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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地图 1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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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八年秋天,一个深色皮肤的女孩突然从一座地图上不存在的小镇闯入了洛杉矶。 她乘坐灰狗巴士[灰狗巴士(Grayhound),美国州际长途汽车,每隔数小时停靠站点更换司机和车辆,乘客可于此时进食休息。——编者注],一路离开了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她的两只手提箱在车里吱嘎作响。一个没来历的女孩,无名小卒,其他乘客不会注意到她有任何特别之处,除了黑漆漆的肤色。然后就是很安静。她一直在翻一本破旧的侦探小说,那是妈妈的男友送她的十七岁生日礼物,这已经是她第二次读了,她想找出所有错过的线索。司机靠站时,她把书夹在腋下,下车绕着巴士舒展腿脚。她肌肉很紧绷。那位意大利司机看着她,想起在笼中踱步的猎豹。如果知道她是一名跑步选手,他丝毫不会惊讶,男孩般的精瘦身材,一双大长腿。他抽着烟,看她又绕了一圈。多可惜,这双腿,这张脸,那肤色。上帝啊,他没见过这么黑的女人。 她没留意到巴士司机在看她。她几乎从不留意任何投射在她身上的目光,即使留意到,她也很清楚人们在看什么。没错,她太黑了,没人能视而不见,她又很高,手长脚长,像她已经十年杳无音信的爸爸。她又慢慢绕了一圈,试图把那本书页卷曲、书脊折断的书翻到刚看过的地方。她从小就喜欢侦探小说。妈妈的男友经常坐在门廊上,一边清理枪支,一边给她讲他的追捕故事。 对于一个成年男子和一个小女孩,这似乎是种奇怪的互动方式,但她早知道厄尔利·琼斯是个怪人。他不是爸爸,却是她生命里最接近爸爸的人。她喜欢看他慢慢拆卸那把枪,并会准备好各种问题问他。他对她说,只要你善于说谎,就几乎能找到任何人。一半的追捕过程都是在假扮别人:扮成老朋友找寻好友的地址,扮成失散多年的侄子找寻叔叔的新号码,扮成父亲查问儿子的下落。总有什么人接近你的目标。即使不得其门而入,也永远有一扇窗为你打开。 “没有太多让人兴奋的桥段。”他告诉她,嘴里嚼着根牙签,“多数时候只有电话里轻声细语的老太太。” 他把寻找失踪者说得这么轻巧。有一次,她问他能不能找到她爸爸,他没看她,低头刷着枪管内部。 “你不会想我找到他的。”他说。 “为什么?” “因为,”他说,“他不是个好人。” 他当然是对的,但她讨厌他这么笃定。他怎么知道?他都没见过她爸爸。 她一直在幻想爸爸会开着他闪亮的别克车来营救她。总有一天,她放学时,爸爸会等在校门口。高高帅帅的爸爸,满脸笑容,冲她张开怀抱。其他孩子都看呆了。然后,他会带她回华盛顿,她会去一个和马拉德天壤之别的地方读书、交友、约会、跑步、上大学,届时,她将不再相信马拉德是一个真实存在的地方,一切只是她的幻想。 但十年过去了,没有电话,没有信件。最后还是她自己救了自己。她荣获了州锦标赛的400米冠军,又恰巧被大学招生人员看到,堪称奇迹中的奇迹。她拼了命跑啊跑,终于能离开这个该死的地方了。