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矶 1987年

约拿的闪光之心  作者:吉娜·B. 那海

有人证实第一次在洛杉矶见到拉斐尔之子是在1987年10月,地点在阿塔里韦斯特伍德大街和威尔金斯大道转角的波斯杂货店兼咖啡馆里。时间是上午11点,他走了进去,坐在院子里的一张桌子边,招呼店内食品柜台后面的中年伊朗男人。

“过来,伙计!”他隔着店门高喊,“拿两听可乐,要冰的。”

坐在邻桌的几个顾客不以为然地盯着他。就连店主——一个双手精心保养、明显带有“塔夫提”举止的娇小女子——都从后面的办公室里冒出来,要亲眼看看那个称呼五十多岁男人为“伙计”的家伙。

移民们离开伊朗近八年,但社群中的社会构成大体上一成不变。仅凭言谈举止、行立坐卧和处世方式,你仍能判断出一个人的宗教和民族背景,也必能看出他从前的经济和社会地位。

所有这些阶层的伊朗移民具有一个共性,那就是他们都意识到保持社交礼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两千多年的时间里,它将形形色色的民众凝聚在一个国家里。在此背景下,一个后生晚辈称呼长者为“伙计”,不仅冒犯了别人,而且可以说是在明白无误地挑衅。

阿塔里的店主认定拉斐尔之子是个伊斯拉米——流亡社群对政府特工的称谓,他们被派往境外暗杀潜在的威胁者,或将政府高层从国家石油收入中窃取的资金用于投资,将其安然藏匿于美国及瑞士的银行账户中。她有心出言斥责他,但随即记起距这儿一个街区的某家波斯餐馆上周被付之一炬,原因是有人纵火,而关于行凶者及其动机却始终众说纷纭。店主被排除在嫌犯之外,因为他的店没上保险;他声称韦斯特伍德大街沿线的竞争者都难脱干系。他的许多顾客都知道,他曾不计后果地拒绝为伊斯拉米们提供服务,因此认为悲剧发生是因他最终激怒了那伙人。

在十分钟里,拉斐尔之子灌下了两听可乐,吞掉了两个牛舌三明治,抽了一根烟,之后又点了一听可乐。当年长的男人为他拿来可乐时,拉斐尔之子问:“来这儿很久了?”

男人始终盯着自己正在揩拭的桌面。“没几年。”他说。他那疲惫不堪的神情好似一个已奋斗太久并最终屈服的人,三天未剃的短胡茬和深陷的双眼,与许多因流亡而失去工作和头衔的伊朗男人很相似。

“从哪儿来的?”

“设拉子。[设拉子(Shiraz):伊朗南部城市。]”他转身离去,犹豫了一下,然后再次面向拉斐尔之子,“我以前是土木工程师,”他的声音令人心酸,“我们建过高速公路。”

拉斐尔之子从头到脚打量了男人一番。“再瞧瞧你现在吧,”他给出了致命一击,“在美——国——擦桌子。”


拉斐尔之子在韦斯特伍德开业后的一年半时间里,几乎没有任何人来敲他的门。他去了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将自己的名字从“穆罕默德·贾迪德·阿尔”改为“拉斐尔·S. 索莱曼”。他在威尔夏和韦斯特伍德街角处一栋高楼的第十七层租了间办公室,大楼是几个伊朗犹太人在轮船咖啡店的旧址上建造的。他接到了大量来电,但这些来电都是被他的名字引来的。他们一上来就问,这里是不是亚伦·索莱曼的办公室,考虑到他众所周知的命运,这么问是够傻气的,可它还是激怒了拉斐尔之子。

“是索莱曼没错,”他冷冷地回答,“是R. S. 索莱曼。”

电话的另一端沉默了,接着淡淡地“噢!”了一声,继而又是一阵沉默,他始终猜不透这究竟说明来电者被搞糊涂了,还是在表达难以置信的心情。部分致电者继续追问“R. S.”代表什么,当他回答后,对方又沉默了,接着抛出一句半冷不热的“祝你好运”,最后挂断了电话。

在那个年代,皇室家族的每个侍女和远房亲戚都到处自称是王子或公主。起初,他们这般向毫不知情的欧洲或美国当地人做自我介绍,等过了些时日,他们自己渐渐地信以为真,也会对别的伊朗人这么说。有些人出了书,描写他们假想中的贵族家庭,稍微没有那么厚颜无耻的,就只罗列出他们在逃离伊朗时被迫放弃的众多城镇和村庄、镶嵌宝石的王冠和被窃取的权杖。

利用西方人对伊朗王朝的好奇向往来行骗的,并不只有这些新皇族:数量多到荒谬可笑的一大帮从前被征召加入伊朗军队的士兵,似乎都摇身一变成了“国王的御用飞行员”;每两个业主中就有一个似乎在为失去海景大宅而痛心疾首;每个失落的妻子都能回忆起早年间有个追求者为了娶她,宁愿献出生命和一笔非常可观的财产。

没人说得清这些虚构和杜撰中有多少是故意欺骗,又有多少只是对往昔理想化回忆的结果。于是,尽管洛杉矶当地人很快便相信了每个关于贵族血统或英雄身份的故事,伊朗人却变得尤为不信任陌生人。对拉斐尔之子而言还多了一个不利因素,那就是他不光彩的童年之后,紧随着的违法犯罪的青年时代。因此倘若有人疑惑这小子与最不可能信任他的人接触,脑子里究竟是怎么想的,你也许能表示谅解。

可话又说回来,你不得不认为,他能在洛杉矶的韦斯特伍德大街站住脚,可见并不是个十足的傻瓜。

早先他就发现,如今和在伊朗时不同了。原先在那里,身为犹太人是社交和经商的劣势,但在洛杉矶,他的犹太人身份反倒比可冒充的其他任何身份更占优势。于是,他剃掉了三天未刮的胡茬,脱下系着扣子但没有领带的正装衬衣,不再吹嘘他在伊朗政府里结识多少有权势的朋友,将他用无辜者的鲜血买来的珠宝收进保险箱,否认了此前关于他出国时携带了大量现金的说法。在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附近的韦斯特伍德村,他发现了哈巴德派的犹太小伙子,他们为学生提供捆扎经文匣[经文匣(tefillin):犹太教徒在祈祷时佩戴在身上的两个黑色的皮质小盒子,盒内放有手抄《圣经》经文。]或以橄榄枝赐福的服务。这是他第一次遇到既不认识他,又不在乎他是谁的犹太人,那些人没问他的姓名和出身,似乎还热切地欢迎他成为他们中的一员。他领悟到,皈依宗教或许能帮自己重树在社群中的形象,于是他参加了洛杉矶西区的哈巴德派犹太教徒集会,短短几个月内就结识了两个客户。他意识到自己越是显得严守教规,别人似乎就越对他青眼相加,因此他决意成为一个现代的正统派。这在与阿什肯纳兹犹太人相处时颇为奏效,可是跟伊朗人么……

伊朗人仍旧在乎一个人的名声和“阿比路”。对他们来说,家族的历史始终是他们的最佳担保,比任何法律文件都更重要,比法院的任何判决都更有效力。伊朗的年轻一代无论向父母解释多少次——在这里,人人都有东山再起的机会,人人都有权从头再来;在美国,名字只不过是一层皮,为了继续前进,你需要蜕多少次皮都行——都无济于事。

要蜕皮随你的便,父母会说,可重要的是表面之下的东西,我亲爱的,那个东西是你无论选择什么包装都不会改变的。

在这些伊朗人眼里,那个自称“R. S. 索莱曼”的人是个过分富有的无名小子,他要是本本分分地干,挣不到这么多钱。他的前身“贾迪德·阿尔”是个欺诈勒索犯,曾将数十个无辜者送去受折磨或遭杀害。而他最初的身份拉斐尔之子,是一个被“布什尔的黑母狗”从街角捡来的杂种。

有一阵子,拉斐尔之子祈求自己能耐住性子。他不得不相信,那些曾中伤过他的声音迟早会消退,“贾迪德·阿尔”那蓄着胡子、身穿系扣衬衣的形象将会被严守教规的犹太教徒头戴小圆帽、身披晨祷披巾的形象取代,终有一天——它必将到来——拉斐尔之子的财富和权力将遮蔽他早年间耻辱的回忆。

于是他对自己说,族人说了什么并不重要,他就是“赤脸”伊兹奇耶真正的继承人,所以也要表现得像那么回事儿。他开始在每次谈话中把“伊丽莎白”和“亚伦”的名字挂在嘴边,在谈及家族时使用“我们”和“我们的”。他佯装没注意到别人怀疑的神情和讪笑,每当有人无心或有意地问起“这么说他们最终接纳你了?”的时候,他会用意志力让心跳放缓,让皮肤不因愤怒而冒汗。

每次,他都会面对不屑的哂笑和无声的冷落;每次,当别人收到请柬时都没有他的份儿;每次,别人看见他时都会将眉毛一挑——这的确令他感到尴尬和孤独,可难道他的钱没有其他人的那么好使吗?——在时尚服装店或是雅致的餐厅里,拉斐尔之子变得越发热衷于“秀给他们所有人看看”。

晚上,他独自坐在韦斯特伍德的波斯语书店的二楼公寓里,盘算着第二天的会谈,练习自己的声调、肢体语言和握手姿势。每到周六早上,他会步行八个街区前往威尔夏大道和比弗利峡谷,然后坐在西奈寺的犹太教徒集会上,只是为了观察像在故国那般聚集于此的所有伊朗人。他们沿袭了在故国的习惯,到得很迟,成群结队。男人们诚挚地祷告;女人们社交联谊,思量着各自处于适婚年龄的子女。他们在大堂和过道里讲波斯语,在成人礼上抛撒糖果,宣布婚礼定于晚8点举行,希望拉比届时依然在那里耐心等候、心情舒畅,可到了10点,新郎新娘却仍未到场。

在整整三个半小时的礼拜祷告中,拉斐尔之子一直站在后排通往圣所的入口处,竭尽全力表现得严肃认真、颇具权威,俨然犹太会堂领导小圈子中的一员,被赋予了审查新来者是否重要合宜的权力。他不去理睬别人质询的神情和会堂的真正管理者让他就座的邀请,他们都是阿什肯纳兹犹太人,因此看不出伊朗犹太人之间的区别。他记下了所有认出他的伊朗人,佯装他们没认出他所以才没跟他握手;他记下了不认识他和不想结识他的人;还有每次从他身旁经过,出于无知、怜悯,或只是出于旧礼而冲他微笑和点头致意的人。他鄙视最后这类人,其程度至少不逊于鄙视其他人;他们让他想起了自己始终拒不接受的一切——没权没势、卑躬屈膝、老老实实接受自身的局限。如果家境富有和门路颇多的人因看重名分、漠视公正而理当被消灭的话,那么其他这帮只因对方有钱、有门路就对其表达尊敬的人,理应被当作毫无眼力的白痴,遭人践踏。


他最大的愿望是在某次犹太教徒集会上碰见伊丽莎白。在洛杉矶,掌握她的行踪、了解她的境况并不难。他知道她的住处,还曾数十次开车经过那栋带有乡村式奶酪色屋顶和老旧管道的二层灰楼,她和吉芭·瑞伊斯还继续合住在那里。他知道她在为约翰·韦恩工作,而约翰·韦恩又安排她为另外几个餐馆老板做记账员。他们付得很少,因为她并非真正的注册会计师,但他们又极为信赖她的能力,一个劲儿地夸赞她“甚至比菲律宾人更聪明、更诚实,也更有条理”,这可是他们能给出的最高褒奖了。拉斐尔之子听到伊丽莎白得辛勤劳作的消息时幸灾乐祸。他觉得,她或许不像在伊朗的拉斐尔之妻那样贫困,做拼死一搏,结果落得元气大伤,但她也不再拥有曾经轻而易举便可施加于他和他母亲身上的那种权力。

在这个国家,在这个年代,他想对她说,你和你的同类要跟像我这样的人斗,想都别想……

他估计自己最有可能在重要的圣日时在某个犹太会堂中找到她,她会去西奈寺,因为约翰·韦恩肯定会去那里。然而两者都想错了——约翰·韦恩不属于任何犹太会堂,而伊丽莎白也要到许多年后才会踏入西奈寺。尽管如此,拉斐尔之子依然穿上他最好的黑色正装,在1990年的赎罪日[赎罪日(Yom Kippur):犹太人一年中最重要的圣日。在新年过后的第10天,对于虔诚的犹太教徒而言,这一天也是“禁食日”,当天不吃不喝、不工作,要到犹太会堂祈祷,以期赎回他们在过去一年中所犯的或可能犯下的罪过。]前夜,出发前往威尔夏和比弗利峡谷的街角。他之前已来过西奈寺很多次,从没碰上什么麻烦;但是这一次,入口处的一名保安要查他的“门票”。

