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里斯与裘德

消失的另一半  作者:布里特·本尼特

离开埃尔多拉多后,特蕾丝·安妮·卡特变成了里斯。他在普莱诺剪掉了长发,他用一把偷来的猎刀在卡车停靠点的厕所斩断了烦恼丝。他在阿比林城外买了一件蓝色格子衬衫和一条带银色公马皮带扣的皮带。他还在穿那件衬衫,但皮带扣已在他一贫如洗时流入了埃尔帕索的当铺,后来他曾感伤地提起,他仍记得那种重量悬在腰间的感觉。在索科罗,他开始用白色绷带裹起胸部;到了拉斯克鲁塞斯,他已经学会新的步姿,迈开双腿,挺直肩膀。他对自己说这样搭车更安全,但事实是,他自始至终都是里斯。到了图森,特蕾丝反而更像假扮的那个。如果你能在一千英里内摆脱掉一个身份,那个身份又能有多真实呢?

在洛杉矶,他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附近的健身房找了一份清洁工作,他结识了一些练肌肉的人,他们告诉他去哪儿能弄到好东西。在肌肉海滩,男人们在午后阳光下炫耀着健美的上身,他在人群边缘徘徊。问萨德吧,有人对他说,萨德就在那边,身材魁梧,胡须凌乱,没有头发。里斯鼓起勇气走过去,萨德伸出大手把他拉到一边。

“孩子,下回拿五十美元来,”他说,“然后我们来聊一聊。”

他省吃俭用一个月,存下了钱,然后在木板路旁的一家酒吧找到了萨德。萨德把他领进男卫生间,拿出一只小瓶。

“你打过吗?”他问。

里斯摇头,瞪大眼睛看着针头。萨德笑了起来。

“老天爷,孩子,你多大?”

“够大了。”里斯说。

“这玩意儿可不是闹着玩的,”萨德说,“它能让你感觉不一样,让你的生殖能力下降。但我猜你还没到担心这事的时候。”

“是的,先生。”里斯说,萨德开始教他怎么操作。从那以后,他从萨德手中购买了大量的类固醇,每次交易的场景都像他初次踏进的那间酒吧厕所一样龌龊。在黑巷子里和药贩子握手,感觉药瓶被压入掌心,或在健身房的储物柜里收到不明纸袋。七年后的今天,特蕾丝·安妮·卡特只是尤宁县公共记录办公室的一张出生证明上的名字。没人看得出他曾经是女的,有时连他自己都忘了自己是女儿身。

在暗房昏暗的红光下,他将这些往事和盘托出。当时,他正将印相纸放入显影液中,眼睛没看裘德。万圣节派对后的几周,他们开始在这里见面。她没想到还能见到他,那天回家的路上,埃里卡提起她见过的那个可爱的牛仔,就在附近的健身房工作。于是,裘德开始去那里跑步,虽然她讨厌在室内跑步,没有天空,没有新鲜空气,只能盯着自己的镜像,原地奔跑。她讨厌这一切,直到里斯来到她身边,擦拭一辆动感单车。他斜靠在车把上,说:“你的耳朵呢?”

她不明所以地看了一眼镜子,半天才想起他指的是万圣节那天她的装扮。她笑了,惊讶于他还记得在派对上见过她。他当然记得,在整个学校,乃至整个洛杉矶,还有谁比她更黑?

“不知道丢哪儿了。”她说。

“可惜,”他说,“我喜欢那对耳朵。”

他穿一件灰色T恤,胸前印着银色哑铃。有时上班无事可做,他会抓住单杠,做几个引体向上。他来这里工作,就是因为可以免费使用健身器材,经理也不在乎他是不是本地人,有没有身份证明。但他真正的梦想是成为一名专业摄影师。他提出有空给她看他的作品,于是,两人开始了周六在校园暗房的约会。此时此刻,他看着照片,她看着他,试着想象特蕾丝,但脑海里始终没有画面。她只能看到里斯,不修边幅的脸,卷起的袖子,永远有几绺鬈发垂在额上。他是如此英俊,他每次抬起头,她都不敢直视他的眼。

