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主人
My Lord You

昨夜  作者:詹姆斯·索特

桌上是皱巴巴的餐巾,盛着深色残酒的葡萄酒杯,咖啡渍,盘子里剩下的小块儿布里干酪已经变硬。淡蓝色的窗外,静止的花园笼罩在夏日清晨的鸟鸣中。白日来临。除了布伦南,一切都算圆满。

他们起初坐在暮光中喝酒,后来进到屋子里。厨房里有一张大圆桌,壁炉,架子上摆满各种各样的材料。迪姆斯是位名厨。他的女朋友艾琳也是,她有点让人琢磨不透,脸上时常挂着一抹神秘的微笑,虽然两个人从不一起下厨。那天晚上轮到迪姆斯。他端上鱼子酱,装在一个看起来像化妆品的白罐子里,让大家用小银匙吃。

“只能用这个。”迪姆斯侧着脸低声说。他很少直视别人。“古董银匙。”阿迪斯听见他用低沉的声音错误地说,好像其他人没注意到这个似的。

但她把一切都看在眼里。尽管认识迪姆斯已经有段时间了,但她和她的丈夫从没来过他的家。当其他人都走进餐厅落座时,她在看那些画、书籍,以及陈列在架子上的东西,其中有个完美的、闪闪发亮的贝壳。就像任何别人的家一样,它在某种程度上是陌生的,但又让人觉得似曾相识。

座位有点混乱,在晚餐开始前的嘈杂交谈中,艾琳徒劳地想做些调整。外面,夜色降临,深邃、发绿。男人们在谈论他们还是男孩时在松林茂密的缅因州参加过的露营,还有索罗斯,那位金融家。相比而言,阿迪斯听到的艾琳那句评论要有趣得多,但她不知道艾琳是在什么情况下说的:

“我觉得有时候是和同一个男人睡得太多了。”

“你刚才说的是‘有时候是’还是‘没这回事’?”

艾琳只是笑笑。我等会儿必须再问问她,阿迪斯心想。食物很美味。有冷汤、鸭肉和新鲜蔬菜做的沙拉。咖啡已经端上来了,阿迪斯正心不在焉地玩着蜡烛上滴下的蜡,突然听到有人在她身后大声说:

“我来晚了。这位是谁?美人儿们都在呢?”

说话的是个喝醉了的男人,穿着夹克,脏兮兮的白裤子上沾着血迹,因为两个小时前,他刮脸时把嘴唇割破了。他头发潮湿,面容傲慢。那是一张摄政公爵的脸,威慑,骄横,闪烁着一种非理性的气息。

“你这儿有喝的吗?这是什么,葡萄酒?很抱歉我来晚了。我刚喝完七杯干邑白兰地,然后和我妻子说再见。迪姆斯,你明白那是怎么回事儿。你是我唯一的朋友,你知道吗?唯一的。”

“你需要的话,厨房里还有晚餐。”迪姆斯说着,朝厨房指了一下。

“不需要晚餐。我已经吃过了。我只需要喝的。迪姆斯,你是我的朋友,但我要告诉你,你将会变成我的敌人。你知道奥斯卡·王尔德——我最爱的作家,这世上我的最爱——是怎么说的吗,任何人都可以选择他的朋友,只有聪明人才能选择他的敌人。”

他死死盯着迪姆斯。疯子般的凝视,带着某种狂怒。他嘴巴的样子显示出一股决心。他走进厨房里,他们能听见他在摆弄那些酒瓶。他回来时手里险险地端着一杯酒,放肆地环顾四周。

“比阿特丽斯呢?”迪姆斯问。

“谁?”

“比阿特丽斯,你妻子。”

“走了。”布伦南说。

他在找一张椅子。

“去看她父亲?”艾琳问。

“你怎么会这么想?”布伦南恶狠狠地问。让阿迪斯警惕的是,他在她旁边坐了下来。

“他不是住院了吗?”

“鬼知道他住哪儿,”布伦南阴沉地说,“他是只猪。一身铜臭,唯利是图。他就是个黑心房东,一个罪犯。我要亲手吊死他,用独裁者戈麦斯的方式,他的女儿们倒可能都很富有。”

他这时注意到阿迪斯,似乎把她当成了另外一个人,模仿着那个人的口吻对她说:“‘捕’好玩儿吗?‘捕’是很棒吗?”

