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我辈孤雏  作者:石黑一雄

昨晚上床时,我没什么睡觉的心情,今早一觉醒来,却发现有某种平静的感觉传遍全身,仿佛从身上移走了一个重担。穿衣服的时候,我再度思考我新的处境,发现自己有些兴奋。

那天早晨的情况,如今只剩朦胧的印象。我现在所能记得的是,我忽然有个念头,觉得自己应该以仅剩的时间,把原本计划在往后几天达成的任务,尽量加以完成;若不如此便没有职业道德了。这种态度显然有些荒谬,然而我并不觉得不妥。早餐过后,我急切地展开工作,在楼梯里匆匆忙忙地登上爬下,催促司机穿越城里拥挤的马路。到了下午刚过两点我坐下来吃午餐时,我已大略完成了自己原先预定要做的事情,尽管这一点今日对我而言已无甚意义,但我必须承认当时对此可是相当自豪。

然而与此同时,当我回顾那天发生的事时,我有个极其强烈的印象:我跟我做的事情之间有某种奇特的疏离感。当我在公共租界里穿梭,跟许多城里最有名望的人谈话时,我的一部分内心却几乎是在嘲笑这些人回答我问题时的殷殷切切,嘲笑他们一副想要帮忙的可悲模样。老实说,我在上海待得愈久,就愈鄙视这些所谓租界的领导人物。几乎我每进行一天的调查,就会多揭露一些他们这些年来的疏漏、腐败,或者更等而下之的事。打从到了上海的那天起,我从来不曾遇见过谁真诚地为自己感到羞耻,也没人承认若非那些掌权的人优柔寡断、短视近利,甚至别有居心,这里的情况根本不会走到这般风雨飘摇的地步。那天早上我去了上海俱乐部,会见三位非常杰出的“精英”。再次面对这些人的浮夸狂妄,面对他们一再拒绝承认这整件悲剧全是他们的无能所造成的,一想到自己就要把这些人从人生里甩掉,我就觉得十分愉快。确实,在这样的情况下,我非常确信自己做了正确的决定;确定这群人几乎共有的想法不仅毫无道理可言,而且根本就应该彻底唾弃—他们竟然认为,化解危机是我一人该独扛的责任。我可以想见,不久之后,这些人听到我离去的消息会有多么震惊—接下来是接踵而至的震怒与惊慌—我承认,想到这些真让我胸中的闷气一扫而空。

吃着午餐,我发现自己回想起那个阳光明媚的午后,跟詹妮弗在学校最后一次见面的情景;想到我们两人在那间小会客室里,各自尴尬地坐在扶手椅上,阳光在橡木墙板上舞动,从她身后的窗子还可以看见延伸到湖边的草地。她静静听我解释,我费尽唇舌告诉她为什么我非去不可,告诉她在上海等着我完成的任务有多么重大。有好几处我停了下来,期望她问我一些问题,或至少说说她的看法。不过每次她都只是认真地点点头,等我继续说下去。最后,我发现自己开始重复了,于是我把话打住,对她说:

“那么,詹妮弗。你有没有什么话要对我说?”

我不知道我想听到什么。不过她又凝视了我一会儿,脸上并无愤怒之情。她回答:

“克里斯托弗叔叔,我明白我自己什么事都做不好。不过那是因为我还年轻。等我年纪再大一点,或许不用太久,我就会有办法帮你。我就可以帮你,我保证我会帮你。所以,我不在你身边的时候,请一定要记得好吗?记得我在这里,在英国,你回来以后我会帮你。”

这实在很出乎我的预料,尽管人到了上海,我还是常常回想她说的这些话,我还是不太确定,她当日想传达给我的是什么讯息。她的意思是,尽管听我说了半天,她还是认为我不太可能达成我在上海的使命吗?我还是得回到英国,再耗很多年继续从事我的工作吗?同样地,这也可能只是个不知所措的孩子说的话,她在话里尽力掩藏心中的不满,我实在没有必要如此反复推敲。尽管如此,那天下午我坐在旅馆的花房里吃午餐时,我发现自己又再次陷入沉思,想着我们最后一次的会面。

