了厚厚的狗粪。我尽职尽责地靠在栏杆上享受着景色和清新的微风,同时感到震惊。在我的家庭中,狗儿们是准神圣的动物,我从小就明白它们从未要求自己属于人类,考虑到我们是为了自己的快乐而接管了它们,我们的责任就不仅仅是去爱它们,还应该顺应它们的本性来对待它们。所以,我从不会不去遛狗,或让它们在靠近自己巢穴的地方拉屎——成年狗狗,除了那些不太聪明的,都不喜欢弄脏自己的住处。我很快就看出阿尔弗雷德从希腊救出的两条狗——他心爱的哥伦拜恩和斯库拉——是一对野蛮的夫妇,非常喜欢在屋顶上拉屎。实际上,它们在放着它们床垫的地板上也拉,从来没有接受过居家训练,当然斯库拉无论如何也谈不上聪明,但看到阿尔弗雷德让他的狗生活成这样,我还是觉得有些尴尬。 等我们就着烛光(估计电线已经被房东切断了)坐下来吃酸奶油蘑菇和优质牛排时,天已经黑了,昏暗的灯光照亮了精心布置的餐桌,掩盖了房间的空荡和尘土。吃到一半,听到有人走上楼梯的声音,阿尔弗雷德示意我别说话,还吹灭了蜡烛。这时传来了敲门声和拖着脚走路的声音,我们屏住了呼吸,又一次敲门声,我们再次屏息,然后来访者就走了。阿尔弗雷德重新点燃蜡烛,看起来有点自鸣得意:“我知道那是谁。是个我不想再见到的男孩。” 这让我们谈论起他的不幸,他的挚爱中他用情最真、最持久的亚瑟,已经离开了他。他试图强迫自己禁欲般地接受孤独,却像个傻瓜一样,陷入不断的希望、不断的失望或以更糟的情况告终的境地。楼梯上的男孩就是他最新的失望对象,他只是偶然结识了他,结果证明还是不行。我说:“可是阿尔弗雷德,亲爱的,你为什么认为在小便池边随便认识的人会立刻变成你的真爱呢?”对这个问题,他居高临下地回答说我一点都不浪漫。 这次访问,为我打造了我有关纽约最棒的回忆,而它们全是阿尔弗雷德带给我的:首先是向我展示了这座城市只需花五分钱就可以获得的唯一乐趣,之后还带我去了康尼岛。五分钱的乐趣是以单程票价乘坐史坦顿岛渡轮来回,这意味着我在单程旅程快结束时必须躲起来而不是下船。夏日傍晚,水光和浮标上挂铃的叮咚声几乎将曼哈顿变成威尼斯,景色确实非常迷人。康尼岛也非常漂亮,海水拍打着暗褐色的沙子,陷入沉睡,脚底下木板路的咯吱声让人想起了过去的夏日,这场景似乎神秘得似曾相识。我们坐在沙滩上,看着降落伞的白花打开又飘下,打开又飘下……阿尔弗雷德跟我开玩笑,让我也去试着跳伞,但我一向害怕游乐场的各种刺激,就是不肯去。他也不敢去跳,于是就开始讲起各种著名的跳伞事故。还指给我看他小时候经常爬到木板路下的秘密跑道,告诉我各种作弊的方法,如何能在不付费的情况下看到这个、完成那个。他非常喜欢小时候逃学到这里的自己,为自己开发了这个地方的种种乐趣而感到自豪。当我们并排坐地铁回家时,我觉得和之前相比,纽约更轻松地接纳了我。但我不记得他曾谈论过作为一个令人头痛的评论家,在纽约文学界引起很大轰动的乐趣,但这就是他当时的状态。 作为叫好但不叫座的书的出版商是件令人不愉快的事。部分是出于内疚——我们是否错过了机会?可以更有效地这样或那样做吗?部分是出于愤怒——他真的觉得我们为了他的书可以无视所有商业考量吗?阿尔弗雷德以喜欢对出版商和代理商提不合理的要求来迫害他们而闻名。但对我们来说,他不过是脾气暴躁一点而已,我感受到的大部分不安来自我对自己的失望,而不是他的欺凌。在英国,他几乎完全被忽视了,一些评论家对他的聪明才智和本质上不同寻常的想象力敷衍了事地认可了一下,但更多的评论家根本没有提到过他。我们的小说产品线确实受到文学编辑们的好评,我也给他们写了有关阿尔弗雷德的私人信件。我不禁想,这是不是反而让效果适得其反,是否他们确实很不喜欢他的作品,因此决定与其批评,还不如完全不评论?