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的眼
Eyes of the Stars

昨夜  作者:詹姆斯·索特

她个子矮,腿短,身材已经走形。变化从她的脖子开始,往下延伸,手臂像是厨娘的。六十岁以后的近十年里,特迪的样子几乎没怎么变,以后大概还是如此,已经没有多少可变。她的眼睛下面垂着眼袋,少女时代有点后缩的小下巴如今已消失在其他几层下巴里。但她衣着整洁得体,人们喜欢她。

她过世的丈夫迈伦曾是一位眼科医生,为治疗过很多明星的眼睛而深感骄傲,尽管那往往只是明星的亲戚,侄子或者岳母,反正都差不多。他能背出所有那些眼睛的确切症状:视网膜炎、轻度弱视……

“那是什么?”

一头银发的迈伦会告诉你:

“也就是懒眼症。”

但迈伦已经去世。有时,特迪承认他并非一个多有趣的男人,尽管他对那些知名病人的眼睛有什么毛病了如指掌。他们结婚时,特迪年过四十,已经做好了单身生活的准备,并不是说她从各方面来说都不适合当一位好妻子,而是说除了她的人品、她的好脾气,其他的一切,用她自己的话说,都已经变成了十四码[美国女装尺码,十四码为超大码。]。

但并非一贯如此。虽然她不会像两百年前伦敦臭名昭著的威尔逊夫人那样,声明她绝不透露十五岁时成为一个年长男人的情妇的实情,但她确实也有过类似的经历。她生命中第一个不同寻常的篇章是和一位作家,一位误入歧途的小说家,比她年长二十多岁。他第一次看到她是在公共汽车站。就算在那时候,她也算不上美丽,但青春的肉体可以允诺很多。他带她去装了第一个子宫帽,三年之中,她是他的情妇,直到他离开那个地方,回归他的文学世界,他在新泽西的大房子。

一开始,他们还保持着联系,这也是她和成人世界之间最真实的联系,当然也读他的书,但他的来信渐渐少了,直到最终消失,就像她那个以为他有天还会回来的愚蠢希望。

时光流逝,她对他的记忆越来越不像他,而更像是一个孤独的、开着车的形象。那个时候,大路宽阔明亮,微微晃动的车里,半醉的他正给她讲演员们的轶事,还有那些他从未带她参加过的派对。

他帮她在剧本编辑部找了份工作,在那个充斥着封闭的小圈子、欺骗和梦想的电影世界里,她开始了漫长的职业生涯。尽管世界在变,但你总可以信赖她,她尽可能诚恳待人。后来,她成了制片人。此前她什么都没有制作过,但参与策划过一些东西,而后看着它们被实现或被遗忘,有时兼而有之。和赫希医生的婚姻帮上了忙。医生有个富有的病人,拥有一家游戏节目公司,通过他,她结识了不少电视明星。在她寡居之后,等待已久的机会才终于到来。她被邀请担任一档节目的联合制作人,结果这档节目相当成功,一年以后,随着她的搭档和一个委内瑞拉商人相恋并跑去结婚,她便成了总制作人。她为人随和,感情丰富却也精明,开一辆普通轿车上班,工作人员都喜欢她。他们喜欢取悦她,看她微笑或开怀大笑。

你大概一眼就能认出这样的套路:一个浪漫而又神秘的人物,愤世嫉俗,也善于照顾自己,而骨子里却是一个迷惘的理想主义者。在这个版本里,他是一名律师,法学院的全班第一,但在大公司消磨几年之后,他倾尽所有,决定自己单干。他什么活儿都接,当调查员,也不介意帮人摆平酒驾官司,赚点辛苦费。简言之,就是那种廉价小说里的黑暗英雄。一段令人难忘的情节是,他穿着晚礼服离开办公室,开车去棕榈泉参加一个生日派对,在那里目睹了一个富有客户的堕落生活,并最终勾引了他的妻子。

值得庆幸的是,男主角的人选非常合适。布斯曼·凯克四十多岁了,但看起来比实际年龄更年轻。他入行很晚,那天下午,他带着十二岁的儿子去参加演员的公开招募,他们问他本人是否演过戏。

“没有。”他说。

“一部也没有?从来没有?”

“呃,据我所知没有。”

他们有个小角色,一个身上仍保留着男子气概的酗酒者,他身上有他们正在找的东西。

“这样啊,那你是做什么的?”

“我是个游泳教练。”凯克说。

“私人教练?”

