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德西蕾

消失的另一半  作者:布里特·本尼特

维涅家的双胞胎不告而别后,和所有突然失踪的人一样,她们的离开被赋予了各种意义。在她们现身新奥尔良之前,在她们褪去光环,成为单纯寻找乐子的无聊女孩之前,只有悲剧色彩的推测合情合理。这对双胞胎似乎总是同时伴随着祝福与诅咒。她们从母亲那里继承了整座城镇的传奇,从父亲那里继承了英年早逝的血脉。维涅家的四位男丁都在三十岁前离世。大儿子在一群锁链缠身的囚犯中间中暑倒下;二儿子在比利时的战壕里中毒身亡;三儿子在酒吧打架时被刺死;最年轻的莱昂·维涅被两次处以私刑,第一次在家里,当时,双胞胎躲在壁橱,透过门缝目睹了一切,两人用手捂住对方的嘴,直到掌心被口水打湿。

五个白人从前门闯入的那晚,莱昂·维涅正在削一根桌腿。他硬生生倒在地上,脸面朝下,沾满污垢和鲜血。暴徒的首领是一名高个儿白人,一头金红色头发,像秋天的苹果,他挥动一张皱巴巴的纸条,称莱昂给一名白人妇女写了下流文字。莱昂不识字,他的客人知道他只会用打叉做记号,但那些白人狠狠把他踩在脚下,踩断了他的每根手指和关节,又连开四枪。他没死成,三天后,白人冲进医院,找遍了每间黑人病房。这一次,他们朝他脑袋放了两枪,鲜血洇红了棉布枕套。

德西蕾目睹了第一次私刑,但永远只能想象第二次私刑,她父亲一定在睡觉,昏沉沉的,像他晚饭后坐在椅子里打盹的样子。雷鸣般的靴子声应该吵醒了他。他可能大叫了起来,也可能来不及叫出声,肿胀的双手缠着绷带,无力地垂在身侧。在壁橱里,她看到白人将父亲拖出屋子,他的长腿在地板上磕磕碰碰。她突然感觉妹妹会叫出声,连忙捂住史黛拉的嘴,几秒后,她感觉到史黛拉的手也在自己嘴上。那一刻,她们之间发生了某种变化。过去,德西蕾总能像条件反射一样,判断出史黛拉要做什么。但在壁橱里,她第一次不知道妹妹会做什么。

葬礼期间,双胞胎穿着一样的带完整衬裙的黑色礼服,腿与裙子接触的地方很痒。几天前,女裁缝伯妮丝·勒格罗上门致哀,发现阿黛尔·维涅正缝补莱昂去教堂时穿的裤子,用作寿衣。伯妮丝见她双手发抖,于是接过针,自己缝了起来。她不知道阿黛尔如何独自承受这一切。德屈尔家习惯了柔软的东西,习惯了轻松长寿的人生。双胞胎甚至没有葬礼时穿的衣服。次日一早,伯妮丝抱来一卷黑色面料,蹲在客厅摆弄尺子。当时,她仍分不出两人,又不好意思问,她会发出各种简单指令,比如“你,剪刀给我”或“站直,亲爱的”。她对静不下来的那一个说:“别动来动去,姑娘,小心粘你身上。”另一个会抓住这个的手,让她安静下来。伯妮丝不安地看着她们,仿佛在为一个一分为二的人缝衣服。

葬礼结束后,伯妮丝挤在阿黛尔的客厅,欣赏她的手工制品,德西蕾拉着妹妹的手从一旁走过。伯妮丝后来了解到静不下来的那个是德西蕾。大人们在轻声交谈,相互抚慰。莱昂不可能写那张字条,白人生气的一定是别的事,谁能弄懂他们的怒气呢?威利·李听说白人生气的原因是莱昂压价抢走了他们的生意。但怎么能因为别人要价低就杀人灭口呢?

“你要的太多,白人会杀了你;你要的太少,白人也会杀了你。”威利·李摇着头说,一边把烟丝装进烟斗,“你必须遵守他们的规则,但他们随时会改规则。要我说就是一群恶魔。”

双胞胎坐在卧室的床沿,摆着腿,吃着蛋糕。

“爸爸到底做了什么?”史黛拉不停地问。

德西蕾叹了口气,第一次感到必须提供答案的重负。姐姐就是姐姐,哪怕只早出生了七分钟。

“就像威利·李说的。他太能干了。”

“可这不合理。”

“不需要合理。白人不讲理。”

