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

我们的庸常生活  作者:张畅

乔歌

“早点回,明天婚礼有的忙了。”

未婚夫罗喆发来短信时,乔歌正提着刚从商场买来的四个日本红漆碗,走在回家的路上。北方的秋天起始于枯黄的落叶,终止于光秃树枝上点缀的薄雪,整座城市一夜间陷入寒冷,疾风刮在脸上如同身处荒野。乔歌在臃肿的棉衣里艰难地迈着步子,心想当初怎么选了这么个鬼天气结婚。转过街角,“市第一中学”五个烫金大字在低矮的乌云底下看起来有些黯淡。她顿了顿脚步,突然想进去看看。

午休时分,操场上拍着篮球高高跳起的男孩,荷尔蒙偾张的呐喊和炫耀,手挽手在树下窃窃私语的女孩,还有偶尔经过的腋下夹着教材的卷头发老师,一切恍似昨日,想来竟已有十个年头了。她低头从他们中间穿过,绕过红砖建成的教学楼,到栽满杨树的小花园去。

前一晚,她又梦见他了。瘦高的个子,站在走廊尽头,被班主任点着脑门骂“不争气”。把散发着臭鸡蛋味的化学试剂放在隔壁班的窗台上,从数学办公室的桌上偷走月考成绩单,和同班最漂亮的女孩子毫不顾忌地嬉皮笑脸,这样的事大约只有他能做得出。其实论起来,他们除了一门声乐课被安排在同组之外,并没有什么交集。

那时赶上教育改革,市里的每所学校都在校门口的橱窗里挂上“素质教育”的简报,无非是将艺术节、运动会的照片拼凑在一起。简报的角落写着音乐课、体育课的改革方案,其中一条就是开设跨年级的选修课。声乐、歌剧、舞蹈、表演,除了唱歌外,乔歌什么都不会,也不敢报名去学。唱歌可就简单了,一门选修课几十号人合唱,浑水摸鱼就行。结果第一节课,脸上长着斑的女老师分别叫每个人到教室前测评,然后按照程度分组。乔歌扯着脖子唱到副歌,高音怎么都唱上不去,又不好意思停下来,只能张大嘴巴,金鱼一样翕动着嘴唇。整个世界都静止了。同学们都在笑,她也跟着笑起来,心里却格外想哭。回到座位上,旁边的瘦高男生瞟了她一眼,然后迅速正视前方。他叫窦杨,半长的卷发盖住三分之一张脸,对嘴型唱歌时习惯用一只手揉后脖颈,笑起来有点憨。

花园和过去相比没什么变化。石砌长廊顶上攀爬着枯萎的藤蔓,黄褐色的瓷缸里照样没有金鱼,只有枯叶、灰尘、碎纸和几根偷偷掐断的烟蒂。水泥乒乓球案上没有球网,边缘凹凸不平,上面星星点点都是斑驳的鸟粪,两个男孩子穿着不合身的校服,笨拙地用球拍推着四处弹跳的乒乓球。乔歌从长廊穿过去,找到那棵树,弯下身,拨开树根洞口附近的叶子。洞口的砖头不见了,那个洞里面的东西也没了。

别想了。她抖了抖袖子上的灰土,自嘲似的笑了。

十年前,她常在自习时借口上厕所,偷跑到这里,把随手写下的字条折成星星,放进树洞。夹在日记本里的头发接连消失后,她便发明了这么个法子。经过这里的学生虽多,但树洞的位置朝向教学楼的墙壁,不容易察觉。她从锅炉房后废弃的灰砖头里选出大小合适的一块,堵在洞口。怕被发现,却总想留下点什么作为纪念,小女生的细腻心思罢了。在那块砖的内里,她用尖锐的石子刻了几个歪歪扭扭的字母:

QG(乔歌)→DY(窦杨)。

梦境短暂,醒来时窗帘缝隙已露出清晨的微光,麻雀的叽喳声仿佛是四散在半空中的鼓点,震得她耳膜咚咚直颤。枕边,罗喆低声打着呼噜。他们上个月拍的结婚登记照立在床头柜中央,红色底面,雪白的衬衫,两个人都咧着嘴,不知所措地傻笑。那天拍完照片后,他俩大吵了一架,她想要带铜质相框的全价套餐,罗喆却说省下钱做别的多好。两个人在回程的公交车上把头扭到一边,装成陌生人。枕边的呼噜声也像是陌生人的。

