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部 地点 1986
16 归来:另一半

消失的另一半  作者:布里特·本尼特

到一九八一年,马拉德已不复存在,至少已不再被称为马拉德。

那座小镇其实从来都不是一座镇子。州政府官员认为它是一座村庄,美国地质调查局称之为居民点。尽管居民可能自己划出了边界,但当地并不存在法定边界。因此,在一九八零年人口普查后,当地的教区重新划定了城镇边界,一夜之间,马拉德的居民发现他们被划归了帕尔梅托。到一九八六年,马拉德已从该地区的所有公交地图上消失。对多数人而言,更名的改变不大。马拉德一直以来更像一个创意,而非地点,而创意无法用地理名词重新定义。但名称的变更难倒了史黛拉·维涅。她站在奥珀卢瑟斯火车站,盯着地图看了足足十分钟,最后还是招来了一位年轻的黑人搬运工,向他询问去马拉德的最佳方法。他笑了起来。

“哦,你一定是从过去来的人,”他说,“早就不叫那个名字了。”

她脸红了。“现在叫什么呢?”

“哦,可多了,可多了,勒博、巴雷港,应该叫帕尔梅托,但有人还叫它马拉德。人就是这么固执。”

“明白了,”她说,“我有段日子没回来了。”

他对她笑了笑,她移开了视线。她尽量轻装简行,避免引人注目。一只简单的包,婚戒也塞在里面。最便宜的裤子,像往常一样把头发别在脑后,只是现在长出了一些白发。出发前,她特意染了一下,她也为自己的虚荣心感到尴尬。但如果德西蕾也染了呢?她可不想成为双胞胎中显老的那个。从德西蕾的脸上看不见自己——这个念头让她惶恐。

回去和离开一样,最难的就是下决心。几个月来,她一直在想其他办法,但现在已经无计可施。自从带着照片从纽约来访后,女儿就杳无音讯,史黛拉也开始凝望自己的过去。她不记得在父亲葬礼上拍了那张照片,可话说回来,那天的所有事她都很模糊了。黑色蕾丝一直蹭着她的腿,让她发痒。一小块松软香甜的磅饼,一具封死的棺材,德西蕾挤在她身边。不知怎的,她姐姐总能在她无言以对时说出她想说的话。

她在后院盯着那张照片时,同样无言以对。开口前,她已经知道自己会说谎,就像她一直以来所做的那样,只是这一次,女儿不再相信她。

“你好像没有了说真话的能力。”肯尼迪说,“除了说谎,你什么也做不了。”

几个月里,她一直拒接史黛拉的电话。史黛拉在应答机上留言,一想到自命不凡的弗朗茨会听到她乞求女儿的话,她就羞愧难当。她还和弗朗茨说过一两次话。他总是答应帮她传话,但不知道是不是在敷衍她。六个月前,弗朗茨告诉史黛拉,她女儿搬走了。“她走了,”他说,“我不知道她去了哪里。一天早晨,她突然就走了。没留下新地址。这里还有一些她的箱子,她也没说要寄去哪里。”相比被肯尼迪抛弃,似乎她留下的垃圾更让他烦躁。史黛拉自然陷入了恐慌,但几周后,布莱克收到了从罗马寄出的明信片,上面是女儿的潦草字迹。

她写道:“去找自己,我很安全,别担心我。”

这种话最让史黛拉难受。你没法空等出一个自我来,你得动手创造,你要创造出自己想成为的人。可女儿不正在这样做吗?史黛拉把责任归咎于那个黑姑娘,她在洛杉矶纠缠女儿,又跨越整个国家,追踪她女儿。那个姑娘下定决心要向肯尼迪揭开真相,绝不会轻易罢手。除非……史黛拉在办公室里踱来踱去,突然停住脚步,瘫在了门边。

她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让德西蕾打消她女儿的念头。她必须返回马拉德。

于是,当布莱克去波士顿出差时,她买了去新奥尔良的机票。飞机下降时,她紧握双手,凝视着窗外的褐色平原。她随时可以回去。转身买张机票飞回洛杉矶,忘了这个蠢主意吧。但在她脑海里,那个黑姑娘又一次次地出现,飞机开始轻轻摇晃着滑向跑道,她抓紧扶手。现在,在火车站,那位瘦高的搬运工对着她笑。不知怎么回事,她觉得他一定看透了她,知道她从一个她从未想过自己能离开的地方回来。他指向一个巴士站。

“可以让你在马拉德外围下车,”他说,“然后还要走一段路,我估计。”

她有好多年没坐过巴士了。他朝公用电话的方向点了点头。

“你可以打个电话,”他说,“找人去接你。”

但她不确定还有没有人在。于是她说:“活动活动腿脚也好。”