“不,团体教练。一个高中游泳队。”他解释说。

他们喜欢他。运气接着来了。这部电影和他本人都获得了关注。特迪聘请了他。一开始,他对她没什么印象,但渐渐地,他的看法变了,甚至有点喜欢上她的样子,尽管她又矮又胖。他们相处得不错。他过去的生活很平凡,现在的则完全相反。但他始终保持着谦逊。

“完全是一个梦。”他会坦承。

然后来的是德博拉·莱格丽,从东边过来客串的,她已经有些年没在电影里露面了,但名气还在——年轻时些微的高傲,和一位不朽人物的婚姻。他们付给她一大笔酬劳,特迪感觉太多了,而且,她从一开始就很难取悦。她戴着一副墨镜下飞机,没有化妆,却期待能被人认出来。特迪在到达的地方和她会合,她们等那辆来接的车等得有点太久了。在片场,她简直就是个恶魔:她让每个人等她,对导演爱搭不理,对工作人员视而不见。

特迪不得不邀请她吃个晚餐,为了使那天晚上的时光还可以忍受,她也邀请了凯克,他的妻子当天不在城里。她买来鱼子酱,白鲟的,装在一个大圆罐里,标签上画着鲟鱼。她把鱼子酱铺在碎冰上,围上一圈对半切的柠檬。他们会吃吃鱼子酱,喝点酒,然后一起去餐馆用餐。凯克去酒店接德博拉了。特迪看了看表。七点多了。他们就快到了。

凯克把车停在高大的黑棕榈树下,走进酒店,上楼来到她的套房。他敲门时一条狗在房间里叫了起来。他等了一会儿,又敲了下门,然后站在那里盯着地毯。终于:

“是谁?”

“布斯。”

“谁?”

“布斯。”他大声说。

“马上来。”

差不多同样久的时间过去了。狗已经不再叫,屋里安静无声。他又敲了一下门。终于,像是大幕拉开一样,门打开了。

“进来,”她说,“抱歉,你等了有一会儿了吧?”

她穿着褐色的真丝夹克,里面是件光面白T恤,很随意的装扮。

“洗澡间里有东西打翻了,”她解释说,一边扣上一只耳坠,一边带他往房间里走,“不管怎么样,这是个讨厌的晚餐,我们该怎么办?”

那条狗在嗅他的腿。

“想到要和那个乏味的女人待一个晚上,”她接着说,“我就受不了了。不知道你怎么受得了她。这边,坐。”

她拍了拍她旁边的沙发。那条狗跳上去。

“下去,萨米。”她说着,用手背把狗推了下去。

她又拍拍沙发。

“她真是个白痴。来接我的那个司机举着一个大牌子,上面写着我的名字。你能想象吗?我跟他说‘放下’。”

她的鼻翼微微扇动,凯克猜不出是因为烦躁还是气愤。她有两种不同的扇法。一种是带着倨傲和气恼,纯种马一般的翕动;另一种更心照不宣,就像是挑起一边的眉毛。

“太蠢了!他想拿着它到处挥舞好让别人看见,让他感觉自己是个人物。一个人需要的不就是这些吗?要是酒店这边再出点什么错,哪怕只是一点点的问题,我都会立即飞回纽约。再见。不过,当然了,他们很了解我,毕竟我在这儿住过那么多次。

“我猜也是。”

“所以,我们接下来怎么办?”她问道,“先喝一杯再想办法吧。冰箱里有白葡萄酒。我现在只喝白葡萄酒。你觉得可以吗?我们可以叫些东西上来。”

“我觉得时间不太够。”凯克说。

“我们有的是时间。”

那条狗用两条前腿紧紧扣住凯克的一条腿。

“萨米,”她说,“别这样。”

凯克试着挣脱出来。

“等一下,萨米。”他说。

“看来他很喜欢你,”她说,“不过谁会不喜欢你呢?你是自己开车来的,对吧?我们干吗不开车去圣塔莫尼卡吃晚餐?”

“你的意思是,不叫特迪?”

“当然不叫她。”

“那我们该给她打个电话。”

“亲爱的,是你要打。”她用一种温情脉脉的声音说。

凯克在电话旁坐下,还不确定要说些什么。

“嗨,特迪?我是布斯。不,我还在酒店,”他说,“听我说,德博拉的狗病了。她不能去吃晚餐,咱们恐怕得取消了。”

“她的狗?它怎么了?”特迪说。

“噢,它一直在呕吐,而且它不能……不太能走路。”

“那她得找动物医生了吧。我有个好的可以推荐。稍等,我给你他的号码。”

“不用,没事的,”凯克说,“已经有一个医生在赶过来了。她通过酒店找到的。”

“好吧,告诉她我很难过。如果你需要其他医生的号码,打电话给我。”

挂了电话,凯克说:

“好了。”

“你和我一样会撒谎。”

她倒上酒。

“还是你想喝点别的?”她又说,“我们可以在这儿喝,也可以去那边喝。”

“‘那边’是哪儿?”

