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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节ABC(上)小说榫卯 作者:张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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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部文学作品中,哪些部分才算是细节呢? 这看起来像是一个废话问题,但在实际的文学细读课上,我注意到并不是每位读者都能精准地判断什么是细节,细节经常会和其他泛泛的描述与说明性文字混在一起,此外,对细节的解读更不是一桩“想一想不就知道了”的能力。有时候,读者抓住了一个细节,但他又没办法解读,甚至解读得离谱和荒谬。所以,我们可能高估了自己对细节的抓取与释读能力,又低估了细节本身所暗含的巨大能量。为了解答上面这些问题,我想先从一些课堂实践中遇到的例子开始聊起。这些年,我一直带着学生们读加缪的《局外人》,这部作品实在太过有名了,但这未必是一桩好事,它的名望很可能遮蔽了被真正理解的可能,各种评论照猫画虎地把它往“存在主义”“荒诞”上解读一通似乎就完事了。 我们可能都被罗兰·巴特误导了。 按照罗兰·巴特的说法,加缪践行的是“零度写作”,简单来说,就是希望文字的表达摆脱以往充满暗示或者加载隐喻的写法,整体呈现出中性、自足、饱和、客观的观感,甚至连作家本人都必须始终克制情感,将澎湃饱满的感情降至冰点,不动声色地去书写。大家一看《局外人》的开头,一定会点头称是——“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在昨天,我搞不清。”确实,短句、零修辞、情感的冷漠,看来巴特说得没错,萨特又为这句话加了一句神助攻:“这是你与荒诞的初次相遇”。可是,小说不是哲学论文,并不通过概念的推演与辩驳来传达主题,小说的核心就是细节,如果不用细节把抽象的概念压实、放到实处,那么,“荒诞”“存在”这样的结论就只会显得轻飘飘的、毫无重量。实际上,加缪是一位通过细节来进行暗示的大师,表面上的克制与透明让他的细节选择变得珍贵且意义重大。 那么,在整部小说中,哪些部分可以算是细节呢?我们先比较这几个片段,它们都是课堂上由学生提出来的。第一个文本选段说的是默尔索和邻居雷蒙的交往,这个叫作雷蒙的人找了个女朋友,但女人只会一个劲儿花他的钱,还对他不忠,于是,雷蒙打了女友。这个时候,雷蒙遭到警察传唤,他想主人公帮他作证,证明自己也是受害者。学生挑出来的描述是主人公的反应: 他问我是否愿意和他一道出去走走。我下了床,梳了梳头。他说我得给他作证。我表示怎么都行,但我不知道该作证些什么。照雷蒙的意思,只需说那个女人冒犯了他就行了。我答应为他提供这样的证词。 ---(柳鸣九 译) 学生认为这一段描述算是细节,并且它表明了主人公无所谓的态度,他对什么规则都不置可否。按照原始定义,小说中任何的片段与组成部分,好像都可以说是细节。但是从文本细读的角度来说,真正好的细节应该是一个“拔出萝卜带出泥”的过程,它需要见微知著地释放出某个小片段表面上看不出来的内容。在上面引用的这个片段中,读者读出的内容与文字表达的内容没有太大区别,确实都是在说主人公悬置各种价值评判的超然态度,作家已经通过不附加言外之意的陈述句表明了主人公的性格倾向,无论我们再怎么讨论,都不会超过已经给定的范畴。所以,在类似的陈述性段落里,留给读者深挖的余地就小了很多,言外之意的空间是关闭的。就此而言,这个摘选的部分很难说是细节,而更近于一种泛泛的信息交代或者是说明性文字,作家们在推动情节和勾勒背景时常常这么写,这是一种相对较为粗线条和快速的描述。这也意味着,小说细读不是句读或者注疏,读者没必要从小说的第一句话到最后一句都盯着不放,甚至不加筛选地解读一番,这种注释式的读法很多时候只是在重复作家已经交代出来的信息,就像我们上面看到的例子那样。再伟大的作家,都不会在小说里连续高频地设计有待解读的细节,一流文学作品的节奏缓急、叙事的有效性、信息的稀释与浓缩都是有讲究的,好的细节不会成群结队而来。 细节需要慧眼的抓取与拣选,不能西瓜芝麻一股脑都抓。 2 我们还可以再来看两个段落,继而判断它们是否属于可供解读的细节。下面是主人公从母亲的葬礼上回来后,自己待在屋子里消磨的场景,加缪罕见地给了一段空间场景的描写: 妈妈在的时候,这套房子大小合适;现在,我一个人住就显得太空荡了。我不得不把饭厅里的桌子搬到卧室里来。我只用我这一间,几张已经有点塌陷的麦秸椅子、一个镜面已经旧得发黄的柜子、一个梳妆台,还有一张铜床,我就生活在这个空间里,其他的空间我都不管了。 有学生提到了这个片段,但是他不知道怎么解读,只是奇怪为什么惜字如金的加缪突然开始写室内空间的陈设。其实,加缪对感情往往是“压着写”的,他不会让主人公滥情地呼唤“妈妈我好想你”之类的话,甚至一开篇就通过冷漠地宣布母亲死讯来误导读者,让大家以为主人公默尔索是一个不顾伦理亲情的白眼狼。在上面这个段落中,情感幽微地掩藏在家具的状态里。仔细看看这些家具吧,它们并不新,椅子是塌陷的、柜子镜面是旧的,这些都表明妈妈把这些物件用了很久很久,它们沾染着妈妈的气息,而此时此刻,主人公凝视旧物,就是在睹物思人。他表示自己要继续生活在这个房间里,“其他的空间我都不管了”,也意味着,他要守着这些旧物生活下去,就好像妈妈还每天伴随着他。所以,小说全篇都回荡着他对母亲的深情,只是从未说出口。正是因为这些幽微情感的存在,才能证明小说中的法官、律师、邻里对主人公的审判都是不公正的:他们认为此人不孝,故而断定他有罪,孝心似乎必须与音量成正比。不难理解,旧物中往往盘桓着绵长的情感,《红楼梦》里,宝玉挨打后送黛玉用旧的手帕,表明两人早有旧盟在前,不是什么金玉良缘可比;雷马克的《西线无战事》里,战士回到故乡后,摸到家宅的门把手是“磨旧的”,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这是在说经历生死之后,回到生养他的家,温情与后怕交织的复杂感受;我甚至想起了我奶奶传给我一只红色的猪皮箱子,她说她的母亲每次做了新衣服,就放到箱子里,让女儿自己发现,现在箱子归了我,母女之间迭代的情感也顺流到了我这里。 所以,这个片段中细读的重点可以放在“旧”以及主人公之后的决心上。这些内容都是加缪没有说出来但是有意暗示的,读者放慢脚步,琢磨和玩味之后,就能发现加缪的言外之意。把这个片段列为“细节”没有问题。最后,来看一个例子,还是课堂上学生发现的,但是她解读错了。这个片段说的是主人公杀人后被送上了法庭,他的辩护律师按捺不住,想要侃侃而谈: 我的律师已经按捺不住,他举起胳臂,法袍的袖子因此滑落下来,露出里面上了浆的衬衣的褶痕,他大声嚷道…… 加缪在小说中很少提到人物的外观或者衣饰,我在《细节小史》中已经提到这与现代文学中描述性细节的退场有关系,所以,这处难能可贵的服饰描写就显得可疑,它确实不单纯是泛泛的信息陈述与背景勾勒,而是有待挖掘的萝卜坑。