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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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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早为自己定下活法, 这样做的缺点是有可能会扼杀生命中那份从心所欲。 权作后记。昨天,我七十岁了。人在步入生命中另一个十年时,总不免将那一刻视作意味深长的大事。这虽不无妄庸,却也是人之常情。三十岁那年,哥哥对我说:“现在,你不再是小孩子,你是男子汉了,要拿出男子汉的样子。”四十岁那年,我对自己说:“我的青春结束了。”转眼五十岁,我说:“骗自己没用的,人到中年了,我得接受。”而待到六十岁,我说:“如今,已是初老之年,我该整理杂务,结算账目了。”于是,我决意退隐,写了《总结》那本书,怡情遣怀,检视自己从文学与人生中习得的点滴,回思一己所为及其引致的快慰。而在所有这些周年纪念日中,我觉得七十岁最为重要。人至古稀,人们习惯认为其人已得尽天年,于是,他只能将余生视作无从确定的偶发事件,是趁手执镰刀的时间老儿将头转向别处时偷来的光阴。七十岁,他不再是垂垂老矣,而就是老了。 欧洲大陆有个可爱的风俗。当一个取得卓越成就的人到了古稀之年,他的友人、同侪、弟子(如果有的话)会合力为他撰写一部贺寿文集。但,在英国,我们对杰出之士并无这样的善祝善祷。充其量,举行个宴会,并且只有在其人确实堪称卓尔不群时,才不能不如此。这样的宴会,我曾在H.G.威尔斯[赫伯特·乔治·威尔斯(Herbert George Wells,1866—1946),英国著名小说家、政治家、社会评论家,代表作有《时间机器》《隐身人》等。]七十寿诞时躬逢其盛。那次来道贺的有几百人。萧伯纳[萧伯纳,全名乔治·伯纳德·萧(George Bernard Shaw,1856—1950),英国现实主义戏剧作家,代表作有《圣女贞德》《伤心之家》等。]做了即席演讲。他身材修长,仪表堂堂,须发都白了,仍然皮肤光洁、眼神清朗;他岸然傲立,双臂交抱于胸前,以他那种调皮的幽默说了好多令当晚来宾和其他听者觉得难为情的事。他浑厚的嗓音、精妙的演说技巧交织出令人忍俊不禁的趣话,而他那口爱尔兰乡音则同时突出与减弱了他的刻薄。H.G.威尔斯的鼻子贴在演讲稿上,高声读出演讲词。他一边愤愤不平地慨叹自己年事已高,一边又禁不住怒气冲冲地抗议出席者可能怀有的一种想法——认为举行宴会庆祝七十华诞意味着他心甘情愿息影林下了。他申辩说,自己一如既往准备推动世界迈向正义。 我自己生日那天没有举行庆祝活动。上午我照常工作,下午到屋后那片幽独的林间散步。我从未能找出这片树林神秘、魅人的原因。它们与我见过的那些林木迥不相同,它们的静默似乎更沉更烈。生机勃勃的橡树缀满绿叶,铁兰的灰色流布周身,仿若罩着褴褛的裹尸布。这个季节的橡胶木叶尽脱,野生楝树簇生的浆果都已干瘪。林间屹立着几株松树,超拔于低矮的众树之上,浓绿如火。这凌乱的、恣意生长的林间弥漫着一缕清奇,独行其间也不觉孤单,心头萦回一丝恐惧,隐然觉得一群看不见的生灵,似人却又非人,正在你身畔振翅而飞。