“你怎么看这些事?”他说。

“不知道,”她说,“我从没听过这样的事。”

这不完全是事实。她一直知道,一个人是有可能在一生中成为两个不同的人的,或者说,只有某些人做得到,其他人只能困在自己原本的身份上。在马拉德度过的第一个夏天,她曾试图让皮肤变浅。当时她还小,还相信这种可能性。同时她也够大了,明白这个过程需要某种奥秘、某种魔法。她没有蠢到以为自己的肤色有朝一日会变白,她只期望(或许)它能变成某种深褐色,只要不是这种深不见底的黑就好。

你不能强迫魔法成真,但她尽了最大努力来召唤它。她在《黑玉》周刊上看到蒂娜美白霜广告,画面中,一个棕色男人在一个焦糖色女人(以马拉德的标准看已经很黑,但比她白多了)耳边低语,那女人一抹红唇,一脸笑容。当你的肤色清澈明亮,像蒂娜一样浅淡时,生活会更有乐趣!她从杂志上撕下广告,叠成小方块,随身携带了好几个星期,她经常打开来看,广告女子的红唇上留下了白色折痕。美白霜,这就是她需要的一切。她会把它涂在皮肤上,等秋天重返校园时,带着一身的新肤色亮相。

但她没有两块钱,也不能问妈妈要,妈妈只会骂她。她会说别理那些孩子。但这不只是因为同学,裘德自己也想改变,她不懂为什么就不行,为什么非得向人解释。不知为何,她觉得外婆会理解她。她把那张破破烂烂的广告递给外婆,外婆端详了一下,又递回给她。

“有更好的办法。”她说。

一整个星期,外婆都在制造各种药水。她在浴缸里倒入柠檬和牛奶,让裘德泡澡。她在她脸上敷蜂蜜,然后慢慢剥掉。她榨出橘子汁,与香料混合,睡前抹在裘德脸上。一切都是徒劳,她还是那么黑。一周过去了,妈妈问她脸上怎么油腻腻的,裘德离开餐桌,洗掉了外婆涂的乳霜,这件事就到此为止。

“我一直想变得不一样,”她告诉里斯,“我的意思是,在那样一座小镇长大,每个人的肤色都很浅,我就想……但一点用都没有。”

“挺好的,”他说,“你的肤色很美。”

他看着她,但她移开了视线,看着相纸上浮现一栋废弃建筑。她讨厌被称赞为美。人们说这种话,不过是觉得得体。她想到了朗尼·古多在夜晚的苔藓树下、在马厩里,或在德拉福斯后面吻她的情景。在黑暗里,你永远不会太黑。在黑暗里,人人都是相同的肤色。


到春天,她每个周末都和里斯在一起,两人形影不离,人们看见其中一个,总会问起另一个。有时,他们在市中心相见。他拍照,她在他身边晃荡,帮他拎相机包。他教她各种镜头名称,教她如何拿反光板。他的第一台相机是教区的一个人送的,那人是一位本地摄影师,曾把相机借给里斯,让他拍摄野餐会照片。里斯的天赋打动了他,他送了里斯一台旧相机,让他拍着玩。高中时期,里斯无时无刻不举着相机拍照:为年鉴拍摄足球赛、校园剧、乐队练习的画面。他也会拍摄马路上死掉的负鼠、阳光穿过云层,以及掉光牙的牛仔明星驾驭野马的画面。他喜欢拍摄一切,除了自己——他的镜头从不会掉过来对着自己。

现在,他会在周末拍摄封在木板后的废弃建筑、公交车站的涂鸦、斑驳的车漆、都是些死亡与腐朽之物。美让他厌倦。有时他会抓拍几张裘德,仅仅还原她的本色,拍她在背景中徘徊,凝望天空。洗照片时,她才会发现它们。在他的镜头下,她总显得很脆弱。他给了她一张她站在木板路上的照片,她不知该放在哪里,索性寄回了家。电话里,外婆赞不绝口。