可是,我的学生误解了“上浆”的意思,她望文生义地以为是指衣服常年不洗,都已经脏到包浆的地步,顺着这个思路解读,就有点离谱了,她相信这个细节透露出律师穷困潦倒,无暇打理自己,所以他为了拼命挣钱,只能想尽办法为主人公辩护,其实他自己并不关心主人公的处境。这个“漠不关心”的结论,从上下文来说,好像倒也不错,只是绕了一条错误的路。“上浆”是一种处理衣物的方式,为了保证柔软衣服的挺括,人们会在喷壶里装上淀粉水,均匀地摇匀后喷在衣服上,之后再用热熨斗烫,这样,干了的衣服无论怎么摆弄,都不会皱了。这个细节确实很重要,它以四两拨千斤的手法让我们看到辩护律师非常在乎外在的体面,他绝不允许自己在工作时衣衫不整,精致的折痕象征他严格的自我审查与自我掌控。这进一步暗示读者,此人其实乃遵循社会规则的一员,和主人公在养老院里遇到的门房、审判他的法官没有本质区别,出于对社会主流价值观不自觉的遵守,他们都把默尔索不哀悼母亲这件事排到了杀人一事之前,仿佛他是触怒了主流价值观而非法律才受到审判。也是通过这一细节,加缪把小说中前前后后出现的人都进行了暗中的分类与联通。 自然,文本的解读是多元且包容的,任何观点只要自洽都能够被接受,但是,如果在细节的基本含义上发生了误读,那么整个推论与联想就是不可置信的了。 3 通过《局外人》的几个例子,我们大概可以确信:并非小说中出现的任何片段都可以成为细读所要求的细节或者值得被解读。实际上,小说的绝大部分内容是由说明性文字构成的,它们提供了文本的框架与背景,推动了情节与人物的进展及变化。在我上文本细读课的这些年,我发现学生们会不自觉地形成一种潜意识,觉得万物皆可细读,他们会“死磕”小说中出现的某种颜色、某种酒、某种布料,但这些细节很可能都只是背景性的信息交代,并不与主题形成呼应,所以,在细读时有时候也需要克制自己的解读癖好,注意辨别可解与不可解的差异。我想强调,注释或者句读并不等同于细读,筛选并决定有效信息是关键一步,解读的技艺本身就包含着对不必解读之物的剔除,而且,面对那些确实值得深挖的细节时,难以下手的困惑和近乎离谱的误读也会始终伴随着左右。可以说,文本细读是一种理解和阐释行为,一种需要习得的知识与刻意练习的技术,它涉及在繁杂的信息中寻找秩序甚至制造秩序,有时候,也要耸耸肩,坦然地接受你发现的细节并不能吻合作家预留的细节。 回到开篇的问题——文本细读时,到底哪些片段值得筛选成为细节呢?下面,我想通过内容与形式两个范畴来尽可能详细地展示与说明。本篇,我主要讨论作品内容上值得我们筛选、提取并分析的细节类型,同时也会从经验的角度,提供一些解读细节的技巧。 人物或者角色是文学的起点——我当然知道这么说很危险,因为我自己马上就可以举出一堆没有明显角色或者人物的文学作品,比如卡尔维诺的《看不见的城市》、朱利安·巴恩斯的《10½章世界史》、帕维奇的《哈扎尔辞典》或者贝克特的《呼吸》——在这部不足三分钟的戏剧里,没有人物登场,只有一些呼吸的声音。然而,在19世纪以来绝大多数实验性质没那么强的作品中,人物仍然是作家首要下功夫的对象,也是读者在阅读与接受时最先产生亲近感的文本符号。比起自然风物或者社会景观,人物形象对读者注意力的吸引是更明显和直接的。让我举个例子——像所有俄罗斯的伟大作家一样,苏联作家巴别尔也总爱对俄罗斯广袤土地上的风物大写特写,《红色骑兵军》中,他动情地描述行军途中所见: 公路两旁的田野里,紫红的罂粟花盛开,正午的风吹拂着开始发黄的黑麦,少女般的荞麦挺立在地平线上,犹如远方寺院的围墙。寂静的沃伦蜿蜒起伏,渐渐离开我们没入白桦林珍珠般的雾海中。它爬上一个个鲜花盛开的山冈,衰弱的手在葎草丛中弯弯曲曲地延伸过去。橙黄的太阳像被砍下的头颅在天空滚动,把柔和的光线洒向幽暗的峡谷,映着晚霞的军旗在我们头顶上飘扬。昨日激战后的血腥和死马的气味渗入傍晚清凉的空气中。兹布鲁奇墨绿的河水咆哮翻腾,在急流处卷起阵阵水花。桥梁都被破坏了,我们只好蹚水过河。月亮静静地躺在水波上。河水没到马背,水流汩汩地从千百条马腿间淌过。有人给河水淹没了,于是传来响亮的骂娘声。河里黑压压地挤满了一辆辆大车,人声鼎沸,哨声、歌声混作一团,回荡在洒满月光的蜿蜒的河流和亮光闪闪的洼地上空。 ---(傅仲选 译) 这是一段精美的描写,几乎可以媲美契诃夫笔下的草原或者托翁笔下的农场,而且,还独有巴别尔对战争残酷性的暗示。但是,我很担心他再这么写下去,会让读者们失焦,阅读的注意力会逐渐稀释在单纯的景色描写中,肯定有人开始走神,跳读或者一目十行……幸好,巴别尔及时止住了景色,开始让人物登场,紧接着这一段,就是: 夜深时分我们抵达新城。在拨给我的住宅里,我见到一个怀孕的妇女和两个棕红色头发、细脖颈的犹太人;还有一个犹太人紧挨着墙,正蒙着头睡觉。 简洁的几笔,人物立刻从漫漶的大自然中被打捞了起来,读者的注意力也从茫茫的户外空间不断聚拢、凝缩,细化到“进了城”的“我们”,最终罩到了室内的“我”身上,一切都变得具体和清晰了。我们松了口气,感到好戏开始了,调整坐姿,放下水杯。也就是说,从人物开始,读者的理解、共情与参与的开关才正式启动,人们找到了与自我对称或者相似的投射对象。在一些颇具雄心的现代作品中,作者倾向于舍弃传统的大段风景描写,直接切入主题,让主人公在第一句话就登场,也就是从一开始就拽住我们的注意力,比如《尤利西斯》《到灯塔去》或者《变形记》。 所以,人物是文学的球心,整个文学世界的穹窿都需要围绕着这个球心膨胀拱起,它也是我讨论细节表现力的起点。 4 视神经科学家告诉我们,视觉总是对脸部最敏感,所以,说“看脸的社会”并没有错。文学中,塑造一个人物,最直观的方式就是使用陈述性的细节,将其背景、历史、外形、身份与活动一一介绍出来。你一定在狄更斯或者巴尔扎克那里读到过熟悉的配方,他们总爱从全脸开始说,巴尔扎克细得令人发指,在《幻灭》中,他描述了巴日东太太的脸部外形: 帽子下面露出一大堆黄里带红的头发,照着亮光的部分完全金黄,鬈曲的部分红得厉害。据说女人长着这种颜色的头发,别的部分很不容易配合;那位高贵的太太却是皮色鲜明,弥补了那个缺点。一双灰色眼睛闪闪发光,雪白宽广,已经有皱裥的脑门儿,轮廓很显著;眼睛四周的色调像螺钿;鼻子两旁有两条蓝血管,细巧的眼圈儿因之显得更洁白。神采奕奕的长脸孔上长着一个鹰爪鼻,成为一个鲜明的标识,说明她容易激动,像公台家的人。头发没有完全遮掉脖子。 ---(傅雷 译) 可是,我还是得说,这段典型的19世纪脸部描写虽然十分精细,但并不是细读偏爱的隐喻性细节,我们无法通过眼睛颜色或者蓝血管进行有效的推断,五官的特征更像是点缀和附加在一张面皮上,并没有从更深处暗示巴日东太太的人格与内在世界。甚至,巴尔扎克忍不住跳出来自己解释:这个鼻子说明她容易激动——可是,这个说明和相面术一样毫无道理,是作家的生拉硬扯。因而,这段描写是说明性信息和自带解释的文字。与之相反,一个深谙暗示之道的作家则会狡猾地把“说明”省去,让读者自行猜想。所以,细节解读的可能与说明性的信息成反比例的关系——作家说的越多,你能说的就越少。这也意味着,在我们细读文本时,能够被筛选成为细节的面部描写必须遵守一种“文学经济学”,也就是以小博大、以少胜多的写法,作家一定会避免直白的说明,而是引导读者定睛于少量的关键意象之上。 