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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格勒霍林之行字母袖扣谋杀案 作者:苏菲·汉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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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指示,周一一大早我就动身前往格勒霍林。这里给我的印象和曾经到过的很多英国村子一样,对这里的描述也就仅此而已了。我想,城市之间的差异肯定多于乡村,所以城市才有更多话题。单就伦敦的复杂程度我就可以做一番详细的介绍。也许我只是不太适应格勒霍林这样的地方,超出了我的原则——如果我有原则的话。这一点我倒不是太确定。 我计划住在王首旅馆,他们都告诉我那儿很容易找,可我没找到。幸好一个脸上长满雀斑、胳膊下面夹着卷报纸的戴眼镜的先生帮了我。他突然出现在我身后,吓了我一跳。他问我:“迷路了吗?” “我想是的。我想去王首旅馆。” “啊!”他咧开嘴笑了,“猜到了,看你拿着行李箱和这么多东西。你不是本地人吧?从街上看,王首旅馆就像一座普通的房子,所以你没看出来。沿着这条小巷过去,看见了吗?走下去,右转,你就会看到旅馆的牌子和入口处。” 我向他道了谢,正准备按他说的往前走,突然他又喊住我。“你从哪儿来?” 我告诉了他,他又对我说:“我从没去过伦敦。是什么风把你吹到我们这儿的?” “工作,”我说,“是这样,我不想表现得无理,但我想先安顿好。可以晚点再找你聊天。” “哦,那我就不耽误你了。”他说,“你是做什么工作的?呀,我怎么又开始问你问题了。以后再聊吧。”说完他向我挥了挥手,沿街走了。 我再次朝王首旅馆走去,而他又在我身后大喊:“沿小道走,然后右转。”边说边快活地挥手。 他在尽量表现得友好,尽量帮助我,我真该感谢他。通常情况下我确实会这么做,然而…… 我必须承认,我不喜欢乡下。来这儿之前我没告诉波洛,但在来的火车上,我不停地在心里这样说,直到在那个可爱的小车站下车。我一点也不喜欢脚下的这条迷人的小径,拐来拐去的简直就是字母“S”形,路两边全是小屋子,看起来完全不适合人居住,更适合古老的森林怪物。 我也不喜欢站在大街上被陌生人问些唐突的问题,这样说显得我很虚伪,因为我到格勒霍林就是来质问陌生人的。 那位带眼镜的男人走远了,除了偶尔有几声鸟叫,我只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声。房屋后方是大片的空地和远处的山丘,结合寂静的气氛,让我突然有种孤独感。当然,城市也会让人感到孤单。在伦敦,你看着那些人在身边来来去去,却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每个人看起来都和你很亲近,但又都很神秘。在乡村情况相同,唯一的不同是可能每个人想的事都一样。 王首旅馆的老板叫维克多·米金,五十多岁,头上长着稀稀疏疏的白头发,脑袋两边的耳朵略微泛红。他似乎很想聊聊伦敦。他说:“卡其普尔先生,你是在伦敦出生的吗?请原谅我这么鲁莽。那里有多少人?人口规模有多大?脏不脏?我姑姑曾去过一次,回来说那儿很脏。但我依旧想去一次。我从未对她说过这些,我们曾大吵过一架。哦,愿她安息!伦敦人都有车吗?” 幸运的是,他连珠炮似的提问让我连回答的机会都没有。不过,当他问起真正感兴趣的问题时,我就逃不掉了。“你为什么来格勒霍林,卡其普尔先生?我看不出这儿会有什么事情值得你关心。” 说完,他停了下来,我不得不回答:“我是一名警察,从苏格兰场来。” “警察?”他仍旧笑着,但看我的眼神变了:冷酷、锐利、蔑视,像在揣摩我,想找出对我不利的地方。“警察,”他又说了一遍,更像是自言自语,“警察为什么来这儿?还是从伦敦来的警察。”