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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再见,吾爱 作者:雷蒙德·钱德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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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隔壁摁摁门铃敲敲门,都没反应。我又摁摁门铃敲敲门,纱门没上挂钩。我推推房门,房门没锁,于是我走了进去。 屋里什么都没变,还是弥漫着一股金酒气味。地上还是没有尸体,一个玻璃杯放在弗洛里安太太昨天坐的那把椅子旁边,收音机是关着的。我走到长沙发旁边,把手伸到垫子下面摸了摸,那只阵亡的空酒瓶还待在原处,只是多出了一个伴儿。 我喊了几声,但没人回答。这时,我隐约听到一阵绵长、缓慢、痛苦、半带喃喃的喘息声。我穿过拱门,悄悄走进那条廊道。卧室的门半开着,可以听到里面传来喃喃的低语声。我把脑袋从门缝里戳进去瞧了瞧。 弗洛里安太太平躺在床上,棉被拉到下巴,被子上结起的棉球几乎就戳到她的嘴巴里。她长长的黄脸上一副疲惫松弛、半死不活的神情,脏头发摊在枕头上。她慢慢睁开眼睛,面无表情地看着我。房间里一股起居、酒精和脏衣服混合的怪味。一个廉价闹钟在油漆剥落的灰白色梳妆台上嘀嗒作响,声音大得能把墙震塌。梳妆台上的镜子扭曲地映着她的脸。那个她从里面拿过照片的储物箱的盖子依旧开着。 我说:“下午好,弗洛里安太太,你生病了吗?” 她慢慢活动嘴皮,搓了搓上下唇,伸出舌头润滑一下,又顺便活动活动了下巴。声音从她嘴巴里传出来,听起来像旧唱片。她的眼里有了神志,但不包含任何悦色。 “你抓到他了?” “你说驼鹿?” “对。” “还没呢。我希望尽快。” 她用力眨了一下眼睛,就跟要把眼前的雾气挤干净似的。 “你应该把门锁上,”我说,“他可能还会回来。” “你觉得我怕驼鹿,是吧?” “昨天我们聊起他的时候,你好像挺怕的。” 她思考了片刻,那对她而言是件苦差事。“有酒吗?” “没有,今天没带,弗洛里安太太。我手头有点紧。” “金酒便宜[金酒几乎是当时美国最便宜的烈酒。],劲儿也够大。” “我等会儿可以出去买点。那这么说,你其实并不怕马罗伊?” “我怕他干吗?” “好吧,你不怕。那你到底在怕什么呢?” 她的眼睛里突然闪起一丝亮光,但很快又消失了。“噢,快滚吧,一看到你们这些警察就让我屁股难受!” 我什么都没说,只是靠在门框上,放了一根烟在嘴里。我想把香烟撬起来碰到鼻子,但发现这比想象中要难。 “条子,”她慢慢说道,就好像在自言自语,“永远别想抓住那小子。他有的是钱,有的是朋友。你们这是在浪费自己的时间,条子!” “我这只是例行公事,”我说,“相当于为自己找个开脱吧。他会去哪里呢?” 她偷偷笑了一下,接着在棉被上揩揩嘴。 “耍滑头了,”她说,“来软的,条子的小机灵。你们觉得那一套还管用吗?” “我个人还挺喜欢驼鹿的。”我说。 她的眼神里闪出一丝好奇:“你认识他?” “昨天我们俩一起进的弗洛里安,之后他杀了个黑鬼。” 她大张开嘴,仰头笑起来,那笑声比掰断一条面包棍大不了多少,眼泪从她的脸颊上流淌下来。 “大块头铁汉,”我说,“但心肠也软,正到处找魏尔玛。” 她垂下了眼帘。“我还以为是她家里人要找她呢。”她轻声说。 “他们也在找,但你说魏尔玛死了,没机会了。她在哪里死的?” “得克萨斯州,达哈尔特市。感冒引发肺部感染死的。” “你当时在场?” “不在,见鬼。听说的。” “噢,那是谁告诉你的,弗洛里安太太?” “是哪个跳舞的跟我讲的吧,我忘了那人叫什么名字了,也许喝点酒能想起来。我现在难受得像死谷[死谷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东部内华达山脉东麓沙漠地区。该地自然条件极度恶劣,故名。]。” “你的模样还像死骡子呢。”我心想,但没把这话说出口。“还有一件事情,”我说,“说完我就去给你买金酒。我查过你房子的产权了,我也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 她的身子在被窝下面僵住了,像一尊木雕,就连那对半盖在浑浊虹膜上的眼皮也不动了。她屏住了呼吸。 “这房子绑着一笔数额挺大的信托契约,”我说,“和这一带的房价不太相称。持有者叫林赛·马略特。” 她的眼睛快速眨了眨,身体其余部分一动不动。她盯着我。 “我原来替他工作,”她终于开口说,“我在他家当过用人,他一直挺照顾我的。” 我把没点燃的香烟从嘴巴里拿出来,漫无目的地瞧了瞧,随后又把它放回嘴里。 “昨天下午,我们俩见面几小时后,马略特打电话到我办公室,给了我一份差事。” “什么差事?”