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生活的爱犬

我们生活的爱犬  作者:马塞尔·埃梅

是的,我要给你们讲一讲狗的事儿,不过,你们先得脱掉木底套鞋。我能肯定,鞋里灌满了雪,布鞋成了什么样子!你们若不是路上磨磨蹭蹭,回到家来两脚就会干干爽爽,可是,你们就喜欢跟你们这样的坏孩子一起,在雪坑里蹚来蹚去。别人对我说,有一天看见你们在菲利普洼地溜冰,还偏偏在最深的地方玩。哼!当时若是让我知道了!一想起你们的妈妈,可怜的阿妞儿就好像还在我眼前,那么温柔,那么庄重。嗯!她可绝不会到雪坑里溜冰!放学回家,不管冬天夏天,她也只走一刻钟就到了。你们呢,花三刻钟,有时候还要拖延,而且脚都湿了,且不说像前天那样,衣服撕破了。我真不想给你们讲狗的故事了。你们的木底套鞋,就放进炉子里,你们坐到这儿来,脚搭在炉台上。

家里的头一只狗,是我于一九〇九年带来的,正是我进家门的时候。在暮秋时节,距我结婚还有七八个月,我父亲那条母犬穆塞特下了崽儿,他单独给我养大一只小狗。这条狗取名彼拉姆,全身铁灰色短毛,直竖两只耳朵,个头儿不大,也不怎么漂亮。是只好牧犬,也是好看家狗,天生就欢实亲热,从小就喜欢玩耍,我们两个——当时我二十岁——玩得特别痛快。可是,你们要明白,它更喜爱你们的外公,然而,外公对它可不那么和气。你们的外公,我那可怜的赫克托尔,你们在全区也找不到更好的人了,可是,他穿木底套鞋,随便抬脚踢一条狗,从来就毫无顾忌。我们这条狗,他还不止一次用棍子教训。也别说,彼拉姆真该打,它有点儿偷嘴,此外,还在我们脚前脚后碍事,妨碍干活,一副少不了它的样子,就好像什么活儿都得过过它的爪子。根本不需要它的时候,它也总围着你转。有一次,我端着要去烘烤的面包,戴上风帽走到院子中央,不就是被这条狗绊了一跤,满脸沾了面团吗?哼!我真恼火了。还有,它对外人一副凶相,不能容忍别人走进我们家门,尾巴弓起来,怒目而视,跟在后面狂吠不止。我真怕它咬了谁,多少次都险些伤人。不仅仅对人,对外面的狗,它也同样不容。它在田野里看管奶牛,情况也一样,总是那么狂暴,绝不相让。就有那么一头奶牛不好惹,好像名叫布吕奈特,它低下两支角,朝狗冲去。一条奶牛用角冲击,你们会看到,狗十有八九都跑掉,不再那么张狂,尾巴低垂,腰也塌下去了。然而彼拉姆,它可不退让,最后,总是那头奶牛退却。它就这样子,过路人一听它汪汪叫,声音短促而凶狠,就干脆躲远点儿。它眼里只有这个家,这个家的主人,我,还有我们生的两个孩子,你们一九一一年出生的舅舅,还有你们可怜的妈妈,第二年十一月也出生了。跟两个孩子在一起,再也没有比它耐心,比它温和的了。他们可以揪它的毛,拽它尾巴,扯它耳朵,它一点儿也不龇牙,如果有人靠近孩子,它马上就吼起来,露出凶相。它特别恋家,恋它的宅院,见不到它像别的狗那样在周围一带游荡。它必须在场,护着院子,在田野看住奶牛,或者待在厨房里,就好像家里的事儿少了它不行。不过,如果外公出门,不管是去皱叶菊苣酒馆买包烟,还是星期天去玩他那的九柱戏,彼拉姆总是随行,没那么高兴,也没那么趾高气扬。