他看起来不像是在问我,所以我就没搭腔。 他提着我的行李,沿着弯曲的木梯往上走。中途停下三次,回头打量我,没什么明显的原因。 我愉快地发现,与布兰奇·昂斯沃思家那间满满当当、全是流苏的奢华房间不同,米金给我安排的房间装饰简单,略显空荡。谢天谢地,他没有为我准备一个包着针织外罩的热水瓶放在床上。我受不了那些东西,光是看到就烦。我认为,在任何一张床上,最温暖的都应该是人。 米金还向我简单介绍了一下我肯定不会忽略的摆设,比如床、木制衣柜什么的。我尽量表现得既吃惊又高兴。出于反正以后还是要告诉他我来格勒霍林的目的的考虑,我对他坦白了此行的原因,希望这样可以满足他的好奇心,让他以后不再用审视的眼神看我。我告诉了他布劳克斯汉酒店的谋杀案。 听我讲故事的时候,他的嘴巴不停地扭曲着,像在极力克制自己不要笑出来,但也有可能我猜错了。“你说是,谋杀?在伦敦的一家豪华酒店?更重要的是!西佩尔夫人和格兰斯贝瑞小姐被杀了?还有尼格斯先生?” “你认识他们吗?”说着我脱下外套,挂在衣柜里。 “哦,是的,我认识他们。” “我想,他们不是你的朋友吧?” “不是朋友,也不是仇人。”米金说,“如果你经营着一家旅馆,这是最好的处世方式,朋友和仇人只会给你带来麻烦。看起来西佩尔夫人和格兰斯贝瑞小姐就遇到麻烦了,还有尼格斯先生。” 我听出他话里有话,有一种奇怪的强调语气,是什么意思呢?他是在期待着什么吗? “抱歉,米金先生,但是……听到他们三人被杀的消息你很高兴吗?还是我想多了?” “是的,卡其普尔先生,确实是你想多了。”他马上坚定地否定了。 我们俩对视了一会儿,我发现他的眼里充满怀疑,不带一丝情感。 “我不过是对你讲的故事感兴趣罢了,”米金说,“我对每一个客人讲的故事都感兴趣。经营旅馆的人会这样也很正常。不过真想不到啊——谋杀!” 我把脸转向一边,坚定地说:“谢谢你带我来房间,这帮我了很多。” “我想你有很多问题想问我吧?我从一九一一年开始经营王首旅馆,我是最佳人选。” “哦,当然。但我想先整理一下行李,吃个饭,休息休息。”我并不指望能和这个人深聊,但恐怕避免不了,“米金先生,还有一件事,很重要。能不能请你不要我把刚才说过的话外传,非常感谢。” “是秘密吗?” “不,不是。只是我想亲口说出来。” “你准备去询问他们,对吗?但格勒霍林没人能向你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我不相信,”我说,“你刚才不就提出想和我谈谈吗?” 米金摇了摇头说:“我可不记得我这么说过,卡其普尔先生。我只是说你肯定想问我问题,但没说我会回答。这么说吧……”他伸出瘦骨嶙峋、关节肿大的食指,指着我说,“如果你是在伦敦的某家豪华酒店里发现了三具尸体,并自以为是伦敦来的警察,那么,你还是回伦敦去问问题吧,别来这儿问。” “你是在暗示我离开吗,米金先生?” “不。怎么安排行程完全是你自己的事。只要你愿意留下,这里就欢迎你,这不关我的事。”他扔下这么一句就转身走了。 我不解地摇了摇头。如今的这个维克多·米金和我刚走进王首旅馆时的他完全不一样了。他那么热情地迎接我,开心地畅谈伦敦和他那位意见不和的姑姑。 我坐到床上,立马又站了起来,想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除了王首旅馆,要是格勒霍林还有别的去处就好了。 我把几分钟前刚脱下来的外套又重新穿上,锁好房门,往楼下走。维克多·米金正在吧台后面擦啤酒杯,看见我进来,他点头表示了一下。 角落里的桌子上摆满了杯子,有空的,也有装满酒的。桌边坐着两个男人,都在努力把自己灌醉。两个人都摇摇晃晃的,但又维持着完美的平衡。其中一位是个老者,像个土地爷,脸上的白胡子让人联想到圣诞老人。另一位体格健壮、方下巴,看起来最多二十岁。他想对老人说些什么,但酒喝得太多,嘴巴不听使唤了,完全不知道在说什么。幸好,他的酒友也不在状态。这种情况正适合说些莫名其妙的废话,而不是进行机智的对谈。 看到这个年轻人,我突然觉得有些不安,他怎么变得如此颓废?