梦里,男孩依旧不说话,默然站在她对面,却看不见她,眼神空洞而迷茫。她拼命叫他,窦杨窦杨窦杨,声音像被拢进玻璃罩,闷得吓人。最近这一年,她接连在自己被闷住的叫声中惊醒,叫的都是同一个人的名字。

半个月前,乔歌从通讯录里翻出他。五年前的同学聚会后,他彻底失去了音讯,头像换成了咧嘴笑的娃娃——实在不像他的风格。狠心发去电子婚礼请柬的那一刻,她耳边安静得像一堵密不透风的墙。自那以后,她神经质地反复察看手机,不错过每一条信息,连自动推送的天气预报都格外上心。蹲厕所、洗澡、吃早饭、看电视、临入睡,她都细心留意手机铃声。手机老是响,却老不是他。

青春期的痴念在她的身体里晃荡了十年,终于还是像黎明将至前的篝火般熄灭了。别人告诉她,这叫成熟。她惦记的却是另外的东西。明天,这一切就要结束了。

窦杨

从女护士手中接过小小的婴儿,窦杨的手无法自控地抖成筛子。手里那个小生命双眼紧闭,微微张开的小嘴勉强能塞进一根手指。他忘记自己是笑了还是哭了,浑身上下像运转的洗衣机那样兀自颤抖。周围的人惊讶于他率先做了父亲,却没人告诉他应该怎么办。他自以为懂不少东西。他懂得如何让女孩在人群中一眼看见自己,懂得在女生最需要的节骨眼上轻描淡写递上问候,懂得用随手拾掇的小物件制造浪漫,懂得在对方步步紧逼时迅速为自己开脱。他懂得何时调皮耍赖,何时妥协乖巧,何时显露锋芒,唯独不懂怎么做父亲。

匆忙筹备的婚礼上,他一只手死死拖住新娘的胳膊,一半为了掩住她微凸的小腹,一半出于无处可逃的慌乱。他像被什么牢牢钉在那里——鲜花装点的红毯上,他当着众人的面许下不知结局的承诺,新娘眼眶里噙着泪,他用一只手擦掉她脸上的泪花。“别哭了。乖。”他说着,感觉自己才是需要被擦干眼泪的新娘。他在众人的祝福中艰难地喘息,如同等待处决的囚犯。

他按照事先排练的那样,说“请让我照顾你一辈子”,“你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我会好好珍惜”。炫目的彩色灯光里,坐在最前排的父母微笑着,眼里泪花闪烁。他们最终还是出现了。虽然宴席过后,他们多半会像仇人一样不多看对方一眼,回到各自的家庭。窦杨不清楚他们是如何相爱的,正如不清楚他们是如何变成仇人的。

十三岁那年,窦杨正跪在房间的地板上摆弄玩具汽车,门外传来母亲凄厉的哭声。透过门缝,他瞄见一位穿粉红套裙的年轻阿姨,她手里的提包甩了出去,纸片一样的东西散落一地。母亲跪下去,疯了一样胡乱抓起那些纸,在眼前晃了晃,瘫坐在地上。那还是一个信纸风行的年代,情人们靠写信互诉衷肠。当晚,隔壁房间的门紧闭,他们在争吵,像一段无休无止的噩梦。头顶的猫头鹰闹钟嘀嗒嘀嗒地走,窦杨好像睡着了,却清晰地听见那屋有东西摔在地板上。

那晚过后,妈妈照例为他做饭,接他放学,不多说什么。爸爸穿旧了的深蓝色凉拖再也没从鞋柜里拿出来过。男人不可相信。如果说他悟到了什么,大概就是这么一句话,他并没有把自己列在其中。

有了妻子和孩子,不过就是恍惚一瞬。妻子随手替他把头像换成孩子的照片,他听之任之,时常感觉在过别人的生活。他在一家苟延残喘的保险公司打工,西装革履面带微笑站在生人面前,口若悬河地说着自己也不信的话,把投保人的名字、保单额度写进工作总结,抽得分成,月底再将工资卡里的钱如数交给妻子。跑完一单,他熟练地融进公车和地铁的人群,斜靠着一切可支撑身体的东西,摇晃着奔向下个地点。