一个影影绰绰的东西正在树后蹑手蹑脚地溜出来,默默看着你走过。周遭悬念密布,仿佛已埋伏就绪,只待某物来临。 我回到屋内,为自己沏了杯茶,开始读书,一直到晚餐时候。饭后,我又读了会儿书,玩了两三局单人纸牌,听了会儿广播新闻,拿了本侦探小说就寝。而读完那本小说后,我就睡了。除却和我那几个黑人女佣说过几句话外,当日,我未尝与一人接谈。 我就这样度过了自己的七十岁生日,我原也希望如此。我沉入冥思。 两三年前,我和丽萨一起散步,不知为什么,她谈起每一想到老之将至,就充满恐惧。 “别忘了,”我对她说,“当你老了,现在让你觉得人生美好的林林总总,你都不想做了。但老也有老的好处。” “什么好处呢?”她问。 “哦,你几乎不必做你不想做的事了。你可以欣赏音乐、艺术和文学,体悟虽与年轻时大相径庭,但也有异曲同工之妙。观察那些身外事可以得到很多乐趣。若说快乐没那么活色生香了,可痛苦也不那么锥心刺骨了。” 我知道这看上去只是冰冷的慰藉,甚至在说的时候,我就已觉出它所描画的那种灰蒙蒙的前景。事后回思,我觉得老年给人的最大补偿是精神的自由。我想,这份自由盖源于盛年时念兹在兹的事,如今已淡然处之。另一补偿是,老年令你摆脱了嫉妒、仇恨与怨毒。我相信我谁也不嫉妒。我已得以尽展所能。我颇为成功,并不艳羡他人声名。我倒是很愿意把自己盘踞已久的神龛腾给别人。我不介意众人的评说,他们接纳我或离弃我,一例悉听尊便。在他们看似喜欢我时,我自会怡然欣然;而就算知道他们不喜欢,我也不会怫然怃然。我久已明了自己身上的某种特质会招致一些人的敌视。我觉得这很自然,没谁能令所有人都喜欢。他们的恶意并未让我有些许不安,反倒让我觉得有意思。我只好奇想知道自己身上的什么东西让他们如此厌恶。我也不在乎他们如何评价身为作家的那个“我”。总的说来,我想做的都做了,余下的事与我无关。对成功作家身上环绕的那些浮名,我从未萦怀,而我们中很多人竟愚蠢到错将其当成了声望。我常常期冀自己当初是以笔名写作的,那样我就能悄然地行走世间了。其实,我写第一部小说确实用了笔名,但出版者警告我说这部小说或将被大肆挞伐,而我不想躲在一个假名后面,才只得写上真名。我想作家都禁不住暗暗期望死后不要被世人完全忘却,而我偶尔也以揣摩自己在短时期内身死名存的概率娱乐自己。 普遍认为,我写得最好的书是《人性的枷锁》。销量表明它现今仍在被广泛阅读,而它是三十年前出版的。这对一本小说而言可称长命了。但后世的读者不会愿意读这么长的书,我想,当时下这代人老去后——其实,他们能觉得这本书有意义已经让我吃惊不小了——《人性的枷锁》将同许多其他更好的书一道沉入忘川。而在我看来,我的一两部喜剧或还可在世上勾留些时日。它们是以英国传统喜剧式样写就的,这类戏,从王朝复辟时期剧作家直至诺埃尔·考沃德[诺埃尔·考沃德(Noel Coward,1899—1973),英国剧作家、演员和作曲家,擅长写风俗喜剧,代表作品有电影《与祖国同在》等。]笔下,一直为人所喜,而拙作定会在其中占有一席之地。或许这会让我在英国戏剧史上也占上一行两行的。而我那几个最好的短篇也会在未来漫长岁月中被收入选集,只因时移事往为文中的情境和地点平添了一缕浪漫的神采。两三部戏、十来个短篇,以此迈向明天的旅程,委实行囊单薄,然而终究聊胜于无。而假设我错了,死后一个月就被遗忘了,我也一无所知。 十年前,我最后一次在舞台上鞠躬谢幕(譬喻而已,在我最初那几部戏之后,我就不再做这种不成体统的事了)。