当马拉德不再是马拉德,有人开玩笑说,小餐馆的名字不妨也正式改成大家早已习惯的叫法:德西蕾的店。八十年代,人们基本都叫它“德西蕾的店”,一些出生较晚的孩子根本不记得那里还有过别的名字。大家都忽略了屋顶褪色的咖啡杯上还印着“卢氏”的字样,对此,卢并不开心,但他已经老了,他里里外外都得靠德西蕾。她是首席服务员兼经理,她负责招聘和解聘厨师,她会随她的心意更改菜单。她是这家店的门面,多年以来,她一直框在其黑白两色的橱窗之间。卢总说他死后会把小餐馆留给她,但德西蕾说她不要。

“除了卢氏蛋屋,我还有我自己的生活,”她说,“我不想永远困在这里。”

但她到底有什么生活呢?有时她自己也不知道。仍旧来来去去的厄尔利,记忆残缺不全的母亲,千里之外的女儿。她会在一九八五年冬天去明尼阿波利斯看女儿。两人手挽手走在积雪的人行道上,小心躲避着路上出其不意的冰。她已经近三十年没见过这样的雪了,货真价实的雪。她在一个拐角处闭上眼睛,让宽大的雪花落在睫毛上。她想起她在华盛顿特区度过的人生中的第一个冬天,萨姆带她去市中心溜冰,嘲笑她的步履蹒跚。溜冰场上到处是他们这样的年轻黑人,他们手牵着手,看着酷炫的溜冰者旋转飞驰。路边摇铃的圣诞老人也是黑人。她从未见过黑皮肤的圣诞老人,眼睛死死盯着他,差点失去平衡。

“说是雪要下一个星期,”她女儿说,“对不起,妈妈。”

“你有什么好对不起的?你又控制不了天气。”

“我知道,但——我想让它对你好点。”

她伸手抚掉裘德头上的冰晶。“已经很好了,”她说,“快走吧。”

食品杂货店里灯火通明,女儿慢慢推着购物车跟在后面。德西蕾抓起一把芹菜——看见女儿可怜的食品柜里除了冷麦片就是罐头,她提出(坚持)亲手给他们做饭。

“我应该好好教你做饭的。”她说。

“我会做饭。”

“太多的聪明女孩不知道怎么打理一个家。”

“我做饭呀,里斯也做饭。”

“是,没错,你们都……你们管那个叫什么来着?”

“现代。”

“现代。”她重复道,“他是个好小伙。”

“可是?”

“没有可是。他看上去很不错,我只是不明白他为什么不娶你。他在等什么,死神吗?”

“那你呢?”

裘德问。“我怎么了?”

“你和厄尔利。”

德西蕾拿起一个甜椒,只是听到厄尔利的名字,她就感到一阵突然的柔情,她也吃了一惊。她很想他,一把年纪了,居然还会这样思念他。落地明尼苏达州后,她给厄尔利打了电话。她第一次坐飞机,觉得自己英勇无比,像飞跃了月球一样。她想让他一起来,但他提出留下陪她母亲。近来,德西蕾意识到让母亲一个人在家有点危险。

“哦,那不一样。”她说。

“怎么不一样?”

“你们还年轻,你们不想好好过日子吗?给我个洋葱。”

“我们已经在好好过日子了,”裘德说,“我们不一定要为此结婚。”

“我知道,我只是……”她顿了一下,“我不想你因为我的事有心理压力。”

德西蕾拿起一个青番茄,不愿直视女儿。她不愿回想那些可能被女儿目睹了的暴力,那些残酷的爱的教育。裘德搂住她。

“我没有,”她说,“我发誓。”


在他们的小厨房里,德西蕾做了鲜虾什锦饭作为晚餐。她一边搅动食物,一边环顾公寓:不配套的餐椅,橙色的双人沙发,墙上挂着里斯拍的照片。里斯已经在为《明尼苏达每日星报》兼职拍照。通常都是些小任务:小联盟比赛、商铺开业等等。悠闲的日子,他也会接一些受戒仪式、婚礼、舞会拍摄的活儿。有时他会四处晃几个小时,直到指尖冻得通红。他会去拍湖上冻结的冰棱,蜷缩在门外的流浪汉,嵌在泥泞岸边的破旧的红色连指手套。他说他不喜欢冷天气,但他从没像现在这么高产过。他以两百美元的价格卖掉了一张照片。他想存钱买套房子。

“我只想让你知道我是认真的。”他对她说,“对你女儿。”

他看上去确实很认真,坐在沙发边缘,两手交叉,她差点笑出声来。但她握了握他的胳膊。

“我知道,宝贝。”她说。

刚回马拉德生活时,她绝对想不到有这么一天,她会坐在明尼苏达的一张二手沙发上,面对着一个爱自己女儿的男人。一整个星期,她都和裘德一起去校园,看着那些跋涉在严寒中的学生,他们的眼睛深深吸引着她,她至今不敢相信女儿是其中一员。她女儿已经像她小时候一样,闯入了这个世界。一部分的她仍希望自己也有机会再来一次。

“太傻了,”她在电话中对厄尔利说,“我也没什么要重新开始的。但不知道,有时候会想,是不是错过了什么。”

“一点也不傻,”他说,“你想做什么呢?”

