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莺莺传中国传奇 作者:林语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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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为中国最著名之爱情故事,唐代诗人元稹作。元记此事托名为张君瑞事,实则显系自传。其中日期、事件、人物,与元稹本人情况皆极其真实一致,而作者本人之真情流露,尤非写个人之情史真传者不能做到。谨将男主角易姓为张,并未能蒙骗其友人,其故事生动逼人,尤传播一时,引人疑猜。元稹当时已与白居易齐名,号称“元白”,颇为传闻疑猜所苦,而此事此情,又两不能忘。在诗中不用“双文”化名指情人时,偶一不慎,即露出莺莺名字,“双文”即指莺莺两字相重之意。莺莺为元稹初恋情人,实则元稹对莺莺之念念不忘,仍有其他原因。 本篇大半依据元稹之原文《会真记》,直至元稹薄情,弃却莺莺,自行捏造荒谬之借口时为止。元稹抛弃莺莺之时,以莺莺与历史上倾国倾城之美人相比,甚至竟与为害男人之妖孽并论。元稹尚厚颜称张友,闻张与莺莺绝交后,誉张为“善补过者”。元稹虽为名诗人,后且身居高官,以人品论,并不见重于世。 由元稹之诗歌及传记中若干故事,即可断定元稹实写自己。其他各证姑不论,而证明凿凿者,即元稹之姨母亦郑姓,与《会真记》中夫人同姓;元稹之姨母亦尝为乱兵所迫,而为姨甥所救,与《会真记》事正相同。例证之多,不胜枚举。 本篇故事中改编部分,咸据元稹诗篇,计下列数点: 一、《会真记》中有莺莺复张生信,文辞并茂,早已脍炙人口,却无张生致莺莺之信。文中只略称:“明年文战不胜,遂止于京,因贻书于崔,以广其意。”本篇取元稹《古决绝词》之意补足之。元稹竟尔怀疑莺莺之痴情,卑劣下流,以至于斯! 二、《会真记》中有莺莺约张生幽会之诗,却将元稹先赠莺莺之诗略而未录。本篇从元稹之古体诗中引用两首补足之。 三、本篇开始描写元稹回忆二十年前晓寺钟声一段,系据元稹《春晓》一诗中含义。 四、第一段中关于“似笑非笑”与香味之回忆,系采取元稹《莺莺诗》中“依稀似笑还非笑,仿佛闻香不是香”两句。 五、关于幽会之其他材料,系取自元稹寄与白乐天之《梦游春七十韵》,词中记梦娶魏氏女事。在《会真记》中,写莺莺娇羞克己,寡言笑,但明断实际。所言当属不诬。 元稹友人杨巨源,亦为唐代诗人,《会真记》中亦有之。 每逢元稹因公务路过蒲城,住在旅馆里,听见邻近寺院的钟声,尤其黎明时在床上听见,他都觉得又年轻了,又浪漫了,可是又觉得痛断了肝肠。他正是四十几岁年纪,是个世俗的有福气的丈夫,一个通俗的诗人,一个于宦海浮沉的大官。那么多年以前的一段情史,他本来应当能够忘记,不然的话,在幽静里回想回想也就可以了,可是他自己惊诧莫定。二十年已经过去了,黎明以前,寺院里钟声报晓,熟悉的韵调儿,仍然唤起他无限的忧伤,惹起一种深深幽隐的心情,这种情形,像自己的生活本身一样熟悉,有一种奇异的悲伤之感,一种生命的美感。即使他的生花妙笔,也只能将此种情味暗传一二而已。他躺在床上回忆:当时夜空幽暗,星光闪烁,自己惊喜的情形,馥郁的浓香,初恋中女郎的面庞,那似笑非笑的面庞。 元稹那时是个二十二岁的青年,正在上京赶考的途中。据他自己说,他向来没有迷恋过女人,也没跟什么女人有过亲密的关系。翩翩公子,多愁善感,白雪之音,未免曲高和寡。他的为人,并非轻松愉快,长于交际。