新闻界和我的朋友们都认为我不过说说而已,不消一年就会复出。但我并未如此,连一点儿那样的心思都没有。几年前,我决心再写四部小说,然后连小说也不再写了。我已完成了一部(我不把在美国时作为战时工作写下的那本让自己都觉无趣的应命之作算在内),但其他三部想来不可能如愿写出了。一部是以西班牙为背景的神迹小说。一部是描写马基雅维利在罗马涅与切萨雷·博尔贾共处的日子,这段经历为他的杰作《君主论》提供了最好的材料。我的构想是将马基雅维利《曼德拉草》[《曼德拉草》(Mandragola)是马基雅维利戏剧代表作,也是第一部意大利语喜剧。整部作品洋溢着人文主义精神,赞美爱情、人的智慧,抨击教会的虚伪、堕落。]那部剧作中的素材与他们之间的对话结合在一处,了解作者如何凭借其创造力将亲历的细琐小事转化为兴味盎然、扣人心弦的小说。我觉得,借助《曼德拉草》这个剧本,逆向悬拟催生此剧的种种本事,定可令人解颐捧腹。我原打算以描写伯蒙齐贫民窟一个工人家庭的故事作为自己小说的收官之作。五十年前,我第一篇小说讲述的就是伦敦那些得过且过的贫民,而今以同类故事结束自己的小说生涯,想来也自成佳趣。不过,我现在倒甘愿将这三部小说留在悠然的遐想中自得其乐。这是作者从他的书中所能得到的最大乐趣。一旦书稿完成,它们就不再属于他了,他也再不能用那些虚构人物的语言、动作来聊以自娱了。私意自己已入耄耋之年再无力写出什么有价值的作品了——心绪颓唐,精力就衰,想象枯瘠。文学史虽偶以悲悯的同情但更多是以粗暴的漠然,将甚至最伟大的作家的老年之作摒弃,而说来不免心伤,我曾目睹许多当日彩笔纵横的友人于老来才退之顷犹勉力写作的委顿之状。一见之下,令人叹惋。作家与同龄读者最易沟通,而让下一代人选择自己的代言人方不失明智。并且,无论作家让与不让,下一代读者都将如此。对他们来说,他的语言简直是天书。我一直努力描摹自己的人生与际遇。我以为,这一幅画已无可增添。我完成了自己,我愿于此际歇息。 让我注意到我这样很明智的一个标志是,尽管我总是更多地活在未来而非当下,但近来却发现自己越来越常思既往。也许这是自然的:未来已无可避免的这般短暂,而过去却又那么漫长。我总是预先计划且大体都能完成,但,如今,谁又能做什么计划呢?谁能说得清明年或后年会带来什么,自己的境遇又将如何,是否还能像从前那样活着?我过去常在地中海的碧波里泛舟,如今船早落到德国人手里,而我的汽车也被意大利人拿去了,我的房子先被德国人攫去而今又给意大利人占据,我的家具、书籍、绘画,若尚未被劫掠,也业已散佚。但对此,我却比谁都漠然。我已享受过为人向往的奢华,而今而后,有几个属于自己的房间,每日得享三餐,可到一个好的图书馆里借读群籍,余愿足矣。 我的遐思常常为久已逝去的青春牵缠。我做过许多憾事,但尽力不让它们来烦扰自己。我对自己说,那并非我所为,乃昔日之我所为,而我已非昔我。我曾伤害过一些人,但既然无从修复既成的伤害,我乃以有益他人聊作补过。有时,回想起自己在乐享鱼水之欢的年纪,竟几次错过在两性关系上更进一步的良机,难免有几分懊恼。但我知道,我只得如此,我总是容易恶心,每到那一刻,生理上的厌恶就会阻止我踏上冒险之旅,纵然此前它曾以欲望点燃我的绮思。我一直比我期冀的更纯洁。大部分人都夸夸其谈,老人尤其喋喋不休。尽管我一向乐于倾听而讷于言说,但近来却觉得自己也开始呶呶不已了,一经察觉,我就着力改正。