岁月流逝,父亲只偶尔闪现在她心头,比如摸到牛仔衬衫时,她仿佛回到小时候,贴在父亲胸前感受其牛仔服的质感。在马拉德本应感到安全才是,在这样一座奇怪而隔绝的小镇,本应可以安全地躲在自己的地盘。但即便在这里,即便没人和深色皮肤的人通婚,黑人依然是黑人,白人可以因为你的求生欲而杀了你。维涅家的双胞胎即是鲜活的例子,这对身穿丧服的小姑娘将在一个没有父亲的家里长大,因为白人决定夺走她们的父亲。

她们就这么长成了大姑娘,两人的相同与不同之处都越来越显眼。很快,对于过去没人分得清她们,大家都觉得不可思议。德西蕾总是静不下来,仿佛脚上钉了钉子,必须不停拉扯。史黛拉则平稳沉静,连萨尔·德拉福斯那匹暴躁的马在她身边都会静下来。德西蕾主演过一次校园剧,如果不是方特诺特家贿赂校长,她本来有机会主演两次。史黛拉聪颖过人,只要她母亲负担得起,她一定能读大学。德西蕾和史黛拉,马拉德的掌上明珠。她们越长越大,不再像一个身体一分为二,越来越像两个身体合二为一,如今,这两个身体正往各自的方向拉扯。


出走多年的女儿之一回到家的次日早晨,阿黛尔·维涅一早起来煮咖啡。她整晚没怎么睡。她独自生活了十四年,除了安静,一切声音都很陌生。地板的吱吱声、被子的摩挲声、每一次呼吸声,都让她睡不踏实。此刻,她束紧了家居服的带子,在厨房里忙来忙去。微风从前门吹来,德西蕾倚在门廊上,头顶升烟。她总是那样站着,一腿在前,一腿在后,宛如一只白鹭。或者,那是史黛拉吗?在她记忆里,两个女孩常常彼此交织,盘根错节,直到重叠成为一个单数。一对,她本来有一对。现在回来了一个,另一个不在的感觉反而更强烈、更鲜活。

她放在炉子上一壶水,转身发现那个黑孩子站在门口。

“老天爷!”她说,“我差点吓出心脏病。”

“对不起。”女孩轻声说。她很安静。她为什么这么安静?“能给我一杯水吗?”

“说‘请’。”阿黛尔说,但还是倒了水给她。她背靠橱柜,看着女孩喝水,在她脸上搜寻女儿的痕迹。但她只看到孩子的坏爸爸。她不是一直对德西蕾说深皮肤的男人有害无益吗?她不是从小到大都在警告她吗?深色皮肤的男人会践踏她的美。他一开始会爱上她的美丽,但就像他渴望而得不到的一切一样,他很快就会怨恨起它来。现在,他就在为此惩罚德西蕾。

孩子把空杯子放在台面上。她有些恍惚,仿佛醒来发现自己身在另一个国度。她的外孙女,天哪,她有外孙女了。只在心里想想就觉得滑稽。

“你接着玩吧。”阿黛尔说,“我来做点早餐。”

“我什么也没带。”女孩说。她可能在想留在家的玩具——城里的玩具,真正的电动小火车或有真头发的塑料娃娃。尽管如此,阿黛尔还是走进双胞胎的房间,她看见乱糟糟的床(德西蕾睡了她过去的床)时愣了一秒,然后,她打开散发霉味的壁橱。她在壁橱深处的纸箱里找出了史黛拉为德西蕾做的玉米棒娃娃。女孩有些踌躇,比起她在商店买的娃娃,这个娃娃实在有点可怕,但她还是小心翼翼带着史黛拉的娃娃走进了客厅。


一对,阿黛尔本来有一对健康的双胞胎姑娘。那是她第一次怀孕。她在卧室生产,天空突然飘起雪花,她不确定接生婆能否及时赶到。塞鲁克斯夫人抵达后,宣告了她的福气。他们两家人三代内从未有过双胞胎。接生婆告诉她,如果你有幸生下双胞胎,一定要供奉统一天地的双胞胎神马拉萨(Marassa),她们是强大但嫉妒心重的儿童之神。你必须平等供奉两位神祇,在神龛上放两颗糖果、两杯苏打水和两个娃娃。阿黛尔在圣凯瑟琳大教堂受教,她知道自己不该在孩子出生时听塞鲁克斯夫人谈论异教信仰,但这些故事分散了她的痛苦。此时,德西蕾出生了,七分钟后,史黛拉出生,她一手抱着一个,皱巴巴,粉扑扑,她们只需要她,别无所求。