她不知道,但她尴尬地承认,每当她想象自己离开马拉德时,只能看到他们两人坐在他的车里,驶上一条不知通往哪里的漫漫长路。当然,这只是一个妄想。她永远不会离开卢氏蛋屋,至少现在不会,至少母亲还需要她时不会。

在明尼阿波利斯的最后一晚,暴风雪侵袭屋顶,德西蕾打开百叶窗,向外张望。她端着咖啡,里斯在她咖啡里加了威士忌,裘德在清洗碗碟。里斯的照片散在桌上,都是他们在洛杉矶时的生活照。里斯俯身指出镜头中不同的地点,裘德的手搭在他脖子后面。曼哈顿比奇码头、首都唱片公司形似唱片的大楼、他们在圣塔芭芭拉看到的座头鲸,还有他们认识的人、很久不见的朋友、派对上的人潮。透过女儿的眼睛欣赏一座只在电视上看过的城市,这种感觉很奇妙。

“这是谁?”她问。

她指向一张在拥挤的酒吧拍摄的照片。她本不会注意到它,但她看到背景中有一个金发女孩回眸一笑,仿佛无意中听到了一个笑话。女儿把那张照片塞回了照片堆里。

“只是我们认识的一个女孩。”她说。

德西蕾和女儿睡在床上,男朋友自告奋勇去睡凹凸不平的沙发。他拿走枕头和被子时,德西蕾有些尴尬,仿佛她不知道她不在时两人是怎么过的,仿佛她不知道她离开后两人会怎么继续。等这个不停催婚的老女人回去,这两个相爱的年轻人一定会如释重负。离开前的这晚,她和女儿躺在一起,一直在想照片中的那个金发女孩。她不知道为何会如此惊讶。那个女孩就像加利福尼亚的缩影,或者她想象中的加利福尼亚的缩影:苗条的身材,健康的肤色,一头金发,一脸喜悦。她想打电话给厄尔利,但时间已经太晚,而且一天后,她就能见到他。但她还是想打电话给他,这让她觉得很尴尬。你知道吗,她会问他,裘德居然和白人女孩交朋友,她居然会做这样的事?这是一个全新的世界,不是吗?你知道这个世界已经如此焕然一新了吗?


一九八六年,塞尔死了,厄尔利·琼斯在布伦纳医生的诊所里看报时才得知此事。当时,他正和岳母(他开始这么看待她)等候看诊,他在《皮卡尤恩时报》很靠后的版面看到一个男人的照片,标题写着,“高利贷大鳄横死街头”。似乎是因打牌发生口角,被人捅死。这样一个靠借贷和收债为生的人,最后死于金钱,似乎也恰如其分。但为了这么点小钱丧命,也实在有些不堪。报上说是为了四十美元。该死的四十美元。当然,时至今日,厄尔利早已明白有多少人愿意为了一点小钱去死,或去杀人。他还见过更糟的,不用四十美元,就有人愿意冒更大的险。尽管如此,透过冷冰冰的白纸黑字获悉塞尔的陨落,仍令他分外震惊,同样震惊的是,他发现他的真名居然叫克利夫顿·刘易斯。

哦,他明白了,克里夫顿(Clifton)的“C”加上刘易斯(Lewis)的“L”就是塞尔(Ceel)。布伦纳医生叫了阿黛尔的名字,他合上报纸,从某种意义上说,塞尔是他最老的朋友。

此时,他已经三个月没为塞尔工作了。“我早该为你办一场退休派对了。”塞尔上次通话时对他说,“你不是我刚认识的那个孩子了。你丧失了杀手本能。”厄尔利挂断电话,知道塞尔只是想刺激一下他。塞尔还需要他,那个老家伙不止一次说过,他是其手下最优秀的猎人。曾几何时,他的侮辱是奏效的。但现在已今非昔比,厄尔利早已不是孩子。他有责任,有他爱的女人,还有她的母亲,他也爱她。阿黛尔有一次差点把房子烧了,当时她在烧水煮咖啡,转头就跑去睡觉了。那天他去方特诺特店里为厨房添置了一台咖啡机,并教了阿黛尔如何使用。但那个早上以后,她再也没煮过咖啡。每当德西蕾去卢氏蛋屋开门,他就会起床为阿黛尔煮咖啡。如果他出门为塞尔工作,谁在家做这个呢?