因为是被人勉强迁就,故而,老人必须步步留意。他应该努力不让自己变成个老厌恶。他若强要与年轻人摽在一起,那就鲁莽了,他会令他们束手束脚,而他们和他在一起也浑身不自在;若他竟辨不出自己的离开令他们多么惬意,那他可真够愚蠢。如果他在世间有点儿虚名,他们偶尔也会与他往来,但那不是单纯为了与他结交,而是为了能在同龄朋友面前显摆,要参不透这一点,他未免鲁钝了。就年轻人而言,他是座山,而人们登临的乐趣,并不在于攀山,也不在于立于绝顶饱览风光,而只是在下得山后不厌其烦地夸说自己的英勇。老人还是多与同辈交游为上,若能得到些许趣味则堪称侥幸。举座无一不是一只脚已踏进墓穴的老耄之辈,获邀参加这样的聚会当然令人心灰意懒。蠢货老了,愚蠢却并不消减,而年老的蠢货又绝对比年轻的蠢货更招人厌。我不知道哪类更老朽,更让人难以容忍。是拒不服老、令人作呕的佻达浮躁之辈,还是固守过往、对不肯为自己驻足的世界啧有烦言之徒?事情既是这样,当年轻人不愿与他相处,而他又觉得同辈乏味无趣时,这位老人的晚景或许灰暗惨淡。此时,他,除却自己,一无所有,可是我却将之视为别样的幸运,因为,长久以来,我只与我自己相处尚觉差强人意。我从不喜欢与同辈麇集在一起,我觉得这是上了年纪的一大好处,即我可以此为由辞谢聚会,或在寒暄过后,悄然离席。既不得不独处,我也就甘之如饴。 去年,我孤身一人在科姆河畔的一个小屋里度过了几周,四顾无人,我却既不孤独也不无聊。直到炎热和蚊子让我再也待不下去了,我才不太情愿地回到纽约。说来也怪,一个人竟要花上那么久才能意识到身强体健的益处。直到最近,我才想到,自己没害过头痛、胃痛或牙痛是多么幸运。前几天,我读到卡丹的自传,写那本书时,他已年近八旬,在书中,他庆幸自己还有十五颗牙齿。我也刚刚数过自己的牙齿,发现还剩二十六颗。我曾罹患重症:肺结核、痢疾、疟疾,诸如此类,但我从不暴饮暴食,故而肠胃畅适,轻手利脚。显然,若没有健康的体魄,一个人就别想指望老来安乐;而没有充足的收入,安享晚年也无从谈起。并不需要丰厚的收入,因为所求无多。恶习浪费钱财,而老来做到品行端正并不难。但既贫且老却大事不妙,仰仗他人生活更是雪上加霜:我很感激公众的厚爱,这不仅使我衣食无忧,而且可以满足偶尔的异想天开,且能供养有所要求于我的人们。老人常常贪婪,对那些依靠自己的人,他们动不动就用钱来维持颐指气使的权利。我倒没有心血来潮染上这类顽疾。我记忆力很好,除了名字和脸对不上外,读过的书都不忘。而这也有不利的一面,即在将世界上所有伟大的小说都读过两三遍后,再读就不那么起劲了。几乎没有哪部现代小说能引起我的兴趣。故而,如果没有那么多侦探故事,一面引人入胜地打发了时间,一面又一经读过即不再萦怀,我真不知道该做何消遣。我从不读那些主题与我了无干系的书,也不读那些仅仅博人一笑或介绍些对我而言全无意义的人与地域的书。我不想知道暹罗历史或因纽特人的风俗习惯,不想了解曼佐尼[亚历山德罗·曼佐尼(Alessandro Manzoni,1785—1873),19世纪意大利浪漫主义文学代表、诗人、小说家。著有历史小说《约婚夫妇》、抒情诗《五月五日》、悲剧《阿德尔齐》等。]的生平,而对肥胖的科尔特斯[埃尔南·科尔特斯(H. Cortés,1485—1547),西班牙探险家、墨西哥的征服者。]的好奇也止于知道他曾站在达连[达连(Darien),位于巴拿马东部的一个区域。]