他转向另一边说话,她松了口气。

“我是他们仅有的希望,”他对艾琳说,“我靠他们的钱过活,那把我毁了,我整个儿完了。”他把酒杯伸过去,温和地问:“可以给我一点冰吗?”“我爱我妻子,”他向阿迪斯坦承,“你知道我们是怎么遇见的吗?你绝对想不到。她从沙滩上走过来,我毫无准备。我看到她的腹侧,然后是背部,我想象着其余部分。砰!就像行星相撞,我们在一起了。简直是荒淫无度。有时候我只是沉默地躺在那儿观赏她。”“黑豹躺在他的玫瑰树下,”他背诵着,“J'ai eu pitie des autres……”

他盯住她。

“什么意思?”她有点迟疑地问。

“……但孩子平静地走进她的教堂。”他继续吟诵。

“王尔德?”

“你竟然猜不到?庞德。这个世纪唯一的天才。不,不是唯一的,另一个是我:酒鬼、失败者、伟大的天才。你是谁?”他说,“又是一个小家庭主妇?”

她感到脸上失去血色,起身忙着去清理桌子。他的手拉住她的胳膊。

“不要走。我知道你是谁,又一个注定凋谢的无价女人,美丽的身体,”她挣开他时他还在说着,“漂亮的鞋子。”

她把盘子送去厨房,听见他说:

“如果不被邀请,就不要参加这些派对。”

“想象不出为什么。”有人嘟哝道。

“但迪姆斯是我的朋友,我最亲密的朋友。”

“他是谁?”在厨房里,阿迪斯问艾琳。

“哦,他是个诗人。他娶了个委内瑞拉女人,但她跟人跑了。他并不总是这么糟的。”

在另一个房间里,他们终于让他安静下来。阿迪斯看见她丈夫有点紧张地用一根手指把眼镜往鼻梁上推了推。穿着马球衫、头发乱糟糟的迪姆斯正试着带布伦南往后门那儿去。布伦南不断停下来说话。有一会儿,他甚至看起来正常了一点。

“告诉你一件事,”他说,“我刚才路过学校,就是街上那座,看到一幅海报。首届年度交欢小姐大赛。我不是开玩笑。是真的。”

“不,不可能。”迪姆斯说。

“已经举办过了,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举办的。问题是,最后她们是来了劲儿还是泄了劲儿?再给我一点点吧。”他恳求。他的酒杯空了。然后,他的思路又跳回来,“真的,这件事你怎么看?”

在厨房的灯光里,他看起来很是邋遢,像个整夜赶工的记者。令人不安的是他的缺乏理智,他的怒视。一个鼻孔比另一个小。他一向无人管束。阿迪斯希望他不会再注意到自己。他额头上有两个地方在发光,像两只新生的角。男人感觉到你怕他的时候,是不是反而更想靠近你?

她能感觉到他的目光。沉默。她能感觉到他站在那儿,像个邪恶的乞丐。

“你是谁,又一个布尔乔亚?”他对她说,“我知道我喝了不少。和我一起共进晚餐吧,”他说,“我已经帮咱们俩点了大餐。奶油土豆浓汤。龙虾。S.G.——菜单上总这么写着,selon grosseur[法语,意为“根据大小”,美国菜单上通常简写为S.G.,指某种食材(例如龙虾)的价格根据其大小而定。]。”

他语气轻松,好像他们俩正一起坐在赌场里,面前是高高堆叠的筹码,好像他们正在精明地商量该如何下注,而她紧裹在黑色T恤衫里的双乳对他来说没什么特别的。他平静地伸出手抚摸其中一个。

“我有钱。”他说。他的手仍放在那里,托着它。她惊诧得无法动弹。“你还想要吗?”

“不。”她吃力地说。

他的手向下滑到她的臀部。迪姆斯抓住他的一只胳膊把他拽开。

“嘘,”布伦南对她小声说,“什么都不要说。只有我们俩。像一支船桨悄无声息地滑入水中。”

“我们该走了。”迪姆斯坚持说。

“你在干什么?又在玩什么诡计?”布伦南喊道,“迪姆斯,到最后我一定要毁了你!”

他往门那边去,嘴里还继续说着。他说,他唯一不讨厌的人就是迪姆斯。他邀请大家都到他家去,他那里什么都有。他有留声机,有威士忌!他还有一块金表!