咖啡快喝完的时候,旅馆服务台的职员过来告诉我,有通电话急着找我。他带我到外头楼梯平台上的电话亭,接线生忙乱了一会儿之后,我听到一个不知在哪儿听过的声音。

“班克斯先生吗?班克斯先生吗?班克斯先生,我终于想起来了。”

我没说话,生怕只要我一出声音,就会危及我们的计划。不过,那个人又说了:

“班克斯先生?您听得见吗?我想起了重要的事情。有关我们无法搜查的那栋房子。”

我才知道那原来是孔探长;他的声音虽然粗而沉,听来却是精神饱满。

“探长,对不起。没想到是您。请说您想起了什么。”

“班克斯先生。有时候,您知道的,我专心抽烟斗的时候比较想得起事情。许多遗忘多年的事都会浮现在眼前。所以我就想,再试一次,我该去抽个烟斗看看。于是我想起那个嫌犯跟我们说了什么。我们无法搜查的那栋房子。就在一户房主叫叶辰的人家的正对面。”

“叶辰?那是谁?”

“我不认识。许多比较穷的人说地址都不用街名。他们用显著的地标。那栋我们不能搜查的房子,就在叶辰他家对面。”

“叶辰。您确定就是这个名字?”

“我确定。现在我记得很清楚。”

“这是不是个常见的名字?上海有多少人会叫这个名字?”

“幸好那个嫌犯还给了我们另一条线索。这个叶辰是个瞎子。您要找的房子,就在一个名叫叶辰的瞎子家对面。当然,他可能搬家了,也可能过世了。不过,只要能查出我们当年办案的时候,这个人住在哪里……”

“那当然,探长。您真是帮了大忙。”

“那我就开心了。我也猜您会这么觉得。”

“探长,真是感激不尽。”

我发现时间不早了,挂上电话之后,我没回去把午餐吃完,而是直接上楼回房间打包。

我正想着该带走什么,却有某种诡异的不真实感袭上心头。有一度我在床上坐下,望着窗外的天空。我蓦然感到不可思议:刚才得到的这条线索,若是早一天出现,就会成为我人生最重要的东西。不过此时此刻,我在脑子里随意想想,却觉得这东西已经像是湮没在逝去的岁月里,如果我不愿想起就可以将它忘记。

打包完毕之后显然还有时间,因为三点半有人准时敲门的时候,我已经坐在椅子上等了好一会儿了。我把门打开,外头站了一个年轻的中国人,也许还不到二十岁,穿着长袍,帽子拿在手上。

“我是您的司机,先生,”他轻声说明,“若有行李,容我来提。”

年轻人把车驶离华懋饭店,我望着南京路上的忙碌人群走在午后的阳光里,觉得自己像是从远处眺望着他们。我在车里坐定,把什么事都交给司机去料理—尽管年纪轻轻,但他貌似十分沉稳干练。我想问他跟莎拉有什么关系,但我随即想起她提醒过,要我别说非必要的话。因此我没有开口,不久,我的心思就转向了澳门,还有多年前我在大英博物馆看到的澳门相片。

车子开了约十分钟,我忽然把身子靠向年轻人,说道:“嗯,对不起。这样问你不知道有没有用。不过,不知道你会不会碰巧认识一个叫做叶辰的人?”

年轻人的目光并没有从眼前的路上移开,我才要再问他一次,他就说了:

“叶辰。那个失明的演员吗?”

“没错。呃,我知道他是瞎了,却不知道他是演员。”

“他不是什么知名的演员。叶辰。他以前是演员,好多年前,那时我还是个小孩。”

“你是说……你认识他?”

“不认识。不过我知道这个人。您对叶辰有兴趣吗,先生?”

