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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隐私的成立厌女 作者:上野千鹤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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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福柯的四个“压抑假说”的背后,存在着一个“性的隐私化”(privatization)机制,即把性逐出公共领域,将之隐匿起来,圈入私人领域即家庭之中,此后,家庭显著地成为充满性意味的空间。不过,这里必须赶紧附加一句,“性的隐私化”并不意味着性的压抑,而是使之特权化,并与个人人格相结合。正如福柯指出,“压抑假说”并非字面意义的“压抑”,背后伴随着一个“说出你的性!”的强迫告白制度。禁止与命令,互为一组配套机制,使性更具特权,性行为成为人格的指标。 自从性被隐私化以后,“关于隐私”就成为“关于性”的代名词。家庭成为“性家庭”;夫妻成为“性的纽带”的代名词;婚姻成为性行为的社会许可证;“初夜”宣告性关系的开始;“无性”被视为夫妻关系的“病理”……我们今天熟知的关于婚姻与夫妻的“常识”,由此形成。 “隐私”的词源,来自拉丁语的“被剥夺的”一词。被剥夺了公共权利的领域,转为拒绝公共权力介入的领域,即私人领域。可同时,这个私人领域又成为公权无法抵达的黑箱、公法无力进入的不法地带〔Kerber,1998;上野,2006a〕[关于“隐私”概念的压抑性,参见上野《隐私的解体》〔上野,2002所收〕。]。由此,父权支配、妻儿服从的“家庭的黑洞”得以形成。关于这个问题,在近代家庭史领域有详细研究。于是,对于强者,所谓“隐私”意味着不受公共权力牵制、可以自由支配的空间;而对弱者,则成为得不到第三者的介入和保护、充满恐惧、必须服从的场所。 “隐私”所保护的是谁?是强者。性骚扰和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性的弱势人群如此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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