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处再次,也是最后一次插入一段记录

箱男  作者:安部公房

现在应该说出真相了。我要丢开纸箱,露出我的脸,清清楚楚地告诉你,这个笔记的真正作者是谁,他写这些东西的真实目的是什么。

也许你不会相信,前面写的那些事全是真实的,即便是想象的产物,但绝不是谎言。谎言是为了迷惑对方,使人远离真相,而想象却可以说是引导对方接近真相的一条近路。我们已经与真相一步之遥了。加上我最后这一点更正后,一切都会真相大白。

不用说,我没有义务必须告诉你真相。同样,你也没有义务必须相信我的话。这不是义务的问题,而是一个与现实的利害关系有关的问题。自欺欺人、含糊其词不会给我们带来任何益处。那种可以有好几种结局的推理小说,我可是不敢恭维。

的确,如今的社会好像在朝着不利于推理小说的方向发展。写到这儿,我想起了分期付款制度的普及等新时尚。现在与以前大不相同了,几乎没有人会在分期付款上小里小气,就像没有人怕打针了一样。不过,分期付款要求当事人把自己的身份、职业、地址都一一暴露于人,以此作为担保。拥有符合担保条件的职业和姓名的人既然已经如此普遍了,那么罪犯和侦探自然就没有多少事可干了。在这样一个万事都图便利的时代,如果说还有什么人想和分期付款唱反调,把自己的脸遮起来的话,那么这种人除了地下游击队员,就是箱男了。而我就是这个箱男,是反对分期付款者的代表之一。即便逆社会潮流而上,我也要以一种黑白分明的解决方式把这本笔记写完。

我想问问你,对于安乐死,你有什么看法?下面举出昭和三十八年二月,名古屋高级法院所公布的判案标准供你参考。

一、病人必须患有不治之症,临近死亡;

二、病人的痛苦,已到了使别人不忍心看下去的程度;

三、必须以解除病人的痛苦为目的;

四、病人必须意识清醒,必须经过本人要求或同意;

五、必须由医生执行,或有充分理由;

六、致死的方法必须具有伦理意义上的妥当性。

要让我说的话,上述标准稍稍拘泥于肉体的层次。在对于人的解释上过于谨慎,也过于通俗。有些心病的痛苦,并不亚于肉体的痛苦,叫人不忍心看下去的情况不是比比皆是吗?不过,眼下这些还不算重要。我想说的是,只要被杀者是住在不受法律约束的地方的人,任何形式的杀人都可以视为安乐死。就像在战场上杀人的人、死刑的执行者不被问罪那样,杀死箱男也不算犯罪。请大家将上面所引用的判案标准中“病人”二字置换成“箱男”再读读看。显而易见,与敌兵、死囚一样,箱男也同样是原本就没有得到法律承认的存在。

所以,与其问谁是真正的箱男,不如弄清谁不是箱男,反而能够更快地接近真相。箱男拥有只有真正的箱男才知道的经历,那是冒牌箱男绝对说不出来的体验。

就拿当了箱男后,最初几个夏日来说吧。这是箱男遇到的第一个考验。至今每当回忆起那窒息感,我就恨不得用手指浑身抓挠一通。如果只是闷热还能忍受。实在热得难受时,可以去地下通道对面的大厦出口待着,借点冷气。让人无法忍受的是,前面的汗还没干透,新汗又冒出来,黏糊糊的汗就这样一层一层地堆积在皮肤上。这东西是霉菌、酵母菌和细菌最欢迎的培养基。在这发酵了的污垢层下面,被堵住呼吸通道的汗腺就像躺在干涸的海滩上的贝壳,伸出舌头喘息着。那皮肤的搔痒,比任何内脏的疼痛都难忍,足以使人崩溃。要是你想想被人全身涂满焦油进行拷问,或者浑身镀满金粉的舞女发疯时的感觉,你就能够体会到了。水果被人用小刀剥去皮后露出的果肉的白色,成天在眼前晃动。有好几次,我都想把自己的皮肤连同纸箱,像剥无花果的皮那样撕扯掉。

不过,最后还是我对纸箱的执着取得了胜利。四五天后,也许是皮肤适应了汗垢吧,几乎感觉不到痛苦了。要不然就是身体已经适应了把皮肤呼吸掉的那一部分氧气尽量节省下来的新陈代谢方式。说起来,我本来是爱出汗的,到了那年夏天快结束时,我已经能做到基本上不出汗了。也就是说,如果某个箱男还在出汗,那只能认为他还是一个冒牌箱男。