他在炼油厂找到了人生中第一份真正的工作。现在他每天去上班——像个正经人一样,如阿黛尔从前会说的——穿着灰色工作服,名字绣在胸口。工头叫他“晚来的厄尔利”[Early Come Lately,厄尔利的英文“early”是“早”的意思,所以字面意思即“晚来的早”,类似于“起个大早赶个晚集”,是调侃的意思。],因为他是工人中年纪最大的。德西蕾上早班时,他就上晚班;她上晚班时,他就上早班。两人无缝对接,轮流照看阿黛尔。


一天早晨,他带着阿黛尔去河上钓鱼。燕子在头顶飞过,林中传来阵阵松涛声。阿黛尔望了眼天,束紧了毛衣。她现在扎两条长辫子。德西蕾每天早上给她梳头,她必须去卢氏蛋屋时,就由厄尔利代劳。一天下午,她用纱线向他示范了怎么扎辫子。他尝试了一次又一次,惊讶于自己的粗手居然能干这么细的活儿。他喜欢给阿黛尔扎辫子的早晨。她允许他给她扎辫子,只因为她开始忘事。他可能也开始忘事,比如忘了她不是自己的母亲。

“够暖吗,阿黛尔小姐?”他问。

她点点头,又拉了拉毛衣。

“德西蕾说你喜欢钓鱼,”他说,“是吗?”

“德西蕾这么说?”

“是的,女士。我告诉她我们会钓些鱼回去,晚上炸着吃。这安排不错吧?”

她抬头看着树,握紧了手。

“我也要去工作了。”阿黛尔说。

“不用,女士。你今天放假。”

“放一整天?”

她满心欢喜的样子让他不忍告诉她,她已经九个月没去工作了。她帮忙打扫卫生的白人家庭最早注意到她的记性开始衰退。盘子放错抽屉;衣服没晾干就叠好;罐装豆子放进冰箱,鸡肉却在食品架上放坏了。

“哦,我老了,”她说,“你知道的,老了就会忘东忘西。”

但布伦纳博士说这是阿尔兹海默病,情况只会越来越糟。打电话告诉厄尔利时,德西蕾在电话里哭了。他提早结束了一份在劳伦斯的工作,回去陪她。没事的,他摇着她说,尽管他想不到还有什么比前一天还看着德西蕾的脸、第二天却看到一个陌生人更可怕的事。

“你是我儿子吗?”阿黛尔问。

他笑了,伸手去拿鱼竿。

“不是,女士。”他说。

“不是,”她重复道,“我没有儿子。”

她满意地转向树林,仿佛他刚帮她化解了一个困扰她的谜团。接着,她再次看向他,几乎羞怯地说。

“你不是我丈夫吧?”

“不是,女士。”

“我也没有丈夫。”

“我只是你的厄尔利,”他说,“仅此而已。”

“厄尔利?”她突然大笑起来,“这是什么傻瓜名字?”

“我唯一的傻瓜名字。”

“我知道你是谁,”她说,“你是那个总围着德西蕾转的农场男孩。”

他摸了摸她灰色辫子的末端。

“没错,”他说,“完全正确。”


他们回到家时,一个白人女性坐在门廊上。

厄尔利钓到了两条不大的斑鲑,阿黛尔看着它们在钓绳上蠕动,满心欢喜。回家的路上,阿黛尔挽着他的胳膊,嘴里哼哼唧唧的。他透过空地看到那个白人女人时,抓紧了阿黛尔的胳膊。此前有一位县政府的女人来看阿黛尔。德西蕾感觉大受其辱,一个古怪的白人女人在她家里晃来晃去,查看房屋是否适合居住。

“肯定适合居住啦,”她对厄尔利说,“她在这住了六十年!”

他讨厌政府工作人员到处刺探的做法,好像他们两个没能力照顾一个忘事的女人似的。但那次拜访也带来了帮助。他们需要钱买药、看医生、付账单。尽管如此,他还是不喜欢跟那个县政府的女人打交道。她无论怎么想他,他都毫不意外。

他拍了拍阿黛尔的手。

“那位女士问起来,就说我是你女婿。”他说。

“你说什么呢?”

“门廊上的那位白人女士,”他说。“从县里来。只为了不把事情搞得太复杂。”

她挣脱他。

“别犯傻了,”她说,“哪来的白人女人,那是史黛拉。”

在追踪史黛拉的那些年里,他一直在想象她,甚至不停梦见她,她在他眼里变得很强大。她比他聪明,比他睿智,每次快要接近她时,她似乎总能成功脱身。但眼前这个不是白人的女人,这个史黛拉·维涅,看起来却普普通通,他屏住了呼吸。她并不像德西蕾,即使走近,他也不会混淆。史黛拉站了起来,她穿着海军蓝色的休闲裤和皮靴,头发扎成马尾,满头黑发,似乎一点也没老,不像德西蕾,两鬓已露出银丝。但不只是外表,还有她身体的感觉,很紧绷,像一根拉紧的吉他弦。她面露惧色,但她在怕什么呢?怕他吗,也许应该怕。每个德西蕾想着她、而非他睡去的夜晚,他都想对她大发雷霆。

但史黛拉没有看他。她望着她母亲,嘴巴像鲑鱼一样张开,喘着粗气。阿黛尔几乎不看她。

“闺女,来帮我们杀了这些鱼,”阿黛尔说,“然后叫你姐姐回来。”