终于,他到了外面。他摇摇晃晃走过精心修剪过的草坪,钻进车里,车的一侧被撞得凹了进去。他猛地倒车,离开了。

“他去Cato's了,”迪姆斯猜测,“我应该给他们打个电话说一声。”

“他们不会招待他的。他在那儿欠了很多钱。”艾琳说。

“谁告诉你的?”

“酒保。你还好吗?”她问阿迪斯。

“还好。他真的结过婚吗?”

“他结过三四次。”迪姆斯说。

过了一会儿,她们开始跳舞,几个女人一起。后来,艾琳把迪姆斯也拉了进来。迪姆斯没有反抗。他跳得很好。她的双臂像波浪般舞动,边跳边唱歌。

“非常棒,”他说,“招待好大家了吗?”

她对他微笑。

“我尽力。”她说。

结束时,她的手抚在阿迪斯的手臂上,又说:

“今晚的事我很不好意思。”

“没什么。我很好。”

“我应该抓住那家伙把他扔出去。”回去的路上,她丈夫说,“埃兹拉·庞德。你知道这个人吗?”

“不。”

“他是一个叛徒。他在战争时期为敌人做宣传。他们应该毙了他。”

“他后来怎么样了?”

“他们给了他一个诗歌奖。”

他们沿着一段漫长空旷的道路开下去,路的拐角处伫立着一座小房子,吉卜赛人的房子,一半掩映在树丛后面,阿迪斯觉得那应该是一栋简单的房子,院子里有小水泵,白天的时候,偶尔会有一个穿着高跟鞋、蓝色超短裤的女孩把衣服挂在晾衣绳上。今晚,一扇窗户里透出灯光。一盏靠近大海的灯。她开车和沃伦回家,他在一旁说着话。

“最好把今晚的事忘掉。”

“是的,”她说,“没什么。”

那天凌晨,大约两点钟,在赫尔路,布伦南的车穿过一道篱墙,冲上了别人家的草坪。他没看见那个左转弯,警察认为这可能是由于他没有开车前灯。

她拿着书来到窗边,窗外是图书馆后面的花园。她这里翻翻那里翻翻,读到了一首诗,有人在其中几行下面画了线,空白处还有铅笔写的批注。标题是《河商的妻子》[“The River-Merchant's Wife”,埃兹拉·庞德翻译的李白诗歌《长干行》。],她从未听说过。外面,炙热的夏天白得像白垩。她读道:

十四岁嫁给你,我的主人

我那么羞怯,从未展颜欢笑……

三个老男人在冰冷的房间里读着报纸,其中一个看起来几乎瞎了,厚眼镜片在他脸上投下苍白的光晕。

这个秋天,树叶在风中早早飘落。

蝴蝶八月就已变黄

双双飞过西园的衰草。

这使我心伤。

年岁又长。

她也读过诗,也像这样标注过诗句,但那还是上学的时候。学的那些东西她只记得一点。她也有过这么一个“主人”,但她没有嫁给他。她那时二十一岁,是在城市生活的第一年。她记得第五十八街上的那栋深褐色砖楼,那些光线纷乱的下午,她丢在椅子上或是滑落到地上的衣服,还有她向它或他,或者随便什么人发出的潮湿、无意识的反复咏叹:哦,主啊,哦,主啊,哦,主啊。外面的市声那么微弱,那么遥远……

过后几年,她给他打过几次电话,以为爱意将永存,愚蠢地梦想着再见面、他会回来,就像老歌里唱得那样。再一次,急急忙忙地,几乎在正午的街上跑起来,鞋跟打在人行道上。看到公寓的门开着……

请告诉我,

如果你从长江峡谷顺流而下,

我会去接你,

直到“长风沙”那里

她坐在窗边,年轻的面容稍显疲倦,带着一点厌恶的神情,对某些东西,甚至是对自己的厌恶。过了一会儿,她走到前台去。

“这里有迈克尔·布伦南的书吗?”她问。

“迈克尔·布伦南,”那女人说,“我们以前有,但他后来把书都拿走了,说读者不配读这些书。我想现在应该没有了。可能得等他从城里回来以后。”

“他住在城里?”

“他就住在这条街上。有段时间我们有他所有的书。你认识他?”