奥康纳在名作《好人难寻》中描述一个少妇的脸,只交代了一句:“宽脸蛋上总有一种卷心菜般纯洁天真的表情,绿色的头巾在头顶系了个结,像是一对兔耳朵”——够了,分量十足地够了,我们不需要奥康纳说更多了。为什么非得是卷心菜(cabbage)?它常常散发着一股难以忍受的味道,在主妇们的厨房里占据着必不可少又毫不起眼的位置,慢慢地,连cabbage这个词都染上了“极度乏味”的意思。所以,奥康纳无须介绍这个少妇的成长史与家庭环境、受教育背景与具体的面部细节,宽大的卷心菜脸就意味着此人的乏味无聊,那对傻乎乎的兔子耳朵则加深了她蠢笨的特点。读完全篇的读者会领悟,这个暗示有多么重要,如果没有她的蠢笨、懦弱与默许,她那位上蹿下跳的婆婆是不可能惹出一系列幺蛾子,最后导致全家人被杀害的。可以说,不起眼的“卷心菜”的细节,从一个必不可少的角度支撑起了整个故事得以实现的逻辑。暗示性细节需要一个作家对人的面部特点进行抽象的浓缩与想象的突出,它的写作难度要高于简单的白描。有时候,我尝试对着路人的脸做浓缩与提炼工作,发现根本找不出经典作品中那样不可替换的词或者意象,然而,若是照直了说这个人有什么形状的脸庞、什么颜色的嘴唇,额纹深或者浅,都是相对容易的。 当然,用卷心菜来隐喻角色的乏味无聊并不是奥康纳的发明,伍尔夫在《达洛维夫人》中,也是用卷心菜来形容女主角的——当年,她的旧情人说不喜欢花椰菜(cauliflowers),三十年后,她记成了“卷心菜(cabbages)”,记忆的扭曲与错位彻底暴露了她已经沦为一个与厨房儿女购物打交道的俗妇,连花椰菜一词原本附带的浪漫的“花”都不在乎了。陀思妥耶夫斯基则在《卡拉马佐夫兄弟》里形容无聊的修士们“整天你瞧着我,我瞅着你,吃卷心菜”。这些作家都在同一个意象里提炼出了相似的东西。 “卷心菜”这样具体的意象很容易捕捉读者的注意力,驱使你停驻和玩味,但是,有时候细节也会用一些看起来属于陈述性的修饰来传递深意,一不小心,就可能会和“泛泛的信息”与“说明性文字”混淆。来看看卡夫卡怎么写人的脸。《城堡》中,卡夫卡塑造了一个叫作阿玛丽亚的女孩子,这几乎是所有文学人物中我最热爱的角色,我猜想也是最能够表现卡夫卡自己情志的角色,然而,他不肯为她的脸多做停留,只丢给了我们三个词来描述她的目光:“冷漠,明亮,呆板”。当K.被这目光照到时,他“吃了一惊”。读者倒不一定会感到吃惊,这三个寻常的词太容易混在其他情节与泛泛的描述中了,它不太像我们习惯的具象化细节,甚至,读者会被误导,这个女孩是什么麻木无聊的小人物吧。可是,如果读完整部小说,我们会发现小说中的所有人几乎都是没有脸的,他们面孔模糊,总是怀有恶意或者莫名其妙地嬉笑着,他们就像无数个淹没在巨大的官僚体系中或者城堡红尘的小齿轮,千人一面,毫无个性。这时候,也许那张有着“冷漠,明亮,呆板”目光的脸就会重新浮现心头:脸即人性,脸即个性。只有阿玛丽亚这个女孩,得到了卡夫卡馈赠的面孔,因为她用无与伦比的勇气逆行于人潮之中:当所有城堡村的女人都以为城堡高层提供性服务为荣时,她却回绝了上头的求爱信。从此,全村人开始孤立这个古怪的女孩,她的老父亲甚至天天跑到风雪中跪下,希望在高层人士经过时获得原谅——然而,何错之有呢?所有人都把不正常当成正常时,谁才是罪人呢?那“冷漠乃至呆板”的目光,不正象征着她超越流俗与风尚,甚至决绝勇敢地面对任何责难的勇气吗?她不动情,所以,不动摇。这个角色是文学中最接近古希腊悲剧中安提戈涅形象的女性,她们都代表了一种罕见的人类美德:不屈从。 卡夫卡对人物面部细节的处理,并没有遵循常规的隐喻性暗示来提示读者,他直接给出了白描性质的修辞。一般来说,白描形容词或者说明性文字已经是在解释了,就像巴尔扎克说巴日东太太的长脸是“神采奕奕的”,但是,卡夫卡的描写之所以可以成为有待玩味的细节,不在于它的暗示,而在于它的位置与状态——当全书之中,面庞细节的描写如此稀缺之时,面庞及其附属的目光本身就显得意味深长起来。显然,好的面目细节总不单纯是拓印五官的痕迹,更要折射心灵的深度与情感的强度,要寻得这样的细节,也不仅仅是围绕着它进行深挖,而更需要对比它在一个文本中所处的位置。卡夫卡对人物面部的处理方式,难免让人想到列维纳斯的“神圣面容”。当面容显现,五官与外表这些稍纵即逝的形式不再重要,面容“达到了它作为人类面孔的唯一意义。人的面孔所代表的首先是对痛苦与死亡的召唤。它负载和反映的是人性,以及对人类脆弱和不幸的提醒”。我们在卡夫卡笔下这张平平无奇的脸上看到了责任的重负。 上面这几个例子表明,并非所有对面部精雕细刻的写法都属于值得细读的细节,面部的“可读性”其实意味着“可解读性”。而且,真正的细节也并不总栖身在具体的意象里、以隐喻的面貌出现,有时候,那些看起来是解释或者说明的片段,也会暗藏玄机,更为重要的是,读者只有通读全文,领会了一个文本的核心意旨,才可能为细节的解读提供准绳,因为细节紧紧镶嵌在文本内部,一定会为意旨的成立提供大大小小的依据。其实,细节不具有独立性,它必须依附于整个故事,就像水草一样,我们领受它飘摇摆动的美,前提是必须把它放置在水中。所以,在细读时,一方面要“见微知著”,但又不能“盲人摸象”,对文本完整的把握是阐释细节的永恒前提。 5 现在,让我把光圈调大一点,从人物的面部扩张到肢体动作上。 动作不同于行动,我们说一个人骑马去巴黎,见到了公爵夫人,这是他的行动,也是一个粗线条的信息交代,但是说他在踩着马镫子上马时,左脚打滑,差点踩空,这是动作,或者说他在和公爵夫人见面握手时,不轻不重地捏了捏她的手,感到手心汗湿,这也是动作,带着感受的动作。动作比行动精细。在通常的文学作品中,对行动的描述其实远远多过动作,因为故事总是发生在一个时间段内,只有粗线条的行动延展才能填满整段时间,动作则需要作家停下,聚焦和凝滞在某一个时刻,文本的速度自然会慢下来。一般来说,细读所需要的细节会出现在动作而非行动里。当我们看到作家浮光掠影般地介绍某个人物成长的历程、过去十年生活的轨迹、爷爷是如何教他识字的、他是如何不断追逐剧院当红女演员的……大概就能判断,这种个人简史式的行动交代里,没什么细节可以挖掘,这样的叙事更像一张逐渐展开的物品使用说明书。然而,读者可以留意作者叙事时的速度,当作者以快速且匀速的方式推进故事,交代背景和信息时,一般不会预埋细节,但如果他突然停下来,放慢速度,放大镜头,读者就要警觉:有细节要出现了。 留心放慢与放大的片段,是读者捕捉动作细节的关键。 比如说托尔斯泰在《复活》里写男主人公前往一位枢密官家,请求这位司法界人士为自己奔走的案子通融一下,开个例外。前文一直是以行动和对话推进情节的,忽然,托尔斯泰放慢速度,把视角推到这位枢密官手里的雪茄上,读者得以在一枚清晰的高倍镜下观看他的动作。在男主人公的求情与枢密官的斟酌之间,托尔斯泰一直聚焦于枢密官对雪茄的控制,眼看烟灰开始要掉落,枢密官“慎重地把烟送到烟灰碟上,避免烟灰掉出去”。情节推进的过程中,掸落烟灰是一个不起眼而且很快的动作,我们之所以会看得那么清楚,是因为托翁故意放慢和放大了,他邀请我们近距离观看慢动作。这个动作细节的含义,实际上象征着枢密官的严苛,他不允许烟灰四散,就像他不会允许例外与通融,一切都必须规规矩矩,不越雷池。