的某个峰顶。我仍津津有味地阅读我年轻时读过的那些诗且对今日的诗人也饶有兴趣。而得读叶芝[威廉·巴特勒·叶芝(William Butler Yeats,1865—1939),爱尔兰诗人、剧作家,艾比剧院创建人之一。1923年获诺贝尔文学奖。代表作有诗集《钟楼》《盘旋的楼梯》《当你老了》等。]和艾略特[托马斯·斯特尔那斯·艾略特(T. S. Eliot,1888—1965),英国诗人、剧作家和文学批评家,1948年获诺贝尔文学奖。代表作有《荒原》《四个四重奏》等。]的晚期诗作,则让我庆幸自己活得够久。约翰逊博士的全部作品,柯勒律治、拜伦、雪莱近乎全部的作品,我都能读得进。老年掳去了人初读杰作时的狂喜,那份战栗再不可得;而某本曾让人以为自己仿若济慈笔下的“观象者”一样的书[济慈笔下的“观象者”典出济慈十四行诗《初读贾浦曼译荷马有感》(On First Looking into Chapman's Homer)。济慈不懂希腊文,在诗中表达了他阅读贾浦曼英译的《荷马史诗》时所感到的喜悦。他写道:“于是我有如观象者,忽见有新星游进眼中(Then felt I like some watcher of the skies/When a new planet swims into his ken)。”],重读之下,却觉不过尔尔,这确实让人伤怀。但对一个科目,我仍抱持着古老的激动,那就是哲学,但不是那种往复论辩、枯燥无味的专业化哲学—“如果没办法疗愈世人苦楚,哲学家说什么都是徒劳”—而是探讨我们所遇到的问题的哲学。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人们说他无趣,但你若有幽默感,在他身上就可发现许多令你乐不可支的东西)、普罗提诺[普罗提诺(Plotinus,205—270),他的一生几乎和罗马史上最多灾多难的一段时期相并行,却并没有受到那个时代的直接摧残。他以自己的学识和品格赢得了时人的敬重,是新柏拉图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九章集》为其传世名作。]、斯宾诺莎[巴鲁赫·德·斯宾诺莎(Baruch de Spinoza,1632—1677),荷兰哲学家,近代西方的三大理想主义者之一,与笛卡尔、莱布尼茨齐名。著有《神学政治论》《伦理学》等。],以及各色现代哲学家,如布拉德雷、怀特海[阿尔弗雷德·诺思·怀特海(Alfred North Whitehead,1861—1947),英国数学家、哲学家。主要著作有《科学与近代世界》《历程与实在》及与罗素合著的《数学原理》等。],都令我解颐,促我深思。毕竟,他们和那些希腊悲剧家们一样应对那些于人而言至关重要的事。他们令人激越也让人沉静。读他们的书就如在微风里扬帆航过那满缀着上千个岛屿的内海。 十年前,在《总结》中,我曾欲语还休地写下自己由经历、阅读及沉思中偶得的有关上帝、不朽、人生之意义与价值的印象和想法;十年以往,我不确信,自己是否找到了改变心意的理由。如若必须重写,我会对价值观这类紧要话题处理得更深入些,也许在谈到直觉时更有条理些。虽然某些哲学家已在“直觉”这个论题上筑起“猜想”的巍峨“大厦”,但在我看来,它却堪堪做个地基而已,如此不稳靠,恍若打靶场内摇曳于水柱之上的乒乓球,而建基其上的却是比空中楼阁要实在得多的东西。 