只有优秀的批评家约翰·达文波特因为钦佩阿尔弗雷德的作品而成为他的朋友,以敏锐的热情为他说话。 我已经忘了阿尔弗雷德是在什么时候搬到摩洛哥的,以及他为什么这样做(保罗·鲍尔斯之前在纽约的一个聚会上提出过这个建议)。我现在还保留着我收到的第一封带有丹吉尔[摩洛哥北部城市。]地址的信件,那是1965年初,他的短篇集《看,歌利亚》(Behold Goliath)在英国刚出版后不久他写来的。 亲爱的“老鼠”: 你为什么还不给我写信?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书已经出版了? 你为什么不给我寄样书? 你为什么还没给我寄评论? 我不想为难你,问你为什么不用巴勒斯[威廉·巴勒斯(William Burroughs,1914—1997),美国“垮掉的一代”代表作家,代表作《裸体午餐》。]的评论,但还是希望你自愿做出解释。请你给我回信。 我打算来一趟英国,要么开着我值得信赖的小奥斯丁,要么坐令我害怕的飞机。我要和我的摩洛哥男朋友一起来,这次旅行的真正目的是给他的脚做手术。因为他有风湿病,有骨刺,左脚后跟骨头有增生。我很怕这里的医生。但请保守这个秘密,因为如果他们发现,可能会不让我们入境英国……如果你能帮我找外科医生、骨外科医生或骨科专家问问,我将不胜感激。我还有点钱,所以不一定是健康保险的事,尽管这也会有所帮助……他们过去总是在边境上对我大惊小怪,所以这次肯定也会对德里斯大惊小怪的。所以我打算告诉他们,我们计划夏天拜访你。希望这对你来说没问题(我只是这么说说,不是为了留下不走),如果他们给你打电话或什么的,请你回答有这么回事。请立即回信。 哦,不知道诺曼[格拉斯]有没有提到过,我已经不戴假发了。我想我还是提前告诉你一声,省得你看到我吓一跳。我更喜欢现在的样子,但还是觉得有点不安。 爱德华[菲尔德]说我必须立即给你和莫妮克·内森[他在巴黎塞伊出版社的编辑。——原注]一本《精致的尸体》。爱泼斯坦[他在纽约兰登书屋的编辑。——原注]说:“我非常怀疑自己能否以让你满意的方式出版这本书,我也不想在对《歌利亚》推销失利的情况下再雪上加霜。还有一个原因则与本书有关。我承认它的出众之处,或更准确地说,我看得出你的才华,但必须坦白,我对你的意图感到困惑,我担心自己不知该如何有效地展示它。我不是说这本书对我没有吸引力,而是我只能部分理解它。或者说,在某种程度上它更像一首诗而不是一本小说,尽管这种区别是否能说明什么问题还是个谜。” 这本书对他来说过于简单。就像一本儿童读物,需要读者的天真。但请想象一下要求杰森·爱泼斯坦天真…… 我来的时候会让你看看这本书的。请给我回信。爱。 我的回复: 我确实告诉过你出版日期,也给你寄了样书,或更确切地说,按照惯例,样书寄给了你的代理人(如果A. M.希斯还是你的代理人的话,因为合同上是这么写的。我今天早上打电话给他们,他们说今天已经邮寄出六本样书给你了,不知道之前为什么没有寄出)。下面是主要评论的复印版[我没有对此进行评论,为了凸显其令人失望的性质]。我没有在书封上引用巴勒斯的评论,因为销售人员不让我这么做,在这里,除了极少数人之外,大部分人都觉得巴勒斯是个异常危险及淫秽之人,他们不想为了少数人而过度展示。我应该早告诉你这个。对不起。 随信附上一封邀请函,万一你办签证或过境需要。你能来真是太棒了…… 你引述的杰森·爱泼斯坦的话让我哈哈大笑,我真的好像看到了一个被逼到墙角的、紧张万分的出版商,我也被他的反应吓到了。等着一个明知不同于一切的东西出现,因为害怕它的不同,而对它的命运产生了可怕的预感,真的没什么比这更让人心惊肉跳的了。我真的很想读读这本书。真好呀,真好呀,你很快就会来了。