在巴士站,她站在金属台阶下面,看着厄尔利把她的行李搬上车。外婆取下自己的念珠,挂在外孙女脖子上,妈妈一把抱住她。 “我还是不懂你为什么要大老远跑去什么加利福尼亚,”妈妈说,“明明这里就有很好的学校。” 妈妈微微一笑,仿佛只是在说笑,仿佛不是在劝裘德留下。她们都知道事情已成定局。裘德接受了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田径奖学金(好像她可能回绝似的),现在,长途车就在眼前,她已经要上车了。 “我会打电话的,”裘德说,“还有写信。” “你最好说话算话。” “没事的,妈妈,我会回来看你的。” 但两人都知道,她再也不会回马拉德了。她在巴士上摆弄念珠,想象着妈妈也曾像这样乘巴士离开。只是她不是一个人,身旁的史黛拉凝望着黑漆漆的窗外。裘德把破旧的平装书放在膝上,身体靠着单薄的窗户。她从未见过沙漠,它似乎绵延不绝。一英里又一英里,把她的人生越拉越远。 他们叫她沥青宝贝。 午夜。小黑。泥饼。他们说:笑一个,我们看不见你。他们说:你太黑了,站在黑板前面就看不见人。他们说:我打赌你参加葬礼不用穿衣服,我打赌萤火虫白天会围着你转,我打赌你游泳时像抹了一身油。他们发明了许多笑话,四十多岁时,她还在旧金山的一次宴会上如数家珍地分享了许多个。我打赌蟑螂管你叫老兄,我打赌你找不到自己的影子。她惊讶于自己居然记忆犹新。她在宴会上强颜欢笑,尽管她并不觉得有任何好笑之处。那些笑话说得没错。她确实黑,深黑色。不,甚至黑得发紫。黑得像咖啡,像沥青,像外太空,黑得像宇宙太初,像世界末日。 起初,她外婆希望她远离阳光,给了她一顶大园艺帽,紧紧绑在下巴上,她几乎无法呼吸,她没法戴着它跑步。但她喜欢跑步,而跑步不可能让她变白。阿黛尔苦口婆心:至少等太阳落山再去跑吧。整个夏天,她都在屋里看书,觉得自己快憋疯时,就在院子里追逐阴影,戴着那顶巨大的帽子,长长的袖子紧贴在汗湿的胳膊上。她不会更黑了,但似乎在马拉德住得更久一点,她就会更黑一点。她是班级照片里的一个黑点,她是礼拜日弥撒长椅上的一块黑斑,她是其他孩子游泳时,徘徊在河岸上的一个黑影。因为太黑,你看见她,就看不见别的什么。一只苍蝇弄脏了一锅牛奶。 在教室里,她坐在校队投手朗尼·古多前面,整个学生时期,他都在用纸球砸她。他有一双灰色的眼睛,红褐色的头发盖过脖子,脸上散落着点点雀斑。一个漂亮男孩。每当她想到他在盯着她时,都感觉如芒在背。他撸起袖子,前臂的肤色很淡,棕色的汗毛历历可数。他伸展手臂,揉起纸团,然后,她感觉有东西打在脖子上,后面的男孩开始窃笑。她从不会转过头去。有一次,扬西先生抓了朗尼现行,罚他留堂。她出去时,他在擦黑板,他一边在灰尘中挥舞黑板擦,一边对着她傻笑。回家路上,她一直在回味那一刻。他的表情介于鬼脸和笑脸之间。 朗尼·古多是第一个叫她沥青宝贝的人。在她搬到马拉德一个月后,他在教室垃圾桶里捡到一本《野兔大冒险》,他得意地拍了拍封面上闪亮的黑块。“看,裘德。”他说。她震惊于他居然知道她的名字,直到全班哄堂大笑,她才反应过来他在取笑她。他因为打扰班级默读而受惩,那本书很快被涨红了脸的老师拿走。但那天晚餐后,裘德问妈妈什么是沥青宝贝。德西蕾正把脏盘子浸入水槽,一时语塞。 “只是个老故事,”她说,“怎么了?” “今天有个男生这么叫我。” 她母亲慢慢用毛巾擦干手,在她面前蹲下。 “他只是想惹你生气。”她说,“别理他。等他玩够了,就消停了。” 但他玩不够。