她本来还想再问些什么,但只摇了摇头。

“不认识,”她说,“我只是听说过他的名字。”

“他是个诗人。”那女人说。

她一个人在海滩上坐着。周围几乎没有其他人。她穿着泳装,半仰躺,让阳光照在脸上、膝盖上。天气炙热,大海平静。她喜欢躺在沙丘旁,倾听波浪涌来、碎裂,撞击声宛如交响乐的终场和弦,不同的是,这和弦永不停息。没有什么比这更好的了。

她从海里出来,像吉卜赛女孩一样把自己晾干,脚踝上裹着一层沙子。她能感觉到阳光炙烤着她的肩头。她把自行车推到路上,头发湿着,陷于时日空虚的感觉,脚下的尘土细腻柔软。

她没有走平时回家的那条路。路上几乎没有其他人。正午是瓶底的绿色,那些矗立在树木和广袤农田间的宽大房舍,像记忆一样被抛在后面。

她认得那座房子,远远地看到它,她的心竟不安地跳动起来。她停下来时是很随意的,自行车歪向一边,她半坐在上面,仿佛只是在中途休息。一个穿着白色夏衫、光着腿的孤独女人多么美。她假装调整自行车的链子,打量着眼前的房子、它高高的窗户、屋顶上的水渍。院子里有个园丁小屋,已经废弃了,通向小屋的路上长出了新树。长长的车道,面海的走廊,到处都空无人迹。

她慢慢地往房子走过去,意识到自己有多么不知羞耻。她想透过窗户看看里面,仅此而已。但尽管这里没有声音,全然静寂,这么做仍然是禁忌。

她离它更近了,突然,有人从门廊的一侧猛地站起来。她惊得发不出声音,一动也不能动。

是一条狗,一条比她的腰还高的大狗,正朝她走过来。它的眼睛是黄色的。她一向害怕狗,一条阿尔萨斯牧羊犬曾突然攻击她的大学室友,撕掉了她的一块头皮。同样的个头,同样低垂的头颅,缓慢从容的步子。

她知道不能表现出胆怯。她小心翼翼地把自行车横在她和狗之间。狗在几英尺外站住,眼睛直盯着她,阳光照在它背后。她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一个突然、短促的进攻?

“好孩子。”她说。她只想到这个:好孩子。

她小心地挪动步子,推着自行车往大路的方向走去,她缓缓转过头,假装并不害怕。她感觉到自己露在外面的腿、赤裸的小腿肚。它们会被撕裂,仿佛被镰刀划开。那狗还跟着她,肩膀匀称地晃动,像某种机械。她不知怎的有了一点勇气,试图骑上车。自行车前轮摇晃不定。狗来得更近了,和车把一样高。

“不,”她大叫,“不要。”

过了一会儿,他乖巧地放慢步子,或是掉转了方向,离开了。

她逃离般飞快地骑着车,飞驰过一块块的阳光,以及高大、静穆的树木隧道。然后,她又看到了他。他还跟着——也不能说是跟着,因为他在前面,隔着一段距离。他像是在正午燃烧着的田野里浮动,身上披着火焰。她拐到家门前的那条路。他也跟上来,但落在她后面。她听到他的趾甲发出的声音像石块儿滚落。她往后看看。他在古怪地小跑,像一个在雨里奔逃的大块头男人,下巴上拖着一条涎水。她进屋以后,他消失不见了。

那天晚上,她穿着棉睡袍,洗过脸,准备就寝。洗澡间的门半开着。她快速地梳着头发。

“累吗?”她出来的时候丈夫问道。

这是某件事的开场白。

“不累。”她说。

就这样,他们在夏天的夜里听着远处海的声音。她的皮肤异常美丽,是她所具备的为丈夫所钟爱的东西之一,光洁、柔腻,纯净得让抚摸它的人颤抖。

“等等——”她喃喃地说,“别这么快。”

过后,他躺下去,什么都没说,沉沉地进入梦乡,快得不可思议。她摸了摸他的肩膀。她听到窗户外面有响动。

“你听到了吗?”