双胞胎出生后,阿黛尔没有制作神龛。但女孩们失踪后,回想起此事,她在想她是不是太自以为是了。不管听上去多蠢,或许她都该制作一只神龛。或许那样,她的女儿们就会留下。又或者,这一切都该怪她自己。怪她未能一碗水端平,把爱平分给两个双胞胎,她们才离她而去。她一直对德西蕾更苛刻,德西蕾更像她父亲,坚信只要怀着美好愿望,就没什么能伤害她。你必须约束一个任性的孩子。如果不爱德西蕾,她完全可以放任她的倔强。但这样一来,德西蕾会感到被讨厌,史黛拉会感到被无视。这就是症结所在:你永远无法用一模一样的方式爱两个人。她的幸运从一开始就背负了诅咒,她的女孩们像嫉妒心重的神一样难以取悦。

爱莱昂则不难。她早该知道他们二人不会长久。从生命伊始,好运一直伴随着她,后来的岁月,她却失去了他们所有人。但她不能再一次失去德西蕾。

她端着两杯咖啡,来到吱嘎作响的门廊。德西蕾马上把香烟按熄在栏杆上。阿黛尔差点笑出声来,几十岁了,还像个偷糖吃的小孩。

“我想着做点早餐。”阿黛尔说着把杯子递给德西蕾,又瞥了一眼她的伤,那条没用的围巾几乎遮不住什么。

“我不太饿。”德西蕾说。

“你再不吃东西要晕倒了。”

德西蕾耸了耸肩,喝了口咖啡。阿黛尔已经感觉到她想要挣脱,像一只小鸟在她掌心拍打翅膀。

“等会儿我可以带你女儿去学校,”阿黛尔说,“让她登记入学。”

德西蕾冷笑道:“你又在唱哪一出?”

“你看,她不应该耽误学习……”

“妈妈,我们不会留下。”

“你们要去哪儿?怎么去?我打赌你兜里连十块钱都没有……”

“我不知道!哪儿都行。”

阿黛尔嘟起嘴。“哪儿都行,就是不能留下,和我一起。”

“不是的,妈妈。”德西蕾叹了口气,“我只是不知道我们应该去哪儿……”

“你们应该和家人一起,孩子,”阿黛尔说,“留下。这里很安全。”

德西蕾无言以对,望向树林。树林上方的天空正在苏醒,淡紫色和粉红色渐渐消失,阿黛尔伸手搂住女儿的腰。

“你觉得史黛拉在做什么?”德西蕾说。

“我没有。”阿黛尔说。

“妈妈?”

“我没在想史黛拉。”她说。


在马拉德,德西蕾走到哪儿都能看见史黛拉。

她穿着淡紫色连衣裙,坐在水泵边,她褪下袜子,挠她的脚踝。她深入树林,玩捉迷藏。她走出肉店,拿着白纸包的鸡肝,她紧紧抓着包裹,像抓着一个珍贵的秘密。史黛拉,用缎带把鬈发扎成马尾,衣服永远板板正正,鞋子永远闪闪发亮。一个如静物般的女孩,因为这是德西蕾认识她的唯一方式。但这个史黛拉总在她的视线里飞进飞出。她要么倚在栏杆上,要么推着推车走过方特诺特家旁边的小巷,或者歇坐在圣凯瑟琳石阶上,吹着蒲公英。德西蕾第一天带女儿去上学的路上,史黛拉就跟在她们身后,对袜子上的灰尘大惊小怪。德西蕾紧握裘德的手,努力无视她。

“你今天要跟人说话。”她说。

“我会跟喜欢的人说话。”裘德说。

“但你还不知道你会喜欢谁,所以要友善对待每一个人,再看会喜欢谁。”

她拉了拉女儿衣领的荷叶边。她一整晚都在院子里洗裘德的衣服。她俩的衣服都没带够,她把手伸进轻薄透明的水中,设想着女儿如何轮换穿这四套衣服,直到穿不下为止。她为什么不事先计划好呢?史黛拉一定会的。她一定会在逃离前的几个月就开始制订计划,然后慢慢收走衣物,一次收走一只袜子。她会慢慢存钱,想好要去哪里,买好火车票。德西蕾知道史黛拉会这样,因为她在新奥尔良就是这么做的。从一种生活滑入另一种生活,就像滑入另一个房间一样轻而易举。

在学校附近,米色皮肤的孩子们抓着栅栏,望向这边,德西蕾再次握紧女儿的手。她为裘德精心打扮了一番,白色裙子,粉色围兜,蕾丝边袜子,玛丽珍女鞋。“没有棕色衣服吗?”徘徊在门口的母亲问,德西蕾置之不理,为裘德的发辫系上粉色丝带。所有人都说鲜艳的色彩搭配深色皮肤显得俗气,但她拒绝把女儿藏在沉闷的橄榄绿或灰色里。现在,她们像游行一样经过其他孩子时,她悔之不及。也许粉色太招摇了,也许她把女儿打扮得像个百货商店里的娃娃,毁了女儿融入学校的机会。

