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 太平洋湾 1985/1988
14 表姐妹

消失的另一半  作者:布里特·本尼特

一九八八年,肯尼迪·桑德斯在追求严肃艺术的道路上已精疲力竭,更重要的是,眼看就奔三了,她开始转换跑道,参与了各种日间肥皂剧的演出。过完二十七岁生日的一个月后,她终于在剧集《太平洋湾》中斩获了一个持续三季的角色。这是她迄今为止持续最久的演艺工作,并且几十年后,仍会有一些恍如隔世的粉丝在商场认出她来,叫她夏丽蒂·哈里斯。导演当时对她说,这是她天生要演的角色,她的样子很贴合这部肥皂剧。她一定皱起了眉,他笑了,伸手摸了摸她的胳膊,几乎碰到她的乳头。

“不是讽刺,宝贝,”他说,“我只是说——那个,我看得出来你有种风采,很适合这部剧。”

打电话告知父母这个消息时,她说肥皂剧本身没有错。事实上,一些最伟大的经典女演员都不时出演此类剧集,包括贝蒂·戴维斯、琼·克劳馥和葛丽泰·嘉宝。她爸爸很高兴她要搬回加州了,她妈妈很高兴她在好好工作。挂了电话,她去了伯班克购物中心。一年后,她会在鞋架外被一名索要签名的中年妇女拦住。每当有人在公共场合接近她,她都有些慌张。他们认出她了吗?认出这个没有妆发、没穿戏服的她了吗?起初她很兴奋,后来这种事却让她不安,她没注意到别人,别人已经注意到她,这感觉让她不安。


出演《太平洋湾》之前,她在其他肥皂剧中扮演的角色包括:偷孩子的诡计多端的助手护士;引诱学生父亲的老师;把水洒在主角身上的空姐——可能是偶然的,也可能是故意的,剧本未言明;被流氓勾引的市长女儿;被勒死在车里的护士;给主角递玫瑰的花艺师;幸免于难的空姐——后来被勒死在车里;等等。她戴过黑色假发、棕色假发、红色假发,扮演夏丽蒂·哈里斯时,她的一头金发终于派上用场。她只扮演白人女孩,也就是说,她从没演过她自己。

在《太平洋湾》的片场,演员和工作人员从不叫她本名,都叫她夏丽蒂。后来接受《肥皂剧文摘》采访时,她对记者说,这有助于她沉浸在角色里。她宁愿读者认为她是个无法自拔的演员,也不愿他们知晓真相:没人想费心记住她的本名,因为他们不认为她会一直参演下去。肥皂剧世界里的三季就像真实世界的三秒,转瞬即逝。当这部剧在一九九四年完结时,摄像机扫过墙上的照片,夏丽蒂·哈里斯在大结局仅出场了一毫秒。只有最铁血的粉丝记得她最著名的桥段:她被爱人的纠缠者绑在地下室九个月。那几个月,她一直在椅子上扭动、尖叫、乞求,数年后,她才意识到她最重要的桥段与这部剧的主要剧情并不相干。

她带妈妈去过一次片场。她事先警告妈妈,片场会有点冷。可笑的是,尽管伯班克的气温高达90华氏度,她妈妈居然穿了件鲜艳的蓝色毛衣。肯尼迪带她简单参观了片场,指给她看夏丽蒂家的外景、市政厅、夏丽蒂工作的冲浪小屋。她甚至带她去了夏丽蒂目前被困的地下室,此时距这个角色在剧中被绑架刚过去三个月。

“希望他们早点放你出来。”她妈妈说。和其他工作人员一样,她也把肯尼迪和夏丽蒂混为了一谈。这是妈妈迄今为止对其演艺事业的最大肯定。很奇怪,演员可以得到的最大褒奖就是她能让自己消失,并蜕变为另一个人。一位戏剧老师曾对她说,表演不是为了被人看见。真正的表演要让自己藏起来,只让角色发光发热。

“你应该直接把名字改成夏丽蒂。”《太平洋湾》导演对她说,“无意冒犯,但我听到你的名字,只会想起一个脑袋中枪的男人。”


下面是一件她可能早就忘了的事:

七岁左右时,她有一次坐在厨房梯凳上,看着母亲为蛋糕撒糖霜。她被扔在一个角落里,三心二意地学一种新的悠悠球技巧,她其实只是在把球拍在瓷砖上,等着被妈妈呵止。她经常做这样的事,一些破坏性的小事,不至于为她惹上麻烦,但又足够让人讨厌,却足以招来关注。但妈妈看都没看她一眼,史黛拉不是那种用家务培养感情的人。亲爱的,让我教你怎么和面。或者,来,宝贝,你看糖霜是这样做的。肯尼迪长大到不再要求在厨房帮忙时,她妈妈似乎松了口气。

“不是不想你帮忙,”她妈妈总是说,“但我自己做得更快。”后半句似乎恰恰推翻了前半句,而非给出解释。

她烤哪门子蛋糕呢?她不是心血来潮搞烘焙的人。她会用买来的曲奇参加烘焙义卖,只要装进锡罐,就没人看得出来。也许是因为爸爸的生日。但当时是夏天,不是春天,否则自己也不会大白天没去上学,百无聊赖地看着妈妈抚平细小的糖霜纹路。

“你怎么学会的这个?”她问。

她妈妈全神贯注,像在修复一幅受损的油画。

“不知道,”她说,“慢慢就会了。”

“你妈妈教你的?”她以为妈妈会说“是”,然后叫她过来,递给她一把刀。但妈妈连头也没抬。

“我们可没钱做蛋糕。”她说。

后来,肯尼迪慢慢意识到,妈妈随时都能以金钱为幌子,避免谈论过去,仿佛贫穷是肯尼迪无法想象的东西,以至于可以解释一切:为什么妈妈没有任何家庭照片,为什么她没有高中的朋友打来电话,为什么他们从不受邀参加婚礼、葬礼或聚会。“我们很穷!”每当她的问题太多,妈妈就会抛下这么一句。贫穷笼罩了她生活中的一切,她的全部过往就是一个贫瘠的食品柜。

“她是怎样的一个人,外婆?”肯尼迪问。

妈妈还是没有转过身,但她的肩膀僵住了。

“这么想她有点奇怪。”她说。

“怎么想她?”

“作为外婆。”

“但她是呀。就算死了,她也是别人的外婆呀。”

“或许吧。”她妈妈说。

肯尼迪不应该不依不饶。但她很生气,妈妈一心扑在那个该死的蛋糕上,仿佛是什么头等大事,跟女儿说话反而是一件苦差事。她想让妈妈停下手里的活,关注一下她。

“她在哪儿死的?”她问。

妈妈终于转过身来。她穿着桃红色围裙,手上沾着香草糖霜,眉头皱起。她没生气,但有些困惑。

“这是哪门子问题?”她说。

“我就问问!你从来不告诉我任何事……”

“在奥珀卢瑟斯,肯尼迪!”她说,“我长大的地方。她没离开过那里,没去过其他地方。好了吧,你就没别的事可做了吗?”

肯尼迪几乎要哭了。她很爱哭,当时更是动不动就哭,她妈妈总觉得很尴尬。史黛拉只在偶尔看一部伤心电影时才会落泪,抹掉眼角泪水时,她总会不好意思。肯尼迪呢,如果想要一个粉红色的弹力球,妈妈不买给她,还把她拖过商场地面,她就会哭起来。在游乐场输了绳球游戏,她也会哭。夜里从不记得的噩梦中惊醒,她也会哭。此刻,虽然知道妈妈说的不是事实,她还是忍住了泪水。

“可你不来自那里呀。”她说。

“你说什么呢?我当然来自那里。”

“不,不是。你告诉过我你来自一个小镇,M打头的,小时候你跟我说过。”

妈妈沉默了好一会儿,肯尼迪开始抓狂,像《绿野仙踪》结尾的多萝西一样。你在那里呀,你也在那里呀!但关于那座小镇的事是真的,她只是不记得所有细节,她记得当时她坐在浴缸里,妈妈靠在她旁边。但现在,妈妈却一笑置之。

“我什么时候告诉你的?”她说,“你现在也很小啊。”

“我不知道……”

“你肯定记错了,你当时还是个小宝宝。”她妈妈走过来,她身后的蛋糕已经很光滑。“来,亲爱的,想舔勺子吗?”