“没,没有。没什么。正好有人对我提起他。没什么要紧的。”

路上我没再说什么。我们在窄街小巷里转来转去,等他在一条静谧的后街停下车子,我已经完全不知道我们到哪里了。

年轻人把车门打开,把手提箱递给我。

“那家商店,”他说,用手一指,“有留声机的那家。”

对街有个小店铺,肮脏的窗子里确实展示着一架留声机。我还看见一个英文写的招牌:“留声机唱片、自动钢琴曲卷、手稿”。我往街道左右望了望,街上除了两个黄包车夫蹲在他们的车边说说笑笑,就只剩我跟年轻人两个人。我提起行李,正要过街,忽然有个冲动,于是对年轻人说:

“不知道可不可以请你等一会儿?”

年轻人露出不解之色。“梅德赫斯特夫人只说要把您送来这里。”

“没错,没错。不过,这是我个人的请求,你明白吗。我希望你能多等我一会儿,也许等一下还有用得着你的时候。当然,也许用不着。不过你知道的,以防万一。你瞧”—我把手伸进口袋掏出钞票—“瞧,不会让你白等的。”

年轻人气得涨红了脸,转身避开钞票,仿佛我手中拿的是什么污秽不堪的东西。他气呼呼地回到车上,砰的一声关上车门。

我知道自己错估了什么,不过在那一刻,也没心情去烦这件事。此外,年轻人气虽气,却并未发动引擎。我把钞票塞回口袋,提起行李过街。

小店里十分拥挤。午后的阳光倾泻进来,然而只有几块灰尘满布的地方照得到阳光。店的一侧,有架琴键褪色的立式钢琴,还有几张没装在套子里的留声机唱片,排放在谱架上。唱片上不但有灰尘还有蜘蛛网。其他地方还有几块奇形怪状的厚绒布—看起来像从戏院舞台的帘幕上裁下来的—跟一些歌剧演唱家与舞蹈家的照片一起钉在墙上。我或许期望莎拉就站在那里等我,可是在场的只有另外一个人,一个瘦弱的欧洲人,蓄着尖尖的黑胡子,坐在柜台后面。

“午安,”他操着德国口音说话,从摊在他面前的账册里抬头瞄了我一眼。接着他上上下下把我仔细打量一遍,问道:“你是英国人吗?”

“我是。午安。”

“我们有一些英国来的唱片。例如,我们有张咪咪·强森演唱《我眼中只有你》的唱片。有兴趣吗?”

他小心翼翼的说话方式里有种东西,让我觉得这是事先安排的暗语的开场。可我在脑子里回想莎拉是否交代过什么口令或句子,却什么也想不起来。最后我说:

“我在上海没有留声机。不过我很喜欢咪咪·强森。其实几年前我还听过她的演唱会呢。”

“真的?咪咪·强森,没错。”

我清楚地感觉我错误的回答把他搞糊涂了。于是我说:“嘿,我姓班克斯。克里斯托弗·班克斯。”

“班克斯。班克斯先生。”那个人面无表情地念了我的名字,接着说,“假如你喜欢咪咪·强森的《我眼中只有你》,我就为你播放。稍候。”

他的身子伏到柜台底下,我趁此机会看了看窗外街上的状况。两位黄包车夫还在那儿谈笑,看到那位年轻人还在车上,我的心也就安了。正当我怀疑事情是否出了大差错时,一曲温馨慵懒的爵士乐在店里荡漾开来。咪咪·强森的歌声出场,我想起这首歌在几年前让伦敦所有的夜总会都为之疯狂。

过了一会儿,我注意到那个瘦弱的店员指着店内后方挂着深色厚重布幔的一个角落。我刚才没注意到那里有道门,可我一推,却发现里头还有一个房间。

莎拉正坐在一只木制行李箱上,一身便装加上一顶女帽。烟嘴上点了根香烟,储物柜般的小房间里早已烟雾弥漫。我们四周堆满了一叠叠的唱片还有一页页分门别类装在纸箱和茶叶箱里的乐谱。房内并无窗户,不过我看到一扇通到屋外的后门,此时并未阖拢。

“好啦,我来了,”我说,“我只带了一件行李,如你所坚持。不过显然你带了三件。”

“这个袋子装的是埃塞尔伯特。我的玩具熊。他跟了我好久了,一辈子了。很可笑,对不对?”