“你知道Rank's吗?挨着太平洋。我已经很多年没去过了。”

夜晚还未真的到来。天空是浓烈的深蓝,辽阔无云。他们驱车往海滩的方向去,她就坐在他身边,她优雅的脖子,她的脸颊,她的香水味。他觉得自己就像个冒牌货。她依然是美的象征。她的身体看起来很年轻。她究竟多大了?至少五十五岁,但几乎没什么皱纹。依然是位女神。他过去做梦也想不到能开车带着她,趁着白日最后的光线驶向威尔希尔。

“你不抽烟,是吧?”她问。

“不抽。”

“很好。我讨厌烟。尼克没日没夜地抽烟。当然,这要了他的命。你永远都不会想看到那种情形:它蔓延到骨头里,什么东西都止不了痛。非常可怕。我们到了。”

蓝色的霓虹灯招牌上,第一个字母F掉了,可能多年前就遗失了。餐馆里嘈杂、昏暗。

“弗兰克在吗?”德博拉问侍应生。

“请稍等,”他说,“我去看一下。”

走过酒吧区的时候,她傲慢的步态吸引了一些人的目光,随后他们认出了她。过了几分钟,一个穿着衬衫但没打领带的年轻人来到他们落座的地方。

“您问起弗兰克?”他说,认出了他们俩但礼貌地不露声色,“弗兰克已经不在这里了。”

“怎么回事?”德博拉问道。

“他把这个地方卖了。”

“什么时候?”

“一年半以前。”

德博拉点点头。

“你们应该换个店名什么的,”她说,“这样别人才不至于被骗。”

“呃,这里一直叫这个名字。菜单还是之前的,厨师也没变。”那人诚恳地解释。

“你可真行。”她说。然后转向凯克:“我们走吧。”

“是我说了什么不合适的话吗?”新店主问。

“可能吧。”她说。

特迪打电话取消了餐馆的订位。她在想那条狗。她都没想过要记住它的名字。在片场,它就待在自己的床上看着,头趴在前爪上。特迪自己也养过几年狗,一条叫阿娃的英国巴哥犬,身上全是天鹅绒般的褶皱,眼睛凸出,性格滑稽。后来,阿娃聋了,快要瞎了,也不能走路,每天被抱到花园里四五次,她用颤巍巍的腿支撑着站起来,用那双布满白翳、已经无法视物的眼睛无助地望向特迪。最后,再也没有什么办法了,特迪开车带她最后一次看医生。她抱着她进去,眼泪顺着脸颊滑落下来。医生假装没有看到,转而问候那条衰老的狗:

“嗨,公主。”他温柔地唤她。

她拿起一把小小的象牙勺,在一片吐司上涂了点鱼子酱,吃了下去。她又去厨房里拿了些切好的水煮蛋,带回客厅。她决定再来点伏特加。冰箱里就有一瓶。

就着鸡蛋和现挤的柠檬汁,她又给自己来了点鱼子酱。但剩下的实在太多了,想想都吃不完,她决定第二天把它带到片场去。还有两周拍摄就结束了。或许之后她可以休个短假。她可以去巴哈,有些朋友常去那里。她十六岁的时候也去过。在墨西哥,你可以喝酒,可以做任何事,尽管那时他们也经常分床睡。他们在威尼斯大道的公寓里有两张床,那年夏天在马里布海滩住的房子也是,是从一个出外景六周的男演员那儿租来的,那里有一条浓荫夹道的小路通向海滩。她记得,那年夏天她没有穿比基尼,因为太不好意思了,她有件黑色的连体泳衣,每天穿的都是这同一件;还有那年秋天的一次人流手术。

回去的途中,有只飞蛾扑到了挡风玻璃上。时速是四十英里,飞蛾的翅膀剧烈颤抖,风一定很大,它在极力抵抗被卷入黑夜。它紧贴在那儿,静止,顽强,像暗淡的灰烬,但更厚重,还在颤抖。

“你在干什么?”她说。

凯克把车停到路边。他探出身子,用手碰了碰那只飞蛾。它蓦地飞入夜色中。

“你信佛吗,还是别的什么?”

“不,”他说,“我只是不知道它想不想去我们要去的地方,仅此而已。”

在Jack's,他们很快被带到一个好位置。她说过去住在这边拍电影时总来这家吃。

“我全都看过。”凯克说。

“当然,你应该看过。都是好电影。但你那时还是个小孩儿吧。你多大?”

“四十三。”

“四十三。不错。”她说。

“我不会问你的。”

“别犯蠢。”她警告说。

“不管多大,你看起来都不像。你看起来也就三十。”

“谢谢。”

“我的意思是,这太惊人了。”

“别那么大惊小怪的。”

她的口音是哪里的,英国腔吗,还是只是慵懒的上流社会口音?“过去跟现在很不一样,”她在说,“那时候有真正的天才,伟大的导演,休斯顿[约翰·休斯顿(John Marcellus Huston,1906—1987),美国著名导演、编剧、演员,主要电影作品包括《碧血金沙》《夜阑人未静》《非洲女王号》等。]、比利·怀德、希区,你从他们那儿能学到很多。”

“你知道为什么吗?”她说,“因为他们真正活过,而不是在电影里长大的。他们参加过战争。”

“希区柯克?”