这是肯尼迪第一次意识到妈妈是个骗子。


那座小镇印在了她脑海里。

她挥之不去,虽然不记得它的名字——因为她从来没记住过。多年来,她再没跟妈妈提起过它。但上大学时,有一个晚上她有点嗨了,她从男朋友的书架上取下了一本百科全书。“你干吗?”他随口问道,他显然对手里的大麻烟卷更感兴趣。她不置一词,翻到路易斯安那州的部分,按字母顺序搜寻城市和小镇名字:曼斯菲尔德、马里恩、马克斯维尔。

“嘿,”他说,“放下那玩意儿,你他妈的不是来看书的。”

梅鲁日、米尔顿、门罗。

“好了,伙计,那书不会比我还有意思吧。”

月光社区、莫斯布拉夫、黎巴嫩山镇……她看见了一定能认出来,她深信不疑。但浏览完全部名字,没有一个有印象的。她把书塞回书架。

“抱歉,”她说,“我不知道突然怎么了。”

那晚过后,她再没试过搜寻那座小镇。对于这件事,她永远知道自己是对的,但永远无法证明,就像有人信誓旦旦说自己看到猫王去了某家食杂店,还敲了敲甜瓜,却无法证明一样。和那些闲人不一样的是,她不会告诉任何人。隐秘的疯狂——她不介意如此。直到她遇见裘德·温斯顿。庆功会那晚,裘德说出了“马拉德”这个词,恰似肯尼迪多年未听到的一首歌。啊,原来是这首。


一九八五年,即《午夜掠夺者》落幕近三年后,她再次见到裘德,这次是在纽约。

当时她还是这座城市的新人,她来到这里的第一个冬天刚过去一半。她一生从未想过去洛杉矶以外的地方生活,但当时,她感到那座城市开始变小。庆功会后,她再没见过裘德,但在每个转角,她都觉得自己会撞上她。她看见她坐在餐馆窗边。参演《屋顶上的小提琴手》时她说错了台词,因为她在前排看见了裘德。那个女人和她一模一样,深色皮肤,大长腿,有一点不安,有一点漠然。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时,她已经毁了整场戏。幕布还没拉下,导演已下令舞台管理人员拿走她留在化妆间的物品。她把自己的错归咎于裘德,她把一切都归咎于她。

“我不明白,”她宣布搬去纽约时,她妈妈说,“大老远去纽约干吗?在这边不能做演员吗?”

但她也想给妈妈一些空间。起初妈妈拒绝讨论裘德的话,后来她想用逻辑反驳:我看起来像黑人吗?你像吗?我们和她可能是亲戚吗?不像,不可能,但她妈妈的人生故事几乎都说不通。她来自哪里?婚前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她曾经是什么人?爱过什么人?她曾经想要什么?一个个的缺口。如今她看着妈妈,只能看到这些缺口。裘德至少为她提供了一道桥梁,一种理解方式。她当然没法放下她。

“我真心希望你别再为那件事忧虑了,”妈妈对她说,“你会把自己逼疯的。我敢肯定,这就是她对你说那些话的原因。她忌妒你,想让你不得安宁。”

她已经回答了肯尼迪的问题,她多少受到了刺激,但她从不会生气。话说回来,她妈妈通常都是镇定而理性的,即使她在对肯尼迪撒谎,她也会像做其他事一样镇定而理性。

在纽约,肯尼迪和男友弗朗茨住在皇冠高地的一间地下室,弗朗茨在哥伦比亚大学教物理学。他生于德佩克斯港,长于贝德斯图,住在红褐色的廉租房里,她在公交车上也会经过此类建筑。他喜欢讲他成长时期的恐怖故事:老鼠咬他的脚趾,蟑螂聚集在壁橱一角,瘾君子徘徊在楼下大厅,等着偷他的运动鞋。起初她以为他想让她了解他,后来才意识到,他只是想要一个戏剧性的背景设定,来反衬他长大成人后的生活:细致,好学,总爱擦他的玳瑁眼镜。

他不酷。她喜欢这一点。他不是那种她喜欢远观的黑人,那些无精打采地坐在破烂汽车里的迷人男孩,或聚在电影院前,向过路女孩吹口哨的男孩。她和朋友们装作很生气,但也会因为受到关注而暗自雀跃。她们永远无法和那些男孩接吻,永远无法带他们回家,但她还是对他们产生了小小的迷恋——安全的迷恋,就像吉姆·凯利带给她的那种快感。湖人队比赛时,她会坐在父亲的沙发扶手上,只为瞥一眼戴着护目镜的卡里姆·阿布杜尔-贾巴尔——人畜无害的迷恋。她至少足够聪明,不会向人吐露情思。弗朗茨是她的第一个黑人爱人;她是他的第四个白人爱人。

“第四个?”她说,“真的假的?那三个是什么样的人?”