朗尼往她的袜子上甩泥点,把她的书扔进垃圾桶,考试时踢她的椅子腿,扯她的发带,她一来就唱“你的我的,黑的裘德”。五年级的最后一天,他在学校台阶上绊倒她,导致她刮伤了膝盖。在厨房桌子前,外婆把她的腿放在自己腿上,用棉球轻轻帮她擦拭血迹。 “也许他喜欢你,”外婆说,“小男孩总爱捉弄喜欢的女孩。” 她试着想象朗尼握她的手,放学帮她拿书,亲她,甚至用他长长的睫毛蹭她的脸颊。她想象两人去看电影,乘坐嘉年华摩天轮,朗尼伸手搂她。但她只能想象出朗尼在泥泞的水坑里往她身上溅脏水;朗尼在她头上粘口香糖,骂她蠢母狗;朗尼攻击她,直到她嘴巴裂开,眼睛肿胀得闭起来。然后,她爸爸总会在暴怒下冲出门去,妈妈在地板上抽泣,把脸埋进沙发垫。有一次爸爸没有马上离开,而是把妈妈的脸拉到他肚子上,轻抚她的头发。妈妈呜咽着,但没有抽身离开,仿佛他的抚摸安慰了她。 不如想象朗尼打她吧。相反的事(柔软的部分)更让她恐惧。 在侮辱和嘲笑之前,在嘲讽之前,在泥泞的袜子、被踢的椅子、空空的午餐凳等之前,首先到来的是各种各样的问题。她叫什么,她从哪里来,为什么来这里。上学第一天,路易莎·鲁比杜从桌子的另一边靠过来问,早上那位和她一起的女士是谁。 “我妈妈。”裘德说。不是很明显吗?她送她上学,牵着她的手。还能有谁? “但不是你亲妈,对吧?”路易莎说,“你们看上去一点都不像。” 裘德愣了一下,说:“我像我爸爸。” “那他在哪儿呢?” 她耸了耸肩,虽然她知道答案。她们把他留在了华盛顿。她已经开始想念他,哪怕她还能看见妈妈脖子上的瘀伤,哪怕她还能记起长久以来在她身上见过的各种瘀伤,那些奇形怪状的黑斑。有一次在泳池,妈妈换衣服时突然停下,她盯着妈妈,发现她大腿上有一块褪色的瘀伤。妈妈默默穿回衣服,对裘德说,她决定今天就坐在泳池边看她游。回到家,爸爸用一个吻欢迎了妈妈,裘德意识到,只要努努力,她就可以假装瘀伤来自别处。她与其中一人的关系奇迹般地摆脱了与另一人关系的束缚。比如想起爸爸,她心中浮现的是一个四肢摊开,躺在地毯上翻漫画的人。而不是那个抓着妈妈头发,把她拖进卧室的人。不,那是另一个男人。当碎玻璃被清走,瓷砖上的血迹被擦去,妈妈躲进浴室,用冰袋敷脸,她真正的爸爸又回来了,微笑着,轻抚她的脸颊。 “为什么我长得不像你?”那天晚上她问妈妈。她坐在沙发前的旧地毯上,妈妈在给她编辫子,她看不见妈妈的脸,但能感觉到她的手停下了。 “我不知道。”她妈妈终于说道。 “你长得像外婆。” “有时候就是这样,宝贝。” “我们什么时候回家?”她问。 “我不是说了嘛,”她妈妈说,“我们得在这儿待一阵子。好了,别扭来扭去,让我编完。” 她开始意识到一件很快就确定无疑的事:妈妈没有回家或去别处的打算,每次妈妈假装有这样的打算时,都是在说谎。第二天,她独自吃午餐时,路易莎带了三个米色皮肤的女孩来质问她。 “我们不信你的话,”路易莎说,“那个人不可能是你妈妈。她太漂亮了。” “她不是,”裘德说,“我亲妈不在这里。” “那她在哪儿?” “不知道。别的地方。我还没找到她。” 她不知为何想起了史黛拉,那个女人虽然和她也没多少相似之处,但一定是个更好的妈妈。史黛拉不会惹爸爸大发雷霆,令他对她拳脚相向。她不会半夜叫醒裘德,带她上火车,去一座其他孩子都嘲笑她的小镇。史黛拉会信守诺言。她不会一次又一次答应离开,却始终哪儿也不去。 “你得看好你妈妈,”她父亲有一次曾警告她,“她还是喜欢那些家伙。” “什么家伙?”她躺在他旁边的地毯上,看他玩抓石子,他的大手在她眼前变得模糊。 “她老家的那些家伙,”他说,“你妈妈心里还是有那些东西。