“你可算有了张好照片。”她说。

在所有学校照片中,她要么看起来太黑,要么仿佛曝光过度,除了白晃晃的眼睛和牙齿外,什么也看不见。里斯对她说过,相机的观看方式和人眼一样,换言之,它不是为了注意到她而发明出来的。

“又去了,”每次裘德在周六清晨悄悄出门时,埃里卡都会睡眼惺忪地说,“去见你的好男人。”

“他不是我男人。”裘德一次次地澄清。严格意义上的确如此。他没邀请过她约会,没带她去过餐厅,没帮她拉过椅子。他没亲过她,没牵过她的手。但当暴风雨突然袭来,他不是会脱下外套为她遮雨吗?他不是参加了她的每一场田径运动会,在她的每一轮比赛中为她欢呼喝彩,还在女子更衣室外拉住她,给她一个大大的拥抱吗?她不是跟他讲了她的爸爸、妈妈、厄尔利,甚至史黛拉的事吗?在曼哈顿海滩码头,她靠在绿松石色的栏杆上,里斯则将镜头对准三位渔民,咬着嘴唇。他专心致志时总会这样。

“你觉得她是什么样的人?”他问。

她摆弄着相机包的带子。“哦,不知道,”她说,“我过去也想知道,现在已经不想了。我不懂什么样的人会一声不响抛弃自己的家人?”

话说出口,她才反应过来,这正是里斯做的事。他抛弃家人,抛弃一切过往。他从不会提起家人,她也从不会问,即便是在他想了解更多她的生活的时候。有一次,他问起她的初吻,她说一个叫朗尼的男孩在谷仓外抓住她。当时她十六岁,偷溜出门夜跑。他整夜在河岸和朋友喝一瓶偷来的樱桃酒,那时已经醉了。她总在想,那瓶酒是他亲她的唯一原因吗?她刚在德拉福斯后面跑完圈,他何苦要翻过篱笆,歪歪扭扭地朝她走来。她突然停下,膝盖一阵刺痛。

“你——你在这儿干吗呢?”他问。

她傻乎乎地回头望了望,他笑了。“你,”他说,“这里没别人,只有我们。”他过去从未在校外跟她说过话。她当然看到过他和朋友在卢氏蛋屋的后排卡座里胡混,或在他父亲的卡车边闲晃。他总是无视她,仿佛明白他的嘲弄在学校以外的地方不合时宜,又或许,他觉得无视才是更残忍的做法,觉得她宁愿被嘲弄,也不愿被视而不见。但此时此刻,他决定跟她说话,这只让她恼火,因为她正气喘吁吁、大汗淋漓。

他说他要穿过德拉福斯农场回家。他放学后会照看德拉福斯小姐的马。他问她想不想去看看?它们都老了,但很漂亮。马儿关在马厩里过夜,他有钥匙可以开门。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跟着他。也许因为这个晚上的打开方式如此奇特,朗尼发现了她,朗尼得体地跟她讲话,她必须搞清楚这个晚上会怎么结束。马厩里飘着浓重的粪味,她亦步亦趋跟着朗尼。他停下脚步。在流淌的月光下,她看到两匹马,一匹棕色,一匹灰色,比想象中高大壮硕,肌肉紧实。朗尼抚摸灰马的脖子,她也慢慢抚摸其柔软的鬃毛。

“漂亮吧?”朗尼说。

“是的,”她说,“很漂亮。”

“你该看看它们跑起来的样子,让……让我想起你。你的跑步姿势和所有人都不一样,一颠一颠的,像一匹小马。”

她笑了。“你怎么知道的?”