他笑了。他们在参加一场部门派对,两人站在弗朗茨指导老师的厨房里,喝着姜汁啤酒。他们刚开始约会,她打扮得过于隆重,穿着长裙和高跟鞋,她以为自己将置身于六十年代的华美电影场景中,牵着戴眼镜的教授丈夫,坐在烟雾缭绕的客厅里。结果,她眼前挤满了三十多岁的邋遢小伙,他们在一栋没有电梯的公寓楼的三层,听着弗利特伍德·麦克。

“都不一样。”他说。

“怎么个不一样法?”

“和你不一样,”他说,“所有人都不一样,白人女孩也不例外。”

他和她认识的所有人都不一样。他的母语是克里奥尔语,说英语时带着口音。他几乎有过目不忘的记忆力,帮她对词时,他总能抢先记住。两人相识于她曾经工作的小酒吧8 Ball。高脚桌周围挤着魁梧的摩托骑士,文身女孩用自动点唱机播放琼·杰特,她也在尝试融入其中。不知怎的,两人注意到了彼此。当时,她还在四处寻找第一个演出机会。没人理解她为什么离开洛杉矶,去纽约做这件事。但她喜欢舞台。在洛杉矶,她认识的每一个演员都削尖了脑袋往好莱坞挤,但凡有点理智的人都知道好莱坞是下金蛋的母鸡,但整个过程令人疲倦。你要早早起床,去镜头前站几个小时,重复同样的台词,直到某个混蛋导演满意为止。舞台则不一样,每一次都是新的,这让她既恐惧又兴奋。每部剧都不同,每个观众都独一无二,每个夜晚都充满可能性。而她做的一切都不赚钱,对她而言,这反而是加分项。她才二十四,仍然觉得苦行是种浪漫。

“我知道,”她对弗朗茨说,“所以我才问她们是什么样的人。”

很快她就后悔问了这个问题,他们开始在城中各地遇到他的前女友们。诗人萨奇,她发表了漫长的关于女性身体的散文,至今仍会请弗朗茨过目。工程师汉娜,她在研究改善贫困国家的卫生条件问题。肯尼迪曾在脑中想象过一个邋遢的女孩在污水中跋涉的画面,结果在地铁上遇到了这个精力充沛的金发女郎,脚踩五英寸长的靴子,还能保持完美平衡。克里斯蒂娜在布鲁克林爱乐乐团演奏单簧管。吃晚餐时,肯尼迪拌着她的奶油菠菜,克里斯蒂娜和弗朗茨在讨论勃拉姆斯。他说得没错,她们都不一样。她太少见多怪了。一部分的她曾经想象,他的其他白人女友可能都是自己的翻版,例如一个在新泽西长大的她,或一个一时兴起将头发染红的她。但他对白人女孩的品位很多元,她不知道究竟是作为一批相似恋人中的最新版本更不堪,还是作为一个与过往恋人完全不同的存在更糟糕。属于某种模式至少是安全的;独一无二本身就潜藏着风险。弗朗茨到底看上了她什么?她如何能奢望他对她的兴趣始终如一呢?

“如果告诉你我不是白人,”她说,“你会怎么办?”

她脱口而出。弗朗茨笑着喝了口啤酒。

“那你是什么人?”他说。

“就不完全是白人,”她说,“有部分黑人血统。”

此前,她从未对人说起过这事。她想知道是不是说出来,它就会显得更真实,也许她内在的什么就会被这些声音唤醒。但这种坦白反而感觉很假,仿佛在说什么台词,她甚至没法说服自己。弗朗茨对着她眨了眨眼。

“啊,没错,”他说,“我看出来了。”

“真的?”