爱。 他的回信心情极佳,结尾是这么写的:“至于《精致的尸体》与众不同,确实如此,这可能和你从小到大读过的所有书都不同,但同时,也可能是最最美味的一本。” 我不可能拒绝《精致的尸体》,因为在我看来(直到现在仍然这么认为),它似乎在用不可抗拒的诱惑来吸引读者进入自己。阿尔弗雷德说得对,你必须像个孩子一样阅读这本书,必须仅仅为了想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而阅读,而不是试图将“内在意义”强加于它。书名来自英国的一个名为“结果”(Consequences)的游戏,“精致的尸体”则是超现实主义者给它起的更具异国情调的名字。这个游戏现在还有人玩吗?玩法是一小群人拿着一张白纸,第一个人写下一个微小说的开头第一行,然后把这部分折起来,不让下一个人看到,然后下一个人再写下一行,再折起来……以此类推直到最后一个人,最后一个人写的内容,必须以“结果是”开头,此时打开整张纸,就会看到一个胡说八道的故事,但通常又具有令人愉悦的奇异效果。可以用文字,也可以用绘画的方式来玩这个游戏,我现在还记得自己童年时,和表兄弟们用这种方式画出的一个绝妙的怪物,比任何人单独想出来的都令人惊异,同时却很令人信服。阿尔弗雷德遵循这个游戏的规则,就好像在每章之间都折了起来,所以,当书前面已经出现过的人物再次出现时,你并不总能确定他们是同一个人,也许只是同名的其他角色?有时候,他们身上还会发生骇人听闻或淫秽的事(我到现在仍然觉得很难想象一个名叫“泽维尔”的角色看着父亲死去的场景)。通常都非常有趣,写作绝非“难事”,语法也没有任何实验性,读的时候也无需考虑有什么隐含的线索或微妙的联想,就这样,也永远不会对角色身上发生的事情产生怀疑。文字如此自然、自发、精确,使得整本书正如阿尔弗雷德所声称的,美味可口。这本书的奇怪之处完全在于那些事件,就像处于童话故事之中,写来却与汉斯·安徒生相距甚远(已经不能再远了)。 我被迷住了,但同时有两点让我感觉很不安。首先是我们没有比杰森·爱泼斯坦更强的将这本极其“与众不同”的书变成畅销书的能力,所以阿尔弗雷德注定会感到失望;第二是它让我觉得“再疯狂一点,就会显得太疯狂了”。 这与写作的完美空灵和事件的狂野形成的对比有关。整本书的风格轻松、优雅、机智、甜美、理性,营造了幽默的效果,确实如此;营造了极具创造性的氛围,确实如此;但同时也营造了一些凶猛激烈的东西,激烈的、侵略性的,是绝望吗?如果侵略性的绝望朝着你大喊大嚷、乱撞乱摔,虽然痛苦,但也很合理。但如果它只是轻轻地、几乎是开玩笑地弹向你……嗯,你倒未必一定会觉得是胡说八道,因为如此清醒的东西无法称之为胡说八道,但是(就像杰森·爱泼斯坦一样)我不确定它到底形成了什么。我很着迷,同时很不安。我很不安,同时又很着迷。天平摇晃着,最后停在了着迷的一侧。这句话我必须使用现在时,因为多年后我再次重读它,反应就和第一次阅读时一模一样。 阿尔弗雷德和德里斯一同到达时,果然没戴假发。他看起来状态很好,整张脸,连同头皮、耳朵、脖子在内,全被摩洛哥的太阳均匀地晒成了浅黑色。虽然他自己已经打破了禁忌,我还是感到紧张,不得不鼓起勇气祝贺他的出现。不过他接受祝贺时,脸上显露的害羞快乐的表情可不是我捏造出来的。后来我才知道,由于童年的疾病导致他得了无毛症,不得不戴假发,这是他一生中遇到的最可怕的事,是一种几乎无法忍受的、屈辱与愤怒相混合的痛苦。因此将其扔掉,需要很大的勇气,对他也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我想,摩洛哥给了他新的平静和自由,他表示同意。