“我又不是来看电影的。”拉斐尔之子一边窃笑,一边想从那男人身旁走过去。在他旁边,还有个保安正撕掉别人门票的一角,之后才放他们进去,看着就像一名本该护卫美联储金库的以色列伞兵。

“今晚只有有票的会员才能入场。”前一名保安说。

拉斐尔之子从未听说犹太会堂还要求会员制。据他所知,犹太会堂就跟清真寺和教堂差不多,都是由慈善家和社群领袖们出于纯粹的慈善目的,或是为了实现个人目标而建立的。一整年里,它们通过募集资金的方式维持运营,而最终的高潮就是在重要的圣日“购买”《托拉》[“托拉”(Torah)是希伯来文“律法”的音译。犹太人所称的《托拉》,广义上是指整部犹太《圣经》,狭义上是指《圣经·旧约》的首五卷,即《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和《申命记》。]。其实你购得的只不过是手持羊皮经卷穿过集会会众的机会,而花费则要看拉比认为你能负担多少。

保安都是大块头的以色列男人,对社交礼节几乎不感兴趣,也没有耐心对又一个犹太移民解释会员制的概念。拉斐尔之子以为他们的粗鲁举动是针对他个人的,于是拒绝离去。他这么做起初是因为不相信他们的借口:“你必须有票才能进;没错,就像看电影一样,只是更贵罢了。”后来是因为他要求对方道歉却始终未果。不知不觉间,已有二十多个伊朗人目睹到一个身高是他两倍的以色列人冲他大吼大叫。一个伊朗人宣称就是这种人让“我们所有人”背负恶名,另一个人主动提出为他们充当翻译,以防因语言不通产生误解。

拉斐尔之子倒抽了一口气,用英语低声咒骂了几句,随即转身,沿威尔夏大道走向他在韦斯特伍德的公寓。

在阿沃克剧场外的米德韦尔街,有个女人正坐在老式现代汽车的驾驶席上,等待信号灯变绿。她身旁的副驾驶席上坐着一个粗壮的孩子,戴着大大的眼镜,有一头褐色卷发。那时已是黄昏,尽管汽车前灯亮着,他仍能透过挡风玻璃看见车内。

拉斐尔之子走下人行道来到车前,瞥见了左侧的那个女人,但又拿不准以前是否见过她,或许她只是让他想起了某个人而已。他稍停了片刻,更加专注地凝视着那张苍白的脸:颧骨很高,神情极度专注于某样唯独她一人可见的东西。他又继续往前走。

在迪迪里斯附近的布罗克斯顿大道,他感到胸口发紧,不得不停下。人行道上涌动的声响、脚步和汽车前灯错杂交织。片刻间,拉斐尔之子害怕自己会被人群吞没,就像在德黑兰街头被母亲拖在身后的那个小孩那样,被人抹去和遗忘。他摘掉眼镜,闭上眼,垂下头,用大拇指和食指紧压住泪腺。

某样坚硬而沉重的东西打在他身上,让他歪歪斜斜地趔趄了一阵。他重新站稳时,发现旁边有个体态丰腴的年轻女子,她涂着草莓香型的润唇膏,看上去好像被她的某个男伴推了一把,那人此刻正哈哈大笑。只有在面对美国小孩时,拉斐尔之子才会如此胆怯。与世界上其他地方的同龄人相比,他们太过自信——甚至是傲慢。没人指望他们对成年人表现出一个后辈通常会有的那种尊重,而他们每次犯错时又都会被原谅,因为他们“还是孩子”。

在穿过村子和沿着老兵大街走的一路上,他感到太阳穴一直火辣辣地痛,可直到他将钥匙插到房门上准备开锁时,才感到手一软,一阵冷飕飕的惧意从胃里升起:他见到伊丽莎白了。他甚至就从她面前走过,驻足凝视她的脸,却没有认出她。

那个他自幼便认识、从此穷追不舍的伊丽莎白,远比现代汽车里的那个女人更加苍老、高大,也更令人畏惧生厌。


拉斐尔之子自变成“穆罕默德·贾迪德·阿尔”以来,第一次怀疑自己的潜力。的确,他没有认出伊丽莎白,但她也没认出他。她看到他了——这一点他能肯定。当他透过汽车挡风玻璃凝视她时,她也正盯着他看。

他恍然大悟,或许她并不在意他的存在,并不像他所以为的那样惧怕他。或许,她不会夜不能寐地躺在床上,回想着拉斐尔之妻曾对她造成的伤害,哀悼亡夫和失踪的孩子,明白那孩子是因为自己和家人的残忍行径才遭受惩罚的。

他决定向她开战。他不打算再去会堂里偶遇她,也不想冒着被羞辱的风险出现在她家门前,以免吃个闭门羹,他决意直接去“幸运99”找她。一个周六的早上,他去了罗迪欧大道的贝尔尼尼男装店,这家店的风格很迎合那些热衷烧钱的阿拉伯男人。他买了一套正装、一件正装衬衣和一条领带。之后,他走到马路对面,买了一双菲拉格慕的乐福鞋。正装需要改一改,而他却惊讶地得知,这里不像在伊朗,裁缝随时能在一小时内完工,他必须要等上五个工作日才能取回正装。最终,他决定就这样穿着去。

他预约了9点半的桌位,但是到达以后,女招待整整五分钟没搭理他,之后她问过他的姓名,连正眼都没给地说:“还有四十分钟。”他抗议说他预约了;她屈尊俯就地冲他一笑,然后说:“别人也一样。欢迎先去吧台喝一杯。”

此后半小时里,拉斐尔之子眼看着那个典型的加利福尼亚金发女招待亲吻每位后来者的脸颊,带他们从他身边走过,坐到一张桌旁。最后,他走过去问他为什么还没桌位,店里明明那么多桌子都空着呢。

“因为那些都被预订了。”她说。

他再次指出他也预约了。

“别人也一样。”她假惺惺地笑着重复道。

可空桌又怎么说?

“那是预留的。”

他抗议说,她都请那些显然没预约的顾客落座了。

她的眼珠滴溜溜一转。“他们不需要预约。”

拉斐尔之子穿着超大的崭新正装直冒汗。他越是冲女招待厉声说话,她就变得越发轻蔑。他要求跟经理谈谈。

“我就是经理,”她说,“你要是愿意,可以等店主来。再过两个钟头。”

在他身后,一个面部整形糟糕透顶、打着厚厚粉底的高个子秃头男人对他的同伴耳语道:“你还以为他是搞那一行的咧。”

直到多年以后,拉斐尔之子才明白,“那一行”在洛杉矶指的是电影产业,它比其他一切都更能操控人的情感与理智。盛怒之下,他转过身,用响亮过头的声音冲“整容男”吼道:“如果我愿意,我能在一天之内把这地方连同你一起买卖个三次。”

随后,他快步走了出去,那个男人的笑声在身后追着他跑。


在安吉拉和妮洛高中毕业那天晚上,约翰·韦恩在“幸运99”为她们举办了一场庆祝宴会。那是在1990年6月,他邀请了99位来宾。他对外打烊了餐馆,将菜单印在一卷卷羊皮纸上,做成毕业证书的模样,还请了一支弦乐四重奏乐队演奏背景音乐。“把你们所有的朋友都请来。”他热切地鼓动姑娘和她们的母亲。吉芭和妮洛每人都请了十几位宾客,安吉拉邀来了三位,而内达和伊丽莎白谁也没请。在最后时刻,为避免宴会上因来宾寥寥而尴尬,约翰·韦恩打了几通电话,填满了空位。他甚至为自己请来了一个约会对象。

约翰·韦恩自从遇见伊丽莎白,便在心里和她结了婚,以至近十年来,他带去吃中饭、晚餐或看电影的女性连十几个都不到。甚至在同等条件下,他宁愿连那些时间也用来陪伴伊丽莎白和安吉拉,他半开玩笑地称她们是“我真正的家人”。即使他迫于压力,屈从于追求他的女性或坚称他每隔一段时间就该“出门”玩玩的朋友,也只是为了免得自己因为钟情于索莱曼家而闹出更大的洋相。任何认识他的人哪怕没有深交,都不可能觉察不出他对伊丽莎白迷恋之深和对安吉拉喜爱之切。他未经她们同意,也不需她们参与,就已经实实在在地把她们变成了名人。他甚至把吉芭·瑞伊斯和她的女儿们也庇护在羽翼之下。可因为他的心地太过善良,又或许是因为他爱得太深,所以甚至从未斗胆向伊丽莎白本人吐露过自己的情感。她会拒绝我,然后一切就全完了。

他的想法是对的——伊丽莎白不会回应他的激情,也绝不会同意嫁给他,或是比朋友关系走得更近。至于安吉拉,她喜欢约翰·韦恩,也渴望重建她在伊朗失去的家庭,母亲默默地回绝了为她们付出那么多的男人,只是证实了她有关“冰女王”的猜测。

据安吉拉说,伊丽莎白最后一次真情流露,是当她走进女儿们的房间,发现诺尔失踪的时候。从那以后,每次经历考验时,她虽显得备受打击却从未被击垮;当他们将诺尔的尸体带给她,当她在停尸房里,注视着无头玩偶般的小小尸体被洗净和包裹起来;当她在坟头撒下第一把土时——在所有那些时刻和此后的全部岁月里,伊丽莎白展现出的决心都多过悲恸。

在那天晚宴上,约翰·韦恩端上香槟向姑娘们敬酒时,他就像任何一位父亲那样满怀喜悦与赞赏。他早已写好演讲稿,对着镜子排练了六次,还让他将要“约会”的对象——一个生物钟快速运转的迷人伊朗女子——帮忙纠错,用“更好”的词汇来替代他的用语。他一直是这么做的——试图完善自我——他自遇见伊丽莎白后,一直对此坚持不懈。他阅读关于礼仪的书籍和“伟人”的传记,穿得更加正式,大部分时候甚至将牛仔靴换成了系带的牛津鞋。他明白在思想深刻和门第血统方面,自己根本赶不上她,但也想尽力做到最好。而大多时候,这意味着要花大钱。

“我感激上苍和阿亚图拉,”他在为安吉拉和妮洛发表演讲时说,“将你们带到我身边。”

他热泪盈眶,顿了一下,将泪水吞下肚去,想要铭记此刻光景——两个姑娘洋溢着欢乐与兴奋的笑脸,昏黄蒙眬的烛光中伊丽莎白双眸的颜色;在内心深处,他认定自己平生终究还是成就了某件伟大而有意义的事。随后他说道:“从今以后,不论发生什么,我都觉得自己是有福的。”

宴会直到午夜才结束。

凌晨1点半,约翰·韦恩离开餐馆。

3点时,员工们锁了门。

早上6点,警察打来了电话。


他沿着洛玛维斯塔街行驶,来到山麓街,睡眼惺忪,认定不该在那种状态下开车,于是把车开回家,叫了一辆出租车。司机的头发乱蓬蓬的,属于那类人:“我是个艺术家,这工作根本配不上我,我妈是匈牙利末代国王的亲戚,可我忘了他叫什么。”他自称拉兹洛·德·瓦嘎,以前多次载过约翰·韦恩,受邀在餐馆里吃过不止一顿饭,喝过不止一瓶凯歌香槟。约翰·韦恩每次喝酒都叫出租车,给小费时出手相当阔绰,结果司机们常为了该派谁去接他,与调度人员争执不下。拉兹洛·德·瓦嘎通常会胜出,尽管他自己也总是半醉半醒的,就连午餐时间亦如此。

那天,他宿醉得厉害,总想倾吐心声。当他们在日落大道上向东行驶时,他开始对约翰·韦恩诉说,他——拉兹洛——并非他之前宣称的皇亲国戚;实际上,他是个孤儿,连母亲是谁都不知道,所谓与国王沾亲是他瞎编的故事,好帮自己多得点儿小费,因为,让我们说句实在话吧,“人们想给皇室成员留下深刻印象,他们觉得我们应该比普通人得到的更多更好”。“德·瓦嘎”中的“德”[此处指法语姓名中的“de”,是旧时贵族的姓名标志。]是申请驾照时妻子建议他添上去的,就是为了凸显贵族背景。