“当然,”他说,“我知道好多黑人的头发都像你这种卷法。”

他在打趣。他以为她在开玩笑,后来,这也变成了两人之间的一个笑话。她迟到时,他会说她在遵循黑人时间。她对他发火时,他会说:“冷静,黑人姐妹。”很快,她自己也把这一切当成了笑话。裘德、妈妈的秘密,所有这一切她会搞清楚的,她暗下决心。你不能在对自己的本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度过这一生。她总能感觉得到吧,她总能在其他黑人脸上看到某种联系吧。但什么感觉也没有。她在地铁车厢里看着他们,她感到一种对于陌生人的漠不关心。对她而言,从本质上说,甚至弗朗茨也是异乡人。不是因为他是黑人,但也许肤色更彰显了陌生感。他的生活、他的语言,甚至他的兴趣,与她都是割裂的。有时,她会走进他改为办公室的小壁橱,看他用潦草的笔迹写下各种她理解不了的方程式。与人疏远的方式多种多样,真正贴近彼此的方式却少之又少。


她妈妈讨厌弗朗茨,她说他自命不凡。

“不是出于你以为的原因。”她说。她们坐在一家咖啡馆的窗边,看着人来人往。她妈妈趁感恩节假期飞来看她。肯尼迪坚称她没法抽出工作和试镜的时间回家,实际上,她只是想让母亲来看看她在纽约的生活。她对此有种乖张的趣味,就像小时候把妈妈拖到墙边看她的涂鸦,看我弄得一团糟!她妈妈尽力不做出反应。参观其地下室公寓时,她紧闭双唇。肯尼迪带她去8 Ball时,她默默点头。但弗朗茨是最后一根稻草,在女儿让人难以接受的生活中,弗朗茨是史黛拉无法视而不见的那个部分。

“那是什么原因?”肯尼迪说。

“你知道的。”旁边有两个黑人女性在吃羊角面包。她妈妈绝不会打开天窗说亮话,“不是那方面。我只是不喜欢他的行为举止……”

“比如呢?”

“好像他的‘那个什么’都是香的。”

全布鲁克林恐怕找不出第二个人的妈妈会如此彬彬有礼,不愿在公共场合说出“屎”这个字。

“我不懂你为什么不喜欢他,”肯尼迪说,“他对你很有礼貌。”

“我没说他不礼貌。但他走来走去的样子,仿佛他是房间里最聪明的人。”

“他就是呀!看在上帝的分上,他在达特茅斯拿了博士学位。在他身边,我总觉得自己像个白痴。”

“我就是不明白,你从没喜欢过他这样的人。”

高中时,她的约会对象是穿着铆钉皮夹克的男生,他们留着油乎乎的长发,和雷蒙斯乐队成员如出一辙。她的初恋男友披头散发,不撩开头发,几乎看不见脸。她觉得这很迷人,但她父亲很抓狂。和所有父亲一样,布莱克会想象女儿和年轻时的自己那样的男孩约会,发型利落,衣着精干,一心扑在事业上。而不是她带回家的这些垂肩弓背的男孩,总有点颓废,算不上不敬,但也相当没礼貌。她和一些搞乐队的男孩交往,他们演奏的音乐如此糟糕,如果不是因为爱,她根本听不下去。她和大学里的摔跤手交往,看他为了降体重,套着垃圾袋,一连跑几个钟头。她永远无法爱一个太在意任何事的人,她后来曾这么告诉自己,但现在,她却和一个在浴室镜子上写方程式以防忘掉的人住在了一起。

“这个嘛,是时候换一种口味了。”她说。

她的坏男孩阶段已经结束。她妈妈本该松一口气,但却一脸愁闷。

“不是因为那个女孩,对吧?”她说。

她们已经两年没提到过裘德了,但她仍阴魂不散。肯尼迪立刻反应过来妈妈说的是谁。

“说什么呢?”她说。

“你看,你过去从没喜欢过这样的人,然后那个傻姑娘钻进了你心里。我只希望你不是为了证明什么。”

她看上去很慌乱,手指摆弄着咖啡杯把手,肯尼迪移开了视线。如果和弗朗茨的约会是一场实验,这场实验已彻底失败。爱一个黑人只让她觉得自己更白。

“我没有,”她说,“好了,去美术馆吧。”


再见到裘德·温斯顿的那个冬天,肯尼迪在主演一部外外百老汇[外外百老汇(Off-Off-Broadway),百老汇为美国戏剧、舞台剧、音乐剧等舞台艺术的发扬地和重要中心,只有著名剧场可以入驻主街道。围绕百老汇大道有许多小规模剧场,即为“外百老汇”,因门槛相对较低常作为冷门作品的首发地点。“外外百老汇”指更冷门的小剧场。——编者注]音乐剧《寂静的河》。她扮演警长的叛逆女儿科拉,渴望和一个粗野的农场工人私奔。几个月来,她比平时更怕生病,几乎到了着魔的地步。她喝了太多热柠檬茶,到二月,她已经忍受不了它的气味,只能捏着鼻子,一口喝下去。出门前,她会吞下锌丸,在脖子上围三圈围巾。钻出地铁,她会疯狂搓手。她的身体不是为纽约的冬天而造。搬来这座城市后,她终于收获了一个最重要的角色,这无疑是一件大事。接到电话的那晚,弗朗茨带她出去吃饭。她感觉像在做梦。他松了一口气。

