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长沙,成为众矢之的

曾国藩传  作者:张宏杰

十二月二十一日,曾国藩来到了长沙。

他不出山则已,出来就想大干一场,所以一到长沙,就设置了一个“协办团练大臣公馆”,以个人名义向全省发布公文,要把全省的社会治安工作管理起来。

皇帝的谕旨传到湖南时,太平军已经挥师湖北。湖南虽暂获喘息,形势却依然危急。湖南历来是会党之渊薮,太平军一走,串子会、红黑会、半边钱会、一股香会等名目繁多的会党土匪势力不断发难,试图步太平军后尘以求一逞,各地地痞流氓、散兵游勇,也跟着兴风作浪,因此湖南境内风声鹤唳,人心惶惶。稳定社会治安成了当务之急。

皇帝命他帮同办理团练的谕旨原文是“令其帮同办理本省团练乡民,搜查土匪诸事务”,所以出山伊始,曾国藩即以“剿匪”为首要任务。

他说:“方今之务,莫急于剿办土匪一节。会匪、邪教、盗贼、痞棍数者,在在多有。”[《曾国藩全集·书信》1,岳麓书社,2011年,第95页。]

一到长沙,曾国藩就展现出雷厉风行的办事风格。他把全省各地民间团练武装召集到一起,加以训练,然后四出搜“剿”土匪。土匪大多是乌合之众,不堪一击。咸丰三年(1853)正月二十二日,曾国藩接到湖南耒阳县的禀报,说附近有土匪啸聚,曾国藩当即派团练八百人前往围剿,土匪即闻风而散。这年五月,江西的土匪又窜入湖南,曾国藩派部防堵,斩刈俘获数百人,余者作鸟兽散。七月,团练在兴宁剿匪,一战毙俘二百余人,声名大振。随着这几次战役,各地土匪不敢再出头活动,湖南的形势稳定了下来。

接下来,曾国藩又把工作重点放在除暴安良,打击地方黑恶势力上。

到长沙后不久,他就在馆内设了一个审案局,实际上就是成立了一个湖南省社会治安严打指挥中心。他在审案局内发布了一道《与湖南各州县公正绅耆书》,宣示除了土匪外还要严办三种人。

第一,素行不法,惯为猾贼造言惑众者。

第二,逃兵、逃勇,“经过乡里劫掠扰乱者”。

第三,匪徒、痞棍,“聚众排饭(即吃大户),持械抄抢者”。[《曾国藩全集·书信》1,岳麓书社,2011年,第101页。]

曾国藩说,这几类人,行为恶劣者,可以“格杀勿论”,“就地正法”。这道盖着“钦命帮办团练大臣曾”的紫花官钤的布告,遍布湖南大小城市的大街小巷,一股恐怖气氛在湖南全省蔓延开来。

曾国藩可不只是吓唬吓唬人,他是真敢动手。在这个指挥中心里,曾国藩“拿获匪徒,立予严讯。即寻常痞匪,如奸胥、蠹役、讼师、光棍之类,亦加倍严惩,不复拘泥成例”[《曾国藩全集·奏稿》1,岳麓书社,2011年,第73页。]。“匪类解到,重则立决,轻则毙之杖下,又轻则鞭之千百。敝处所为止此三科。”“巨案则自行汇奏,小者则惟吾专之,期于立办,无所挂碍牵掣于其间。案至即时讯供,即时正法,亦无所期待迁延。”[《曾国藩全集·书信》1,岳麓书社,2011年,第130页。]也就是说,曾国藩命令,凡有地方土匪、流氓、抢劫犯被抓获,不必经过州县,直接送到这里。只要捆送来者,一不需要参照法律,二不需要任何实际证据,只以举报者口辞为信,稍加讯问,立即砍头。

在审案局内,才四个月,他“或签派兵役缉拿,或札饬绅士踩捕,或着落户族勒令跟交,或令事主自行擒缚。一经到案讯明,立予正法。计斩决之犯一百四名,立毙杖下者二名,监毙狱中者三十一名”[《曾国藩全集·奏稿》1,岳麓书社,2011年,第84页。]。也就是说,他亲自杀掉了一百三十七人。至于他指示各地杀掉的人数,应当几倍于此。比如巴陵县一案就拿获土匪但其仁等七十一名,在他指示下先后讯明正法。

他还命人制作了一批木笼,放在车上,那些罪不至死的地痞流氓,抓获之后,枷入木笼游街。游罢了也不取出,还是关在里面,直到站死、饿死为止。

曾国藩从此成了“曾剃头”。他的铁腕和残忍令人吃惊。儒家本教人以“好生之仁”,曾国藩为什么一出山就杀人如麻呢?

