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害第六

人物志  作者:刘劭

本章把清节家、法家、术家、智意家、臧否家、伎俩家六类具体人才作为研究对象,分析了他们各自的长处和短处,他们被任用前的表现和被任用后的作用,他们所进行的事业顺利程度与所遇的阻碍,他们的最终结果,等等。


盖人业之流,各有利害。夫节清之业著于仪容 (1) ,发于德行,未用而章,其道顺而有化。故其未达也,为众人之所进 (2) ;既达也,为上下之所敬。其功足以激浊扬清 (3) ,师范僚友。其为业也无弊而常显,故为世之所贵。

【注释】

(1) 节清:《墨海金壶·人物志》、《龙谿精舍丛书·人物志》均为“清节”。

(2) 为:被。

(3) 激浊扬清:本指冲去污水,浮起清水。后用以喻斥恶奖善。

【译文】

各种人才功业的流变过程中,都表现出长处和短处。清节家的功业表现在行为举止上,而这些举止都是来自于自身的道德品行,这些道德品行在他们未被任用之前就十分明显,他们的道德顺应人心而具有教化功能。所以当他们没有显达的时候,就被众人所举荐;显达之后,被上下所敬仰。他们的作用足以扬善抑恶,成为同僚友人的典范。他们所进行的事业没有什么弊病反而功德显赫,所以被世人所敬重。

法家之业,本于制度,待乎成功而效 (1) 。其道前苦而后治 (2) ,严而为众。故其未达也,为众人之所忌。已试也 (3) ,为上下之所惮 (4) 。其功足以立法成治,其弊也为群枉之所仇 (5) 。其为业也,有敝而不常用 (6) ,故功大而不终 (7) 。

【注释】

(1) 待乎成功而效:等到成功以后才能见到功效。刘昺在解释这句话时说:“法以禁奸,奸止乃效。”

(2) 前苦而后治:开始建立威严的时候有个艰苦的过程,威严建立后才收到治理的效果。刘昺在解释这句话时说:“初布威严,是以劳苦。终以道化,是以民治。”

(3) 试:任用。《诗经·小雅·大东》:“私人之子,百僚是试。”毛亨传:“是试,用于百官也。”

(4) 惮:畏惧。

(5) 枉:弯曲,不正。引申为不合正道邪僻之人。

(6) 敝:丢弃,弃置。《礼记·郊特牲》:“冠而敝之可也。”陆德明《释文》:“敝,弃也。”刘昺在解释这句话时说:“明君乃能用之强,明不继世,故法不常用。”意思是法家只被明君所用,但明君不常有,所以法家也不被常用。

(7) 终:善终,好的结果。

【译文】

法家的功业,以建立国家的法律制度为其根本,等到成功以后才能见到他的功效。法家开始建立威严的时候有个艰苦的过程,威严建立后才可收到治理的效果,法家建立威严是为了对付大众。所以他未显达的时候,被众人所忌恨。被任用以后,上下之人都会对他产生畏惧。法家的作用足以建立法律的威严成就国家的治理,他的短处是被众多的邪僻之人所憎恨。他们所进行的事业,有时被搁置而不被常用,所以往往功大却不能善终。

术家之业,出于聪思,待于谋得而章 (1) 。其道先微而后著 (2) ,精而且玄。其未达也,为众人之所不识。其用也,为明主之所珍。其功足以运筹通变 (3) 。其退也 (4) ,藏于隐微 (5) 。其为业也,奇而希用 (6) ,故或沉微而不章 (7) 。

【注释】

(1) 谋得而章:谋略成功以后作用才得以彰显。得,成功。《韩非子·外储说右下》:“苏代为秦使燕,见无益子之,则必不得事而还,贡赐又不出,于是见燕王及誉齐王。”

(2) 道:政治主张或思想体系。《论语·卫灵公》:“道不同,不相为谋。”

(3) 运筹通变:筹划谋略通达变化。

(4) 退:退位,离开职位。

(5) 藏于隐微:指计谋和谋略的深藏不露。刘昺在解释这句话时说:“计出微密,是以不露。”