他们一直向东行至佛蒙特街,才发现开过了,于是折返。这次,他们在驶过克莱森特高地路口的信号灯后仍未看到餐馆,所以又调了个头,停在消防车后面。

给约翰·韦恩打电话的警察说餐馆失火了,但这里既无火情,也没有餐馆。

约翰·韦恩绕着消防车转了一圈,在岔路口前前后后看了又看。他只瞧见停车场空空如也,汽车残骸被烧成了焦炭,一堆木头和金属冒着浓烟。

他目瞪口呆地站在那里。虽然空气很凉,但他能感觉到汗水顺着脖颈滴到背上。有个身穿厚重夹克衫的人走过来,问他是不是店主。

“保险公司会派查勘员过来,你应该赶紧给他们打电话。”

约翰·韦恩没有答话。这是他那周第二次听到“保险”一词。第一次是伊丽莎白告诉他“幸运99”的保单已过期失效,应该申请复效。

“别太担心啦,”约翰·韦恩宽慰她说,“保险是为不走运的人准备的。”


他回到家,打开保险柜。他在里面存了5,000美元的“地震”基金。曾有人建议所有洛杉矶居民都这么做:手头存些现金,以防大天灾突袭时所有银行都关门,而你不得不像某部表现末世生存的电影中那样度日,周围的整个世界都崩塌了,唯独你自己是解救全人类的关键人物;如果你能找得到一加仑汽油,售价将是5,000美元。

当他从保险柜里取出钱时,猛然意识到自己想必是认为一场毁灭性的地震比洪水或火灾更可怕。因为地震发生时会影响到整个地区的每一个人,洪水或火灾只影响受灾者——而他可不是那类人。

他取出4,000美元,折回餐馆所在地,正好赶上下午当班的人来。他逐一拥抱了每位员工——勤杂工、厨师、门卫、男招待、女招待和酒吧服务员。他将4,000美元平分给每个人,还为没事先通知他们就“放假”而致歉。他打算用几周时间清点下自己的财务,然后在原址上重建餐馆。如果他们愿意回来,他会重新雇用每一个人,给他们加薪,外加补偿这几个月的失业工资。他或许在火灾中损失了一大笔钱,可他还有别的重要资产,特别是还有联合银行的循环信用贷款。

多年来,约翰·韦恩依靠巴拉迪·麦克弗森支撑奢侈的开销,还为他的朋友们筹款。根据最新核算,他欠银行180万美元,伊丽莎白对此忧心忡忡,而在约翰·韦恩眼中她只是杞人忧天。

“即使银行想要回它的钱,”他每次借更多钱时都这么对她说,“我还有房子和餐馆呢。”

麦克弗森告诉约翰·韦恩,为了符合贷款的资质,申请人的资产必须与借款金额相当。麦克弗森还说,凭他作为信贷部经理的能力,可以确保验资过程迅速完成又不会搅扰约翰·韦恩。约翰·韦恩会意了其中的暗示,发挥想象力,不仅填补了他自己的,甚至还有朋友们的资产清单。在20世纪80年代早期,大多数伊朗人还完全不熟悉“借贷购物”的概念,因为在伊朗,每笔交易都以现金支付。约翰·韦恩让申请人在空白表格上签字,再由麦克弗森填好。

后来,伊丽莎白告诫他,为符合贷款资质向银行做出虚假声明被称为“按揭欺诈”,是违法的,最高可判处三十年监禁,他却十分诚挚地理论道:“不管叫什么吧,它对每一方都有好处:银行赚取了不合理的利息,巴拉迪获得了佣金,我们其他的人用钱投资,坐看它升值。”

许多人的确投了资,但约翰·韦恩却只是花钱。这种做法一直还算灵光,直到火灾将他用于贷款担保的部分抵押品刹那清空,才引起他对自己全部投资组合的关注。而突然之间,联合银行总部的高层想要查看他的所有财富证明,就是那些麦克弗森颇具创造性地想象出来、约翰·韦恩信誓旦旦声称拥有的全部资产。

麦克弗森警觉地意识到,银行将发现他放宽了贷款标准,于是切断了信用贷款,要求约翰·韦恩归还本金。

“去借高利贷呀,”他催促道,“卖掉你的房子。不管付出什么代价,总之要赶在我丢掉执照和你进监狱以前。”

约翰·韦恩还不肯相信麦克弗森摆在他面前的黑暗厄运,他也片刻都不曾想到,此前在“幸运99”免费用餐并享受过其他百般好处的所有亲切友善、毕恭毕敬的银行职员,突然间都不接他的电话了。他的确想归还银行贷款,但促使他还贷的不是恐惧,而是羞耻感——这事若曝光,任何人都可能怀疑他诚实正派的人格与道德品质,也许伊丽莎白不会再视他为成功的商人,她或许不会再尊敬他,还会厌倦他们之间的友谊。

他竭尽全力向她隐瞒自己在财务上有多困难,急迫地想从一家银行借钱去还另一家,却发现借款条件已变得更加严苛。他试着向多年来曾借给过钱或送过钱的所有朋友借款,却发现大多数人没有能力或是不愿借给他。他把房子放到市场上出售,卖得的钱比原先的买价还低。他变卖了所有地毯和家具,卖掉了汽车和收藏的金表。他尽快向银行还款,可负债总数却似乎从未减少。

“不只是你!”麦克弗森在电话里叫嚷,最后连嗓子都喊破了,“包括你引进来的所有贷款,还有你让别人签字后、由我填写的所有那些表格。如果你违约拖欠,咱们都得完蛋——你、我,还有你那帮从我这儿借钱的朋友,这都要怪你蠢到家了,居然没上保险。”


直到1992年的大萧条以前,流亡社群里的“世家贵族”都指望并且获得了原先在伊朗时拥有的那种敬重和艳羡,头上顶着“他们很特殊因为他们配得上”的光环。其他每个人——专业人员和工薪阶层——都在为谋生而东奔西跑。他们是有福的,因为他们没有需要维护的公众形象,也没有需要证明给别人看的伪装。富人可就没那么轻松了。

无论他们离开伊朗时是否一文不名,也无论他们是否成功地保住了部分财产,昔日的“塔夫提们”仍背负着维护“阿比路”的重任,而在他们眼中,这主要取决于财富的多寡。贵族生来从没干过一天的活儿;国王治下犹太聚居区的孩子努力打拼,付出牺牲,最终飞黄腾达到无法想象的高度;因联姻进入豪门的男男女女转眼便忘记了他们所夸耀的其实是别人的财富——在美国,他们都背负着证明自身仍值得公众膜拜的重担。

在确立收入来源以前,许多“塔夫提”就已买下昂贵的住所,租下顶层豪华办公室。为了在竞争中更胜一筹或与别人并驾齐驱,他们购买了第二套住房和周末出游的汽车,举办奢华的派对,把孩子送进私立中小学和私立大学。他们以自己所知的唯一方式为每样东西付款——全部支付现金。他们做生意的方式也很老旧:凭一次握手或仅凭信任,将别人的“阿比路”当作主要的担保。

后来,当他们的现金开始缩减时,美国的银行家向他们介绍了一种叫作“信贷”的魔术戏法,能使他们花上本不属于自己的钱。当“塔夫提们”借贷、花钱、再借更多钱时,起步资金很少或全无的其他那些中产阶级和工薪阶层的伊朗人都是先储蓄再投资,就像冬天里那些出了名的鸟儿一样,他们开始以“现金牛”的身份崭露头角,即便还不是很有交际头脑,可就外表来看,都是一群很有文化教养、温文尔雅的人。

而“塔夫提们”得到的总体印象是“那些你从未听说过、在伊朗甚至信不过让他们为你擦鞋的人,不知怎的就掘到了金子”。实际上,“金子”无非是适应艰苦环境的能力,是牺牲精神,是耐得住性子。他们对自身和子女的期望很高;他们先挣钱后花钱,开销不会超过自己的支付能力。

于是,“世家贵族们”只得用好名声聊以自慰,即使不能彻底欣然接受,至少也要学着去应对后来者。家族血统或个人声誉都靠边站吧,银行想要回他们的钱,否则就要剥夺房屋的抵押品赎回权,谁在乎这家伙在伊朗是干什么的?那个世界已经死了,再也不存在了。

这正是拉斐尔之子一直以来所期盼的。


多年后,当安吉拉放弃了她很有发展前途的法律事业,准备在她构想的书中揭露拉斐尔之子的背信弃义时,她声称“庞氏骗局”的开端可以追溯到1992年7月,即“幸运99”失火两年后。那时,拉斐尔之子循着约翰·韦恩的不幸轨迹(尽管也许有人会说这都是他一手造成的),雇用了R. S. 索莱曼公司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员工,显著用意(安吉拉是这么认为的)便是找人成为他“千年诈骗案”的替罪羊。

当拉斐尔之子找到艾迪·阿拉克斯时,艾迪已在美国住了六年,曾在加油站、干洗店和满是油垢的汉堡店里干过,还在随便什么愿意雇用他这样有非法居留背景者的地方打过工。除了一年里会随便找几个政府部门的职员干架以外,艾迪还算是个守法的公民。他认为,美国当局有义务帮他延长在美国的居住年限,因为从情理上讲,无论如何移民局都应该为他提供政治避难权和一张绿卡而非旅游签证:艾迪脸上的伤残是拜萨达姆·侯赛因所赐,那是在长达十年的两伊战争期间,在萨达姆屡次向伊朗士兵和平民发动突袭战时受的伤。世人后来才得知,萨达姆的那些武器是在美国的援助下发展起来的,里根总统热切盼望伊拉克能打败伊朗,不认为使用危险武器是“具有战略关切的问题”。如果里根政府能帮萨达姆用先进武器屠戮十万人的话,艾迪认为他也该向幸存的受害者们发放一两张绿卡。

他在流亡之地不算是差劲的租户,但亟须一份正点上下班的白领工作,甚至希望——尤其希望——能在家办公,同时照料他的母亲。然而,当艾迪接到第一份也是唯一一份这样的工作机会时,第一反应是声明他宁可至死手上还沾满油渍,也不愿为贾迪德·阿尔干上一小时——没错,先生,有些事无法轻易克服,即便是在美国。

他们是在拉菲餐厅偶遇的——艾迪在格伦代尔的这家波斯餐馆里打杂,而拉斐尔之子是个很不受欢迎的顾客。被那些在伊朗就认得他的老相识“突袭”(艾迪是这么看的)是艾迪在洛杉矶最惧怕的事,那时他还拥有一个受人尊敬的家庭和一张正常的脸。被他甚至在伊朗时就想避开的某个人发现时,他正手上端着几摞脏碟子跑来跑去,围裙上沾着番茄和烤肉的污渍,这大概是他所能想到的最痛苦的经历。

可恰恰是这个家伙向艾迪提供了亟须的工作,艾迪也明白这是唯一的选择,此外再没别人会雇用他,而这也正是拉斐尔之子想要他的理由——他们对此都心知肚明……算了,有时候一个人必须吃掉地雷,哪怕只是为了让自己不再多熬一天,少受点儿惧怕自己下一步就是最后一步的痛苦。


从他们在德黑兰一起上小学,为期末考试的头名奖励你争我夺开始,拉斐尔之子便一直是艾迪的眼中钉、肉中刺。有几年,他在考试中以半分的优势击败了拉斐尔之子;而在其他时候,拉斐尔之子也凭借同样微弱的优势抢了艾迪的第一。在那种时候,艾迪便认定学校的管理者多给了拉斐尔之子一两分,那是他不应得的,可因为他是私生子,校长同情他,也因为艾迪是亚美尼亚人。

艾迪的父亲名叫拉斯米克·阿拉克扎缅恩,自从瓦纳克大道上的大都会酒店开业那天,直到1979年革命前几周关门为止,他一直在那儿做记账员。酒店所有支票都是拉斯米克写的,所有收入也都经他的手;他向收税人和政府官僚付清税款,还抓出了公司里的骗子和窃贼。倘若是在美国,他的职务应该是首席财务官,薪酬也会很可观;可是在伊朗,拉斯米克只是个卑微的记账员,这个职位可以指派给会拨算盘(许多年后是能用简单的计算器)并能记录简单账务性交易的任何人。