她母亲已经失智。

史黛拉慢慢意识到这一点。她跟在母亲身后,走过狭窄的走廊,来到厨房,陌生男人从冷藏箱里取出鱼。她常常设想回家后母亲会说些什么,她可能会发怒,甚至打她耳光,但她从没设想过此情此景:母亲已变成一副躯壳,在厨房里团团转,仿佛此刻唯一要做的事就是张罗晚餐。母亲对史黛拉无动于衷,仿佛她只走了二十五分钟,而非二十五年。陌生男人跟着母亲,等她放下东西后,拿起一把刀。他护着她,让她远离灶台,并终于说服她坐在桌边,然后给她煮了一杯咖啡。

“你是德西蕾的丈夫吗?”史黛拉问。

他低声笑了笑。“差不多吧。”

“那你是谁?怎么和我妈妈在一起?”

“你是怎么了,史黛拉?”她母亲说,递给她一把汤匙,“你知道,这是你兄弟呀。”

他不会是那个黑姑娘的父亲,他看上去远没有她那么黑,尽管他灰灰壮壮的,挺像个会欺负女人的男人。

“她这样多久了?”她说。

“大概一年。”

“上帝啊。”

“闺女,别随便说主的名字,”她的母亲说,“我怎么教你的。”

“对不起,妈妈,”她立刻说道,“妈妈,对不起……”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她母亲说,“可能也不需要知道。快去弄鱼吧。”

父亲曾教她杀鱼。她和他一起在河边涉水,水溅到膝盖。德西蕾在前面走,大声跺脚,父亲说她把鱼都吓跑了。他们是他的双子精灵,跟随他穿过树林。捕鱼的过程总让德西蕾感到无聊,她四处晃荡,四仰八叉地躺下,制作菊花链。但史黛拉能和父亲一起坐上几个钟头,安安静静地,想象自己可以穿透浑浊的水看到围绕着脚丫的所有生灵。此后,父亲会向双胞胎展示如何清理捕上来的鱼。将鱼放平,刀滑入腹部,然后呢?她不记得了。她感到鼻酸。

“我不会。”她说。

“你就是不想弄脏手,”她母亲说,“德西蕾!”

“她去上班了,阿黛尔小姐。”那个男人说。

“上班?”

“在镇上。”

“那得有人去叫她呀。她会错过晚饭的。”

“史黛拉会去叫她,”这个男人说,“我得和你待在一起。”

他伸手护住她母亲的肩膀。保护她不被我伤害。史黛拉反应过来后,轻轻放下刀。她走到门廊,望着树林。她不知不觉走过泥地,不知要往何处去。


人们后来把这次重逢称为“破镜重圆”,最大的遗憾是没有一个真正的目击者。午餐和晚餐时段之间,卢氏蛋屋总是空荡荡的,裘德会在这个时间从学生会打来电话。虽然裘德听上去总是很赶时间,急着去上课或去实验室,德西蕾依然很享受这些吵吵闹闹的电话。那天下午,裘德试图用甜言蜜语劝德西蕾再去看她。

“你知道我去不了。”德西蕾说。

“我知道,”裘德说,“我只是想你了。有时候我挺担心你的。”

德西蕾哽咽了一下。“嗨,别担心我,”她说,“你在那边好好过你的日子,我就心满意足了。别担心我,妈妈没事的。”

挂断电话,她才听到门铃响了。她吃了一惊。走到后门接电话时,小餐馆还空荡荡的,只有马文·兰德里一个人,他过了中午总是醉醺醺的,战争毁了他。那天下午,他一直在后面的卡座里打盹,夹克里塞着瓶五分之一加仑的威士忌,德西蕾留下的火鸡三明治他碰都没碰。史黛拉·维涅走进屋子时,他也丝毫不为所动。他没看见她在门口踌躇的身影。她看了看起皮的油毡地板,开裂的皮革凳,街角打盹的流浪汉。他也没听见德西蕾从后门传来的声音,“来了!”

他当然没看见德西蕾从厨房出来,重新系上围裙。她也完全没注意到他,因为转过身,她的目光就落在了史黛拉身上。

“哦。”德西蕾说,这是她唯一说出口的话。哦,更像一个声音,而非一个字。围裙的系绳从她手中滑落,那块布没用地垂落。柜台对面,史黛拉的表情在笑,但眼里噙满泪水。她向她走去,德西蕾举起一只手。

“别过来。”她强忍着愤怒说。史黛拉出现在她面前,没有任何警告,没有任何道歉,德西蕾终于能放下她了,她却回来了。她穿着一件女式衬衫,后来德西蕾回想起来,有时记得是奶油色,有时记得是骨头色,一件看上去好像从没弄脏或弄皱过的衬衫。小小的珍珠纽扣,闪亮的银色手链,没有婚戒。双手弯曲握成拳头,这是史黛拉紧张时的反应,她很紧张,不是吗,她从未在德西蕾身边感到过紧张。但她不该紧张吗?这么多年,谁给她的胆子,让她再次露面?她以为有人欢迎她吗?德西蕾心里千头万绪,扯不清也追不上。史黛拉的笑容慢慢凝固,她又向前走了一小步。