(6) 希:稀少。

(7) 沉微:深藏。

【译文】

术家的功业,以聪明敏锐思虑深远为其根本,等待谋略成功以后作用才得以彰显。他的思想体系有一个从隐微到显著的过程,精妙而且玄远。他没显达的时候,不被众人所认识。他发挥作用的时候,又被英明的君主所珍爱。他的作用足以筹划谋略通达变化。他离开职位的时候,计谋和谋略便深藏不露。他所从事的事业,因神奇而很少被人所用,所以有的人便深藏而不显露。

智意之业,本于原度 (1) ,其道顺而不忤 (2) 。故其未达也,为众人之所容矣。已达也,为宠爱之所嘉 (3) 。其功足以赞明计虑,其敝也,知进而不退,或离正以自全。其为业也,谞而难持 (4) ,故或先利而后害。

【注释】

(1) 原度:追溯源头揣度变化。

(2) 忤:违逆,抵触。

(3) 嘉:喜欢,嘉许。

(4) 谞(xū)而难持:传授运用才智而难以自保。谞,才智。

【译文】

智意家的功业,以追溯源头揣度变化为其根本,他的这套方法顺合时宜而不与之抵触。所以他还没显达的时候,就已经被众人所接受。当他显达以后,又被宠爱他的人所喜欢。他的作用足以帮助贤明的君主制定策略,他的毛病,在于只知进身而不知道引退,有的时候还离开正道以保全自己。他所从事的事业,是运用才智但难以自保,所以有的人开始获利而后来却招致祸害。

臧否之业,本乎是非,其道廉而且砭 (1) 。故其未达也,为众人之所识。已达也,为众人之所称 (2) 。其功足以变察是非 (3) ,其敝也,为诋诃之所怨 (4) 。其为业也,峭而不裕 (5) ,故或先得而后离众。

【注释】

(1) 砭:用石针刺穴治病。引申为批评。

(2) 称:称誉。

(3) 变:通“辨”。《商君书·禁使》:“夫物至则目不得不见,言薄则耳不得不闻;故物至则变,言至则论。”蒋礼鸿《锥指》:“变、辨字通。”

(4) 诋诃:诋毁,指责。此指诋毁臧否的人。刘昺在解释这句话时说:“诋诃之徒,不乐闻过。”怨:恨。

(5) 峭而不裕:严厉苛刻不能宽容。刘昺在解释这句话时说:“峭察于物,何能宽裕?”

【译文】

臧否家的功业,以评判是非为其根本,他主张自身的廉洁而去批评别人的错误。所以他没有显达的时候,就被众人所认识。当他显达的时候,就被众人所称誉。他的作用足以明辨是非曲直,他的不利之处,就是被那些诋毁者所痛恨。他所从事的事业,严厉苛刻而不能宽容,所以开始的时候能够取得众人的支持而最后却离众人越来越远。

伎俩之业,本于事能 (1) ,其道辨而且速 (2) 。其未达也,为众人之所异 (3) 。已达也,为官司之所任 (4) 。其功足以理烦纠邪,其敝也,民劳而下困。其为业也,细而不泰 (5) ,故为治之末也。

【注释】

(1) 能:技能。

(2) 辨:“办”的古字。

(3) 为众人之所异:被众人视为技能突出。刘昺在解释这句话时说:“技能出众,故虽微而显。”

(4) 官司:官府。多指政府的主管部门。晋葛洪《抱朴子·酒诫》:“人有醉者相杀,牧伯因此辄有酒禁,严令重申,官司搜索。”

(5) 泰:大。《尚书·泰誓上》孔安国解释“泰誓”说:“大会以誓众。”孔颖达疏:“经云‘大会于孟津’,知名曰‘泰誓’者,其大会以示众也。”

【译文】

伎俩家的功业,以从事技能性的工作为其根本,他主张通过技巧不但把事办成而且还要迅速。当他没有显达的时候,就被众人看作技能突出的人。显达之后,就被政府的主管部门所任用。他的作用足以处理纷繁的事务匡正邪僻,他的弊端,在于使民众疲弊下属困顿。他所从事的事业,细小而不宏大,所以是治国之术的细枝末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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