顺便我也写一写那些胸章乞丐吧。箱男最不愿意碰见的就是这帮老家伙。他们全身挂满了徽章、胸章、玩具勋章之类的东西,帽子上还像生日蛋糕上的蜡烛似的插满了小太阳旗,就跟长了一身鱼鳞一样。这些人一看见我,就高声呼喊着冲过来。我已经被人熟视无睹惯了,所以根本没反应过来,结果有一次没能躲过他们的突然袭击。乞丐们一边嘴里胡乱嚷着什么,一边跳到我跟前,从纸箱上方扎进一根什么东西来。我好容易才把他们赶走,拔下那东西一看,原来是一个插在他们帽子上的小太阳旗。

我吓得魂飞魄散,那根太阳旗的棍儿要是再偏离几厘米,说不定就刺进我的耳朵了。从那以后,我对于胸章乞丐破例采取了先发制人的方针,并因此掌握了从纸箱里向外扔重物的诀窍。首先(不是左撇子的话)从纸箱窥视窗里伸出右胳膊,以胳膊肘为轴心向内水平弯曲,带动纸箱和上半身向左扭转,借身子扭回来的力量挥动小臂,使劲把东西向目标扔出去。也就是说,动作的要领和掷铁饼差不多,只是省去了助跑。如果连胸章乞丐都对付不了,那还算不上是成熟的箱男。

不过一般来说,箱男上街后的日子大多过得比较平静,极少遇到麻烦事。害怕路人的目光、胆小怕事的感觉只是最初的两三个月,以后就好了。要是在意别人的目光,会给自己的生活带来许多不便。箱男也是人,也得吃喝拉撒,也得睡觉。这些日常营生自然是免不了的。虽然睡眠和排便对场所没什么挑剔,但吃东西就有所不同了。手头的食物吃完后,就得劳动身体去寻找食物。要想既不花钱,又不惹麻烦地搞到食品,首选就是找剩饭了。说是找剩饭,目标自然是剩饭的数量和种类都比较丰富的繁华地方了。

不过,找剩饭也得有窍门。箱男并非只要是吃的什么都行,这一点和那些只需逐渐适应口味和环境就够了的乞丐或流浪汉有所不同。这不是因为箱男太奢侈,而是卫生观念不同。虽然不能说剩饭就一定不卫生,但箱男对剩饭的印象就是不怎么好。尤其是剩饭的那种臭烘烘的气味叫箱男不能忍受。总之,这三年来我在生活上唯独没有习惯的,就是那个气味。

追根究底,剩饭的味道和气味不相对应似乎是导致我感觉不舒服的关键。鱼有鱼的味儿,肉有肉的味儿,蔬菜也各有其相应的味儿。品尝的过程,也就是对它们的混合比加以确认的过程,感觉正常时,人们才会心安理得地吃。如果吃的是炸虾,却是香蕉的味道,怎么能行;嚼的是巧克力,嘴里却是烤蛤蜊的感觉,怎能不叫人恶心?更何况,那种把许多东西胡搅在一起的剩饭发出的气味,和任何食品的味道都无法对应,即便道理明白,生理上却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

因此,寻找剩饭的第一步就是尽量从物色那些没什么特殊气味的干燥食品入手。万万没想到,要达到这一步相当困难。餐馆里剩的东西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容易变质、不好保存的东西,这一类在量上占压倒性优势。餐馆把这些东西和不能吃的(方便筷、餐巾纸、破餐具等)区分开后放在一个大塑料容器里,每天早上有养猪场的卡车来回收;另一类是那些保持其原样,前一个客人吃剩下的,又不能让后一个客人吃的东西……如面包、油炸物、干鱼、奶酪、点心、水果等。这些东西似乎到处都是,可真想找的时候却不大容易碰见。也许是因为这些东西虽说是吃剩的,但不容易变质,可以再次利用的缘故吧。的确,把剩下的面包晒干碾成粉后还可以当面包粉用,油炸的鱼、鸡骨头还可以拿去煮高汤。

不过,记得我在前面写过,箱男是可以直接从商店弄到食物的,不一定非得学会找剩饭的本领。只不过,找剩饭是熟悉街道的好机会。箱男为了在喧嚣杂沓的城市中找到悠闲感觉,就务必要习惯走街串巷的生活。一旦习惯了,无论在哪儿,都会觉得时间仿佛以箱男为中心画出了同心圆。远景立刻转瞬即逝,近景总是迟迟不动,中心则是完全静止的,所以,箱男决不会感到无聊。谁要是说他在纸箱里感到无聊,那么他肯定是冒牌箱男。

好了,请想想看吧,到底谁不是箱男呢?谁没能够成为箱男呢?

上一章:行刑者无罪 下一章:D的故事
网站所有作品均由网友搜集共同更新,仅供读者预览,如果喜欢请购买正版图书!如有侵犯版权,请来信告知,本站立即予以处理。
邮箱:yuedusg@foxmail.com
Copyright@2016-2026 文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