“我注意到了,”他说,“我什么都注意到了。”

此时,棕马跺了跺蹄子,吓到了灰马。在德拉福斯小姐的灯点亮之前,朗尼急忙把她拉出了马厩。他们从谷仓后面跑过,笑着感叹差点被抓,接着,朗尼靠过来亲了她。夜色像湿透的棉花一样,潮湿而沉重。她尝到了他唇上的糖。

“就这样?”里斯说。

“就这样。”

“好吧,该死。”

当时,两人站在他朋友巴里的公寓屋顶。那晚早些时候,巴里在西好莱坞一家名为“海市蜃楼”的俱乐部里化身为比安卡进行表演。在电光石火的七分钟里,比安卡在舞台上昂首阔步,一条紫色的蟒蛇缠在她宽阔的肩膀上,她高唱:“熄灭所有光吧。”她涂着红宝石色的唇膏,戴着夸张的多莉·帕顿式的金色假发。

“做个女人还不够,”里斯在演出期间调侃道,“他非得做个白种女人不可。”

巴里的公寓里摆满了假发头,上面套着五颜六色的假发,逼真而扎眼:棕色短发、黑色蘑菇头、粉色长直发、齐刘海头等等。起初,她以为巴里可能和里斯一样,但来到他的公寓,她发现他穿着Polo衫和休闲裤,还摩挲着两颊的胡子。工作日里,他在圣莫尼卡的高中教化学。他每个月只有两个周六在日落大道附近的昏暗夜店里成为比安卡,其他时候他就是个高高的光头男人,丝毫看不出女人的痕迹,这也是她看着台下欢呼的粉丝时乐在其中的原因之一。人人都知道不是真的,所以才有趣。

楼下的公寓又吵又热,塞尔玛·休斯顿的新歌从窗户里飘出。“假女孩们来了。”巴里总这么说,但他指的是和他一起在变装表演中登台的男人们。到春天,裘德已经参加了很多巴里的派对,她能认出每个人不化妆的样子:路易斯是会计师,穿一件粉色皮草唱西莉亚·克鲁兹;杰米在电力公司工作,戴一顶至上合唱团的假发,穿一双长筒皮靴;哈雷是一家小型剧院公司的服装设计师,他帮其他人找来了各种假发,他在演出中变身成贝蒂·米德勒。“女孩们”接纳了裘德,她几乎感觉自己成了其中一员。她从未属于过任何圈子,他们接纳她也只是因为她是里斯的朋友。

“你呢?”裘德说,“你的初吻给了谁?”

里斯靠在栏杆上,点起一支大麻烟。“没什么好玩的。”

“那怎么了?不需要好玩啊。”

“只是教区的一个女孩,”他说,“我妹妹的朋友。过去的事了。”

他的意思是成为里斯前的过去,他从不谈论过去。她甚至不知道他有个妹妹。

“她是什么样的人?”她问。他妹妹,他吻的女孩,特蕾丝,都可以,她只想了解他过去的人生。她想让他信任她,放心讲给她听。

“不记得了。”他说,“你和那个看马的男孩后来怎么样了?”他傻笑着把大麻烟递给她,言语间似乎透着嫉妒,也许只是她自作多情。

“没什么,”她说,“接过几次吻,后来就断了。”

她羞于告诉他实情:她有好几个星期,每晚去马厩和朗尼私会。他在黑暗的角落铺一张毯子,打开一只手电筒,称之为两人的秘境。白天太危险了,被人看见了怎么办?晚上没人会发现他们,彻底与世隔绝,这不是她想要的吗?

他不是她男朋友。男朋友会牵着她的手,问她一天过得怎样。但在马厩里,他只会摸她,抓她的乳房,手伸进她的短裤。在马厩里,她和他热吻,鼻子里都是粪便的气味。而在镇上,他会完全无视她。尽管如此,如果不是厄尔利发现,她仍会每晚去和他幽会。有一天,厄尔利听到她溜出去的声音,跟踪她穿过树林,他使劲敲门,直到穿着短裤的朗尼疯狂地扯起她,把她推出门。她还没走出门就哭了。厄尔利一手抓着她的胳膊,不忍直视她。

“你搞什么?”他说,“你想要男朋友,带他回家来。半夜跑出来私会可不行。”

“他在别的地方不会跟我说话。”她说。

她哭得更凶了,肩膀颤抖不已,厄尔利揽她入怀。他有很多年没这样抱她了。她不想他抱她,他不是爸爸,永远不会是,爸爸从未对她使用过暴力,他把愤怒发泄在了所有地方,唯独没发泄在她身上。爸爸让她感觉与众不同,当朗尼在谷仓后面吻她,她再次体会到了这种久违的感觉。