拉斯米克在六位数以内计算的速度和准确性方面,可以击败任何老式计算器,但这并未赋予他在西方理应被某些人当作优势的东西,也没给他带来可观的收入。拉斯米克的工资几乎从来赶不上通货膨胀的速度。但就像忠实工作多年的任何白领员工那样,他也收获了某些好处:在准备结婚时公司分了一套房子,婚宴费用由老板买单,孩子们上私立学校的学费也是公司出的。不过,对于像拉斯米克这样的人而言,真正的荣耀并非源于金钱,而是在于他从工薪阶层跨入了办公室职员的行列,还负责管理某一方面的重大财务事项;最重要的是,他的诚实可靠是出了名的。

艾迪始终认为,端正的品行和荣誉是富人在丰盛的宴会上狼吞虎咽后余下的残渣。这些,他们都丢给了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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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迪对拉斐尔之子抱有成见,不只是因为他不公平地多得了那些零点几的分数,更因为久而久之,那个杂种的优势在许多更重要的事上开始发挥作用。

几世纪以来,在伊朗已经确立的社会等级中,尽管亚美尼亚人被看作异教徒和外来者,可他们的地位略高于犹太人,只是比任何穆斯林都低得多。后来,无论是因为国王上台,石油收入来了,还是由于出现了犹太复国主义者之类的,那些直到昨天还是“贱民”的犹太人,一下子就爬到亚美尼亚人的头上去了。国王喜欢他们;作为回报,他们也敬仰他。他们还热爱钻研,这意味着他们当上了医生和建筑师,成了一个发展中国家需要也乐于雇用的那些从业者。亚美尼亚人在被驱逐出住地前,曾经拥有自己的家园,还有他们坚决捍卫使之生生不息的语言;犹太人则与他们不同,犹太人将自己视为伊朗人。他们已经在波斯——后更名为伊朗——居住了2,700年,根本就没打算离开。一旦给他们机会,他们全都忙不迭地摆脱了犹太聚居区,“融入”到范围更加广阔的伊朗社会中。另一方面,亚美尼亚人仍继续数着还有多少天,会有什么人以某种方式将他们热爱的亚美尼亚归还给他们。

与伊拉克开战时,不想上前线的犹太人有处可逃——以色列、欧洲和美国;那些不逃的人也付得起贿赂官员的钱,将年轻子女的名字从征兵名单上抹去。亚美尼亚人则没有选择的余地。

据艾迪所知,拉斐尔之子在国王倒台前,始终是伊朗的犹太人,而这时大多数有钱有权的犹太人都逃到西方去了。在毛拉们掌权的那一刻,他放弃了犹太人身份,变成了一个“赛义德”。

然而,艾迪面对的抉择是上前线打仗,还是进艾文监狱。他回来时已被战争毁得面目全非、人不像人,父亲只看了他一眼,便因悲恸过度,当场倒毙。

那天在拉菲餐厅里,拉斐尔之子让艾迪把要说的话说完,然后假惺惺地一笑,将名片丢在桌上,旁边是已经空了的烤肉盘和拌了漆树粉的番红花蒸白米饭。

“在我的印象中,你记性不错啊,”他说,仿佛艾迪并未拒绝工作机会,“我需要你把数字记在脑子里。”


五个月后,艾迪因多次与顾客和其他员工吵架,丢掉了在拉菲餐厅打杂的工作。他拨打了拉斐尔之子名片上的电话号码。

“我估计比为你工作更糟的事就只有无家可归和跟我生病的老妈一起饿死了。”他在接受工作机会时这样说。

艾迪的时薪是六美元,对此拉斐尔之子解释说,倘若你撇开艾迪要是合法移民须缴纳的税款后,这真的符合最低工资标准。“直到我找到更大的办公室为止,你都可以在家办公。关键是,我来保存书面记录,你记住我告诉你的东西。”

就在那一刻,艾迪知道他本该退出,挂断电话,然后用硬纸板做一个“以工作换食物”的标牌,站到比弗利山庄的街角去;据一份报纸近期报道,那里的乞丐每天平均收入为120美元。他知道他那时本该逃掉,此后二十年中他每天都清楚地知道这一点,但重大的错误就是这样日积月累酿成的。

“你要知道,”他对拉斐尔之子说,“我会乖乖听命于你是因为我别无选择,但如果我有办法的话,绝不会为虎作伥。”

他的第一份差事就是给约翰·韦恩打电话。


拉斐尔之子坐在办公桌旁,脱了鞋,解开衬衣领口,此时他抬头瞟了一眼,只见一个穿着牛仔靴的高个儿男人站在门口。那是某个周三的上午9点。在威尔夏以南的韦斯特伍德大街上,伊朗店铺刚开始营业,但餐馆、书店和美发美甲沙龙仍关着门。拉斐尔之子已来到办公室,因为他5点就起床了,在狭小的公寓里坐立难安,可他没料到会有访客。他将收音机调至播报天气和路况的频道,正在做波斯语报纸上的填字游戏,报纸是他在街边卖玫瑰香露和开心果仁冰激凌的小摊上买的。他开着门透气,所以第一反应是那个牛仔想必是在找别的办公室。随后,男人走了进来,伸出一只手说:“索莱曼先生吗?我是约翰·韦恩。”拉斐尔之子心想,命运原来就是这样找上门的。

他曾在伊朗正统(尽管这术语是个矛盾的修辞)会堂里听说过约翰·韦恩的困境,该会堂是最近由众多年轻拉比中的一位建立的,他们对于争夺西区居民的灵魂和钱包份额都雄心勃勃。这位拉比生于一个臭名昭著的赌徒和酒鬼之家,他有意不去想伊朗人并非哈巴德派。他到处活动时,头戴大黑帽,身穿长长的黑大衣,极力鼓吹在逾越节[逾越节(Passover):犹太教的主要节日之一,它是纪念犹太人在上帝的佑助下从埃及成功出走,为感谢上帝的拯救而设立的节日。]期间饮用不洁的瓶装水是一种罪过。他已是十一个孩子的父亲,可他的繁衍活动还远未结束。在西奈寺败北之后,拉斐尔之子加入了他的会堂,发现这里的集会氛围包容宽松得多。他只需在会堂里露个面,尽管他显然不清楚大家都在做什么,也不懂得如何诵读《托拉》。他们乐于认为一个保守派的犹太教徒(你即便说异教徒也无妨)已有所领悟,迫切地想要加入他们的行列。取悦他们也容易得多:献出一百美元就行——那些精致的会堂会对这点儿钱嗤之以鼻、不屑一顾,但在这个配备塑料椅子的店面会堂却颇受赏识。

自从火灾之后,约翰·韦恩的命运已成为更加虔诚的犹太教徒之间(说实在的,那男人从未拒绝过任何人)大肆揣测的话题,他们关心的是,一个便利而丰沃的融资来源或许已然枯竭。拉斐尔之子第一次无意间听到两个人在谈论此事时便脱口而出:“他活该。”当他看到别人面露困惑时,本想解释一下,但随即觉得不妥。他意识到,要是承认自己曾被“幸运99”的员工和顾客奚落羞辱的话,只会贬低他在这群新交眼中的地位。拉斐尔之子正是在母亲拖着他挨家挨户寻求同情与正义时悟出这一点的。多年来,他一直想让她看清他已明白无疑的事——人们都愿意支持胜利者;他们也许会怜悯受到不公对待的人,可如果能选择的话,他们宁愿属于获胜的一方。

因此,他没有解释自己对约翰·韦恩怀有敌意的原因,从此以后,每次听到别人提起那人时,也必将嘴巴管得紧紧的,但私下里还是津津有味地听人谈论约翰·韦恩的财务破产和可能面临的起诉。他甚至在白天和黑夜几次驾车经过餐馆旧址,只是为了看看损毁的情况,想象它必会对约翰·韦恩造成的伤害;他还将想象力延伸到伊丽莎白身上。这就是他让艾迪给约翰·韦恩打电话的原因。

拉斐尔之子无疑是个精明的商人,他的大半生都在规划复仇与致富之路,但直到那天在办公室里与约翰·韦恩握手,感到韦恩的手在微微颤抖时,他才终于感到能让自己的钱好好派上用场了。

“随你需要多少,我都会借给你,”他对约翰·韦恩承诺道,“我收的利息也不会比银行高。”

条件只有一个。


她伴着二月的一场暴风雨而来,在青灰色的天空下走向他。她穿着褪色的衣服和磨破的鞋子,右手撑着的雨伞被风掀得翻了过去,根本遮不住雨;左手拿着一个裹在白色塑料袋里的马尼拉文件夹。一瞬间,拉斐尔之子觉得自己的感情即将决堤,几近落泪,无论是什么神灵创造了这一刻,他都要跪倒在地,感谢这位神灵让他活了足够长的时间,经历了足够多的事情,终于看到他和母亲的每个心愿都得以实现:昔日年轻的邪恶女王竟沦落到哀求别人的地步,她显然没意识到白色塑料袋包含的反讽意味,还需要——是她需要——哪怕就只是替一个朋友来讨钱。可就在那时,伊丽莎白已穿过马路,踏上人行道,地上满是被暴风雨从藤蔓上扯落的紫色九重葛。她把雨伞丢进垃圾桶,将湿漉漉的头发从脸边甩开。直到她与他四目相交的那一刻,他才明白权力的天平并没有丝毫改变;无论境遇如何变换,她依旧是城堡的主人,而他,却只是大门外的流浪汉。

他惊愕地发现自己在她面前仍感到那般渺小,他一生都在设想这个场面——就在这里,就在他面前,他站在大楼入口处的雨篷下,而她,仍站在雨中——结果却只是发现,天平一丝一毫都不曾变动。

她之前来找过他一次,就在他与约翰·韦恩会面后的两小时内,正当拉斐尔之子关上窗,准备离开办公室的时候。他碰巧朝大街上匆匆一瞥,而她正在停车缴费。他感到焦虑难耐,不得不抓住窗框,这才没倒下。随即,他扑向房门,从里面锁上,熄掉灯。他紧紧抵住墙壁,几乎透不过气来;在此期间,她敲了近三分钟的门。

事后他对自己说,他躲着不见她,只是为了延长她的屈辱,迫使她下次再来;但他明白,迫使他避开伊丽莎白的其实是恐惧,它虽然年深岁久,已然生锈,却仍深深嵌在他心里。那一周的余下几天,他没去办公室,只给电话答录机打过几通电话查收留言。令他沮丧的是,没有任何留言;要是有的话,那该多好啊,因为他本来很想知道约翰·韦恩和伊丽莎白正在寻他呢。

周一早上,他认定已让他们等得够久了。他像平常那样将汽车停在楼后的巷弄里,走到马路对面的7-11买咖啡,之后又折回办公室。在前门的雨篷下,他合上伞,使劲甩了甩,正欲将便道两侧掉落的沾在鞋底的纸花擦掉时,突然感到一种熟悉的惧意。他转过头,看到了她。

“我是伊丽莎白·索莱曼。”她用波斯语说,仿佛他不认识她似的。她的手被雨水淋湿了,但她还是伸出手,与他握了握。她仍站在倾盆大雨中,浑身都湿透了。他想象着自己闪身让她进入大堂,却怎么也无法强令身体挪开。她等了片刻,之后硬从他身旁挤了过去,走进大门。她将头发向后一甩,用淋湿的手揩拭着滴水的脸庞。

“我来了好几次想截住你,”她一边说,一边还在甩水,“我觉得如果我今天来得够早的话……”她停住了,会意地含笑看着他。

上了楼,他打开办公室的门锁和电灯,随后请她进去。如果他有毛巾的话,本可递给她一条;又或许他会让她坐在那儿,浑身湿透,打着寒战,不过她说了什么洗手间之类的话,就消失在过道尽头。当她回来时,脸上已经擦干,头发和衣服还湿漉漉的,但已不再滴水。她在办公桌另一侧的扶手椅上坐下。他仍一言不发。

“你想跟我谈谈吧。”

突然间,他简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认为能迫使她开口乞求。现在,他也许是有钱了,比她富有得多。他或许能让她来求自己,尽管那是为了别人,但他明白,这对她而言却不是用尊严换金钱的问题。她没打算恳求别人接纳自己,恳求被当作合法子嗣,也没打算乞求别人的爱。因此,当拉斐尔之子让约翰·韦恩传话“如果伊丽莎白来求我就借钱”时,她才如此迅速地做出回应。

现在,她来了,冲他微笑着,她即刻就会提出借钱,然后一切都结束了,拉斐尔之子唯一的撒手锏就要用完了。

“我请你来这儿,不是为了谈钱。”他不由自主地说。他发现电话铃在响,而且已经响了一阵儿,但是在答录机启动前,他始终没去理睬。他从桌上拿起一支铅笔,双手交替转着笔,端详了一下,然后继续说:“有些事情,我认为你会想要知道。”

她略微蹙了蹙眉,眯起眼睛,把头偏向一侧,仿佛这样能更好地理解他的话。他用食指和中指把铅笔转得如风车一般,双眼却始终盯着她的脸。

“我相信这对你很重要。”

瞬间,她的脸色变得苍白了。她原本藏而不露的双眸犹如黄色玻璃似的暗淡下来,他希望那是由惴惴不安造成的。

拉斐尔之子咽下了嘴里充斥的苦味。即使他无法心满意足地看着她放低身段,也势必不会让她全身而退。

他把铅笔丢到桌上,往椅背上一靠,手指尖抵在桌边,然后说道:“想知道你的孩子是怎么死的吗?”