如今,我离死又近了十年,对死的了解却不比十年前多。的确,有时,我觉得自己每件事都做得太频繁,认识了太多的人,读了太多的书,观赏过太多的绘画、雕塑、教堂与华美的屋宇,聆听过太多的音乐。我不确知上帝存在与否,证明其存在的论证无一令人信服,而伊壁鸠鲁[伊壁鸠鲁(Epicurus,前341—前270),古希腊哲学家,主张人生的目的是追求幸福。这段话出自伊壁鸠鲁《与美诺西斯书》。美诺西斯(Menoeceus)是伊壁鸠鲁的弟子。]于往古之时既已指出,信仰在于切己的体悟。那种切己的体悟我却从未有过。而任何人都尚未令人满意地解释邪恶缘何得以与全能至善的上帝相容共存。一度,我为印度教里那神秘的“中”这一概念所吸引,它相、慧、福兼容,无始亦无终。同由人的愿望设想出的其他神祇相较,我更愿意相信它。但我认为它只是一个宏伟的幻想,因为从第一因推演出世界的繁复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但当我想到宇宙的浩瀚,想到个中难以计数的星辰以及星与星之间成千上万光年的距离时,我敬畏、心折,而我的想象无从构拟出它的创造者。我甘愿将宇宙的存在当作人的智力无望解决的谜。至于生命之存在,我相信,存在心身一种物质,它蕴藏着生命的胚芽,而其心理方面就是纷繁复杂的进化一事的来源。但生命的目的,如果有,会是什么呢;生命的意义,如果有,又会是什么呢,我却依然一无所知。我只懂得,哲学家、神学家以及神秘主义者所言无一说服我。而如若上帝存在并且关怀世事,那么,可以确信,他一定通情达理,以宽容的态度对待人类的弱点,就像一个明智的人那样。 那么,什么是灵魂呢?印度人称其为“宇宙灵魂”,认为其始自永恒亦绵延至永恒。与说它创造于个体受孕或诞生之时相比,这一说法更易相信。他们认为“宇宙灵魂”具有“真如”本性,源于斯亦终归于斯。这是个怡人的遐思,没有谁能懂得更多了。“宇宙灵魂”牵涉转世轮回这一信仰,而转世轮回又为邪恶的存在提供了人类智慧所能想出的唯一合理的解释。 它将邪恶视为对前世罪愆的报应。它并没有解释为什么全智至善的造物主竟愿或竟能产生罪愆。 但,什么是灵魂呢?柏拉图以降,对这个问题的答案不一而足,其中大部分只是对柏拉图设想的某种修正。我们不断地使用“灵魂”一词,想必是有所指的。基督教将其作为一种信仰,即灵魂是上帝创造的纯粹的精神质料,是不朽的。一个人可能不相信灵魂的存在,可还是会赋予这个词某种意义。当我自问,我所谓“灵魂”何意时,我只能回答用“灵魂”指代我的自我意识、我之为我的特质、我的个性,即由我的思想、情感、经验以及身体上的偶发事故构成的人格。身体的偶发事故会影响灵魂的“体质”,我觉得这一想法会令很多人却步。但我本人对此却笃信不疑。如果我不结巴或者能高上四五英寸,我的灵魂将颇为不同。我下颌有些前突,而我小的时候,人们不知道在下颌还有可塑性时,这一缺陷可以通过戴金属箍来矫正。如果他们知道,我的相貌就会是另一副样子,我那些同伴对我的反应也就会不同,因此,我的性情、我对他们的态度也会两样。然而,能被一副牙具矫正的灵魂又为何物?我们都知道,如果不曾机缘巧合遇上某某人,或不曾在某个特定的时刻出现在某个特定的地点,我们的生活将会有多么大的改变。而我们的性格、我们的灵魂亦然,也会是另一番气象。 无论灵魂是品质、情感、怪癖以及诸如此类东西的聚集物还是纯粹的精神质料,性格都是其可感的外在表现。