后来,到了一九一四年,我还记得,那是八月的一天,我站在大路边,对面田地一片秋收的景象。赫克托尔要上前线打仗,不愿意让我陪他到蒙苏-沃德雷上火车。他拥抱亲吻了两个孩子,为了安慰我还对我说,他去三个星期就能回来。走到那棵高大的山毛榉树旁边,他就把跟过去的彼拉姆打发了回来。狗回来的样子很羞愧。当时它并不明白,主人要离家很久。就这样,我独自同两个孩子留了下来,还有农活儿,你们想想。我父亲带人来收割小麦,从田里运回来。有机器脱粒,我没有时间照看彼拉姆,也没管它在干什么,只是注意到它跟在来人后面叫得不那么凶了。可是,等麦收后长出了青草,能放奶牛去啃青了,我才发觉彼拉姆已非往常。我将家里的一群奶牛放到雷卡尔地段,监视着它们不走出去。我远远望着,如果有哪头奶牛离群,就呼唤派去看管的彼拉姆。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我才发现它有一半时间不在草场。狡猾的家伙,他明白主人离开我们了,就乘机干自己的事儿。它从前只为这个家,只愿效力,一副什么都愿意干的神态,现在则擅自离开岗位,去外面乱跑了。开头,它跑出去一两小时就够了,不久之后,一溜出去就是一整天,直到吃食的时候才回家。我试着管教它,但是始终不起任何效果。也许我打它时下手不够重,反正它跑野了,打它也好,善待也罢,怎么都管不住了。

你们瞧瞧,它该有多狡黠。一九一五年,赫克托尔回来休假十天,除了跟着他出去,彼拉姆就整天守在家里,而且一直寸步不离。还是原来那只狗,恢复了追着生人狂吠的老凶相,也好像恢复了总想分配活儿的老样子。不过,休假一结束,赫克托尔动身又去了前线,彼拉姆也就又到处乱跑,不把家当家了。

夏季要过去的时候,开来一支部队驻扎在当地,彼拉姆就只认那些士兵了。它总跟他们在一起,跟他们一起吃饭。白天,它倒是能回家一会儿,仿佛要了解一下我们的情况。它和两个孩子亲热亲热,可是对我呢,它不大敢瞧我,因为,它毕竟感到惭愧。夜晚,它有时还睡在窝里,但不是经常的事了。后来,士兵们开拔了。一天早晨,我刚刚起床,才五点钟,开始下起毛毛雨。士兵们经过大路,我想念我那可怜的赫克托尔。队伍后面跟随着辎重骡车。突然,我望见我那彼拉姆,冒着细雨走在一辆军车的旁边。我呼唤它一声,又第二次呼唤它。它停下脚步,朝我回过身来,脑袋插进双腿之间,似乎想回来,却又办不到,显得很羞愧。不能不实话实说,它真的很痛苦。它终于决定,还是去追车辆。我又喊它一声。它停下了,时间不长,随即又走了,低着头,尾巴也耷拉下来,侧腹收紧。我望见它小跑,往队列前面追去,直到沙威尼奥家的弯道。我再也没有见到它,不知所终。

两个孩子很想彼拉姆,特别希望再养一只狗。我也同样。只不过,我还有别的心事:眼下的农活儿,要了解在前线的男人情况——倒下去多少人!——还不算我要生第三个孩子,菲尔南,你们的老舅菲尔南,他是两年前[指1945年]的夏天,从俘虏营回的咱们家。这一场场战争,简直没完没了。到一九一六年夏天,还是维莱树林的我那些表兄弟,一天有了机会,给我们带来一只小狗,只有两个月大。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贝尔福,可是你们的妈妈,可怜的阿妞儿,当时才三岁,也就那么大点儿,她说贝福,留下来的就是贝福这个名了。等赫克托尔从战场回来时,一九一九年,贝福长成了一条漂亮的大狗,健壮得赛过一匹马,可以这么说吧,我不夸大,个头儿有桌子这么高。它一身美丽的青色皮毛,夹杂着白花点儿,脖颈和耳朵上的毛稍长,而且打卷儿。啊!一条俊犬,名副其实的一条俊犬,又可爱又聪明,干脆说吧,它什么都明白。我可以告诉你们,它在家里,经常代我看管孩子!我能放心出门,下地干活儿,贝福看护着孩子!它跟任何人一样知道不准孩子靠近的所有地点:池塘、粪堆、化粪池、水井,而且不准孩子爬梯子。对了,正是贝福教会你们老舅菲尔南走路。看着大狗和小孩在一起,真的很有趣:孩子一只手揪住它的毛,一只手抓住它耳朵,不管不顾,而狗呢,小步缓慢地走,一觉得孩子有点儿迟疑就停下。

贝福何止是一只狗,简直就是一个人。它看到我们,不管是谁,心里难过时,它那样子比我们还痛苦。它过来舔我们的手,用悲伤的眼神注视我们。如果有人哭了,它也跟着哭泣,发出轻微的哀声。我还记得这种情景,有多少回,当赫克托尔让一个孩子站到角落进行惩罚,我总看见贝福也站到角落,一直守到惩罚完了。我要说,这样一只动物,能有许多行为,可以教会人有爱心。