放拉斐尔之妻进屋的是他们新雇的年轻女仆,她跟曼佐尔是同乡。

伊丽莎白记得那个姑娘——按出生证推算有十五岁,尽管无法确定信息是否准确。她长着淡绿色的眼睛,皮肤白皙——裹在黑色罩袍中的脸极为娇美——曼佐尔正因此选中她做自己的长媳,付了聘礼,又买了送她到德黑兰来的汽车票。在首都,曼佐尔和她丈夫或许只是卑微的仆役,但在北方的同乡眼中,他们与贵族无异:他们有房有车,两个儿子都念了大学,在办公室里上班。

姑娘的家人极力盼望他们尽快完婚。他们举办婚礼时身处两地——由一位毛拉代表新郎与她举行仪式——曼佐尔在郁金香大道为他们租了一套一居室的公寓。

在汽车站,新娘身穿棉布印花的白色罩袍,恰如大家所期望的那般妩媚动人。她还很害羞,不与别人的目光相交,也不让一缕头发或是除脸颊外的一寸肌肤暴露在外。这是个好兆头,意味着她纯洁、顺从,易于管教。当他们来到曼佐尔家与家人共进第一餐时,她就连去洗手间时也不脱罩袍。后来,当她和新郎二人独处时,新郎坚持要看她不戴面纱的样子,甚至脱下了她的第一层衣服更仔细地端详她,却根本无法说服她让他看看头发——她在罩袍下还戴了一条头巾,这个嘛,她可是不愿摘掉的。

之后的两天里,曼佐尔的儿媳始终裹着头。来到德黑兰的第三天晚上,她摘掉头巾,站在丈夫和婆婆面前——绿色的眼睛、白皙的皮肤,但显而易见的是,她完完全全是个秃子。

他们的婚姻自动失效了,因为新娘的家人歪曲了对她的描述。曼佐尔的儿子想让她坐船回娘家,但她恳求让自己留下。她宁可死在德黑兰的大街上,也不愿忍受家人和邻居的羞辱。她扑倒在曼佐尔脚下说,他们都对她的婚姻妒火中烧,掐指计算着新郎何时会发现她有这么大的生理缺陷,将她撵出家门。

曼佐尔夫人明白天生就有缺陷却又无法修复的滋味。她结婚时,丈夫也不知道她是哑巴,差不多有一周都没发现。若不是因为曼佐尔拥有稳定的工作、她的雇主们也同意一并雇用她丈夫,那么她的秘密一经暴露,丈夫也会打发她回去,还会索要赔偿。

曼佐尔不忍心将秃头姑娘送回去,于是把她带到了亚斯花园。

“只要有饭吃,有地方睡,我就愿意为您工作。”姑娘恳求道,但伊丽莎白并没想雇个奴隶。她把曼佐尔过去的房间给了姑娘,付给她工钱,还送她去上学,坚决让她先完成作业再料理家务。

“我不知道妈妈是怎么找到她帮忙的,”拉斐尔之子回答了他在伊丽莎白眼中看到的渐显的疑问,“我不认为那姑娘恨你。我觉得她是想报复曼佐尔。”

他沉吟片刻,随即苦笑了一下。

“这不是很傻吗?认为劫走一个仆人必须照顾的受宠的小崽子,而不是她的亲生孩子,就能伤害到她了?”

他们分坐于办公桌两侧,目光齐平。即使看不到伊丽莎白的手,拉斐尔之子也知道它们正在她腿上颤抖,她的膝盖也在打战,她的心被愤怒与期望、仇恨和兴奋揪扯、折磨到了极限。

“就因为你,”他对她说,“我妈妈不得不在医院上夜班。她给人家擦地板、倒便盆,回家时满身是血渍、粪便和疾病的味儿。每隔一阵子,她就会看到产房里有人生下死胎,或是孩子出生后不久就夭折了。她忘不了那些女人是多么悲痛欲绝,那像是一个人能遭受的最坏的厄运。”

他顿了顿,随即补充道:“也许她们是这么想的,可我猜还有比这更糟的。(他轻轻一笑。)比方说,不知道孩子是死是活。”

“有一天晚上,一对母女在遭遇交通事故后被送进医院。当时,她们在家门口的便道上,那儿离电报大道不远;有个富家子弟开着橙绿色的宝马车,径直撞向她们。他还不满十八岁,也没有驾照——可这何尝阻止过什么人开车呢?——他看到自己犯了事儿,就倒车打算逃走,但一群人堵在汽车前后,把他从车里拽了出来。他说跟爸爸吵架了,飙车是想发泄一下。

“他们叫警察来逮捕这小子,但他父亲带来了某个不知是上校、中士还是军队中其他什么头衔的卑鄙家伙,他们就这样把孩子领走了,还拖走了他的车。这就完事了。他撞的女人被救活了,但她的孩子重伤死了。肇事者的父母把儿子送走了。”拉斐尔之子再次轻笑,“他或许就在这儿,在洛杉矶,可能是个医生。他家里派了个传话的带着一包钞票到医院——这人说,钞票是给女人的礼物,因为给她‘添麻烦’了。”

令他惊诧的是,他看到伊丽莎白正在流泪。他想,她肯定料知了故事的结局。

“我妈妈每晚都要为那个女人收拾清理,她问女人打算如何抵补死去的女儿。一个有钱的恶棍夺走了她的孩子,何不让另一个有钱的恶棍,”他停下来,将头歪向伊丽莎白,“就是你——用她自己的孩子来抵命呢?”

他感觉到一阵狂野而凶残的情绪快要把胸口炸开了。他将目光聚焦在桌面的报纸上,努力放慢心跳,平息太阳穴的疼痛。

“是你逼她这么干的。”他喃喃地说。随即,他站了起来,倚着桌子将身体前倾,爆发出的吼声把他俩都吓了一跳。

“是你!”

那时,他注视着伊丽莎白,明白他已达成心愿:重击在她最柔弱的地方,让她碎裂、流血。

“等你们睡着以后,秃头女仆打开门锁。我妈没想杀死你那个小坏蛋,她原本是为死孩子补缺的,可她却被毯子裹得断了气,所以她们就把她扔掉了。”


若是在几年前,她们至少还有可能求证这故事部分的真相。伊丽莎白或安吉拉本可打电话给曼佐尔和她丈夫,请他们回到拉斐尔之妻曾工作的医院,看看有什么人记得在某次事故中失去孩子的受害者。她受的伤不会像事故原因那么引人注目:显赫人家的儿子和橙绿色的宝马车。当然,肇事者会逃脱应有的惩罚。在这个国家,在这个年代……如果他们没被毛拉杀死,肇事者及其家人会去西方生活,丧失了头衔和社会地位,也不再享受那条不成文的法律的保护,即有权有势者只需对那些比他们更有权势的人负责。最可能的情形是,即使伊丽莎白找到他们,他们也不会承认事实真相。

在离开伊朗后的三年里,伊丽莎白每个月都会给曼佐尔汇钱。伊朗里亚尔贬值得很厉害,所以几美元能维持人们生活很长一段时日——尽管食品、燃气和其他基本生活用品都很短缺。后来,对德黑兰的轰炸开始了,整片的城区被夷为平地,许多家庭永远地流离失所。有些人从陆路逃离了伊朗,一出边境便销声匿迹。大部分人死后被送到当时在德黑兰已司空见惯的临时烈士公墓,他们躺在那里,满身弹孔或支离破碎,上方挂着彩灯和哀悼的旗帜。

有一天,伊丽莎白发现伊朗那边没人领取她的汇款。有人认识某个听说过赛义德·默治塔巴的人,那人似乎记得,他成了毛拉集团内部权力斗争的受害者,站错了队,被剥夺了在革命卫队的军衔。他被迫迁出亚斯花园,住进一个妻子家中。他睡觉时,床下放着十几挺机枪和一箱炸弹,他深信老战友们会奉某位毛拉之命来刺杀他。有人最后一次见到他时,他全身赤裸地躺在亚兹德附近的一个太平间里,尸体上布满弹孔,脖子被一个昔日同伙的靴子给踩断了。他的父母害怕也被当作煽动分子,所以不敢认领他的尸首安葬。

在那之后,伊丽莎白和安吉拉再也没听闻过曼佐尔和她丈夫的消息。伊丽莎白无法依靠他们去调查拉斐尔之子所说的情况,只得通过本能与常识来判断。她断定这故事足够邪恶,拉斐尔之子在讲述时也够恶毒的,从这一切来看,它应该是真的。


在与伊丽莎白碰面以后,拉斐尔之子就再没接过约翰·韦恩的电话,也不同意见他。在她临走前,他就对她说过——他无意于帮助她的任何朋友——尽管他并不肯定她是否听到或是在乎。

当她走下逼仄昏暗的楼梯时,他刻意走在她身后。外面的雨势更大了,贴近地面激起一层水雾,结果他从人行道边望去,最远只能看清马路中央的两道黄线。他琢磨着,当伊丽莎白蹒跚地走过人行横道时,或许会被车撞上。他希望她不会,这样她才有时间深切地体验他的话带来的打击。

约翰·韦恩没得到拉斐尔之子许诺的贷款,于是赶紧寻找新的收入来源。起初,他试图说服过去的朋友和顾客一起合伙开个新餐馆(“你出钱,活儿都由我来干,你得七成”)。尽管他们对他遭逢逆境感到懊丧,也一心祝福他,希望他重铸昔日的辉煌,这样他们也能跟着沾光,可他们却比谁都更清楚,约翰·韦恩是个多么差劲的生意人。他们曾因他出了名的慷慨而获益良多,因此他们不相信情况会有所改观或产生不同的结果。

他来到比弗利山庄的吉米酒馆做侍应生,可他太要面子,拒收小费,结果只能挣到最低工资。他曾在马尔蒙庄园酒店干过领月薪的差事,但现在已入不敷出,于是搬到韦斯滕附近洛菲利斯街边的一套底层公寓。在他周围都是放映三级片的电影院、破破烂烂的酒吧,还有男妓和妓女——他们都是在洛杉矶贫困潦倒的家伙,约翰·韦恩与之相处总是觉得无拘无束。他刚开始在穆索与弗兰克烧烤店做吧台服务生时,巴拉迪·麦克弗森便打电话来报告消息:他已与联邦调查员达成协议,放弃抵押贷款经纪人执照,同意交纳50万美元罚金。他即将搬到田纳西州去,那儿有他的家人,税率也低。他正盘算着开始从事与上帝有关的生意,成为一个布道者,就像他那位著名的亲戚——福音传教士艾米·森普尔·麦克弗森那样。

“至于你嘛,我的朋友,”巴拉迪用一种已然在暗示“上帝最明智,我们须服从他的意志”的声音告诉约翰·韦恩,“将会因欺诈罪被联合银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和联邦调查局起诉。”


1994年1月2日,约翰·韦恩被判在隆波克的联邦监狱服刑十三年。在自首以前,他给伊丽莎白和安吉拉写了一封信。在信中,他说,在发生的所有事中,最令他难过的莫过于“知道我让你们失望了。我证实了自己配不上你们的友谊。对此,我的歉意无以言表”。之后,他许下一个诺言,还提出一个请求。