我想人人都会同意,不论是精神上的还是身体上的,苦痛总归会影响性格。我曾认识一些人,于贫困潦倒、籍籍无名时,他们满怀嫉妒、苛刻无情、吝啬自私,但在功成名就后,却变得慷慨大度。银行户头里有了点儿钱,略略尝到了点儿成名的滋味,难道就能使他们灵魂伟大起来?相反,我也认识一些人,他们曾体面、可敬,但当贫病缠身时,他们却开始说谎、欺骗、易怒、怨毒。因而,与身体偶发事故紧密相关的灵魂竟能脱离身体独立存在,对此我难以置信。你看到死人,几乎马上想到看他们那副样子就是真死了。 有时,我会被问及是否愿意再重新活过。整体而言,我的一生还算顺遂,也许比大部分人都要好,但我还是看不出重活的意义来。那会像将读过的侦探故事再读一遍一样无聊。但假设真有轮回,真有这为四分之三人类所明确崇奉的信仰,而人又可以选择是否开始新的尘世生活,那么,在过去,我有时会想,我倒是愿意趁此机缘去体察环境及精神与肉体的癖性阻碍我尝试的经验,学习我没有时间和机遇学习的东西。但现在我却宁愿拒绝。此生足矣,我不相信永生也不向往永生。我愿意迅速地、没有痛苦地死去。随着我最后的呼吸,我的灵魂也带着它的渴望与耽溺归于虚无,若能确信这一点,我即心满意足。伊壁鸠鲁写给美诺西斯信中的一段话我一直记着:“务必习惯死对我们毫无意义这一信念。因为善恶存于感觉,而死褫去了感觉。因此,正确理解‘死对我们毫无意义’将使这易朽的人生变得有趣,倒并不是因为它增添了无尽的时间,而是因为它去除了对不朽的执念。对一个人来说,若他能真正理解不活并没有什么可怕,那么,活也就没有什么可怕的了。” 以这段话,在这个日子,结束这本书,我想是合宜的。 距我写上面那篇文章又过去了五年,尽管我所提到的四部小说我迄今已完成了三部,第四部不写了,但我并未修改这些文字。当我从淹留已久的美国重返英伦,再次造访那些我打算设为小说背景的街区,再次与那些我想将其作为原型写进小说的人往还,我发现已发生了很大变化。伯蒙齐不再是我认识的伯蒙齐了。战争毁掉了很多东西,许多人失去了生命。失业的忧虑曾像乌云一样笼罩着我的朋友们的生活,而今已不再有失业了,他们也不再住那臭虫肆虐的出租屋,而是住进了整洁的市建公寓。他们家中有了收音机、钢琴,他们每周看两次电影。他们已不再是普罗阶层,而成为小资产阶级。但这些朝向好的方面的并不是我发现的唯一变化。人们的精神也不同了。在恶劣的旧时代,尽管他们忍受着困苦贫穷,却欢乐、友善,而如今令人叹惋的是,他们的生活全给嫉妒、恨意与怨毒毁了。从前他们乐天知命,如今他们却对那些享有他们无法享有的优渥条件的人满怀憎恨。他们阴郁,不满。我相识多年的一位母亲、一个女清洁工对我说:“他们弄净了贫民窟和垃圾,可幸福和欢乐也给弄净了。”我步入了一个令我陌生的世界。我毫不怀疑它仍能为一部小说提供丰沛的材料,但我记挂的境况已不复存在了,我看不出写它的意义。 在过去的五年里,我也许比从前多学习了些知识。一个偶然的机缘,我结识了一位著名的生物学家,这让我得以浅表地了解了些生物哲学。这是门启人神智、引人入胜的学科。它令人精神超脱。科学家似乎都同意,在邈远未来的某个时期,我们的地球就无法供养最基本的生命形式,而在这之前人类早已灭绝了,如同许多不能适应环境变化的生物一样。由此,我们几乎势必得出这样的结论:进化云云都是徒劳。