朋友们一见就心神荡漾的那种女人,他看起来,却无动于衷。不过,他自己说,每逢遇到才色殊绝的,他便倾倒不能忘情。 在唐朝,举人都在考试几个月前,甚至半年以前,就启程上京,一路顺便游览山川名胜。他一路随意行来,到了陕西蒲城——蒲城在黄河转弯之处——看望一下同学杨巨源。杨巨源劝他住些日子,他就在蒲城住下。他俩常常漫步到城东的普救寺。普救寺距城大约有三里之遥,冬季山边开遍了梅花。天气虽然寒冷,倒也爽朗清新,明快宜人。在山坡一望,辽阔的黄河,对岸远处的太白山,尽收眼底。 他非常迷恋这个地方,跟寺院的住持商量好,在一间供香客住的客室里住下。这所普救寺,是五十年前武则天皇后所建,规模宏大,黄琉璃瓦殿顶,贴金的装修。春季香客最多,寺里可供一百多香客住宿。有较为简陋的房子,供给庄稼人跟他们的家眷住,另外有特别院落,精致格局的房子,专留给贵客居住。元稹挑了西北角上一间房子,颇为清雅。房子后面,树木高大,绿荫满庭,极其凉爽。前面一条走廊,走廊上开着一些六角形的窗子,可以窥见汪洋浩瀚的黄河和对岸的高山。屋子和家具虽然简单,却很舒适。他十分喜欢,何况还有随身带的一些诗集,陈列在案头。在此住些日子,颇觉惬意。 杨巨源跟他说:“挑选这个地方,真潇洒风流啊。” “什么风流啊?” “风、花、雪、月呀,这真是演出风流佳事的好地方啊。” “别胡说,我要寻欢取乐,早就到京都去了。在这儿住着是出家为僧,埋头读书,小住些日子而已。” 杨巨源知道他为人敏感固执,没再说什么。 元稹搬来还不到一天,他就发现紧接着寺院的西墙,有一所富家的别墅,别墅的后面有一个果园,从他的后窗子就看得见。果园里黑色的瓦房顶上,一株红杏的枝杈伸出了墙来。由那一片房顶,看出那所宅第里有好几个庭院。从仆人嘴里打听出来,原来这所宅地也是庙产,里面住的是一家姓崔的。父亲今已亡故,在世之时,是普救寺的一位大施主,也是方丈的好友,当年每逢愿离开城市些日子,就来这里住。父亲去世以后,全家就搬来居住,主要还是因为崔太太胆儿小,觉得在这儿住着还算平安。方丈允许崔家来住,一则因为两家的交情厚,二则因为这所别墅原是崔大人捐的一笔巨款修建的。 第三天夜里,元稹听见遥远的琴声,声调悦耳,凄楚而低沉。夜里万籁俱寂,在寺院之中听着,感人至深。 次日清晨,他忽想窥探究竟,于是在寺院外面环行了一周。看见那所别墅四面有墙围着,看不见什么里面的情形。有一条小溪在别墅前流过。有一座美丽的赤栏桥通到别墅的门口。门正关着。门上有两条白纸,斜十字儿贴着,已经破旧了,遮盖了门上红边,一看就是居丧的样子。另有一条小径,大约五十码长,通到寺院大门外的大路去。当时梅花盛开,芬芳扑鼻,一条水从花园里头流出来,穿过墙下的出口,泻入房子前面的小溪,潺潺有声,像孩子们嬉戏喧嚣。元稹不由得欣喜若狂,心里不断地思索——思索这样美丽的地方,思索居住此地的这个人家,思索昨夜听见的悠扬琴韵,以及那抚琴的、深居寡出的佳丽。回来的时候,他看出来那所别墅与他的庭院正是一墙之隔。 若不是他迁来的几天之后,有意料不到的事情发生,他也不会再特别注意这家素未谋面的邻居。过了十天,谣传城里闹了抢劫暴乱的事情。因为将军浑碱死后,趁将军举丧之际,乱兵大肆抢劫,抢劫商家,抢去民女。第二天早晨情况越发险恶,有的兵丁抢了城市之后,奔向河边来。左近的村庄里,满是些服装不整的散兵游勇。晌午以前,元稹正坐在藤椅上,两只脚放在桌子上,一册孟浩然的诗集放在怀里。他听见女人的声音,急促的脚步声在廊子下响过。他出去看一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他的屋子是在走廊的一头,走廊下有一个小门儿常常锁着,他以前居然没有留神过。