她还是觉得高我们一等。” 她不太懂他的意思,但她喜欢被当作“我们”中的一员。人们以为被划入某个类别,代表你与众不同。不,这只会让你备感孤独。与众不同代表你不属于这里。 上高中后,那些外号已经让她无感,但孤独感让她备受打击。你永远无法习惯孤独。每当她以为自己习惯了,她又会陷入更深的孤独之中。她一个人吃午餐,一个人翻看廉价的平装书。从没有人周末找她玩,从没有人邀请她去卢氏蛋屋吃午餐,从没有人打电话来问她的近况。放学后,她一个人跑步。她是田径队里跑得最快的女孩,换成另一座城镇的另一支田径队,她理应成为队长。但在这座镇上的这支田径队里,她一个人做准备活动,一个人坐田径队的队巴,获得州锦标赛冠军后,除了韦弗教练,没人对她表示祝贺。 尽管如此,她依然坚持跑步。因为她喜欢跑步,因为她想让自己擅长一件事,因为她爸爸曾在俄亥俄州立大学跑步。每当系好鞋带,她都会想起爸爸。有时,当她在棒球球员休息区后面跑圈,她会感觉朗尼·古多在盯着自己。她的跑步姿势有种颠簸感,既不优雅也不协调,教练曾尝试纠正,但终于作罢。朗尼可能觉得她的姿势滑稽,或者单纯喜欢笑她:一身漆黑,却穿着白色上衣和白色短裤。跑步时,她觉得自己已经黑无可黑,与此同时,她也从不会觉得自己是不是白了一些,没那么像个黑人。 她穿的金色跑鞋是她在某一个圣诞节求厄尔利送的。妈妈对这个选择不以为然。 “你不想要一件漂亮裙子吗?”她问,“一对新耳环?”每年,她都把盒子踢过地毯,似乎连碰都不想碰。“又是运动鞋。”她闷闷不乐地说,看着裘德抽出鞋盒里的纸,“我这辈子也搞不懂,一个女孩子怎么会想要这么多运动鞋。” 她十一岁那年,厄尔利送给她第一双跑鞋,是从芝加哥买来的白色新百伦运动鞋。第二年,他去堪萨斯州工作,圣诞节没回来。第三年他回来了,像从没离开过一样,又带回一双新鞋,那时她早已习惯他的来来去去,像季节变迁一样规律。 “那个鬼鬼祟祟的人又来了。”外婆总这么说。她从没叫过厄尔利的名字,永远称呼他“那人”,或直接称呼“他”。她从不赞成女儿与人姘居,尽管厄尔利每次来访的时间太短,根本称不上姘居,只是不知这到底是好是坏。尽管如此,每个厄尔利季节(裘德开始这么看待他的来访)到来时,妈妈总会发生一些变化。首先是房子,妈妈会踩在椅子上扯下窗帘,她会拍打地毯的灰尘,把窗户擦得干干净净。然后是她的衣服:妈妈会拿出一双新丝袜,完成几个月前开始缝制的裙子,一丝不苟地擦鞋,擦到油光锃亮。最后也是最尴尬的部分:妈妈会像个虚荣的女学生一样在镜子前摆弄自己,把长发拨到一边,又拨到另一边,尝试一种新的草莓味洗发水。厄尔利喜欢她的头发,所以她特别注意头发护理。有一次,裘德看见他站在妈妈身后,把脸埋在妈妈的头发里。那一刻,她不知道自己到底想成为谁,厄尔利还是妈妈,美人还是爱慕者,这种渴望让她难受,她转身走开了。 妈妈从不承认厄尔利季节要来了,但外婆心知肚明。这也是厄尔利季节的特点之一:她和外婆这两个暂时的盟友培养出了明确的忠诚。 “到处是男人,”外婆说,“镇上有这么多男人,她就非揪着他不放。” 外婆抱怨眼干,布伦纳医生给她开了眼药水。每晚睡前,裘德会把外婆的头架在她大腿上,外婆的一头白发像扇子一样散开,然后,裘德会小心为她的每只眼睛滴上一滴眼药水。 “你是不曾看见,”她外婆说,“喜欢她们的男孩乌泱乌泱的。” 时至今日,外婆有时说起裘德的妈妈时还会用“她们”。裘德从未纠正过她。她慢慢滴下眼药水,外婆对着她眨了眨眼。 德西蕾·维涅在车站向女儿乘坐的长途车挥手,她等车消失在转角,才伸手抹泪。