她的声音现在哑得厉害。 我耸了耸肩:“签过保密协议,不能对你说。昨晚我去见了他。” “你这个机灵的狗杂种!”她大着舌头说,一只手在被窝下面动了动。 我看着她一言不发。 “条子的小机灵。”她挖苦道。 我伸出一只手在门框上摸了摸。门框黏糊糊的,手刚放上去就让人想洗澡。 “就这些,”我轻松地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也许没什么,只是巧合。不过这事情看上去有点不寻常。” “条子的小机灵,”她空洞地说,“还不是真正的条子,只是个廉价的私家侦探。” “我想也是,”我说,“那么,再见,弗洛里安太太。顺便说一句,我觉得你明天收不到挂号信了。” 她掀开被窝,猛地坐起来,眼里满是怒火。她右手攥着什么东西,是一把小型邦克特质左轮手枪[柯尔特制造公司于1926—1940年间量产的一款小型左轮手枪。]。手枪又老又旧,不过好像还能用。 “交代!”她吼道,“快交代!” 我看着枪,枪指着我——只是不太稳。她的右手一直在颤抖,眼神依旧愤怒,唾液在两个嘴角附近冒着泡泡。 “我们俩今后可以一起干。”我说。 枪口和她的下巴在同一时间落了下来。我距离房门不太远,趁着枪口下落的时机,我穿过那扇门,跑到了开火范围之外。 “你考虑考虑吧。”我回头喊道。 没有回音,什么声音都没有。 我快速穿过廊厅和厨房,离开了那栋房子。走在便道去往主路的途中,我的后背感觉怪怪的。肌肉贴在骨头上爬。 什么事情都没发生。我沿主路找到我的车,驱车离开了那里。 今天是三月三十一号,热得跟夏天似的。开车走在路上时,我很想把外衣脱下来。七十七街分局门前,两名巡警怒视着一辆车上撞弯的翼子板。我穿过弹簧门走进去,看到一个穿制服的警督坐在铁栏杆后面,翻阅着案件记录。我问他纳尔蒂在不在楼上。他说可能在,然后问我是不是他朋友。我说是。他说好,那上去吧,于是我就爬上破旧的楼梯,穿过走廊,敲了敲门。屋里有人嚷了一声,我走了进去。 纳尔蒂坐在椅子上剔着牙,脚搭在另一张椅子上。他伸直左胳膊,瞧着自己的大拇指。那根拇指在我看来没什么毛病,但从纳尔蒂沮丧的眼神看来,它似乎没救了。 他把手放到大腿上,又把脚放到地上,将目光投向我。他穿了一套深灰色套装。一支被压得乱七八糟的雪茄搁在桌子上,等着他用牙签开洞[抽雪茄前先要用开孔器或签状物把密封的雪茄头切开或钻孔,以确保透气,否则雪茄无法点燃,开的洞越多或越大,吸入的烟就越多,口感也越强烈。]。 我摸到另一张椅子上的椅套——绑带没系,把它翻了个面,坐下,掏出一根烟放到嘴里。 “是你啊。”说完,纳尔蒂望望手里的牙签,检查了一下是否还有嚼头。 “有进展吗?” “你是说马罗伊?那案子已经不归我管了。” “那归谁管?” “不归谁管。知道为什么吗?因为那家伙跑了。我们把他的情况用电报发到其他地方了,他们也派人去查过了。见鬼,马罗伊估计早就跑到墨西哥去了。” “是啊,他不过就杀了个黑人嘛,”我说,“我猜那只是一项轻罪。” “怎么还在关心这案子?你不是有别的活儿要干吗?”暗淡的双眼在他脸上疑惑地转了转。 “我昨晚是有活儿干,但没干多久。那张丑角照还在你手里吧?” 他伸手摸到记事本下面,把照片翻了出来。照片上的人还是那么好看,我盯着她的脸在瞧。 “这照片对我来说很重要,”我说,“如果你不打算存档的话,我想要回来。” “本来应该拿去存档的,”纳尔蒂说,“但我把这事儿给忘了。拿去吧,藏到你帽子下面,存不存档什么的就算了。” 我把照片搁到前胸口袋里,然后站了起来。“那么,就这样了。”我说道,但口气太随意了点。 “有点不对劲啊[原文直译为“什么味儿”。]?”纳尔蒂冷冰冰地说。 我瞧了瞧放在桌子边缘的雪茄。他跟着我的视线看过去,接着把牙签一扔,拿起雪茄戳到自己嘴里。 “说的不是这个。”他说。 “只是点模糊的预感,如果能查出什么的话,我不会忘了你的。” “日子不好过啊,我的业绩需要提升提升,伙计。” “你平时工作那么勤恳,小菜一碟。”我说。 他在拇指指甲上划了根火柴,因为一擦就着,脸上流露出一副欣喜的神情,然后抽起雪茄喷出烟雾。 “你可真会开玩笑。”我出去的时候,纳尔蒂难过地说。 大厅里一片寂静,整栋楼里都一片寂静。外面那两个巡警还在瞧撞弯的翼子板。我开车回到好莱坞。 我走进办公室时,电话刚好响起。我探过桌子说道:“你好?” “请问说话的是菲利普·马洛先生吗?” “对,我就是。” “这里是格雷尔太太的住所,鲁温·洛克里奇·格雷尔。格雷尔太太想尽快见到你,如果你有空的话。” “在哪儿?” “地址是湾城阿斯特道862号。我能向她转告你答应会在一个钟头内赶到吗?” “你是格雷尔先生吗?” “当然不是,先生。我是管家。” “待会儿听到门铃响就是我。”我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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