窦杨常想起小时候放了学,到父亲上班的公司找他。公司的活动室里,父亲正在陪张阿姨打乒乓球(父亲说起那个叫“张总”的阿姨,喜欢咬牙憋气,像是在提重物)。身形微胖的父亲吃力地晃动肩膀,两只黑皮鞋在地砖上倒腾,发出刺耳的摩擦声。他抿紧嘴唇,瞪大眼睛,尽量给出位置最好的球。他只能眼睁睁看着父亲被一地乱蹦的橙黄色小球轮番调戏。只见父亲膝盖微屈,一只手撑住膝盖,一只手越过鼓起的肚腩,用力去够那个调皮的球。起身的瞬间,父亲看见他,一滴汗水刚好从太阳穴滑落。

回家路上,父亲给他买了根纸包的奶油冰棍,五毛钱。他尽情舔着冰棍,头顶传来父亲的叹息:赚钱的机器,杨杨,以后千万别做这样的事。记住没?

一个急刹车。三十岁的窦杨在公交车上来回捯着腿,努力站稳,回家后将工资卡乖乖放在客厅茶几上。是不是父亲早就预料到这些了?所谓结局,都是事先写好的吧?

真正快乐的时光在他十三岁时就完结了,没有片尾曲,只留下静如死水的黑色银幕。他和那么多女孩谈过情和爱,抚摸过彼此的身体,相互拥吻,共同潜入广袤的暗夜,却极少有一刻确凿地相信自己爱对方。他学会了在最关键的时刻从名为“长久”的悬崖边折返,深谙此道,从不失手。唯一一次跌落源于一场意外,这意外几乎毁了他的一生。

“说多少遍你才听得进去?奶粉多放一勺,南南才吃得饱!”妻子大口呼着气,直翻白眼。妻子原本是肯正眼瞧他的,如今只剩下一轮轮翻不完的白眼。窦杨本想说,知道了,别生气,多放一勺就好了,结果说了句“去你妈的”。奶粉和奶瓶被径直推到地上。

中学同学聚会,他本不想去,摔门离家后,阴差阳错走到了学校后身新开的饭店。席间,他大口吃肉,大声说笑,笑得面色通红,装得过分轻松。他知道,刚才奶瓶落地的声音不大,却瞬间击穿了他十三岁时躲在门后的恐惧。争吵,他惊恐;沉默,他失落和痛苦。这就是婚姻所谓的真相?

“窦杨都当爹了,你说这时间过得快不快。”他们问起他的近况,自然提起他少年时的多情和顽劣。窦杨咧嘴笑着,一杯杯将啤酒灌进肚。已经是不可想象的昨天的事了,提它做什么。

“窦杨你还记得有一回咱班出去跑操,你偏要躲在教室里。为了不让来检查的教导主任发现,你用宽胶带做了个机关,从门缝里把门外的插销给插上了。我们从外面回来,费了半天劲打开门,见你还在屋里,吓了一大跳。”

“你们还记得他当时在干什么吗?”有人插嘴。

“他趴在咱班主任的桌子上,好像画什么画呢。”

“对对,当时还有人去抢,他眼睛都急红了,画撕得粉碎,就差吞进肚里了。”

“你画的到底是什么啊?”

周围顿时静下来,一双双诡笑的眼瞧向他,紧盯住他的嘴唇。他当然记得,那年春天举办了地球日活动,用大巴车拉他们去城郊的一处空地种树。他们灰头土脸地挖坑,栽树苗,浇水。最后大家举起铁锹,在一面傻里傻气的大红横幅前合影。那张合影后来被洗出来,摆在教室前面班主任的书桌上。当年还没有手机这种物件,他原想偷走那张照片,又觉得太冒险。

他画的人,今天也在席间。他眼睛扫过去,瞥见她正在角落里发呆。她比从前更安静了些,笑容也更温顺了。她又在想什么呢?

“你们怎么这么八卦啊。鬼记得十年前的事。”

她还是老样子,在这方面笨拙得可笑。只见她端起酒杯,轻抿了一口,放回原处。酒桌的话题便迅速转到炒股、赚钱和买房上了。

烟雾缭绕、嬉笑吵闹之间,他俩的眼神在半空中相遇,停留几秒,又彼此散开了。如此三两次之后,他们似乎都对某件事心知肚明,又都无法深究答案。

临别时,他当然醉了酒,红着脸,脚步却格外清楚。他从人群的一端到另一端,拥抱他的老同学,男的,女的,记得的,不记得的。唯独到了她那里,他垂下双手,一只手局促地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她站在那里,像寒夜的树林里走失的一头小鹿。