“没有。是什么?”他迷迷糊糊地问。

她等了一会儿。什么也没有。声音很微弱,像一声叹息。

第二天早晨,她说:

“哦!看那儿,那条狗躺在树下面。”她能看到他的耳朵,小耳朵上夹杂着小撮白毛。

“什么?”她丈夫问。

“没什么,”她说,“一条狗。它昨天跟过我。”

“从哪儿跟来的?”他说着,走过来看。

“路那头。我想它可能是那个人的狗。布伦南。”

“布伦南?”

“我路过他家了,”她说,“然后他就跟上我了。”

“你去布伦南家干什么?”

“没干什么。只是路过。他不在家。”

“他不在家?这是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别人说的。”

他走过去打开门。那狗——它是条猎鹿犬——此前一直躺在那里,前腿伸在身前,腰臀部又圆又高,像个斯芬克斯。它这时别扭地站起来,过了一会儿,它不情愿地挪动步子,慢慢地穿过田野,没有回头。

晚上,他们去麦考克斯路参加一个派对。远远地,在蒙托克那边,风掠过海岸。波浪碎裂成一片片云雾。一个女人在和阿迪斯攀谈,年龄并不比她大多少,她的丈夫不久前因脑瘤过世,终年四十岁。是他自己诊断的,那女人说。他当时正坐在剧院里,突然发现自己看不见右边那面墙了。葬礼上,来了两个她不认识的女人,没参加事后的招待会。

“当然,他是个外科医生,”她说,“她们会像苍蝇一样扑向外科医生。但我从没有怀疑过他。我觉得我是全世界最大的傻瓜。”

他们开车回家,路边的树影在黑暗中向后流逝。他们的房子在明亮的车灯光里浮现出来。她觉得她看见了什么,同时希望丈夫没有看见。他们走过草坪的时候,她非常紧张。天空中闪动着无数星星。他们会打开门,走进屋,屋里的一切都是那么熟悉,甚至显得安详。

再过一会儿,他们就要准备睡觉了,风还抽打着屋角,树叶在黑暗中彼此拂扫。他们会熄灭灯。外面所有的一切都将留给荒野,留给风的颂歌。

真的。他就在那儿。他侧卧着,白色的皮毛变皱了。她在晨光里慢慢朝他走近。他抬起眼睛,一双金黄和淡褐色的眼睛。她看得出,他的年纪不轻了,但他的力量在于他的不屈服。她开口说话,声音自然。

“来吧。”她说。

她走了几步。一开始,他没有动。她回头瞅了他一眼。发现他跟了上来。

天还很早。他们来到大路上时,有辆土褐色的车子开过去,被阳光晒褪了色。一个女孩坐在后座上,疲倦地垂着头。阿迪斯想,她刚度过了筋疲力尽的一夜,此时正被人送回家。她感到一股无法解释的嫉妒。

天气温暖,但真正炎热的时辰还未到来。有几次,他停下来,在路边的水洼里喝水,她在一旁等着。他站在水洼当中,湿漉漉的大趾甲像象牙一样熠熠生辉。

突然,另一条狗从走廊上狂吠着冲出。大猎犬转过身,露出牙齿。她屏住呼吸,她害怕看到两条狗中的哪个瘸了腿、流着血,但他们尽管叫得很凶,却始终保持着距离。猛扑几下以后,一切结束了。他走过来,步子有点不稳,嘴边粘着几撮湿漉漉的狗毛。

到了房子那儿,他先跑到走廊上,站在那里等着。很明显,他想进屋。他回来过。她想他一定饿坏了。她四下看看有没有人。她上次没注意到的一把椅子放在外面的草坪上,但房子还是一如过往地沉寂,窗帘纹丝不动。她试着推了推门,那只手简直不像是她自己的。门没有锁。