曾国藩认为,他现在杀的这些人,正是以前那些年早就应该杀掉的。太平天国起义,正是因为各地地方官不负责任,拖延放任治安案件不及时处理,对那些地痞流氓杀得太少,让地方黑恶势力不断发展壮大,才造成今天不可收拾的局面。他在写给咸丰的汇报中说:“盖缘近年有司亦深知会匪之不可遏,特不欲其祸自我而发,相与掩饰弥缝,以苟且一日之安,积数十年应办不办之案而任其延宕;积数十年应杀不杀之人而任其横行,遂以酿成目今之巨寇。”[《曾国藩全集·奏稿》1,岳麓书社,2011年,第72页。]就是说,近年来,各级政府都知道会匪早晚要叛乱,但每个人都不想在自己任内出事,所以就敷衍了事,以求太太平平完成任期。所以几十年来,应办不办的案子太多了,应杀不杀的人也太多了,让他们横行山野,才酿成今日之祸。

在给老友冯卓怀(树堂)的信中,曾国藩也解释说:“三四十年来,应杀不杀之人充满山谷,遂以酿成今日流寇之祸,岂复可姑息优容,养贼作子,重兴萌孽而贻大患乎?”[《曾国藩全集·书信》1,岳麓书社,2011年,第109页。]也就是说,现在土匪横行,正是因为过去三四十年,地方官杀的人太少。那些应该严惩的人得不到惩处,反而四处游荡,所以才酿成了太平军起义。所以他才要对土匪痛下杀手,防止再酿成另一次大祸。

另一个想法,是治乱世要用重典。

曾国藩对皇帝汇报说:“今乡里无赖之民嚣然而不靖,彼见夫往年命案、盗案之首犯逍遥于法外,又见夫近年粤匪、土匪之肆行皆猖獗而莫制,遂以为法律不足凭,官长不足畏也。……臣之愚见,欲纯用重典以锄强暴,但愿良民有安生之日,即臣身得残忍严酷之名亦不敢辞。[《曾国藩全集·奏稿》1,岳麓书社,2011年,第72页。]”也就是说,现在各地土匪之所以很嚣张,是因为以前的命案盗案首犯多年逍遥法外,现在太平天国势力又横行天下无法对付,所以乱民们以为法律和官府都不足畏。在这种情况下,要树立官府的威信,就要实行恐怖统治。如果天下能太平,我不怕大家骂我残忍残酷。

在给江忠源的信中,曾国藩也自言“札各处绅士缚著名之痞匪,差为响应,至则斩刈,不敢复言阴骘。书生好杀,时势使然耳”[《曾国藩全集·书信》1,岳麓书社,2011年,第115页。]。阴骘者,报应也。上天有好生之德,杀人太多,会遭报应。曾国藩则说,我不怕报应。他这番话,既是种自嘲,更表明了豁出去的决心。

恐怖政策确实收到了一时之效,各地土匪不敢再轻举妄动,社会秩序迅速安定下来。

但是,关于曾国藩的非议也渐渐浮起。曾国藩勇于任事,湖南全省的地方官不但不感激他,相反都开始厌恶他,认为他过于残酷。出山几个月后,谤名满城,“曾屠户”“曾剃头”之类的绰号流传开来。长沙城中“文法吏大哗”[王闿运、郭振墉等:《湘军志 湘军志评议 续湘军志》,岳麓书社,1983年,第20页。],都视他为仇敌。甚至当时的一些老朋友如李瀚章、魁联、朱孙诒、郭嵩焘、欧阳兆熊等都给他写信,表示了对他种种作为的不理解和担心。李瀚章为此专门写信给他,“劝其缓刑”。

成为众矢之的的原因,是曾国藩动了别人的奶酪。

权力是封建官员们的眼珠,是官员们的生命,是官员们的精神支柱,也是官员们灰色收入的主要来源和得到他人尊敬、巴结、攀附的唯一资本。因此官员们视自己的权力范围就如同狗看着自己食盆里的骨头,寡妇看着自己的独子,或者美女守着自己的敏感地带一样,绝不许他人触碰。他们可以允许自己无所作为,“占着茅坑不拉屎”,却绝不允许别人在这里有所作为。

曾国藩悍然成立了不伦不类的“审案局”,将自布政使到各府州县长官的社会治安权收归自己名下,“巨案则自行汇奏,小者则惟吾专之”[《曾国藩全集·书信》1,岳麓书社,2011年,第130页。]。他对那些贪鄙畏葸的地方官吏本来就极不信任,他说:“地方官明明知之而不敢严办。”[《曾国藩全集·日记》1,岳麓书社,2011年,第95页。]所以常常越过他们,直接下达命令。他办案不走正常司法程序,规定任何人都可以直接捆送土匪流氓到他这里来,不必经过过去那些层层手续。“斩刈唯恐不速,尚何牵拘文义之有?”[《曾国藩全集·批牍》,岳麓书社,2011年,第35页。]“一切勘转之文、解犯之费,都行省去,宽以处分,假以便宜。”[《曾国藩全集·书信》1,岳麓书社,2011年,第95页。]他办案不尊重行政程序,总是径自决定,从速处理,以免有人来说情纠缠:“期于立办,无所挂碍牵掣于其间。案至即时讯供,即时正法,亦无所期待迁延。”有一次,他甚至直接从湖南首县善化县衙提走人犯。事后他在给朋友的信中得意地说:

昨城内捆献土匪,本交善化县。敝处闻信即提来,已立枭二人矣。[《曾国藩全集·书信》1,岳麓书社,2011年,第130页。]

这就惹恼了通省文官。案子就是钱,不是现钱也是天大的人情。你把抓捕、审判、监禁、处决权通通收归自己所有,别人还有什么活路?