那个小门儿现在打开了,一个中年妇人,大概有四十岁年纪,还有两个姑娘,一同在这个回廊上匆匆走过去,一直走向正殿。那个妇人穿戴得很阔气,在前头走,她的女儿有十七八岁,还有一个婢女一同在后头跟着。女儿穿着线条简单的暗蓝色的衣裳,头发下垂,用个梳子扣在后头。他相信她一定就是那抚琴的女子。这几个女人样子慌慌张张的,显然她们正在恐惧要大难临头了。 元稹一方面幸灾乐祸,又喜爱这个青春少女的姿态,于是赶紧跑上前去,在后头跟随着。和尚和仆人也都乱作一团。有一个妇人,她的丈夫为了保护女儿,为乱兵所杀,现在她正跟大家说这件事情的经过。这位崔府的小姐也站在旁边聚精会神地听,旁边有人看着,她却全不在意。她头上生着一团又黑又美的头发,颈项粉白,嘴特别小,娇小的长脸蛋儿。崔夫人非常焦急,显然是怕乱兵来崔府抢劫,因为人们都深信崔府是很富有的。方丈出来告诉她们,一旦有什么事故,他可以给她们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藏。乱兵只是存心抢劫,不敢糟蹋佛殿的。 崔小姐说:“妈,我不着急。我们一定要待在家里,不然逃出去留个空房子要遭抢劫的。从后门儿可以到佛殿,紧急时候再跑也来得及。”她说话的声音清脆,很镇静。早晨太阳的一道白光照在她尖直的鼻子和高出的额头上。如果硬要说美貌和智慧女人不得兼而有之的话,那么可以说崔小姐的鼻子和前额缺乏女人的柔媚。妈妈静听着她的忠告,好像很相信女儿的判断。 元稹年轻仗义,乐意帮助一个少女。他走到方丈跟前,眼睛一点儿也不看崔小姐,温文有礼地对方丈说:“对这几位女人,最好尽力预先设防,以免发生意外。”他说他有个朋友杨巨源,跟当地的武官交谊很厚,会愿意去求武官派兵来保卫。只要五六个佩刀带剑的兵士来守卫在别墅大门前就够了。 崔小姐向他闪着恳求的眼光说:“这个办法很好。”崔夫人向他请教姓名,他自行介绍了一下。 现在认识了崔家,他高兴万分,自己说立刻就去见杨巨源。那天傍晚,他带着六个兵回来,还带着武官自己签署的启事,晓谕乱兵不得擅进崔宅。当然一见身穿红衣的卫兵,那些想闯入崔宅的散兵游勇就自行止步了。 元稹见事已办成,非常欢喜,盼望赢得那位青春少女的嫣然一笑——他记得她在早晨曾以那种恳求的眼光看过他呢。他抱着满怀的热望,走进了一个陈设精雅的客厅,可是只有崔夫人出来相见。对他的不辞辛苦,热心帮助,崔夫人是千恩万谢的。他以为自己能够找到官方那么大的势力,在崔夫人心目中一定能提高自己的身价。可是不能瞥见崔小姐一眼,他垂头丧气地回了普救寺。 过了几天,地方的驻军开到,城里的秩序立刻恢复,六个卫兵也撤了回去。崔夫人在正厅宴请元稹,席上始终很拘泥。 夫人说:“谢谢先生帮忙,现在我叫全家都出来向先生正式见礼。” 她把年约十二岁的一个男孩子叫出来,他名叫欢郎,叫他向“大哥”元稹行礼。 崔夫人喜笑颜开,她说:“我就这么一个儿子。”接着又叫:“莺莺,出来向先生道谢,先生救了咱们全家的性命。” 过了半天,莺莺还没有出来。元稹以为她一定是很害羞,因为这是正式的见面,大家之女是不惯和陌生的男人同席的。崔夫人不耐烦了,又叫:“我叫你出来。元先生救了你的命,救了我的命。现在还拘什么俗礼?” 小姐最后出来了,向元稹行礼,又含羞,又骄傲。穿一件朴素的紧身衣裳,淡抹轻描,齐齐楚楚,她安安静静地坐在母亲的身旁。他觉得获见佳丽,欣幸万分。 按照习俗礼貌,他向崔夫人说:“小姐芳龄几何?” “她就是现今皇帝年间生的,是甲子年,今年十七岁。” 虽然不过是家宴,也只有元稹是客人,可是小姐仍然因为有年轻的男人在座,总是过于拘束。全席由始至终,小姐规规矩矩,只是淡淡的。