而且,作为牧犬,那是没得比的。到了去公共牧场放牛的季节,有人赶奶牛同贝福去上一次,以后再去,就不需要任何人了,它能独自把奶牛带到地方并且看好。在去牧场的路上,贝福让牛群保持队列,如果迎面来一辆车,它就当即让奶牛排列在路边,不慌不忙,不声不响,平静地等待。它不是那种凶巴巴的牧犬,总是骚扰,纠缠牲口,咬破它们的耳朵。可以说在牧场上,从来见不到它奔跑的影子。它只是隔一段时间叫一声,让奶牛知道它在那里。它抬起头来,动那么一步就足够了,全场马上恢复秩序。那些奶牛全怕它。我甚至要说,那些奶牛都敬重它。

贝福唯一的缺点,就是贪嘴和好斗,很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很少有哪一天,它不跟本地的狗咬架,而且总是它占上风。你们想一想,它太强壮了!当地人可不怎么高兴,但是还不至于上门来讨说法。狗打一架,说到底,也算不上多么了不得的事儿。有人时而责备我们,倒也不是经常发生,说起来往往还显得挺开心,贝福是个小偷,东偷一块肉,西偷一块肥膘。我们呢,真还不大相信会有这种事。在家里,贝福从来不偷嘴。无论多么一点儿食物,不给它从来不吃。我甚至认为,别人有点儿嫉妒我们有这样一条漂亮的狗。

本乡另外一头儿,住着莫夫拉一家,也养一条大狗,个头儿跟贝福相仿,名叫凯撒。我说不清什么时候,两条狗相遇了,当时贝福该有六岁了。两条狗力量相当,一场场较斗持续很久。后来,慢慢地,不打不成交,两条狗成了好朋友。开头,它们彼此不再伤害,只是相约一道去痛咬本乡其他的狗。糟糕的是它们有时干得过火了。有一天,居斯特·博纳多的媳妇来了,就是艾莱奥诺珥,莱翁·多米内和艾丝苔·米库兰的女儿,头婚嫁给夏尔·马松,他父亲老马松,就是欧仁·马松,那是儒勒·布洛的妻子,人称美女阿尔芒狄娜的半个兄弟,她是蓬唐家族的闺秀,圣巴兰乡的蓬唐家族,几个闺女最小的,名字我忘记了,嫁给了拉贡代,是弗拉涅兹乡的,亲戚——我说亲戚,他们都是表亲——也就是当年大车匠扎维埃·米莱的表兄弟,而大车厂的旧址,今天成了自行车生产车间。刚才我说到哪儿啦?对,艾莱奥诺珥到咱们家,抱怨贝福偷了吊在她家厨房的一串血肠,她甚至还说,是伙同莫夫拉家的凯撒一起干的。我呢,非常真诚地替贝福辩解,把事情全推到凯撒身上。我对奥诺珥说,我有证据:两根香肠挂在壁炉上,贝福从来没有要碰一碰的意思。好嘛,一周之后,又轮到肉铺老板雷吉·贝洛姆找上门。贝福和凯撒一下子就叼走了五斤肉。此后,随时都可能有人来抱怨,丢了一颗小牛头、一条火腿、一公斤黑香肠,我知道还失窃了什么?当地只要宰了一头猪,就准有这两条无赖狗的份儿,而且总挑好的部位。

从来没见过如此狡猾的狗。一天上午,我和赫克托尔到公证人那里,办理我叔父遗产的事。我站在窗户附近,同我的表姐加布里艾珥聊天。莫夫拉的狗凯撒,趴在广场上大十字架脚下晒太阳,而肉店老板的斗牛犬在溜达,离凯撒不远。记得我还对表姐说:“嘿!凯撒在那儿,贝福大概要到了。”猛然间,凯撒扑向斗牛犬,将它掀倒在地。布洛姆听见自家的狗嚎叫,朝窗外望了一眼,操起一根短棒就冲出去,随手带上了小门。他刚一转身,贝福就从隐藏的柴堆后面出来,如同飞箭一般穿过这段路,一跃跳过小门,从肉店叼出一只羊后腿。贝洛姆什么也没有瞧见,十分得意自己将凯撒赶跑了,哪知道凯撒是跑去分享那只羊后腿了。