“休斯顿,福特[约翰·福特(John Ford,1894—1973),美国著名导演,以拍摄西部片而著称,曾执导《怒火之花》《万里回乡》和《青山翠谷》等影片。“二战”期间,福特和休斯顿都曾参战,并执导过战争纪录片。]。”

“你和尼克怎么认识的?”凯克问。

“他看了我一张照片。”她说。

“真的吗?”

“穿着一件白色浴袍。不,是有人促成的。他们能促成各种各样的事。我们是在一个派对上碰面的。我那时十八岁。他邀请我跳舞。不知怎么回事,我弄丢了一只耳坠。我在找那只耳坠时,他说他已经找到了,让我第二天打电话给他。你能想象吧,他就是众神之一,那实在让人兴奋得晕眩。不管怎样,我第二天打电话给他。他说让我去他的住处。”

凯克能想象得到,十八岁,多少还有些天真,一切都还在前头。如果她在你面前褪下衣服,你永远都忘不了。

“所以你去了。”

“我到那里的时候,”她说,“他已经准备好了一瓶香槟和一张铺好的床。”

“就是这样?”

“不只。”她说。

“后来发生了什么?”

“我对他说,谢谢,但我只想要回我的耳坠。”

“这是真话?”

“想想看,他四十五岁,我十八岁。我的意思是,让我们看看接下来会怎样,不要急着拉开幕布。”

“幕布?”

“你明白我的意思。他一直是个风流男人,所以我必须当心。”她说。

她用一种了然的眼神看着他。

“你们男人看到年轻女孩都会兴奋。你们把她们当成某种色情玩具。你们没有遇到过真正的女人,区别就在这里。”

“区别。”

她的鼻翼又张了一下。

“遇到真正的女人,这种雄性游戏就会停下来。”她说。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哦,你不明白?可我觉得你明白。”

过了一会儿,她说:

“说起来,你妻子今天晚上在哪儿?”

“温哥华。去看她姐姐。”

“一路开到温哥华?”

“是的。”

“那可真够远的。你知道我学到了什么吗?”她说。

“不知道,什么?”

“一个人永远不会拥有他渴望的伴侣。总会有别的什么可供选择。”

这大概是某一部戏里的台词。

“你是指我吗?”

“不,亲爱的,不是你。至少我不这么认为。”

他觉得不安。怎么了,你在怕什么?她接下来会问。不,但那是为什么?你看起来很害怕。

他的心揪紧了。因为什么,你妻子?她会问。哦,是啊,我忘记了,妻子。总有个妻子在那里。

德博拉去了洗手间。

“嗨,特迪?”凯克在电话里说,“我想到应该给你打个电话。”

“你在哪儿?现在是什么情况?那条狗还好吗?”

“是的,狗很好。我们现在在餐馆里。”

“哦,实在有点晚了……”

“你就别操心了,我来处理,我能应付得来。”

“她没找什么麻烦吧?”

“这个女人?你听我说:如果她喜欢你,那只会更糟。”

“你的意思是?”

“我现在不能和你说了,我看到她回来了。你没来可真是幸运。”

特迪挂上电话,一个人坐着。伏特加让她感到愉悦,无心去想他们俩到底在哪儿。靠椅很舒适。落地玻璃门外,花园一片漆黑。她现在没有想任何具体的事。她环视着屋里熟悉的家具,花,灯光。她发现不知何故,她在思考自己的生活,她很少这么做。她有一栋漂亮的房子,不算大,但对她来说正合适。从草坪上的某个地方,甚至能看到一小片海洋。房子里有佣人房、客房,客房的衣帽间里挂满她的衣服。对她来说,丢弃旧物是件困难的事,所以各种场合的衣服都还在,尽管那些场合已经是很早以前的事了。她不喜欢想到美丽的东西被遗弃在垃圾堆里。但她又没有人可给,女佣根本用不上,再也不会有人穿上它们了。

现在回头看,她婚后的那些年算得上幸福。迈伦·赫希留给她的财产用来安度余生绰绰有余,此外,她还有事业上的成功。对于一个没什么才华的女人而言——是这样吗?也许她有些自我贬低——她已经做得够好了。她此时在回想这一切是从哪里开始的。她想起十五岁时汽车后座上那些滚来滚去的啤酒瓶,每一个早晨他都和她做爱,而她那时候不知道自己是刚刚开始生活还是已经抛弃了生活,但她爱他,永远无法忘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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