他几次想把话头引转,闲话家常,谈崔大人当年的事情,说欢郎读书的情形,都引不起小姐的话来。平常的姑娘,即使最贤德、最不苟言笑的,在一个年轻男子的面前也会有异样,看来有点儿不同,她的脸上的神情和举止动作也会显出来的。可是这位迷人的姑娘简直是超乎寻常,像个深不可测的仙女,像个神仙国里的公主,红尘里的爱情她是一丝不惹的。难道真个冷若冰霜吗?元稹不信。那么是外表冷淡,内心热情吗?或是世代书香的人家,管教严格,养成了过分缄默寡言的习惯吗? 进膳的时候,他听说夫人娘家姓郑,和他祖母同姓,因为同姓,夫人当算他的姨母。夫人显然很高兴发现这门子亲戚,敬了姨甥一杯酒。 这时候,小姐的脸上才松开了一点儿,略微有一丝的微笑。元稹对崔小姐这一副态度,又怄气,又迷恋。他向来还没有遇见过那么骄傲,那么寡言笑,那么难于接近的姑娘。他越抑制感情,越不禁心魂荡漾。非得此佳丽,心有不甘。 他找各种借口去拜访崔家。先是回拜,然后是找欢郎闲说话。他总想法儿让人知道他在崔家。莺莺一定看见了他,因为这样富家的小姐,一定会常从雕花的隔扇背后向前面偷听偷看的。可是崔小姐害羞得像一只小鹿,正如同在猛兽要接近她的时候一样。有一回,暮色苍茫的时候,元稹看见她和欢郎在后花园里玩耍,小姐一看见他,就箭似的跑了。元稹喊:“莺莺,莺莺,跑得好快呀!这个黄莺儿!” 有一天,他在由崔家通到外面大门的小径上碰见了崔小姐的丫鬟红娘。红娘性格简捷直爽,自有一种俏丽动人的风韵,为人聪明解事。他乘机问候小姐,自己飞红了脸,红娘狡黠地笑了一下。 “告诉我,你们小姐订婚了没有?” “没有。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们是姨兄妹,我对她愿意多知道点儿。你知道我们俩已经由夫人介绍过了,可是,我总没有机会跟她说说话,要能跟小姐说说话该多么好哇!” 红娘不言语,只是看着他。 “告诉我,她为什么只是躲着我呢?” “我怎么会知道?” 元稹最后说:“这位小姐真难得,斯文雅气,规矩大方,真令人敬慕。” “噢,我明白了,你为什么不跟老夫人说一下你要见她呢?” “你不知道,跟老夫人在一块儿,她简直一言不发。能找个机会,我单独见她一下吗?我自从见了小姐以来,一直不能忘怀。”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红娘说完,捂着嘴笑着跑了。 元稹在后头喊:“红娘,红娘!”等红娘一站住,他说,“红娘姐,我求你,你得要帮帮我呀!” 红娘目不转睛地看着他,显得蛮同情的样子:“这话我可不敢跟小姐说,她向来没跟年轻男人说过话。元先生,你是一位读书人,对崔家也帮过忙,你这个人很不错,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吧。小姐读书作诗,常常坐在书前头出神。你可以写首诗给她,我想,要打动她的心,只有这么一个办法。我给你出这个高明主意,你得向我道谢呀。”红娘说着向他秋波那么一转。 第二天,他教红娘送去了两首诗: 春来频到宋家东, 垂袖开怀待好风。 莺藏柳暗无人语, 唯有墙花满树红。 深院无人草树光, 娇莺不语趁阴藏。 等闲弄水流花片, 流出门前赚阮郎。 当天傍晚,红娘送来莺莺一首诗,题曰《明月三五夜》: 待月西厢下,迎风户半开。 拂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 这正是二月十四,元稹大喜。这明明是幽期密约。相约在夜里见,尤其令他喜出望外。 十六晚上,他照诗句的暗示,由杏树爬上墙去,往花园里张望,看见西厢房的门果然敞着。