“我说真的。”德西蕾说。声音低沉,充满威胁。

“原谅我,”史黛拉说,“原谅我。”

她走过柜台时仍在重复这些话。德西蕾想把她推开,但她坚持过来,两人推搡了一会,终于抱在一起,德西蕾精疲力竭,啜泣着;史黛拉埋头在姐姐的头发里,乞求原谅。此时,马文·兰德里终于醒了,他把看到的情景讲给了所有人听:他面前放着一盘火鸡肉三明治,一瓶冒泡的可乐,柜台后面,德西蕾·维涅紧紧抱着自己。


她不一样了。

双胞胎脑子里都浮现同一句话。德西蕾看到史黛拉手握刀叉的样子,优雅轻盈。史黛拉注意到德西蕾在厨房里的样子,大手大脚。德西蕾看见史黛拉揉搓后颈的样子,疲惫不堪,她有些惊讶。史黛拉听见德西蕾和母亲说话,声音柔和舒缓。在阿黛尔·维涅眼中,这对双胞胎自始至终都没什么两样。时间在塌缩和延展;双胞胎既不一样,又毫无改变。或许饭桌上坐着五十对双胞胎,每一个都是她们分别后的自己:受虐的妻子和百无聊赖的妻子,服务员和教授,每个人都坐在一个陌生人旁边。

但现实是只有一对双胞胎,厄尔利坐在她们中间。他看着史黛拉一本正经地切鱼,觉得自己一点也不了解德西蕾。也许少了双胞胎中的一个,你永远也不可能了解另一个。晚餐后厄尔利洗碗,双胞胎去了门廊。德西蕾从食品柜里翻出一瓶落满灰的金酒,虽然不知合不合史黛拉的口味,她还是拿了出来。史黛拉的目光落到酒瓶上,又移回德西蕾,德西蕾感到一种心领神会的快感。她夹着酒瓶走向门外,史黛拉跟在她身后。

“别待太晚,”她们的母亲说,“明天还要上学。”

此刻,她们懒洋洋地传着瓶子,轮流喝着这瓶古老的金酒,这还是玛丽·维涅送的结婚礼物。德屈尔家丑闻缠身,婆婆的礼物也实在不遑多让!这些年来,这瓶饱含争议的酒被抛在了脑后。德西蕾喝一口,递给史黛拉,双胞胎进入了一个轻松的节奏。

“你现在说话不一样了。”德西蕾说。

“什么意思?”史黛拉说。

“像这样,‘神么意思’,你从哪学来的?”

史黛拉一时语塞,然后笑了。“电视,”她说,“我经常一看就是几个小时,就为了学他们的发声方式。”

“老天爷,”德西蕾说,“我还是不敢相信你做到了,史黛拉。”

“其实不难,你也做得到。”

“你不想我做到。你抛弃了我。”上帝啊,德西蕾讨厌自己听起来满腹委屈的样子。这么多年了,怎么还像个被丢弃在游乐场上的小孩子一样哭哭啼啼。

“不是那样的,”史黛拉说,“我遇到了一个人。”

“你做这一切就为了个男人?”

“不是为了他,”她说,“我只是喜欢和他在一起时的我自己。”

“白人的感觉。”

“不,”史黛拉说,“自由的感觉。”

德西蕾笑了。“一回事,宝贝。”她又喝了口金酒,辛苦咽下,“好吧,他是谁?”

史黛拉再次语塞。

“桑德斯先生。”她终于开口。

德西蕾突然不顾一切地爆笑起来。过去几周,甚至过去几年,她都没这么大笑过,最后史黛拉也跟着笑起来,并夺走酒瓶,大饮了一口。

“桑德斯先生?”她说,“你老板?你和他私奔了?法拉说……”

“法拉·蒂博多!我好多年没想起她了。”

“她说她看见你和一个男人一起……”

“她怎么样了?”

“我不知道。已经很多年了,她嫁了个市政官。”

“政客太太!”

“难以置信吧?”

在酒的加持下,双胞胎再次迎来了欢声笑语。德西蕾留意着母亲的动向,就像她们十几岁在门廊抽烟的时候一样。她有点醉了,她不知道时间已经多晚。

“你是怎么过来的,这么多年?”她说。

“我只能往前看,”史黛拉说,“有了家庭,有了依靠你的人,你就不能回头了。”

“你过去也有家庭。”德西蕾说。

“哦,我不是这个意思,”史黛拉移开视线,“孩子不一样。你知道的。”

但到底哪里不一样?抛弃姐姐比抛弃女儿容易,抛弃母亲比抛弃丈夫容易。史黛拉怎么能轻易抛弃这一切?当然,德西蕾没有问。这个问题会让她显得更像个小孩子。她又回头望了望,以防母亲看见她喝酒。

“好吧,你和桑德斯先生……”

“布莱克。”

“你和布莱克和……”

“我们有个女儿,”史黛拉说,“肯尼迪。”

德西蕾试着想象她的样子。不知怎的,她脑中只能浮现一个正经的白人女孩,坐在钢琴凳上,双手平放在腿上。

“她是什么样的?”德西蕾说,“你女儿。”

“任性,迷人,她是演员。”

“演员!”