“可笑?才不,一点也不。”

“跟塞西尔来这里的时候,我错不该把他塞在一大堆东西里头。等我打开手提箱,他的手臂已经断了。我在箱子的角落里找到了那只断臂,卡在一只便鞋里头。所以这次,除了几条围巾,整只袋子里就只有他了。实在很可笑。”

“不会,不会。我完全能理解。埃塞尔伯特值得。”

她小心地放下烟嘴,站了起来。接着我们互相拥吻—我想,就像银幕上的情侣一样。这几乎跟我向来想像的一样,只不过我们的拥抱却有某种奇怪的别扭,我好几次想调整我的姿势;可是我的右脚已经紧紧靠在一只沉重的箱子上,真想转身的话,一定会失去平衡。接着她退后一步,深深吸了一口气,目光不曾离开我的脸。

“都准备妥当了吗?”我问她。

她起先没有回答,我以为她还要再吻我一次。但最后,她只是简单地说:

“一切都安排妥当了。只要再等几分钟。然后我们就从那里出去”—她指着后门—“走到码头边,那里有条舢舨会带我们走水路到两英里外,再上蒸汽船,接着就到澳门了。”

“塞西尔呢,他知不知道?”

“我整天都没见到他。早餐一吃完就到他常去的地方赌去了,我想他还在那里。”

“真是遗憾。说真的,总得有人教他振作振作。”

“这件事嘛,我们想管也管不着了。”

“我想也是。”我忽然笑了一声,“一切都随他去吧,我们只管走我们选择的路。”

“你说的对。克里斯托弗,有什么不对吗?”

“没事,没事。我只是想……我只是希望……”

我向她伸出双臂,想再抱抱她,她却抬起手说:

“克里斯托弗,我想你该坐下来。别担心,不管什么事以后再做都不迟,任何事情都一样。”

“没错,没错。对不起。”

“我们只要到了澳门,就可以好好想想我们的未来。认真考虑待在什么地方对我们最好。还有,什么地方对詹妮弗最好。我们把地图全摊在床上,望着房间外的大海,争执该去哪里。噢,我们一定会争执。我甚至好期待这些争执。你到底要不要先坐下来?嘿,坐下来嘛。”

“是这样的……嗯,如果我们得再等个几分钟,那我先去做一件事。”

“做一件事?到底是什么事?”

“就是……一件事嘛。真的,不会花多少时间,就几分钟。事情是这样子的,我刚才问了某人一件事。”

“问谁?克里斯托弗,我觉得这个时候我们不该跟任何人说话。”

“我不是那个意思,真的。我完全明白在这个节骨眼上,一切的一切都要小心。不是那样,别担心。是那个年轻人。你派来的那位,开车载我来的那位。有件事情我得问他。”

“可是他应该走了吧。”

“没有,他没走。他还在外头。听我说,我马上回来。”

我急忙穿过布幔回到店里,那位蓄着胡子的瘦弱男子抬头看我,一脸意外。

“你喜欢咪咪·强森吗?”他问。

“是啊,是啊。棒极了。我只出去一下子。”

“容我把话说清楚,先生,我是瑞士人。你的国家和我的国家,近期内应该不会陷于敌对状态。”

“啊,没错。那太好了。我马上回来。”

我赶过街道,来到车旁。那个年轻人看到我,把窗玻璃摇下,礼貌地微笑;他先前的火气似乎消了。我倾身悄悄问他:

“听我说。这位叶辰。你知不知道在哪儿可以找到他?”

“叶辰?他就住在附近。”

“叶辰。我说的是眼睛失明的那位叶辰哦。”

“对啊。再过去一点就到了。”

“他家就这么近?”

“没错。”

“听我说,你好像没听懂我说的话。你是说叶辰,眼睛失明的那位叶辰,他家就在附近?”

“没错,先生。您可以走过去,如果您想坐车,我就载您过去。”

“请听清楚,此事关系重大。你知不知叶辰在他现在这栋房子里住多久了?”