他爬下墙去,进了屋子。 红娘正在床上睡觉,他把红娘叫醒。红娘大惊说:“你上这儿来干什么?你要干什么?” 元稹说:“她让我来的。麻烦红娘去告诉她,说我来了。” 红娘一会儿回来,对元稹低声说:“她来了。” 元稹等了十分钟,焦灼不安。莺莺果然来了,脸上又惊奇,又烦乱,深而黑的眼睛,蕴藏着无限神秘。过了羞涩的一刹那,她很不自然地说:“元先生,我请你来,就因为你想见见我。你保护了我母亲,我们一家人都很感激,愿向你亲自道谢。我们是姨兄妹,当然很好。你干什么教红娘送给我那两首情诗,真是想不到的事。我不能,也不肯把这件事情教母亲知道,那么一来,好像对你不起。我想亲自见你一下,说给你,以后不要再这样。”莺莺很不安地说完,好像背诵台词一样。 元稹惊慌失措。他说:“可是,崔小姐,我只是要跟你说话。因为你送来了诗,我今儿晚上才来的。” 莺莺很果断地说:“不错,我请你来的。我冒险约你相见,我高兴这么做。可是你要以为我约会你,是为了什么非礼的事,那你就想错了。” 在感情抑制之下,她的声音都有点儿颤动。说完,转身匆匆去了。 元稹又失望,又羞愧,非常气愤。这件事他简直没办法相信,不能明白。为什么她写那首显然是诱惑的诗?为什么不叫红娘送一个直截了当的回信?还不辞麻烦,亲自来教训一顿?也许最后一刹那变了主意,下一步的事情不敢做了?女人的心意真不可捉摸!他简直不了解女人。现在莺莺越发像一个铁石心肠的公主。因为觉得莺莺分明是跟他开玩笑,爱情一变而成了仇恨。 两夜以后,他睡在床上,忽然觉得黑暗里有人推他。他起来点盏灯一看,红娘正在他跟前站着。 “起来吧,她来了。”红娘低声说完就走了。 元稹坐在床上,揉揉眼睛,不觉得怎么清醒,赶快披上一件袍子,坐着等待。 一会儿,红娘把小姐带了进来,莺莺的脸上又羞又愧,恍惚不定。仿佛不能自持,几乎全身都倚在红娘身上,她的骄傲,充满尊严的自制,都一扫无余了。她不道歉,也不解释什么。头发松垂在肩上。她那深而黑的眼睛瞅着他,似乎情不自禁。话是用不着说了。 他的心扑通扑通地跳。今天晚上,她忽然情愿到书斋来,跟前天晚上一副冷冰冰的面孔,一大顿的斥责,真是大不相同。元稹一见心爱的崔小姐,一腔怒火立刻消散了。 红娘已经带来了枕头,很快地放在床上就走了。莺莺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吹灭了灯,默默地一言不发。他走近她,觉得无限温暖,两只胳膊把莺莺抱起来。莺莺的双唇立刻找到了元稹的。元稹觉得她全身颤动,吸气紧促。她还是不言不语,自然地,软软地,躺在了床上,仿佛两腿不胜娇躯之重似的。 转眼间,已听见寺院的钟声。曙光熹微,红娘已经来催小姐离去。莺莺起来,在灰暗的晨光里穿好衣裳,草草整就云鬟,跟着红娘走了,脸上无限的慵倦。门也悄悄地关上了。一整夜,莺莺一语不发,元稹始终一个人说话。他每一表示爱慕之忱,莺莺只是叹息,温暖湿润的双唇紧紧地吻着他而已。 他突然坐了起来,心里纳闷这一夜是不是一场春梦。可是屋里分明浓香未散,胭脂红印在毛巾上。不错,是真的。这个妙不可测的小姐,原先显得那么超然,那么冷淡,而今居然一发难制,热情似火。是热情呢?还是爱情呢?来找元稹,她是毫不羞惭的。记得以前,她是那么斩钉截铁地跟元稹说:“你要以为我约会你,是为了什么非礼的事,那你就想错了。”那话是什么意思呢?不过,现在既然来了,那话也就没有什么意思了。元稹还想不到会有这种事情呢。 元稹从来没有享受过这种艳福,他简直到了另一种天地,美满幸福,如梦如幻。他一点钟一点钟地挨到夜晚。莺莺像光辉耀目的珠子,像温暖鲜艳的宝玉,她来了,就满室生春,书斋立刻变成天堂。