门厅里光线昏暗,再过去是杂乱的客厅,沙发靠垫皱成一团,桌上放着酒杯,到处是纸张、鞋子。餐厅里堆着一摞摞书。这是一个艺术家的居所,一个丰富、无所顾忌的居所。

卧室里有一张宽大的写字桌,桌子当中,在回形针和信件之间,有一小块地方被清理了出来。几张纸上用难以辨认的字迹写着一些未完成的句子和省略了某些元音字母的词。父之死[原文为“Deth of fathr”,即“Death of father”。],她读到,之后的字迹无法辨认,接下来的一句好像是空车而返[原文为“carrges sent empty”,即“carriages sent empty”。],在这一页的最下面,单独地写着两个词:再一次,再一次。一页信则是用另一种字迹写的:我深爱你,我崇拜你,我爱且崇拜你。她无法继续读下去,她感到深深地不安。有些事她并不想知道。捶打而成的银制相框里是一个女人的照片,她脸上覆盖着阴影,倚墙而立,后面是看不见的白色别墅。透过装着板条的百叶窗,似乎能听到棕榈叶轻柔摩挲,鸟在高处歌唱,他就是在这别墅里遇见她的,她的青春是那样醒目,仿佛在宣告一场战争的开始。不,不是这样。他是在海滩上遇见她的,然后他们一起去了别墅。对更真实生活的一瞥是那么有力。她读了那行西班牙语的斜体字:Tus besos me destierran[意为“你的吻放逐了我”。]。她放下照片。照片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你会被它排除在外,永远。所以,这就是那位妻子。Tus besos,你的吻。

她梦游般走进宽大的洗浴间,从那里眺望外面的花园。走进来时,她的心差点儿停止跳动——她在浴室的镜子里瞥见一个人影。瞬间之后,她意识到那是她自己,她更近一点去看,在柔和、颗粒状的光里,她看到一个已经不太能认得出,甚至不太正当的自己。她突然意识到,她已经接受了这样的命运:就在此处被发现,布伦南会回家拿信或是面包,他会发现她。她会听到不知何处传来的、令她血液凝固的脚步声或车的声音。她继续看着自己。她所在的这个房子属于那个诗人,那个魔鬼。她已经走入禁区。你的吻……一句话还没讲完,这时,那条狗来到洗浴间门口,站在那里,然后在地板上卧下来,善解人意的眼睛看着她,像一个亲密的朋友。她朝他转过身。所有她不曾做过的事似乎都近在咫尺。

从容地,不假思索地,她开始脱衣服,但止于腰部。她所做的事让她晕眩。一片寂静中,外面阳光普照,纤细的她站在那儿,半裸着——她遗失的自我形象,所有女人的形象。狗抬起眼望着她,仿佛怀着崇敬。他是一个无与伦比的伴侣,绝不会背叛。她想起在学校时比她强的那几个人:姬特·瓦伊宁,南·布德罗。传奇般的面容和声名。她渴望像她们一样,但似乎从未有过机会。她向前俯下身去,轻抚他美丽的脑袋。

“你是个大家伙。”这话听起来那么真实,比她长久以来说的所有话都更真实。一个很大的家伙。

他的长尾巴来回摇摆,擦过地板时发出细微的声音。她跪下来,反复抚摸他的头。

这时传来汽车轮胎碾压碎石的响声。她猛然清醒过来,急急忙忙地,几乎惊慌失措地套上衣服,快步走进厨房。如果有必要,她会跑过走廊,跑过一棵又一棵树。

她打开门听了听。没什么动静。她迅速走下屋后的台阶时,在房子的一侧看到了她的丈夫。谢天谢地,她无助地想。

他们朝对方慢慢走过去。他瞥了一眼房子。

“我把车开过来了。屋子里有人吗?”

“没有,没有人。”她觉得她脸部僵硬,好像自己在撒谎。

“你在这里干什么?”他问。

“我刚才在厨房里,”她说,“我想找点东西喂他。”

“你找到了吗?”

“是的。没有。”她说。

他站在那儿打量着她,最后说:

“我们走吧。”

他们倒车离开时,她看到那狗卧在阴凉处,四肢摊开,闷闷不乐。她感觉到衣服下面的赤裸,满足。车子转上大路。

“总得有人喂他。”车子行驶着,她说。她望着车窗外的房舍和田野。沃伦没答话。他开得更快了。她转过头朝后看。有一会儿,她觉得看见了他跟在后面,远远地。

那天晚些时候,她出门买东西,五点钟左右回到家。又起风了,砰地把门吹上了。

“沃伦?”