后文,他确实驳回了男主人公的请求。 6 我总是特别迷恋小说中对人物动作细节的捕捉,因为对动作的捕捉甚至比面部的捕捉更难,对精确性的要求也更高。这是因为,头部与面相大体来说是静态的、固定的,无论人们做多么夸张的表情,总不会超出脸的范畴。相比之下,身体的动作就夸张和复杂多了,哪怕是挥一挥手,力度、幅度、手型、方向,都够作家喝一壶的,动态图难于静态图。所以,我总觉得,考验一个作家是否一流,一定要看其对动作细节的观察和把控。在抓取文本中的动作细节时,我也常常模仿着做那个动作,我发现,一流的动作细节描写中,没有一个词是多余的,在那几个必然的词里,我可以毫无累赘地再现相应的动作,显然,好的动作细节暗含着严格的规定性与剪裁性。正因如此,卡佛才说起过自己在书桌旁的墙上贴着一张卡片,上面是庞德的一句话:“陈述的基本准确性是写作的唯一道德。” 比如,理查德·耶茨在《复活节游行》里写一个人开车时的漫不经心,“他一只手把着方向盘,另一只手玩着自己的嘴巴,一再把下嘴唇扯开,然后让它弹回牙齿”。在外人看来,这个动作真好玩,它呈现出一个人不自觉、无所谓甚至傻乎乎的性格,我承认,我边看边傻乎乎地学着做了一遍。或者麦克劳德在《黑暗茫茫》里写一个父亲“他一般左手提着鞋子又同时揣着裤子,而右手正试图系上纽扣,拴起皮带”。这个动作非常传神,它几乎浓缩了一个人的一生,或者说,在一瞬间透视了一个人的历史。对没有读过作品的人来说,当我们面前出现这么一个家伙时,观感肯定不怎么样,我们会猜测,此人要么是因为宿醉或者毒品而疏于保持体面,要么是因为身体的伤残而只能勉强随意地穿衣服,麦克劳德选择的是后一种原因,在后文中,他才告诉我们,这位父亲以前当矿工时受了伤,手指被夺去了,所以只能勉勉强强地做扣纽扣、拴皮带一类的精细活儿。 所以,好的动作细节不仅能帮助读者从外向内地透视一个人的精神世界或者历史背景,也能为读者提供无尽的联想与解读空间。 来看看第一种有意识的动作细节。陀思妥耶夫斯基在《群魔》中写过一个让人毛骨悚然的“踮起脚尖”。陀氏总喜欢塑造被理念所驱使的人,他们会被各种智力的诱惑所吸引,进而产生某些古怪的实践,比如杀人或者强奸。《群魔》中的斯塔夫罗金是一位受教良好但做派诡谲的贵族,他租了一间房子与别人偷情,却遇到了房东年仅14岁的女儿,还目睹她被母亲错怪而挨打。斯塔夫罗金自认为患上了“冷漠症”,也许是要验证自己对生活是否还有兴趣,他决定诱奸这个小姑娘。当一切完事之后,他立马变得冰冷地走开了。可怕的是,斯塔夫罗金最兴奋的不是强奸,不是惩罚,而是强奸后少女的自杀,小姑娘果然出于羞愤躲在储藏间里自杀了,了解这一切的斯塔夫罗金甚至故意拖延时间,迟迟不去看已经横死的尸体,仿佛太快看到,快感就会过早地消失。终于,他来到储藏室外面: 储藏室的门虚掩着,但是没有闩上;我知道它也闩不上,但是我不想把它打开,而是踮起脚尖,开始向门缝里张望。 ---(臧仲伦 译) 门没有闩上,所以只要凑近门缝就能看清里面的情形,为什么斯塔夫罗金要多此一举地踮起脚来看?踮脚时,会发生哪些变化呢?人会变得更高,视野也就更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意味,从读者的视角来看,我们眼前出现了一幅权力不平等的构图,一方绝对地低,一方又加倍地高。所以,陀氏写的这个“踮脚”的动作饱含深意,它以腹语或者旁白的方式向我们呈现出斯塔夫罗金的内在世界,他并不是出于肉欲而要强奸一个无辜者,而是为了验证自己是不是真的患了“冷漠病”,所以要想尽办法来自我摧残,并且尽可能“用一种令人恶心的方式”,这样,他才不至于被诱惑自杀。因而,在他的故事里,小姑娘连人都算不上,只是他自我实验的一枚棋子,就像《罪与罚》中的拉斯柯尼科夫把放贷的老太婆视为臭虫一样,在这种等级与权力关系中,原本的高低差甚至还不够,一定要通过踮脚来说明更高的地位。我倾向于认为,这个动作是主人公有意识做出的,他甚至解释了自己当时“沉着和理智”的状态,这一切都是有计划实施的,所以,踮脚这个有意识的动作细节,是斯塔夫罗金“理念”的必然产物。 “踮脚”这个动作也加剧了小说的紧张之感,它本身就是小腿肌肉紧绷的状态,腓肠肌和胫骨前肌不断收缩,直到发酸发胀。在陀氏的小说肌理中,紧张感是始终弥漫的,他的小说仿佛也在持续踮着脚,你永远不可能在读他时惬意放松,他有的是办法使人筋疲力尽——荷马还会在战斗的间隙让我们嗅到微咸的海风、看到玫瑰色的天宇,浮士德还会在上天入地的探索中举办舞会、唱响情歌,但陀氏只会让你永远紧张不堪,直到浸泡在文字的泥沙之中往前迈步走的双腿发酸发胀。 7 在细读的过程中,读者首先可以注意的就是人物有意识的动作,因为它是一个人内在理念或者情感的直接外化,它直观地讲述了人物的内在性。然而,在更多的时刻,人们常常做出的是下意识的动作,至少在做的时候,并没有想到背后助推的心理动因是什么,动作跑到了意识之前,下意识的动作细节则是在暗示与预设人物的内在性,它是藏起来写的。读者就需要根据上下文先对发出动作的人物有一个理解,比如他是谨慎的、他是盲从的、她是多疑的,然后再看这个下意识的动作能否解释此人的性情,也即,对一个角色的综合判断是我们反过来解读动作的前提。 我想举的例子来自多丽丝·莱辛的《天黑前的夏天》。我注意到莱辛是一个对人的意识状态非常感兴趣的作家,她的笔下人物常常被塑造成在自知、自欺、下意识等观念中博弈的挣扎角色。与其他作品中的女主角相比,《天黑前的夏天》中的女性角色更倾向于长篇大论的自我分析与内心独白,用意识和思绪来构建人物对世界的反应,很多时候,她都像《达洛维夫人》中的女主角,所以,具体的动作在这部小说中不算太多。女主角原本是一个家庭主妇,她所有的思考与习惯都围绕着做一个称职的家庭主妇展开,意外获得一份体面的工作后,她有了一个比她小很多的情人。我想讨论的动作发生在这对“老少配”组合外出旅行的过程中,男孩突然生病了,四仰八叉地躺在旅馆床上,这时候,行动放慢,动作出现,特写浮现:看到男孩的这一幕,女人第一个反应是,“想把床铺整一整”,这还只是下意识地想想,然后: 接着她便不由自主地伸出两个指头搭在他的脉上,一手搁在他的肩头,检查他的身体和体温。 (邱益鸿 译) 这个动作真令人莞尔。 我们看到的不是一对刚结识不久热情如火的婚外情侣,而是一个母亲,娴熟地打算料理家务,铺平被子,熟练地处理儿子小小的头疼脑热,毕竟以往每一次孩子生病,她都是这样密切地守护与观察的。也就是说,这个不由自主的下意识动作,暴露了女人家庭妇女的本色。好好操持家庭是她一贯被要求并认真实践的,她以为有了工作,有了情人,就可以逃出家庭主妇的规训,可是“好主妇”已经变成流淌在她潜意识里的本能。她无处可逃。 近代作家对下意识动作的描述,意味着对人类精神混沌水域更深入的巡游。他们相信人的动作本身可能就是一种隐喻,通过穿透这层动作的帷幕,更幽微的情感与隐藏的心态才会被暴露出来,动作因此充满了假定性与掩饰性,好像某个人做出的某个动作一定是冰山一角,总有背后的深度有待揭露。我在契诃夫留存于世的照片里发现,每当他与他的情人或者崇拜者坐在一起合影时,他总是不偏不倚地挺直腰板,看向镜头,而他的情人(尤其是米齐诺娃)则向他探身或者扭头看他。