当天夜里,她并没表示第二夜还来。 若说莺莺在热情奔放之下,才决定来会元稹的,这话当然可信。若说第一夜之后,她要点儿工夫想一想这件荒唐事,也无不可。元稹不再推测女人的心理,只是一夜一夜地等候,热情澎湃,渴望仙国公主再度降临。这幽会的中断是不是又是因女人的心变幻莫测呢?难道她来那么一次,只是要满足一时的好奇、一时的欲望吗? 每天夜里,他独自一个人在屋里坐着。他曾买了盘香,准备等莺莺小姐来。他望着寒灰静静地落在香炉里,自己只好借着阅读轻松的传奇,极力让自己忘记,不要存心等待,小姐的芳踪的确太渺茫了。他实在读不下什么正经的书,这样只是要静悄悄地坐着,细听外面的脚步声,听轻轻的门声戛然开启而已。他曾经一次偷偷地出去,像个贼一样去偷摸走廊尽头的门。门锁得牢牢的,一丝也推不动。 最初几天,他故意避免到崔府去。因为已经和莺莺幽会过,总以尽量少去为好。第三天以后,他忍耐不住,去拜见夫人一次。夫人热情如常,留他吃午饭。莺莺也同桌吃饭,脸上也严正如常,没有显出一点儿他俩已经有了暖昧的事情。元稹期望一个暗示,可是崔小姐丝毫不露形迹。他向崔小姐正目而视的时候,她的眼睛一眨也不眨。元稹料想,必是夫人已经起了疑心,所以莺莺才格外谨慎。她的静默必有道理。 一天晚上,已经半夜了,好像应了他的祈求一样。听见门声戛然一响,他赶紧去开,一看,红娘正站在门口。她告诉元稹,小姐已经弄了一把钥匙开那个锁,他们可以在西厢房相会。她已经设法弄好,使那个锁好像根本没动一样,他一推就会开,穿过一段走廊,就可以到西厢。元稹虽然恍恍惚惚,对莺莺这大胆而细心的设计,却记得清清楚楚。 此后,莺莺每隔一夜,就在西厢房和元稹幽会,只要能分身就来,每逢不能来赴约,就叫红娘送个信儿来。来的时候,几乎是半夜以后,天明以前回去。 元稹快乐非常,如梦如痴。莺莺对他推诚相待,无话不说,爱得火热。二人海誓山盟,要相爱终身。没想到她那么娇小的身躯,会有那么深厚的爱情,真令人难以相信。莺莺智慧早熟,元稹当时的事情和将来的计划,她都很关心。两个人在黑暗之中,躺在床上,低声细语,虽然元稹时时警醒,觉得有被人发觉的危险。对于他们两个人的事情,莺莺从来没有过后悔的表示。她对元稹的爱,元稹每问到她,她唯一的说明就是热情的吻和喁喁的私语:“我情不自禁,我太爱你了。” 有一次元稹问她:“夫人要知道了怎么办?” 莺莺微笑说:“那就叫你做她的姑爷就是啦。”她的情感和脑力,同样坚定。 元稹说:“到了时候,我自己去跟夫人说。”莺莺并不再追问。 离别的时候到了。元稹告诉莺莺,他要进京去赶考。莺莺并不吃惊,只是镇定地说:“要非走不可,就走吧。京城离此不远,几天就到。夏天你可以回来。”话说得那么坚定。 离别的前夜,元稹充分地准备了一夜照常的幽会,可是莺莺因故未到。 夏末,元稹回来看了一次,只是小住了几天,那正是秋季考试以前。夫人并不显得知道他们的事情,对他热诚如前,请他在家里住。大概打算把女儿嫁给他吧。 元稹在白天和莺莺相见,这样他倒很高兴,欢天喜地地过了一个星期。莺莺在他面前,已经没有以前的羞涩态度。有时候他看见莺莺跟欢郎一块儿玩耍,用草叶做成小船儿,在后花园小溪里漂放。他想到他俩秘密地相爱,神不知鬼不觉的,不由得暗自得意。 元稹的高兴瞒不过杨巨源,杨巨源来到崔府看元稹。不用说,情形他一看就明白了。 杨巨源问他:“怎么回事啊?微之。”(元稹,号微之。)元稹微微地笑。 夫人也看出来了。元稹走的前一天,夫人向莺莺问起元稹来,莺莺十拿九稳地说:“他会回来的。他现在得去赶考。” 那天晚上,有个机会,他们两个人单独在一块儿。元稹愁容惨淡,在莺莺身边唉声叹气,元稹对莺莺的爱她是深信不疑的。她的性格还有另一方面。