他许诺,他将尽量从她们生活中消失,“这样我的缺陷就不会玷污你们的美名”。

他的请求是,“无论出于同情或好心,如果你们想来我将身处之境看望我,那请让我免遭这最后的耻辱吧”。

伊丽莎白明白了。她从没打算去监狱探视约翰·韦恩,但在他的整个监禁期内,她每周六都给他写信,还在每封信的落款写道:“希望我们很快就会相见。你的朋友伊丽莎白。”

安吉拉当时已去普林斯顿上学,心里有种遭人背叛的感觉。

她不仅因为约翰·韦恩的轻率鲁莽很生他的气,还责怪伊丽莎白没有更努力地敦促他为餐馆上保险、理顺他的财务问题。即使他是因同情才雇了她,但毕竟雇她就是做这些事的。他信任她,依赖她,但她回报他的就只是屈指可数的几次(好吧,不止几次)警告。她本该一直敦促,直至他采取行动。可她只是给他留便条,进行口头报告,复印联合银行贷款申请表背面相关的小字部分,将它们圈出来,放在他的办公桌上,或当他来进行“社交拜访”时顺带提一提。在安吉拉看来,这“基本上意味着你失职了”。

甚至在那时,安吉拉就已认定她自己比其他所有人更有见地。

她从新泽西飞过来旁听对约翰·韦恩的审判。十分钟后,她便认定代表他的公设辩护人既不胜任,又不上心。她当时是英语专业的大四学生,因为她想成为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的记者,她对妮洛解释说,她要做“一个发型更佳的犹太裔‘克里斯汀·阿曼普’[克里斯汀·阿曼普(Christiane Amanpour):曾任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首席国际新闻特派员。]”。由于对萨达姆入侵科威特引发第一次海湾战争的报道,阿曼普已于三年前成为国际明星。她的外表和安吉拉很相像:她们都是高身量、大骨架,声音低沉有力,但音量偏大;在谈起她们都并无真正专长的问题时,腔调相当权威。

大学三年级结束时,安吉拉已在亚特兰大的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实习过三个月,如果他们录用她,她就准备去上班,尽管工资低得都没法保障基本生活;但是,法院指派的律师为约翰·韦恩所做的拙劣辩护激起了她的义愤。在那次庭审后,她一心认定法律体系更偏袒富人,于是重返普林斯顿,报名参加法学院入学考试。她获得了普林斯顿大学的全额奖学金;并为读法学院,申请了贷款。

多年后,她会提醒别人注意这一事实:当伊丽莎白成为最富有的伊朗犹太个人(与家庭相对)以后,人们已忘记她并非一直富有,忘记了她和安吉拉曾奋斗多年,那会儿她们在黎巴嫩人和伊朗人开的商店里买食品和杂物,因为那里的东西更便宜;还在慈善机构或犹太妇女全国委员会的廉价商店买过衣服;安吉拉和妮洛共用她们所有的课本,之后再传给内达;吉芭和伊丽莎白合用一辆汽车。但这并不是贫穷的难处。

最初几年,当伊丽莎白依靠约翰·韦恩的慷慨大方和善意举荐维持收入时,还在第五街玩具城中的一家韩国进口公司打工。作为仓库监督员,她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每件十美分的玩具消防车、二十五美分的公主袍和王冠,从国外刚一运到,直至它们被售出并运往市区的各处零售店为止,她都要负责跟踪记录。仓库里遍布灰尘,没有窗户,也没有暖气或空调。她只在有空时才休息一会儿,大部分日子里都站着吃饭,但她保住了这份工作,因为老板们意识到,她干了三个人的活儿,却只需领一个人的工资。她从不休假,只有当不得不去安吉拉的学校参加家长会时才请半天假。

多年后,安吉拉会对那些试图暗示她的成长过程一帆风顺的人说,贫穷时难过的日子是伊丽莎白在玩具城工作时她们彼此分离的时光;是她不得不向吉芭——而非自己的母亲——寻求大多数孩子从父母那儿得到的种种情感慰藉的时候。

而比这更难过的是被迫失去约翰·韦恩,对他爱莫能助,因为无论是她还是伊丽莎白都没钱借给他,也没钱为他聘请私人律师。

“我们让他失望了,”她对伊丽莎白说,“现在,他抛弃了我们。”


约翰·韦恩刚从她们的生活中消失,吉芭·瑞伊斯就迎来了她的丈夫。

1982年,瑞伊斯医生免遭就地正法,因为贾迪德·阿尔从吉芭在伊朗的兄弟们手里收了5万美元,他出手干预,安排释放了瑞伊斯医生,但之后出尔反尔,要求追加3万美元。他等到医生获释十天以后,就去向当局指认说医生是个逃犯。在被打断多条肋骨并且又交纳12万美元以后,瑞伊斯医生被送回空荡荡的公寓,在那里又消磨了五年时光。

他不得不等到1989年。当时,与伊拉克的战争已经结束,国家政权因损失惨重,将注意力从外部转向内部。他获准持为期三十天的签证离开伊朗。即便到了那时,他还是没去洛杉矶,因为他没脸面对家人。他的精神备受折磨,身体虚弱不堪,因此他觉得自己刚与吉芭或孩子们重逢便会支撑不住。他知道吉芭在圣莫尼卡市的一家幼儿园兼职,做教师助理,孩子们在周末和放学后都要打工,她们和别人合住在比弗利山庄边缘地段的一所破旧公寓里,以便能在那儿上学;而且她们都没有医疗保险。

作为男人、养家糊口者和一家之主,看到全家人如今沦落到这般田地,他该如何证明自己曾经的决定是正确的?

他读医学院时最好的朋友在1978年就离开了伊朗,现在是亚特兰大埃默里医院的外科主任;朋友的妻子也是伊朗人,是位大学教授。他们共同许诺将竭尽全力帮助瑞伊斯医生开立诊所,或是找到医疗领域的工作。他首先去投奔了他们。

他在亚特兰大的执业资格考试中两度失利,后来随另一个朋友去了纽约,在那儿也没考上。他在巴尔的摩、安阿伯和芝加哥都没考过——他过去的同事已在所有这些城市的大医院和研究中心东山再起,而他——因为对国家的无私奉献,法拉赫·巴列维王后殿下亲授荣誉奖章者——竟连行医执照都拿不到。在伊朗,他每年都是班上的尖子生,被认为是最聪明、也最应当取得成就的人。而在美国,他就像他的考试成绩那样差劲。

瑞伊斯医生的友人们背着他私下议论:一个男人曾确信无疑的信仰被夺走后,他就只剩下一块了无生气的土坯,再也无法重现生机了。

1994年,他抵达洛杉矶时已筋疲力尽,饱尝挫败。就像其他许许多多受革命影响被迫提早退休的男人一样,由于文化的错位,他与自己的孩子形同陌路,还必须依靠妻子来维持生计;他的身体和情感或许每天都会再萎缩一点点,最终变成他家人出门前要绕过的一块绊脚石。

但这是在美国——人人都有一路不通、再试它途的机会,瑞伊斯医生做不成大夫也不要紧。他决不会让自己沦为别人的负担。

他在本尼农产品店谋了份差事,这是一家简陋的伊朗杂货店,旁边是皮克洗衣店(非常环保,每周七天都能送货,店主会讲波斯语、法语和意大利语)。跟他一起干活的是两个十几岁的萨尔瓦多男孩,他们根本不懂英语,但仅凭波斯语也应付得过去。瑞伊斯医生特别留意每天都非常尊重和礼貌地向他们问好。他对那些在伊朗时就认识他的顾客亦如此,与他们握手,询问他们孩子的健康状况,还解释说——尽管没人问起——他在这儿工作是因为这个国家进入医疗行业的壁垒高不可攀,医疗体系更青睐年轻人和以英语为母语的人,即使在经验或技术上,他们连他的十分之一都不到,他们肯定没听说过,更不消说确诊或治疗过他在自己的从医生涯中曾诊断并治愈的各种疾病了。他在这儿,在本尼农产品店打工,是因为他不以辛勤工作为耻,也不会成为妻女的累赘。

还记得瑞伊斯医生曾救活许多孩子并获得皇室奖章那段岁月的顾客们,每次在本尼农产品店里碰见他时,都极力想掩盖他们的震惊与怜悯。老友们看到他在等公交车,就会靠边停下自己的豪华德国轿车,装作这一切再正常不过——才华横溢的医生身穿正装,乘坐公交车前往一条小商店街,他整天在那儿堆放一盒盒新鲜的芫荽和葫芦巴。谁说在洛杉矶只有贫困潦倒的人才坐公交车?

他们会捎他到目的地,然后开走,仍装作这一切都毫无问题的样子,直到医生从后视镜中消失才发出一声叹息,掂量着这场悲剧的影响程度。他们明白,若非蒙受神恩,这也可能成为他们自己的命运。


当霍尔·泽莫罗迪前来探视约翰·韦恩时,就连在工作中不时见识个把怪人的狱警都不禁盯着他看个不停。他来的时候是个瘦高个儿,皮肤呈橄榄色,戴着松动的假牙,脸上和身上没有一缕毛发。他的眼镜片上尽是指印,他居然能透过它们看见东西,堪称奇迹。他称呼每个人时都用“先生”或“女士”,仿佛正置身于一场白宫外交宴会,行为举止如同一位不巧将双手在机油里浸泡了一二十年的物理学教授。他对陪同他到探视室的狱警说,他从纽约来,路上一连开了六天车,每夜只睡三个小时,就是为了看望“我认识时间最长、也最亲密的两位朋友中的一位”。在探视室等候约翰·韦恩时,他坐在那儿,双膝交叠,上衣的扣子也没解,始终盯着犯人走进来的那扇铁门。当他终于看见约翰·韦恩时,突然一跃而起,连身后的椅子都撞翻了。他使劲张开双臂,向前跨出三大步,紧紧抱住约翰·韦恩,犹如悲伤的母亲那般开始啜泣。

“我真不该离开你,”他痛哭流涕,不停地重复这句话,“你蹲监狱都是我的错。”

在霍尔永远离开“幸运99”那晚,他驾着车,只要一遇到高速公路的匝道就开进去,一直开到汽车没油为止。第二天早上,他把车卖给一个加油站的老板,用卖车的钱买了能带他穿越美国、抵达另一侧海岸线的汽车车票。

他极力想忘却的不只是失败的发明,还有他过去懂得的全部科学与工程学知识,以及在学校里学到的或是他曾对自己说过的所有谎言。

“我太想放弃那个雄心壮志,渴望成就我力所能及的事,”他对约翰·韦恩坦承,“我觉得我或许做得到接受自己的局限,至少是部分接受吧,这样夜里就能睡个整觉,不用中途醒来,把数字在脑子里过上一遍。”

随后他顿了一下,抿起嘴巴,审视着约翰·韦恩的脸。从他们最后一次见面以来,韦恩至少瘦了二十磅。他看上去像一个被剥夺了自己的灵魂,然后,又被注入了一个不大合适身体的残缺灵魂的人,但仍保有昔日的善良、超强的同理心和致命的天真劲儿。

“我会告诉你这些,是因为我知道你能理解。”霍尔字斟句酌地说。他向从自己来到这里起就一直盯着他的那个狱警鬼鬼祟祟地瞄了一眼,把身体前倾了几英寸,然后低声说:“她不让我死。”

他们坐在一个空荡荡的房间里,灯光昏暗,四周是水泥墙和防弹玻璃窗;大楼是灰色的,位于一个钢筋混凝土的大院中央,周围是广袤空旷的平地,再向外是长长的、空荡荡的高速公路。他们置身于此,是因为他们曾以各自的方式执迷于自己的幻想。然而,霍尔如同科幻电影中的机械大脑一般,追踪约翰·韦恩到了隆波克,只为与他分享另一个荒诞不经的故事:“她”,就是伊丽莎白。

1982年的一天,他在穿越得克萨斯的国铁火车上睡着了,车里尽是汗臭味,肮脏不堪,但是他待的整节车厢里却充斥着大海的气息,仿佛伊丽莎白本人走了进来。那晚下着雨,霍尔梦见了他的图表,所以他对自己说,那种气息是他臆想出来的,然后继续睡觉。