这几乎也能证明下意识动作对我们的“出卖”:我们的身体会不自觉地靠近喜欢的人。 下意识的动作可能表明人难以获得真正的自知之明,当我专注于眼前的铺床也好、量脉搏也好,我可能并没有想到自己“贤妻良母”的本性又发作了,我们并不了解自己的本性;而无意识的动作则可能表明人对自我审查的疏忽与放松。实际上,无意识的动作可能占据了一个人行为总和超过一半的份额——事后回想一下,我写下上面这段话时做的无意识的动作,就包括揉肚子、搔了两下头发、窝起右手食指抬了一下眼镜框,而且,我不记得是什么时候跷起了二郎腿。所有的动作都悄然无声地滑过了我的意识关注——读到这里时,亲爱的读者,看看你除了翻书,还在做什么动作?想来,斯坦贝克在杰作《愤怒的葡萄》中写一个餐厅女招待员一边与人闲聊,一边“用手指轻轻摸着耳朵下面的瘤子”,这位女士肯定也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她的动作是通过全知全能的作者展现给读者看的,作者与读者共谋,成为观察角色的上帝。 所以,文学中的无意识动作还暗含一个有趣的悖谬之处:它其实是为读者准备的,因为人物“看不到”自己的动作,甚至“感知不到”自己的行为。在表现动作的无意识方面,作家其实可以取个巧,选择昏迷、被下药或者智力残障的角色来做主角就能天然地表现无意识行为。比如福克纳在《喧哗与骚动》的开篇,用白痴的自述来讲故事,我发现,这一段自述中最大的特点就是“说得多,做得少”,因为白痴可以絮絮叨叨说个不停,声音对他自己和读者来说都能听到,但相比言说,动作是消音的,所以,他做了,但是他自己不知道也不会说出来,读者就不可能知道。福克纳想出了一个办法,让读者目击白痴做而不知的行为,比如,安排一些健全人在旁边对他说“你别动来动去了”“我拿鞭子抽你”——唉,可怜的白痴,都不知道自己被打了。 当然,并非所有小说中的动作都可以精准地吻合人物的下意识或者无意识。一些作家对动作的象征性充满疑义,他们认为人的动作并非总是隐喻或者象征,一个动作背后未必就是意义的深渊,相反,它可能无聊、贫乏得像一面墙,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这一判断早有预兆,随着弗洛伊德将越来越多的心灵活动归于无意识,黑格尔关于绝对精神的理想也日益消退。在哈姆雷特之前,人们还是愿意相信,所有的心理过程都在反思的范围之内,然而,王子开始对自己的行为动机感到莫名其妙,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拖延,拖延背后好像也并没有什么更深的意义可以被推导出来。他无奈地叹息说:“我可不明白,我一天又一天活下去,只说是‘这件事应该做’。”(I do not know. Why yet I live to say “This thing’s to do”.)正因如此,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小说中充斥着“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要这么做”的角色,而卡夫卡的小说中也出现了大量不可解释的动作,比如在《审判》中,卡夫卡写K.去见女房东时,女房东正在补一堆袜子,“K.时不时把手埋进那堆袜子里”。面对这么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一句话,读者当然会打个问号,实在无法解释这个古怪动作有什么隐藏含义,这个不可解释的细节甚至会让我想到贝克特的名作《初恋》中那个同样匪夷所思的动作,男人把手插进空心的干牛粪里……这些小说里总是充斥着大量类似的不可破解的动作细节,某种程度上,是不是现代作家们对文学试图解释与凝练生活这一企图的怀疑呢? 8 网上有一个非常有趣的提问:为什么很多人的家没有美感? 我猜测,这种美感不是指不够奢华、不够流行或者网红元素不够多,而是指缺少个人性。人们总是一窝蜂地追求奶油风、中古风、法式风,做满墙的柜子,考虑的也总是有没有符合当下最时尚的潮流,但很少考虑把自己的个性囊括进去。所有的装修最后都变成了好看、乏味又千篇一律的风格展示。人与他所栖居的空间并没有产生有机的、互动的、彼此镶嵌的关系,具体的人游离在既定的风格之外。 这也是我们在文学发展早期看到的情形。不仅时间的过去与现在的差别不大,人在什么环境里活动也没什么差别。在悲喜剧和传奇文学中,地点几乎像时间一样,显得笼统、暧昧又含混,堂吉诃德可以在任何一个村庄的酒馆里讲他的人生故事,而莎士比亚总是任性地玩着空间放大缩小的游戏——他让笔下的人物表明,世界可以像坚果壳,也可以是无限的,可以是一个剧场,同时又像宇宙那么大。随着现实主义技巧的推进,具体的内景和外景才受到了重视,也才逐渐构成了一个人物性格、命运与历史的外延。近代以来小说中环境的兴起背后有两个相辅相成的助推因素:个人主义与现实主义,一个有个性的人总得通过他活动的空间来表明他的个性所在,他不太能容忍生活在一个模糊、混沌、千篇一律的环境中了。所以,我们在细读时抓取的细节——尤其是在现实性比较强的近代文学中——就可以进一步落在环境的细节上,它是对人物理解的强化步骤。 然而,捕捉环境中的细节有个难处,一旦写起来,它所耗费的笔墨就比人物的外表或者动作更多。在动不动就是长篇大论的环境描述中,我们怎么能确定哪些是有价值的“萝卜坑”,哪些又是说明性的文字?有时候,现代读者一看到多达数页的环境描述,就想快速翻过,没有耐心留意和甄选里面的关键细节了。 实际上,细读意味着重读。第一次读时,我们在享受故事情节的时候,可以随机地期待那些恰好落入我们临时性视野中的细节,针对环境描写的段落就算是略读或者跳读也没关系。但在重读时,读者对全文梗概已经有了一个了解,视野扩大了,对细节的重新抓取和分析就变成了一个复盘的行为,以“后视之明”回看环境描写,意味着必须带着整体性的思维来审视布局,环境的描写就得留心了,因为一开始缺乏对应解释的细节处此时可能就会浮现出答案来,“啊哈”的时刻也随之而来——怪不得要这么写!所以,还是我在前文谈到的,细节的抓取与分析不仅需要与文本充满新鲜感的初次碰撞,也需要对整个文本熟悉之后的复盘和回视,就好像康拉德在《黑暗的心》中马洛描述的那样:“一个故事的含义并不像胡桃肉一样藏在壳里边,而是在外层把故事裹了起来,而故事突出了含义,就像一股灼热的光散射出一抹烟雾来一样,这情景就好像那些迷蒙的月晕光环,有时候只是靠了月亮光怪陆离的辉映,才使我们能看得清它。”显然,故事的整体就是月亮光怪陆离的辉映,只有通过整体,才得以显示灼热的内核的意义。 来看19世纪作家冯塔纳的《艾菲·布里斯特》的例子,这段描写以色列作家奥兹也分析过。小说开篇是一段非常“劝退”的景观描写,介绍了女主人公小艾菲成长的环境: 自从选帝侯格奥尔格·威廉当政以来,封·布里斯特一家就在霍恩克莱门村定居了。邸宅的正厅面临大道,中午时分,岑寂的大道上洒满了明亮的阳光。正厅旁边是公园和花园,那儿造有侧厅,与正厅构成曲尺形,侧厅的硕大阴影起先投在用绿白两色方砖铺成的走道上,接着日斜影移,便笼罩在一个圆形的大花坛上。花坛四周为美人蕉和一丛丛大黄环抱,中央立有一口日晷。