五年后,窦杨收到她发来的婚礼请柬。在手机上点开,欢快的音乐声中,一个不像她的人同一个陌生男人欢笑,奔跑,摆出叫他想笑的姿势。

他脑海里无端蹦出的却是那次同学聚会后告别的场景。他拼命想弄清楚,她那时有没有说什么,或者有没有想说什么的念头。

想了很久,实在说不出一句祝福的话,他关掉手机,陷进沙发里。

乔歌

一觉过后,醒来的乔歌从门缝看见罗喆在厨房忙活。每天早上,罗喆都为她煎一颗蛋,热一杯奶,在床头柜上的水杯里倒满温水,在她脸上留下一个吻,然后出门上班。她感激他为自己做的一切,出于报答,她在他下班前做好晚饭,在他进门时接过他手中的提包。

大学毕业前一年,乔歌匆匆结束了那场没人看好的恋爱。那场恋爱在她心里留下一道疤痕,时隔多年仍能感受到溃烂时的疼痛。

她看见自己深爱的男人在校园的小树林里牵起另一个姑娘的手。她慌不择路,逢人便诅咒他的绝情,对方却露出一副“我早就告诉过你”的模样。失恋那段时间,她总在下课后听空旷苍凉的歌,任往事在脑子里一遍遍过,不曾察觉的细枝末节才渐渐浮出水面。刘枫就是那样的人,不是误解,不是自己不够好,是糊涂。他总说,得不到的才好,当她狐疑地望向他,他再开玩笑似的将她揽进怀里。

失恋的戏码无非是痛哭,喝酒,倾诉,食不下咽,旧情复燃——百无聊赖的大学校园里每天都在上演,人人见怪不怪。乔歌无处诉说,只能任由悲痛将她淹没。寝室的柜子里还留着刘枫送她的球拍。小树林不是爱情真正的终点,她厚着脸皮打电话给他,听他说“分开一段时间”之后,冲上脑门的第一件事是奔回寝室,翻出球拍,握柄上刻着他俩的生日和星座。她抄起它,穿过田径场,一路跌跌撞撞跑到他的寝室楼下,那天她特地穿上他买给她的红球鞋,男人的号码,并不合脚。他在店员的怂恿下坚持买下来,要她每天穿给他看。她曾将这件事粗浅地理解为爱。

三年前,乒乓球社团招新,刘枫蒙着眼睛,挥舞球拍,十球全中。当年乔歌还是新生,在看台上跳起来为他叫好。她加入社团,拼命练球,只为了让他笑着对她说:“小妞,可以啊!”当乒乓球社团的学弟告诉乔歌,刘枫学长要出国时,他们尚在冷战,她一万个不信。那天她挥着球拍疯了一般穿过整个校园,想最后亲口问他一句:去哪里?去多久?为什么不早告诉她?

他当然没有出现。


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平凡的人?在图书馆门口第一次遇见罗喆,这句话差点从她嘴边溜出来。他脸上的青春痘留下的坑还没褪去,眼神木讷,远远看去还不如她个头高。乔歌心中陡然燃起一股火焰。

乔歌嚼着罗喆为她煎的蛋,怎么都想不通,当年那股征服欲是从哪儿冒出来的。她用几招小伎俩就将他稳稳攥在手里了,得手后便耀武扬威一般,牵着他的手大摇大摆地在校园里横行。她密切关注迎面走来的人,试图从他们脸上读出困惑:这么一个姑娘,怎么会和那个男生在一起?

她轻松摆布着他,时不时闹分手,撒娇,挑刺,看他活受罪。这些帮助她挨过失恋,心里那道疤痕也痊愈了。她像只警犬,在偌大的校园里嗅着刘枫的气息,在猎物即将现身的瞬间向罗喆发出指令:揽住我的腰,快。

只有一次,他们迎面撞见,罗喆正蹲在地上摆弄他那只不争气的袜子,气得乔歌差点哭出来。刘枫从她眼前飘过,眼珠没动一下。

偶尔她自问:为什么这么对罗喆?答案如出一辙:他可靠。貌不惊人的罗喆熟读柏拉图、黑格尔和维特根斯坦,精通几门外语,对动植物的科属了如指掌。聊起这些,他眼睛里仿佛要榨出光来,她假装听着,心里却暗自为他悲伤。

和那些深陷爱情的人不同,乔歌从未想过天长地久,不长久,就不会伤太久。她为自己开脱。她曾经古板地生活过,遵循一切准则,听从长辈的话,在意旁人的想法。事到如今,她只想躲进无人打扰的角落,安静地享受独属于自己的时间。