年轻人想了想,然后说:“他一直住那儿,先生。从我小时候就住那儿了。”

“你确定?你听好,这可是事关重大。你确定这位就是那个眼睛失明的叶辰,而且他住在那里很久了?”

“我才说了啊,先生。我还是个小孩的时候,他就住那里了。我猜想他在那里已经住了很多很多年啰。”

我挺起身子,深深吸了口气,想想我刚才听到的事背后的各种可能。接着我再度弯下身子对他说:“我想该由你带我过去。我是说,坐车。我们必须小心地接近那里。请你载我过去,不过车子稍微停远些。只要让我能清楚看到叶辰家对面那栋房子就好了。你了解吗?”

我上了车,年轻人发动引擎。他把车掉头,然后开进另一条狭窄的街道。在路上,我想了满脑子事情。我不知道要不要告诉年轻人,这趟路有多么重大的意义,甚至想到要不要问他车上有没有枪—不过还是决定别问,问这种事也许只会让他惊慌。

我们又转了个弯,进入一条更窄的街道。接着又转了一次便把车停下。有一刻我还以为到了目的地,不过接着便看到发生了什么事。在我们前头的巷道上,有群小孩子想拉住一头晕头转向的水牛。孩童间似乎在争吵什么,我看的时候,有个孩子用棍子在牛鼻子上头打了一下。我觉得浑身紧张,想起母亲在我小时候不时警告我,这种牛发起火来,可是跟任何蛮牛一样危险。那头牲畜还好没有反应,男孩们继续争吵。年轻人徒然按了几声喇叭,最后叹了口气,只好把车子倒回原来的街道。

我们走旁边的一条巷子,不过换了条路似乎让我的司机有点迷失方向,他转了几个弯以后,又停下来倒车,可是这次路并没有被挡住。其间,我们来到一条较宽阔却凹凸不平的黄土路上,有一侧全是破旧的木棚屋。

“请开快一点,我时间不多。”

这时候一声巨响震动了车子行进的地面。年轻人不为所动继续开他的车,不过却紧张地遥望远处。

“开打了,”他说,“双方又开打了。”

“听起来好近。”我说。

接下来的几分钟,我们又绕过更多的狭窄巷口与矮小的木头房子,不停地响着喇叭,以驱开路上的孩童与狗。接着汽车又猛然刹住,我听到年轻人懊恼地叫了一声。我越过他肩头一望,发现马路已经被沙包墙与铁丝网给堵住了。

“我们得绕个远路才行,”他说,“没别的路了。”

“等等,那个地方就在眼前了吧。”

“非常近,没错。不过路堵了,所以我们得绕远路过去。不用急,先生。我们很快就可以到那里。”

可是年轻人的态度里,有了明显的变化。他先前沉稳的样子已经消失,现在他看起来却这么小,也许不过十五六岁,让他开车根本就是件荒唐的事。有一会儿,我们开过泥泞、发臭的街道,钻过许多小巷,我时时刻刻都以为车轮就要陷进未加盖的水沟里了—还好年轻人每次总有办法以毫发之距闪过。一路上我们听到枪炮在远处响起,看到人群纷纷躲到房子或遮蔽物下。不过路上还是有孩童跟狗,似乎都无家可归,在车子前方四处乱跑,浑然不知危险。有一刻,我们颠簸地开过一家小工厂的院子,我说:

“等等,你怎么不停下来问个路?”

“不用急,先生。”

“不用急?其实你现在跟我一样,已经不知道怎么走了。”

“我们马上就到,先生。”

“胡说。你为什么一定要这样装模作样呢?中国人都是这样。你迷了路又不承认。我们至少开了……我看,开了一整天了。”

他没有回应,把车开上一条陡峭的路,路旁是堆积如山的工厂废料。接着又是一声巨响,近得吓人,年轻人把车速减到近乎步行的速度。

“先生,我看我们现在回去吧。”

“回去?回去哪里?”

“战斗就在附近。这里不安全。”

“你是什么意思,战斗就在附近?”一个念头突然闪过,“我们是不是在闸北区附近?”