“她在纽约演一些小戏,不是百老汇那种。”

“那也厉害了,”德西蕾,“演员。下次可以带她回来。”

史黛拉移开视线,德西蕾知道自己说错了话。一点微表情也逃不过她的眼睛。两人目光再次交汇时,史黛拉噙满了泪水。

“你知道我不能。”她说。

“为什么?”

“你女儿……”

“她怎么了?”

“她找到了我,德西蕾。在洛杉矶。所以我才来这里。”

德西蕾冷笑了一声。裘德怎么可能找到史黛拉?她的女儿,一名大学生,在洛杉矶这么大的城市,怎么能撞上她?就算裘德阴差阳错找到了史黛拉,她一定会告诉妈妈的——女儿永远不会隐瞒这样的秘密。

“她没告诉你,”史黛拉说,“我不怪她。我表现得很糟糕,我不是故意的——我当时很怕,突然冒出来一个女孩,说她认识我。她长得和你一点也不像,你知道的。我能怎么想?但她找到了我女儿。告诉了她我的事,马拉德的事。然后她又出现在纽约……”

德西蕾从台阶上站起。她必须打电话给裘德。她不在乎时间已经太晚,也不在乎她已经喝醉,她想知道,史黛拉到底为什么奇迹般地坐在她门廊上。但史黛拉抓住了她的手腕。

“德西蕾,拜托了,”她说,“你先听我说,别冲动……”

“我没冲动!”

“她不会罢休的!你女儿会一直努力告诉我女儿真相,现在为时已晚。你不明白吗?”

“哦,好吧,世界末日来了。你女儿发现她居然不是洁白无瑕……”

“发现我撒了谎。”史黛拉说,“她永远不会原谅我。你不明白,德西蕾。你是个好妈妈,我看得出来。你女儿爱你,所以才没告诉你我的事。但我不是个好妈妈,我花了那么长时间隐瞒……”

“这是你自找的!你活该!”

“我知道,”史黛拉说,“我知道,但拜托了。拜托了,德西蕾。别把她从我身边抢走。”

她弯下腰,掩面而泣,声嘶力竭,德西蕾回到台阶上。她搂住史黛拉的肩膀,看着她的后颈,假装没看见黑丝里透出的白发。虽然她只早出生了几分钟,她始终有种身为姐姐的感觉。但也许早在那七分钟里,她们第一次分开,已经各自过了一生,并选好了分道扬镳的路。两人都发现了自己未来会变成谁。


一开始,厄尔利·琼斯在维涅家的房子里总是睡不着。舒适令他不安,他习惯了睡在星空下,蜷在车里,或躺在牢房坚硬的床板上。或者像过去一样,和八个兄弟姐妹挤在长着西班牙苔藓的床上,他已经不记得他们的名字,更不用说他们的脸了。他不习惯这样:一张大床和手工缝制的拼布被子,雕刻的床头板,没人提起那位匠人的名字,但他的作品仍嵌在所有家具上。起初,他躺在德西蕾身旁,躺在不漏水的屋顶下,睡着后却会在梦里无可救药地追逐。有时他会在凌晨三点起身,去门廊上走来走去,抽烟,觉得房子本身在抗拒他。也有时,他会在门廊上睡着,一早德西蕾绊倒在他身上,他才醒来。

“他就像条野狗,”他听到阿黛尔对她说,“你给他一张舒服的床,他还是要睡在泥里。”

她说得没错,毕竟他是个猎人,他不是为柔软的棉被和宽大的椅子而生。只有到处嗅探踪迹时,他才觉得他是他自己。这就是为什么次日一早,听见史黛拉从前门溜走时,他选择跟上去的原因。

“火车还早呢。”他说。

她吓了一跳,差点丢下她的小包。她面露愧色。

“我必须回家了。”她说。

“不告而别,”他说,“不合适吧。”

“我只能这样,”她说,“非得和她告别,我就走不了了。但我必须走,我必须回到我的人生。”

他理解。尽管他自己也是被遗弃的,但他能理解。也许那是父母能遗弃他的唯一方法。如果和他告别,他一定会哭着喊着,抱紧他们的腿——他永远不会让他们离开。

“要我送你吗?”他说。

她瞥了一眼黑漆漆的树林,点了点头。他让史黛拉上了他的车。他主动提出送她,不是发什么善心,而是因为德西蕾爱史黛拉,爱就是这样,不是吗?爱屋及乌,只要离得够近,就会产生移情。他开车带着史黛拉驶过公交车站,一路来到火车站。她坐在这辆破烂汽车的副驾驶位上,双手抓着腿上的包。