“多好的时光啊。除了年轻,那时候真是一无所有。”和罗喆同居后,乔歌经常回忆起那段时间。罗喆讷讷地说:“现在不是还有我呢吗。”她也不反驳。

毕业前夕,在心里憋了许久的分手还是没说出口。乔歌看着罗喆在人群中亢奋地跑来跑去,帮她和朋友拍毕业照。“罗喆,你站那里!”“罗喆,你蹲一点!”“罗喆,我们这样好不好看?”姐妹们对他呼来唤去,像使唤一只性情温良的小动物。

他蹲在草地里流着汗,像在向她俯首称臣。快门按下的瞬间,乔歌的眼角染上了淡淡的泪。多希望罗喆变成另一个人啊。那个人哪怕给她千分之一的爱,她都会心满意足。

“你看你这表情怎么这么诡异?”多年后,罗喆在电脑里无意间翻出当年的毕业照。乔歌凑过去看,骤然和当年那个不信命的自己正面相对。

“是啊,可能是阳光太刺眼了。”

她知道了,他成不了另外的人。

罗喆

乔歌朝自己走过来,防备从心底泛起。她相貌伶俐,踩着自信的步子,不正是周嘉怡的翻版吗?

差不多一年前,周嘉怡就对罗喆的“叫早服务”熟视无睹了。一想到大洋彼岸,周嘉怡被一群洋人小伙子围在中间,醋意便如滔天骇浪般打翻他最后一点自信。

罗喆不是没想过和她一起出国,但周嘉怡决定得太快,根本反应不及。他喝了两瓶啤酒,像个孩子那样放声大哭,哭到快要窒息。泪水婆娑中,他隐约看见她平静的脸。

从她离开那天起,他就默默关注大洋彼岸的一切消息,天气、新闻、电影、肥皂剧。脱口秀演员调侃的语调、忽阴忽晴的天气预告、电视那端猝不及防的爆炸和灾难中,罗喆等待灵感猝然降临,让他猜测出她现在在做什么,和什么人在一起。

北京时间晚八点,他设定的闹钟准时响起,不管是在图书馆准备考试,还是在后街的烧烤摊和兄弟畅饮,不管是洗澡,还是接导师电话,他都会毫不迟疑地拨通那串背得烂熟的号码。和她说一天里的第一句话让他安心,他留住了她,不管她夜里梦见什么,不管她那天将会遇见多少人,至少这一刻,他们还在一起。


乔歌向他走过来,罗喆心里抖了抖。他仿佛看到了另一个时空里的周嘉怡:落落大方的微笑,精致的衬衫领口绣着小小的花纹,黑色的小靴子轻点在地上。

真不凑巧。罗喆对自己说。

整整一个星期,周嘉怡都没再接起他的电话。他如行尸走肉般熬过了一周。乔歌慢慢逼近,罗喆的心一点点包裹起来,又一点点打开,在半开半合的瞬间,被乔歌逮了个正着。图书馆门口,他吞吞吐吐地告诉她,新开的旧书店就在校门口那家蓝色铺子后面。

那天,罗喆按计划牵着周嘉怡的手爬到学校最高的行政楼楼顶。他早早打探好去往楼顶的秘密通道,准备好印着他俩照片的手工巧克力,买来两罐啤酒放进书包里。他们交往的第三百天,他明知她要出国读书,却假装那是几年后才发生的事。兴冲冲打开书包,带来的巧克力被午后的高温烤化了,金红色的包装纸上粘着排泄物一样的东西。啤酒罐掀开的瞬间,啤酒连着气泡涌了一地,洒在他的衬衫和牛仔裤上,在瓷砖上留下尿一般的痕迹。周嘉怡急忙从包里翻出一包纸巾递给他。这时,应该就是这个时候,他埋头擦着,一颗乒乓球从她包里滚了出来。那是再微小不过的瞬间,假如不细细回忆他们在一起的每分每秒,几乎微小到足以忽略不计。

他们狼狈地舔着包装纸上温热的巧克力,从行政楼楼顶俯瞰整个校园,她突然说:“真不好意思。”

“好啦。”他连忙扭过她的脸,亲在她的额头上。

为什么要说不好意思?他没顾得上问。

那是他们最后一天在一起。


罗喆像是被缴了械的士兵,接受了乔歌的步步紧逼。他对她怀有戒心。她太像周嘉怡了。是跌入同一个陷阱?还是真爱上了别人?如果是前者,他替自己感到无能;如果是后者,他不免感到羞耻。