她不想女儿最后看到那样的画面,如果女儿真会凝望黑暗的窗外,她不想让女儿看见一个哭花脸的傻妈妈,仿佛再也见不到她。厄尔利递给她一条手帕,她笑着擦干眼泪。“我没事,我没事。”虽然没人开口问她,虽然她并不是没事。他送她去卢氏蛋屋,她系围裙时想到,她会和过去十年一样开始这一天,只是这一次,她不知道何时才能再见到女儿。 十年。她回家已经十年。有时环顾这套房子,她会摇摇头,仿佛仍搞不懂自己是怎么回来的,仿佛置身《绿野仙踪》,只是从天而降的不是房子,是她自己。时隔多年,当她从梦中醒来时,她仍会为自己还留在这里感到恍惚。最早决定留下时,她给了自己一些实际的理由。她在卢氏蛋屋的收入不足以支撑她们去其他地方生活。她不能再一次抛弃母亲。她仍然期望史黛拉能自己回来,即使不回来,留在这里,徘徊在史黛拉的旧物之间,她也能感觉离她更近一些。史黛拉的餐椅,史黛拉称为“简”的玉米壳娃娃。到处是史黛拉碰过的门把手、毯子和沙发垫,上面无不留着她看不见的指纹碎片。 她已经在这里过起了自己的日子,不是吗?有母亲,有女儿,还有厄尔利·琼斯,虽然他一再离开,但又会一再回来。每当他来访,德西蕾总感觉又变回了小女孩,岁月如赘肉,从骨间滑落。他的来访总有些奇妙。有一次,她正端着一盘乡村炸牛排和鸡蛋为客人上菜,猛然发现厄尔利就坐在柜台尽头,叼着根牙签。还有一次,她锁上餐厅门,转过身,厄尔利就靠在马路对面的电话亭上。她已经精疲力竭,看见他立刻笑逐颜开,仿佛春天意外降临。前一天还冰天雪地,第二天就百花盛开。 “刚好想起你了。”他说,仿佛他是顺路造访,而非驱车从查尔斯顿星夜赶来,只为早一刻见到她,“来看看你有什么新鲜事。” 她从来没有任何新鲜事,日子变得千篇一律,慢慢地,这种千篇一律也让她感到安心。没有惊喜,没有突然爆发的愤怒,没有男人这一刻抱着她,下一刻就开始打她。现在的生活很安定,她很清楚每天有什么事等着她,除了厄尔利出现的时间,他是生活中唯一会让她措手不及的事。他顶多逗留一两天,就再次离开。有一次,他说服她请病假,他好带她去钓鱼。他们什么也没钓到,但午后时分,两人漂在如镜的湖面上,他吻着她,手指滑入她裙底,抚慰着她。这是几个月里发生在她身上的最刺激的事。 厄尔利来镇上时,她母亲会变得严厉而寡言,每当德西蕾溜去客栈与他私会,她总是怒气冲冲地盯着门口。 “我不懂你干吗要跟那个人搞在一起,”她说,“留都留不下来,找不到一份正经工作。” “他有工作。”德西蕾说。 “那算什么正经工作!”她妈妈说,“估计外面有大把女人——” “那是他的事,跟我无关。”她没问过厄尔利离开马拉德后跟谁过夜。他也没问过她,他离开后,她是否会想念他。但她不知道是不是正因为他要离开,两人才能维持下去。他不是个安定的男人,或许她也不是个安定的女人。一想到婚姻,她总有种跟萨姆困在一间憋闷公寓里的感觉,她要在每个平静的时刻为他不可避免的暴怒提心吊胆。但厄尔利很好相处,他没有隐藏的一面。他们不吵架,即便有时被他气到,一想到他就要走了,气也就消了。他无法囚禁她,因为他拒绝囚禁自己。他来访时,她还要费力说服他住在家里。 “这个,不好吧,德西蕾。”他一边说,一边摩挲着下巴。 “我没有让你娶我,”她说,“我没有让你做任何事。我得一直往客栈跑,你不觉得多此一举吗。而且我觉得,还有裘德,不如……”但她停在了这里。她从不想让厄尔利觉得她想让他做女儿的爸爸。他不欠她们母女。他们的关系中从不存在“亏欠”一说。 “那你母亲呢?”他说。 “别担心她,我会搞定。我只是觉得……这么做多此一举,仅此而已。