“我没想过会这样。”她说。

他咕哝了一声。她下车时,他不想看她,他不想成为唯一和她告别的人。他知道他回到家会对德西蕾撒谎,假装没听见史黛拉走出门厅的声音。同样,当史黛拉将婚戒塞入他掌心时,他也知道他永远不会想向德西蕾吐露一个字。

“卖了它,”她看着别处说,“照顾好我妈妈。”

他想把戒指还给她,但史黛拉已经下车,史黛拉走向火车站,史黛拉消失在玻璃门后面。钻戒在他掌心里冰冰的,他不知道这玩意儿值什么钱,直到几周后找人鉴定时,他才知道它的价值。那个秃头白人透过放大镜端详它,警惕地看着厄尔利,又问了一次,他从哪儿弄来的。家里传下来的,厄尔利说。和大部分真相一样,这个听起来也有点似是而非。


那天早上德西蕾醒来时,伸手摸到床的另一侧,除了空气,一无所有。她并不惊讶,但还是哭了起来。头天晚上,她还和妹妹相对而卧,两个女人挤在一张太小的床上。史黛拉睡在她的老地方,德西蕾睡在她睡了多年的一侧。两人在床上躺了几个小时,窃窃私语,一直到睁不可眼,但谁都不想先闭眼。


史黛拉回马拉德一个月后,女儿终于打电话回家,宣布要搬回加州。她和弗朗茨的事(她总把一段关系称为“事”,这也很符合她的作风)已告一段落,她在欧洲花光了积蓄,她对音乐剧的热情也已耗尽。她说了几个搬回去的理由,但在电话这头,心已经提到嗓子眼的史黛拉并不在乎理由。她甚至不在乎女儿没有说她想念父母,想和父母住得近一些。她回了家,现在女儿也要回家了。这两件事当然没有联系,但她在心里把两件事联系了起来,一个人的回家触发了另一个人的回家。她取消了下午的课,去洛杉矶国际机场接肯尼迪。她走来了,拖着一只鼓胀的行李箱走过航站楼。她瘦了,头发剪短了,波浪状的金发现在只到脖子。

史黛拉抱住女儿,抱了很久,引来了等行李的人群的侧目。

“你没事吧?”女儿问,“你有点不一样了。”

“怎么不一样?”

“不知道。疲倦。”

过去一个月,她常常彻夜难眠。闭上眼就看见德西蕾。

“我没事,”她握着肯尼迪的手说,“我只是很高兴你回来了。”

“你的戒指呢?”女儿问。

谎言差点脱口而出。她有些害怕,说谎已经变得如此自然。她差点把对布莱克编的谎话又对女儿复述一遍。那天她回到家,二十多年来第一次没戴婚戒,她告诉布莱克,她在工作中摘下戒指洗手,一定是忘在了教职工卫生间的肥皂盒里,她回去问遍了所有能找到的清洁工,没人见过。她表现得心烦意乱,最后,他反而开始安慰她。

“哦,没事的,史黛拉,”他说,“我想也是时候换一枚更好的了。”

他在她最喜欢的珠宝商那里定制了新戒指——一个谎言换来第一枚戒指,又一个谎言换来第二枚。她永远无法对丈夫袒露自己,但不知怎么回事,此刻在机场里,她没法再欺骗女儿。也许她已精疲力竭,也许女儿终于回家让她如释重负,也许,伸手拿那只鼓胀的行李箱时,她知道女儿身上流着自己的血。她始终有种莫名的冲动,想停止跟女儿斗智斗勇,停止将女儿拒之门外,如果不向女儿解释一切,她永远不可能了解自己。而女儿本应是她人生中唯一能永远懂她的人。

她抓着行李箱把手,低头看着旧旧的地毯。

“我给我姐姐了,”她说,“她比我更需要它。”

肯尼迪停下脚步。“你姐姐?”她说,“你回去了?”

“好了,亲爱的,”史黛拉说,“我们去车里说吧。”

交通是一场噩梦。早在开上405公路前,她已经知道。车屁股挨着车头,目力所及,清一色的红色尾灯。刚搬来洛杉矶时,她曾觉得这样的交通颇有美感,所有人都在奔波。她当时害怕上高速,后来习惯了,她会在中午时分出门兜风,享受宁静。她喜欢万里无云的天空,喜欢浅蓝色的远山。宝宝绑在后座,跟着收音机咿呀学语。

“你想问什么都可以,”她握着方向盘说。“但回到家……”

“知道,知道,”她女儿说,“我什么也不能说。”

“说这些事很痛苦,”她说,“你明白吗?但我想让你了解我。”

女儿扭过头,看向窗外。她们离家不远,但这里是洛杉矶。十一英里的路足以讲完你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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