他对那个地方的描述是自由和温和。在那里,你可以像英国人喝茶一样自然地抽美味的大麻,异性恋和同性恋之间也没有严格的界限,你根本不必戴假发,因为任何人都可以完全做自己。我为他感到高兴,因为他找到了自己需要的地方。 几天后,他带着英俊、开朗的德里斯到我家吃晚饭,但因为我不会西班牙语,只能通过微笑与他交流。晚饭后,阿尔弗雷德让他去厨房洗碗,让我吃惊不小,但他们说服我,说他坐在那里听不懂英语也很无聊。不久,德里斯把头探进来,说我这里不应该没人干家务,还向我推荐了他弟弟。但阿尔弗雷德反对,说那个男孩虽然漂亮,却难以掌控,德里斯还经常不得不催着将他从声名狼藉的酒吧里抓出来呢。德里斯本人现在已经成为当地受人尊敬的楷模了,因为身边有个充满爱心、可靠的美国人,而阿尔弗雷德呢,他说自己有一天会成为德里斯婚礼上的嘉宾。在摩洛哥,这就是他们关系结束的正确方式,德里斯的妻子未来也可能会为阿尔弗雷德洗衣服,他们的孩子也会成为他的家人。听起来非常田园诗。 当晚的高潮是讲起他们开车前往英国的冒险故事,阿尔弗雷德一边讲一边用西班牙语解释,让德里斯也能参与进来。他们在法国撞了车,警察赶来时,德里斯头上沾满鲜血,躺在地上。真的只有个划痕而已,但看起来很糟,德里斯呻吟着,翻着白眼,那是他脸上唯一能看到的白色。是的,是的,德里斯开心地插话,神采飞扬,阿尔弗雷德随后帮他翻译。此刻,他忽然想起,自己有个朋友在法国也出过车祸,被送进医院后,三餐全部免费!所以德里斯立刻决定自己也要被送去医院,这样就可以为阿尔弗雷德省钱了,而且,他灵机一动,觉得可以可怜巴巴地抱怨自己的脚也是在事故中受的伤,这样一来,就能免费做X光检查,还有饭吃,阿尔弗雷德就不必在伦敦花钱了。可惜这个绝妙的计谋没有成功,因为病房里不准吸烟,所以还没来得及拍X光,他就受不了,自己离开了医院。阿尔弗雷德说,后来他们在街上偶遇,纯粹是运气。 阿尔弗雷德的说法是,因为警察和救护人员一直大惊小怪,德里斯根本就没机会向他解释自己的计划,所以阿尔弗雷德眼睁睁地看着他不知向何处飞驰而去,漫无目的地晃了一天一夜,不知道怎么才能找到他,也不知道他是不是还活着。但后来我觉得有点奇怪,因为去问警察救护车去了哪里应该很容易,想找一家医院也不难。我想阿尔弗雷德一定是在事故中昏了头,尽管我从未见过他比“微嗨”更不清醒的状态,他总是小心翼翼地给我一种“微嗨”就是他极限的印象。我有时觉得他倾向于认为我有点简·奥斯丁风格,导致他避免在我面前呈现非简·奥斯丁风格的一面。 那次来访,我见他的次数并不多。他虽然又深情又随和,几个小时后,我还是发现自己成为导致他们气氛拘束的因素,我觉得他可能想抽大麻(当时我还不知道他同时还在使用其他药物),而我是不抽大麻的,所以我道完晚安就离开了,似乎真正的夜晚这才在我身后展开。德里斯的脚一直是个谜,他去看了医生,但并没有动手术,有人告诉我,骨刺被诊断为淋病的结果。我问阿尔弗雷德,他却含糊其辞,好像这件事已经不重要了。 两年后,阿尔弗雷德再次来访伦敦,着实出人意料。一天早上,我走进办公室,接待员从键盘后的椅子上抬了抬身子,示意有人正等着见我。我从拐角处瞥了一眼,是阿尔弗雷德,他弓着身子坐着,凝视着虚空。“天哪,麻烦来了……”这是我一瞬间的反应,尽管我以为他那个样子很可能是疲倦导致的。 我对他表示欢迎,带他到我办公室,问了些寻常的问题,得知他在从纽约返回摩洛哥的路上,因为要看牙医所以在此地停留一会儿。我能帮他找个牙医吗?我能让他干点打字的活儿赚点钱吗?当然可以。然后,他用一种表明这是来访真正目的的语气问我:“你能打电话给首相,请他停止吗?” 停止什么? 那些声音。 我无法回答他,除非我骗他。那些声音让他发疯。