而究其实,就自然而言,导致人类产生的过程简直荒诞得惊人,宛若基拉韦厄火山喷发或密西西比河洪水泛滥一样惊人,但并无改其荒诞。因为没有一个明智的人会否认,纵观整个世界史,不幸的总量远远超过幸福的总量。只在一些很短的时期内,人们才免于惨死的忧虑与暴卒的威胁。而正如霍布斯所说,并不仅仅在野蛮时期,人们的生活才孤独、贫穷、恶劣、残暴、短暂。从古至今,很多人在来世信仰中找到慰藉,平复自己暂居这悲伤的人间时所遭遇的恁多苦难。他们很幸运。信仰,对信仰者而言,解决了理性无从解决的难题。有些人将一种无可非议的价值归功于艺术,说服自己相信以人生的苦难换得光辉的诗章、璀璨的画卷——所付代价并不高昂。 我对这一态度不以为然。哲学家倡言,艺术的价值在于艺术的效果,并由此引申出艺术的价值不在于美而在于引发正确的行为。在我看来,这一说法才是对的。因为艺术效果假若没有感染力,那么它就是徒劳的。如果艺术仅仅是一种快感,无论它多么空灵,都无足轻重。就像支撑巨大拱顶的立柱柱头上的雕刻一样,它们优雅、繁复、悦目,却毫不实用。艺术若不能激发正确的行为,那就只是知识阶层的“鸦片”。 在艺术中,人们找不到对那在《传道书》中早已获得不朽表达的悲观的慰藉。我以为,在直面世界的疯狂时,人所展现出的英风豪气中有种比艺术之美更伟大的美。当帕迪·非纽肯一边向死亡俯冲,一边向自己中队的飞行员们传送“就这样了,伙计们”这一信息时,我从他无畏的姿态中发现了这种美;当奥茨上校在极地的暗夜中宁愿赴死也不拖累同伴时,我在他的冷静决绝中见识到这种美;海伦·瓦利亚诺,这个既不年轻、俊俏,也不聪明的女人,宁愿遭受惨无人道的严刑拷打、宁愿死,也不出卖自己的朋友,而且她为之献出生命的并不是她自己的祖国,在她的忠贞里,我看到了这种美。帕斯卡尔曾写过一段著名的话:“人不过是根芦苇,是自然界中最脆弱的东西;但,他是一根能思想的芦苇。用不着整个宇宙都拿起武器来将他毁灭,一丝风、一滴水就足以致他死命了。然而,纵使宇宙毁灭了他,人却仍比致他于死命的东西高贵得多,因为他知道自己会死去,以及宇宙对他所具有的优势,而宇宙对此却一无所知。”果真如此吗?当然不是。我觉得现在“尊贵”这一观念有些失格,我认为这个法文的词译成英文中的“高贵”更恰切。有种高贵并不源自思想。它更天然。它既不取决于文化也不依赖教养。 它植根于人最为原始的本能。面对它,上帝,若真是他创造了人,会羞耻地藏起头。人尽管有种种缺陷与原罪,但也不无精神的辉煌,明白这一点,人就不会绝望了。 但这些都是凝重的话题,我纵使有能力应对,在这里也并不合宜。我像在战时的码头上等船的过客。我不知道哪一天起航,但已准备好即刻登船。城中的景致没有造访也只得作罢。我不想去看那精美的新高速路,我将永远不能在上面疾驰了;也不想去看宏伟的新剧场,虽然它设施现代,我将永远不能在里面一坐了。我读读报纸,翻翻杂志,但若有人借给我一本书,我会拒绝,因为没有时间读完,毕竟,旅途在即,我没有心思读书。我会在吧台或牌桌上认识一些人,但我不打算同将分别的人做朋友。我正振翼归去。 【全文完】 ![]() 我已拥有精神的独立。 我已学会走自己的路,而不去理会别人怎么想。 我为自己争自由,也愿给别人自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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