他不是她男朋友。她从没蠢到幻想这种可能。她无法想象有任何男孩爱她。朗尼愿意注意她,已经够了。


微风拂过,她颤抖着抱紧自己。里斯摸了摸她的手肘。

“冷吗,宝贝?”他说。

她点点头,期待他搂住她。但他脱下外套给了她。

“真搞不懂,”巴里说,“像一场无性婚姻。”

在“海市蜃楼”的后台,他坐在化妆镜前,往脸上抹腮红。离演出开始还有一小时,很快,化妆间里就会挤满变装皇后,她们在镜子前交换眼影,空气里弥漫着发胶味。但现在,“海市蜃楼”昏暗而静谧,她坐在地板上看着巴里,膝上扣着化学课本。他们说好了,他帮她辅导化学作业,她陪他去福克斯山购物中心,假装买自己想要的化妆品。他带她走过商品过道,她挽着他的胳膊。在陌生人看来,他们就像一对恋人,一个身穿灰色长裤的高个儿男子,一个拿起粉饼的年轻女子。当他在柜台上付清费用,他是店员心中的谦谦君子。没人能想到他的浴室柜上摆满了乳液、眼影和金色外壳的唇膏。也没人能想到,他身边的女子对这一切毫无兴趣,尽管他自告奋勇教她化妆,她仍不为所动。她怀疑市面上没有适合她肤色的眼影,她知道人们怎么嘲笑涂红唇的深皮肤女孩——猴屁股。

不,她对巴里的瓶瓶罐罐毫无兴趣,在她看来,那些东西就像化学实验室里的试管一样神秘。新学期开学没几周,她已经跟不上了。巴里同意教她,因为里斯打了招呼,他永远无法拒绝里斯。两人七年前在一家迪斯科舞厅相识时,他觉得里斯美极了,最后他喝大了,壮起胆子告诉了里斯。

“你怎么说的?”她问。

“你说呢?”他说,“我请他去我家呀!你猜他怎么说?‘不,谢谢你。’”巴里笑了起来。“你信吗?他说‘不,谢谢你’,就像我要请他喝杯咖啡。哦,我一向喜欢这些乡下男孩。朴实可爱,正合我意。”

她试着想象自己也壮起胆子,走到里斯身边,可说什么呢?说自己满脑子都是他,甚至此时此刻,当她盯着一本满是艰深符号的教科书,一边和一个涂口红的男人说话时,脑子里也都是他?

“我们是朋友,”她说,“这有什么?”

“没什么。”他透过镜子瞥了她一眼。他正尝试一种新造型,经典好莱坞式的,拉娜·特纳式的,但腮红太粉,让他的肤色泛出橙色,“我没见过里斯身边有你这样的朋友。”

有一次,里斯帮她拎东西上楼,开玩笑说他有时觉得自己像她男友,她笑了起来,虽然不确定哪里好笑。因为他不是吗?还是因为他永远不会是?还是因为尽管如此,他有时却莫名其妙扮演了这个角色?她没说出口的是:她有时也觉得自己像他女友,这感觉让她害怕,让她不知所措。这感觉填满她的胸膛,让她窒息。

“我们是朋友,”她重申,“我不懂你怎么看不出来。”

“我不懂你怎么看不出你们不是。”他叹了口气,转身面向她,一侧的脸上了全妆,另一侧还干干净净。“而且,我不懂你在抗拒什么。还有什么比十八岁坠入爱河更美妙的呢?哦,你还一无所知。我要是能再年轻一把,一定彻底换种活法。”

“比如呢?”她说。

“哦,所有一切。”他转身照镜子,“世界这么大,这么老,我们只能活一次。要我说,这是最悲哀的事。”