“我开始想……”他说,但没说下去。他比她大五岁,即使不考虑年龄,他终究是个严肃的人,相信严肃的追求。而越来越明显的是,她的演艺事业入不了他的法眼。起初,他似乎受到了她的吸引。他称她为“我的加利福尼亚梦想家”。他在客厅里和她对词,去试镜场地外接她,在地铁上帮她复盘。但此时此刻,他坐在桌子对面露出忧郁的笑容,她能看出他开心不足,惊讶有余,像一个发现圣诞老人居然真实存在的爸爸似的。他回了信,吃掉了曲奇饼,把礼物留在了圣诞树下,但想不到真有个胖子从烟囱里滑下来。

她为这部音乐剧付出了前所未有的努力。她在所有能找得到的店铺外和路灯柱上都贴上了亮眼的传单。她忍受着邻居的冷眼,在声场更好的楼梯间练歌。早晨,她穿着软鞋在浴室里一边刷牙一边练舞。不排练时,她会让嗓子好好休息。认识她的人都不敢相信:一连几周,她几乎一言不发。当时她已离开8 Ball,开始在剧场附近的一家名为Gulp的咖啡馆打工。音乐剧将占据她的夜班时间,而且酒保是一个需要侃侃而谈的工作,倒咖啡则不必说太多话。休息时,她静静地喝她的茶,不和人说话。在家里,弗朗茨给了她一只小白板,供她传递信息:吃晚饭吗?准备出门。你妈妈来电话了……他似乎乐在其中,仿佛被人绑架,不得不参与一场行为艺术。

当你决定静下来时,你会惊讶于城市有多喧嚣。她变得神经过敏,像马一样容易受惊,甚至咖啡研磨机突然响起的声音也会吓她一跳。但当裘德推门进来时,肯尼迪什么也没听见,没听见门上的铃铛声,没听见伴随寒冷渗入的街市声。三年来,她一直在设想再见到裘德时要对她说什么。现在,裘德就站在柜台对面,肯尼迪张开口,却相对无言。她甚至吐不出一丝声音。

“我想应该是你。”裘德说。

她依然瘦高而结实,裹在宽大的白色外套里,皮肤黑光可鉴。她在笑。她该死的竟然在笑,就像她们是老朋友一样。

“我看到传单上有你的名字,”她说,“我们走过时看见橱窗上的传单,没想到真的是你。”

她认出门口站着裘德的男朋友,他的鬈发更长了,胡须更浓了,但除了他,不会是别人。他徘徊在窗边,往手里哈着气,肩上闪着冰晶。两人居然还在一起,肯尼迪暗自诧异。她了解他的类型,帅得让人想哭,他不是会爱上裘德这种女孩的类型。当然,裘德也有自己的闪光点,但像他这样的帅哥永远不会爱上一个根本称不上美。可现实就摆在眼前,两人还在一起,而且身在纽约。他们干吗大老远跑来这里?

“最近怎么样?”裘德问。她表现得很随意,但她们之间的友谊从来不是纯属巧合。只要涉及裘德·温斯顿,肯尼迪都不再相信什么不期而遇。一个穿着灰色外套的白人走进咖啡馆,肯尼迪向他招手。如果是在洛杉矶,她可能已经对裘德恶语相向了。但在这里,在她沉默的茧中,她只能对她视而不见。裘德有些诧异,但还是让出了柜台。

客人买完咖啡就走了。裘德在柜台上留下一张纸条。“这是我们现在住的地方,”她说,“如果你想聊聊的话。”


她打了电话。她当然会打。

早在她将纸条塞入围裙口袋时,她就知道自己会打过去。她没有随手扔掉,这是第一点。第二点是她一直在想它。一小片塞进口袋的纸条化为一片刀片,刺入她的身体。被一张纸条弄得心烦意乱,何苦来哉。她轮班期间曾两次决心撕掉它,但每次拿出来,她都会看见裘德小巧工整的笔迹:卡斯特旅馆,403号房,然后是电话号码。第三次拿出来,撕掉已无济于事——她已经记住了号码。

下班后,她走进马路对面的电话亭,拨通了电话。无人应答。在地铁上,她想着回家后再打,但她不想让弗朗茨听到。该怎么向他解释?那个自称她表姐妹的黑人女孩神秘现身纽约。他又会以为她在开玩笑。次日早上,她上班前拨通了电话,这一次,裘德接了。

“我本来不能跟你说话。”肯尼迪说。

裘德愣住了。有一瞬间,肯尼迪以为她听不到声音,然后她说:“为什么?”