“他们怎么都看着我?”裘德问。

“你是新来的嘛。”德西蕾说,“他们只是对你好奇罢了。”

她笑着说,尽量表现得轻描淡写,但女儿还是警惕地瞥了一眼学校。

“我们在这里住多久?”她问。

德西蕾在她面前蹲下,说:“我知道这里不一样,但都是临时的。等妈妈搞清楚一些事就走,好吗?”

“临时是多久?”

“不知道,宝贝,”德西蕾终于开口道,“我不知道。”


坏脾气山羊酒吧懒洋洋地架在柱桩上,大树长满青苔,枝杈垂在变红的屋顶上。德西蕾小心摸索过泥泞的小径,只为找到破败的第一级台阶。作为一座与炼油厂相伴的小镇,附近没有电影院,没有夜总会,也没有棒球场,这意味着镇上有大量百无聊赖的糙汉。玛丽·维涅是马拉德唯一不觉得这是问题的人。相反,她把父母留下的农舍改成酒吧,让她的四个儿子洗酒杯、拖酒桶,偶尔负责拉架。她打算有一天把酒吧留给其中一个儿子,但她死的时候,他们四个都已不在人世。父亲葬礼过后,双胞胎很少见到玛丽。她们的母亲从不想与那家非法酒吧或经营酒吧的粗俗女人有任何往来。莱昂在世时,两个女人还相敬如宾,现在他不在了,她们和她们的悲痛都不再有交集。

因此,双胞胎只是听说了很多故事,关于玛丽·维涅如何为马拉德最粗野的男人倒酒,关于她如何放了把猎枪在吧台下面,她称之为耐特·金·科尔[耐特·金·科尔(Nat King Cole,1919—1965),美国黑人歌手、爵士钢琴家。],每当糙汉们因为打牌推来搡去,或因为某个女人大打出手时,她总会亮出那把老耐特。那些男人原本面对穿着居家便服的妇女是不为所动的,但每当她提着枪出来,他们都会收起怒气,变得像辅祭的男童一样温顺。可是,当德西蕾第一次走进坏脾气山羊酒吧,她几乎大失所望。她一直把那家酒吧幻想成某种神奇的存在,一定能唤起她对父亲的回忆。然而,那里只是一家平淡无奇的乡村酒吧而已。

之所以大白天跑到酒吧,是因为无处可去。她在威利·李的卡车前座颠簸了一上午,她跟他去了奥珀卢瑟斯。她想找一份工作,她在威利·李的店铺外看见他,他正在装车,准备送货。她问他能捎她去镇上吗。当这辆拉肉的车渐渐远离马拉德,她心里想着女儿,想着她转头看见女儿消失在校舍的样子。她消瘦的肩膀,垂在身体两侧的手握得紧紧的。

“在哪儿放下你?”威利·李问她。

“警察局就可以。”

“警察局?”他转身看向她,“你去那儿干吗?”

“跟你说了,找工作。”

他咕哝了一声。“你可以在马拉德附近找到打扫卫生的工作。”

“不是去打扫卫生。”

“那你去警察局做什么?”

“申请做指纹识别员。”她说。

威利·李被逗笑了。“你打算就那么走进去,然后说什么?”

“说我想申请一份工作。我不知道你笑什么,威利·李。我做指纹识别员已经十多年,既然我能为联邦调查局工作,为何不能在这里工作?”

“那可难说。”威利·李对她说。

难道她离开后,世界还是一潭死水吗?难道她走进圣朗德里教区警察局时,不是信心满满的吗?她径直走入那栋围着铁丝栅栏的肮脏的棕色建筑,副警长是一位有沙褐色头发的矮胖男人,她对他说她想申请一份工作。“你说联邦调查局吗?”他挑高了眉毛问,她看到了希望。她坐在等候室一角,快速参加了潜在指纹识别员测试,她此时很感激可以做这样的思维训练,这不同于她最近的思维练习(后勤思维,比如手里的钱还能撑多久),这是真正的分析思维。她很快完成了测试,副警长赞叹不已,用时恐怕创了纪录。他从牛皮纸文件夹中取出答案,准备批改考卷。但他首先端详起她的完整申请表,看到地址一栏写着马拉德,他瞬间变了脸。他把答案收回文件夹,靠回椅背。