你们想一想,接连出这种事,我们怎么不犯愁呢?怎么办啊?打贝福吧,实在下不了这个手。不行,即使赫克托尔也下不去这个手。我们太喜爱它了。我们也试过把它拴起来,可是它那样子实在痛苦,我们看着难过,就觉得自己忘恩负义。大家心情都不好。拴了一天,就已经太过分了,还是把它放开了。而贝福呢,伙同凯撒继续干那种勾当,人家又找上门抱怨,要求赔偿,还威胁我们。最终,实在忍无可忍了。一九二四年春季,有一天,米尼雅尔家大女儿要出嫁。办喜事的前一天,他们准备齐了酒席的食物:各种肉类、宰杀的家禽,你们知道怎么回事儿,厨房里都放满了。一直也没有弄明白事情是怎么发生的,然而,确切无疑的是,贝福和凯撒窃走了四分之一扇羊肉、早晨刚宰的一只特意喂肥的大鹅。你们可以算定,这次盗窃行为太可恶了。我们自家人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全乡的人都指责我们。必须作出个决定了。在参加婚礼的客人中,有一个名叫波纳尔的,在巴黎城郊做生意,他看到大家都陷入难办的境地,就向我们建议用面包车带走贝福。我们就用这种办法打发掉了这条狗。你们能想象到大家多伤心,可是,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呢?贝福被带走的第二天,莫夫拉家人发现,他们的凯撒被吊死在大道旁的一棵树上。贝福逃脱了一劫。

一个月过去了,噢!是的,整整一个月,因为扎维埃·米莱开始翻晒河边牧场的饲草了。一天晚上吃完饭,全家人都在厨房。赫克托尔起身说道:“我去睡觉。”他去睡觉的时候,总是这么说。我在水池角落洗餐具,你们的母亲擦拭干了。可怜的阿妞儿,我回身看见她面失血色,眼睛望向敞开的窗户。她喊了一声:“贝福!”正是它!它两只爪子搭在窗台上,探进它那可爱的脑袋,注视它这家人。它跳进厨房。啊!现在说起来我还流泪。它从那么远的地方,是怎么独自找回来的呢?你们算一算:三百多公里啊,谁也不能给它指路,它也看不懂路标界石。全凭它爱的人在它心中持续的时间!

大家还是有点儿担心,但是太高兴了,也就力图自我安慰。反正凯撒已经死了,没有伙伴给它出主意,也许贝福不再想干那种勾当了。事实上,它安安稳稳待了一个星期,却没有持续下去。它重操旧业,比以往更甚。想想看,有一天得知它吃了普万索家的三只鸡,而人家生活已经够紧巴的了。第二天,何外松精品店损失两只鸭子。要知道,它长途奔波回家,一路得寻找吃的,最容易做到的就是沿途捕食家禽。久而久之,对不对?它就吃上了瘾。你们可以料定,这事儿在全乡闹腾得多厉害。现在,所有人都担心他们的鸡鸭鹅遭殃。他们紧张得要命,其实,我们都很理解他们。

一天下午,我在洗衣服,贝福在我身边趴着,靠近洗衣盆。赫克托尔进了院子,带来格罗布瓦,背着猎枪的猎场看守人。可怜的赫克托尔,脸色煞白。他叫一声:“贝福,过来!”狗看了看猎枪,又看了看主人和我。它眼神和善,它明白了,低下脑袋。它跟在赫克托尔身边,紧紧靠着他走了。他们沿着苹果树林,走下小牧场的斜坡。我听见两下枪声,唉!我呀,眼泪就下来了。

整整两年,我不愿意家里再养一条狗。失去我的贝福,我太伤心了。有一天,我和你们妈妈骑自行车去乌西埃村,看望身体不好的安娜姨妈,就是那一次,姨父阿德里安给了我们奥斯卡尔。这条狗,我一见到就没有好印象。然而,可怜的阿妞儿,你们的妈妈,我完全明白她想要这条狗。正是她用自行车将狗带回家的:狗不大,能装进挂在车把上的小筐里。