让他无法安宁,最可怕的是,是这些声音,而不是他自己,写下了他作品里的每一个字。你没看到这有多可怕吗?得知自己从未存在过?甚至德里斯也站在声音的那边。它们经常在晚上出现,非常大声地嘲笑他。德里斯就睡在他旁边,一定也听到了,他坚持说自己没听到,一定是在撒谎。阿尔弗雷德需要打字并不是为了钱,而是因为打字声也许能盖住那些声音。 他之前在纽约,用刀袭击了自己的母亲(他还袭击过德里斯,但我不太记得是当时还是之后我才得知这些事情的)。他是因为我在菲斯跟他说的事,才来伦敦的,但我从没去过菲斯。哦,可是我去过,就在上周。他冷冷地看着我,我心里忽然响起了警铃,看到自己似乎也成了“他们”中的一员,成了敌人。我小心翼翼地说,菲斯的事让我很困惑,因为上周我的肉体确实在伦敦。 我还告诉他我从未见过首相(当时的首相是哈罗德·威尔逊),如果我真给首相打电话,也不会接通,如果可以的话,我可以联系国会议员。我还告诉他,我确信这些声音是错觉。他回答说他能理解我的怀疑,我一定认为他疯了,所以我能不能反过来理解,那些声音对他而言是真实的:“就像行驶在街上的公共汽车一样真实?”是的,这我同意,这似乎有所帮助,让他能与我讨价还价:如果我真的去联系国会议员,证明我认真对待他,他就会认真对待我,去看看医生。 事情就此解决了,惊人地顺畅。我打电话给我的牙医,很快接通,当天下午就能见阿尔弗雷德。此外我们办公室确实有一份手稿需要重新打字。这两件事的运气似乎都是天意,因为我确信阿尔弗雷德会将任何延迟或困难解释为阻碍(他遵守了与牙医的所有预约,表现正常,手稿也打得完美无缺)。 他走后,我坐在那里开始发抖,哪怕遇到一个死人,我都不会如此震惊。然后我振作精神,和办公室里最可能了解“疯狂”的人讨论这个危机,他建议我打电话给塔维斯托克诊所寻求建议。当时梁医生和库珀医生正享有盛名,诊所里有人建议我联系梁医生,但他正好不在,秘书将我的电话转给了库珀医生。 库珀医生同意见见阿尔弗雷德,还告诉我既然已经说过要和议员谈谈,就必须这么做,欺骗他将是严重错误,还问我谁来付费用。阿尔弗雷德的家人吧?我即兴发挥道,衷心希望不会是我。第二天,我设法与阿尔弗雷德在纽约的兄弟联系上了,他同意付费,听起来很激动,但比阿尔弗雷德极少数几次提到他时所暗示的情况要好得多。然后我又打电话给熟人认识的一位议员,他说:“你疯了吗?你知道我们国家有多少疯子吗?竟然要求我去停止那些声音……” 想到下午要告诉阿尔弗雷德议员不理会我们的要求,我非常忧心,于是要求我和他在一起时要有第三者在场,就在能听到我们声音的距离之内。出乎我的预料,他平静地接受了这个消息,尽管我没达成他的期望,他依然同意去见库珀医生。我开始明白我在菲斯时和他说话是什么意思了,他所有的朋友里,我最有可能将他的疯狂与生病联想到一起,再由此联想到医生,而且我们很少见面,尚未变成敌人。他想要证明这些声音是错的,想要有人强迫他接受治疗。而我被选中了。 尽管如此,他只去看过库珀医生一次,因为“我不喜欢他,他看起来像个爱尔兰博彩经纪人”。后来,库珀主动找来一个精神科社会工作者与他谈话,以帮助他度过这场危机,库珀告诉我这次如果顺利,阿尔弗雷德也许就不用经历下一次危机了。随后,一个愉快、热心的年轻人来找我,简单说明后就开始定期拜访阿尔弗雷德在偏远郊区找到的住所,大概是朋友借给他的,但我并不认识这个朋友。阿尔弗雷德如何看待他与这个社会工作者的谈话,他从未谈起。但这位年轻人告诉我,他很荣幸能与阿尔弗雷德这样的人交流。我记得自己很担心阿尔弗雷德会在年轻人将他拉回我们的世界之前,反而先把年轻人拉入自己的世界中去。 此后又过去了两三个星期,在此期间我给阿尔弗雷德打了几次电话,他听起来毫无精神。