“就这样吧,姑娘,”他说,“别浪费我的时间了。”

现在,她走进了坏脾气山羊酒吧,走过那道欢迎标语:冷女人!热啤酒!又走过一排穿着油腻工作服的男人,钻进一个空卡座。

“哟,稀客稀客。”老侍女洛娜·赫伯特说。德西蕾还没点单,她就放下了一杯威士忌。

“你看上去不怎么惊讶。”德西蕾说。她已经回来两天,镇上当然已尽人皆知。

“人总要回家的嘛,”洛娜说,“让我好好看看你。”

在昏暗的酒吧,她还系着那条蓝色围巾。不知洛娜注意到没有,但她什么也没说。她消失在吧台后面,德西蕾干掉杯中酒,烧灼感抚慰了她。大白天一个人喝酒,她觉得有点可悲,但她还能做什么?她需要工作,需要钱,需要计划。但那些孩子盯着女儿看,副警长打发了她,萨姆扼住了她的喉咙。她又冲洛娜招了招手,她想忘掉一切。

一杯又一杯酒下肚,见到他时,她已略有醉意。他坐在酒吧尽头,穿一件旧旧的棕色皮夹克,一双脏靴子踩在吧凳上。一旁的人说了句什么,他笑着端起威士忌酒杯。他高高的颧骨刺穿了她。即使时隔多年,她仍能一下子认出厄尔利·琼斯。

在马拉德的最后一个夏天,德西蕾·维涅遇到了这个不合适的男孩。

在那之前,她一生遇到的都是合适的人:马拉德男孩,肤色浅,野心大,他们拽她的马尾辫,他们在教理问答时贴着她,喃喃念诵《使徒信经》,他们在校园舞会外向她索吻。她本该嫁给这些男孩中的一个,当约翰尼·希罗克斯在她的历史书里留下心形纸条,当吉尔·达尔库尔特邀请她参加开学活动时,她几乎能切实感到母亲在她背后推波助澜。选一个,快选一个。这只会让她更固执己见。没有什么比理应喜欢一个人更让她扫兴的了。

马拉德男孩就像表兄弟一样熟悉而安全,但她也遇不到其他男孩了,除了某人来探亲的侄子,或一些搬来小镇外围的佃农。她从未和佃农男孩说过话,只有他们走过小镇时,她才能看见他们,又高又壮,褐色的皮肤。这些男孩看起来就像大人一样,你能跟他们说什么呢?况且,你本不该和深色皮肤的男孩说话。有一次,一个男孩对她行了脱帽礼,母亲立刻抓紧她的胳膊,发出轻蔑的“啧啧”声。

“别看那边,”母亲说,“那种男孩坏得很。”

母亲总说,出现在马拉德的深肤色男孩只想到处泡妞。他们想泡白人女孩而不得,就退而求其次,追求浅肤色的女孩。但过去,德西蕾从不认识深肤色的男孩,直到六月的一个晚上,她在擦客厅的窗户,透过朦胧的窗户,她看见一个男孩站在门廊。个子高高的,穿着吊带工作服,没穿上衣,皮肤是焦糖一般的深棕色。他抓着一个纸袋,咬了口紫色水果,用手背擦了把嘴。

“不让进吗?”他说。他直勾勾盯着她,她脸红了。

“不让。”她说,“你是哪位?”

“你觉得呢?”他说。一边把纸袋转向她,给她看方特诺特的标志。“开门。”

“我不认识你,”她说,“你可能是个斧头杀人犯。”

“我身上有斧头吗?”

“也许藏起来了。”

他本可以把纸袋放在门廊上,但他没有,她意识到他们在调情。

她把抹布扔在窗台上,看着他吃东西。

“你吃的什么?”她问。

“你过来看。”

她终于打开纱门,光脚走上门廊。厄尔利也放下戒备。他身上散发着檀香味和汗味,他走近她,有那么一刻她几乎屏住呼吸,以为他会吻她,但他没有。他把无花果举到她嘴边,她在他咬过的地方咬了一口。

后来,她知道了他的名字,虽然算不上什么名字,但每次念出来总让她情不自禁地发笑。厄尔利、厄尔利,就像在打发时间。一整个月,他会送来各种水果,像送来花一样。每天晚上,当双胞胎从杜邦家回来,她都能在门廊栏杆上发现一个李子、一个桃子,或一包用餐巾包着的黑莓。油桃、梨和大黄,多到吃不完,她会藏在围裙里,之后再吃,或烤成派。有时,他送货的晚上途经这里,会在她的门廊台阶前徘徊。他说他是兼职送货,剩下的时间在镇子外围的农场给姨妈姨父帮忙。但等收获季结束,他打算溜走,去一座真正的城市,比如新奥尔良。

“你不觉得他们会想你吗?”德西蕾说,“你走的话?”