之后又来了,在科罗拉多、费城和马里兰,每一场雨都为他带来伊丽莎白的气息,这倒不像是她在一直追随他,甚或主动接近他;而是像她就在那儿,宛如他意念图景中一个定格的画面,既遥远疏离,又不可撼动——虽只是一个纤细静默的侧影,却映射出霍尔最初珍而重之,如今却想舍弃的一切。它让他想起童年时的家园被毁于战火,父母去世时连他最后一面都没见到,他在少年时代与这个古怪的犹太女孩结下了旁人无法理解的友谊,在“幸运99”与鲜花、鱼子酱和在大笑时将头发向后一甩的美女们共度的许多个夜晚,还有创造的梦想。

他走得越远,那种气息就变得越浓郁。

在隆波克的探视室里,狱警们盯着约翰·韦恩和霍尔,仿佛预见到一件令人不快的意外事端。将霍尔从登记处带进来的那位最年轻的狱警把一只手按在手枪的皮套上,看似正在警备两人突然有什么行动,引爆暗藏的炸弹或扔出催泪弹。尽管这里是安保级别最低的监狱,但隆波克的狱警们的确巴望着出状况,以使他们可以采取行动。尽管霍尔和约翰·韦恩都不会像“逃离恶魔岛”的那类人一样攻击任何有理智的人,但霍尔讲话的方式和举止中带有某种不同寻常的悸动与狂热,仿佛一个人看到圣母马利亚从日落大道的广告牌上走下来,横穿马路,身上一丝不挂,只笼罩着光晕。

约翰·韦恩自己倒曾在“幸运99”遇见过不少这样的人。他们通常在周六凌晨一点左右现身,他往往需要叫出租车送他们回家,因为他们不记得把车停在哪儿了,甚至不记得自己有没有车。他们大多是在洗手间里吸了太多毒品后,从某个俱乐部——彩虹或威士忌俱乐部——游荡出来的。少数人的确是疯子,全赖慷慨的信托基金来维持幻想;也有一两个人确实看到过裸体女子穿过大街,将她误认作圣母。

约翰·韦恩确保那些向他寻求庇护的“眼见异象”的迷途者都吃饱喝足。有时,他还开车送他们去急诊室进行快速排毒或留院观察七十二小时;其他时候,他会替他们付出租车费。他对此的看法是,无论现实情况如何,一个男人都有权执着于他的幻觉和妄想。或许就因为这样,他现在相信了霍尔的故事。

在霍尔失踪后的许多年里,伊丽莎白为了他的热量探测雷达独自与那些蓝图搏斗。她对约翰·韦恩说,她为剥夺了霍尔的挚爱而自责。她本以为自己是在帮他找对方向,没料到他会一并抛弃这个项目和他在洛杉矶的生活。起初,她想维系这项研究,以便霍尔归来时把它接回手中。但几个月后,还是没有他的下落,警方也无法将他归为失踪人口,从而启动真正的搜查。那时她觉得,如果霍尔已去世,这是她对他的精神遗产应做的工作;如果他还活着,让他毕生的努力有所成就,也算是对他的纪念。不知不觉间,她已被卷入解开谜题的任务中无法自拔,只是因为问题就摆在眼前。

1989年的一天,她一大清早就给约翰·韦恩打电话,用那种每次他听到都会为之一颤的明快声音宣告:“霍尔是对的,它能实现。”

约翰·韦恩本想告诉霍尔,他熟悉那股气息,因为他也为此魂牵梦萦,每次下雨时,它都会席卷他那间8英尺×10英尺[约为7.4平方米]的牢房,使他再次满心欢喜。然而,他却只是将手垂到两腿之间,仿佛很痛苦般地弓着身子,努力不让自己哽咽得讲不出话来,随后说道:“她一直在等你呢。她有你想看的东西。”


当拉斐尔之子从可能成为他妻子的一群倒霉蛋里挑中内达的时候,她正十九岁,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新生。

他考虑结婚有段时间了,这倒不是因为他特别想组建家庭或是想要为人父,而是因为它——婚姻——将成为他打入犹太社群的好工具。他的确喜欢女人,尤其是身材高挑的平胸女人,这排除了多数伊朗姑娘,也排除了洛杉矶(在某家有机硅树脂制造商的支持下成为DDD码胸罩的发源地)的大部分美国女人。一开始,他初来乍到住在韦斯特伍德时,既没有勇气,也缺乏社交技巧去接近任何女性。每当他与迷人的女子擦肩而过,甚或在电视上看见个美女时,就会嘴巴发干,心跳加速。他经常去世纪城商业街的百货商店,只在出售化妆品或珠宝首饰的那几层徘徊,佯装在找寻一样礼物,而他这么干,只不过是想跟涂脂抹粉、喷了香水的女推销员站得近些。

他从她们那儿得到了远比在男士购物区更为热情的接待,那里的男推销员大多是同性恋,又非常嫌恶他。他意识到,女人喜欢买礼物的男人;她们以他谈论虚构的女友时流露出的喜爱程度,或是花钱的迫切程度来评判他。他仍旧不懂得如何对她们中的任何一个表示兴趣,也不知道当她们拒绝自己时该怎么办。实际上,他从未真正地恋爱过,他只跟妓女做爱,也从没考虑娶一位在美国可能成为累赘的永久妻子。

可是,孤独感开始缠上了他。

在1987年,情形可不一样。他那时二十四岁,初到异邦,光是努力熟悉在美国所处的环境就已应接不暇,并且着手对伊丽莎白采取报复行动的憧憬令他跃跃欲试。那时,他经常一整天都没和谁真正说过话,每顿饭都一个人吃,死死盯着电话,直到两眼瞪出泪,他对自己说,这种与世隔绝只是暂时的。20世纪90年代早期,他还是没有朋友,于是决定凭借加倍摆阔来吸引别人喜欢自己。他在特劳斯戴尔的伯克广场买下一套两居室的公寓,加入西奈寺的集会,每周五在花园酒吧里吃午饭以及每周六晚上在莫顿酒吧出入时,他都要游走好几圈。

可他几乎与隐形人无异。

不只是女人对他的反应仿佛他额头上贴着一块“别靠近”的牌子,也不只是伊朗人对他熟视无睹,看到他时连眼睛都不眨,无论他给侍者小费时多么豪爽,也无论他问候隔壁邻居时多么热情,他就跟幼年时一样,始终是个局外人。

他退掉了韦斯特伍德的办公室,在世纪城租了一间比之前远为豪华的办公室,开始坚决要求艾迪·阿拉克斯每天“像真正的雇员”那样来上班。他去参加社群举办的每一次公益活动,像分发万圣节糖果似的发名片。他会向近乎陌生的人提议共进午餐或晚餐,还加入了塞普尔韦达街的洛杉矶运动俱乐部。然而,他发现自己仍旧独自排队买电影票,在餐馆里要的也还是单人桌,四处碰壁,不受重视。他倏忽间便已年过三十,眼看着自己的发际线稳步后退,腰围不断膨胀。因此,他采取了对于渴望被爱的阔绰男人来说尽管花费高昂却是最有效的两个办法:捐助慈善事业,还有结婚。


他认为内达很不受欢迎,所以无论谁想娶她,她都不得不同意。她沉默寡言,不会质疑他为两人共同生活所做的决定。她出身的家庭声誉斐然却很穷,因此这将是一次公平交换——拉斐尔之子将收获他们的美名,而瑞伊斯家会看到女儿过上安逸的生活。

他发现内达时,她正独自生活,她家人的影响也鞭长莫及。那是在1996年1月,她刚从洛杉矶开车回伯克利,开始第二个学期的生活。在伯克利,她来到平时聚集了所有学生的兰格咖啡店,买了一杯咖啡和一个硬面包圈做午餐。店里几乎没人,但她还是坐在最远处角落里靠墙的那张小桌,远离窗户和进进出出的顾客。她在学校生活了近四个月,连一个朋友都没交到。在公共场所独处时,她会感觉自己暴露无遗,于是忙着埋头整理她的支票簿。

一个男人走向她。她的目光始终粘在桌上,希望他从自己身边走过去。

“我听说你在这儿上学。”

她觉察到了危险,不知该抬头打量,还是假装没听见他说话,所以继续忙着整理支票簿。

“我一直希望我们能相遇。”

一瞬间,她觉得自己认出了这个声音。

“索莱曼,”他伸出一只肥胖的手,“R. S. 索莱曼。”

她与他握手时,他微微一笑——一种温和而平静的微笑,不带威胁和侵犯的意味。他戴着一副金属镜架的眼镜,正装衬衫最上面的两粒扣子敞开着,还套了一件极力想展现风度的皮夹克。他左手拿着一个小小的男士钱夹。

“很荣幸。”

他出其不意地拉起她的手,凑到他的唇边,亲吻了她的指面。

内达觉得自己从头到脚忽变得冰凉。她眼看着他从邻桌拉过一把椅子坐下,转头对柜台后面的姑娘说:“热茶。”仿佛置身于德黑兰的一家茶馆中。内达心想,他肯定不知道在这儿必须到柜台点餐和付款。

“我一直想见你,”他说这话的语气仿佛这是世上最自然不过的事情,“你比我听说的还要漂亮。”

她低下头,不让他看到自己的眼睛。她的头脑一片空白,心脏感觉像要流尽最后一滴血似的,唯有如此她才能不让自己推开桌子跑掉。

她知道他是谁。他刚一报名字,她就认出来了,也记得家里和外边关于他所作所为的种种传言。她几乎能肯定,他便是那个从她家敲诈钱财,帮助瑞伊斯医生活着出狱的人,此前也是他——拉斐尔之子——将父亲投入监狱的。但是,她听到的所有这些故事都是关于一个她不认识的人,是关于一个她没留下什么生动记忆的地方——那样一个国家和那样一个年代。

在很长时间里,只有他一个人说话。他谈起洛杉矶和旧金山,他驾车去了那里,还穿越了加利福尼亚,去寻找要购买的房地产。他很精明,足以一时掩饰自己缺少教育背景,但后来说漏了嘴,提到伯克利是两年制院校之类的话,就像圣莫尼卡的另外那所学校一样。她发现他不了解二者的区别,于是当他问起她为何选择伯克利而不是圣莫尼卡大学[圣莫尼卡大学(SMC):南加州洛杉矶一所公立学院。]时,她耸了耸肩,说她也不清楚。她那样做是为了不让他难堪,但当她在几个月后对他解释说,只有四年制的大学才能授予学士学位、两年制的社区学院不行的时候,他还是因此而恨她。

她不知道他们最后是几点离开咖啡店的,但外面天色已黑,而她没穿外套,于是他脱下夹克衫,不顾她的反对将它裹在她身上。停车计时器已经超时,她收到一张罚单,尽管那天其实是假日。他拿走了罚单,说他会处理的,还说她忘记停车计时都怪他。他问她要去哪里。

“回我宿舍。”

他端详着她的脸。

“让我带你去吃晚餐吧。”

那年她十九岁,本以为自己会永远孤身一人呢。


他住在城中的圣弗朗西斯酒店。他们在正式的餐厅里共进晚餐。他点了葡萄酒,当她起身去洗手间时他也站起来,对她说她穿着“嬉皮士般的学生装”看上去很可爱。他问她想不想看看他的房间。

完事以后,他问她是否想让他离开,以便她有私密的空间,她回答说是的,她认为那样最好。她仍半裸着身子,腿上沾着血污,床单上也是。她把床单拖进洗手间,用手在浴缸里搓洗。她清洗了每样东西,又洗了澡,然后坐在柔软的扶手椅上,抱着膝盖,一整夜都盯着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播放的新闻节目。早上天刚亮她就走了。她没法再次面对他,也不想记起发生了什么。

她没给他电话号码,但他还是找到了,一天之内打了三次。她没接电话。

“我想见你,亲爱的。”他在前两次留言中说。第三次时,他留下了他在洛杉矶的电话号码。

晚上,一大束鲜花被安排送到宿舍大厅。花束实在太大,内达没法将它抬进宿舍房间,即使搬回去也放不下,于是它就一直留在大厅里,每个路过的人都会驻足观看。她打电话向他致谢,他们聊了一小时二十分钟。

在那以后,他每晚都给她打电话,不时寄送昂贵的礼物、传递甜言蜜语的情书、贺卡和毛绒玩具。他一次都没提两家的恩怨,也没显露丝毫敌意。

“在这个世界上,你最想要什么?”一天晚上他问。她回答说:“我想要孩子,爱我的孩子。”