离此数十步,教堂庭院的一堵围墙在望,墙与侧厅平行,墙上爬满小叶常春藤,墙中仅有一处设有一扇白漆小铁门,墙后是霍恩克莱门村木板铺顶的钟楼。钟楼尖顶上装有一只风信鸡,新近才重新镀过金,闪闪发亮。正厅、侧厅和那堵围墙,从三面围成一个马蹄铁形的小巧精致的花园。空旷的一面,有一口池塘,塘边筑有一顶水桥,桥畔泊着一叶小舟,用铁链拴住。靠近池塘,还能看到一个秋千架,架子踏板的两侧上下,各用两条绳索缚住,架子的立柱已经有点儿倾斜。池塘和花坛之间一对高大、蓊郁的老梧桐,却遮住了半个秋千架。 ---(韩世钟 译) 好吧,如果你能挨过这段冗长且细节过量的环境描写,并且读完整个故事,你就会了解女主角艾菲的一生,她在父亲严格的管束下长大,并且遵从父命嫁给了一个比自己年长很多的贵族,家庭与婚姻生活令她感到窒息,她只能选择出轨来逃避。这个故事的时间晚于《包法利夫人》四十年,我发现两部作品中的一些情节几乎是完全一样的,但我没能找到冯塔纳读过福楼拜的证据,所以只能留给读者揭开这个谜题了。无论如何,两位作家都塑造了一个被压抑女性的出逃,而且她们选择的都是出轨。了解完整个故事,再回过头来看上面那段描写,一些有用的细节就浮现出来了,我用删除线表示说明性的、泛泛而谈的文字,用下划线表明有隐喻的环境细节: 自从选帝侯格奥尔格·威廉当政以来,封·布里斯特一家就在霍恩克莱门村定居了。邸宅的正厅面临大道,中午时分,岑寂的大道上洒满了明亮的阳光。正厅旁边是公园和花园,那儿造有侧厅,与正厅构成曲尺形,侧厅的硕大阴影起先投在用绿白两色方砖铺成的走道上,接着日斜影移,便笼罩在一个圆形的大花坛上。花坛四周为美人蕉和一丛丛大黄环抱,中央立有一口日晷。离此数十步,教堂庭院的一堵围墙在望,墙与侧厅平行,墙上爬满小叶常春藤,墙中仅有一处设有一扇白漆小铁门,墙后是霍恩克莱门村木板铺顶的钟楼。钟楼尖顶上装有一只风信鸡,新近才重新镀过金,闪闪发亮。正厅、侧厅和那堵围墙,从三面围成一个马蹄铁形的小巧精致的花园。空旷的一面,有一口池塘,塘边筑有一顶水桥,桥畔泊着一叶小舟,用铁链拴住。靠近池塘,还能看到一个秋千架,架子踏板的两侧上下,各用两条绳索缚住,架子的立柱已经有点儿倾斜。池塘和花坛之间一对高大、蓊郁的老梧桐,却遮住了半个秋千架。 读者可以试着根据我的下划线与删除线提炼出关键的细节来,从房间构造来说,有“曲尺形”“从三面围成花园”或者“一堵围墙”,且花园空旷的一面被池塘堵住了,所以空间总体上有一种封堵围困之感。再看陈设,秋千也好,小舟也好,都能让人们想到飞扬、飘荡等概念,可是,它们无一不被系住、遮住、锁住,封锁之感继续延续,再看时间,日晷、才镀金的风标,“自从XX时候起”,都说明了一种年深日久的感觉,也就是说,这个家看起来光鲜亮丽,却饱含着压抑与控制,甚至是旷日持久、形成传统的压抑——这样一来,女主角的选择有没有得到了解释?她的出轨,显然不是一时兴起或者被情欲冲昏了头,她是想甩脱身上压了太久太久的父权的束缚,这种束缚,就像无处不在的“阴影”一般投射于她。 18世纪以来的很多小说中,居住环境都非常深刻地镶嵌到人物的生命进程之中,它们需要被更细致地对待。“房屋即人”的写法,最早可以追溯到18世纪理查逊的《克拉丽莎》中,小说中的哈罗庄园既是一个恐怖真实的自然空间,也是令人不适的道德环境。慢慢地,把一个人和他栖居的环境(庄园、公寓、宅邸、房间、屋子)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文学传统甚至写作套路:《包法利夫人》中被纳博科夫称为“千层饼结构”的新婚大宅,托妮·莫里森《秀拉》中不断加盖,最后变得乱七八糟的黑人住宅,《罪与罚》中因为要避让一条河不得不让出一角的妓女的房屋,都是其屋主生命状态最直观的呈现。在某些特定的文学类型中,人与居所神秘地合二为一——回想一下吧,你一定很少在小说中看到一个老男人幽居在一所大宅中足不出户的情节,但是,从狄更斯的《远大前程》到福克纳的《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再到亨利·詹姆斯的《阿斯彭文稿》,出现的都是一个古怪衰老的女人隐居在古老大宅里的细节,这其实是哥特浪漫小说的一个特征——总是书写那些一辈子困在家门后面的女人。原因很简单:传统社会中的男人可以自由出门,女人则不行。 房屋结构即人的灵魂结构。 需要留心的是,在类似的片段中,值得解读的细节不再是单独出现的,而是以“细节丛”的方式出现,读者需要摘取和整理同类的细节,在“合并同类项”也就是提取共同点之后,像嗑好了一堆瓜子仁再一气吃掉[读者如感兴趣,可以试着在《包法利夫人》第二部开篇描写荣镇自然风貌的两个段落中,找找有没有意义类似的细节构成“细节丛”,然后合并同类项。(提示见下页*注)]。也就是说,近代以来的小说中,细节之间往往具有联系,作家不会在塑造一个人物时,先写他爱吃奶油蛋糕,再写他讨厌甜味,也不会写一个人住在时尚公寓里,又写他的房间简陋寒酸。细节之间的连贯性、相似性、一致性都是为了保障人物塑造的统一之感,这可以说是细节描写的惯例,也允诺了我们查找“细节丛”的可能——一棵果树上不会既长出苹果,又长出带壳的鸡蛋。不过,需要补充一句,在传统的故事中,细节的连贯性并没有被作家们普遍重视,故而,我们会在《堂吉诃德》之类的作品中看到如此前后矛盾的细节描述: 我当时心猿意马,没有心思细看她究竟穿的什么服装,只是见到她衣服的颜色是肉红色和白色的,头上戴的首饰与服装上镶嵌的宝石闪闪发光,把她那一头美丽的金发衬托得更加好看。 一个人怎么会既没有仔细看别人的衣服,又能够说出衣服的颜色乃至镶嵌的宝石呢? 9 环视我的四周。 我没法说目前我桌子上的空饼干袋、倒扣着的书、书房里略显干燥的空气以及迟迟没有移动到身边来的阳光有什么意义,生活本身是随机的,就算你要通过这些环境的细节来对我进行某种推断,也会被我否认。因为,生活中这些散落各处的环境细节是透明的,它们并不会遮蔽或掩盖我的性格。但是,在文学作品中,好的细节是不透明的,而不透明是一种资产,它是人们所刻意追求的。而且,文学中的细节总有一种强烈的假定性,通过它,作家与读者达成了某种契约,在具体的阅读发生之前就要假定和接受每一个形象、每一种声音、每一个动作、每一间房屋都是有意义和必要的。 所以,环境的细节还可以再细化到一间房子的装置(走廊、墙、门、楼梯)或者摆设(蜡烛、钟表、枕头)之上,甚至可以集中于环境的质地上(塑料[物质的质地往往提示着时代、阶级乃至文化背景,是一个角色成立的基本像素。如果读者对塑料这种材质感兴趣,可以阅读大卫·福斯特·华莱士的短篇小说《永远在上》,小说塑造了一个由各种塑料制品包围的泳池乐园。20世纪美国消费主义的扩散泛滥创造了一种通货膨胀的文化,塑料正是这种永无止境的扩张的首选材料,所以,华莱士借用“塑料美学”描绘了一幅他警惕甚至厌恶的被消费主义围攻的现代世界图景。]、金属、木头、橡胶或是玻璃),也可以再推远到整个自然界的风物之中(植被、石头、潮汐、草原),可以聚焦于空间的方位(上下左右)里,也可以飘散在环境的感官(颜色、温度、湿度、声音、气味)之间。笼统地说,刨除信息交代、内心独白与情节推进的段落,人物之外的一切,都可以归到环境中。