他讥笑道:“钱才是他们会想念的,他们只会想钱。”

“可人总得想钱,”德西蕾说,“大人都这样。”

如果母亲不是一直在担心钱,她会变成什么样呢?难道像杜邦太太一样,在房子里恍恍惚惚、游来荡去吗?但厄尔利摇了摇头。

“不一样的,”他说,“你妈妈有房子,有这座隐秘的小镇。我们什么都没有。这就是为什么我要把水果送人,它们反正也不属于我。”

她伸手拿餐巾里的蓝莓。她已经吃了太多,指尖染成了紫色。

“如果它们属于你,”她说,“你就不送我了吗?”

“如果属于我,”他说,“我会把全部都给你。”

然后,他亲吻她的手腕内侧,亲吻她的掌心,又把她的小指滑入嘴中,品尝她指尖的果汁。


一个深肤色的男孩穿过后院的草地,为她送来水果。她不知厄尔利何时会来,也不知他会不会来,她总在太阳落山前坐在门廊的栏杆边等他。史黛拉警告她当心。史黛拉总是很当心。“我知道你不想听,”她说,“但你几乎不认识他,而且他这个人似乎很无礼。”但德西蕾不在乎。他是她认识的第一个有趣的男生,也是唯一哪怕只是幻想马拉德以外生活的男生。也许史黛拉对他的不信任反而让她开心,她从没打算让两人见面。他一定会傻乎乎地打量双胞胎,从她们的相同之中寻找不同。她讨厌这种无声的打量,讨厌别人将她与她本可以成为的另一个版本(甚至是更好的版本)进行对比。如果他在史黛拉身上看到更喜欢的东西怎么办?那一定是无关外表的什么,而不知为何,这会让她更不开心。

她永远不会和他交往。他对此心知肚明,哪怕两人从未开口聊过。只有她母亲去上班时,他才会潜入门廊,而且总会在天黑后立刻离开。尽管如此,有一天母亲下班回家时,还是发现了她在和厄尔利聊天。他跳下栏杆,膝上的黑莓像铅弹一样散落在地板上。

“给我走开,”她母亲说,“别来我这儿泡妞。”

他举手投降,好像也自认做了亏心事。

“对不起,夫人。”他说完就踏着凌乱的脚步走进树林,没有回头看德西蕾一眼。她幽怨地看着他消失在树林里。

“妈妈,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她说。

母亲把她领进屋。“以后你会感谢我的,”她说,“你以为你无所不知?姑娘,你根本不懂这个世界。”

也许母亲说得没错,这世上充满无边无际的残酷。母亲已经在面对她那一份。或许在她眼中,德西蕾也即将迎来自己的那一份,但她不想让一个深肤色的男孩加快命运的脚步。或许她和所有人一样,认为深肤色的人很丑,唯恐避之不及。不论如何,厄尔利·琼斯之后再未现身。德西蕾在杜邦家打扫卫生时总会想起他。周六下午,哪怕没东西可买,她也会徘徊在方特诺特店里,希望捕捉到他送货的身影。当她终于开口询问时,方特诺特先生告诉她,男孩一家已搬去另一座农场。

就算知道怎么联系他,她又能说些什么呢?为母亲的话道歉?还是为她没开口为他辩解而愧疚?说她不喜欢自己的乡亲吗?但此时此刻,她已经不确定这是不是真的。你没法将被抓到做某事的羞耻感,与做某事本身的羞耻感分开。如果她一点也不相信与厄尔利交往是错的,她为什么从没提议跟他去卢氏蛋屋喝一杯?或去河岸走走坐坐呢?或许在厄尔利眼中,她和她母亲没什么两样。正因为此,他才不告而别。

现在,厄尔利·琼斯回到了马拉德,他不再是那个穿着破衣烂衫、给她送水果的瘦瘦高高的男孩。不及多想,她已经迈开有些慌乱的脚步,朝他走去。他转身望过来,棕色的皮肤在暗淡的灯光下熠熠生辉。他似乎并不吃惊,有那么一瞬间,他对她微微一笑。有那么一瞬间,她仿佛又回到小时候,她不知该说些什么。

“我想可能是你。”她终于说。

“当然是我,”他说,“还能是谁?”