虽然在元稹的怀抱里,而且分别在即,她的头脑清楚,不作一般的儿女态,不说无谓的话,只是对元稹泰然说:“不要像永别的样子,我一定会等你回来的。” 夫人设宴给元稹饯行。饭后,元稹请莺莺给他弹琴。以前有一次,他偶尔听见莺莺一个人独自弹琴,后来莺莺发现元稹听琴,她就终止弹奏,虽然元稹恳求再三,她也没继续再弹。今天晚上,她答应了。她在琴前俯首而坐,头发低垂,缓缓地奏着凄凉的调子,奏了一曲《霓裳羽衣曲》。元稹静坐着,听得恍恍惚惚,三魂六魄都被弹琴的美人和幽雅的琴韵摄去了。莺莺突然间情不自禁,放下琴跑到后堂去了。母亲叫她,她始终没再出来。 这一对情人又见了一次。元稹没有考中,也许是没脸回来求婚,可是莺莺还是等着他。其实元稹也没有什么不能回来看她一次的道理。最初还给莺莺写信来,后来信越来越稀。京都不过几天的路程,可是莺莺总找得出他迟迟不归的理由,始终不失望。 这一段时间,杨巨源常常去看莺莺和夫人。夫人跟他说起元稹来。因为他比元稹岁数大些,又已经成家。夫人把元稹来的信给他看。他一看,知道其中出了差错。他想元稹在京都一定另有一种勾当,因为长安有的是追欢寻乐的地方。他给元稹写去了一封信,谁知回信反更添了他的忧虑。莺莺劝夫人对这件事应当尽量往好处想,并且劝夫人放心,元稹一定是躲避着等下年秋季考试,考试后肯定会回来。 转眼春天已到,夏天又近了。一天,莺莺接到了元稹的一首诗,语意模棱含糊。也许是说往日的幸福和对莺莺的怀念,可是字里行间的意思是很明白的,分明是一首诀别诗。他寄给莺莺一些礼品,并道及久别的痛苦,将他俩比作天上的牛郎织女,一年一度在银河上相见。他又接着说:“唉!长久分别之后,谁知道银河彼岸会发生什么事情呢!我的前途渺茫难测,一如天上的浮云,我怎么知道你会始终洁白如雪?桃花春天盛放,谁能禁止爱花的人攀折呢?我首先承蒙小姐厚爱,欣幸万分,可是究竟哪个有福气的人能获得这件宝贝呢?唉!再等待一年,漫长的一年,这一年该是多么长啊!与其苦苦无尽期地等待,还莫如就此分别的好呢!” 仔细读来,诗里的含义简直是荒谬万分,完全是对女方品格无理的污辱。杨巨源看着莺莺手拿着这封信,眼皮发肿。他想元稹一定是头脑错乱,不然就是一心想摆脱这件事情。他若是真心爱莺莺,什么能叫他不回来呢?他无须把自己犯的罪,故意归于莺莺。杨巨源打定主意,他说:“为了这件事,我要上长安去一趟。我去找他,小姐若有信,我愿给你带去。” 莺莺看了看他,从容不迫地说:“杨先生真要去吗?”话说得毫不动情,真出乎杨巨源的意料。“不要为我担心,我很好。”她又说,“告诉他,我很好。” 杨巨源回去收拾行李,真是为了崔小姐,他要往长安走一趟。他很想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情,并且劝一下元稹。元稹是个正人君子的话,他应当娶莺莺,虽然莺莺并不一定要嫁给他。如果办得到,他想把元稹叫回来。 过了三天,他向长安出发了。他带了莺莺的一封信,信交给了元稹。信写得真诚妥切,为自己辩护得庄严得体。 捧览来问,抚爱过深,儿女之情,悲喜交集。兼惠花胜一合,口脂五寸,致耀首膏唇之饰。虽荷殊恩,谁复为容?睹物增怀,但积悲叹耳。伏承使于京中就业,进修之道,固在便安。但恨僻陋之人,永以遐弃。命也如此,知复何言!自去秋以来,尝忽忽如有所失;于喧哗之下,或勉为语笑,闲宵自处,无不泪零。乃至梦寐之间,亦多感咽离忧之思。绸缪缱绻,暂若寻常,幽会未终,惊魂已断。虽半衾如暖,而思之甚遥。 一昨拜辞,倏逾旧岁。长安行乐之地,触绪牵情,何幸不忘幽微,眷念无。鄙薄之志,无以奉酬。至于始终之盟,则固不忒。鄙昔中表相因,或同宴处。