如果不改掉坏习惯,他这张脸恐怕会永远如此。 “你想来一杯吗,卡其普尔先生?”米金问。 “晚点吧,谢谢。我先活动活动这双老腿。”我温和地笑着说。对不喜欢的或不信任的人,我会尽可能表现得愉快。这一招不一定总是管用,但偶尔也能得到友善的回应。 那位喝得醉醺醺的年轻人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好像突然生气了,我只听到他说了一声“不”,剩下的都没听清。他跌跌撞撞地从我身边走过,走向大街。这时那位老者慢慢地抬起胳膊——这个动作花了他将近十秒钟的时间——指着我说:“你。” 我到格勒霍林还不到一小时,已经有两个人粗鲁地用手指着我的脸了。也许这是这里的村民表示欢迎的手势,虽然我不太相信。我说:“您是在叫我吗?” 圣诞老人说了些话,我感觉他的意思是:“是,说的就是你,老弟,过来坐这儿,坐到这把椅子上,挨着我坐。坐在刚才那个游手好闲的家伙坐的地方,过来。” 正常情况下,这种不断重复的说话方式肯定会让我恼火,但鉴于眼下我要猜想他的意思,不断重复反而帮了我。 “其实,我想到村子里走走……”我勉强开口,老人却完全不理,认定我不会拒绝。 “以后有的是时间!”他喊道,“现在,过来坐这儿,咱们聊聊。”令我惊讶的是,他唱了起来: 过来,坐下, 过来,坐下, 伦敦来的警察先生。 我看向米金,他则盯着啤酒杯。怒气给了我勇气,我对他说:“我记得就在十分钟前,我刚嘱咐你不要向任何人透露我的事情。” “我一个字也没说。”他说话时都没正眼看我一下。 “米金先生,要不是你说的,这位先生怎么会知道我是从伦敦来的警察呢?这个村里没人知道我是谁。” “你不要这么快下结论,卡其普尔先生。这对你没好处。我没有对别人说过关于你的事,一个字都没说。” 他在撒谎。他知道我知道了,但他不在乎。 我认输了,走过去和土地爷老人家一起坐在旅馆的角落里。老人四周的昏暗灯光照着啤酒花和一些铜器,我突然觉得他像一个奇怪的白发怪物,躲藏在一个奇怪的巢里。 他聊起来,就像我们已经聊了很久似的。“……就知道游手好闲,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他父母就是这样的人,没读过书,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他也这样。更别说拉丁语了!你看看他,都二十岁了。我二十岁的时候——啊,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岁月无情啊!我年轻的时候总是竭尽全力,有的人却不懂珍惜,肆意挥霍上帝的恩赐。他们不知道每一个人都能成功,成败就在一夕之间,因此不知道努力去争取。” “拉丁语,呃?”我只能这样回应。成功?能避免一次屈辱性的失败我就会觉得万幸了。若不看他那深紫色的蒜头鼻和被酒浸湿了的山羊胡,我会觉得老人的声音中透着一丝优越感。要不是被酒意摧残,他说话的声音或许很好听,我觉得。 “那么,您取得过成功吗?”我问他。 “我努力了,而且出乎意料地成功了。” “真的?” “啊,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光做梦是不会有回报的,而且最伟大的梦想永远无法实现。我年轻的时候也不理解,但我很高兴那时不理解这些。”他叹了口气,“你呢,小伙子?你最大的成功是什么?是破了哈里特·西佩尔、艾达·格兰斯贝瑞和理查德·尼格斯的案子吗?” 他说话的口气就好像不值得把这个案子设为目标似的。 “我不认识尼格斯,就见过一两次。”他继续说,“我刚到这个村子后不久他就离开了。来了一个,走了一个;为同一件事而来,为同一件事而走;都带着沉重的心情来。” “为了什么事?” 只见这位土地爷一扬手,把一大杯艾尔啤酒咕嘟一下子全倒进喉咙里去了,接着他说:“她一直没缓过来!” “谁?从什么缓过来?你是说理查德·尼格斯离开格勒霍林后,艾达·格兰斯贝瑞就再也没缓过来吗?” “失去了丈夫。他们这么说的。哈里特·西佩尔。