从某种角度看,他还是她记忆中的样子:高高的,肌肉紧实,像一只干练的野猫。但即使在朦胧的酒吧里,她仍能从他眼神中看出多年的艰苦磨砺,他眼里的疲惫感令她错愕。他挠了挠下巴,朝洛娜招手,慵懒地指了指德西蕾的酒杯。

“你怎么在这儿?”她说。她以为马拉德是她最不可能遇见他的地方。

“刚好过来几天,”他说,“有点事。”

“什么事?”

“各种事。”

他又笑了笑,但其中透着些令人不安的东西。他低头瞥了一眼她的左手。

“哪位是你丈夫?”他说,同时冲着满屋子男人抬了抬下巴。

她忘了自己还戴着婚戒,马上握起了手。

“他不在这儿。”她说。

“他不介意你一个人来这种地方?”

“我的事不用他管。”她说。

“那不错。”

“我来看看妈妈,仅此而已。他来不了。”

“看来是个心大的男人,竟敢让你离开他的视线。”

他只是在说恭维话,她知道只是为了过去的交情,但她还是感觉红了脸。她心不在焉地摆弄着蓝色围巾。

“你呢?”她说,“我没看到你戴戒指。”

“当然没有,”他说,“我对那个没兴趣。”

“你的女人不介意吗?”

“谁说我有女人了?”

“不止一个吧?”她说,“我不了解你的近况。”

他笑着干掉了杯中酒。她有许多年没和一个陌生男人调情了,虽然萨姆经常污蔑她,说她向电梯操作员暗送秋波,说她对迎宾员笑靥如花,说她听完出租车司机的笑话笑得花枝乱颤。有男人在公共场合关注她时,他似乎与有荣焉。但私底下,他会因他们的关注而惩罚她。此时此刻,如果萨姆看见她身在这种地方,跟厄尔利靠得这么近,伸手就能碰到衬衫纽扣,他又会作何感想呢?

“你什么时候回去?”他问。

“不知道。”

“没买回程票吗?”

“你问题还真多,”她说,“你还没说你在做什么呢。”

“打猎。”他说。

“猎什么?”她问。

他半天没吱声,低头看着她,随即,她感觉他的手放在了她脖子后面。温柔的手,几乎像在抚慰一个哭泣的孩子。突如其来的温柔,与刚才无礼的调情如此不同,她一时竟不知说些什么。接着,他松开她的围巾。伤痕已开始消退,但即使在酒吧的昏暗光线下,脖子上的瘀青仍清晰可见。

小时候,当人们谈论她美丽的浅肤色时,没人警告过她,这种肤色多么容易留下一个愤怒男人的痕迹。

厄尔利眉头皱起,她觉得自己仿佛被掀起裙子,裸露在人前。她一把推开他,他吃了一惊,差点摔倒。她急忙缠上围巾,冲出了酒吧。

马拉德是弯曲的。

一个地方不会是铁板一块,厄尔利已经明白了这一点。一座小镇就像一块果冻,永远围绕你的记忆变换形状。德西蕾·维涅在酒吧推开他的次日早晨,厄尔利躺在旅馆床上端详塞尔给他的照片。他待在坏脾气山羊酒吧的时间比他预想的长,但话说回来,他从没想过能碰到德西蕾。他只想打发打发时间,或许顺便打听一二。他在新奥尔良逗留了两天,四处嗅探,但他知道德西蕾不会在那里。

“她回去了,我知道,”她丈夫在电话里对他说,“她所有朋友都在那儿。

她还能去哪里?妹妹走了,她和她妈不说话。”

厄尔利抓起电话,光脚踩在木头上。

“她妹妹去哪儿了?”他说。

“妈的,我怎么知道。听着,我给你汇了第一笔钱。你到底去不去找她?”

这就是厄尔利一直选择追捕罪犯的原因:罪犯和保释担保人之间绝无私事,永远只有钱多钱少的问题。但找妻子的男人不同,他们急不可待。他几乎能感到萨姆·温斯顿就在他身后踱来踱去。也许德西蕾自己会回来的。被愤怒的女人抛下这种事,厄尔利经历过无数次。但萨姆坚信她铁了心不回头。

“她就那么走了,”他说,“带了个包,带着我的孩子,兄弟。大半夜一走了之,我能怎么办?”