婢仆见诱,遂致私诚。儿女之心,不能自固。君子有援琴之挑,鄙人无投梭之拒。及荐枕席,义盛意深。愚陋之情,永谓终托。岂期既见君子,而不能定情。致有自献之羞,不复明侍巾帻。没身永恨,含叹何言!倘仁人用心,俯遂幽眇。虽死之日,犹生之年。如或达士略情,舍小从大,以先配为丑行,以要盟为可欺,则当骨化形销,丹诚不泯,因风委露,犹托清尘。存没之诚,言尽于此。临纸呜咽,情不能申。千万珍重,珍重千万。 玉环一枚,是儿婴年所弄,寄充君子下体所佩。玉取其坚润不渝,环取其终始不绝。兼乱丝一绚,文竹茶碾子一枚。此数物不足见珍。意者欲君子如玉之真,弊志如环不解。泪痕在竹,愁绪萦丝,因物达情,永以为好耳。心迩身遐,拜会无期,幽愤所钟,千里神合。千万珍重!春风多厉,强饭为嘉。慎言自保,无以鄙为深念。 元稹读着信,脸色由红变白,杨巨源在旁边看着。停了一下,杨巨源问他:“为什么不回去看看她呢?” 元稹张口结舌,借口说自己得读书,心情又很恶劣。杨巨源完全明白了,于是告诉他说:“你这样,可对不起她呀!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现在还不能成家,我得先求功名。不错,我跟她有了暧昧的事情。不过,一个人不应当为年轻时的一件荒唐事耽误了前途。” “那叫年轻时的荒唐事?” “不错。一个年轻人做了不应当做的事,最好的办法不就是住手吗?” 杨巨源生了气,他说:“在你看来这算件荒唐事,可是给你写信的那个女人怎么办呢?” 元稹的脸上显得很狼狈。他说:“一个年轻人当然容易犯过错,当然不应当把大好光阴耗在女人身上,一个年轻人应当……” “微之,你要是已经变了心,用不着来这套虚伪的大道理。我告诉你,我觉得你是个满嘴讲道德而实际上最自私的人。你这样的人,我还没有见过第二个!” 杨巨源深信元稹对他如此不诚实,一定另有原因。他在长安待了有十几天,打听元稹的行径。原来他又和一个富家之女魏小姐勾搭上了。憎恶之下,杨巨源径直回到蒲城。 他怎么把这种情形告诉莺莺呢?真让他为难,恐怕大伤她的心,他告诉了夫人。 莺莺看见了他说:“杨先生给我带了信来没有?” 杨巨源一句话也没说上来。实话不能说,正想找别的话说,他看见莺莺的脸色变了。那一刹那,他看见她深而黑的眼睛闪着智慧的光芒,像一个不单了解自己的处境,而且了解人生和宇宙的女人一样;也像一个不是被一个情人遗弃过,而是被十个男人遗弃过的女人一样,眼睛里怒火如焚。杨巨源不由得低垂下眼皮,最后说: “他原先给你的那首诗,本就是一首绝爱诗啊!” 莺莺在那儿一动不动,一语不发,足足站了五分钟。杨巨源恐怕她会昏过去,可是她很高傲很坚强地说了一句:“就这样好了。”她突然转身走了,刚一走到里屋门口,杨巨源听见她凄厉的笑声,夫人赶紧去看她。杨巨源听见她在屋里直笑了五六分钟。 杨巨源很担心。第二天他听夫人说了莺莺的情况,他才放了心。莺莺很好,她一直高傲沉默,好像一个女王一阵猛烈的情绪过去之后一样。她答应嫁给夫人的内侄郑恒,他已经向夫人求这门子亲事很久了。第二年春天,莺莺和郑恒举行了婚礼。 有一天,元稹来到郑家,以一个远房表兄的身份求见莺莺。莺莺不肯见他。可是元稹要辞去的时候,莺莺从围屏后头走了出来。 “你来讨什么厌?我原先等你,你不回来。我们之间,现在没有什么可说的了。事情我早已忘记,你也应当忘记。给我滚!” 元稹一句话也没说就走了。莺莺昏过去,倒在地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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