他们说,正是因为年纪轻轻就失去了丈夫,她才会变成那样的。我觉得这个借口太牵强了。他死的时候,还没刚才坐在你这个位置的那个年轻人岁数大呢。太年轻了。他们前途无量啊。” “您刚才说‘她才会变成那样’是什么意思?先生,呃……能解释一下吗?” “什么,老弟?哦,是的。光做梦不会有回报,无论男女。我很高兴时间让我变老,时间也让我悟出了这个道理。” “抱歉,看我理解的对不对。”我说,希望他别跑题,“您是说,哈里特·西佩尔年纪轻轻就失去了丈夫,守了寡,因此她变得……怎样了呢?” 老人竟然哭了起来,吓了我一跳。“她为什么一定要到这儿来?她本该有丈夫、有孩子、有一个自己的家,过着幸福的生活。” “谁应该拥有这些?”我急切地问,“是哈里特·西佩尔吗?” “要不是她撒了个不可原谅的谎……那是一切的祸根。”突然,像有个隐形人问了他另一个问题似的,老人皱了皱眉头,说,“不,不。哈里特·西佩尔的先夫叫乔治,很年轻就死了,一种可怕的疾病。死时和那个孩子差不多大,就是刚才坐在这儿的那个游手好闲的家伙。斯图克里。” “那个游手好闲的家伙叫斯图克里?” “不,老弟,我叫斯图克里,沃尔特·斯图克里。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老人用手指梳理着他的山羊胡说,“她把生命都奉献给了他。哦,我知道为什么,我一直知道为什么。他很富有,不管他有什么罪。她愿意为他付出一切。” “为……刚才坐在这儿的那个年轻人吗?”不,不可能,那个游手好闲的年轻人不像是个有钱人啊。 我心想,幸亏波洛没参与这个对话,否则,沃尔特·斯图克里这番含糊不清、杂乱无章的表述肯定会让他抓狂。 “不,不是他。他才二十岁。” “嗯,您刚说过。” “没必要把生命献给这么个没用的酒鬼。” “我同意,但是——” “她不可能喜欢上一个孩子的,特别是曾与一个富有的男人相恋。因此,她把他抛弃了。” 我想起了布劳克斯汉酒店服务员拉法尔·波巴克说过的话,心里突然有了个想法,于是又问他:“她比他大很多吗?” “谁?”斯图克里看起来很疑惑。 “您说的这位女士。她多大?” “差不多比你大十岁。大概四十二或四十三岁。” “我明白了。”他把我的年龄猜得很准,这让我大受震动。如果可以,我日后一定能从他这儿打听到更多相关联的信息。 我又回到之前混乱的话题,问他:“所以,您说的那位女士,比刚才坐在这儿的那个游手好闲的家伙大吗?” 斯图克里又皱了皱眉头说:“为什么这么问,老弟?她比他大了二十多岁!你们警察总爱问些奇怪的问题。” 一个老女人和一个年轻男人:正是哈里特·西佩尔、艾达·格兰斯贝瑞和理查德·尼格斯聊起的那对恋人。我已经取得进展了。我接着说:“所以,她原本要和那个游手好闲的家伙结婚,但最终选择了家境殷实的男人。” “不,不是那个游手好闲的家伙。”斯图克里不耐烦地说。然后,他眨了眨眼睛,笑着说:“啊,是帕特里克!他事业有成。她看到了,她懂他。卡其普尔,如果你想让女人爱上你,就要让她们看到你的成功。” “我不想让女人爱上我,斯图克里先生。” “为什么?” 我深吸了一口气。 “斯图克里先生,您能不能告诉我,这位女士叫什么?您认为她不该来、不该爱上有钱人、不该撒那个不可原谅的谎言的女人。” “不可原谅。”老人喃喃道。 “谁是帕特里克?他的全名叫什么?姓名的首字母缩写是不是PJI?还有,格勒霍林是否有个叫珍妮的女人,或者以前有过?” “事业有成。”斯图克里伤心地说。 “是的,没错。但是——” “她把一切都献给了他,即使今天再问她,我相信她也不会说后悔。她还能做什么呢?你瞧,她就是爱他。爱情是没有理由的。”他抓住自己的衬衣,使劲儿地拧,“你甚至想把心掏给她。” 在又花了半小时,尝试弄清沃尔特·斯图克里话里的逻辑后,我确实有这种感觉了。我一直坚持着,直到再也受不了了,只好放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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