我们都是成年人,我受够了偷偷摸摸。” “那好吧。”他说。 再来镇上时,他在她母亲家中见到她。他站在门廊,小心翼翼地脱掉脏靴子,小心翼翼地走进房子,仿佛来到一家高级店铺,生怕碰坏什么。他很可笑地带来了一束花,她去给花瓶装水,两人像在过家家。厄尔利像电视里的丈夫一样,进门就说,亲爱的我回来了。他还从外地带回了礼物:给她的新钱包,给她母亲的香水——她母亲拒绝说“谢谢”——以及给裘德的书。她已事先跟女儿解释,厄尔利会和她们一起住。 “一直吗?”裘德问。 “不,不是一直,”德西蕾说,“偶尔而已。他来镇上的时候。” 她女儿沉默片刻,说:“好吧,也许他不该来。也许我们该跟他走。” “我们没办法,宝贝。他都没有一个像样的房子,我们只能留在这儿。但他会过来,会给你带好东西。你不喜欢吗?” 她当然知道女儿在说什么。她只想离开,从回到马拉德起,她已经想离开,而德西蕾一直在惭愧地向她做出保证。她无法保证其他孩子会友善对待裘德,会和她一起吃午餐,会带她一起玩,所以每当又一个生日聚会没邀请裘德时,德西蕾都会告诉女儿,等她们离开马拉德,这一切都不重要了。离开是她能为女儿做的唯一一件事。但当她看见厄尔利和裘德一起在地毯上看书时,她会想,留下来对裘德也未必是最糟糕的安排。在这里,她至少有家人,有人爱她。晚上,德西蕾会抱着女儿,给她讲自己的童年故事。起初她会说,我有个妹妹叫史黛拉;后来变成,你有个阿姨;再后来变成,从前有个叫史黛拉的女孩住在这里。 几年里,厄尔利到处追踪史黛拉·维涅,一直到她不再是史黛拉·维涅。 她在新奥尔良和波士顿时尚未改名换姓,之后线索就断了。他猜她应该结了婚,但在能查到的所有史黛拉·维涅去过的地方,他都没找到她结婚的消息。她应该在其他地方结了婚,她应该还叫史黛拉。换姓容易,改名太难,人们很难习惯一个新名字。只有专业骗子才能驾驭一个彻底的新身份,而史黛拉绝非什么专业骗子。既然不认为有人会找自己,何必要处处提防呢?事实上,她一直都很马虎,马虎到厄尔利直接找到了她在波士顿的公寓。 “哦,很好的姑娘,”女房东在电话里说,“很安静,在市中心工作,好像是一家百货商店。后来发达了就搬走了。真是个好姑娘,从不添麻烦。” 他想象史黛拉站在香水柜台后面,向走过的女士喷洒粉色香雾,或在圣诞节期间打包洋娃娃礼品。他做过一两个梦,他在西尔斯百货和罗巴克百货追逐史黛拉,她躲在衣架和鞋架后面。 “她有男朋友吗?”他问。 女房东没有回答,接着就称有事挂断了。一个黑人男性追问白人女性的事,她已经够多嘴了。但厄尔利并不满足,他还没找到她之后的地址。史黛拉撒了些面包屑,几乎比了无踪迹更糟。说“几乎”,是因为他一点也不想找到史黛拉。 起初,他是很想找到史黛拉的,至少他是这么对自己说的。现在回头看,他已经不太确定。也许一直都是德西蕾的意志在牵引他。他想取悦她,所以提议帮她。他想找到史黛拉,是因为德西蕾想找到她。这些愿望叠加成了一个单独的愿望,让他坚持了多年。但史黛拉不想被找到,这个愿望似乎更强烈。德西蕾在一边牵引,史黛拉在另一边更用力地牵引。厄尔利被莫名夹在中间。 此时,他已经放弃寻找多年。一天早晨,他从德西蕾·维涅的床上爬起,发现自己长了根白胡子。他在浴室的镜子前站了十分钟,找其他白胡子。他头一次被自己的脸吓到。他怀疑他长得越来越像自己的父亲了,这让他不安,仿佛自己在变成一个陌生人。此时,德西蕾搂住他的腰,靠在他背上。 “还没欣赏完啊?”她问。 “有根白胡子,”他说,“你看,这儿。” 她突然大笑起来。