但我既没有邀请他来我家,也没有去拜访他。我知道我应该去见他,却一直往后推。这是我第一次见识精神疾病,在陌生而危险的领域中感到无所适从。很羞愧,在采取了我能想到的所有实际步骤后,我仅仅想到他就感到筋疲力尽,而我对他的感情还不足以克服这种疲惫感。还不是时候……也许下周……也许再下周吧……然后电话响起,是精神科社会工作者。他报告说阿尔弗雷德已经离开,去摩洛哥了,我感到一阵怀着愧疚的解脱,问他阿尔弗雷德是不是好点儿了,年轻人的声音半信半疑:“无论如何,他做出了这个决定。”此后,我再也没有接到阿尔弗雷德的消息。 应该是他的纽约经纪人给我寄来了他的最后一部小说《脚》(The Foot)的抄本,这部小说从未出版。里面有很多很棒的东西,特别是关于他的童年和掉头发的事,他第一次戴上假发,他写道,头骨就像被斧头劈开一样……但这本书的大部分内容已经超出边界,进入了声音的世界。读完《脚》后,我才明白为什么《精致的尸体》如此生动,比当时任何人能意识到的都生动,因为书里的奇怪事件对阿尔弗雷德来说“就像街上行驶的公共汽车”一样真实。他那时已经进入了疯狂的错位世界,只是仍然保持着自己的风格,并没有抛开读者远去,让他们在现实的边缘感到慌乱,而是有能力将读者带入其中。但写《脚》时,风格已经从掌控中滑走,到了这个时候,他的病症在摩洛哥的“自由和温和”中找到了营养,辅之以丰富的、美味的大麻,大获全胜。 爱德华·菲尔德(Edward Field,1924— ),美国诗人、作家,与搭档尼尔·德里克(Neil Derrick,1931—2018)合著了关于格林威治村的历史小说,颇为畅销。戴安娜·阿西尔于2011年出版了与菲尔德的书信集Instead of a Book: Letters to a Friend。 不知不觉间,阿尔弗雷德给我留下了一份令人愉快的遗产,就是我最长久、最真诚的朋友——诗人爱德华·菲尔德 。几年前,爱德华为重振阿尔弗雷德在美国的声誉而不懈努力,为此与我取得了联系,几乎没花什么时间,他和他的朋友、小说家尼尔·德里克就成了我最珍贵的朋友。爱德华告诉了我阿尔弗雷德最后的悲伤岁月。 回到摩洛哥后,他的行为变得非常古怪,不仅失去了所有朋友,还惊动了当局。他被从这个国家赶了出去,带着他新养的狗(已经不是哥伦拜恩和斯库拉了)搬到了以色列,在那里像个隐士般活着,仍然受到声音的折磨,疯狂地试图用酒精和毒品淹没它们。爱德华向我展示了可能是他写的最后一个东西,那是一篇打算在期刊上发表的文章,名为“以色列来信”。这真令人心碎。光彩不在,活力、幽默和想象力不再,文章里只有对自己的孤独和绝望感到困惑的痛苦。业已获胜的疯狂令他的写作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平凡,这真是个痛苦的悖论。他所描述的世界不再是神奇的(神奇的恐怖,神奇的美丽),而是单调、残酷、乏味,“疯狂”是因为他认为自己一直遭受平凡和乏味的迫害,但对他人而言,这些全是他自己造成的。他最后可能是因为毒品和酒精导致心力衰竭,孤独地死在租来的、他痛恨的屋子里。诚然,他的死谈不上令人遗憾,但对亲爱的、了不起的阿尔弗雷德的死有这种感觉,非常令人悲伤。好在,现在有其他人一起加入了爱德华的行列,致力于让他的作品在美国保持活力,虽然目前仅是个小型运动,却也是一个真正的运动。愿它茁壮成长! |
||||
上一章:简·里斯 | 下一章:V.S.奈... |
邮箱:yuedusg@foxmail.com Copyright@2016-2026 文学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