那年夏天,她搬离宿舍,搬进了里斯的公寓。

她给自己列了几项合乎逻辑的理由:她要在学校打工,虽然这对她而言是个自然而然的选择,但母亲得知后的失望仍令她不忍;她还没找到明年的公寓,通过分摊房租和食杂费,她可以省一些钱。但如果说只是为了省钱,她恐怕就是自欺欺人了。不管怎样,当里斯提出邀请,她欣然答应,很快,两人就抬着她的箱子登上了里斯狭窄的楼梯间。里斯说他睡沙发。

“相信我,我睡过更糟的地方。”他说,她想到他从阿肯色一路搭车过来,多次睡在卡车停靠站,或蜷缩在废弃建筑物(如他镜头下的那些)里过夜。

起初,对里斯的公寓感觉很陌生,她好像一位不速之客。慢慢地,她找到了家的感觉。每天晨跑前,她会轻手轻脚穿过客厅出门,她看见里斯蜷在毯子下,头发垂在紧闭的眼睛上面。在共用的浴室柜前,她的手指滑过剃须刀把手。晚上回来,他在做热狗当晚餐,或熨两人的衬衫。有时,他们坐在沙发上听唱片,她的脚放在他的大腿上。他耐心地教她开车,指导她在空荡荡的购物中心停车场驾驶他那辆吱吱嘎嘎的小皮卡。

“只要会开车,你可以去任何地方,”他对她说,“厌倦了这座城市,开去下一座就好。”

他对着她微笑,一只胳膊悬在车窗外,她又慢慢开了一圈。他说得这么轻巧,说走就走。

“我永远不会厌倦这座城市。”她说。


那个星期,她开始在音乐图书馆打工。她在书架间推着沉重的小车,将一本本乐谱归置好,灰尘仆仆的乐谱封面让她的手指变得很干。回到家,西好莱坞与田园诗般的校园判若两个世界,她仍然害怕走进学校的那些砖墙建筑,她总是轻手轻脚,仿佛走进教堂,那些无尽的青翠草坪,穿梭而过的自行车。在宿舍里,她被勃勃的雄心包围,而在那座西好莱坞公寓楼,她遇到的所有邻居都是成名梦碎之人:在柯达店打工的摄影师、教移民英语的编剧、在脏兮兮的酒吧做滑稽表演的演员。这些梦想破灭之人散落在城市的肌理内。你走在刻着他们名字的星形图案上,却浑然不觉。

周末,她和里斯去圣塔芭芭拉海滩漫步,去国家历史博物馆怀古,两人甚至去过一次长滩赏鲸。他们只看见了海豚,但留在她记忆里的是她在甲板上站不稳、里斯在身后扶着她的画面。整个航程里,她一直那样站着,靠在里斯胸前。

有些周六的晚上,他们会穿过彩虹旗瀑布,钻进“海市蜃楼”,去看巴里的演出。另一些时候,他们会去好莱坞圆顶剧院看电影,在黑暗的影院,她一直想里斯会不会牵她的手,但他从来没有。在巴里组织的国庆派对上,大家都挤在他的屋顶,看夜空中绽放的烟花。男孩们饮酒狂欢,卿卿我我,她甚至想里斯会不会吻她,一个亲切的吻,吻在脸颊上。结果,他走进屋里喝酒,留她一人在红色和蓝色的光影之下。他到底在她身上追求什么呢?无从分辨。有一次在“海市蜃楼”,巴里表演完后,里斯邀请她跳一支舞。夜店即将打烊,DJ开始播放舒缓的歌曲,送恋人们出门。他伸出手,她跟着他踏入舞池。在此之前,她从未被其他人抱得这样紧过。

“我超爱这首歌。”她说。

“我知道,”他说,“听你唱过。”

她没醉,只有些轻飘飘的,史摩基·罗宾逊的声音和里斯的怀抱让她陶醉。然后,灯光粗暴地亮起,情侣们唉声叹气,里斯松开了她。那时她才发现,开灯时的“海市蜃楼”多么惨不忍睹:裸露的管道、剥落的油漆、沾满啤酒污迹的木地板。里斯的朋友们朝门口走去,他笑着,好像和她共舞是一桩小事,就像帮她穿上外套一样。不知何故,她觉得自己离他更近了,同时又比任何时候离他更远。