罗喆渐渐找回了自信:越是不属于他的,越要牢牢抓住。无非是配合表演罢了。“如果你生活在一种无法抗拒、无法改变的痛苦里,那么这种痛苦将是你的幸福。”忘了哪位哲人这样说过,这话像暗夜里唯一的灯,让罗喆觉得自己的生活也不是一无是处。他只是不快乐,和那些因为失恋顾影自怜的人相比,至少还有一线生机,哲学层面的、具有生命意义的生机。乔歌是不能理解的。

正因为这自私的生机,罗喆卖力表演。作为一个接受过严苛的哲学训练的人,他怎么会分不清灵与肉、爱与欲、苦痛与暴戾?他端起相机,在一群女孩的簇拥下悄悄按下快门。那一刻,透过镜头,周嘉怡仿佛在冲他微笑,和过去一样。他突然知晓了命运。

所谓命运,就是让两个原本素不相识的人相聚,又让两个曾经彼此怜惜的人分离。渺小的个体所能承受的最大苦痛,莫过于无法言说和假装忘记。

“囍”字贴在窗上,两人的婚纱照挂上床头的白墙。发完“明天婚礼有的忙了”,罗喆撂下手机,想起母亲说过的话:割不断的,才是缘分。

乔歌

清早,悬挂着鲜花和彩带的车子排成一队从罗喆家出发,一路开到乔歌家的老院门口,院门口的街道太窄,鸣笛一片。“真他妈的,没见人家结婚呢吗!”司机师傅捶着方向盘,一脚油门,紧贴车体横穿过车流。老院的大门也窄,车子扭了几扭,开不进去,门口迎亲的礼炮提前鸣响。乔歌穿一身鲜红的秀禾服,被罗喆搀扶着下了楼,高跟鞋里的丝袜一步一滑,上车时袖口卷进了车门,费了半天力气才扯出来。

车队沿市中心的公路缓缓向前,坐在租来的红色敞篷跑车里,乔歌看见路人一张张冷漠的脸,他们好奇地望过来,和她短暂地四目相对,半秒内扭过头去继续赶路。她于是成了道路上最醒目也最尴尬的一道奇景,脸上抹着四五层厚厚的粉底,大风天里被寒风吹得腮帮直颤,肌肉僵硬,还要装成幸福的模样,嘴角竭力上翘。她从后视镜里看到坐在副驾驶的婚礼司仪,两只手捏紧手卡,嘴里念念有词,不停向上翻着白眼。

婚礼接近尾声,乔歌拖着镶金色亮片的礼服,和罗喆一起站在酒店大堂门口送客。高跟鞋太小,多一步都走不动了。天真冷,露在礼服外面的胳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她真希望他们早点离开。

客人纷纷上了车,两人正准备转身离开,一个身影从停车场旁边的花坛经过,塞着耳机,高个儿。他好像在哼歌,一只手揉着脖子。

乔歌趔趄着迈下台阶,裙子太长,腿在衬裙里裹得紧紧的,只有小腿能微微摆动。她像企鹅一样在寒冷的冰层上扭动着身体,鞋跟蹭着地面奋力向前,风在她耳边呼呼吹,早上喷好的发胶干了,几缕头发直挺挺披散在背后。跑过停车场和花坛,她向前探了探身子,顿时僵在原地。是另外的人,不是他。

早上罗喆进门迎娶她时,两人都格外平静,倒是伴娘团和伴郎团闹得凶,非要在他们头顶悬个苹果咬。找不见苹果,罗喆从宽大的西服裤兜里拿出一颗乒乓球,橙色的,有点扎眼。

乒乓球抛起来,他们凑上去亲吻,牙齿撞到了一起,乔歌嘴里漾起丝丝的血腥味。


她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了,十年前,有个男孩子,跑到树后捡乒乓球,无意间看见一处塞了砖头的树洞。他趁同伴不注意,偷读了所有的纸条,然后默默放了回去。

他对谁都没说,直到写字条的女孩要结婚了。

婚礼过后,她脱掉高跟鞋,躺在新买来的婚床上,挂着浓浓的眼妆,眼睛通红,脚跟阵阵酸痛。

她看到他那条迟到的短信:

DY→QG。

---2018年2月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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