人物之外的环境细节虽然种类繁杂、多不胜数,但万变不离其宗,它们仍然受到一根绳索的牵引——为塑造人物或者情节服务。故而,人物始终是文学创作的球心,环境中的种种细节则是球心向外辐射出的线条。读者在解读与捕捉到这些细节后,不妨再返回人物那里,想一想它们和人物之间的关系到底是怎样的,两者又是如何互相补充、互相说明的。 当然,我无法穷尽文学环境中的细节类型,就像一个人无法将包裹着她的世界描述殆尽,彻底的描述更近于一种痴心妄想。这不仅是因为语言本身是件不完美的工具,如福楼拜形容的“只像卖艺人敲打的破锣,却妄想感动天上的星辰”,更是因为细节不是套路,不是模板,也不是标准零件,同一个环境的细节,在不同作家的笔下意义可能就是截然不同的。这也意味着,文本细读中的细节是流动的,它需要读者在阅读时依据上下文反复推敲,而不是查阅所谓的“细节公式”后生搬硬套。 哪怕是小小的一扇门,也含有不同的隐藏意义与解读思路。第一个门,出现在卡夫卡的《变形记》里,在这个大家耳熟能详的故事中,我们都了解变成甲虫的格里高尔可怜的命运,大家的目光也许也会更多地聚焦在虫子可怕的身形或者充满暗示意味的床上。门显得毫不引人注意,而且,对作品不熟悉的读者可能以为格里高尔的房间里只有一扇门,就像你我的卧室一样,但是,看看卡夫卡怎么写的。首先,是格里高尔听到母亲父亲轮流叫他起床: 这时有人小心翼翼敲他床头的房门。 ---(张荣昌 译) 我们得知,这是第一扇木门,这扇门通向父母的卧室。接下来: 而在另一扇侧门旁边妹妹却轻声责怪道:“格里高尔?你不舒服吗?” 这是第二扇门,应该与妹妹的卧室联通。在父母与妹妹的询问下,他不得不“向两边回答说:‘我马上就好了’”。后文,我们甚至发现,父母与妹妹可以隔着格里高尔的房间聊天。此外,还有第三扇门,可以通向客厅,当格里高尔的经理来访时,他正是艰难地打开了这扇门,吓了大家一跳。也就是说,小小一间卧室,竟然开了三道门! 如果我们注意到了门,肯定也会注意到它的反常。它到底意味着什么呢?或者,让我这么问,你愿意住在这样一个房间里吗?绝大多数人可能会摇头拒绝,因为觉得实在“太没有隐私”了,好像谁都能跑到你的房间里看上几眼。是啊,卡夫卡谈的就是这个问题,虽然格里高尔谨慎地为房间的门上了锁,可是,门外的各种访客不停地敲打着他脆弱的门板,门锁岌岌可危。卡夫卡注意到,人的生活隐私不断被刺破,窥视与控制的眼睛也不断挤占着一个人的生存空间(你甚至可以认为这个抽象的人隐喻着“犹太人”,他讨论的是犹太人在世界中的处境)。门锁逐渐形成一个形同虚设的关卡,虚妄又无可奈何地抵御着外人的入侵。通过门来说隐私被侵犯,这几乎是卡夫卡最爱的主题,在《城堡》中,K.早上醒来发现自己被一群小学生围在床边参观;而在《审判》中,K.发现“门开了”(好像这门能自动感应似的),两个陌生人闯了进来要逮捕他。 在卡夫卡的世界中,门代表着刺破隐私与权威窥视的可能,然而,同样的门,在陀思妥耶夫斯基笔下的含义则很不同。《罪与罚》中也出现了很多次关于“门”的细节,然而,它们又具有某种共性。第一次写门,是男主角拉斯柯尼科夫要去杀放高利贷的老太婆,陀氏分了三次写老太婆开门的动作,门也呈现出一个渐进的变化来: 门铃发出一阵微弱的丁零声,好像这铃是白铁做的…… 门开了一条小缝…… 门全打开了…… ---(朱海观、王汶 译) 这之后,就是令读者胆战心惊的杀戮场面。后文中,由于担心杀人事件败露,男主角陷入狂热的猜忌与惊慌,他无数次被写到“蹑手蹑脚地走到门口”、“轻轻地打开一条缝”向外谛听、“把耳朵紧贴在门上”、“拔下门钩,打开门,开始倾听楼梯上的动静”——总而言之,《罪与罚》中的门从来没有一次像卡夫卡笔下的门那样洞开过!对陀氏来说,门是指向角色内部状况的象征性细节,通过虚掩的、只留出一条缝的门,我们得以如此具象地看到拉斯柯尼科夫的精神世界:充满了恐慌、试探、窥私、犹豫、警备,从未开诚布公,哪怕跪在《圣经》面前忏悔之后,又再次反弹……甚至,还可以把门视作角色在行动与思考之间的一个坎儿,他在要不要杀人、认罪、自首等问题上犹豫不决、进进出出、反复横跳。众所周知,拉斯柯尼科夫的名字意为“分裂”,与固定的墙体相比,当门开开关关时,就是一块灵活的木板从墙体上分裂而出,墙是死的,人是活的,站在内外空间的分裂处,人必然承受分裂带来的焦灼与自我怀疑。 针对同一个环境细节,不同文本和作家设计的隐语是截然不同的。 卡夫卡的门指向世界的粗暴,而陀氏的门指向人心的焦灼。这一方面是因为门这个意象本身就暗含着双重性,推开一扇门,既可以外出到世界中,也可以返回家宅,开关之间,它将内外的世界关联了起来,它是一种存在的交界状态。作家们首先以敏锐的洞察力捕捉到了这些环境细节的物质外观,然后灌入社会与心灵洞察,就好像同一个蛋筒,注入的冰激凌的口味是不同的,粗心的读者只会说它们都是蛋卷冰激凌,但细心且审慎的读者则会辨析,识别出这个是香草味的,那个是草莓味的。显然,在针对环境细节的细读中,没有公式和惯例可循。读者不妨先关注这些细节本身的特性,甚至可以设想自己如果处在类似的环境里,会有什么样的感受。比如说,站在门槛上,我们会有什么感觉?我们会感到,它可进可出,进出之间是临界与分裂,所以,它又可以进一步地抽象为对人的处境的两可象征。 进一步来说,面对值得解读的环境细节,首先需要考虑的是它的自带属性。比如说,如果你注意到卡夫卡的《在流放地》和门罗的《沙砾》在开篇都出现了“坑”[卡夫卡的坑是这样描述的:“于是他就坐在一个坑的边沿;他匆匆往坑里瞥了一眼,这坑不是很深,在坑的一边,挖出的土堆成了一堵墙,另一边摆着这台机器。”门罗的坑则是这样描述的:“那个时候我们住在一个沙砾坑旁边。不是那种用庞大的机器挖出来的大坑,不过是一个很多年前某农场主一定用它赚了点钱的小坑。实际上,它太浅了,会让你认为它可能有别的用处,也许是房子的地基,只是后来房子没盖成。”],不妨先抛开小说不谈,想一想人们为什么挖坑——总是得填点东西进去。挖开与填装就是坑的自带属性。人们往坑里填装种子、植物、垃圾、废料,甚至人自己:作为死者的人。所以,坑还有一个终极含义:墓葬。如果这个联想是可以接受的,那么这两部小说关于“坑”的环境细节就至少有了一种读法,坑指向了人物的死亡,这两部小说也确实通过后续的情节印证了这一点。《在流放地》中折磨犯人至死的机器就摆在坑边,颇有点“随杀随埋”、用后即弃的味道,而《沙砾》中主角的姐姐也死于母亲的疏忽。所以,对卡夫卡或门罗而言,小说刚开篇为什么没设计小山丘、石碓或者大池子,偏偏都要写坑,也许就是顺应了坑本身自带的掩埋、埋葬的属性。 其次,我们在沿着环境细节本身提供的自带属性往前分析时,如果能够加入自己真实的感受,会让这种分析更为真切和动人,当然,这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在读托翁的《复活》时,我的一位学生注意到小说里有大量的走廊描写,主人公每一次去为女主角求情,都得穿越漫长恶臭的走廊,因而,她相信托翁写这个细节不是无意义的。这位学生此时正好在备考雅思,考完试那天,她穿过教学楼长长的走廊,突然想起了“轻舟已过万重山”,无论成绩如何,她已经通过几个月的努力证明了自己,所以,走在光影变幻的长廊里,她萌生了“新生”“穿越”以及“过渡”的感觉,她从准备考试前那个懒散度日的人变成了一个有计划有规律的人,她如释重负的同时又如获新生。