后来,七月的一个晚上,她提早下班回家,看见里斯光着膀子站在敞开门的浴室。他胸前绑着一条大绷带,绷带边露出红色瘀痕,他正小心翼翼感受他的胸膛。她的第一个念头也是她最蠢的念头:他被人打了。他抬起头,两人的眼神在镜子里相遇,他匆忙套上衬衫。

“别这么偷偷摸摸的。”他说。

“你怎么了?”她说,“那些伤……”

“不是那么回事,”他说,“我已经习惯了。”

她慢慢反应过来他话中的意思:没人打他,是那些绷带勒进他的胸腔,留下了瘀痕。

“你应该解开那个,”她说,“这么疼,在这里用不着。我不介意你的样子。”

她本以为他会松一口气,正相反,他脸上浮现一种陌生的阴郁表情。

“跟你没关系,”他说着狠狠关上浴室门。屋子为之一震,她战栗了一下,钥匙从手中滑落——他从未对她大吼大叫过。

她不假思索地跑了出去。她从没见他这么生气过。他骂过糟糕的司机、埋怨过讨厌的同事,也曾在酒吧推开过一个一直叫她“小黑”的白人。他的怒火生起又熄灭,随即回归他的本貌。但这次,他生气的对象是她。她不应该看他,透过敞开的门看见他时,她应该转身离开。但她被那些瘀痕吓到,所以才说了蠢话,现在她甚至没法道歉,因为他生气了。他把愤怒发泄在了门上,而非她脸上,也许只是出于方便。也许她离得近一些,他也会同样轻易地把她推到墙上。

到巴里家时,她已经哭了。他一把抱住她。

“他恨我,”她说,“我做了蠢事,现在他恨我……”

“他不恨你,”巴里说,“来,坐下。明天就没事了。”

没什么大不了,巴里说。只是吵个架。

她一生最讨厌别人吵架。吵架永远伴随血腥事件,刺穿的皮肤,瘀伤的眼窝,折断的骨头。不是关于去哪儿吃饭的那种分歧,不是言语上的争执,不是一个男人在愤怒中提高音量。尽管如此,吵架总让她想起爸爸。每当她听见有人吵闹着离开酒吧,或男生们对着足球比赛大喊大叫,她总有些发怵。猛关上的门、破碎的碗碟,她的爸爸会捶墙、会砸盘子,甚至有一次把自己的眼镜摔到客厅门上。人在气头上会变得盲目。如此奇怪,但对她而言,又如此正常,长大后,她才完全明白这一点。

她在巴里的沙发上盯着天花板度过了那个晚上。凌晨三点半,她听到敲门声。透过猫眼,她看见里斯站在门廊闪烁的灯光下,气喘吁吁,拳头握在牛仔夹克的口袋里。他又开始敲门,她打开门锁。

“你要把所有人都吵醒吗?”她低声说。

“对不起。”他说。嘴里飘来啤酒香。

“你喝多了。”她说。这让她无比惊讶,她从不知道他会借酒消愁,但此刻,他已经站不稳了。

“我不该冲你叫,”他说,“我不是那个意思,该死,你知道我不会伤害你。你知道吗,宝贝?”

事情发生前,你永远没法知道谁会伤害你。但他听上去懊悔不已,在台阶上苦苦恳求,她又把门打开了一点。

“有一个医生,”他说,“路易斯跟我说的。得预付一笔手术费,我一直在存钱。”

“什么手术?”她说。

“胸部手术。然后我就不用绑这该死的东西了。”

“可是安全吗?”

“足够安全。”他说。

她盯着他胸部浅浅的起伏。

“我也很抱歉,”她说,“我只是不想让你那么疼。我不是……嗯,我也不知道。我没有以为自己是什么很特别的人。”

“别这么说。”他说。

“什么?”