“你看到他了?”她丈夫说。

“是的。”

他又回来了,待在外面稍稍上坡的地方。

“我得打电话给动物收容所。”她说。

“他们什么都不会做,他不是条流浪狗。”

“我受不了。我得打电话给什么人。”

“你干吗不打给警察?他们可能会过来射杀他。”

“你为什么不自己动手?”她冷冷地说,“去找人借把枪。他快把我逼疯了。”

直到九点过后,外面还有亮光,在最后的余光里,云朵是比天空更深的蓝色,她安静地走出去,远远穿过草地。她丈夫在窗户后面看着她。她手里端着一个白碗。

她能非常清楚地看见他,柔软的草丛中他口鼻的灰色,走得更近一点,她看见了那双清澈的褐色眼睛。她跪下来,仿佛在进行某种仪式。风吹散了她的头发。在暗淡下去的光线里,她看起来简直像个疯子。

“来,喝点东西。”她说。

他暗含责备的目光转向别的地方。他像一个睡在毛皮大衣上的逃亡者。眼睛几乎闭上了。

我的生活毫无意义,她想。这是她最不想承认的。

他们沉默地吃晚餐。她丈夫不看她。不知道为什么,她的脸让他心烦。她可以很漂亮,但有时候又不是这样。她的面容就像一系列连拍的照片,其中有一些应该被扔掉。今晚的就是这样。

“今天海水冲进了断陷湖。”她干巴巴地说。

“是吗?”

“他们以为有个小女孩溺水了,好几辆消防车开了过去。后来发现她只是走失了。”过了一会儿,她说,“我们必须做点什么。”

“要发生的总会发生。”他说。

“那不一样。”她说,突然起身离开。她觉得自己快要哭了。

她丈夫的工作本质上是给人建议。他的生活是为别人的生活服务的,帮他们达成协议,结束婚姻,免受以往朋友的侵害。他在这方面颇有成就。那种语言和技能是他的一部分。他生活在侵扰和私利之中,但总能保护自己。他的文件堆里有信件、备忘录、职业秘密。他能看到人离灾难有多么近,无论他看起来有多么安全。他看到事情发生变化,毁灭性的事接踵而来,完全没有预警。有时候他们还能自救,但过了某个点,一切都无济于事了。他有时也想知道自己——当打击降临,梁断房塌,接下来将发生什么?她又在给布伦南家打电话了。一直无人接听。

夜里狂风大作。天刚破晓的时候,沃伦感觉到那种静止。他躺在床上没动。他妻子背对着他。他能感觉到她的抗拒。

他起床走到窗边。狗还在那里,他能看到它的身形。对于动物、自然,他没什么了解,但他能察觉到发生了什么。它躺的姿势和以前不一样。

“怎么回事儿?”她问。她已经过来了,站在他身边。仿佛她已经在那里站了很久。“他死了。”

她往门口冲过去。他抓住她的手臂。

“放开我。”她说。

“阿迪斯……”

她开始啜泣。

“放开我。”

“别管他!”他在她身后喊着,“别管他!”

她穿着睡衣飞快地跑过草坪。草地很湿。离得更近时,她停下来让自己平静一下,积攒一点勇气。她此刻只后悔一件事——没有和他道别。

她又往前走了一两步。她能感觉到他柔软、硕大躯体的重量,一种可以分散的、终将变成别的什么的重量,肌肉逐渐消解,骨头变轻。她渴望做她从未做过的事,抱住他。就在那一刻,他抬起头。

“沃伦!”她转头朝屋子的方向喊道,“沃伦!”

仿佛这喊声让他感到痛苦,那狗站起身,非常疲惫地走开。她双手捂着嘴,盯着他曾经待过的地方,那里的草已经被压平了。一个夜晚。又一个夜晚。当她再看他的时候,他已经走出去一段距离。

她向他跑去。沃伦能看见她。她看起来自由了。她看起来像另一个女人,一个更年轻的女人,一个你会在满是灰尘的海边田野中看到的的女人,身穿比基尼,赤着脚偷土豆。

她再也没有见过他。很多次她经过那栋房子,偶尔能看到布伦南的车,但无论路边还是附近的田野里,到处都没有狗的影子。

八月底的某个晚上,她在Cato's看到布伦南。他一个人待在酒吧区,一只胳膊吊着绷带,她猜不出是因为什么事故。他正投入地和调酒师交谈,还是同样激烈的雄辩。尽管餐馆里很拥挤,但他旁边的凳子都空着。只有他一个人。狗不在外面,也不在车里,不再是他生活的一部分——他走了,丢了,活在别的地方,也许有一天,他的名字会被写进一段文字里,尽管更有可能的是,他会被遗忘,但绝不会被她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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