多年后,回想起她的笑声,他仍感到心旷神怡,而当时,突如其来的爆笑着实让他心头一惊。 “好吧,希望你没觉得自己会永远青春可爱。”她说着推开他,开始刷牙。他靠在门框上端详她。多数早晨,她四点就要去卢氏蛋屋开门,所以他醒来时,她已经不在。更不用说多数早晨,他不会在这张床上醒来。他会躺在汽车后座,或躺在破旧的汽车旅馆脏兮兮的床上,想着德西蕾的房间。深色木墙,梳妆台和周围的照片,蓝色印花桌布。她童年的房间,她与史黛拉共用的床。厄尔利总会睡在史黛拉那一侧,两人做爱时,他有时会觉得尴尬,仿佛史黛拉就坐在梳妆台上,目睹着一切。 德西蕾在水池边洗脸,他想把她拉回床上。他对她永远都不腻,他永远没法用他想要的方式爱她。全部,全部的爱会吓跑她。每次回马拉德,他都想带回一枚戒指。至少她母亲终于能尊重他,甚至开始把他当儿子看待。但德西蕾始终不想再结婚。 “我什么都经历过了。”她说,就像谈论战争的士兵,语气里只有疲倦。 从某种意义上说,那的确是一场战争,而她毫无取胜的希望,只求不死。她对他说了萨姆所有伤害她的方式:把她的脸撞到门上,拽着她的头发,把她拖过浴室地板,用手背扇她的嘴,手上留下口红和血迹。她轻抚厄尔利的嘴唇,厄尔利亲吻她的指尖,试着将她的描述与十年前他在电话里听到的那个文质彬彬的声音结合起来。她不知道萨姆如今在何方,厄尔利当然追踪到了他。他和新妻子及三个儿子住在诺福克,那三个儿子也长成了对世界无益的恶毒之人。但他从没对德西蕾说过这些,说了又有何益? “裘德昨晚来电话了。”德西蕾说。 “是吗?”他说,“她适应吗?” “你知道她的,从来不多说。但我感觉她挺好的,她喜欢那里,让我跟你问好。” 他咕哝了一声。他不太相信她身在数千英里之外还想得起他,他的存在只会让她想起不在身边的爸爸。 德西蕾拍了拍他的肚子。“宝贝,你看看那个漏水的水槽吧?” 至少她的话让人受用。不像阿黛尔,坐在桌子对面,几乎不看他,只在去上班经过他时丢下一句“椅子晃了”。她对待他像对待一名登堂入室的杂工。也许他的身份正是如此。他有一所房子,但很少来住。他有一个女儿,甚至不喜欢他。 他蜷在厨房水槽下,背部酸痛。过往的生活一幕幕涌来,在车里睡觉的夜晚,在狭小空间躲藏的时间。青春已逝,他不再是那个对每份新工作干劲十足的年轻人。如今只剩疲惫,甚至无聊。他追捕过形形色色的藏匿者,始终未找到搜寻了最久的那些。 在最好的夜晚,他安顿在德西蕾·维涅的床上,磨蹭着她的脚丫。他看她梳头,听她说话。他脱下裤子,她穿着睡衣上床,仍感觉穿得太多——他们不过在自我欺骗——她一关灯,他的四角裤就脱到了脚踝,她的睡衣就拉到了腰间。他们尽量压低声音,但很快他就豪放起来,不在乎任何人听到,因为这样的夜晚实在少之又少。在路上,他总要努力回想如何独自入睡。 “越来越难,你知道,”他有一天晚上对德西蕾说,“时间太久了。有时人们会露出马脚,但……” “我知道。”她说。她的皮肤在月光下闪着银光。他转向她,摸她的屁股。她如此纤瘦,他经常因为离开太久,而恍如初见。 “她说不定会自己回来,”他说,“想家。也许她年纪大了,发现一切都不值得。” 他伸出手,抚摸德西蕾的柔软鬈发。他如此渴求她,满心都是她,快要窒息。但她背过身去。 “太晚了,”她说,“就算她回来,她也已经不在了。” 在洛杉矶,没人听说过马拉德。 整个大学一年级,裘德常常欣喜地告诉大家她来自一个地图上无处可寻的地方。起初很少有人相信,里斯·卡特尤其不信,他坚称所有城镇一定都会标在某张地图上。相比之下,加州人反而更容易相信,他们会觉得路易斯安那州的某座小镇大概太无关紧要,无法引起制图师的注意。