这时候,她突然理解了《复活》中那些或阴暗、或漫长的走廊,它们不仅仅是安置任务行动的物理空间,也象征着主人公精神变化、从此处到彼处的蜕壳过程。 与此类似,文学中冷热、干湿、香臭、软硬、黑白的环境细节,在解读它们之前,不妨都先问问自己,如果在同样的场景里你是什么感觉,如果摸到同样的东西你是什么体会,然后再进入作家设置的环境中。从这些细节自带的特性推及作家预设的社会与人物洞察,将两者相加,多半能得出合理的解读。 总而言之,细读需辩证,也需要加法。 10 最后,我再介绍两种细读中很少被关注到的环境细节类型。遇到它们时,读者不妨也稍加盘桓,揣摩把玩。 有时候,重要的环境细节会被误解为陈述性信息或者说明性文字,最容易被忽略的是文学作品中出现的书或者画。读者若没有读过作者提及的作品,往往只会认为书名这个细节无非一种让小说质地看上去更具体和更真实的手法,就像说一个人穿着樱红色毛衣比说他穿着红衣服更具体也更可信一样。比如海明威在《三天大风》里让两个男孩讨论他们看过的书,包括《坚忍不拔》《阴暗的森林》等,这些书名确实对现代读者没什么意义。然而,对1925年的读者来说,他们大概会会心一笑,因为这些书正是当时流行的出版物,把这几个书名交代出来,大家很快就会对小说发生的时间背景形成一个具体的认知——哦,这不就是现在发生的故事嘛。所以,书名很多时候确实属于烘托背景的陈述性信息。 然而,回想这样一些时刻:当你去朋友家做客时,如果你们都喜欢阅读,那么,在这个家里,什么东西会最先也最持续地引起你的注意呢?对,一定是书架上的书,你的眼睛会从第一个书柜的最上层一直“阅读”到最后一个书柜的最后一排,你会在书柜面前蹲下又站起。你也许并不会翻开这些书,因为书名也是可以被读的,看到和自己品位、类别都一样的书,会令你欣喜不已,毕竟,就品位的相似度来说,书比音乐更容易达成。所以,“什么类型的书”“什么内容的书”都透露出非常重要的讯息。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里有一个非常有趣的细节,表面上看起来叛逆的男孩霍尔顿其实醉心于文学,这可能是受他那个热爱文学又过早去世的弟弟影响,他喜欢读哈代的《还乡》,当他那个恶心下流的室友漫不经心地问他在“读他妈的什么书”时,他偏偏要说: “破书。” 这真是一个可爱的细节。 它让我们看到男孩对自己珍爱之物的笨拙保护,那种“说了你也不知道,何必说出来玷污我的书”的小小心思,粗俗的咒骂,无非这颗敏感之心的外壳而已。所以,古典小说在塞林格这里是一种象征,它指向了男孩最脆弱也最珍贵的内在世界,自然,它也不仅仅是对阅读与文学传统的表白,更低徊着对弟弟的思念。当然,在另一些作品中,作品本身与作家提及的书构成了互相呼应的模式,书名的细节就好像一幕“剧中剧”的窗口,让我们看到它所折射出的整个作品的内容。比如博尔赫斯的名篇《南方》中,主人公酷爱读的一本书是《一千零一夜》,他甚至因为看此书入迷而撞破脑袋,小说的整个内容就可以理解为他在破伤风之后陷入高烧昏迷,濒死前的想象。那么,这些内容和《一千零一夜》有什么关系呢?《一千零一夜》的核心故事是王后山鲁佐德为了推迟死亡而夜复一夜地讲故事,所以,推迟死亡可以被认为是这本书的核心之一,《南方》中的主人公在陷入昏迷濒死之际,不停地梦见冒险与旅行,其实也是一种“我不想死”的表达,这样一来,《一千零一夜》就构成了《南方》的“潜台词”。 总体而言,书名、画名、剧名在小说中往往不会是平白出现的细节,它们凝结着作家苦心孤诣想要暗示的东西,也是读者走近文本迷宫中心的阿里阿德涅线团。 11 另一种常常被忽视的环境细节是声音。 声音在文学作品中永远是一个悖谬的细节符号。只有诗歌能够以文字的韵律、节奏、重音这些音响效果取胜,在散文化的小说中,作家哪怕写得再细,我们也不可能真正听到。耳朵没有被触动,注意力也就不会被拨弄,同时,读者的想象力可以尽可能复原视觉画面,但无论如何也很难还原音效场景,这也是文学在表现力上弱于影视作品的原因,再美妙或者嘈杂的音响在文学作品中都是被消音的。所以,我注意到在很多文学作品中,作家在处理声音细节时非常谨慎,要么就干脆不提声音,最多写一笔夜莺啼鸣或者乐队在远处演奏,要么只能把歌曲转化成歌词来传达意义,声响的部分被直接取消了,再或者,用限定性非常强的修辞来决定声音的含义,以免读者跑偏,也就是说,作家在设置声音细节的含义时具有绝对权威,我们解读的空间不大。 读者在细读时,如果遇到了本来就喜欢音乐甚至乐于演奏的作家,比如托尔斯泰、石黑一雄、伍尔夫等等,就可以多留意他们笔下的音响细节。创作《幕间》时,伍尔夫在写给朋友、小提琴演奏家伊丽莎白·特里维廉(Elizabeth Trevelyan)的信中特意说:“我提笔前总把要写的书当作音乐。”受过完整贵族教育的托尔斯泰则弹得一手好钢琴,甚至在一位来自圣彼得堡的音乐家的影响下写过关于音乐的论文《音乐的基础及其研究规则》。至于石黑一雄,我们都知道,关于他最大的轶事就是,他是一位失败的贝斯手以及成功的诺奖得主……所以,小说中音响细节的出现频率与作家本身的偏好密切相关,作家一旦用到,肯定就有隐喻性。总体而言,作家对细节的选择有较为明显的倾向性,他们会采用日常生活里与他们更亲近、更熟悉的东西来作为叙事的细节,也会在细节中投射自己的偏好,所以,解读细节时读者也不妨把作家的癖好纳入考虑范围。 具体来说,在遭遇音响细节时,声音是何时出现的——一个人痛苦时,孤独时,还是死亡时?又是如何被形容的——“让人心烦意乱的”“悠扬的”“清脆的”还是“嘈杂混乱的”?以及是谁发出的声音——自然、人类还是机械?如果这三个小的环节能够捕捉到位,音响的暗示也就差不多浮出水面了。伍尔夫的小说中,音响常常来自人与动植物世界的声音共振,而在托尔斯泰笔下,音响则不断出现在人的生死交界处,显然,音响的位置、来源与音色,正是解释作家关于人与自然、生与死思考的关键细节。 让我用《战争与和平》中的一个音响细节结束关于上篇的讨论: 部队里,年轻的军人彼佳迷迷糊糊睡着了,旁边有个哥萨克人正在磨他的军刀,有节奏的声音引发了彼佳一段华丽的幻听,先是赋格曲,接着又像庄严的教堂音乐: 从四面八方,仿佛从远处发出颤音,渐渐变成和声,分开,汇合,然后又合成那个悦耳的、庄严的赞美歌。……庄严的凯旋进行曲伴着一支歌,水珠滴滴答答,霍哧,霍哧……佩刀在呼啸,马又在打架,嘶鸣,但不妨碍乐队,而是溶进了乐队。 ---(刘辽逸 译) 评论界一般认为,这段音乐可能是对贝多芬《第九交响曲》的描述。无论如何,第二天,彼佳在战场上被打死了,年仅16岁,而小说的结尾处,又一个男孩诞生,他也被取名为彼佳。当成人们在客厅谈笑风生时,从孩子待着的育儿室里传出了一种音乐,托尔斯泰令人无比动容地写了一句: 真是悦耳的音乐啊。 虽然托翁没说,但我相信那是彼佳听到的音乐。 生死轮回,音乐奏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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