“先生,这里就是闸北区。我们已经在这区里一会儿了。”

“什么?你是说我们已经离开租界了?”

“我们已经在闸北区了。”

“可是……天啊!我们真的离开租界了!在闸北区?好啊,你是个笨蛋,你知道吗?笨蛋!你跟我说房子就在附近。现在我们迷路了。我们可能就在交战区的边上,随时都会有危险。我们竟然离开租界了!你真是个标准的笨蛋。知道为什么吗?让我告诉你。你不懂又要装懂。你自大又不肯承认自己的缺点。这正是我对笨蛋的定义。典型的笨蛋!听到没有?彻头彻尾的笨蛋!”

他把车停下,然后打开车门,头也不回地走了。

我花了一会儿工夫才冷静下来评估情势。我们已经开上一座小丘,车子现在孤零零地停在黄土路上,四周是成堆破碎的砖块、扭曲的铁条还有一些看似脚踏车残留的破烂车轮。我看见年轻人的身影走在山丘上的一条小径。

我下车追他。他一定听到了我的声音,但他既不加快脚步也不回头。我追了上去,拉住他的肩膀。

“等等,是我不对。”我说,有点喘,“我道歉。我不该发脾气。可是,事情是……你不明白这件事有多重要。现在,拜托”—我指着车子—“我们继续吧。”

年轻人不肯看我。“不开车了。”他说。

“别这样,我已经道歉了。现在,拜托,请你讲讲道理。”

“不开车了。这里太危险。战斗很近。”

“请听我说,找到这栋房子对我来说非常重要。真的很重要。现在请你老实告诉我。你迷路了吗,或者你真的知道房子在哪里?”

“我知道。我知道房子在哪儿。不过现在不安全。战斗非常近。”

机关枪声忽然在我们四周回响,仿佛佐证着他的看法。枪声听起来还算远,不过根本听不出来处,我们两人同时环顾四周,觉得自己忽然暴露在山头上。

“就这么办好了,”我说,从口袋里取出记事本与铅笔。“我看得出你不想再扯进这件事里,我可以理解你的想法。刚才冒犯了你,是我不对。不过你走之前,我想请你再为我做两件事。第一,我想请你在这里写下叶辰的地址。”

“没有地址,先生。那里没有地址。”

“没关系,可不可以画个地图。写下走法。什么都好。请为我做这件事。接着,请你送我到最近的警察局。当然,我一开始就该这么做。我需要受过训练的武装人员。拜托。”

我把笔记本与铅笔拿给他。前几页写满了当天早上我所做的调查。他翻过小巧的书页,直到有空白的地方。接着他说:

“不用英文。我不会写英文,先生。”

“你会写什么就写什么罢。画张地图。什么都好,请快点。”

这时,他似乎领会了我要求的事情非同小可。他仔细地想了几秒,接着提笔疾书。他写满一页,又写一页。写了四五页以后,他把笔插进书脊里一起还给我。我翻翻他写的东西,看不懂那些中文字有什么意义。尽管如此,我还是对他说:

“谢谢你。真的非常感谢你。现在,请送我到警察局。你就可以回家了。”

“警察局在这边,先生。”他又往原先前进的方向走了几步。他从山脊上,往下指着坡底。约两三百码远的地方,有一片灰色的房子。

“那里就是警察局,先生。”

“哪里?哪一栋?”

“那栋,有旗子的。”

“看到了,好。你确定那是警察局?”

“确定,先生。那是警察局。”

从我们所在的地方望去,那看起来确实像是警察局。此外我也明白了根本不必去开车了;车子停在山丘的另一侧,而我们刚才过来的路太窄,车子开不过来;我也知道若要找路绕过山丘,很容易就会迷路。我把笔记本放回口袋,考虑要给他几张钞票,接着就想到先前他对此深恶痛绝。于是我只是说:“谢谢你。你真是帮了大忙。从现在开始我可以自己来。”

年轻人迅速地点了个头—似乎还在生我的气—接着转身朝汽车的方向走下山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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