曾国藩视湖南通省官员如无物,更是大伤文官们的面子。你要当好官,出成绩,这可以理解,谁不想往上爬?但能不能别把我们踩得这样狠,反衬得这样无能?你半年里办的事,超过了湖南几十年的工作成绩,这样的干法,别人的面子往哪里摆?

咸丰皇帝任命的“帮办团练大臣”,并非曾国藩一人。从咸丰二年(1852)十一月至三年二月,他一口气任命了十个省共四十三位退休或者丁忧在家的前官员为团练大臣。

绝大多数团练大臣行事都很明智。他们的做法有三类。洁身自好者深知自己不受地方官员欢迎,他们接到命令后,在省城找间空办公室,挂块牌子敷衍两天,最后像大多数绅士那样,给团练捐些钱了事。

精于打小算盘者则视皇帝的圣旨为假公济私的好机会。他们在地方上果真办起一支小小的民兵,不过主要目的是保卫自己的庄园不受土匪抢劫。一旦太平军大股部队到来,则立刻“逃遁”或“托病藏匿”了。

胃口更大者则把这个差事当成中饱私囊的绝佳机会。他们扯着皇帝的幌子,以筹款练兵为借口,大肆敲诈地方富户,“假公济私,百端纷扰,或逼勒州县供应,或苛派民间银钱,或于官设捐局之外,团练再设捐局,或于官抽厘金之外,团练再抽厘金”[王先谦编:《东华续录(同治朝)》卷二,“咸丰十一年十一月辛亥条”。转引自傅衣凌:《明清社会经济史论文集》,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557页。]。

只有曾国藩一个人,一不要钱,二不要利,只想真正为国家分忧。这就触犯了官场潜规则。

曾国藩混迹官场多年,当然不是不通世故之辈。他自己说:“今岁以来,所办之事,强半皆冒侵官越俎之嫌。”他悍然不顾,一意孤行,自有他的道理:“只以时事孔艰,苟利于国,或益于民,即不惜攘臂为之,冀以补疮痍之万一,而扶正气于将歇。”[《曾国藩全集·书信》1,岳麓书社,2011年,第200页。]

在曾国藩看来,官场风气败坏已极,随波逐流,断难成功。在给翰林院同事龙启瑞的信中,他道及自己这样做的原因:

二三十年来,士大夫习于优容苟安,榆修袂而养姁步,昌为一种不白不黑、不痛不痒之风。见有慷慨感激以鸣不平者,则相与议其后,以为是不更事,轻浅而好自见。国藩昔厕六曹,目击此等风味,盖已痛恨次骨。今年承乏团务,见一二当轴者,自藩弥善,深闭固拒,若恐人之攘臂而与其间也者,欲固执谦德,则于事无济,而于心亦多不可耐,于是攘臂越俎,诛斩匪徒,处分重案,不复以相关白。[《曾国藩全集·书信》1,岳麓书社,2011年,第397页。]

就是说,我在北京做京官,对如今的官风非常了解。二三十年以来,官僚集团都争着做老好人,养成了一种不黑不白、不痛不痒之风。谁要是对国家有些责任感,敢做一些事,就会被批评为不成熟、好表现自己。我就是要破一破这种官风。

确实,要想挽救天下,首先就要改变官场风气,“痛惩而廓清之”。他希望以自己至刚至猛的办事风格,给浑浑噩噩的湖南官场一个震动,打破这个死气沉沉的铁屋。

其实早在入仕之初,曾国藩就从学理上给出了解决天下问题的思路。他说:

至于仕途积习,益尚虚文,奸弊所在,蹈之而不怪,知之而不言,彼此涂饰。聊以自保,泄泄成风,阿同骇异。故每私发狂议,谓今日而言治术,则莫若综核名实;今日而言学术,则莫若取笃实践履之士。物穷则变,救浮华者莫如质。积玩之后,振之以猛,意在斯乎?[《曾国藩全集·书信》1,岳麓书社,2011年,第5页。]

现在皇帝授权给他,不啻给了他一个将多年以来的想法付诸实施的机会,曾国藩当仁不让,开始了他“以猛振玩”的实践。皇帝对他的做法给予了有力的支持,在他《严办土匪以靖地方折》的末尾,加了“办理土匪,必须从严,务期根株净尽”[《曾国藩全集·奏稿》1,岳麓书社,2011年,第73页。]的朱批。

得到了皇帝的支持,曾国藩信心满满。他哪里知道,这些地方官员,虽然办起正事昏聩糊涂,但是坏起事来,个个都是行家里手。一场大风波不久就到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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