但里斯也来自南方,他在阿肯色州的埃尔多拉多长大,听上去比她的家乡更古怪,但也登上了地图。因此,四月的一个晚上,她把他拉到图书馆,翻开了一本巨大的地图册。外面下着雨,里斯的鬈发被雨打湿,松散地趴在额上。她想把他垂落的头发拨开,终究还是作罢。她指着路易斯安那州的地图,锁定阿查法拉亚河和红河交汇处的下方。 “看,”她说,“没有马拉德。” “该死,”他说,“你是对的。” 他靠向她的肩膀,眯起眼睛。两人相识于去年田径队的万圣节派对,她是被室友埃里卡拽去的。埃里卡来自布鲁克林,是一名健壮的短跑运动员,她总是没完没了地抱怨洛杉矶,雾霾、堵车、地铁和轻轨太少。她的不满让裘德愈加认识到自己有多幸运,她心中充满感激。但这感激只会暴露她的贫苦出身,所以她尽量不露声色。入住那天,埃里卡瞥了一眼裘德的两个手提箱,问:“你剩下的行李呢?”她自己的书桌上摆满了唱片,墙上贴着朋友的照片,衣橱里塞满了亮丽的衣衫。裘德悄悄打开她拥有的一切,说剩下的还没送来。埃里卡再未提过此事,裘德也因此对她有了好感。 万圣节那天,埃里卡穿着亮闪闪的紫色连衣裙,戴着精美头饰,裘德戴上了一对懒洋洋的猫耳朵。她坐在马桶盖上,埃里卡躬身站在她对面,为她搽上蓝色的荧光眼影。 “你知道吗,你稍微打扮一下就特别好看。”她说。 但这种亮蓝色只会让她看上去更黑,所以裘德一直在拍打自己的眼睛。后来里斯告诉她,他最先注意到的就是她的蓝色眼影。在狭窄的公寓,她跌跌撞撞地跟着埃里卡,穿过一个个女巫、鬼怪和木乃伊。当埃里卡去装满冰块的浴缸里拿啤酒时,裘德躲在门口,不知所措。她从未受邀参加过陌生人的派对,她很紧张,甚至未注意到沙发上坐着一个牛仔。他一头金棕色头发,长相英俊,下巴留着胡楂。他上身穿着生牛皮背心和蓝色格子衬衫,下身穿着褪色的牛仔裤,脖子上系一条红色手帕。她感觉到他在看她,不知如何是好,于是说:“嗨,我是裘德。” 她拉了一下裙边,略显尴尬。但牛仔露出了笑容。 “嗨,裘德,”他说,“我是里斯。来瓶啤酒。” 她喜欢他说话的口气,更像命令,而非邀请。但她摇了摇头。 “我不喝啤酒,”她说,“我是说,我不喜欢那味道,而且会让我感觉慢悠悠的。我是跑步运动员。” 她有点语无伦次,但他歪了歪头。 “你来自哪里?”他说。 “路易斯安那。” “路易斯安那哪里?” “一个小镇。你没听说过的。” “你怎么知道我没听说过?” “相信我,”她说,“我知道。” 他笑了,向他晃了晃啤酒。“确定不来一口?” 或许是他熟悉的南部口音,或许是他的帅气,或许是身在人满为患的房间里,他选择了和她说话。总之,她向他走了一步,又一步,又一步,直到站在他正前方。此时,一群吵闹的男孩涌入,里斯伸出手,把她拉到安全地带。他的手护在她的膝盖后面,几周后,回想那场聚会时,她只记得他的手在她裙边徘徊的感觉。 现在,她在潮湿的图书馆里翻阅地图集,从路易斯安那地图到美国地图,再到世界地图。 “我小时候,”她说,“四五岁的时候,以为这只是我们这一侧的世界地图,而另一张不一样的地图上还画着另一侧的世界。我爸爸说我是傻瓜。” 他带她去了公共图书馆,他转起地球仪,她明白了他是对的。但此时此刻,看着里斯在地图上摸索,一部分的她仍希望爸爸是错的,不知为何,她希望还有更多世界有待探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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