这条狗,怎么调教也毫无效果。全身黄白两色皮毛,模样儿不丑,站起来个头相当高。它的头显得小些,眼睛看着人没有表情。方圆百里,再也找不见这样一条懒狗。名副其实的劣种,只想饱食终日。本来想教它看管奶牛群,没门儿。装装样子,太过于自我了。看看家也不成,无论白天还是夜晚,谁想进院子就进来,根本就不关奥斯卡尔的事。它的全部心思,就是吃食,到处跑个痛快,在太阳地儿睡觉,冬天趴在炉子旁边。除此之外,它不喜爱任何人,主人和生人全算上,从来没有亲热友好的表示,连瞧都不瞧一眼。叫它的时候,它抬起头,有时还看一看是不是喂食,而且吃完了扭头就走。这情况正合乎一句老话:“如同让·德·尼维勒的狗——一叫它就逃走。”赫克托尔已经有了甩掉它的念头,这条狗他一见就心烦,烦有烦的道理。可是,一年一年过去,还是留着它了。一年年时间过得真快。说话到了一九三二年,不幸降临到我们头上。已经有了一段时间,我看出赫克托尔没有精神头儿,但他并不认为自己有病,还想着麦收完了再说。他没吃晚饭就躺下了,一星期工夫,他就抛下我们去世了。正如我舅舅阿梅代说的,幸福,也不是好兆头,因为不幸这次来晚了,下一次准会到。你们也许会认为,主人死了,奥斯卡尔肯定伤心吧?它一点儿也不在乎。看到它没心没肺,我真怨恨它。

两年很快过去,一个星期天傍晚,我独自一人在家。十一月份下午四点来钟,天色逐渐黑下来。奥斯卡尔在炉灶脚下睡觉,做走私买卖的多米尼克赶一辆狗拉车驶进院子,身边跟着儒勒·拉马尔米特。儒勒可不是个正经人,酒鬼,懒汉,迫不得已才干点活儿,通常就是钓钓鱼,泡咖啡馆,耍点儿小钱。他说有一天下午,他同菲利西安赌博,输掉五十二法郎,我就听听而已。告诉你们,十年前,多米尼克还不在这里,谁也不知道他来自什么地方。那时,他是个大叫花子,留一把红胡子,一双眼睛总是怒气冲冲,也不怎么登门。你们想想看,我心里多么不踏实,独自一人在家,面对这样两个痞子。他们已经有几分醉意,在我的厨房里吵吵嚷嚷,硬要卖给我走私物品。奥斯卡尔趴在那儿一动不动,根本不在乎我出任何事,真让我心生怨恨。多米尼克恰恰是冲它来的,他向我提起这条狗,说它只适于拉车,而他那条九个月大的牧羊犬,驾在车辕里总闹别扭。奥斯卡尔还不大明白会有它什么事。让陌生人把它带走,我毕竟有点过意不去。天已经黑了,我看不大清它离去的情景。拉车的几条狗汪汪叫,多米尼克挥一下鞭就骂一声,狗车上路了。这两个无赖离开我的家,又开始在这一带乞讨。随后,他们去了皱叶菊苣酒馆,直到关门才出来,醉成什么样子啊!凌晨两三点钟了,还前往吉约迈客栈。儒勒醉成一摊泥,多米尼克就把他撂到车上。奥斯卡尔在几条狗中,拉车已经是最不卖力气的。车上又添了一个人的分量,它干脆就不走了。多米尼克一气之下,给狗卸了套,开始揍它,用鞭杆打,用脚猛踢。多米尼克脾气很坏,即使清醒的时候都不理智,何况又喝醉了。狗越狂叫,他越上火,最终拿刀乱刺奥斯卡尔。他们把狗埋在路边。这当然算不上一种损失,不过,我把它换出去,不是为了让人虐待它。

多米尼克留给我的这只狗,是只漂亮的黑毛牧犬。眼神温和,胆小,一个惯于挨打的动物的样子。它叫什么名字,你们知道,用不着我告诉你们。它当即就融入了我们这个家。它喜欢这里,也爱我们。它不懒惰,开始承担起狗的职责。实话实说,它的聪明劲儿不如贝福,甚至赶不上彼拉姆,那些奶牛不怎么怕它。就连其他动物也不怕它。那些猫跟它相处一直很好,我记得一只小白鸡就睡在它的爪子中间。它从来就没有凶过。真的,你们都非常熟悉了,我就不跟你们讲菲诺的事儿了。当然,它现在已不是当年的样子,现在它十四岁了,浑身的毛褪成灰色,走路也费劲,完全是一只老犬了。不管怎样,它还保持着自己的性情,一向不同于任何别的犬。因为,有一件事,许多人不知道,对不对?这就是在人之间乃至狗之间,几乎没有差异。我要对你们说的是内在的天性,由内心和头脑显示的天性。

好了,你们的鞋现在烤干了,该考虑做作业了。你们先得去劈柴垛,别怕压断了腰,给我搬进点劈柴来,明天早晨好生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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