“你觉得她干吗要这么做?”厄尔利说。

“不知道,”萨姆说。“我们起了点争执,但你知道的,结了婚都这样。”

厄尔利不知道,但他未置一词。他不想萨姆知道他的任何事。所以决定去马拉德时,他也没告诉萨姆。受伤的鸟会归巢,受伤的女人也一样。她一定会回家,他确信无疑,哪怕他对她的生活一无所知。在I-10旅馆,他不停摆弄塞尔给他的照片。他对自己说在研究线索,但他知道自己只是在欣赏她。过去在门廊打情骂俏的漂亮女孩,已出落成一个成熟佳人,照片里的她蹲在圣诞树前,灯光在她周围闪烁。她看上去很幸福,不像会收拾行李离家出走的人。是什么驱使她这么做?胡思乱想毫无意义,反正跟他无关。他会找到她,并拍照为证。照片到位,报酬到位,他跟德西蕾·维涅的事也就到此为止了。

他没料到这么快就在一家充斥炼油工人的酒吧里找到她。他当然没料到她脖子上的瘀青。拉开围巾时,他无意冒犯,只是惊讶,仅此而已。但她退缩的样子,仿佛他就是那个扼住她喉咙的人,她用力推他,他撞上身后的人,还碰洒了酒杯。他应该跟上她,但他着实吃了一惊,说实话,场面有些尴尬,酒吧里爆出哄堂大笑。

“她干吗呢?”那位老侍者问。

“不知道。”厄尔利拿起纸巾,擦了擦外套,“我们好多年没见了。”

“你们过去在一起吗?”头戴斯泰森毡帽的一个瘦瘦的男人问。

“过去!”一个老人笑了起来,拍了拍厄尔利的背,“没错,过去,说得没错!”

“她过去没这么大脾气。”厄尔利说。

“是啊,我要是你就不管她了,”戴斯泰森毡帽的男人说,“一家人都有问题。”

“什么问题?”

“你知道她妹妹跑了,以为自己是白人。”

“哦,没错,”老人说,“在外面像个白人女士一样,过得滋润极了。”

“德西蕾还生了个孩子。”

“孩子怎么了?”厄尔利问。

“没怎么,”戴斯泰森毡帽的男人缓缓说道,“就是黑得够呛。德西蕾跑出去嫁了个世上最黑的男孩,还以为大家不知道他打了她。”

“带着一大块瘀青回来。”老人笑道,“可能是在训练她,把她练成了拳王乔·弗雷泽,所以她才给你来了那么一下子!”

厄尔利不会打女人,打架应该光明正大,如果是跟一个势均力敌的女人,那另当别论,否则,他绝不会对女人拳脚相向。但话说回来,工作就是工作。他不是她的牧师,甚至不是她的朋友。他对她几乎一无所知,她只是一个曾和他在门廊上调情的女孩。她和她丈夫的事跟他毫不相干。

次日早上,他给了一个男孩一枚硬币,请他指出去阿黛尔·维涅家的路。他背着相机,踩在粗壮的树根上,记忆慢慢苏醒。他仿佛回到了十七岁,伤心地在树林里游荡。阿黛尔·维涅一脸不屑,伸手让他出去。德西蕾在旁边一言不发,甚至不敢看他。他跌跌撞撞回到家,满心屈辱,但当他告诉姨父时,只换来一番嘲笑。

“你指望什么呢,孩子?”他说,“你不知道周围都是些什么人吗?你可是黑鬼生的黑鬼。”

从那以后,他再没和德西蕾说过话。有什么可说的呢?不论是不是铁板一块,一个地方总是有规矩的。厄尔利居然以为德西蕾会为了他而不顾众人眼光,他觉得自己真傻。

此时此刻,他躲在树后,相机对准了白色房子。他好像失去了时间观念,只听到燕子在头顶呼啸,大概过了十分钟,德西蕾终于走上门廊,她点起一支烟。昨天,她在昏暗的酒吧里吓了他一跳。他还没顾得上把握她的现状。日光下,他回想起那个曾经相识的女孩。身材纤细,纷乱的黑发垂在肩上。她光着脚踱步,浑身洋溢着一种神经质的能量,似乎连她指间的香烟都被感染。他终于举起相机,按下快门。德西蕾走到门廊一端,咔嚓,转身,咔嚓。一旦狭小的镜头锁定她,他的眼睛就挪不开了,她走路时蓝色裙子的摆动方式把他的眼睛引到她细长的脚踝。然后纱门打开,一个黑漆漆的女孩走上门廊。德西蕾转过身,微笑着,弯腰将女孩揽入怀中。厄尔利放下相机,看着德西蕾抱着女儿进屋。

“有什么消息?”那晚他给萨姆打电话时,萨姆问道,“找到她了?”

厄尔利靠在壁橱上,回想门廊上的德西蕾和她抱女儿的画面。当他拉下围巾,她伸手摸向瘀青,手指滑过皮肤,仿佛在调整项链的位置。他也想去触碰它。

“还要一点时间。”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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