第一次没来例假时,她对自己说,性爱想必扰乱了她的生理周期。她没去理会头痛、失眠和渐增的食欲。第二次没来例假时,她又等了两周,之后去了校医院。当护士告诉她怀孕的消息时,她开始啜泣。没错,没错,她想堕胎。她预约了两天后做手术,然后回到宿舍,爬上了床。她知道绝不能告诉父母。她本想打电话给妮洛或安吉拉,却没勇气这么做。她跟室友并不亲密,平常也不会谈心,但她既害怕又迷惘,于是她问室友是否堕过胎。

“没有,因为我还没蠢到会怀上孩子。”

那晚他打来电话时,内达哭了起来,把一切告诉了他。


内达从未考虑过结婚的问题。她对怀孕谈得不多,而是对他说了许多准备堕胎的事,说她为将要实施的暴行是多么痛恨自己,对自己的没脑子是多么羞愧自责。

在圣弗朗西斯的那晚,与其说她被欲望或激情冲昏了头脑,毋宁说她发现自己处于一个不知该如何逃离的境地。她喜欢在兰格咖啡店和在吃晚餐时他给予她的关注;当他们一同乘电梯上楼,当他将手放到她的T恤衫下触摸她的胸部时,她甚至因激动而微微战栗。之后的事就是礼节问题了,那是对他的主动热情表示感激,她觉得如果让他住手,可能会冒犯或触怒他。

无论他是谁——完全陌生的人或是她家最好的朋友——她都只会对他的来电和礼物感到高兴。尽管她非常厌恶堕胎的想法,但从不觉得还有其他选择。

因此,翌日早晨,当他带着二十四枝红玫瑰,下半张脸上挂着永恒不变的咧嘴微笑出现在宿舍大厅时,内达已经预感到要大祸临头了。

“我们刚挂电话,我就跳上车,往这儿开。”他说话时兴奋得喘不过气,“我要带你出去,随你选哪家商店,我都会买下那里最大的钻石。”

她不想要钻石,也不要玫瑰,也不要拉斐尔之子献的殷勤。她要去堕胎,然后待在校园里,远离他和别的男人,就像安吉拉和妮洛决意要实现的那样,有所成就。

他们争吵起来。他求她。她哭了。在电报大道的变形虫唱片店门外,他们坐在他的汽车里。年轻的人们络绎不绝地进出店门。内达听不到他们彼此在说什么,但能看见他们手牵着手,兴奋地端详着刚买到的唱片的封面。除了少数几人,他们想必和她同龄或是比她稍大,可她发现自己正在嫉妒他们的年轻。

她告诉他,她还没准备好要放弃成为那些人当中一员的梦想。她说,这就是她的结论。她决心已定。

拉斐尔之子坐在方向盘后面,盯着仪表盘,仿佛被暗黑的表盘上闪耀着的红色与白色的荧光指针给迷住了。

“嫁给我吧,”他说道,他的声音仿佛在千里之外,“否则,我就把咱俩的事告诉洛杉矶的每一个人,让你名誉扫地。”


在1996年,怀孕的新娘、未婚的母亲和离异的妻子在伊朗社群中并不多见。昔日的社会准则在某种程度上或许已经改变或被修正,却尚未被后来不相信和连根铲除它们的人摧毁或忽视,那是在21世纪头十年末,以及之后的事了。女人离开丈夫时,会要求得到他一半的财产、基本抚养权和可观的子女抚养费。儿子会向父母坦露实情,甚至跟情人结婚,却希望父母仍然接受并尊重他们。女儿则不肯仅仅为了不成为老姑娘而嫁人;如果她们想要孩子,就会去精子库。尊重,成为长者应给予年轻人的东西;顺从,则意味着奴役与桎梏。尽管少数男女——主要是女人——会将肆意的堕落赞美为“进步”,其他许多人仍会求助于正统教义,以免堕落。突然之间,曾以某种特定方式做礼拜的米兹拉希犹太人[米兹拉希犹太人(Mizrahi Jews):“米兹拉希”意为“东方人”,米兹拉希犹太人是居于中东、中亚和高加索地区的犹太人的后裔。]开始接纳阿什肯纳兹犹太人的习惯和信仰。伊朗犹太女人开始戴假发,不再穿长裤,甚至拒绝在父母家吃饭,因为他们的食物按照犹太教的标准来说不够洁净;她们坚决要求女儿高中刚毕业就结婚,然后赶快生孩子。男人会戴黑色帽子,身穿黑色长外套,蓄起胡子,甚至刻意不与祖母握手。不过,所有那些现象在1996年都尚未显出端倪。

内达回到家,告诉父母她怀孕了,准备嫁给孩子的父亲。吉芭哭了,发誓说她经不起再一次的打击。瑞伊斯医生垂首走进卧室,独自落泪。直到那时,他们才问起孩子的父亲是谁。

“贾迪德·阿尔”——正是那个曾敲诈和背叛瑞伊斯医生的人,榨干了他的钱财,让他饱受折磨。R. S. 索莱曼特意告诉伊丽莎白诺尔是怎么死的,令她心碎;后来还炫耀他将约翰·韦恩拖下水,之后又落井下石。曾经乞求、要求并试图窃取他人尊敬的拉斐尔之子终于要如愿以偿了,他将榨取一样瑞伊斯医生曾用生命守护的美好事物——声誉。


他对内达说,他们可以省去传统的立约宴;在宴会上,新娘的父母通过交给新郎一碗糖果的方式,正式允诺他们二人结婚;他甚至连订婚宴也省了,因为“这些事务都必须由新娘的父母来操办,可你家穷得叮当响;要是我的客人看到你家的房子,或者得知我岳父是杂货店店员,我会觉得难堪”。可他当然不会放过向公众宣布自己获胜的机会。

他预订下比弗利希尔顿酒店主舞厅(可容纳1,200人;以举办奥斯卡金像奖、金球奖、格莱美奖和“希望木马”慈善舞会[“希望木马”慈善舞会(Carousel of Hope Ball):是儿童糖尿病基金会定期举办的慈善义卖和公益活动。]活动而闻名)的一个周四夜晚;拟定了他在洛杉矶、德黑兰和特拉维夫认识的所有人的名单,还亲笔起草请柬:“R. S. 索莱曼先生,已故的拉斐尔·索莱曼先生和夫人之子,荣邀您莅临本人与瑞伊斯医生和夫人之女内达·瑞伊斯小姐的婚礼。”

他将请柬手稿连同1,100人的名单交给艾迪·阿拉克斯,让他开始打电话。

但问题在于,名单上有半数人不知道拉斐尔之子是谁,而确实认得他的另一半人根本不愿屈尊参加他举办的任何活动。尽管艾迪·阿拉克斯如同药店店员诵读一盒试验药丸的副作用说明书般,以确信无疑又兴高采烈的语调对着电话另一端念出请柬,但也无济于事。况且,当被问及“幸运的新娘”时,他十分诚恳地说:“要我说,她就算被拉水泥的卡车撞了也比这走运。”之后,还有艾迪无暇顾及或无心应付的其他问题:为何要在周四晚上举办这么隆重的仪式?为何此前没人听说过他们在一起了?这对幸福的小两口是什么时候订的婚?为何这么仓促结婚?对于最后这个问题,艾迪会回答说:“趁早是因为怕她可能会醒悟过来,然后逃之夭夭。”

让艾迪恼火的是,人们总是轻轻一笑,根本不把他对拉斐尔之子毫无保留的敌意说法当回事。他们认定,绝没哪个雇员敢一本正经地对老板发起如此攻击,他这么做之后的第二天势必也不用再回去上班了。令他们意想不到的是,拉斐尔之子饶有兴致、开开心心地看着艾迪无论多痛恨他,还是得每天来上班,除此以外别无选择。

艾迪打完第一轮电话之后,已确认180人会出席,其中约有80位是拉斐尔之子的表亲。他们风闻他在伊朗取得了不义之财,争先恐后对他这桩意外收获的婚事表示支持。其余的则是拉斐尔之子已开始资助的形形色色犹太慈善机构的代表,或是艾迪根据他们的反应所猜测的“无可救药的失败者”。

至于内达,她请了父母和妮洛参加,甚至都没想过要邀请伊丽莎白或安吉拉。

“你最好订个小一点儿的房间,”艾迪饶有兴味地对他的老板建议道,“否则这会成为最奢华冷清的盛宴。”


上高中时,安吉拉喜爱的一本书里有个佳句。那时,她在周末暗暗祈祷,除了妮洛和内达以外还会有别人打来电话,一个可能成为新朋友的人或是(她几乎不敢寄望于此)可能约她出去的男孩。伊丽莎白通常会埋头工作,妮洛则在巧妙地应付五六个可能的约会对象,所以只剩下安吉拉和内达在准备考试和写论文,还尽力装作“我没空搭理男生,他们都是些呆子和怪人”。安吉拉通常会嘲笑年轻女孩因男孩而感到沮丧或让自己溺于孤独的做法。她不这样看待自己,也不想成为那种人;她宁可战死,也不愿整夜趴在枕头上哭泣。但是每隔一阵子,她便无法抗拒愁思的牵引,无法抗拒珍妮丝·伊恩[珍妮丝·伊恩(Janis Ian):曾获得格莱美奖的美国创作型歌手,《在十七岁时》是她推出的专辑之一,此处指专辑同名歌曲。]《在十七岁时》的歌词引发的共鸣,或是在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中年轻女主人公话语间流露出的感情的蹂躏。

在妮洛打来电话说内达将要嫁给拉斐尔之子的那一天,安吉拉想起了那句话:“在我很年轻时,一切已经太迟。”

由于出席婚礼者寥寥,让拉斐尔之子备感屈辱,于是他取消了婚礼庆典,并将它归罪于瑞伊斯家卑微的社会地位。自从那日在唱片店外胁迫内达嫁给他以后,他就卸下了所有客套的伪装,甚至连问都不问,便着手在瑞伊斯医生的名声和“阿比路”上插上他的旗帜。他可不会去履行惯常的礼节,比如:请求女方的父亲同意将女儿嫁给自己,邀请女方的家人共进周日的午餐和安息日晚餐,与未来的岳父母到圣巴巴拉一日游,然后在比尔特莫尔共进早午餐。

他与内达结婚当天,才第一次同他们见面。那是一个周六的早上,在市中心凯撒·查韦斯大街上的市政厅里。拉斐尔之子独自前来,内达则跟父母和妮洛一起来。

瑞伊斯家对他们的结合感到无地自容,担心伊丽莎白会将它看作对她本人的背叛,因此他们等到最后一刻才向她透露消息。吉芭在电话中哭了。

她在市政厅里再次落泪;之后,当拉斐尔之子在罗伯逊大道上的常春藤餐厅邀请一家人共进他所谓的“庆贺午餐”时,她又哭了。他坚持要了露台上的桌位,因为他不仅想让别的顾客看到,还想让必然蹲守在餐厅外的狗仔队也看到这一切。在他们落座前,他向内达瞟了一眼——她瘦弱、苍白,活像一条知道自己永远也逃不出渔网的鱼——他丢出一句:“你本该打扮一下。”

他在面朝马路的位子坐下,让内达坐在他左手边,瑞伊斯医生坐在右手边。吉芭一直泪水涟涟,他递给她一块餐巾布,然后提议道:“你自己去洗手间擦干净。”他点了香槟,让侍者端上主厨推荐的开胃菜,又与瑞伊斯医生东拉西扯地闲谈。任何人都看得出,医生在面对拉斐尔之子时简直是在忍受折磨。他还向妮洛问起学校的事。

即使是在一个云集了全世界佳丽的城市里,妮洛那超乎寻常的美貌还是很引人瞩目。除此之外,她还聪慧过人,毫无心机,这让大多数女人很难喜欢上她。安吉拉则是个罕见的例外。

她本没接到共进午餐的邀请,可还是来了。当时,所有人都已在痛苦中挨过四十分钟,逼迫自己说的话也已说尽,内达还一口没动主厨的推荐菜。

安吉拉从东海岸赶来,没告诉任何人,甚至是她的母亲。她只在那天早上给妮洛打了个电话,询问“内达最后的晚餐”将在何时何地举行。

“假如我觉得我能不呕出来的话,就会跟你们一起去市政厅。”她说话时带着惯有的同情。

安吉拉一抵达午餐现场,便绕着桌子亲吻了瑞伊斯夫妇的脸颊,拥抱了妮洛,还轻拍着内达的肩膀说:“你原本可以打电话给我的。”

她对拉斐尔之子说:“你简直猪狗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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