“因为,”肯尼迪说,“我要演一部音乐剧。”

“不好意思,”裘德不紧不慢地说,“我没听懂。”

“我不能和任何人说话,我在养我的嗓子。”

“哦。”

“所以不管你要说什么,说就好了。我不会浪费时间和你周旋。”

“我不是来吵架的。”

“那你他妈的来干吗?”

“里斯要做手术。”

她满脑子都在想裘德想要什么。复仇——因为她在庆功会上说的那些话;钱——就像她妈妈说的那样。好吧,祝你好运。看看她现在过的日子,任谁都知道她没钱,她连房租都快付不起了。她幻想过对裘德坦承此事的情景,她会有一点羞愧,又有一点自豪。但原来,裘德重新在纽约露面和肯尼迪毫无关系。她男朋友病重,或许已时日无多,肯尼迪居然还以为裘德对她念念不忘。“你知道你的问题吗?”一位导演曾对她说,“你以为自己是最迷人的主题。”她一直觉得每个人都像舞台上的主角,身边围绕着同伴、反派和喜欢的人。她仍无从分辨裘德在她的人生舞台上扮演的角色,但她甚至没登上裘德的人生舞台。

“严重吗?”她问,“我是说,他还好吗?”

“不是要死了的那种,”裘德说,“但挺严重的。要我说的话,挺严重的。”

“干吗大老远来这里?洛杉矶没医生吗?”

裘德顿了一下。“我们不住洛杉矶了,”她说,“是一种特殊的手术,需要找专门的医生做。”

她说得含糊不清,这只会让肯尼迪更好奇,但她没追问下去。不论里斯的生活还是裘德的生活,都与她无关。这一次,看来她们的相见纯属偶然。

“你们住在哪个城市?”她说。

“明尼阿波利斯。”

“怎么会跑去那里?”

“我在医学院读书。”

尽管自己过得并不如意,听到这个,她仍感觉与有荣焉。裘德过上了几年前她想过的生活。被同一个男人爱着,迈上了学医的路。而这段时间,肯尼迪有什么值得炫耀的吗?一间地下室公寓,一个她几乎不了解的男人,失去的大学文凭,还有一个倒咖啡的工作,让她可以每晚在一间稀稀落落的剧场里高声歌唱。

“很高兴你打电话来,”裘德说,“没想到你会打电话来。”

“没错,是啊,你能怪我吗?”

“你瞧,我知道事情结束得很奇怪……”

肯尼迪笑了。“呵,你说得真他妈轻巧。”

“如果你愿意和我见十分钟面,我有样东西给你看。”

她妈妈说裘德是个疯子,也许是吧,但肯尼迪已经被她缠住了。她本可以挂断电话,她本可以当机立断,从此以后再不来往,她本可以试着忘记她。但裘德为她提供了一把了解母亲的钥匙,她怎么能轻易说“不”?

“现在不行,”她说,“我得上班。”

“那晚一点吧。”

“待会儿我要演出。”

“在哪儿?”裘德说,“我和里斯过去。票没卖光吧?”

那家剧团还没卖光过一场演出的票,但肯尼迪没有马上回答,仿佛在思考什么。

“大概有。”她说,“一般都会剩几张。”

“太好了,”裘德说,“我们今晚过来。难得来趟纽约,我们也想看一场真正的演出。”

她听上去毫无杂念,令人难以置信,丝毫不像肯尼迪认识的那个有着钢铁般防备心的女孩。她几乎被打动了,更重要的是,她感觉自己再次踏在了坚实的地面上。她告诉裘德剧场名字,请她一定要去。

“好的,”裘德说,“今晚见。还有,肯尼迪?”

“不能再说了,我真得挂了……”

“好,不好意思。我只是——好,我很期待,我是说再看你的演出。你上次的演出我特别喜欢。”

这话让她如沐春风,她讨厌这种感觉。她没说“再见”就挂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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