他沉默了片刻,然后靠过来亲了她一下。等她反应过来,他已经退了回去。

“别说你对我不是一个特别的人。”他说。


早晨,她徘徊在明亮的校园里,精神恍惚。里斯消失在漆黑的人行道后,她一秒也没睡。此刻想起他,她仍感觉胃里揪成一团。也许他喝得太醉,甚至会想不起亲了她;也许他在家里醒来,隐约记得做了一件尴尬的事;也许他会懊悔不已。男孩只愿意在暗中亲吻她这种女孩,事后却假装什么都没发生。

那晚,女孩们在哈雷家拥挤的客厅办了一场派对。她被挤在窗边,倒了杯朗姆加可乐。虽然没有参加派对的心情,但她仍觉得太尴尬,不想回家面对里斯。当然,他之后也来了,穿着黑T恤和牛仔裤,刚洗过澡,头发还湿着。进屋时,他向她挥了挥手,没过来打招呼。也许他只是可怜她。也许他亲她,只是因为冲她大叫后心怀愧疚。也许他知道她希望那一吻有更重要的意义,所以他故意躲着她,站在房间另一头,以至于哈雷问她出了什么事。

“什么事也没有。”她说,一边往杯中倒了更多朗姆酒。

“那您二位这是演的哪一出?”他说。

他留着法拉·福塞特式的金色羽毛状刘海,他不停把刘海从眼前拨开。她耸了耸肩,望向窗外。她没法假装一切如常,她透不过气来。突然间,房间里一下子黑了,音乐也戛然而止,安静如黑暗一般刺耳。紧接着,声音从四处响起,巴里问哪有手电筒,哈雷说浴室可能有蜡烛,路易斯趴在窗前,喊所有人过去。整片街区,每一幢建筑都坠入了黑暗。

她说她去找蜡烛,摸索着黑漆漆的走廊朝浴室走去,里斯突然抓住她的手。

“是我。”他说。

“我知道。”她说。

在黑暗中,你可以是任何人,但他开口前,她已经认出了他。他的古龙香水,他粗糙的手掌。她能在任何一个黑暗房间找出他来。

“我什么也看不见。”他说着轻轻笑了一声。

“是啊,我正找蜡烛呢。”

“等一下。我们能聊聊吗?”

“没这个必要,”她说,“我知道你不喜欢我。不是那种,没关系的,我们没必要非得去谈它。”

他松开她的手。至少她不必看他。也许她永远都找不到蜡烛,她就永远不必看他的脸。她继续在走廊挪步,终于摸到浴室的瓷砖墙壁,但当她打开药柜时,里斯却伸手将它关上。然后,他在洗手池旁亲了她。

走廊那头,他们的朋友们正呼喊对方的名字,调侃自己的睁眼瞎。而浴室这头,他们拼命接吻,仿佛两人都知道此刻转瞬即逝。灯光会亮起,有人会来找他们,他们会被脚步声、罪恶感、见光死生生掰开。但当巴里从厨房返回,胜利地挥舞起手电时,他们已经溜了出去。他们摸索着走下楼梯,出现在人行道上,他们手牵着手,消失在漆黑的城市里。头顶的交通信号灯徒劳地闪烁,车辆在街上缓慢爬行。城市的天际线消失了,近一年来,她第一次看见星星。

此时此刻,在广阔的城市里,一位祖母正在熄灭的电视屏幕前听孩子讲鬼故事;一个男人坐在门廊上,摸着一条狗的灰鼻子;一个黑头发的女人在厨房点燃蜡烛,凝望窗外的泳池;一个年轻男子和一个年轻女子步行回家,踩上沉默的台阶,然后将整座城市关在门外。她举着他的打火机,他在橱柜里找蜡烛。一无所获,两人都松了口气。她不怕黑。他在黑暗里更有安全感。

在床上,他拉下她的衬衫,从脖子亲到乳房。直到他亲到她大腿根时,她才发现他还什么都没脱。

城市每个角落的情侣们都在做他们此刻在做的事。年轻人在海滩的毯子上接吻,如墨的大海在不远处翻滚;新婚夫妇在旅馆房间里滚床单;男人在情人耳边私语;女人拿起火柴点着一根细长的蜡烛,脸庞辉映在厨房的窗户上。整座城市笼罩在黑暗与光明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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